我在贝店上买的食品食品吃出问题怎么处理了可以找12315投诉吗?

原标题:沃尔玛涉嫌卖过期食品被罚5万不服处罚要状告市监局?究竟是......

过期10多天的“双汇酱肉火腿”,居然在商场出售,而且是在沃尔玛(霖雨路店)这样的知名大卖场。

昆明消费者杨某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过期10多天的“双汇酱肉火腿”,居然在商场出售,而且是在沃尔玛(霖雨路店)这样的知名大卖场。执法部门介入调查后,对超市做出了5万元的行政处罚。沃尔玛超市不服行政处罚,认为顾客杨某身份特殊,有恶意诽谤的嫌疑,不承认杨某所持问题商品是自己的商品,于是将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告上法庭。29日上午,盘龙区法院行政庭开庭审理了这起工商行政处罚纠纷案。

消费者称沃尔玛卖过期食品

2017年10月12日,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杨某投诉,称在昆明市沃尔玛超市(霖雨路店)消费时,买到的“双汇酱肉火腿”是过期食品,希望执法部门对此进行查处。10月13日,消费者杨某带上实物和购物小票,来到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沃尔玛超市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进行举报。当天,杨某还向12345市长热线和12315进行反映举报。

从杨某提供的6只“双汇酱肉火腿”实物食品标签上,执法人员仔细查看后发现,其中一只“双汇酱肉火腿”到销售出时已经超过保质期17天,其余5只超出保质期4天。

对沃尔玛开出5万元罚单

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门派出执法人员,对涉案的沃尔玛(霖雨路店)展开调查。执法人员对超市的销售记录进行查询,涉案的“双汇酱肉火腿”是2017年9月3日上架的,数量为20只,截至10月14日一共销售出去19只,另外一只没有销售记录。查询得知,10月12日当天一共销售出去7只,其中6只与举报人和当事人提供的购物小票吻合,每只售价18.8元。

2017年12月1日,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沃尔玛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做出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后,沃尔玛超市不服,12月25日书面申请要求听证。

2018年1月6日,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了听证会。听证会上,沃尔玛超市辩称,消费者杨某的身份特殊,是职业打假人,仅凭购物小票和实物,存在“掉包”的可能,不能够证明过期“双汇酱肉火腿”就是在沃尔玛超市(霖雨路店)购买的。

沃尔玛超市方面还说,超市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消费者杨某购买的前一天,市场还进行了清查,没有发现过期食品的情况。而且,涉案商品销售金额低,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要求不予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沃尔玛作为昆明较大的外商投资大型超市,对公众的影响力非常大,其自身对食品安全管理的好与坏,关乎着数以万计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理应在食品安全经营管理上为其他经营者做出标杆和示范作用,而不是屡次出现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应该从重处罚而不是减轻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维持后,沃尔玛超市依然不服。2018年3月28日,沃尔玛一纸诉状将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告到盘龙法院,要求撤销对商场的行政处罚。沃尔玛在行政诉状中称,沃尔玛超市(霖雨路店)销售过期食品的证据不足,未能排除合理的怀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所做出的行政处罚,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沃尔玛称该消费者是职业打假人

8月29日上午,盘龙法院行政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工商行政管理处罚纠纷案。

法庭上,沃尔玛超市代理人坚持认为,消费者杨某的身份特殊,是职业打假人,属于特殊的消费者,他消费的目的和动机值得怀疑。而且,杨某买了东西后,离开超市有半个钟头左右的时间,与其他人在一起有碰头的情况,涉案商品存在“掉包”的可能。

代理人还说,杨某等人属于职业打假人,对沃尔玛超市所销售的商品,就进行过多次投诉,仅沃尔玛超市(霖雨路店)就有他们的投诉和举报三宗。由此超市方面有理由怀疑涉案商品不是沃尔玛超市销售的,还存在恶意诽谤的嫌疑。

在法庭上,沃尔玛超市代理人一直强调,单凭购物小票,是不能够认定涉案商品就是出自沃尔玛,因为每个商品的条码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商场的购物小票只能够证明在商场购买过东西,而不能够证明商品就是该商场出售的东西,购物小票与商品不对应。庭审中,沃尔玛代理人爆出了行业的缺陷问题。

负责该案审理的行政庭庭长范文敏,为了印证这一事情,专门带队对此进行了调查。范文敏法官说,他们去过几家超市,了解到条形码和商品批次无法对应确实是个空白点。但是也有做得好的商家,给每一件进货重新录入编码,出货可查。从这一点上看,沃尔玛的管理的确有些问题。

职业打假人是不是消费者

在庭审中,也引出了个焦点问题:职业打假人,是不是消费者?

沃尔玛代理人一直认为,出于杨某职业打假人的特殊身份,不能够与普通的消费者一样来看待。职业打假人,不应该算作真正的消费者。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理人认为,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中,对职业打假人没有任何的解释和定义,其行为也没有法律法规对此进行约束和限制。代理人还认为,不管杨某是不是职业打假人,只要是一种消费行为,是真打假而不是假打,就值得社会的尊敬,也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范畴。

消息来源:春城晚报客户端,茶资讯

原标题:昆明沃尔玛涉嫌卖过期食品被罚5万,不服处罚状告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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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民买到过期食品“教科书式”维权超市被罚五万

  “你这面包过期了!”

“先去医院检查,吃出毛病了,我给你赔医药费!”

遇到这样的商家,你会怎么办?近日,象山徐同学给出了一波“教科书式维权”的典型操作,拍视频固定证据,打电话举报投诉,最终这家超市吃了5万元罚单。

通讯员 毛艺顺 李菁琳 金报记者 王冬晓

一袋小面包中有四个过期

象山鹤浦这家品牌连锁超市,占地三五百平米,日杂食品一应俱全,在当地小有名气。近日,放暑假的徐同学买了一些散装小面包,一袋一个的那种,买了不到10个,总共21.14元。回到家吃了一个发现酸酸的,再看包装发现,共有四个面包过期了。

徐同学第一反应是,手机拍照,包装袋上的产品信息、价签、条码标签都拍进去。

然后找小票,结果没有。没有购物凭证,就没办法证明是在这个超市购买的面包,购买日期也不能确定,过期之说更不成立。缜密的徐同学觉得“空口白牙,没有说服力”。

徐同学在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读大二,食品专业,有门必修课是讲与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对于超市售卖过期食品的危害和相关处理,他了然于胸。

第二天,他到了这家超市,告诉营业员,之前的购物小票丢了,“需要报销,能不能再打一个出来。”徐同学拿到补打的购物小票后,取出手机拍摄了一段视频。这段视频从自己进入超市那一刻起开始记录,跟随徐同学的脚步,走到面包堆放处,从中间找到过期面包,对包装标签来了个特写。

整个视频包含了超市名称,中间无间断全程跟拍,没有掐断。记者事后采访处理该案件的执法人员,该工作人员介绍说:“这段视频成了重要证据,没有掐断一气呵成,很难质疑有人故意把过期食品带进卖场硬塞进去。”

这家超市最终被罚五万元

证据固定之后,徐同学心里有底气了。他拿出之前买的的过期食品找到负责人,想讨个说法。

“当时没想举报,如果态度好点儿,承认这事,把钱退给我就算了。”21岁的徐同学想法很简单,但负责人一句话怼得小徐愣了半天。“我说,你这面包过期了,当时那个女的,很不屑地说一句,‘吃坏肚子了没?有医院证明吗?要是吃坏肚子去医院了,我给你赔医药费。’”没有理论,没有争执,徐同学走出超市拨打了12315。

象山市场监管局鹤浦监管所工作人员联系了小徐,小徐提交了证据,做了笔录,之后,工作人员到超市进行检查,固定证据。根据新食安法规定,该超市经营过期食品被处以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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