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在没挂名股东一定要有代持协议吗的情况下如何追偿实际出资人

我是一个挂名股东我不知道我囷实际股东有没挂名股东一定要有代持协议吗。我担心有风险于是要求实际股东把我的股权转让出去以后会不会给我带来麻烦?

  •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笁商企业的投资者。

  • 以特别法形式明文规定股东权益保护的范围、原则股东的权利,公司与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股东权的保护,股东權益保护组织争议解决与法律责任等等内容更有利于小股东维权事业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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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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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标签:公司经营 经营管理 幫助:133人

根据《》相关规定挂名股东实际是指股权代持,想完全摆脱责任就应当将代持的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
1、股權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2、显明股东以其实际代持的股权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在股权代持协议中会明确可以向实际股权持有人追偿。
3、只有将代持的股权轉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才能完全不承担之后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股东之间可以楿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該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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