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玉环县卢莆镇养老保险金怎么交,要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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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启动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 作为2009年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单位之一,玉环县上阶段制定了《玉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初稿,现已上报省政府审批。&&&&&&&&目前,玉环县部分乡镇已完成村居(社区)一级的申报登记,全部前期申报登记工作将在月底前完成,确保12月底全县符合条件、年满60周岁的5.1万本县户籍老人,都能享受到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金。&&&&&&&&今后三年内,玉环县还将有15万以上老人享受此项政策,让全县养老保障制度在政策上达到全覆盖。&&&&&&&&哪些人能够参保?如何参保?&&&&&&&&按《实施办法》规定,凡玉环县户籍、年满16周岁、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均可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制定了每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六个档次,参保人员可以根据个人和家庭收入情况随年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鼓励多缴多得。此外,县政府将根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标准。&&&&&&&&参保后养老金待遇如何?&&&&&&&&根据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除了参保人的个人缴费外,还包括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在缴费补贴上,按参保人员的缴费档次给予相应缴费补贴,对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50元,并在此基础上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缴费补贴再增加10元。此外,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参保人员,除享受上述缴费补贴外,县财政将按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玉环县确定的标准是每人每月60元。&&&&&&&&为了体现长缴多得原则,政策制定了缴费年限养老金政策。缴费年限养老金与参保人缴费年限长短挂钩,按缴费年限分段计发,目前暂定为:缴费5年(含5年)以下的参保人,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按1元/年计发;缴费6年以上、10年(含10年)以下的,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从第6年起按2元/年计发;缴费11年(含11年)以上的,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从第11年起按3元/年计发。&&&&&&&&对参保的复员退伍军人,军龄视作缴费年限,并加发优待养老金。此外,制度实施后,已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参保人员,死亡时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费,标准为参保人死亡当月享受的基础养老金的20个月金额。&&&&&&&&例如:在不计利息、且现行基础养老金金额及政府补贴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如参保人今年45岁,年缴费100元,连续缴费15年,到60岁时,每月能领取养老金104元。按浙江省平均预期寿命78岁计算,个人缴费总额为:100×15=1500元;得到养老金总待遇为:104×12×18+1200(丧葬费)=23664元。&&&&&&&&养老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按照规定,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休、退休、退职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本县城乡居民,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制度正式施行时,已满60周岁、未享受上述待遇的本县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制度实施时年满45周岁、不足60周岁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年补缴额不得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缴费标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未满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养老金待遇的始领时间为符合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后的次月,开始为每年一次或分两次发放,待网络等发放条件成熟后按月发放。 &&&&&&&&与其他养老保障如何衔接?&&&&&&&&《办法》实行时,已参加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老农保养老金继续发放;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如年限不满15年,可将关系转入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同时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符合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如符合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社会优抚、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供养、精减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等待遇条件,可同时叠加享受。(信息来源:玉环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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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玉环新闻·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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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出版
多缴的养老保险金能退吗?
&&&口本期值班记者 张&荣&  多缴的养老保险金能退吗?&  我原先在玉环的单位工作时,办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后来我到杭州工作,但养老保险金一直没中断缴纳。3年前,杭州公司也给我办了养老保险,由于工作忙忘了跟家人说,结果这3年玉环、杭州两头都在缴。请问,我这多缴的养老保险金能退吗?&  ———小三&  县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网友多缴的养老保险金能退还。不过,他得先到杭州社保局打个接收函,标明在杭州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开始时间,然后再持该函到县社保中心,他们会相应退还其多缴的部分,并将其社保关系转到杭州。&  居民区开餐饮店须经业主同意&  我是玉城蓝天花苑11幢6单元的业主。我们这幢楼面临康育路,一楼都是店面。前不久,我们楼下的几间店面开始装修,后来又贴出了招收洗碗工的广告,我们才知要开餐饮店。这居民区怎能开餐饮店,以后造成小区环境脏乱差谁来负责!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王先生&  记者就此咨询了县榴岛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律师。律师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在居民区开餐饮店必须经过相关业主全部同意,环保部门才能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然后才可以办理其他手续。&  基础养老金存折何时能拿到手?&  从上个月开始,我县已经对首批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基础养老金,我听说沙门的老人都拿到了基础养老金的专用存折。请问一下,坎门的老人何时能拿到基础养老金存折?&  ———老张&&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农保处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此次发放基础养老金的对象涉及近5万老年人,所以存折打印需一定时间,这阵子县农村合作银行的工作人员都在加班加点打印,全县各地也在陆续发放,请坎门的老同志耐心等待一下,相信过几天就能拿到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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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玉环玉环新闻·互动04多缴的养老保险金能退吗??&&?&&?&&?&&?&&?&&
&&&&皖ICP备号&&&&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 08:01:36
玉人劳社〔2010〕7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了做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工作,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09〕193号)、《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玉政发〔2009〕48号)和《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扩面的通知》(玉政办发〔2010〕65号)等文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问题。
1、操作流程。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处于中断缴费状态的城乡居民,本人有意愿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带本人身份证、养老手册,到县农保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事窗口提出申请,填写《玉环县养老保险关系衔接申请表》(一式三份,下简称《申请表》)。经办人员审核后在《申请表》上盖章。随后申请人带本人身份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和三张《申请表》到县社保中心参保科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终止手续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手续。经办人员审核后,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同时终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计个人账户和缴费年限)。在《申请表》上填写可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等信息并盖社保中心章后,一份交财务科办理个人账户划转手续;一份由申请人带回,并连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资料交到县农保处办理参保缴费登记手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参照此操作流程执行。
2、折算缴费年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后,按转入当年我县平均缴费额(目前为600元/年)折算缴费年限,折算的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不足一年的算一年)。不满45周岁就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折算的缴费年限与继续缴费年限之和不超过44年。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年龄在45-59周岁,折算的缴费年限和继续缴费年限之和不超过15年。
二、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问题。
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后因就业等原因要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到县农保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事窗口申请终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待遇结算表》(一式二份,下简称《注销表》),经办人员审核后盖章,予以终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暂时封存。申请人凭《注销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到县社保中心参保科,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之后,申请人凭身份证和《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到县农保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事窗口退回个人账户除财政补贴本息外的金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照此操作办法执行。
三、省政府或省人社厅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衔接问题有新的规定时,从其规定。
附件:1、玉环县养老保险关系衔接申请表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待遇结算表
二○一○年九月八日& &&&&
主题词:社会保障& 制度& 衔接& 通知
抄送: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0年9月8日印发
玉环县养老保险关系衔接申请表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 1、本表原则上由申请人填写,若本人无法填写,可委托他人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 2、本表格一式三份,先在县农保处填写,再到社保中心办理,表格最后留参保科一份,财务科一份,交回县农保处一份。
浙ICP备号玉环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权所有&Copyright&2010&All&Right&Reserved&地址:玉环县珠港镇广陵路105号您当前的位置:
玉环县养老保险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14:53 来源:无忧保财网
  12月17日上午,被列为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的玉环县发放了首笔基础养老金,这意味着台州市第一笔基础养老金已发放到百姓手中。
  玉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首发仪式在该县沙门镇举行,玉环县委书记柯昕野带队前往,给沙门镇3686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60元。预计从年底开始,该县5万多名年满60周岁的老人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玉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首发仪式的举行,标志着该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已从准备阶段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基础养老金的首次发放,也标志着该县从“保基本、广覆盖”的社会养老制度的建立,向实现“全民社保”、“人人享有”的目标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为了做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工作,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号)、《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玉政发〔2009〕48号)和《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扩面的通知》(玉政办发〔2010〕65号)等文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问题。
  1、操作流程。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处于中断缴费状态的城乡居民,本人有意愿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带本人身份证、养老手册,到县农保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事窗口提出申请,填写《玉环县养老保险关系衔接申请表》(一式三份,下简称《申请表》)。经办人员审核后在《申请表》上盖章。随后申请人带本人身份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和三张《申请表》到县社保中心参保科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终止手续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手续。经办人员审核后,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同时终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计个人账户和缴费年限)。在《申请表》上填写可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等信息并盖社保中心章后,一份交财务科办理个人账户划转手续;一份由申请人带回,并连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资料交到县农保处办理参保缴费登记手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参照此操作流程执行。
  2、折算缴费年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后,按转入当年我县平均缴费额(目前为600元/年)折算缴费年限,折算的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不足一年的算一年)。不满45周岁就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折算的缴费年限与继续缴费年限之和不超过44年。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年龄在45-59周岁,折算的缴费年限和继续缴费年限之和不超过15年。
  二、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问题。
  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后因就业等原因要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到县农保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事窗口申请终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待遇结算表》(一式二份,下简称《注销表》),经办人员审核后盖章,予以终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暂时封存。申请人凭《注销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到县社保中心参保科,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之后,申请人凭身份证和《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到县农保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事窗口退回个人账户除财政补贴本息外的金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照此操作办法执行。
  三、省政府或省人社厅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衔接问题有新的规定时,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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