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2009年和2010年全社会2010 固定资产产...

内 容 概 述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2009年年报和2010年定期报表制度.
内 容 全 文
固定资产投资
统计报表制度
(2009年统计年报和2010年定期报表)
天 津 市 统 计 局 制 定
2010年11月
一、总 说 明
为了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完成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2009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报和2010年定期报表制度要求,现制定本报表制度。
一、本报表制度统计的内容包括城镇建设项目投资和农村非农户建设项目投资。
城镇和农村建设项目投资统计范围为: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万元及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包括原来的城镇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投资项目、集体和私营个体等投资项目。
二、2009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报表式及上报要求: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H101-1表),由城镇和农村非农户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进行的投资建设项目填报。此表要以项目为单位,一个项目填报一张基层标准表。由主管部门进行布置、收集、审核,并将基层数据以软盘方式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市统计局报送,各直报单位也要以软盘方式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投资处网址:
三、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定期报表表式及上报要求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H201表)、《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报告》(H202表)由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单位和农村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单位按项目填写,报上级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将系统内所有项目按月报程序要求进行录入、审核,并以计算机软盘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市统计局,各直报单位也要按要求上报计算机软盘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市统计局。
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从2010年开始,将部门信息抄送工作正式纳入2010年投资统计制度。增加一张综合表和两张基层表。上报内容为:当季新增投资项目管理信息。上报频率:按季度上报。(单独设计制度进行统计)
  四、上报时间及几项具体规定
  1、2009年年报上报时间为:综合单位于2010年1月8日前报送,直报单位于2010年1月6日前报送。
2010年定报上报时间为:综合单位于每月月后2日前报送,直报单位于每月月后1日报送。
2、按照国家统计局报表制度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所开发的各种工程,包括利用各种计划进行的商品房建设,统建代建、拆迁还建、公用配套工程,都要纳入房地产开发统计。原则上讲,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工程不再同时纳入投资统计。因此为了保证项目不重不漏。凡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代建的项目单位,不要再填报2009年年报和2010年定期报表,而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统一上报。
3、2009年三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报和2010年三资企业月报由主管部门汇总上报,无主管部门的三资企业由各区、县、及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别汇总上报。
4、为了集中力量搞好2009年投资统计年报工作,城镇和农村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月报,即2009年12月份月报免报,均由年报代替。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月报从3月初开始报送1-2月份月报。各区县统计局与各主管部门在区域内有交叉的建设项目要由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各区县在上报时应扣除该项目。
5、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6、各种报表金额、建筑面积一律不取小数。
7、各单位在报送年报时,都要求有文字说明,文字说明应结合本单位的项目建设情况,完成全年计划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项目的影响及存在主要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
8、本报表制度按报告期分别为年报报表制度和定期报表制度。各填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填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9、法定节假日(指5月1日、10月1日等)报表上报时间顺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0、本报表制度由天津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
报送日期及方式
综合汇总单位
(一)基层年报表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
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各种经济类型的城镇和农村非农户投资单位
2010年1月6日前报盘或电子邮件
2010年1月8日前报盘或电子邮件
(所属基层单位于1月4日报主管部门)
(二)基层定期报表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各种经济类型的城镇和农村非农户投资单位
月后1日前报盘或电子邮件
月后2日前报盘或电子邮件(所属基层单位于当月28日报主管部门)
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报告
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各种经济类型的城镇和农村非农户投资单位
月后1日前报盘或电子邮件
月后2日前报盘或电子邮件(所属基层单位于当月28日报主管部门)
 三、调查表式
(一)基 层 年 报 表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
& 200 年
有效期至:20 10年6月
通& 讯& 号& 码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
市重点项目
项目设计新增效益
跨区域项目
投资额和新增固定资产
计划总投资
其中:本年新开工项目
自开始建设至本年底累计完成投资
本年完成投资
其中:本月完成投资
其中:住宅
&&& 其中:经济适用房
按构成分:
& 安装工程
设备工器具购置
其中:购置旧设备
其中:用于更新的设备
&  其中:旧建筑物购置费
土地购置费
本年新增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面积、项目个数
土地征用和购置情况
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
本年施工房屋面积
& 其中:住宅
&&&&& 其中:经济适用房
本年竣工房屋面积
& 其中:住宅
&&&&& 其中:经济适用房
本年竣工房屋价值
& 其中:住宅
施工项目个数
&&其中:本年新开工
本年投产项目个数
规划用地面积
本年实际征用和购置土地面积
本年实际征用和购置土地成交价款
一、本年资金来源合计
1.上年末结余资金
2.本年资金来源小计
(1)国家预算内资金
(2)国内贷款
(4)利用外资
其中:外商直接投资
(5)自筹资金
&&其中: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
&(6)其他资金来源
二、各项应付款合计
其中:工程款
补& 充& 资& 料
表列数外本年拨付他单位投资款
其中:购置商品房实际支出额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填报单位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各区县统计局、各主管部门和直报单位报送。
2.统计范围是各种登记注册类型计划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城镇和农村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本表除计划指标和“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其中:本月完成投资”外,均为自年初累计数。
4.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或软盘报送。
5.本表逻辑审核关系:
&& 101≥119;101≥103;107≥140;103≥107;107≥118;107=108+109+110+112;
&& 110≥111;110≥129;112≥113+114;
&& 130≥131;132≥133;134≥135;
&&&&&&& 201≥202;201≥203;
&& 301=302+303;302≥0;303=304+305+306+307+311+318;
&& 307≥308;311≥316;320≥321;
& &107≤301+320
&&&&&&& 401≥402;401≥404;402≥403;404≥405;
&&&&&&& 501≥502。
&&&&&&&&&&&&&&&&&&&&&&&&&&&&&&&&&&&&&&&&&&&&&&&&&&&&&&&&&&&&&&&&&&&&&&&&&&&&&&&&&&&&&&&&&&&&&&&&&&&&&&&&&&&&&&&&&&&&&&&&&&&&&&&&&&&&&& &&&
  (二)基 层 定 期 报 表 表 式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表&&& 号:H201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 天津市统计局
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名称:
文&&& 号:津统(2009)45号
& 200 年& 月
有效期至:2011年1月
通& 讯& 号& 码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
施工许可证号
跨区域项目
项目设计新增效益
投资额和新增固定资产
计划总投资
其中:本年新开工项目
自开始建设至本年底累计完成投资
本年完成投资
其中:本月完成投资
其中:住宅
&&& 其中:经济适用房
按构成分:
& 安装工程
设备工器具购置
其中:购置旧设备
其中:用于更新的设备
&  其中:旧建筑物购置费
土地购置费
本年新增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面积、项目个数
土地征用和购置情况
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
本年施工房屋面积
& 其中:住宅
&&&&& 其中:经济适用房
& 本年竣工房屋面积
& 其中:住宅
&&&&& 其中:经济适用房
本年竣工房屋价值
& 其中:住宅
施工项目个数
& 其中:本年新开工
本年投产项目个数
规划用地面积
本年实际征用和购置土地面积
本年实际征用和购置土地成交价款
一、本年资金来源合计
1.上年末结余资金
2.本年资金来源小计
(1)国家预算内资金
(2)国内贷款
(4)利用外资
其中:外商直接投资
(5)自筹资金
& 其中: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
&(6)其他资金来源
二、各项应付款合计
其中:工程款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填报单位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各区县统计局、各主管部门和直报单位报送。
2.统计范围是各种登记注册类型计划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城镇和农村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本表除计划指标和“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其中:本月完成投资”外,均为自年初累计数。
4.本表逻辑审核关系:&& 101≥119;101≥103;107≥140;103≥107;107≥118;107=108+109+110+112;110≥129;130≥131;132≥133; 201≥202;201≥203;301=302+303;302≥0;303=304+305+306+307+311+318;307≥308;311≥316;320≥321; 107≤301+320
&&&&&& 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报告
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名称:
表&&& 号:H202 表
文&&& 号:国统字(号
& &&&&&&200 年 月
有效期至:2011年1月
项目主要承建单位:
主要承建单位法人代码:□□□□□□□□—□
主要承建单位联系人:
主要承建单位联系电话:
合同开工时间&&&&&&& □□□□年□□月
合同竣工时间&&&&&&&&&&& □□□□年□□月
项目建设主要用途
项目投产后主要生产产品或生产设备技术水平
(仅限工业项目填报)
建设规模和设计生产能力
1、增加产能或新产品
2、节约能源(材料)
3、提高产品质量
4、保护环境
5、其他     
1、国际水平
2、国内先进水平
3、国内一般水平
二、项目规划及资金利用情况
计划总投资
土地使用权面积
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规划施工房屋总面积 
计划利用国家预算内资金
计划国内贷款资金
计划自筹资金
计划利用外资
计划其他资金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统计部门现场核实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现场核实人签字:
说明:1.本表填报单位是项目或者企业,由各区县统计局、各主管部门和直报单位报送
2.统计范围是计划总投资在亿元以上当月新开工的建设项目
3.报送时间为每月月后2日前与月报一同报送
4.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并报送纸介质,传真:
(一)隶属关系、建设性质、建设阶段、控股情况
期末项目建设状态和城乡分组目录及代码
指 标 名 称
指& 标& 名& 称
& 建设性质
&&& 改建和技术改造
&&& 单纯建造生活设施
&&& 单纯购置
& 建设阶段
&&& 本年正式施工
&& 本年收尾
&& 全部停缓建
&&& 控股情况
&&& 国有控股
&&& 集体控股
&&& 私人控股
&&& 港澳台商控股
&& 期末项目建设状态
&& &全部投产
&&& 全部停缓建
(二)计划总投资、开工年限和投产
年限(工期)划分目录及代码
指& 标& 名& 称
指& 标& 名& 称
&计划总投资
&& 100万元以下
&& 100万元~500万元
&& 500万元~1000万元
&& 1000万元~3000万元
&& 3000万元~5000万元
&& 5000万元~1亿元
&& 1亿元~5亿元
&5亿元~10亿元
&& 10亿元以上
&& 本年新开工
&& 已开工1年
&& 已开工2年
&& 已开工3年
&& 已开工4年
&& 已开工5年
&& 已开工6年
&& 已开工7年
&& 已开工8年
&& 已开工9年
&& 已开工10年及10年以上
&& 建设工期不足1年
&& 建设工期为1年
&& 建设工期为2年
&& 建设工期为3年
&& 建设工期为4年
&& 建设工期为5年
&& 建设工期为6年
&& 建设工期为7年
&& 建设工期为8年
&& 建设工期为9年
&& 建设工期为10年及10年以上
(三)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目录及代码
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名称
说&&&&&&&&&&&&&&&&& 明
包括经过验收、符合质量标准,即绝对干燥,灰分在40%及以下;绝对干燥灰分虽在40%以上,但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开采并有销售对象的劣质煤,均可计入原煤产量,包括无烟煤、烟煤(炼焦烟煤、一般煤)、褐煤。不包括石煤、泥炭、风化煤、矸石煤。
包括洗精煤、洗混煤、洗中煤、洗煤泥、洗块煤、洗末煤、洗粉煤、洗原煤。
包括机焦、型焦、土焦、其它工艺生产的焦炭。
天然原油开采
包括油(气)田生产井采出的原油以及用其他方法收集的原油。
天然气开采
亿立方米/年
包括气田天然气、油田天然气和煤田天然气。
石油加工:蒸馏设备能力
处理万吨/年
包括常减压、常压。
&&&&&&&&& 裂化设备能力
处理万吨/年
包括热裂化、催化裂化、加氢裂化、减粘裂化。
&&&&&&&&& 焦化设备能力
&&&&&&&&& 催化重整设备能力
&&&&&&&&& 加氢精制设备能力
处理万吨/年
包括汽、煤、柴、润滑油加氢和石蜡加氢等。
&&&&&&&&& 润滑油(综合能力)
铁矿开采(原矿)
指只采出尚未加工、选矿的铁矿石。
铁矿选矿处理原矿量
铁矿石成品矿
指完成了铁矿生产采选过程,可供直接冶炼或加工成人造富矿的矿量。包括炼钢用铁矿石块矿、炼铁用铁矿块矿、铁富矿、铁精矿。
包括高炉冶炼的合格生铁,包括炼钢生铁、铸造生铁、含钒生铁。不包括出格生铁、高炉铁合金及化铁炉重熔的再生铁。
指完成了冶炼过程、未经塑性加工的钢,其形态为液态或铸态固体。包括转炉钢、电弧炉钢、感应电炉钢以及其它炉种冶炼钢。
& 其中:转炉钢
以液态生铁为原料,将高压空气或氧气从转炉的顶部、底部、侧面吹入炉内熔化的生铁液中,使生铁液中的杂质得以氧化去除而炼成的钢。包括转炉二次冶金钢。
&&&&&&& 电弧炉钢
以电极和炉料间产生的电弧为热源,用废钢、合金料为原料,在电弧炉中炼出的钢,简称电炉钢。包括电炉二次冶金钢。
&&&&&&& 感应电炉钢
指将液态金属不断浇入结晶器中,液态金属结壳凝固后,连续不断地从结晶器的另一端拉出,从而获得任意长度的铸件。也就是经过连铸机浇铸出的钢坯。
按品种包括普通铁合金、特种铁合金。按冶炼方法包括高炉铁合金、电炉铁合金、转炉铁合金、炉外法铁合金、其他方法生产的铁合金。按折合标准含量的数量计算,无折标的品种按实物量计算。
钢材(按加工工艺分)
包括成品钢材及供重复加工的成品钢材。
指将钢料加热到1000-1250℃左右,用轧钢机轧制生产的钢材,包括热轧的铁道用钢材、大型型钢、中小型型钢、棒材、钢筋、线材(盘条)、特厚板、厚板、中板、薄板、中厚宽钢带、薄宽钢带、窄钢带、电工钢板(带)、无缝钢管、其它钢材等。
冷轧(拔)钢材
指将热轧后的钢材在再结晶温度以下继续进行冷轧或冷拔或冷弯等冷压延加工的钢材。包括冷轧(拔、弯)的中小型型钢、棒材、钢筋、中板、薄板、中厚宽钢带、薄宽钢带、窄钢带、电工钢板(带)、无缝钢管、焊接钢管、冷弯型钢、其它钢材等。
镀层、涂层钢材
指在基体钢板(带)的表面镀上一层金属或涂上有机涂料或覆上塑料薄膜的钢材。包括镀层板(带)和涂层板(带)。
&&& 锻压、挤压、旋压钢材
包括锻压机、水压机、挤压机和旋压机等设备生产的钢材。
 其他加工工艺钢材
铜采矿(原矿)
指矿山自行采矿出矿量。以下各种金属采矿量同此。
铜选矿:(1)处理原矿
指进行选矿加工的原矿石数量,应以测定计算的并扣除水份后的干量填报。以下各种处理原矿量同此。
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名称
说&&&&&&&&&&&&&&&&& 明
&&&&&&& (2)铜含量
指可供冶炼的精矿、块矿等产品的含金属量。以下各种金属含量同此。
包括电解铜、外调精铜(含铜在99.5/%以上,不包括进一步电解用的精铜)。
& 其中:电解铜
铅锌采矿(原矿)
铅锌选矿:(1)处理原矿
&&&&&&&&& (2)铅含量
&&&&&&&&& (3)锌含量
包括电解铅、外调精铅(含铅在99.5%以上不包括进一步电解用的精铅,即商品精铅)、外调焊锡含铅(不包括供其他企业进一步电解的商品焊锡,即商品焊锡含铅)、其他铅。
& 其中:电解铅
包括电解锌、精馏锌、外调精馏锌(含锌在98.7%以上,不包括供进一步精炼的蒸馏锌)、锌粉、锌饼、外调氧化锌含锌(即商品氧化锌含锌)及其他锌。
& 其中:电解锌
包括电解锡、精锡、外调焊锡含锡(不包括供其他企业进一步电解的商品焊锡、成品锡和成品铅生产的商品焊锡折合的锡)、其他锡。
& 其中:电解锡
& 其中:电解镍
也称矿产粗铅,指用铅精(块)矿、铅锌精(块)矿经过熔炼阶段生产的铅产品。
即铝及铝合金经压力加工(如轧制、挤压、拉伸、锻铸造、冲压等)变成各种不同形状、尺寸的铝材。
指成品金,不包括金精(块)矿的含量,铜精矿及其他产品的含量;也不包括人民银行的附属冶炼厂进一步提纯的黄金。
银选矿:(1)处理原矿
&&&&&&& (2)银含量
硫铁矿开采
发电机组容量
& 水力发电
& 火力发电
& 核能发电
& 其他发电
包括太阳能、生物能、地热、潮汐和风力等的发电设备容量。
输电线路长度(11万伏及以上)
指回路长度(说明回数,如2×300公里)。
指有熟料的水泥。
万重量箱/年
包括垂直引上平板玻璃、平拉平板玻璃、普通平板玻璃、制版玻璃、浮法平板玻璃及其他平板玻璃。
石墨及炭素制品
指耐火度不低于1500℃、用做高温窑炉与高温容器等热工设备的结构材料及高温装置中的元部件材料。包括致密定型耐火制品、隔热耐火制品、特种耐火制品、不定型耐火制品,不包括耐火集料(如骨料、粉料)等非耐火材料制品。
万立方米/年
指林场采伐的木材。包括原木、小规格木材、薪用木材和其他木材。
又称:碳化钙。电石产量应按折标准发气量300升/公斤计算。
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名称
说&&&&&&&&&&&&&&&&& 明
农用氮、磷、钾化学肥料
用化学方法制成的含有作物营养元素氮的化肥。包括硫酸铵、硝酸铵、尿素、碳酸氢铵、氯化铵、石灰氮、氨水等以及含有氮素的复合肥料,如硝酸磷肥和磷酸铵肥。按含氮量折成100%计算。
是以磷矿石为主要原料用化学方法制成的含有作物营养元素磷的化肥。包括普通过磷酸钙、钙镁磷肥、重过磷酸钙、磷酸、钙镁磷钾肥等以及含有磷素的磷酸铵肥、硝酸磷肥、磷酸二氢钾等复合肥料。折含P2O5 100%。
是用天然钾盐矿经富集精制加工制成的含有作物营养元素钾的化肥。包括硫酸钾、氯化钾。按折含氧化钾100%计算。
化学农药原药
指经化学合成而生产的,未经过配制、稀释加工的化学农药原料药(原药)。包括用于防治农作物病虫草害的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以及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不包括未经化学合成过程的土农药、生物农药以及用外购农药原药生产的农药制剂。农药乳化剂不作为化学农药统计。按有效成份100%计算。
指由合成气单产或与氨联产的合成精甲醇,以及木材干馏副产的甲醇经精馏制成的精甲醇(含量在98%以上),不包括未精馏的粗甲醇。
塑料树脂及共聚物
是高分子聚合物。它是以合成树脂为基本成份并含有辅助物料如填料、增塑剂、颜料、稳定剂等。包括:1.聚烯烃树脂(包括聚氯乙烯树脂、氯醋共聚树脂、过氯乙烯树脂、聚乙烯树脂、聚丙烯树脂、聚苯乙烯树脂、ABS树脂、AAS树脂等);2.含氟聚合物;3.有机玻璃; 4.聚酰胺树脂(包括尼龙6、尼龙66、尼龙1010等);5.线型聚酯、聚醚; 6.纤维素树脂(包括醋酸纤维素等);7.酚醛塑料; 8.氨基塑料;9.环氧树脂;10.不饱和聚酯树脂;11.聚氨酯塑料;12.呋喃树脂;13.有机硅树脂;14.其他塑料树脂及共聚物。不包括酚醛树脂、尿醛树脂、醇酸树脂、甘油松香树脂以及层压品、模压品、石棉酚醛制品。也不包括离子交换树脂、羧甲基纤维素,聚醋酸乙烯乳液、油脂类高分子聚合物、失水苹果酸树脂以及丙烯酸树脂等。
包括丁苯橡胶、丁腈橡胶、顺丁橡胶、乙丙橡胶、氯丁橡胶、SBS热塑弹性体、氯磺化聚乙烯、聚氨酯弹性体、聚硫橡胶、硅橡胶、氟橡胶等。
不包括军工轮胎,包括载重汽车轮胎外胎、轿车轮胎外胎、工程机械轮胎外胎、工业车辆轮胎外胎、农用车轮胎外胎、摩托车及小轮径轮胎外胎(含自行车外胎)。
包括载重汽车轮胎内胎、轿车轮胎内胎、工程机械轮胎内胎、工业车辆轮胎内胎、农用轮胎内胎、摩托车轮胎内胎等(含自行车内胎)。
包括柴油机、汽油机、特种结构内燃机和其他燃料内燃机。
包括汽油汽车、柴油汽车、其他能源汽车、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客车、轿车和其他汽车。
& 载货汽车制造
主要用于运送货物,有的也可以牵引全挂车的汽车。包括微型货车、轻型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和其他货车。以整车计算(包括汽车底盘)。
& 客车制造
包括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轻型客车、微型客车。
& 轿车制造
包括微型轿车、普通型轿车、中级轿车、中高级轿车、高级轿车、四轮驱动轿车和其他轿车。
& 其他汽车制造
包括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半挂车等,以整车计算。
摩托车制造
发动机总排量超过50立方厘米的机动车。包括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和其他摩托车。
& 其中:彩色电视机
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名称
说&&&&&&&&&&&&&&&&& 明
包括纤维素纤维、合成纤维、粘胶纤维、铜氨纤维、醋酸纤维、其他纤维素纤维、锦纶纤维、涤纶纤维、腈纶纤维、维纶纤维、丙纶纤维、氯纶纤维、偏氯纶纤维、过氯纶纤维、乙纶纤维和其他化学纤维。
& 其中:合成纤维
以石油、天然气、电石、焦化产品等为主要原料,用有机合成的方法制成单体,经聚合后纺成的纤维。包括合成纤维短纤维、合成纤维长丝、合成纤维综丝和其他合成纤维。
&&&&&&& 粘胶纤维
包括粘胶棉型短纤维(即人造棉)、粘胶毛型短纤维(即人造毛)、粘胶长丝(即人造丝)和其他粘胶纤维。
安装能力,包括毛粗纺锭、毛精纺锭、绒线纺锭。
每箱五万支。
指纤维原料经过蒸煮设备或磨木设备,采用化学、机械方法处理后,再经筛洗过程而制成的纸浆。
家用电冰箱
容积500立升及以下。
家用洗衣机
洗衣量6公斤及以下。
房间空气调节器
指使用交流电源(制冷量14000瓦及以下),调节室内温度、湿度、气流速度和空气洁净度等,使室内保持适宜温度的电器。
程控交换机 (指安装能力)
指用电子计算机控制的交换机,采用的是计算机中常用的“存储程序控制”方式,即把各种控制功能、步骤、方法编成程序,放入存储器,利用存储器所存储的程序来控制整个交换机工作。特指安装能力。
新建铁路投产里程
包括新建单线铁路和新建双线铁路左线。
复线投产里程
包括增建铁路第二线、三线,新建双线铁路的右线。
电气化铁路投产里程
包括铁路单线、双线接触网。
& 其中:高速公路
一般指能适应各种汽车行驶,设计时速在80-120公里/小时,设计通行能力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2.5万辆以上,道路全封闭,立体交叉,高等级路面,并有完善的配套系统,如管理系统、服务系统等。
&&&&&&& 一级公路
& 其中:高速公路
&&&&&&& 一级公路
&&&&&&& 二级公路
新建独立公路桥梁
指作为一个项目单列出来的桥梁。
新建独立公路隧道
指作为一个项目单列出来的隧道。
新(扩)建港口码头
年吞吐量:万吨 
年吞吐量:标准集装箱
& 其中:新(扩)建沿海港口码头
年吞吐量:万吨
新(扩)建公路客、货运站
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名称
说&&&&&&&&&&&&&&&&& 明
民航机场跑道
指候机楼本身的面积。
城市自来水供水能力
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购置
城市污水处理能力
指污水处理厂每昼夜处理污水量的设计能力。如无设计能力时,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实际核定能力计算。
&(四)企业与个体登记注册类型
企业与个体登记注册类型
企业与个体登记注册类型
股份合作企业
国有联营企业
集体联营企业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其他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五)固定资产投资月报表主要行业目录及代码
行& 业& 名& 称
行& 业& 名& 称
A.农、林、牧、渔业
农、林、牧、渔服务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其他采矿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食品制造业
饮料制造业
烟草制品业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家具制造业
造纸及纸制品业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制品业
塑料制品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金属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建筑安装业
建筑装饰业
其他建筑业
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城市公共交通业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计算机服务业
H.批发和零售业
I.住宿和餐饮业
其他金融活动
K.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研究与试验发展
专业技术服务业
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地质勘查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水利管理业
环境管理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居民服务业
其他服务业
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社会保障业
社会福利业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新闻出版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文化艺术业
S.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中国共产党机关
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
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T.国际组织
(六)固定资产投资基层表编码填写方法
投资基层表的项目编码规则如下:
建& 设& 地& 址
主管部门顺序
1.编码规则如下:
  (1)建设地址码的填写方法:建设地址码就是投资项目所属的行政区划码。此编码为12位,参照《天津市行政区划地址代码》(2009年10月)编写。
  (2)开工年份码的填写方法:开工年份码就是投资项目开工年份的后两位。此编码为2位,如1999年开工项目填写99,2003年开工的项目填写03。
  (3)主管部门顺序码的填写方法:主管部门顺序码由受表单位按照《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主管部门名称与顺序代码》中所列的单位顺序码填写,此编码为3位。
(4)项目顺序码的填写方法:由受表单位根据开工年份和项目顺序进行编制,此编码为2位。
2.在基层表的编码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1)项目编码的唯一性,一个项目只能对应一个代码,一个代码只能对应一个项目,且需要保持跨年度之间的唯一性。
(2)项目编码的稳定性,项目编码一经确定,不应该变化,直至项目完工。
(七)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1、基本概况指标
(1)单位名称:新建项目填报建设项目全称。在原有企业、事业单位基础上进行的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填报本企业、事业单位的全称,不要填简称,也不要随意更改。
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不同的,特别是一个单位有几个项目的,要求填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一致的,可免填项目名称,只填单位名称。
(2)组织机构代码:采用国家统一标识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代码由8位无属性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标识在各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单位代码证书》上,按《单位代码证书》的号码填写。
(3)建设地址:是指建设项目的建设地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主体工程在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内进行建设的,填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地址;主体工程在现有企业、事业之外进行建设的填主体工程的建设地址。
(4)通讯号码:包括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和传真号码。其中: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必须填写。
(5)登记注册类型: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依据是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的通知〔国统字(1998)200号〕,登记注册类型分为四大类22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基层统计单位填报达到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标准的所有登记注册类型企业。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由从事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企业填报,现有单位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确定:新建项目,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按登记注册类型填报,未登记的,按投资者的登记注册类型或有关文件的规定填报。
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 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力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其他企业:指上述登记注册类型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外经贸部依法批准设立,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外资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外经贸部依法批准设立,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个体户:指公司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体劳动者。
个人合伙:指两个以上公司按照协议规定,各自提供资金、实物和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6)行业类别:根据现有企、事业、行政单位和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主要产品种类或主要用途及社会经济活动种类来划分。
一般情况下,一个建设项目只能属于一种国民经济行业。
在现有企、事业单位中,为适应市场变化而全厂性转产,改变原有主要产品种类或主要经济活动性质(如军工转民用)的,则可根据转产后的主要产品种类或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来划分国民经济行业种类。
国民经济行业种类,要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中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写。填写年报基层表时要填写到最小类。
(7)隶属关系:是按建设单位或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主管上级机关确定的。制度规定基层填报单位的隶属关系有五种:中央、市、区、县和其他。
①中央:指中共中央、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各部、委、局、总公司以及直属机构直接领导的建设项目和企业、事业、行政单位。这些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由国务院各部门直接编制和下达,建设中所需的物资和主要设备以及建设中的问题都由中央有关部门安排和解决。
②市属:指由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直接领导和管理的建设项目和企业、事业、行政单位。
③区属:指由区直接领导和管理的建设项目和企业、事业、行政单位。
④县属:指由县直接领导和管理的建设项目和企业、事业、行政单位。
⑤其他:不隶属以上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和企业、事业单位,如外商投资企业和无主管部门的企业等。
(8)建设性质:根据整个建设项目情况填写。
①新建:一般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开始建设的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或建设项目。有的单位原有的基础很小,经过建设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企、事业单位原有固定资产价值(原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
②扩建:指在厂内或其他地点,为扩大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增建主要生产车间(或主要工程)。独立的生产线、分厂的企、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在原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如学校增建教学用房,医院增建门诊部、病房)也作为扩建。
现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增建一个或几个主要生产车间(或主要工程)、总厂之下的分厂,如同时进行一些更新改造工程的建设,则该企业、事业单位也应作为扩建。
③改建和技术改造: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对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包括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福利设施)的建设项目。现有企业、事业单位为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而改变企业的主要产品种类(如军工企业转产民用产品等)的建设项目,应作为改建。
技术改造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在现有基础上,用先进的技术代替落后的技术,用先进的工艺和装备代替落后的工艺和装备,以改变企业后的技术经济面貌,实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达到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扩大生产规模、全面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目的。技术改造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生产工艺改革、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的改造;厂房建筑和公共设施的改造;劳动条件和生产环境的改造等。
④单纯建造生活设施:指在不扩建、改建生产性工程和业务用房的情况下,单纯建造职工住宅、托儿所、子弟学校、医务室、浴室、食堂等生活福利设施的企、事业及行政单位。
⑤迁建:指为改变生产力布局或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等原因而搬迁到另地建设的企、事业单位。在搬迁另地建设过程中,不论是维持原规模还是扩大规模都按迁建统计。
⑥恢复:指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是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恢复建设的单位。不论是按原有规模恢复还是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都按恢复项目统计。尚未建成投产的基本建设项目或企、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而损坏重建的,仍按原建设性质划分。
⑦单纯购置:指现有企、事业、行政单位单纯购置不许要安装设备、工具、器具而不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有些单位当年虽然只从事一些购置活动,但其设计中规定有建筑安装活动,应根据设计文件内容来确定建设性质,不得作为单纯购置统计。
(9)建设阶段:指建设项目报告期工程进展所处的阶段。
①筹建:是指在年内永久性工程尚未正式开工,只是进行勘察设计、征地拆迁、场地平整等为建设做准备工作的建设项目。筹建项目应根据设计任务书规定的建设规模和性质划分建设性质。
②本年正式施工:是指本年内正式进行建设或安装活动的建设项目。包括本年新开工项目和以前年度开工跨入本年继续施工的项目,本年全部建成投产项目以及本年和以前年度全部停缓建在本年正式恢复施工的项目,仍为本年正式施工项目。以前年度已报全部建成投产,本年尚有遣留工程进行收尾的项目,以及已批准全部停缓建但部分工程需要做到一定部位或进行仓库、生活福利设施工程的项目,不包括在本年正式施工项目之内。
③本年收尾:指以前年度已全部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但有遣留工程尚未竣工,在本年内进行收尾工程的项目。
④全部停缓建:指至报告期末止经批准并已收到全部停缓建通知的项目,包括报告期内有部分工程需要做到一定部位或仓库、生活福利设施工程经上级批准本年继续施工的项目。
⑤单纯购置:同(8)中的⑦解释。
(10)开工时间:指项目开始建设的年月。按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施工的年月填写。如果没有设计,就以计划方案规定的永久性工程实际开始施工的年月为准。这个指标是计算建设项目建设工期和一定时间内施工项目个数的依据。
建设项目永久性工程的开工时间,一般是指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挖槽开始施工的时间,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正式打桩也算为开工。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有建筑物的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水、电等工程都不算正式开工。总体设计内的工程开工之前,用迁移补偿费先进行拆迁还建工程的项目不算正式开工。没有土建工程的项目,开工时间填写安装工程开始施工的时间。水利、交通、铁路等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项目,开工时间填写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的时间。以前年度全部停缓建在本年复工的项目,仍按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开工的年月填报,不按复工的时间填报开工年月。&&
(11)本年全部建成投产时间:指建设项目按计划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在本年内全部建成,经验收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引进项目并应按合同规定经过试生产考核达到验收标准,经双方签字确认)正式移交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时间。
(12)控股情况:是反映项目或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指国有、集体、私人、港澳台商、外商五种)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项目或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各填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填报。
(13)期末项目建设状态:指报告期末建设项目状态情况。
①在建:指建设项目在报告期末尚未建成投产,处于建设阶段。包括本期施工项目,也包括以前年度施过工结转到本期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
②全部投产:指建设项目按计划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在报告期内全部建成,经验收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③全部停缓建:指建设项目在报告期内经批准并已收到全部停缓建通知。包括报告期内有部分工程需要做到一定部位或仓库、生活福利设施工程经上级批准本年继续施工的项目。
(14)城乡分组:
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指城镇各种登记注册类型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县城及以上区域内发生的投资,县及县以上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直接领导、管理的建设项目和企事业单位的投资均为城镇固定资产投资。
②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指发生在农村区域范围内的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成的投资。不包括县及县以上各种政府及主管部门直接领导、管理的建设项目和企事业单位的投资。
(15)项目设计新增效益:指项目设计任务书中计划新增的效益。主要包括销售收入和利润,此指标限工业项目填报。
(16)跨区域项目:指一个建设项目内容涉及两个或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17)项目审批文号:是指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取得的相关项目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号码。如土地管理部门的建设项目用地许可证号码、建设管理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号码、计划管理部门的建设项目批复文件号码、环境保护部门的环评审批文号等。
(18)项目类别:是指项目所属的种类。主要包括1.列入中央扩大内需投资计划项目2.列入当年天津市市重点项目计划的建设项目3其他项目。
2、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新增固定资产
年报基层表“投资额和新增固定资产”栏所有指标,按整个建设项目情况填写。
(1)计划总投资:指建设项目或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建设工程,按总体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计划(或按设计概算或预算)需要的计划总投资。没有总体设计,分别按年内施工工程的计划总投资合计数填报。单纯购置单位应填报单纯购置的计划总投资。计划总投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填报:
①有上级批准概(预)算投资或计划总投资的,填列上级批准数;
②无上级批准概(预)算投资或计划总投资的,可填列上报的计划总投资数;
③前两者都没有的,填年内施工工程计划总投资。
调整最初设计概算,经批准的可调整计划总投资,未经批准的不应调整计划总投资。
(2)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指建设项目自开始建设到本年底止累计完成的全部投资。其计算范围原则上应与“计划总投资”指标包括的工程内容相一致。报告期以前已建成投产或停、缓建工程完成的投资以及拆除、报废工程的投资,仍应包括在内。但转出的“在建工程”累计投资应予以扣除,转入的“在建工程”以前年度完成的投资应当包括。
(3)本年完成投资: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本年最后一天止完成的全部投资。
自年初累计完成投资: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报告期末止累计完成投资。
本月完成投资:指从本月1日起至本月最后一天止完成的全部投资额。
实际完成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示的工作量指标,包括实际完成的建筑安装工程价值、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以及实际发生的其他费用。没用到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工程预付款和没有进行安装的需要安装的设备等,都不能计算投资完成额。
计算投资额所依据的价格: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一般按预算价格计算。实行招标的工程,按中标价格计算。凡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协商同意的工程价差、量差、且经建设银行同意拨款的,应视同修改预算价格。建筑安装工程应按修改后的预算价格计算投资完成额。
对于某些工程已进入施工但施工图预算尚未编出的,统计报表可根据工程进度先按设计概算或套用相同的结构、类型工程的预算综合价格计算,待预算编出后再进行调整。
建设单位议价购料供应给施工单位,材料价差部分未转给施工单位的,建设单位应将这部分价差包括在建安工程投资中。
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一律按实际价格,即支出的全部金额计算,外购设备、工具、器具除设备本身的价格外,还应包括运杂费、仓库保管费等。自制的设备、工具、器具,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算。
其他费用的价格:一般按财政部门实际支付的金额计算。
国内贷款利息按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利息计算投资完成额,并作为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处理。
利用国外资金或国家自有外汇购置的国外设备、工具、器具、材料以及支付的各种费用,按实际结算价格折合人民币计算。
住宅:指专供居住使用的房屋包括职工家属宿舍、职工单身宿舍、学生宿舍等。不包括购置的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房:指列入国家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不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而是由地方政府统一组织,单位利用自有土地或国家无偿划拨土地,通过群众集资或合作建房形式建造,一般向内部职工销售或出租的政策性住房。
(4)本年完成投资额按构成分
①建筑工程(建筑工作量):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包括:
A.各种房屋如厂房、仓库、办公室、住宅、商店、学校、医院、俱乐部、食堂、招待所等工程。包括房屋的土建工程;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的价值及装设油饰工程;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的敷设工程。
B.设备基础、支柱、操作平台、梯子、烟囱、凉水塔、水池、灰塔等建筑工程:炼焦炉、裂解炉、蒸汽炉等各种窑炉的砌筑工程及金属结构工程。
C.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的布置、工程地质勘探、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平整土地、施工临时用水、电、汽、道路工程,以及完工后的建筑场地的清理、环境绿化美化工作等。
D.矿井的开凿,井巷掘进延伸,露天矿的剥离,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和铁路、公路、港口、桥梁等工程。
E.水利工程,如水库、堤坝、灌溉以及河道整治等工程。
F.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及其他建筑工程。
②安装工程(安装工作量):指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又称安装工作量。包括:
A.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和安装,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作。
B.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个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运、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行、工作(投料试运工作不包括在内)。
在安装工程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价值。
③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指把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转为固定资产的购置活动,包括建设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购置或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新建单位及扩建单位的新建车间,按照设计或计划要求购置或自制的全部设备、工具、器具、不论是否达到固定资产标准均计入“设备、工具、器具购置”中。
其中:购置旧设备:指从外单位购入的已经使用过的各种设备,不包括从国外购进的旧设备。
其中:用于更新的设备:指为更换陈旧设备的而购置的设备。用于更新的设备与原有设备在台数和价值上不一定相等。购置的设备如不是用于更换原有设备,而是用于新增或扩大生产能力的,不能作为“用于更新的设备”统计。
④其他费用:指在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除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完成额以外的费用,不指经营中财务上的其他费用。包括旧房屋购置,基本畜禽支出,林木支出,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土壤改良、城市绿化,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购置,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购置及迁移补偿费,政府收费,勘察设计费,研究实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机械转移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土地占用、使用费,建设期应付利息,包干节余企业债券发行费,合同公证费及工程质量检测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失,固定资产亏损及损失等。
其中:土地购置费用:指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出让金。
其中:旧建筑物购置费:指购置已使用过的各种旧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5)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指报告期内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包括本年内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程投资和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投资及有关应摊入的费用。属于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建设费用,应随同交付使用的工程一并计入新增固定资产。
3、建设项目个数:施工项目个数、本年投产项目个数和本年新开工项目个数:每一个建设项目只计算一个项目个数。
(1)施工项目个数:指报告期内所有施工的建设项目个数,包括本年新开工的项目和以前年度开工在本年继续施工的建设项目。
(2)本年投产项目个数: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全部生产能力(或效益)在本年内全部建成投产,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个数。
(3)本年新开工项目个数:指本年内所有新开工的项目个数。
4、土地征用和购置:
(1)规划用地面积:指根据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建设项目需要使用的土地面积。
(2)本年实际征用和购置土地面积:指报告期内通过征用等各种方式获得使用权的土地面积。
(3)本年实际征用和购置土地成交价款:指报告期内征用和购置土地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活动的最终金额。征用和购置土地成交价款与征用和购置土地面积同口径,目的是正确计算平均土地征用和购置价格。
5、房屋建筑面积及价值
(1)本年施工房屋面积:指报告期内施工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的面积和上期开工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以及上期已停建在本期复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和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其建筑面积仍计入本期施工房屋面积中。
(2)本年竣工房屋面积:指在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房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3)本年竣工房屋价值:指在报告期内竣工房屋本身的建造价值。竣工房屋价值按房屋设计和预算规定的内容计算。竣工房屋本身的基础、结构、房屋、装修以及水、电、卫等附属工程的建造价值,也包括作为房屋建筑组成部分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内的设备(如电梯、通风设备等)的购置和安装费用。不包括厂房内的工艺设备、工艺管线的购置和安装,工艺设备基础的建造,室外的水、暖、电卫、道路工程、挡土墙等环境工程的费用,办公及生活用家具的购置等费用,购置土地的费用,迁移补偿费和场地平整的费用等。
竣工房屋价值不仅包括该竣工房屋在报告期内完成的价值,也包括跨年施工的房屋在本期以前完成的价值。未竣工则转让给其他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出让单位不计算竣工价值,待接受单位继续施工并符合竣工条件后。由接受单位计算其竣工价值,包括出让单位在出让前所完成的价值。
竣工房屋价值一般按结算价格计算。
6.资金来源
(1)本年资金来源合计:指固定资产投资单位在本年内收到的可用于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的各种资金,包括上年末结余资金,本年度内拨入或借入的资金及以各种方式筹集的资金。
(2)上年末结余资金:指上年资金来源中没有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而结余的资金。包括尚未用 到工程上去的材料价值,未开始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价值及结存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
上年末结余资金是本年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一部分,可根据有关财务数字填报。为反映当年资金来源与当年投资完成额之间的关系,上年末结余资金不能出现负数,即不能把上年应付工程、材料款作为上年结余资金的负数来处理。
(3)本年资金来源小计:指固定资产投资单位在报告期收到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货币资金。包括国家预算内资金、国内贷款、债券、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
(4)国家预算内资金:分为财政拨款和财政安排的贷款两部分。包括中央财政的基本建设项目(分经营性基金和非经营性基金两部分)、专项支出(如煤代油专项等)、收回再贷、贴息资金、财政安排的挖潜改造和新产品试制支出、城建支出、商业部门简易建筑支出、不发达地区发展基金等资金中用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地方财政中由国家统筹安排的资金等。
(5)国内贷款:指报告期固定资产投资单位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国内借款,包括银行利用自有资金及吸收的存款发放的贷款、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国内贷款、国家专项贷款(包括煤带油贷款、劳动煤矿专项贷款等),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贷款、国内储备贷款、周转贷款等。
(6)债券:指企业(公司)或金融机构通过发行各种债券,筹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包括由银行代理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发行的重点企业债券和基本建设债券。
(7)利用外资:指报告期受到的用于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投资的境外资金(包括设备、材料、技术在内)。计算利用外资时需要折算成人民币,折算中所使用的外汇汇率按现汇计算,即按使用外汇时的汇率计算。
包括外商直接投资、对外借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出口信贷、外国银行商业贷款、对外发行债券和股票)及外商其他投资(包括补偿贸易和加工装配由外商提供的设备价款、国际租赁)。
外商直接投资:是指外国投资商要与中国企业(政府)合资、合作或独资中以外汇现金、设备(或实行)、技术、专利或其他方式投入的资金总量。
(8)自筹资金:指固定资产投资单位报告期收到的,由各地区、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筹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预算外资金,包括中央各部门、各级地方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有资金。
(9)其他资金来源:指在报告期收到的除以上各种资金之外其他用语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包括社会集资、个人资金、无偿捐赠的资金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等。
(10)各项应付款:指本年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应付未付的投资款。包括当年应付工程款、应付器材款、应付工资、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应交基建收入、应交投资包干结余、应交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应交预算调节基金及其他应交款。各项应付款填报本报告期实际增加数(或发生数),不是填报开始建设以来的累计数。
7、建设规模及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1)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名称:填写建成投产项目或工程新增产品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名称。基层单位在填报时,应将设计文件规定的各种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填列齐全,填写时先填属于附件《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目录》中有的能力或效益,然后再填目录以外的其他主要生产能力或效益。
(2)计量单位:按照《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目录》规定的计算单位填报。
(3)建设规模:指建设项目或工程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全部设计能力(或工程效益)。包括已经建成投产和尚未建成投产的工程的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建设规模应填写设计任务书或计划文件中规定的全部能力或效益,如工业企业各主要产品的全部生产能力(设计规定有多种产品的,要将主要产品的设计能力逐一填列),铁路、公路的总长度,学校的全部学生席位,医院的全部病床位数等等。新建项目按全部设计能力(或工程效益)计算。改、扩建项目或企业、事业单位的建设规模,按改、扩建设计规定的全部新增加的能力(或工程效益)填写,不包括改、扩建以前原有的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没有总体设计的企业建设规模填本年施工的全部单项工程的设计能力,即以本年施工规模代替。
(4)本年施工规模:指报告期内的施工单项工程的设计能力(或工程效益),即全部建设规模中在本年正式施工的部分。设计规定有多种产品的,要将主要产品的施工规模逐一列出。本年施工规模包括报告期以前已开工跨入本年度继续施工的单项工程的设计能力和报告期新开工工程的设计能力。也包括报告期内建成投入生产的或报告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单项工程设计能力。在报告期以前开工并已投产的或已经停、缓建的工程,以及报告期内尚未正式开工的单项工程的设计能力不应计算在内。例如某发电厂经批准建设四台10万千瓦发电机组,在报告期以前已建成投产一台;在报告期内施工的两台,其中一台建成投产;还有一台没有开工。则该电厂建设规模为40万千瓦,报告期的施工规模为20万千瓦。
(5)自开始建设累计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指自开始建设至本年底止建成投产的全部&&& 单项工程累计的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包括报告期以前已经建成和报告期内建成投入生产的单项工程的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没有总体设计的企业只填本年施工的全部工程自开始建设至本年底止的累计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6)本年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指在本年度内按照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计算条件和标准,实际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是指通过固定资产投资活动而增加的设计能力。计算新增能力(或工程效益)是以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为对象,如一座矿井、一座转炉、一套化学装置、一条铁路专用线等。当工程建成,经有关部门验收鉴定合格,正式移交投入和生产,即应计算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
下列情况不能计算新增生产能力:
①主体工程虽已建成,但设备尚不配套或缺乏正常生产所必需的附属辅助工程,因而不具备正常生产条件的工程;
②生产作业线尚未建成,采取临时措施(如厂房尚未建成,临时安装部分设备,或缺乏主体配套设备,临时利用代用设备等)进行生产,虽然生产设计规定的产品,但不能保持正常生产的工程。
新增生产能力的数量,原则上应按设计(计划)能力计算。设计能力是指设计中规定的主体工程(或主体设备)及相应配套的辅助工程(或配套设备)在正常情况下能够达到的生产能力。在建设过程中需要调整设计能力时,必须经批准原有设计的管理机关批准后,才能按批准修改后的能力计算。如尚未批准,仍按原设计能力计算,并加以说明。无设计(或计划)能力的,可根据验收时鉴定能力计算。
建成投产的工程,各生产环节的设备已经配齐,符合计算新增生产能力条件的,应该按工程的全部设计能力计算。各生产环节的设备虽未按设计全部配套建成,但保证生产所需的主体设备、配套设备、主体工程、附属工程都已部分完成,形成生产作业线,经负荷试运转交付使用单位正式投入生产的,只计算设备配齐部分的能力。这部分建成投入生产的工程,填报新增生产能力时,需附有计算依据,并说明工程或主要设备配齐部分的情况,以及尚未建成的工程主要内容或尚缺的设备情况。
计算新增生产能力的几项具体规定:
①在计算新增生产能力数量时,不论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在本年何时建成投入生产,其新增生产能力都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全年的生产能力计算,而不应从本年建成投入生产的日期起计算,也不能按照投入生产后实际达到的产品产量或效益计算。
②以建筑物容积、面积及长度表示的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如房屋的建筑面积、商业、粮食部门的仓库 容积,铁路、公路、电信线路输油输气管道的长度等,一律按实际建成的数量计算,不按设计规定的容积、面积、长度的数量计算。
③只要建成投产的工程具备《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目录》上的某种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不论其是否属于工程主管部门管理,均应按规定的名称和计量单位计算该工程的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④改建、扩建的项目或工程的新增生产能力,如无设计能力资料,可根据验收时鉴定的净增能力计算, 即改、扩建后全部生产能力(或可能达到的年产量)减去改、扩建前原有的实际生产能力(或年产量)后即为改建、扩建新增生产能力。
迁建项目一般不计算新增生产能力,在迁建的同时扩大建设规模的,只计算增加的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恢复项目应按恢复重建的全部能力计算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⑤引进项目或工程应按合同规定,在试生产期内经过考核达到验收标准,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才可计算新增生产能力。
⑥各类学校新增学生席位数,一般应按设计的学生席位数计算。没有设计席位的,可按教育部门规定的各类学校每个学生的定额面积,将报告期交付使用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折算为新增学生席位数。
⑦医院新增病床床位数按竣工医院设计规定的新增病床床位计算。
⑧联合性企业总表填整个企业的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分表分别按不同行业填写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⑨多种生产能力要将设计文件规定的各种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填全。
⑩全部靠手工生产的工厂和矿山不计算新增生产能力。
8.补充资料
(1)本年拨付其他单位投资款:指报告期内建设单位拨付给有关部门的各种“抽头"投资(如地方材料发展费、公用设施配套投资等)、参加统建住宅的投资,同其他单位合建工程而拨付主办单位的投资以及购置商品房实际支出额等。本年拨付他单位投资款因在本单位不形成工作量,故不计入建设项目本年完成投资额。
(2)购置商品房屋实际支出额:指建设单位报告期为购买商品房屋而实际支付给房屋开发公司的金额,包括购房定金和预交款。
(3)保障性住房: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两限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以及廉租房等。
(4)廉租房: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收入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的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廉租房只能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不能出售。
9.亿元以上项目情况
(1)项目主要承建单位情况:是指承包项目建设的主要建筑业企业(或者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或者单位)的名称、法人代码、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如果项目由多家建筑业企业(或者单位)承建,则按合同额确定主要承建单位。
(2)合同开工时间和合同竣工时间:是指在项目施工合同中规定的项目开工时间和项目竣工时间。一般取自项目的施工许可审批文件,也可取自项目施工合同。
(3)项目建设主要用途:是指项目建设的目的或者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直接用途。一个项目可能有多种用途,此处只选择最主要的一项,即投资最大用途。一般取自项目的相关批复文件,也可取自项目建议书等。
(4)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产品或生产设备技术水平:主要反映项目的技术水平,仅限于工业项目填报。判断项目技术水平的标准一般依据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主要产品质量,或新增的生产设备技术水平(如煤炭开采设备)进行划分。投资项目的技术水平分为国际水平、国内先进水平和其他。一般取自项目建议书或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5)项目性质:是指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有关规定,对不同种类项目进行的计划管理模式。一般取自计划管理部门的建设项目批复文件。
(6)建设规模和设计生产能力:是指项目或工程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全部设计能力(或者工程效益)。一般取自项目的相关批复文件。
(7)土地使用权面积和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个人经国家依法确认的使用土地的权利,包括开发权、收益权、处置权。土地使用权面积是指单位或个人经国家依法确认具有使用权利的、用于项目建设的土地的面积。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是指单位或个人获得用于项目建设的土地使用权利所支付的各种费用。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就是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的一定年限的土地出让金。这两个指标一般取自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规划施工房屋总面积:是指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拟建设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一般取自计划管理部门的建设项目批复文件或者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审批文件。
(9)计划资金指标:是指完成项目全部投资计划使用的各种资金。包括国家预算内资金、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和其他资金等。这组指标一般取自项目的相关批复文件,也可取自项目建议书或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八)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主管部门名称与顺序代码
(2009年)
主管部门顺序码
单& 位& 名& 称
主管部门顺序码
单& 位& 名& 称
中国石化销售华北公司
公安部中国京安器材天津公司
中国石油物资天津公司
公安部天津消防器材总厂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公司
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
审计署驻京津冀特派员办事处
核工业天津理化工程研究院
中国烟草总公司天津分公司
天津石油化工公司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天津公司
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天津公司
核工业东北地质局247大队
中国电子进出口公司天津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中国汽车工业天津销售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中石化股份天津分公司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物资储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中国农业物资供销天津公司
水利部天津勘测设计院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中国水利水电基础工程局
中国水产天津公司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海河下游管理局
中国电子物资华北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电子器材天津公司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第六工程局
中国农业机械华北总公司
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中国机械工业供销华北公司
天津市地震局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地震局第一地形变监测中心
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十八研究所
天津地质矿产研究所
机械工业第五设计研究院
中国钢铁炉料华北公司
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四十六研究所
天津地质华北勘察局
天津电气传动设计研究所
中国天辰化学工程公司
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
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天津复印技术研究所
中国化工供销华北公司
天津航空机电有限公司
天津纺织机械厂
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第8357研究所
中国包装科学研究测试中心
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第8358研究所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第十八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电力公司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
天津大港发电厂
中国铁路物资天津公司
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机车车辆机械厂
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
北京铁路局天津南仓材料总厂
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主管部门顺序码
单& 位& 名& 称
主管部门顺序码
单& 位& 名& 称
中港第一航务工程局
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办事处
天津航道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交通部天津海上安全监督局
中信天津工业发展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船舶检验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中国交通物资华北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707研究所
新华社天津分社
天津船舶工业公司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天津办事处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北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天津远洋运输公司)
中国邮电器材华北公司
天津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天津电话设备厂
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公司
天津普天通信设备厂
中海石油海洋工程公司
天津市邮政局
中远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其他中央在津单位
中国网通集团天津市通信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北方电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1.农林水利气象系统
天津商学院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天津市农业局
天津市水务局
中国民用航空学院
天津市水产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原)市乡镇企业办公室
河北工业大学
天津市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
天津市农垦集团总公司
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天津市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
中国医学科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
天津市禽蛋服务公司
中国北方工业天津公司
天津市蔬菜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3522工厂
天津市林业局(天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人民解放军3526工厂
农林水利气象系统其他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3615工厂
2.工业系统
中国人民解放军6443工厂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天津市机电工业控股集团公司
中国医药天津采购供应站
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天津旅游管理干部学院
天津市一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市气象局
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国家海洋局海水淡化研究所
天津市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国家海洋局海洋技术研究所
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主管部门顺序码
单& 位& 名& 称
主管部门顺序码
单& 位& 名& 称
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公司
4.运输邮电系统
天津市长芦盐务管理局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天津港(集团) 有限公司
天津市飞鸽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
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钢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轮船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天津天力士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通用航空公司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天津天钢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天津市长芦盐业总公司
运输邮电系统其他单位
天津市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5.商贸系统
天津市塑料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金耀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
工业系统其他单位
天津二商集团有限公司
3.城建系统
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建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天津百货大楼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天津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规划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天津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外国企业专家服务总公司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商贸系统其他单位
天津市建设发展总公司
7.科学研究系统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
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科学研究系统其他单位
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8.教育卫生系统
天津市城市基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公司
天津市卫生局(市中医药管理局)
城建系统其他单位
天津师范大学
主管部门顺序码
单& 位& 名& 称
主管部门顺序码
单& 位& 名& 称
天津理工大学
天津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
天津农学院
天津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总公司
天津医科大学
发展和改革委系统其他单位
天津中医学院
11.政法系统
天津外国语学院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天津体育学院
天津市人民检查院
天津美术学院
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市司法局
天津职业大学
天津市国家安全局
天津市城建学院
天津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天津市监察局
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天津科技大学
政法系统其他单位
教育卫生系统其他单位
12.党政机关
9.文化系统
天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天津市体育局
天津市经济协作办公室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文物局)
市政府合作建房办公室
天津市新闻出版管理局
市政府供热办公室
天津市广播电视电影管理局
天津市奶业办公室(市奶类项目发展办公室)
天津日报报业集团
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今晚传媒集团
天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
天津广播电视电影集团&&&&&&&&&&&&&&&&&&&&&&&&&&&&&&&&&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化系统其他单位
天津市档案局
10.发展和改革委系统
天津市机关行政管理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
政协天津市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委党校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
天津市物价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天津市审计局
天津市侨务办公室
天津市统计局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
天津市物资集团总公司
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监测站)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
党政机关其他单位
天津市信息中心
13.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总工会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
青年联合实业公司
民主党派单位
群众团体其他单位
14.其他系统
天津市武警总队
天津市警备区
天津第一热电厂
15. 区县系统
滨海新区管委会
地方其他单位
外省市在津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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