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帐户客官不可以歌词转入,退休工资就会减少吗

参加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在退休后养老金领取的计算方法_百度知道
参加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在退休后养老金领取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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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新制度的设计,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每月发放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1/120。  另外,国家对于“中人”还将给予以过度性养老金为方式的补偿,但是,对于过度性养老金的制定和发放标准新政尚未明确。  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中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具体算法为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期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  举例:北京居民王先生是“中人”,他的平均月薪3000元,养老保险缴费期限为10年,假设10年后北京月平均工资是3000元,那退休后,他能领到多少退休金呢?  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后,王先生退休后每月可领到的养老金=3000元×15%+3000元×8%×12×10÷120+=690元。  其中,(3000元×15%)为基础养老金;(3000元×8%×12×10÷120)为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规模由本人缴费工资11%调整为8%  单位缴费的部分不会减少;总体上退休后待遇不会降低  新政策规定:从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并且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将全部用于社会统筹,确保当期的基本养老金发放;个人缴费则全部用于积累,用于本人将来的养老问题。  很多人想知道,这是不是减轻了单位对个人的养老责任、会不会降低将来养老金的收入?  对第一个问题,专家的解释是:原本由单位缴纳、打入个人账户的3%,现在虽然不入个人账户,但会转而注入统筹基金。这相当于这部分钱从左口袋进入了右口袋,并没有跑掉,最终仍然会用于发放基本养老金。  对第二个问题,专家的回答是,这样调整,只是待遇结构发生了变化,待遇水平不会降低。  以职工缴费年限35年退休为例,改革前基本养老金的目标替代率是58.5%,其中20%为基础养老金,38.5%为个人账户养老金;改革后目标替代率调整为59.2%,其中基础养老金替代率调整为35%,个人账户养老金替代率调整为24.2%。新老办法对比,基本养老金的结构发生了变化,基础养老金增加,个人账户规模有所降低,总体水平与改革前大体相当。  个体户参保  政策上给予倾斜,城镇企业职工缴费总比例为28%左右,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0%,计发办法相同  养老新政策在覆盖面上进一步扩大——明确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这部分人适当倾斜。目前,城镇企业职工缴费总比例为28%左右。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0%。后者比前者的缴费水平总体上低8个百分点,但其计发办法相同。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测算表明,按改革后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所领取的养老金要大大高于其本人缴费所能支撑的待遇水平。(白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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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漫游”可转统筹账户
 来源:新京报 作者:记者杨华云
  释疑之职工养老保险
  1 记者:两个办法实施后,职工办理参保、缴费、转移接续手续是不是很麻烦?是不是要自己往返两地办理?
  不必两地奔波办理接续
  各地经办机构将负责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养老保险司负责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流程要进一步完善,加强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协作,使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更方便,而不是更麻烦。
  两个办法都规定,参保人员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参保登记、缴费核定、权益记录和保存等工作。在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在其他地区就业并继续参保,只要提出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或信息,就能够由转出和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不必由参保人员本人在两地来回奔波办理。
  2 记者:参保人达到退休条件后,如何确定领取养老金的地点?
  一地缴费10年可算退休地
  如各地参保均不满10年则在户籍地办理退休
  养老保险司负责人:办法明确了退休办理地点确定原则,以厘清地方养老保险事权,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首先依据其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在最后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核发基本养老金;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如在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
  3 记者: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转移后,如何核定参保者将来领取养老待遇?
  缴费指数依各地情况计
  专家称此举可能考虑接收地积极性
  人保部:参保人员在核定养老保险待遇时,以本人在各参保地的各年度缴费工资和最后办理退休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缴费工资指数。
  郑秉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个人实际缴费数比上当地平均工资”。比如,你缴1000元,当地平均工资是2000元。缴费工资指数是0.5。按照办法,如果1999年到2005年你在甘肃工作,每年缴1000元。2005年到北京工作申请在北京退休。那1999年到2005年,你的缴费工资指数要按北京的平均工资来算。在甘肃你是0.5,如果北京的平均工资是3000元,缴费工资指数就成了0.33。这应该是考虑了北京的积极性,因为如果按照原来地方的指数来算,北京市就更不愿意接收了。同时也是为了要体现地区发展不平衡;此外,也考虑到参保人在退休地和参保地的选择中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
  4 记者:一些年龄偏大的跨地区转移就业人员,他们的权益如何保障?
  年龄偏大者建临时账户
  退休后全部缴费转移至原养老保险关系地
  养老保险司负责人:对于年满50周岁的男性和年满40周岁的女性跨地区转移就业,由于按现行退休年龄规定,一般已不可能再在新参保地连续缴费满10年并在该地办理退休手续,因此规定对其在新就业地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便于其继续参保缴费;待其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将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转移归集到原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或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地。这样,既使年龄偏大人员异地就业参保不再有后顾之忧,保障他们的累计权益,也可适当减轻中心城市人口承载和养老保险基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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