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打击资本运作传~销,请问网络连锁还能继续吗...

广西来宾打击传销高清在线观看,广西来宾传销猖獗,广西来宾市传销
"广西来宾打击传销" 详细介绍我号召有亲人或朋友受骗去来宾搞传销的朋友们五月二十三号集体去来宾,炸掉政府大楼!!!国家在打击传销,当地政府是干什么吃的?说不知道有人信吗? 评论
21:35 热心网友
你要搞清楚,骗你的人不是来宾人,广西人,而恰恰来宾传销就真的那么难打掉吗难 人太杂了 而且是新城市 因素太多了 再说政府还没有那么多的钱和力量来打击 得慢慢来 其实我也挺想来宾快点变的好起来广西来宾市的传销很厉害,是吗?是的··我刚被骗完回来··我去的是北海·· 但是来宾好像比北海还厉害·· 要不是广西还有那么多好人·· 都不如直接炸平了好些·····广西来宾---传销吗?老婆怀孕,马上再过3个月就生了,可是背着我去了广西来宾,说是和他家人一起做生意--卖肉--开超市等等如果是传销,那么他应该在八月十五回家的啊!马上要生孩子了,还不至于那样吧!他亲人几乎都在那里,他不会不来家的吧????????疑问?疑问?很多疑问?????我是来宾的,你老婆有可能被传销组织控制,如果联系不上她建议还是去公安局报案把!在广西来宾市现在有十多万在来宾做传销,传销的高级经理住在来宾森民大厦。在来宾烈士墓工园(公安局大门广西市中国传销的聚集地,世人皆知,但就是不管 ,这就是现实广西来宾非法传销活动为什么在媒体的报道和政府的打击下会持续这么多年?最大的受益者又是谁呢?当然是当地政府及地方经济咯。保释一个人最少3-6W,连路边卖菜的老婆婆都知道这道理,要不菜怎么卖啊,家里又吃不了多少,当地贷款给农民建房子,都是同个格调,每层都一样布局,真是热情周到的服务啊,就连柳州在广西来宾市现在有十多万在来宾做传销,传销的高级经理住在来宾森民大厦。在来宾烈士墓工园(公安局大门政府收黑钱,传销高级赚大钱,传销分子亏本钱来宾公安借着打击传销说法 向哪些做资运作的人敲诈大笔钱财这应该由谁你是敲诈的还是被敲诈的,还是打酱油的广西来宾的请进 7月份要搞打击传销是真的吗?猖狂传销你不会就是搞传销的吧? 趁早回家!别被他们骗了谁知道来宾的传销来宾到底是不是传销的窝点,我的亲人在那啊?我该怎么 啊??
有谁能告诉我 啊
\大窝小窝的事了,打击得严厉的地方传销比较隐蔽 传销是一种欺骗性质的非法活动 劝你亲人醒悟吧,回头是岸 可以告诉他们一些因为参与传销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例子 看你自己了坚决打击变相传销--连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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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击变相传销--连锁销售
变相传销--连锁销售的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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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分为四大类:男士西服,男士精品,女士套装,女士化妆品。公司采用国际先进的五级三节制+成功出局制度。销售份额累计制,一次性投资,无业绩压力!
本公司共五个级别: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
实习业务员:累计销售1-2份产品的直销员。
业务组长:累计销售3-9份产品的直销员。
业务主任:累计销售10-64份产品的直销员。
业务经理:累计销售65-599份产品的直销员。
高级业务员:累计销售600份以上产品的直销员。
五个级别又分为三个晋升阶段:
第一个晋升阶段为:实习业务员晋升业务组长再晋升为业务主任,它实行的是当月当日当时晋升制,只要你销售的产品份额达到,就可以晋升,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第二个晋升阶段为:业务主任晋升为业务经理,它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销售产品的份额必须达到,
(2)必须培养出两名直接的业务主任,它实行的是次月一日晋升制。(注:也就是说,今天你已具备晋升的资格,并且两名直接的业务主任也已经产生,你将在下月一日晋升,所以称为次月一日晋升制。)
第三个晋升阶段为:业务经理晋升为高级业务员,它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销售产品的份额必须达到,
(2)必须培养出三名直接的业务经理,它实行的是隔月一日晋升制,(注:也就是说,今天你已具备晋升的资格,并且第三名直接的业务经理也已经产生,而经理实行的是次月一日晋升制,你不能跟你的业务员同时晋升,必须再等一个月才能晋升,所以称为隔月一日晋升制。)
第一大奖金:直接提成。
第二大奖金:间接提成只产生于不同级别的推销员。如果级别相同就没有间接提成可拿。
第三大奖金,称为销售补助,它只产生于主任与主任之间,经理与经理之间,高级业务员与高级业务员之间。
除了五级三节制和三大奖金,本公司还有独具人情味的四大特色:
一,无业绩压力,(注:比如说你今天加入公司,一个月为公司销售一份产品也行,两个月销售一份产品也行,公司不会给你施加任何压力。)
二,资格永不滑落。(注:比如说你是公司的一名业务主任,因家中有事,需要回家处理,在你回家期间,公司不会降你的职,也不会取消你的资格,或许在你回来时,你已晋升为一名业务经理,因为你在回家期间,你的伞下体系还在不断的发展。)
三,可超越,可回归。公司不会压制任何人的能力,如果你的能力比你的推荐人强时,你可超越他,当你的推荐人和你级别相同时,你必须回归他的伞下。
四,可继承,可转让。(注:由于某种原因,你不想从事这个行业。你可以把你的资格继承给你的家人或转让给你的亲戚朋友,并可以从中获得一笔可观的转让费。)
加入本公司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必须年满18周岁,有一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居民身份证。因为我们所从事的是商业性活动,需要有独立思考及判断能力强的成年人来从事。
二,必须是产品的受用者,累计消费达3800元。
三,必须有一名担保人,也就是你的推荐人。
四,必须和公司签订一份协议,也就是一份产品申购单,申购单生效后你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你的身份证编码将被输入公司的电脑,同时为你产生一个营业编号,这时你将拥有公司的一项权利,以公司的名誉面向社会招聘自己的业务员,组建自己的销售体系。
下面是我给大家算的一笔经济帐:
由于实习业务员和业务组长的体系较小,我就拿业务主任的体系来算起,业务主任是10-64份的销售体系, 我们拿他最少的10人来算,每人每月销售1份产品就是10份产品,用10乘以主任的间接提成380元为3800元,有的朋友会说:我的能力有限,10人每月销售不了一份产品,每月只能销售5份产品,用5乘以380元等于1900元,有的朋友会说:我的能力实在有限,每月只能销售3份产品,那么用3乘以380元等于1140元,也就是说,作为我们公司的一名业务主任,它的月收入不会低于1000元,下面再来算一下业务经理的月收入,业务经理是65-599份的销售体系,我们拿他最少的65份来算,每人每月销售1份产品就是65份产品,有些朋友会说,我们能力有限,每月销售不了65份产品,我们就拿他的一半30份来算,30x456=13680元,国家规定,国民收入达到一定级别时,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作为我公司的一名业务经理,他的月收入不会低于万元。再来算一下高级业务员的月收入,作为我公司一名高级业务员是600份以上的销售体系,在这其中因有一部份人处于管理阶段,但他的伞下体系仍在不断的发展,所以我们就拿他的一半400份来算,用400乘以高级业务员的间接提成380元,为15。2万元,再加上6万元就是21。2万元,为什么要加6万元呢?因为作为本公司的一名高级高级业务员有3%的效益分红,最高不高于10万元,最低不低于6万元。也就是说,作为我们公司的一名高级业务员他的月收入不低于6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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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识破连锁销售的骗局
一、加入时需要你拿钱
二、如果你想挣钱就得继续骗人来,否则你将血本无归
三、他们说是新生事物,叫你试试再说,等你试了,交了钱了,上了贼船了,想下都下不来。
四、他们所说的什么国家支持、方法新颖,完全是蒙蔽不懂法的老百姓,坑害善良的人,其目的就是叫你上当觉得他“合法”。
五、其交钱、叫人就是彻底的传销本质
六、比传销更可恶的是,传销还可以买个烂钱不值的东西,而连锁销售只是叫你买定单,根本见不到东西。
七:他们会分析传销和连锁销售的区别,传销是金子塔形式,连锁销售是等腰梯形大家赚钱,其实本质都一样,只不过变的温柔起来!
八:他们会把国家的打击说成是宏观调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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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打击,传销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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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就是传说中的网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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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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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朋友们光临网易“地方”的“贵州论坛” ! http://bbs9./board/postlist.jsp?b=localguizhou现发表了未来日本、韩国在中国大屠杀的文章《中国环保幻想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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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下去,我们的国家还有希望吗?只说广西来宾市就有15万人在搞非法变相传销----连锁销售?政府打击前几天就放风出来让变相传销--连锁销售分子跑掉,在街上大张旗鼓还招来记者做宣传,实际情况起到了吗?真的为中国的官员感到悲哀!感到绝望,几百万人倾家荡产,几百万人背井离乡,几百万人妻离子散,几百万人梦碎连锁!
政府不解决那么最后的结果只能是激起无数颗仇恨的心灵,用鲜血来洗礼这一切!他们会采取最极端的方式来报复,来宣泄!
★★★★★------连锁销售--透过现象看本质:“中国政府对非法传销--连锁销售是禁止?还是默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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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卖淫、嫖*!可能大家经常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等各种媒体上看到这样的字眼,也知道卖淫、嫖*都是违法的!
但是“红灯区”一词、我想大家也都是熟知的!“红灯区”一词,来源于20世纪初期或者更早的欧洲。在当时的一些大城市里,公开的*院往往集中在某个地域内,往往是门前红灯高挂或者是室内红灯映照,因此而得名!几乎在中国任意一个城市都有这个敏感的区域““红灯区”!他们都是以酒吧、按摩房、聊天室等等不同的字眼出现、大都是昼伏夜出!但是这里面作什么,那就不言而喻了!也有很多朋友光临过这样的地方!
那么政府严厉打击卖淫、嫖*的这个口号说的是什么呢?
有人告诉我:卖淫也有半合法的和非法之分!
红灯区的各个店铺每月都要象当地公安部门交纳一定数额的费用的!所以是“半合法的”!
没交钱的那当然就被当地公安机关认定为非法的了!
在公安机关流传一句话:抓嫖不抓卖、罚嫖不罚卖!
意思也就是罚嫖不罚卖淫的、因为卖淫的小姐一直在为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解决资金的问题!
没有了卖淫小姐、就没有了嫖客、没有嫖客、就没有罚款、没有罚款公安机关的日子就难过、因为公安机关的很多经费和人员的福利发放、绝大部分都是来自于罚款,但是在各项罚款中抓嫖的罚款又占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甚至有很多地方的公安机关和卖淫小姐穿一条裤子、用卖淫小姐去拉客、他们在去抓现行、进行罚款!
记得在2005年的7、8月份、曾经在山东电视台看过一个法制节目,是解救一个被拐卖的女孩(大概是18、9岁),这个女孩的家是山西太原的,在找工作的时候,被人贩子用高额薪金的诱饵骗到山东、卖给山东某城市的洗头房,被逼卖淫。
山西的记者和女孩的叔叔根据知情人提供的一些线索找到了山东某城市、也找到了那家洗头发、这个洗头发坐落在某城市的某条街道上、这些洗头房一般白天歇业、晚上才营业、总是有三三两两、穿着暴露的女性站在门口不时地和过往的男性抛着媚眼、说着俏皮的话,女孩的叔叔和记者在晚上对这条街道进行的暗访和投拍、这条街道就是当地的“红灯区”,这样的洗头房有几十家、都是打着洗头的幌子、从事卖淫活动的。
女孩的叔叔和同行的记者并没有轻举妄动、而是在第二天早上请求了当地警方的帮助、并且把所掌握的情况向当地警方作了汇报、当地警方也给予了帮助、很快就把那个女孩解救出来了,这个女孩还反映还有很多被骗来的山西女孩在这个店和别的店里、但是另笔者诧异的是,当地的警方并没有对这个洗头房进行查封、也并没有去解救其他的被拐卖女孩、而是力劝女孩的叔叔和通行的记者早点回去!
真是令人不解啊!
真是无奈!无奈!还是无奈啊!
抛开这个问题、我们转过来再看看中国目前做的如火如茶的所谓非法传销——连锁销售,政府又是如何“严厉打击”的!
一个公安局长的自白
前不久。笔者到一为公安局长家做客,由于和这个局长是亲戚,在几杯酒下肚之后,对方的话匣子就打开了,笔者很快就把话题引到打击传销这方面。对方先是一声感叹,然后说:“我也知道传销是不合法的,但是我们也有难处啊,我是一个分局的局长,上面给的补助根本就不多,我们要查案子,各方面的花销都要花钱,我们这个办公地点是租来的,取暖费已经6年没交过了,人家也来要,我们没有钱啊,只有一拖再拖,后来就干脆耍赖不给了,我们是警察,政府职能部门,他们也没办法,水费和电费也都有6、7年没交过了,以前人家也给我们停过水、停过电、但是都是在一个城市生活的,低头不见抬头见,大家彼此都熟悉,请他们的领导出来吃几顿饭,诉诉苦、也就过去了!
我们也感觉不好意思,可是局里的经费实在紧张、市局每年都给我们下达上缴罚款的任务,我们以前也就是在抓嫖和抓赌两大块的罚款收入,可是这个年头,在红灯区开酒吧、按摩房、洗浴中心、不是局长的亲属、就是市里领导的亲属,知道那里有卖淫活动我们也不敢去抓,也不能去抓,得罪了人是小事,以后就会落得一个‘铁手’的外号,那什么事都办不了了,也就是能抓抓车站附近的小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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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连锁销售--透过现象看本质
我们局里的干警、除了领导和内勤、其它的都有罚款的任务,为了调动大家罚款的积极性,把罚到的款15%提给大家,全国公安都是这个路子!
抓传销是在02年中旬开始的,主要是派一些不着装的实习警员或在警局帮忙的,让他们去跟踪那些从传销课堂出来、穿着名牌西服,打领带的,一般都是传销组织的小头头,抓到他们一般上面的大头头就会出钱来赎人,因为这些人都知道他们很多的事情,我们要是继续纠察下去,就会把他们牵出来,他们为了自保一般钱多了就会几个头头凑,少的就他上面那个大头头自己拿,一开始我们抓到了也就罚个几千元钱,一般一两个小时就能把钱送来,时间一长我们发现,这些头头都很有钱,有的小头头每月都能开1--2万,大头头每月都能拿7、8万甚至10几万的收入。
后来我们也知道它们那里的级别了,一般抓到B级别,我们就最少罚1万(连收据都不用开),抓到了最高级别A级别就罚5--10万不等,虽然我们这里抓的多了,但是做传销的并没有少,反而多了,我们也搞不清是怎么回事”!
其实他们抓了传销中的高级别,上面的大领导很快就会去送钱、把人赎出来、他们交钱、公安立马就放人、这也无形中给非法传销组织作了一个宣传,很多非法传销组织者会用此大做文章,对传销人员说:“我们从事的事业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警察会把我们放了吗?我们不到两个小时就出来了、这就可以肯定我们所从事的事业是合法的!” 很多人也都是见到了此情景,看到他们的领导上午进去了,下午就平安无事的出现他们的面前,于是就很快加入了传销组织!
我不知道中国政府出台《禁止传销条例》是为什么?难道只是给老百姓看的吗?
难道只是做做样子吗?
《禁止传销条例》出的是不温不火、其内容也只是给老百姓看的,对传销组织并没有很大的威慑力!
《禁止传销条例》中并没有规定公安机关应扮演什么角色、应当给予什么支持、工商部门没有调查、拘留、审问的权利、他们最多能做的就是无力的驱散和罚款、但是对于这些传销人员驱散根本没有用处的,反而被传销组织者所利用!
传销组织者说他们从事的事业不犯法、驱散他们是因为他们上课和唱歌的声音太大、扰民了而以、工商和公安部门有权利驱散他们、如果犯了法,只能简单的驱散吗?早把他们抓起来了、当传销组织者不断地这么灌输这些歪理学说、传销人员也一次次的经历这些“有意义”的驱散、当工商、公安有一天良心发现,真的对这些传销人员进行清剿,那就会出现目前不断上演的传销人员围攻工商或公安机关或执法人员,在传销组织中也流传这样一个顺口溜:犯法不干、违法不断、公安不管、工商白干。
工商部门对传销人员只有无力的清剿、不起作用、时间长了、工商部门对这些传销人员也就懒得搭理了、对传销举报者也是不予理睬、最多也就是做做笔录,仅此而已。
很多城市的非法传销人员多达几万人、公安部门由于人力和财力等一些问题、对打击传销这样既浪费时间、又没有多大利益、见效成果还慢的工作也是推的一干二净、从110、到派出所、在到公安局、就好像是给全国公安部门都统一下发了答案是的,回答竟然是奇迹般的一致:“去找工商、我们不管”!
有的地方公安机关打击传销也是出于某种利益!
中国反传销联盟在全国各地有许多反传销志愿者。平均每个人有两次公安部门、四次工商部门和省级主管部门的投诉经历。有98% 的公安部门回答的是“去找工商、我们不管”!有12%的工商部门不予理睬、有80%多的工商部门只是简单的记录、只有不到8% 的工商部门会配合举报人采取行动。有4%的省级主管部门让提供证据材料、有高达80%多的让找下级主管部门,有16%做了记录。
国家工商总局的回答也只是:去找当地的工商部门投诉!
政府是雷声大雨点小、工商部门是有气无力、公安部门是置之不理、致使目前传销泛滥成灾!
咱就不说在本地运作的那些违规操作的伪直销企业、单单就说采用异地邀约这样典型的传销组织,目前在全国保守估计要超过400万人正在从事。
难怪中国传销现象会这么猖狂了!因为一群根本不懂什么是传销的人在管理打传!
最高主管部门晕晕乎乎、地方公安部门置之不理、地方工商部门有气无力!
很多传销受害者都会问我一个问题,为什么中国的传销现象这么严重?
有这样的最高主管部门,有这样的地方管理部门,不出现这样的现象那就是奇迹了!
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在接受央视2套的采访时说,中国7、5亿农民、人均年收入是三千元人民币,还有很多人都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中国政府力争把失业率控制在8%以内,大家听好了是力争! 就算真的控制在这8%以内、 那也应该有上千万人吧?
有人说中国默许传销现象的存在是为了暂时解决就业,是为了搞活经济、是为了扩大内需、拉动消费!
我不相信、也不原意相信这些话是真的,但是此时政府的表现,不得不让我们每个人都陷入深深的沉思。
难道真象目前老百姓中流传的一句话吗?
法*功涉嫌政治、危机政权、中国政府不惜一切代价、立即诛之!而传销是传销人员自己伤害自己,国家还能从中获利,所以政府漠视!
我想试问一下政府:象连锁销售这样用善意的谎言异地邀约、以发展人为主的、新加入的人必须认购三千多元的一套产品,上线的收入主要来自下线的加入费的运作模式是不是传销?
为什么象这样的行业、十几万的非法传销团队在大肆运作、却没有人管!
如果说几千人在运作政府不知道我相信、但是十几万人、在上百个城市运作、受害者每天都会在各地进行投诉、我不相信政府不知道!
那为什么这些行业还悠哉悠哉呢?
难道中国真的是禁止传销吗?
难道政府真的是打击传销吗?
受传销所害、却诉之无门、这一幕幕不是一个人经历、也不是十个人经历、更不是几百、几千个人偶然的经历、而是有几万人、几十万人、甚至几百万人有着同样的经历!
这一幕幕不是单一的上演在某一个城市、而是十几个省份、上百个城市!
我三年来总是不停的自问一个问题:“中国政府对非法传销--连锁销售是禁止?还是默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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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下去,我们的国家还有希望吗?只说广西来宾市就有15万人在搞非法变相传销----连锁销售?政府打击前几天就放风出来让变相传销--连锁销售分子跑掉,在街上大张旗鼓还招来记者做宣传,实际情况起到了吗?真的为中国的官员感到悲哀!感到绝望,几百万人倾家荡产,几百万人背井离乡,几百万人妻离子散,几百万人梦碎连锁!
政府不解决那么最后的结果只能是激起无数颗仇恨的心灵,用鲜血来洗礼这一切!他们会采取最极端的方式来报复,来宣泄!
★★★★★中国政府对非法传销--连锁销售是禁止?还是默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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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识破连锁销售的骗局
一、加入时需要你拿钱
二、如果你想挣钱就得继续骗人来,否则你将血本无归
三、他们说是新生事物,叫你试试再说,等你试了,交了钱了,上了贼船了,想下都下不来。
四、他们所说的什么国家支持、方法新颖,完全是蒙蔽不懂法的老百姓,坑害善良的人,其目的就是叫你上当觉得他“合法”。
五、其交钱、叫人就是彻底的传销本质
六、比传销更可恶的是,传销还可以买个烂钱不值的东西,而连锁销售只是叫你买定单,根本见不到东西。
七:他们会分析传销和连锁销售的区别,传销是金子塔形式,连锁销售是等腰梯形大家赚钱,其实本质都一样,只不过变的温柔起来,能拿到钱的只有组建这个体系的人!
八:他们会把国家的打击说成是宏观调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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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确实有一定道理但是
一、他们所说的好处能够实现
二、确实有产品,我见过,就是不知那么多钱
三、已经有一个朋友农村的亲戚来城里买了套公寓,买了辆奥迪A8L,他去了1年半时间,我也在考虑是不是不应该犹豫了。
四、他们说骗人是为了去赚钱,在能够赚到那么多钱的条件下,编个谎也未尝不是坏事,换个角度想想也还算说得过去,相比之下搂主针对实物太片面。
五、好多家庭倾家荡产我不太理解,花3800能倾家荡产的家庭会考虑去做吗?应该不会做,所以一般做连锁销售的都是花的起那3800的,骗人骗了什么呢?骗财:3800,工薪阶层一般靠下的人一个多月生活费。
六、人身安全没保障?我看他们吃喝住行都不错,人身很自由,没事能上网,打电话还便宜,随时想回家就回家,比我这个上班的自由多了。
七、搂主并不了解传销,所以认识的也有不对的地方,搂主说“交钱、叫人就是彻底传销的本质”,那么现在的保险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是传销咯?如果菜刀用来切菜就是厨具,确实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方便,如果用菜刀去砍人那么你能说菜刀有罪吗?很明显,是用菜刀的人犯了罪,菜刀成为凶器。所以模式就是模式不要从表面看本质。
八、所谓的国家支持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是他们确实给当地带来了经济利益,这次打击,当地老百姓都不愿意让他们走呢,他们自己家的东西卖不动,房子空置,临走时后他们还说等打击完了给通电话,还回去住等等。
做与不做我已经想了一个月了,所以直到这么多,至于到底怎么样,经常在网上查,但是到目前还没看到很有反面说服力的帖子,全部都是表面传销传销的,我不了解什么是传销,可试问又有多少朋友真正知道传销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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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
  宏观调控亦称国家干预,是政府对国民经济的总体管理,是一个国家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的经济职能。它是国家在经济运行中,为了促进市场发育、规范市场运行,对社会经济总体的调节与控制。宏观调控的过程是国家依据市场经济的一系列规律,运用调节手段和调节机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微观经济运行提供良性的宏观环境,使市场经济得到正常运行和均衡发展的过程。宏观调控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国家合理地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措施,如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制定产业政策,以控制总量平衡,规划和调整产业布局;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节积累和消费之间的比例关系,实现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平衡,控制货币发行,制止通货膨胀;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等。②国家正确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调节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从经济利益上诱导、协调和控制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等。③科学地编制各项经济计划,使经济计划建立在有充分科学根据的基础上,使其在中长期的资源配置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弥补完全依靠市场配置资源的不足。
宏观调控是中性概念,政府打击传销,在某一方面是调控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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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销?
根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了什么是直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传销定义的演变
最早传销一词是从英文“Multi-Level Marketing”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多层次相关联的经营方式。
由于98年我国对传销政策的调整,逐步有人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了传效一词。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人们把“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为“直销”。而把无专卖店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之为“非法传销”。“传销”一词反被淡化了,没有了明确的定义。
随着直销立法的进程,日公布日即将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再次对“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销?”给出了最新的明确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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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传销以及传销和MLM的区别
什么是传销?
传销,就是传销组织通过多层次(MLM:Multi-Level Marketing)、独立的传销来销售或提供劳务,每个传销员除了将货物销售以赚取利润外,还可以介绍、训练他人为新的传销人,并建立新的销售网络来销售公司货物,在公司获取更多利润的同时,每个传销员也在自己的销售网络中获取相应的差额。
传销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较为流行,传销企业因此获取大量货物的差额利润,但并非佣金。正因为传销的巨大商业利润,趋使有些不法商人利用传销的方式开展非法传销,将正当传销演变为“网络连锁”,“连锁销售”等非法形式,变相聚敛财富、欺诈群众,从而连锁引发非法传销人追求财产为核心的各类型犯罪。
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以为传销是骗子的把戏, 至少从媒体上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但当你对一件事情下结论之前,可以再问自己一个问题吗? &为什么听不见相反的意见?& 当只有一种声音的时候,我们还能相信自己的判断吗? 而且这本身就是我们所不熟悉的行业。我几乎看了所有关于传销的报道,当我们从CCTV里看见偷拍的录象时,我们亲眼看见他们在骗,而且不用掩饰, 我们都&看清&了传销的实质 。但我们真的&看清&了吗? 我为什么这么说呢 ?
我在修完经济管理学(我的第一个专业)时,对刚刚登陆中国的传销发生了兴趣 , 从此开始了长达6年的跟踪,研究 传销产生于美国哈佛大学两位数学系学生的天才想法中开始只是研究倍增学,比如1变2,2变4这样的数学模型。后来被引用到市场营销学中成为了传销 。
其实在美国也摸索了很多年,名称也不统一,有叫直销,有叫传销。直到1979年美国将传销正式立法《反金字塔法》, 而该法蓝本就是以全球最大传销公司,也是第一家传销公司安利的规则作的。
美国确立了传销的合法地位,这样传销开始风行全球 。但每一个国家新接触到传销都有一个反复过程 ,刚开始对此都没有经验,不知道如何规范管理。 这实际上是考验一个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智商,我们国家也不例外。从90年代初期,可谓战战兢兢,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许多文件但没有用,经国务院转发的文件也都是国家工商总局写的。此时,出现了几家争抢管理权的现象,大家都知道我们的管理部门都存在部门利益,都希望自己的手可以更长一些。因此,初步确立三家进行管理:
1、是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主要管理)
2、是国家经贸委(此时朱总理在搞大经委,小计委)
3、是国内贸易部(现改为国内贸易局,划给国家经贸委管理)
而被踢出局的是商业部(本来商业部就要被撤消了,无所谓)
1996年元月,谋划很长时间的大陆第一本关于传销的杂志产生了 ,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开办《传销研究》月刊 ,我很有幸地拥有该杂志的创刊号 。刚刚登陆的传销公司都是国外的公司 ,比如美国的安利集团、仙妮雷德公司 、台湾的爽安康国际机构(原谅我把台湾归入国外,但实际情况是我们把台湾看作国外公司来对待),以上都是名气很大的传销公司 ,也都是世界传销联盟的成员 。
问题较多的出现在台湾公司上 , 但美国公司也有一些问题 ,比如仙妮雷德在1994年被卫生部查处 。大概在1994年至1995年出现了查处的第一次高潮 ,比如小麦草公司,鸿泰公司等等 。
我仔细分析了原因 ,如小麦草违反了食品法规 ,而鸿泰公司传销的产品是珠宝,无疑违反了银行法 ,其他大批被查处的公司基本也是如此。 哪些产品不能传销,这是我要弄清楚的。比如药品,贵金属及其制品,这些限制类物 ,还有军火,毒品等国家控制物 。一般而言传销产品都是保健物,正好在那时我国保健市场很火热,而保健物定义在法律不够明确甚至没有说法 ,因此很多保健品厂家和商家便误导消费者,大肆宣传保健品的医疗功效 (当然这并非仅存于传销业)。传销业内人士常说:菜刀可以用来切菜,也可以用来杀人,请问是否仅仅因为菜刀可能成为凶器而禁止卖菜刀?
这个命题的立足点首先是传销并不是一无是处,那么它的好处在哪里呢?我们从新闻媒体无法真知, 我本人就曾在某电台任职,深知新闻真实性)。 我陷入了思考,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不妨先了解一下反对传销的意见。我在CCTV-2里听海南省长汪啸风如是说:(相信代表了许多行政干部的看法) &传销就是类似&击鼓传花&,鼓声一停,传到谁手里就倒霉。& 。
我研究传销是从数学模型研究起的 , 再从经济学角度来做图形分析 , 汪省长的比喻可谓毫无可取之处,但影响却很大 。 所谓&击鼓传花&没玩过大概也看过,这里的人是静态的人,并不随着传递而增加 ,所以,总有手上拿到花的人。更糟糕的是,由于人数静态,每个人都有拿到的危险 (除了击鼓之人,他是最安全的) 。
而传销的人数是动态增长的,这是理论上可行的重要一点 。 从人口学来看,撇开战争,大规模疾病等灾难因素, 2人结合生1人,再和另1人结合生1人 ,当这样继续到若干代时 , 规模图形就出来了,人口呈几何倍增了 ,这就是马尔萨斯人口论的核心部分。 这给营销专家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 传销理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了。当然如果还要更清楚地描绘传销的数学原理 ,是很复杂的一个话题,要知道在哈佛有博士学位。
我将方向转向研究传销的营销流程和文化来源, 为此我陆续花费了近3年的时间 。 接下来我将揭开传销的营销流程 , 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传销到底在赚谁的钱?& 这是一个很难又很容易回答的问题 。
先来看传统营销(区别传销)
厂家为A, 全国总代理为B, 省级大批发为C, 地极中批发为D, 县级小批发为E , 消费者为F
A(1)----》B(1.5)---》C(2)---》D(2.5)---》E(3)---》F
产品从A---》F完成了一个循环, 其中B,C,D,E都是中间环节,术语称物流环节(或渠道),说白了B,C,D,E就是商家,是A与F进行交换的环节, F通常是去E处买商品 (当然这里E还可以发展零售商,忽略,不影响理论成立), F一般不会去A处直接购买产品 。 OK,理解了 , A出厂时价位一般很低,比如1元给B(其中成本0.7元), 而B给C时可能加价至1.5元 , C给D为2元, D给E为2.5元 , E给F为3元
从1元出厂到F手里变成了3元 , 那么请问还有2元在哪里?当然是B,C,D,E拿了 ,那么合理吗?我们会说这样很合理。
为什么? 因为物流环节应该赚钱 , 换句话说:没有创造物质财富的物流环节应该赚F的钱。 好了,来看看传销吧 。
当初传销的理论设计是这样的 ,F就直接从A处拿货,或者最多增加一个B ,这样减少甚至不要物流环节, 但是,请注意~~~~~~~~ F拿时还是3元, 呵呵,这就是传销理论设计时的妙处了。
妙在哪里呢? 如果F只给A1元那么还不如传统营销经济 ,看看F多出的2元去哪里了 ? 基于传统营销中F多出的2元被B,C,D,E分配了 , 用来支付物流环节的基本维持费和利润, B,C,D,E都需要店铺储存货物,卫生费,工商税收,人员工资,运输费等等, 这些全部从这2元里出, 所以我们说F多出2元合理 。而A作为厂家成本0.7扣去,还有0.3元利润我们说也应该得。
现在传销改变了分配规则,只有A和F了, F还是出3元,但A只拿1元,还有2元呢? 给F的上线(术语:推荐人) ,一个基本立足点,既然F从E处拿是3元,为何不可以从A处拿3元呢?而只是2元的分配对象变了。 中国人的心理受传统文化影响,小人言利,大人言义。 &你是我亲戚朋友,你怎么可以赚我的钱呢?&
很多人不能接受这种赚钱的方式,宁愿给不认识的E赚心里也舒服。 这是当初创造传销的数学家营销学家也预料不到的。 到这里应该清楚了,传销设计时其实和传统营销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传销是赚本该物流环节赚的钱 。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你把传销说得那么美妙, 国家为什么还要禁止传销呢? 问得好!这也是我一直在思考的课题。
从1998年开始我就正式开始研究这个问题 , 让时间回到1996年吧 。 还记得《传销研究》这本杂志吧 ,从它的诞生开始似乎预示着传销从此步入正轨 , 刚刚结束1995年的整顿(国务院曾经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关于暂停传销企业的通知》的通知)。 1996年国家特批41家企业进入传销业, 同年国内贸易部成立营销学会传销分会, 传销业界迎来了第一个春天 。 但问题也接着出来了,全国12亿人口,只批41家, 其他企业每天在国家工商总局传销办公室里搞申报 , 在巨大的压力下,国家局(简称)放水了, 一下放了几百家,并且将权力下放到省。 但国家局还是作了个限制,凡是省局批的只能在省内销,并且只能批单层次牌。
事情往往和出发点相去甚远 ,地方有地方利益,有地方保护主义 。 再则,限制省内销也是空话,比如我北京的到山东出差,我就不能在当地买?那市场经济成什么了? 于是犯规触电企业不断出现 , 春天永远是那么短暂!
传销进入坚冰时代 , 这段时期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企业也可以拿到省牌。 其中不乏皮包公司。而此时国家对传销业还是很陌生 , 很多法规根本跟不上, 于是李岚清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两位研究员下来调研。1997年我正好有机会得知此事,两位在广东中山某公司 , 我赶去中山,正好他们已经结束调研要赶飞机, 我只拿到他们写给李岚清调研报告的初稿复印件, 在仔细研究之后发现基本面还是正面的多些 。 &呼吁立法规范传销市场,大力打击非法传销& , 这给冰冻已久的传销业带来一点曙光 。
我拜访了中山公司的老总,发现这是一家国有背景的传销公司 。 老总是北京人,该老总设想传销分内外,他打民族牌。此时我的第二个专业(会计学)也毕业了, 我作了个决定,到该公司上班,但不拿薪水 , 前提是我可以调阅所有文件,并且我将作为总部教育部专员 下派去某分公司协助工作。 我想真实接触一把公司的运作手法,结果我去了甘肃分公司 ,在兰州我一呆就是3个月。
分公司老总是浙江人,我们相处很好 , 但我知道,他一直很提防我 , 分公司对总部下派的专员都很防备 , 我可以理解 , 即使如此我还是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这些以后专题写,现在还是谈传销) 。
传销从1998年到现在都处于被禁止状态 , 但还是有这么多公司和人员从事 , 为什么有这么大的魔力呢?我产生了好奇。 我这个人就是一旦好奇就一定要弄清楚, 因此我选择去北京,郑州,武汉,广州几个大城市搞调研。这时我接到某广播电台节目部的通知 , 我正式进入新闻业 。 进入新闻业后,我才发现大多数新闻从业人员和老百姓一样 ,对传销没有自己的认识,只是按照上面宣传口径来理解它, 我又问为什么上面新闻部门这么卖力打击传销呢? 除了执行宣传任务,有没有别的原因呢?
我在传销理论里找到了, 传销从一出生就注定不受媒体欢迎 ,现在媒体非常强调拉广告,广告费几乎成了某些媒体的唯一额外收入
(说实话我在作主持人时也被要求完成若干广告任务,简直影响本职工作嘛,专门有广告部, 但现实是全体人员都要拉广告。) 传销就是省去了广告费,靠口碑对抗广告 ,媒体对此非常不满 ,媒体没完没了地报道传销的负面影响 ,无疑是促成传销灭亡的一个原因。
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来自传销本身 ,且不谈诸多打传销旗号的公司的&圈钱运动& , 看看正当公司的表现吧 。 首先,传销公司的产品价位由于管理漏洞一直居高不下,虽然有的传销公司将价位降下来意图打价格战占领市场, 但可惜现实是偏高价位很受欢迎,在价格上,很多投资者承受不了压力 , 加上投资心态的不成熟,情绪很容易激动。由于传销人员具有双重身份 ,所以当投资心态扭曲时,消费心态也不可能正常 ,于是投诉案件日益增多, 这些仍然不是政府下决心全面禁止传销的主要原因 。其时大陆政治气候有了一些变化, 政府面临政权建设瓶颈 ,朝野诸多势力兴起,中央急切需要实施一系列强硬手腕来加强集中制 ,销公司突然出现了一种不可思议的文化理念 &观念的改变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拿破仑的这句名言主导着几乎所有传销精英们 ,变相传销(即&老鼠会&)之所以不合法,关键在于它不能够创造社会财富,它不是通过销售产品或服务来赚钱。即使销售产品,其产品价格也远远高于市场价格且偷逃税款,入门费都比较高,少则上千元,足以使不发达地区的部分人群倾家荡产,因此,对于这种社会危害性极高,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
中国没有拒绝传销 ,只是加以限制 , 因为中国人太单纯!
传销所以在中国展不开,跟中国的文化有许多关系。大众喜欢一轰而上,盲目跟随有关。传销的宣传,人和被宣传人都有问题,宣传人放弃了传销真正的好处,片面夸大了利的方面,受者被误导,没有考 虑到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好传销,脑袋一热,忘记了自我的素质。
传销本身并没有错,错的在于实施它的人,在中国那些推荐人们坐传销的,一说起来就是某某成了富翁,而从来不说这个的风险和艰难。这样一旦有人失败就会马上造成一种传销是不切合实际的东西的印象。人多了国家也就不得不禁止了。
另外,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很多事情都靠人情来做,许多人做传销都从身边的人做起,一旦出现问题 ,很容易其连锁反应。这些都造成传销无法在中国开花结果。
2.网络多层次营销(MLM)的特点
多层次营销,是网络营销的主要发展方向。 让我们先看看传统的营销结构:
一、大锅饭式营销:营销员拿“死工资”,其收入与销售没有联系,卖多卖少一个样。这种落后的营销方式已基本上被市场淘汰。
二、半提成式营销:营销员有一定的底薪,另外,卖出东西(或服务)能获得提成。营销员由公司统一培训,他们个人收入与其营销业绩挂钩,但营销员各卖各的,彼此关系不大。这明显优于“大锅饭式营销”,在其中能培养和发现尖子营销员,让营销员之间拉出距离。另外也适合于新业务员的培养期。
三、全提成式营销:无底薪,收入完全在销售业绩中提成。这适合于成熟的营销员,兼职式营销员。好处:公司无负担,营销员无定额、比较灵活。
传统的营销,营销员之间关系不太,没有竞争同时没有互助关系,或只有竞争没有互助关系。是一种相对低效率的营销方法。
MLM营销方式具有如下特点:
与传统营销不同,MLM中发生了消费与投资的角色转换:每个营销者,同时也是消费者。在获得了消费权的同时也获得了销售权。
M LM,不是简单的金字塔结构:原因是各个业务员的发展能力不是一样的。进入早但没有推广者,成为“纯消费者”。 MLM打破了垄断,这是市场竞争的必然趋势。
营销的利润充分与营销人员分享。 鼓励先进入。 鼓励不断努力,MLM做到了。
鼓励培训下线,这是传统营销方式所不具备的。这种机制,奖励在营销过程中培训下线的营销员。
在网络上,没有比MLM更完美的营销结构了。
培训成为营销里的一项内容,充分激励营销人员的营销能力,鼓励营销人员的互助关系,使营销不再是“单打独斗”。
MLM的好处:
MLM把学习、培训、广告、销售、服务与一体。大大的使这些概念模糊,成为综合的、全新的营销方式。
所以,MLM是跨学科的营销,将成为营销中独树一帜的分支!
为什么说网络营销必定以MLM为主导?
网络上营销业绩可以精确地跟踪,如果用传统方法来统计MLM的销售业绩与分配,其工作量是不可想像的。而网络的跟踪链接很容易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如何在MLM中获得成功?
一、尽早加入;
二、大力发展下线;
三、不遗余力地培训下线,让他们提高营销能力。
以上三点缺一不可,理解和做到这几点,必将成为网络营销的高手。
3.网络多层次营销的魅力
在这个问题里,先谈谈产品的销售模式。 一般而言,产品的生产厂家是为上,所有使用产品的客户是为下。没有这个下,那个上就不复存在了。
作为一般理解的传统销售法,生产厂家在最上层,然后是总批发代理商,下面是若干大、中、小的批发代理商,最后是客户群。那么,算一算有多少层“下线”,这不正是自由经济和计划经济造就的销售模式吗?这实际是一种多层次营销。可想而知,没有“下线”的商业是不存在的。问题是用什么名词来构化他。
那么,现在涉及到我们所进行的网络多层次营销的问题。
这是一种超过三层佣金支付方式的销售结构。网络多层次营销从理论上讲是最能调动人积极性的销售方式。多层次网络营销本身也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它是现在世界最著名的美国哈佛商学院MBA-哈佛工商管理硕士的必修课之一。斯坦佛研究院及华尔街时报研究表明:九十年代中期将有50%-65%的商品将能动通过多层次网络营销完成。它已成为亿万美元的行业。美国的500,000百万富翁中,20%即100,000人是在最近几年内通过多层次网络营销产生的。每天就有45人通过这种方式成为百万富翁。美国经济自从九十年代以来持续成强的一个重要的原因也在于网络电子商务的普及。
那么,这种做法和人们常说的“传销”又有什么区别?(因为现在社会上也实在没有想出来用一个什么恰当的名词来代表这种行为,所以在这里还是用个引号吧)。这里是个概念的理解问题。商品只有在流通过程中才能产生利润,而这些利润必然要进行多层次分配,这就是佣金和奖金制度的问题了。现在各国都在打击“传销”,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传销”的非法性在于利用多层次营销的模式为个人谋取暴利,在那里,产品的价值和价格明显背离,采取层层加价的办法损害消费者利益。有的甚至是没有产品的诈骗行为。我们都学过哲学,知道形式和内容的辨证关系。形式是外在的,内容是内在的、本质的,二者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我们现在所从事的是电子商务,是通过网络多层次营销的形式实现的。和任何商务活动一样,必须有产品和客户这块基石,否则,将一事无成。
网络多层次营销的魅力在于,通过层层努力,使你的队伍越来越大。这支队伍,就是你的资产。所以,只要组织好你的队伍,你一定获益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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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您什么才是非法传销
“世界直销联盟”在很早以前就对假借正当多层次直销名目进行商业诈骗的“非法传销”的定义和行为做出了说明和其辨别特征。由于中国目前尚未出台相关的正当多层次直销的法律和法规,所以,中国对非法传销并没有明确下定义,只是讲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我们可以肯定地讲,中国政府要打击的“传销和变相传销”就是世界直销联盟讲的“金字塔式或类似的销售法”,这个“金字塔式或类似的销售法”就是“非法传销”,就是台湾、香港俗称的“老鼠会”。笔者根据近5年在直销业的亲身经历及艰苦卓绝地实践、探索和思考,对中国的“非法传销”给出一个参考定义及其特征来与读者共同探讨:
  “非法传销”是以几何倍增法来进行人推荐人的方式,利用正当多层次直销为幌子,并让或诱惑加入者交纳高额费用或购买及变相购买其相当货物,然后从加入者交纳的高额费用(或者从加入者购买及变相购买其相当货物的货币)中或加入人群的总费用中抽取一定比例的奖金(或者佣金或者利润等)返还给非法传销员(商)的一种商业经济诈骗行为。
  “非法传销”有三大显著特征:
  第一个特征:囤货诈钱
  非法传销人员为了迅速致富!往往强迫,诱导被推荐(介绍)者买一大批“货”(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货币,或某某&现金& 卡,或变相称资料费),其目的是为了从非法传销公司获取尽量多的收入(如奖金等)。
  第二个特征:挂羊头卖狗肉
  非法传销公司或者非法传销人员,往往打着合法培训会议的旗号,用“挂羊头”的方式来卖“狗肉”。它们利用人性的弱点,利用人们想暴富的心理,极力宣扬“迅速致富”的人生道理,为了达到让新人尽快加入的目的,非法传销公司或者非法传销人员往往会自己或者用被推荐(介绍)者“成功”(赚到很多钱)以后,其赚钱中或后过分或炮制的亲身感受、利用长时间有节奏的掌声和口号,甚至用现代声光电多媒体等技术手段来“故意”营造一种超出“常识”范围的,让人激动的等等场情或场面,其最终目的还是想让人们敢快加入而从非法传销公司获取尽量多的收入(如奖金)。
  第三个特征:交纳高额入门费
  非法传销公司和非法传销人员的“收入”不是来源于把产品/商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后而计提的合法收入,而是来源于加入者缴纳的各种“高额费用”,所以,为了诈取高额利润,它们就必须要收取加入者的高额费用或强迫其认购上千元甚至上万元的货物。这是它的“核心”!为了这个“核心”所做的一切包装都是一个“幌子”。因而,你会发现,有的或者非法传销人员传销公司会讲,为了你和家人的健康,公司产品又世界第一,5000块钱不贵,不仅吃了身体好,还能赚钱,多好的事情,买吧!还有的非法传销人员和非法传销公司打着连锁经营等名目繁多的时髦旗号,巧妙应用《孙子兵法》中所讲的兵不厌诈的战略战术,告诉你:要是办一个连锁经营等等的公司至少也得3~5万吧,而这家公司才3000多块,多便宜而且风险又小,又包你赚等等让人心动的计划让你眼花缭乱,其最终目的还是想让人们敢快加入交钱或购物,从非法传销公司获取尽量多的收入。
  非法传销要么是具备以上其中的一个特征或者二个特征,要么是三个特征同时具备。也就是讲,你只要认准这3点并把它卡死,非法传销就失去了它生存的土壤和空间,不攻自破! 关于非法传销与正当多层次直销在本质区别,如果读者感兴趣,可在《中国营销传播网》上观阅“直销内幕大揭迷”金为忠良系列文章,这里由于不是本文探讨的主题,因而不再赘述。
  综合上述:我们对直复营销、正当多层次直销、非法传销之间的本质区别作一个总结:
  它们都属于“无店铺销售”(至于正当多层次直销在中国已经表现出了有店铺销售的特征而与“世界直销联盟”对多层次直销的定义相违背,这里不属于本文讨论的范畴。同样如果读者感兴趣,可在《中国营销传播网》上观阅“直销内幕大揭迷”金为忠良系列文章,因而也不再赘述),但是,直复营销与正当多层次直销的本质区别在于:“在完成商品销售或者服务时,是否是销售人员与消费者进行‘面对面’或者‘一对一’的促销说明”;与非法传销的本质区别在于:“在完成商品销售时,是否是通过人推荐人的方式并且是向被推荐者收取高额入门费或购买及变相购买其相当货物”。
  用以上这个本质特征去判定一种经营模式是不是直复营销是很简单的事情,第一,你要看消费者与公司商品接触的“桥梁”是“销售人员”还是“媒体”?如果是“媒体”那么就不会存在销售人员在进行商品销售时要与消费者进行“面对面”或者“一对一”的促销说明;第二,如果这种经营模式属于“无店铺销售”范畴,那么它就是直复营销。
  如果是消费者与公司商品接触的“桥梁”是“销售人员”,那么就存在二种可能性:要么是正当多层次直销;要么是非法传销(即“金字塔式或类似的销售法”或“老鼠会”)。如何去区分呢?这里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不是“是否存在推荐和被推荐而行成的上和下的关系”,不是“是否存在开会和不开会”,甚至都不是“奖金分配制度”。国家工商管理局对如何判别非法传销讲述了9条标准,不用讲凡是符合这9条标准的就是非法传销,这一点无可置疑。其实“这9条标准”它的核心特征就是“3点”,就是我们上述讲到的:1)、囤货诈钱;2)、挂羊头卖狗肉;3)、交纳高额入门费。就是说,它只要存在“这3点”,300%就是非法传销!但是,提请读者注意:(1)、非法传销不是非要“这3点”同时具备才叫非法传销,它只要具备“这3点”中的任何一点就当属非法传销无疑;(2)、正当多层次直销中也可能存在“非法传销“!关于这一点由于论述的篇幅大,且不是本文讨论的范畴。同样如果读者感兴趣,可在《中国营销传播网》上观阅“直销内幕大揭迷”金为忠良系列文章,这里也不再赘述)。
  笔者有幸得以有一个机缘进入直销业,更有幸一开始就接触到了直销业中优秀的直销公司和优秀的直销教育系统之“洗礼”,更庆幸自己至始至终没有掉入非法传销的屎坑,受一些污七八糟甚至邪恶思想的“洗脑”,从而得以有清净之心、洁净之体、清醒之脑、明镜之智,实乃万幸,万幸之余深思之绪又感责任之重大,故作《直销》系列文章,目的:引取吾国一切有识之士关注直销,研讨非法传销,引导民众认清非法传销的灵魂,最后彻底、干净地铲除和消灭非法传销,为推进吾国直销业的健康发展尽“小草”之薄力。不妥之处,恳切欢迎各位老师指导,我们在此感涕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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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都很迷茫,好友极力相劝,不知道是加入还是不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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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9.58.42.* 】:
我一直都很迷茫,好友极力相劝,不知道是加入还是不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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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说更多的,那么我告诉你我也在从事连锁销售,并且干得非常好,我希望你能认真的去看新浪网里的有一篇文章叫“连锁销售”--中国直销的私生子。它能告诉你想知道的。的确,中国必定要走连锁销售这条道路,我们就会是世界上最大的直销国,足以与世界上任何一家大的直销公司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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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在做“连锁销售”你们所认为的传销,并且做得很好,我已经做到了第四个级别,那么还有一步之遥,我就会获得成功,所以我只相信自己,自己就是最好的现实。
有一位名人说过一段话,“连锁销售”是一次新的商机,每一次新的商机的到来,都有会造就一批富翁,而每一批富翁的造就是当别人不明白时,他明白他自己在做什么;当别人不理解时,他理解自已。当别人明白了,他富有了;当别人理解了,他成功了。----------李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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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9.58.42.* 】:国将不国啊
我不知道这样的政府有没有指挥部门的权力
我妹妹被骗辽宁海城坐传销
还没有给钱我叫她去报警
在中国真的感觉很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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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坐砖机来顶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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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被国家于日全面禁止后,其余毒虽然仍存在;但上面提到的连锁销售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怪现象?如:中央电视台、地方报纸、网站等媒体都说广西连锁销售是传销,那为什么能在广西健康生存8年多的时间?为什么这个所谓传销,越暴光传的人越多;为什么广西财政会拨巨资兴建基础设施,为这群所谓传销组织提供住、吃、工作环境;为什么这群所谓传销组织所到地方当地电信部门提供行业内免费通话;既然说连锁销售是传销的人都觉得要取缔传销很容易,但却又认为政府部门反而这么无力,这可能吗?这不是笑话吗?从地方政府、工商、公安、税务、银行,直到中央领导他们不知道吗?都知道!当官的不傻!只是你不知道这是为什么?要多想想,多问个为什么,逆向思维,反过来想想或许你会从中悟出点道理来;
送给你:中国经济建设总设计师邓小平早在改革开放初期说过的一段话,站在政治高度就为我们能否正确把握新生事物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曾指出:“面对一个新生事物,要看其主流是否造福社会和人民,如果造福社会和人民就要任其发展,与其相抵触的法律、法规要加以修改,为其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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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你妈的连锁销售,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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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销售真的害人不浅啊!我几个同学就在里面,他们整天就是想着怎么发财,做着一夜暴富的梦。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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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再苦不能怪政府,点再背不能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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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也是被亲戚骗去甘肃平凉市做所谓的连锁销售——传销。当我们彻底的搞清楚是怎么一回事时,我们已经失去了好不容易积攒的4万块钱。要知道我是个残疾人呐!!这四万块对我们来说是多么的重要。我认为要真正使变相传销——连锁销售没有生存的市场,就必须通过电视广播等传媒向全社会全面报道这些事情,就象当年邓爷爷去世一样那样报道,使得家喻户晓。不要象现在国家制定的所谓的“禁止传销条例”一样不痛不痒,甚至还出现了地方保护主义,所以只通过各种媒体长时间大范围地来进行报道,才会提高人们对传销行业的真正认识。
在这里提醒一句:传销头头最喜欢利用国家的政策诱骗这些无知的善良的想一夜暴富的同志们上钩。传销头头最喜欢利用的一些语句:我们这个行业是国家“正面打击,侧面提倡”的一个行业,是国家残联主席邓朴芳通过国际残联从美国引进来的,是为了缓解我们国家目前的就业压力等等,是支持西部大开发的一个新生事物,西部大开发开发什么?当然就是人力资源,只有人力资源中国是开发不完的……但孰不知都是亲戚骗亲戚、朋友骗朋友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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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当地消费 本地又何乐而不为呢?为什么要喊着打击?我觉得应该帮助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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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黑暗中的生灵,我是黑暗中的明灯,我是黑暗中的王者!!! 我是暗黑大魔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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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n erz&hlen Sie mal, was Ihnen fehlt. Ich habe starke Bauchschmerzen und au&erdem Durchfall.Sie geben Ihre Geheimzahl und den Betrag ein, dann erhalten Sie das Geld.Auer ist meine Frau.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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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连锁销售!
连锁销售让你拥有了很高的梦想,并且让你觉得自己离那个目标很尽,而后醒来原来是一场梦,为了这个梦我们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经常遇见一位新人,他们总是信誓旦旦的对你说,老兄啊,你呆一年的时间,你想赚多少钱,这时新人就瞢了,而后他们又说一年让你赚50W够不够,算完帐之后,是一年380万,甚至是1240万,想赚钱的朋友就被套进去,况且叫自己过来的还是自己的亲戚呢?能不相信吗?
还有他们会举些不着边际的例子,比如说吧!那个算帐的人员会告诉你他自己有什么亲戚朋友也在这里,还有自己现在已经是经理级别,离六为数只差一步之遥,你拿多少钱买我这个位置我也不卖等等,其实我自己也给人家算过帐,做过区分,全面分析什么之类的,这些资料都是里面那些连锁人员早就给你备好的资料,什么白皮书,38问,里面的资料有些还引用古文,但那些东西你叫一般老百性怎么看得懂,譬如说,有李清照,有孟子的等等,这些资料给你念也是要看你发展的程度如何,比如你发展好了所谓的两条腿,就可以参加组长主任会,去的话是给那些比我们大的经理骂,整天强调什么生活节俭,什么不许喝酒,不许嫖娼,大家都感觉这些很正规似的,其实他们这些是挂着羊头卖狗肉的幌子,星期六有什么经验交流会什么的,一大堆的人坐在下面,一些业务员上去,背背资料啥的,美其名曰:“锻炼口才”,真是为虎做倡啊!
新人一般进来后,由于信心还不是很足,就经常家庭与家庭经常走走串串,告诉你这个家庭里面的某些人以前在家是干什么行业的,有的是大学生,有的是银行刚退下来的,其实更多的是刻意的安排,到了一个月之后,做十分的朋友就可以领到6460的返还,很多人就顺着他们的逻辑去想了,比如说你接两个直接,一个是5758,两个就13000左右,扣掉所谓交给的10%的个人所得税,你的直接再发展下去,到65份之前,你还可以领152,前期为了这些钱,你将近要为他们在社会上集资到10万左右的款,给你这么点,你为他们付出这么多,根本不成正比,大多数人叫来的都是自己的亲戚朋友,甚者有的把自己领回来的钱,再投资下去,给自己的女儿,老婆买些份额,到了经理之后,你所领的钱,就开始少了,不是领到他们刚开始给你说的每份456元,而是303元,你问他为什么会不相称,他们不让问的,说什么一个级别知道一个级别的事,300份以后才领得更多,叫我们要想得少干得快,这个时候很多朋友觉得吧303也不错,30份也有万把元,到后面你就会感觉吧骑虎难下,下面那么多的亲戚看着你,有的是贷款来的,有的是卖房子的,谁也不敢相信这个是个骗局,其实这个时候大家都犯了自欺欺人的错。
一般我们投个十份想把自己的本钱全部拿会来,你要发展150份,如果是一条腿的,至少要200以上,这样我们说不好听是拿几十万去换几万元啊,你要牺牲多少亲戚朋友的血汗钱,到300份的话,你要是两条腿平衡的话呢?你大概可以领到10万,但是这个时候假如你是个50岁的男人,下面肯定会有自己的老婆,或者儿子亲戚什么之类的,一般会做这个行业的,一般会认可自己做这个行业的,就是那些失败过的,现在经济不怎么好,10万,你差不多只能留几千,因为家里很多会发展不好,而这些人是奔你过来,你必须先帮他们付房租,吃的等,而且要这样你要很节省,这些都是我自己经历过,谁做的都没办法逃避的现实。到了400份之后,进到经理室,会发个什么烂手表给你,几百块的吧!其他的钱就很少领了,进了所谓离成功最近的地方,帮人家申购,开会什么的,一般都会穿得很名牌,为的是给下面的人看,其实领了这些东西,难道我们就能富了吗,只是些过眼云烟罢了,到了600份,我们不知道以为他们很风光,其实他们根本没有所谓的上总,没有所谓的去广州,只是呆在原地方,完全失去自由,这个时候就变成了传销,控制人了,钱你是别想赚到,上老总卖房子的人多的是,这些都是唤醒那些还沉醉于那些传销美梦的人们,赶快脱身,这个东西是不能 试的,做一年之后,你的朋友亲戚都会离你而去的,众叛亲离啊!自己有了十个的下线就是触犯了刑法,要坐牢的,这种钱是赚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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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puguo1983823 】:1 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连锁销售!
连锁销售让你拥有了很高的梦想,并且让你觉得自己离那个目标很尽,而后醒来原来是一场梦,为了这个梦我们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经常遇见一位新人,他们总是信誓旦旦的对你说,老兄啊,你呆一年的时间,你想赚多少钱,这时新人就瞢了,而后他们又说一年让你赚50W够不够,算完帐之后,是一年380万,甚至是1240万,想赚钱的朋友就被套进去,况且叫自己过来的还是自己的亲戚呢?能不相信吗?
还有他们会举些不着边际的例子,比如说吧!那个算帐的人员会告诉你他自己有什么亲戚朋友也在这里,还有自己现在已经是经理级别,离六为数只差一步之遥,你拿多少钱买我这个位置我也不卖等等,其实我自己也给人家算过帐,做过区分,全面分析什么之类的,这些资料都是里面那些连锁人员早就给你备好的资料,什么白皮书,38问,里面的资料有些还引用古文,但那些东西你叫一般老百性怎么看得懂,譬如说,有李清照,有孟子的等等,这些资料给你念也是要看你发展的程度如何,比如你发展好了所谓的两条腿,就可以参加组长主任会,去的话是给那些比我们大的经理骂,整天强调什么生活节俭,什么不许喝酒,不许嫖娼,大家都感觉这些很正规似的,其实他们这些是挂着羊头卖狗肉的幌子,星期六有什么经验交流会什么的,一大堆的人坐在下面,一些业务员上去,背背资料啥的,美其名曰:“锻炼口才”,真是为虎做倡啊!
新人一般进来后,由于信心还不是很足,就经常家庭与家庭经常走走串串,告诉你这个家庭里面的某些人以前在家是干什么行业的,有的是大学生,有的是银行刚退下来的,其实更多的是刻意的安排,到了一个月之后,做十分的朋友就可以领到6460的返还,很多人就顺着他们的逻辑去想了,比如说你接两个直接,一个是5758,两个就13000左右,扣掉所谓交给的10%的个人所得税,你的直接再发展下去,到65份之前,你还可以领152,前期为了这些钱,你将近要为他们在社会上集资到10万左右的款,给你这么点,你为他们付出这么多,根本不成正比,大多数人叫来的都是自己的亲戚朋友,甚者有的把自己领回来的钱,再投资下去,给自己的女儿,老婆买些份额,到了经理之后,你所领的钱,就开始少了,不是领到他们刚开始给你说的每份456元,而是303元,你问他为什么会不相称,他们不让问的,说什么一个级别知道一个级别的事,300份以后才领得更多,叫我们要想得少干得快,这个时候很多朋友觉得吧303也不错,30份也有万把元,到后面你就会感觉吧骑虎难下,下面那么多的亲戚看着你,有的是贷款来的,有的是卖房子的,谁也不敢相信这个是个骗局,其实这个时候大家都犯了自欺欺人的错。
一般我们投个十份想把自己的本钱全部拿会来,你要发展150份,如果是一条腿的,至少要200以上,这样我们说不好听是拿几十万去换几万元啊,你要牺牲多少亲戚朋友的血汗钱,到300份的话,你要是两条腿平衡的话呢?你大概可以领到10万,但是这个时候假如你是个50岁的男人,下面肯定会有自己的老婆,或者儿子亲戚什么之类的,一般会做这个行业的,一般会认可自己做这个行业的,就是那些失败过的,现在经济不怎么好,10万,你差不多只能留几千,因为家里很多会发展不好,而这些人是奔你过来,你必须先帮他们付房租,吃的等,而且要这样你要很节省,这些都是我自己经历过,谁做的都没办法逃避的现实。到了400份之后,进到经理室,会发个什么烂手表给你,几百块的吧!其他的钱就很少领了,进了所谓离成功最近的地方,帮人家申购,开会什么的,一般都会穿得很名牌,为的是给下面的人看,其实领了这些东西,难道我们就能富了吗,只是些过眼云烟罢了,到了600份,我们不知道以为他们很风光,其实他们根本没有所谓的上总,没有所谓的去广州,只是呆在原地方,完全失去自由,这个时候就变成了传销,控制人了,钱你是别想赚到,上老总卖房子的人多的是,这些都是唤醒那些还沉醉于那些传销美梦的人们,赶快脱身,这个东西是不能 试的,做一年之后,你的朋友亲戚都会离你而去的,众叛亲离啊!自己有了十个的下线就是触犯了刑法,要坐牢的,这种钱是赚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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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兄弟,我在北海呆了一段时间至今左右徘徊。据我两个月的考察得知一个不完全数据,在北海大约有30万人从事这个行业,但是北海连续评为和谐城市,先不说中国有多少人从事这个行业,应该比法X功要多上N倍吧。如果他们都如你说的,拿不到自己该拿的钱,不反才怪了。这可不是老共可以控制的局面了。我们不排除有很多所谓的非法传销利用这种模式获取不法利益,更不排除你也被非法传销组织利用了。经过客观的分析,估计你已经列入了老共的调控对象。所以只能说你只是一个经典的范例。树大了就要修剪枯枝败叶是吧,很容易理解,更容易理解您现在的心情。其实吧,每个人对待一件自己尚未接触的事必定要有一份责任心,首先对自己的责任,其次考虑对亲朋好友的责任。只能怪你当初可能太冲动了误入歧途了呵呵,不过还是替你惋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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