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社保交费情况和领取都没有明确规定,等到自己...

公司说给我办社保,每月也都扣费用了,但辞职到期来办手续也拿不到社保,之后还不给办离职手续,这是违..._百度知道
公司说给我办社保,每月也都扣费用了,但辞职到期来办手续也拿不到社保,之后还不给办离职手续,这是违...
每月也都扣费用了公司说给我办社保,但辞职到期来办手续也拿不到社保,这是违反什么条例,之后还不给办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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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这个要问下单位具体什么情况 第二 然后在问下当地社会保险中心 电话12333第三 网上回答五花八门
不能只凭你一面之词就否定单位
所以要调查清楚在说明 在定性第四 而且网上回答没有公信力
无权给单位罗织罪名
你最好问下当地社会保险中心 电话12333第五 祝福你工作顺利 事业发达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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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既然给你买社保了,你不做了,做好交接手续,公司是不会不给你办理相关手续的
违反劳动法的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申诉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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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suy 于 10:04:40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领导您好。我是2008年参保的,当时单位交了几个月,后来因为一些原因,辞职了。从2008年一直到2012年,都是我个人交的养老保险全额,一年大概5000元左右,今年实在是无法承受了,家人又生病,还欠下了很多债。请问一下,我想把这个养老保险退了,把我个人交的这个钱退出来,不知道要办哪些手续。等候您的回复,非常感谢!就《交了6年的养老金,无法承受继续交了》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社会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因就业及劳动关系发生变化应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变更及接续手续。未就业期间可以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政策个人接续养老、医疗保险。虽然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但中断缴费会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同时会影响到退休时的养老金待遇计发。灵活就业人员确因经济困难,可由本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到市社会保险中心窗口办理暂停养老保险缴费手续。政策同时规定,除出国定居、死亡、重复缴费外,参保人员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女,50周岁;男,60周岁),可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清退养老个人帐户。
[]soifree 于 12:40:58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你好,我是自费交的社保,现在除了交费的银行卡其他的都没有,请问我这个情况有社保卡吗,在哪里领取?谢谢!就《关于社保的问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人员,都可以办理社会保障卡。只要持本人身份证到悬挂或张贴具有“社会保障卡授权代办点”的银行营业网点,均可办理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咨询电话:2126823
[]cxl1001 于 14:38:55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今年5月份我被查出有慢性肾炎,因为医疗期太长,请问在门诊看病医保可不可以报销药费,如果可以,请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需要哪些证明材料。就《门诊看慢性病医保可以报销吗》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我市目前医保政策规定,慢性肾炎在门诊治疗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但我市2014年元月1日即将实施的《铜陵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暂行办法》,已将慢性肾炎列入了慢性病补助范畴。患者在一个年度内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实行最高限额3000元的补助。具体申办手续如下:1、今年你可先携带以下材料到市社保中心医疗生育保险服务科办理慢性病补助申报手续。疾病诊断证明、住院病案复印件加盖医院医疗专用章、病历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医院医疗专用章,)及近期相关检查检验资料(须提供检查报告,如B超、肺功能、肝功能、肾功能报告等)2、社保中心在受理材料后,由市人社局组织医疗专家鉴定,经鉴定合格后发放慢性病种证并享受相关待遇。 3、从2014年元月1日起,慢性病门诊补助实行定点就医、即时结算。患者凭慢性病种证和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院实时结算,最高补助限额内的个人自付部分和超过最高补助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其余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4、详情可登陆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6 2126838
[]好心态 于 9:27:43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请问l领导:什么人是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是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吗?2.是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吗?请领导回复谢谢!就《什么人是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请你电话咨询。电话号码:
[]binfeng320 于 21:15:38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领导:
急,,,关于套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性住房通知什么时候下来???去年不是6月初就下来了,今年人力资源部怎么拖到现在?就《急,,,关于套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性住房通知什么时候下来》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我局开展的新就业无房人员和来铜务工人员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其房源由市住建委从全市保障性住房中单独切块,由我局按照《积分制申请审核暂行办法》进行分配。2012年,市住建委共切块给我局一百套住房,已全部分配完毕。今年的两类人员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还未启动,目前我们正在积极与市住建委对接协调房源。如有相关信息,我们会第一时间将在网站公示(http://www.)。您可以关注我们的网站或电话咨询12333。
[]苏粲然 于 10:01:36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以前进行过就业登记,现在换单位了,怎样更改就业登记信息?是去现在单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办理么?就《就业失业登记证》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和我市《关于新增就业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的通知》(铜人社[号)精神,我市从2012年开始全面实行实名制就业登记制度。2013年以前从单位失业,应由用人单位携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和其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无《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携带户口簿、身份证、2张2寸照片,大专以上还需提供毕业证直接到单位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2013年以后从单位失业的,由用人单位携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到录用备案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再由用人单位携带上述材料到单位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当失业人员就业以后,应由用人单位到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手续,并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打印就业登记记录。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如你在2013年前失业的,单位是市属单位,应由用人单位持相关资料到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办理失业登记,单位是县属单位,应由用人单位持相关资料到县就业局办理失业登记;如你是2013年以后失业的,应由用人单位持相关资料到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再到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或县就业局办理失业登记。当你再次就业的时候由用人单位到单位所在人社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和就业登记手续。
[]summer1835 于 22:45:50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早在5月底安徽省就公布了全省和各地市的平均工资,周边很多地方也都公布了各自的数据,为何你们还不公布呢?就《2012年铜陵市平均工资是多少呢?》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2012年之前,我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直是由市人社局和市统计局联合发布的。为和全省其他市发布方式形成统一,经请示省人社厅同意,从今年起我局不再与市统计局联合发布相关统计数据,市统计局将单独向社会发布。据了解,2012年我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7634元/年,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5361元/年。具体以市统计局当年发布的数据为准。
[]touch0621 于 9:17:25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铜陵人,1996年1月起在单位开始交社保,2001年下岗,下岗以后自己交社保,持续交到了2010年12月份。累计社保从日交到2010年12月份,共交了15年社保。然后因经济困难暂停缴费。今年满60周岁,7月份办退休手续。结果被告之还要补交2013年1月-7月的社保。请问国家规定交满15年社保,到了退休年纪后就可以办理养老退休金,为何还要多交钱?是否有相关政策明文规定?就《咨询老同志办理退休社保》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现行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缴费累计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办退休。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时基本养老金计发待遇越高,且退休后基本养老金调整待遇越高。参保人员若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势必会影响退休时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和退休后的调整待遇水平。因此,参保人员应当提高养老保险缴费意识。目前我市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养老保险应用系统要求应先办理在职转退休变更业务。据此,对于停保人员需补缴养老保险费转为在职状态之后方可申报退休。
[]zyqzk 于 10:59:06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局长您好:本人80年在建安建工部也就是现实业公司做知青,83年进入元件一厂做知青一年后被招为正式工至今。工龄应该如何算?就《退休工龄究竟如何算?》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你个人详细信息我们不是很清楚,请你再工作日时致电2126877,有关部门将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给予解答
[]fyfc 于 20:04:24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局长先生:您好!
据铜陵日报报道,安徽省2012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及国有经济单位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已于6月底公布,并且社保经办机构已按此确定了缴费基数,因该平均工资还是计算其他待遇的标准,请将全省和全市的标准像全年一样在贵网公布。
就《请公布2012年度全省、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及国有经济单位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网友要求,我局已将2013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及退休计发基本养老金基数的文件在我局网站上公布。谢谢你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铜陵周琪 于 16:38:41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领导您好!我女儿于日上午在市人民医院出生。出生当天被诊断为咽下综合征,被转入该院儿科住院治疗一个星期,共用用去5000多元。在别的城市有这政策,新生儿住院报销的事,我想问在安徽铜陵可有这政策,如果有是如何办理,属于哪个部门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手续?有没有时间期限?谢谢!静候领导回复就《关于新生儿住院报销事宜》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新生儿父母参加本市城乡居民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出生当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父母仅一人参保的,当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一半。新生儿出生当年住院治疗的由其父母凭出生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到户口所在社区、乡镇社保所(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并与指定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后,在出院后三个月内到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费用报销手续。报销时须提供《生育医学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医疗费用凭证(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父母(其中一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帐号复印件。联系电话:2167491(市)
8877129(县)
[]keepfire 于 13:38:09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领导,你好!我们单位是于今年4月份给我买的五险,我于今年8月份生小孩,但是现在社保以购买生育险不足6月为由不予以报销。我老公单位一直都有买生育险,但是单位说如果女方有单位的话,生育险在他的单位也不给予报销,这样下来,就等于我和我老公交的生育险作废了,因为我不仅报销不了生育的费用,而且在家休产假的几个月也拿不到一分钱的补贴!请问为什么我不能享有在老公单位报销生育金的权利?这公平吗?就《谁来为生育买单?》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且缴费满六个月后,女职工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单位男职工享受生育待遇必须是配偶无工作的。鉴于其夫妻双方都参加了我市的生育保险,但因时间衔接上出现问题导致双方都享受不到生育保险待遇,在社保中心核实参保人员情况后,可给予男方享受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的50%;由于生育津贴系产假期间的工资,女方有工作,因此男方不享受生育津贴。
[]wl029236 于 8:35:59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本人是铜陵市公安局协警,已缴纳几年的保险,因本人考取公务员,请问养老保险可以退吗?如果可以什么手续?就《养老保险可以退吗?》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劳社部发[2001]13号》、《皖劳社字[2002]29号》,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中规定: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缴费年限)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已建立个人帐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帐户按一定比例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咨询电话:2166075。
[]godxs 于 14:44:50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长期居住证明 怎么写
能提供一份格式的电子版吗?
我这边打印好去开证明啊就《询问一下异地就医需要的长期居住证明的问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长期居住证明没有统一的电子版格式,它是由居住地社区开出的证明,具体写明居住人姓名、身份证号、居住详细地址等,并加盖社区公章。
[]yulang123 于 9:15:48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我是铜陵户口,在铜陵工作了四年,在这期间保险断交了三个月,请问是否需要补上?如何补?现在我要去上海工作,保险如何迁移?是五险都要迁移吗?(所在公司缴纳的是五险一金)就《保险异地迁移》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社会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因就业及劳动关系发生变化应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变更及接续手续。未就业期间应在户籍所在地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政策个人及时接续养老、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中断缴费会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同时会影响到退休时的养老金待遇计发。另外若中断医疗保险缴费,则会影响医疗保险待遇及时享受。另外,保险转移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市人社局五楼5号窗口办理,可转移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咨询电话:2126863。
[]zhang0562119 于 10:16:45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我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江路中医院对面的那家,11楼,报考中级电工证,我是用失业就业登记证办理的,都几个月了,也不培训,也不考试,请问是为什么?就《考证件》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一、公共实训是一项新工作,并不被很多人了解,我中心以“主动联系企业”、“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报名”等方式宣传和组织实训工作,我们的报名方式是先登记后资格预审。二、我中心开展实训是分批进行的,四月份已开设一期中级电工的实训班,可能您报名时未能赶上。组织第二批电工实训,部分学员因未能及时将报名资料送于我中心进行资格预审,使得实训人数未能达到开班要求。我们多次也以短信平台进行提醒,但效果仍不明显,推迟了开班时间。三、近期天气炎热,为提供良好的实训环境,方便学员参训,我们积极与基地联系,安排一批风扇,预计七月份开设第二批中级电工实训。欢迎您拨打电话(),我们将针对您的具体情况给出更加准确的答复。
[]jiackey 于 9:06:35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贵局的网站维护人员也太慢了吧,6月8号通知查询慢,现在都10天过去了,还是查询超时,什么时候能好啊?就《网站查询不了》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由于网站信息查询量大,加上双路设备关键安全设备因物理故障致使网站社保查询平台运行情况不稳定。我们已联系原厂工程师现场排查问题并于14日上报招标中心采购计划,目前在走招标流程。设备招标一到,我们马上进行更换。由此给你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于 11:30:03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请问营造集团陆武生的退休申请有没有审批结束?就《咨询》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请您电话查询。电话号码:
[]panming0819 于 10:52:06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局长,你好!
我前一段时间失业了,户口铜陵市大通镇郊区的,有就业失业登记簿,现在待业在家,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否领取失业补助金?谢谢!就《关于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程序》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具备下列四个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1、终止劳动关系前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4、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的。  若你符合上述四个条件,请携带本人相关材料抓紧办理失业登记及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TZ 于 12:48:37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局长你好 ,咨询退休金一事,一人大概今天年底退休,按照是中档标准缴纳退休金,请问退休能拿多少钱?xiexie!就《请问退休能拿多少退休金?》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文件的附件1规定:“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除上述两项外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其基础养老金及过渡性养老金均与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时间的长短及退休上一年度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过渡性养老金还与视同缴费年限长短有关,个人帐户养老金与退休时的年龄及个人帐户总额有关。就你反映的问题,因为不清楚你缴费年限及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也不清楚你的具体缴费标准,故无法计算你的退休待遇。 联系电话:2166610
[]TZ 于 21:00:35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尊敬的领导您好!单位年年说涨工资,只刮风不下雨,800多元伤不起,跪求领导来明察,解决生活之难题。就《铜陵辅警待遇》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印发铜陵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编办(2013)33号)您所反映的事项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yu 于 1:38:52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我听邻居爷爷说铜陵今年有领取遗属抚恤金人员叠加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我想问一下具体条件是啥,铜陵市郊区铜山镇的符合条件的居民是否也享有这种待遇?就《领取遗属抚恤金人员叠加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具体条件?》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今年6月起,我市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遗属待遇叠加政策。政策规定,我市已享受机关企事业单位遗属待遇的人员,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现达到60周岁及以上),可以叠加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未到60周岁的遗属,应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待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可以叠加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铜山镇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享受叠加待遇
[]shanshan3407 于 9:59:51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您好,我想问下关于异省社保的问题。本人在铜陵工作时2009年~2011年由铜陵单位办理了社保,11年6月跳槽至南京一家公司,由南京公司在南京办理的当地社保,铜陵这边社保办理了停保手续!我想问两地社保能连起来吗?需要什么手续呢?就《关于异省社保的问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发办〔2009〕66号文)、《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号文)等文件的规定,你可将铜陵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南京市,具体手续是:本人已在铜陵市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由本人或新就业单位工作人员携带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到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市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联系原外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社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即可。本地代办手续只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被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即可。在南京市缴纳的社会保险转入户籍所在地,您可以详细咨询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王来胜 于 20:11:02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你好:我是在上海工作的!我开了养老金证明回去了,为什么到现在还没给我退回被征地的基本养老金,我要找谁去!就《铜陵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您没有提供详细的信息。请您直接电话咨询,电话号码:
[]sdpahtl 于 9:12:26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本人以前因征地,以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社会保险,后在企业上班,以单位职工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现在快满50周岁(女),请问能否办理退休手续,还是要等到55周岁才能办理退休手续?就《我可否退休》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2013]14号)文件的第7条规定:“女性参保人员首次参保时,其身份为城镇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如参保后到企业工人岗位工作,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按企业职工身份缴费满两年及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可按企业女工人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就您反映的情况,如您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企业职工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两年以上,达到50周岁即可办理退休手续;否则不能办理。 联系电话:2166610
[]yu 于 17:31:32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我以前是芜湖奇瑞的员工,公司给我买了一年保险,后我回到铜陵工作,目前已经在铜陵已经买了五年多保险了,但是我工作繁忙一时走不开,我能不能托朋友去芜湖带我把那边的一年转到我铜陵这边来,如果可以需要给代办人哪些材料,具体流程是啥?就《能否代办保险异地转接?》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发办〔2009〕66号文)、《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号文)等文件的规定: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应当在新就业地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缴费,其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具体办理手续:本人已在铜陵市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由本人或新就业单位工作人员携带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到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市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联系原外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社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即可。本地代办手续较为简单,只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即被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即可。但因为您的原参保地是芜湖市,您可以详细咨询原参保地芜湖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tlzhangjin 于 10:16:38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212年分配的新就业无房人员保障房什么时候可以拿钥匙呢?从5月21日开始福景东方城400户回迁户已经在小区内分配钥匙了,我们的100户什么时候可以分配钥匙呢,打电话问了很多相关部门,都说不清楚,能否请局长给予清楚的答复。谢谢!就《新就业无房人员的100套福景东方城保障房何时能拿钥匙》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您所咨询的保障房分配钥匙事宜,经与市住建委对接,房源位于福景东方城的500套保障性住房(含100套两类人员保障性住房)由于水电未接通等问题,暂时无法入户,也没有分配钥匙。市住建委相关人员表示下个月将尽可能解决好水电问题,并着手办理入户等相关手续。届时,我们将第一时间通知您,请耐心等待。
[]投诉人~ 于 22:51:15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关于解放西村火灾救助事件未能及时解决,据消防说已经定性,线路老化导致火灾,已和友好社区交接,但友好社区迟迟不上交我们的救助申报,办事人员态度恶劣,事情一推再推,请有关部门按政策规定尽快解决,望对态度恶劣的工作人员严加处理。就《关于解放西村火灾救助事件未能及时解决》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不在我局工作业务范围之内,请向有关部门反映
[]fgf06 于 8:48:20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我妈妈是铜陵车辆厂退休职工,现在人在异地定居,请问养老金怎么审核,网上可以审核吗就《养老保险异地怎么审核》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铜陵车辆厂属行业统筹单位,其退休职工的养老待遇由省人社厅社保局发放。居住在我市的行业单位退休人员,由省人社厅社保局委托我市进行资格认证,按照我市《关于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等对象领取有关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精神,由本人携带离退休证、户口簿、身份证、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银行(邮局)存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认证手续(认证时间:每年4月1日~5月31日,一年一次)。因你母亲是异地居住的行业单位退休职工,应由省人社厅社保局寄表进行认证;经了解,省厅暂没有开通网上认证功能。对以上答复尚需咨询或了解的,请您提供具体情况和我们联系,联系电话:、2126870。
[]以理服人 于 23:03:20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请问涉及第三人侵权的工伤保险待遇何时才能核定并支付?贵局规定须等第三人侵权案件处理终结才能核定,法律依据何在?请将本帖内容公开。就《请问涉及第三人侵权的工伤保险待遇何时才能核定并支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作为信访事项正在调查处理之中,待处理完毕后将会答复您
[]zda 于 19:03:52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入职公司让签一份自愿放弃购买保险,每月补助100元的协议,这个合法吗?我们可以拒签吗?就《入职 放弃保险》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也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必须严格履行。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劳动者而规避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行为。
[]ZHU 于 11:48:08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局长您好:
这样的我参加2013铜陵事业单位考试后准考证不慎丢失,现在已无法打印,请问系统能重新打印吗就《关于2013铜陵事业单位考试准考证打印》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2013年4月 21日8:00之后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中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的窗口已经关闭,如需打印准考证,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即可打印(联系电话:2168711)。
[]zhulihong1988 于 16:13:32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局长,您好!我想问的是2013年保障性住房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我打过社保局的电话他们说到目前还没有房源,具体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他们一概不知道,所以想请问您今年还是会和去年一样还有保障性住房可供申请吗?就《关于2013年保障性住房》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我局开展的新就业无房人员和来铜务工人员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其房源由市住建委从全市保障性住房中单独切块,由我局按照《积分制审核暂行办法》进行分配。2012年,市住建委共切块给我局一百套住房,已全部分配完毕。今年的两类人员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还未启动,我们正在积极与市住建委对接协调房源。如有相关信息,我们会第一时间将在网站公示(http://www.)。您可以关注我们的网站或电话咨询12333。
[]铜陵123456 于 21:05:16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行政单位聘用人员,已交过生育保险,生育孩子时去社保局办了生育津贴,可生育津贴全额转到单位,本人在生育期间也已拿到和在职时一样的工资及补贴,请问生育津贴能否全额再发放给本人?就《关于行政单位聘用人员生育津贴应如何发放》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生育生活津贴即是女职工生产期间的产假工资,是由社保经办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按照本人生育时缴费工资基数来计发的。参保单位发放给本人的产假工资应不低于社保部门核发的生育生活津贴。
[]yu 于 0:20:39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我奶奶今年72了,听说目前铜陵有对高龄老人参保办理养老金由特殊政策,想咨询一下是否有此事,我奶奶属于家属工,具体条件已经方式是什么?就《高龄无保老人如何参保?》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你反映奶奶曾为家属工,你所咨询的问题是2011年我市为妥善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遗留问题,依照中央和省《关于进一步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市从日起正式启动开展实施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缴费工作。该项业务参保条件为:①日之前为本市非农业户籍的未参保人员;②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③曾经与城镇国有、集体企业或单位建立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满10年以上工作经历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中央和省统一规定,此项参保缴费工作已于日结束。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建议您奶奶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具体政策了解和办理请拨打2126868。
[] 于 15:19:35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您好!
本人参加2013年铜陵市事业单位考试,对公布的成绩存在疑问,请问贵局是否提供“查分”渠道?静待,致谢!
日就《请问:能否查分?》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明确规定以人工纸笔方式评阅的考试科目应当组织查卷工作,应试人员对该科目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限内申请查卷。由于我市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的笔试阅卷和累分采取计算机自动完成,并安排专人进行了人工抽样复核,阅卷无人工登分、累分过程,除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每页36个记录,现在是:8/27页,共953个记录。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信息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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