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计算器变保单,合法吗?

邮储银行代销保险夸大收益 客户连续三次存款变保单 |银行理财|保险行业|保险公司_新浪财经_新浪网
邮储银行代销保险夸大收益 客户连续三次存款变保单
  编者按:近年来,随着居民财富的不断积累,投资理财需求日益增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了社会舆论与监管机构关注的焦点。针对金融消费者遇到的投诉难题,新浪财经开通了“”。我们将认真倾听各方声音,以事实为基础,力求还原真相,保护金融消费者及各方的合法权益。【】
投诉公司:、民生人寿
投诉产品:中国人寿新宝承保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民生人寿金玉满堂两全保险D款(分红型)
最新消息:3月15日投诉人致函新浪财经称,邮储银行已承诺三份保单均按照银行定存利率支付利息,对此解决办法表示满意。
  日,龙女士的父亲(时年50岁)前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西永新县里田镇支行办理存款业务。在柜台前,银行业务员向他推荐了一款“最新理财产品”,介绍说该产品年化收益率高于5%,每年分红都非常可观,此外兼具保险功能;只要是每年4月22日都能获得分红,五年后即可本利一并取出。
  由于银行柜员再三向龙女士的父亲保证,这款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定会超过同期银行定存利率,她父亲觉得不错,而且是经银行工作人员介绍,出于对邮储银行的信任,于是同意办理,一次性存缴67000元,并在柜员指导下在合同上签字。
  日,龙女士的父亲再次前往该支行存钱,该行柜员又推荐了一款“理财产品”,并介绍说“如果存够三份理财产品,就能为全家人投保,而且保证年化收益率至少5%,分红更为可观”。于是她父亲同意将此次带来的31000元存成所谓的“理财产品”并在合同上签字。
  半个月后的3月14日,其父亲又一次前往这家邮储支行存款,在银行柜员的推荐下,将40000元的买了所谓的“高收益理财产品”。
  这三次“存款”签完合同后,龙女士父亲都将文件放在家中,再没有仔细看过。直到2015年2月,龙女士陪父亲去邮储银行该网点取款时,才发现父亲手中持有的不是存款单,而是三份保险合同。更蹊跷的是,龙女士表示这三份投保单签完之后,父亲并没有接到过保险公司的任何电话回访。
  龙女士提供的资料显示,这三份保险合同分别是日投保的中国人寿新宝承保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单号为-S81-),趸交67000元,合同期限5年;日投保的民生人寿金玉满堂两全保险D款(分红型)(合同单号为),趸交31000元,合同期限5年;日投保的民生人寿金玉满堂两全保险D款(分红型)(合同单号为),趸交40000元,合同期限5年。
  交涉结果:
  龙女士拨打邮储银行95580进行投诉,始终没有回应。龙女士又联系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称由于当时是银行代售,不清楚具体销售情况,但是保险公司承认没有电话回访确实不对。此外,龙女士多次联系民生保险公司却一直没有回应。
  日,龙女士陪同父亲前往邮储银行江西永新县里田镇支行要求退保,该支行行长刘女士接待了他们。据龙女士回忆,刘行长当时承认保单确系邮储银行工作人员销售,在销售时可能存在误导问题,邮储银行将一切以保险公司为准:第一款由于截至日满五年,故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承诺在4月22日到期后正常满期处理;第三款,承诺在3月14日之后按照投保单约定办理退保。
  第二份保险已于日办理退保,只是退保金额为33600元。龙女士向新浪财经表示,这等同于只拿到了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比银行三年期定存利率差远了,更不用说分红了。龙女士及其父亲对此解决办法不满意,希望银行能够按照同期定存利率予以补偿。
  新浪财经根据龙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连线江西省永新县里田镇邮储支行行长刘女士,她表示两份民生人寿的保险属于中途退保,银行会按照保险公司的合同规定退还金额,至于龙女士要求按照银行同期定存利率支付利息,刘行长向新浪财经表示拒绝。
  新浪财经致电人寿保险公司永新县网点的汪女士,她表示这份保险日满五年,将按照保险合同规定作正常满期处理。 至于当年有没有电话回访,她说时隔五年,这么久她父亲也不记得了吧!按惯例保险公司是肯定有回访电话的。
  新浪财经致电民生人寿保险公司永新县网点的赖女士,她表示只能按照投保单上的合同约定办理退保。新浪财经向其反映龙女士父亲没有接到过回访电话,赖女士表示按照程序应该会有,但需要向总公司申请查询。
投诉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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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微博联系:@
三: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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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存单变保单 5年后女子发现自己被忽悠了
  红网长沙县站9月11日讯(分站记者 林畅 通讯员 杜外 姜晓阳)热情的接待、高利润的诱惑,不少保险代理人通过误导客户,让储户存款成了购买理财产品。近年来,长沙县存单变保单的情况越来越多,银行代理保险产品时违规销售、误导客户的问题比较突出。长沙县司法局提醒,储户应警惕存单变保单,购买高收益理财产品需谨慎。
  胡女士是长沙县白沙镇居民,平时靠打零工维持生计。2008年的一天,怕自己乱花钱,胡女士准备将自己辛苦攒下的一万元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到银行。
  胡女士刚踏进银行营业大厅,立即就有工作人员迎上来询问,在得知她是存钱后,工作人员热情地讲解说银行正在开展存款赠保险活动。见胡女士没有心动,该工作人员立马详细地向她讲解该项保险如何如何划算、收益如何如何高等内容。“按照目前的分红利率,五年可以得到2800元,而且存款性质并没变,只是赠保险而已”。
  碍于工作人员的热情,胡女士未再回绝,对方见她并无反对,则继续为她跑前跑后,又填表又盖章,将有关手续都代办了。
  今年9月,存款到期,胡女士取款时才发现自己所持的并不是储蓄存折,而是某保险公司的保单,存款利息本应是2千多元,却仅剩1千余元的受益。
  “存单怎么就被偷梁换柱变成了保单?”带着疑问,胡女士找到保险公司要求给说法。相关负责人回复:胡女士所办的是分红保险,这是一种具有风险投资的理财产品,因经济形势下滑导致了分红收入低于银行存款利息。
  “为什么是银行工作人员在推销保险?为什么在本人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就办理了这种保险?”胡女士对于解释很气愤,
  了解情况后的长沙县司法局白沙司法所及当地综治办涉入协调。经查,胡女士并未签署任何合同条款,购买的理财产品均由当时负责推销的工作人员代理签字,且银行在推销分红型理财保险产品时,确实存在一定的误导行为。经多次协调,最终获得部分补偿。
  “因为未签字,所以协调后获得了部分的补偿。一旦是居民本人签字,保险合同就已生效,难以维权。”长沙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提醒,储户选择保险产品时,应以合同相关条款为主要依据;要慎重签订保险合同,储户在办理存款时一定要明确告知业务员是办理存款,同时一定要看清楚相关单据和出具的主体单位,只有认真阅读相关材料,在真正了解清楚的前提下,才能签字;遇到“存款变保单”的问题,应注意保留书面证据和其他证据,通过人民调解、诉讼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 17:33:59) ( 9:39:11) ( 9:57:11) ( 15:47:07)52418人问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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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变保单 银行卖的是什么“药”?
保险公司承诺“归还”保单金额
中国网-中国视窗
| 发布时间 08:25:11
12月4日上午,市民邓女士来电:2010年1月,我到湖心北路一家建设银行去存钱,被该银行工作人员“忽悠”购买了保单。这位工作人员当时承诺,我随时可以取款,利息也很高。如今我生病了,拿保单到银行取款,却被告之不仅没有利息,还要扣除违约金1500元。
邓女士告诉笔者说,2010年1月,她到湖心北路一家银行存钱,柜台工作人员没有给她办理存款业务,反而“忽悠”她购买保单。“见我有些犹豫,这位工作人员当即表态,称可以随时取走这笔钱,利息也比银行存款利息要高。”
邓女士说:“在这位工作人员热情推荐下,我购买了这份华夏保险公司的保单。”
邓女士说,今年,她因患病,急需钱治疗,于是便到这家银行去取款。可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说,保单还没有到期,如果现在取走,就算违约,不仅拿不到本金8000元钱,还要扣除相当一部分违约金。“为此,我与银行工作人员理论了一番,可仍然没有结果。”
对于邓女士反映的情况,笔者当日来到了这家银行。该银行一位工作人员称,邓女士在购买保单时,银行工作人员当时应该将保单的内容作了充分解释,邓女士是自愿购买的,因此不存在是误导,也无过错。“为了这件事,银行领导还专门为邓女士与保险公司进行了沟通。”
对于邓女士遭遇的情况,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何承国律师认为,在邓女士购买保险引发纠纷一事中,银行方不能以充分的解释作为抗辩理由。原因有两种:一是银行办理保险业务,本身就会给储户造成一种误解。办理保险的业务员与银行的储蓄员其实是两个概念,但储户大都分不清楚;此外,银行工作人员在引导储户购买保险时,也很难证明自己并没有误导消费者。事实上,有业务员在推销保险时,都存在误导行为,并利用了部分储户逐利的心理,使其购买保险。
12月4日下午,一位自称为保险公司的经理告诉笔者说,按照规定,邓女士现在退保,属于违约,应当支付大约1500元违约金。“不过,我们公司考虑到邓女士的特殊情况,特事特办,退还8000元的保金。”
来源:安庆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张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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