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待遇资格审核完毕后多久发放?

2015城乡职工失业保险待遇将统一最新消息
发布日期: 10:50:04
《2015城乡职工失业保险待遇将统一最新消息》是有志坤教育()为你整理收集:
  就业是民生之本。10月21日,市政协举行协商交流会聚焦就业创业公平这一主题。从会上获悉,为促进就业创业公平工作,我市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争取年内出台失业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有关政策,从日起正式实施,统一城乡职工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和待遇标准。  10月21日的协商交流会上,12位委员举手提问、有关部门负责人当场回答,在一问一答间就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现在不少机关、企事业单位都有‘编外职工’,对这些劳务派遣员工,有的并未做到‘同工同酬’,请问如何从政策层面进行研究,逐步解决这一问题?”陈国明委员的提问“对接”上了市人社局的职责范畴,市人社局局长林雅莲拿起了话筒作答。  “这是一个热点问题,我经常被记者追问。”林雅莲说,宁波有许可资质的劳务派遣单位200多家,涉及到93000多名劳务派遣员工。“我所理解的‘同工同酬’,就是要对劳务派遣工也建立一套与正式工相同的薪酬考核体系。”据透露,11月中下旬,我市还将开展劳务派遣用工的专项督察行动。在法规方面,她介绍说,经过大半年的调研,目前已形成了劳务派遣工的专题调研报告,下一步宁波将出台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具体实施意见。  大量的农村劳动者在宁波追求着他们的人生梦想,徐波委员对他们一直很关注。“在城镇化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农民会涌入城市,请问宁波如何消除歧视,促进这部分群体的平等就业?”  相关负责人回答说,目前我市登记有300多万农村劳动力。为更好地实现就业公平,我市将及时调整完善外来务工人员“社保套餐”,实现外来务工人员社保缴费和待遇的并轨。争取年内出台失业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有关政策,从日起正式实施,统一城乡职工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和待遇标准。此外,还将探索建立农村劳动力失业登记制度,逐步将更多的就业帮扶政策覆盖到农村就业困难人员。  协商交流会上,政协委员们还就扶持残疾人就业、缓解企业招工难、促进大学生流动就业、加强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鼓励年轻人到养老机构就业、营造企业创业公平环境、缓解大学生就业难、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有关问题,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交流。
 近日,记者从文山州劳动就业局失业保险科了解到,从日起,文山州调整提高了2015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通知,提高后失业保险金仍然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的月均缴费工资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比较后核定。文山州州局参保人员及文山市按照二类地区标准调整,分别为每月820元、926元、1019元,其余县市按照三类地区标准调整,分别是分别为每月709元、801元、894元。  具备三条件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据悉,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该职工或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失业登记证,并有要求。  除此之外,如果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或开除;用人单位打击报复被迫辞职;开办个体工商户失败;灵活就业后无力维系并有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失业超过30天。符合以上条件的都可领取保险金和相关优惠。  还可享基本医疗保险等优惠政策  此外,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的职工或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失业后,凡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发给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谋职业的,给予创业补助;参加职业培训和求职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
日前,自治区人社厅下发文件,对全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我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由732元/月调整为847元/月。新标准从2015年1月起实行,6月起失业人员按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而1-5月按原标准领取失业金的差额部分也将按新标准进行补发。  2015年失业保险金最高可领1198元/月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累计缴费时间不超过15年的(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5年以上的,在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当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政策规定,2015年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在1-15年期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847元/月,缴费年限在16-43年间,可领取859―1186元/月不等的失业保险金,缴费满44年(含44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最高可领取1198元/月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最长可领24个月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1年(含1年)以上,非因职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可以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超过5年的,每超过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玉林市实行统一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根据自治区相关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确定,目前我市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其中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月,各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为保障我市失业人员的生活质量,实现社保待遇的公平公开,玉林市失业保险金发放实行统一标准,均以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按比例计发。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还可享受以下“社保福利”  1、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将为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使参保人员即使在失业期间也可以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  2、最新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可以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费待遇;  3、失业人员还可以免费参加再就业培训,培训班由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的社保局组织进行,培训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保局通过委托培训的方式,为失业人员重新走上工作岗位提供一定的职业技能培训。
  问题: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享受4050人员缴社保的补贴政策?如符合条件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享受4050人员缴社保的补贴政策:  (1)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男日前出生,女日前出生,以档案年龄为准。  (2)在2008年年底持《再就业优惠证》已享受社保补贴两年的人员。  (3)持《再就业优惠证》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且未满3年的灵活就业人员。  申报所需资料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1份、《审核认定表》一式两份、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缴纳社会保险费单据。《审核认定表》要求申请人签字确认。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在日前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进行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非首次申请补贴人员的补贴款,已直接计入申请人所持补贴存折。申请人可持补贴存折,在居家附近西安银行营业网点查询、领取。2012年首次申请人员和误将已领取的社保补贴存折销户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每周一至周五9:00~17:00)在西安银行盐店街支行领取。地址在盐店街38号,电话&。  领取时,本人需提供身份证、受理卡。如他人代领,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需咨询,可拨打西安银行客服中心:96779;市职介中心咨询台:;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电话:12333。  4050社保补贴申请人缴纳当年度养老、医疗保险三日后,凭本人身份证、托管合同书和缴费票据原件,在市档案托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受理窗口初审,领取《申请表》和灵活就业证明。  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支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具体办法按《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社保补贴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可按以下程序申请享受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的程序  1.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申报就业,并凭《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2.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并为其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3.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本人;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补贴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资金管理通知》制定。  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截止日,女满40周岁以上―日以前出生,男满50周岁以上―195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灵活就业后,及时申报就业,申请人已办理托管或建立社保档案,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享受时限和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时间从2008年9月开始,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以享受到退休,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补贴标准为申请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全额。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5]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为了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就业稳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适当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日起,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职工的费率应当统一。  二、各地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要坚持“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要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对基金支付能力的影响,结合实际,认真测算,研究制定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具体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备案。  三、各地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本行政区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方案,尽早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报告。
东莞2015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材料的相关政策解读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照市政府的《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东府函〔2015〕16号)文件精神,从日起将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10元/月,东莞市失业保险金也作相应调整,从2015年5月起,失业保险金由1048元/人?月调整为1208元&/人?月。&具体标准和申领程序如下:  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按规定申请享受以下多项失业保险待遇:  (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补贴  求职补贴的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次月开始,不再发放求职补贴。  (四)生育补贴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五)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在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正式颁发之日起九十日内可以领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为当次职业技能鉴定费。失业人员在每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领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次数不超过两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同一次职业技能鉴定已经享受就业专项资金、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补贴资金等财政性资金补贴的,不再享受本项补贴。  (六)重新就业或创业人员可提前一次性领取剩余部分或全部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照一个月计算。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及纳税证明,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注意事项:  (一)失业保险金申请材料  1、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3、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正反面);  5、未换领社保卡的,需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6、外省籍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选择申领外省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已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验证的程序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从办理手续的次月起必须每月1次(办理时间: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两个工作日前)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业失业登记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验证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手续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手续的,视同重新就业。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  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初步测算,仅这一减费措施每年将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元。  日前从定州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失业保险费率已由原规定的3%下调至2%,参保单位每年直接“减负”500多万元。  据介绍,费率下调后,用人单位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每年平均减少缴费104元,受益职工达3.1万人。
 根据最新政策文件,为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从日起,湖南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在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降至1.3%,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降至0.7%。  同时,从日起,湖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按照江华县2015年最低月工资标准1030元核算,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提高到875.5元,增加51.5元。
  以下是关于最新大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仅供参考。  领取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这其中包括被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登记。  温馨提示: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果是主动辞职的,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领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证件照两张);  2、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由所在单位提供)  4、《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温馨提示:失业人员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就不予办理了,所以一定要赶紧办理。  领取流程  失业人员可直接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然后到区失业保险科办理失业登记并在同一大厅加盖《失业证》钢印,同时领取银行卡。  在此基础上,失业人员第二月(每月11-20日)到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及当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审验,并在第二月的26日以后,同时领取两月失业待遇。  此后到街道办理月度领取待遇审验简化为:在失业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盖印、办卡的同时,办理当月审验(待遇在下个月领取),第二月起直接到街道办理月度审验。  》》&大连失业保险每月能领多少  领取地点  大连街道办电话地址信息一览  1、大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309号(香榭丽广场东侧50米)  服务电话:12333  2、中山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中山区荣民街35号一楼  3、西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西岗区长江路588号(大仁堂药房楼上)三楼  4、甘井子区劳动保障局  地址:甘井子区松江路19号三楼  领取期限  按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计算:缴费年限满2年不满3年,享受期限6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按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同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郑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郑州在职职工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职工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意向。郑州失业金领取标准由每人每月992元上调至1120元。失业职工每人每月将可以多领128元失业保险金。  郑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郑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992元上调至1120元。失业职工每人每月将可以多领128元失业保险金。按照调整方案,失业保险金调整后:市本级、市辖区、新密市、荥阳市、新郑市、登封市、中牟县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992元调整为1120元/人,增幅12.9%。据介绍,这是自1986年我市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以来,我市第12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郑州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覆盖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1%。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
 在临沂的在职职工失业后需满足什么条件才能领取失业金?临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什么?临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统一从每人每月780元上调至850元。  临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被开除、协商解除、原单位解散、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等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才可以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要求的。  领取失业金所需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临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临沂市政府关于保障民生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报请省政府批准,我市将失业保险金统一从每人每月780元上调至850元。新标准自日起执行,对已按照原发放标准领取7月份以后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按新标准予以补发。这是我市继2007年以来,连续第8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标准提高后,每人每月提高70元,增幅8.97%,惠及全市11214名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全市累计补发30178人次,补发金额2112460元。
????????????
?06-16?06-16?06-16?06-16?06-16?06-16?06-16?06-16?06-16?06-16
???????????广州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全攻略
【导语】: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办理条件有哪些?广州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办理程序是什么?广州失业保险待遇审核需要什么材料?广州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受理地点是什么?  事项名称: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服务对象:个人 企业
  办理依据: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7号)
  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意见(穗人社函[号)
  办理条件: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虽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本市城镇户口的人员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和接受职业介绍。
  办理程序:单位为职工办理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的次月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包括跨统筹地区变换工作单位的职工)办理失业待遇核定手续:为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通知书》;为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告知书》;为农民合同制工代办审核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有关手续。领取《通知书》和《告知书》,单位经办人需办理签收手续。
  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 填写《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3)《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参保人员缴费情况明细表》;
  (4)如未录入连续工龄并有《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核表》的一并提供;
  (5)事业单位的非工勤人员还需提供职工最后一次《标准工资升级审批表》;
  (6)中央、部队、省属驻穗单位需提供《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须加盖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专用章)原件及复印件;
  农民合同制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申领手续由原单位代办,需在办理减员手续的次月起60天内,携带以下资料办理: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填写《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3)本人在本市工、农、建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活期存折及复印件,或银行卡的开卡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参保人员缴费情况明细表》。
  2.确需个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需在办理减员手续的次月起60天内,携带以下资料办理:
  (1)本人在本市工、农、建行个人结算账户活期存折及复印件,或银行卡的开卡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参保人员缴费情况明细表》。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2333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地点: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8楼
  广州市白云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22号三楼
  广州市荔湾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20号之一
  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德政中路龙腾里10号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厦11楼
  广州市萝岗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B区
  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广州市天河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137号7楼
  广州市南沙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番禺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番禺市桥平康路48号三号楼一、二层
  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花都区新华镇公益大道兰花路2号
  增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增城市荔城街荔兴路18号广发行6楼
  从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从化市河滨南路43号
  (说明:2011年5月该项业务已下沉给区,市中心不直接受理此项业务)。
  受理时间:由于各区(县级市)社会保险机构的对外办公时间是按各区(县级市)人社局的时间来确定的,所以存在差异,因此改为“以各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办公时间为准”。
  资料转递途径:资料直接送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
  办理期限:原则上即场办结(特殊情况或采取受理制)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相关阅读】
【导语】: 日,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通告》,那么2015年度广州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将做何调整?
【导语】: 日到日,广州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小编整理了2015年度广州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以供参考。
【导语】: 2014年广东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有多少?去年广东市民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如何?小编整理了2014年广东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一览,供大家参考哦!
2014年广东失?
【导语】: 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那么2015年广州失业保险金每人每月可领多少?今年失业保险金标准是什么?
【导语】: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于去年7月1日正式实施,即2015年广东失业女性生育可领3倍失业保险金,具体情况如下文所述。
【导语】: 2015年广州失业保险金在哪些情况下将停止发放,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小编整理了2015广州失业保险:6种情况停发保险金,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哦!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失业保险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