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请问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请问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发布时间:
来源:株洲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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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我们是农村教师,过去待遇很低,没交个人所得税,但今年要查交2011年的个人所得税?请问使用标准应该是现行所得税应征起点吗?
回复: 您好,自2011年9月起,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标准由原先的每月2000元调整为每月3500元,税率由原先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即:扣除费用标准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超过80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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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税缴纳比例标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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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与分公司的所得税如何缴纳
1、总公司与分公司的所得税按照税收法规,跨地区经营(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2、不是跨地区经营,不执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也不在分支机构(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所在地缴纳。
3、税款预缴,应根据当期实际利润额,按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月或者分季就地预缴。
在规定期限内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由总机构、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4、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
认可就可以,分公司多少人、工资多少、销售了多少应该有数据的,如果人员不好分,就按照销售额的比例分,或者反之,总之有什么数据,其他数据可以按照其比例进行分配
2010年分公司应该独立建账,也按照财务要求出报表,按期缴纳营业税及相关的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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