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 减免污水处理资质盛世全费的申请

中府办〔2015〕78号关于印发《中堂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
东莞市中堂镇党政办
信息索引号:
中府办〔2015〕78号关于印发《中堂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办公室、各村(社区)、各单位:
现将《中堂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堂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和完善我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落实污水处理费应收尽收,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正常运行,促进我镇水环境的综合治理,根据《东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及市物价局《关于完善我市污水处理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负责全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业务指导和稽查工作。负责根据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及年污水处理量编制全镇污水处理费年度征收计划,经镇财政分局审核后,编入当年预算,报镇人大批准实施。对排水户的污水量进行核准和监督,核定全镇自备水源排水户所缴纳的污水处理费,会同镇财政分局做好全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专项使用与监督。
(二)镇财政分局负责污水处理费的资金和票据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会同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做好全镇污水处理费年度征收计划和实施工作,以及汇总收费情况。
(三)镇供水厂负责按标准对直接供水抄表到户的用户随水费一并征收污水处理费,并会同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财政分局做好全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四)镇农林水务办公室负责通过有线电视、广告宣传、召开会议等方式对征收户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同时加强收取力度,牵头对拒缴欠缴污水处理费的单位组织执法,确保污水处理费征收到位。
二、征收范围
全镇范围内使用自来水或自备水源排放污水、废水的用户,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
三、征收标准和计量方法
(一)污水处理费为经营性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由市物价局确定全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二)各类排水户的污水处理量按如下方法计量:
1、使用自来水的排水户按用水量的90%计取污水处理量。
2、使用自备水源的排水户,分三种情况计量:
(1)安装有取水量实时监控系统的用户,按取水量的90%计取污水处理量。
(2)未安装取水量实时监控系统的,但安装有合格取水计量设施的用户,按水务部门根据计量设施核实取水量的90%计取污水处理量。
(3)既未安装取水量监控系统,也未安装合格取水计量设施或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用户,按日最大取水能力(取水设备铭牌额定流量全时程运行计算或《取水许可证》许可取水量平均)核定取水量90%计取污水处理量。
四、征收方式
污水处理费征收方式分为两类:
(一)水厂类(自来水)
(1)中堂供水厂直接供水抄表到户的村(社区)的污水处理费由中堂供水厂按月随水费一并征收,汇总后全额上缴财政分局。
(2)使用中堂供水厂自来水通过管道给水的村(社区),由村(社区)水厂独立经营管理。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根据中堂供水厂核定村(社区)水厂的用水量计算污水征收费,并下发《缴费通知》,由村(社区)水厂自行到财政分局缴交。
(3)自备水源的村(社区)水厂,由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按每月核定取水总量(总表)计算污水处理征收金额,并下发《缴费通知》,由村(社区)水厂自行到财政分局缴交。
(二)企业类(自备水源)
(1)持有取水许可证,并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总表)的企业,由市水务局污水处理征收科按每月核定的用水量计算和收缴;无取水许可证但已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总表)的企业,由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按月核定用水量计算,并发出《缴费通知》,由企业到镇财政分局指定的污水处理收缴专户缴交。
(2)无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水表)或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由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按日最大取水能力核定用水量计算月征收污水处理费,并发出《缴费通知》,由企业到镇财政分局指定的污水处理收缴专户缴交。
五、免征审批
(1)本镇户籍的残疾军人、革命烈士(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孤老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对象申请免征污水处理费的,可持本人身份证、《优抚对象抚恤的登记》、《五保户登记证》(或《广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助证》),以及《东莞市个人免征污水处理费申请表》到执收部门办理。每位免征对象只能申请一户房减免污水处理费,最高用水减免量为21立方米/月,对超出最高用水减免量的部分应当依法征缴污水处理费。
(2)对自备有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的污水达到国家或省规定的排放标准,且不使用市政排水设施而直接排入珠江口或狮子洋的排水户。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已经缴纳污水排污费的,且未使用市政排水设施的,可申请办理免征污水处理费。
六、工作措施
(一)污水处理费须严格按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任何单位都不得擅自减免污水处理费。
(二)污水处理费实行统一征收、全额上缴、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营、维护和项目建设等。
(三)对欠缴污水处理费的排水户,参照欠缴水费应交滞纳金标准,加收污水处理费滞纳金。征收部门应及时追缴污水处理费,对拒缴欠缴企业,可通过公布信息、媒体曝光等措施加强对欠费行为的处理。
(四)对历年拒缴或欠缴、多次规劝无效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强制措施。由镇农林水务办公室牵头组织,镇经贸办、财政分局、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依法进行查处。
本实施方案由日起实施。
【】 【】 【】 【】中国环境报综合报道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并已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污水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依法进行处罚。
《办法》明确,严禁对企业违规减免或者缓征污水处理费。已经出台污水处理费减免或者缓征政策的,应当予以废止。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单位应当定期公布污水处理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状况等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支出(包括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和财政补贴资金)实行预决算管理。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年度决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同级财政决算。
《办法》明确,单位和个人违反《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擅自减免污水处理费或者改变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对象和标准的;隐瞒、坐支应当上缴的污水处理费的;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污水处理费的;不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将污水处理费缴入国库的;违反规定扩大污水处理费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责任编辑:实习生 翟文杰]有低保减免污水处理费用在哪里办怎么办_百度知道
有低保减免污水处理费用在哪里办怎么办
餐饮等各个领域、城市景观,也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交通、农业,wastewater treatment)。污水处理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医疗、能源。北京中天恒远提示、石化、环保,污水处理 (sewage treatment: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需要向当地环境监测部门进行申请
为您推荐: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nbsp&&nbsp
污水处理资金申请书.doc53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免费全文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文档加载中...广告还剩秒
需要金币:400 &&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
1.1.1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工程
1.1.2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徐兴伟
1.1.3日处理量:1000吨/日
1.1.4项目总投资:675.24万元
1.1.5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市工程咨询公司
***地处豫东北**,位于**与**两省交界处,北临《水浒传》武松打虎之处-阳谷县,南临黄河,是当年刘邓大军南下渡黄河之要道,贯通南北的京九铁路与在建的聊商高速为交通带来了便利。?本公司固定资产2000万元,流动资金500万元,占地25亩,拥有化学法丙稀酰胺生产线一条,年产量1万吨;前水解聚丙烯酰胺生产线两条,年产阴离子型3000吨,阳离子型1000吨,聚合铝生产线一条,年产量2万吨;杀菌灭藻剂、缓蚀阻垢剂生产线一条,年产量3000吨;高效脱色剂、有机硅消泡剂生产线一条,年产量各3000吨;聚丙烯酸钾500吨;产品畅销于油田、造纸、化工、洗煤、纺织、环保水处理等行业,赢得客户一致好评。 1.3.1设计依据1、厂方提供的基本资料。
2、有关方面提供的废水治理委托资料说明。
3、国家有关环保法规、设计规范: 国家环境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国家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4、本公司及国内同行业在聚丙烯酰胺废水治理方面的工程经验。
1.3.2设计原则
1、依照总体规划,对生产污水进行综合处理,力求获得最大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
2、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因地制宜,少占用地。
3、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现行有关环保法规及经济技术政策,结合工程实际,本着技术上先进、安全、可靠,经济上合理可行的原则,采用国内外成熟的工艺路线,确保废水处理达标排放。
4、废水处理工程中的设备选用国内先进节能优质产品,确保工程质量。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污水处理资质盛世全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