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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凯瑞工程履约担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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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最近西安的担保公司都改名成了工程履约担保公司
如题,这是怎么回事?是在规范担保行业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你好关于举办“建设工程保证担保与风险管理应用实务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住建部选择深圳、厦门、青岛、成都、杭州、常州等城市作为推行工程担保的试点城市,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0年工作要点》(建市综函[2010]14号 )明确指出推动工程担保制度发展。组织召开建设工程担保试点现场经验交流会,研讨工程担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工程担保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推行工程担保应坚持促进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政策引导与市场化操作相结合;提供担保与提升信用相结合;统筹规划与适度竞争相结合”的四个原则。在总结试点城市经验的基础上,建设部将加大工程担保推行力度,加强指导,推动工程担保工作在全国全面开展。
  推行工程担保制...
我问的是为什么西安的担保公司都改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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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关于金强工程履约担保公司、中京盛世集团、西安担保、投资类公司_陕西金强担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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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强工程履约担保公司、中京盛世集团、西安担保、投资类公司
发布时间: 12:30
关于金强工程履约担保公司、中京盛世集团、西安担保、投资类公司情况及政府层面处理民间集资类事件调查和对投资资金有效清收的看法
&&& 今年回家过年,闻之家父家母在陕西金强工程履约担保公司投资资金出现问题,但至此留心关注、涉猎日深。加之本人多年外地一直从事金融类相关事宜,且大学专业法律,研究生转行金融,业务多以陕西为基础。事发之后,先注册一Q号,除司法群神秘莫测几次申请不进外,其他交流、希望、后盾群均顺利进入,甚至进了一些金强集团,其他公司及一些部门的Q及微信群,也与一些群内客户加Q及微信好友多有交流。年后公司在陕开拓业务,逐有时间落实走访,线下利用人脉收集倾听,至今已有小成。逐将自己的看法提供给大家,客观展现自己的调查结果,也想针对目前实际探寻最切实可行的办法,可能不面面俱到,但力求客观公正:
&&& 一、金强是否涉法?谁是主要责任人?法律处理模式是什么?金强自始至终财务实际如何管理?资金流向实际?实际负债与实际资产数额?客户数量?
&&&&为此,先在陕西工商局红盾网查询并何其内部业务员接触得知:金强日注册,2011年11月开业,原来名称陕西金强担保有限公司,2013年6月应陕西省工商局要求担保企业必须注明经营性质,更名为陕西金强工程履约担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始终是:冉龙菊(老名1亿股本,新名5000万股本)。后补充王军(冉龙菊与施后斌之子,2500万股本),张朝洪(2500万股本)。
&&&通过父母业务员要来能找到的金强一些人尤其是会计、出纳的电话,也接触了在职或离职的理财、项目业务员、部门负责人、项目、风控负责人,以及金强实际管理者郑建军,包括一些时期的关键人物颜兆军、陈安勤、陈志刚等,也接触过12月出事后维权小组的部分人(当然,一些本身带有偏见和争议的也想见,但一直藏得较深,也想力图通过客户登记资料寻找,因为至今去向争议未能实现),基本上是可以客观给一个结论:
&&& 1、&&金强财务运转模式:
&&& 金强自成立起有企业账户,但几乎没用,查询几年几乎没有大笔资金往来,从出纳到颜本人,一直在用个人储蓄卡进出,一般先用自有或其他调集的流动资金打入贷款客户账户,然后客户理财投资先进入项目所有人个人账户(一般为保障资产安全项目都公证或更名到在金强员工、负责人甚至颜兆军名下)或企业账户,然后汇集于颜私人账户,此种操作最合理的解释就是为了避税。这种资金运转模式一直持续到2014年3月,由中京盛世集团公司派驻财务主管清理账务,大笔资金集中集团财务中心,每天每个公司只有百万左右运转保障资金,随缺随调。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颜兆军在金强成立之初,就是金强的财务总监,直至2014年3月开始逐步移交给中京盛世集团派驻会计。
&&& 2、郑建军负责金强日常管理,有罪没罪以后即使一些要求司法的真的成型了,相关单位会有判断其是否负责?法律是讲究证据的,虽已明确其是金强日常管理负责任人,但其没有中京盛世集团的聘书也是事实,没有施后斌本人签署其在金强的任命也是事实。集团查询倒有他在集团的任命,怎么定性其法律责任要看整个事定性成什么性质,然后才是谁负责的事,大前提成立才有小前提。在金强谁是主要负责人的事&&法律既不会因为冉龙菊像有些人说的仅仅挂个名就没有一点责任,天底下那么多人怎么别人不挂名?也不会因为谁说是&大出纳&就能否定资金都在其卡中流转的事实。否则私企自己人监管要害部门,旁系人职业经理人的弊端,在金强就属另类了?
调查郑建军本人,其弟,父亲,及其他亲戚朋友,共在金强有合同证明的86笔,2785万。
&&& 实际接触,表面给人长相上的误会外,深入了解后,此人还算是一个做事的人,也较坦诚。据群里斗嘴了解到的本人经历,试图看行业上自己的朋友是否与其相识,还好有人认识,从朋友处间接了解到此人,为人不错,口碑良好。群里争辩说的其经历基本属实。
&&& 3,资产、负债这两块,其实在群里来来回回的争执,回复中已很明确了。也通过找到的过去金强的会计、出纳的电话多方核实,包括客户代表查账后的公布,及年前给客户代表似乎没公布的6.8亿版本。那时估计客户都依赖者承诺,操心着5%,落实到2%,都操心年前的钱和对承诺的期待怀疑交加中,至今没人去核实的6.8亿的版本。
原件加密封存,以能找到的复印件,及当事人的走访,基本有个框架。像有些人要求的非常精细明确,我想就是弄个全国知名的会计事务所来查,也难以做到丝毫尽至!&&会计查账,要做到账实相符,结算尤其是银行流水要和实际凭证相对应,每笔大小资金用途去向都要相符。要有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寻根溯源,当事人签字后倒查回来。个人的能力是达不到的。即使一个专业的团队,也要大量的人和精力去核实三年账务。其中,仅仅客户三年多拿走的利息推算就达2个多亿,有些人被套,三年多每天都有投资客户到期走的,也有进来的,进进出出每个人到底截止到哪一天?走了后来又来了吗?甚至业务员,经理都更换频繁,所涉及查账问题难以核实外,走了的人到哪去找回他们带走的一些要证实的资金及证人证言。。。还有管理费,办公费,走账个人账户明细,大帐明细,礼品支出,奖金,提成,私下点位出让,特批事宜,公关费,广告费,设备维护。。。甚至小到一盆花,一杯水的开支。。。也正是如此,&世合投资&公安系统聘请全国知名的会计公司忙了近2个月,最后还是一个莫能两可的模糊财务报告。
&&& 所以,资产这块粗线条大块宏观清楚,找到匹配的凭证,现场去看、去核实,最关键是抓住资产实际!负债仅仅是统计而已。
调查核实:
&&& 负债&&3.2亿左右,客户1200多人,减去一人多单重复的,一家人分名字投的,人数应该在900多人。资产&&原始投入价值在2.19&2.3亿之间,市场价值6.8亿有待现场调查后最终确认。在法律上借款&&&&&利息只要在借贷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金强也持有部分贷款客户签字连本带利的确认函,在此基础上确定的4亿也好,3亿多也好,要经过核实之后才能确定。以我的估计和见到的复印件及其他综合判断,除去贷款人在监狱被司法的,本息合计4亿左右基本靠谱。
二、中京盛世集团是什么情况?相关子公司状况?主要负责人及其裙带关系?在法律主体中其要承担什么责任?前&月亮湾&后&大汉年华&是个什么真实具体的情况?
&&& 进入陕西工商红盾网,有两个中京盛世,一个是中京盛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日,一个是中京盛世投资集团,成立于日。日股本变由5100万更为1亿。日股东变更,施后斌4080万,王军1020万,高英4900万。2012年至变更前,施后斌一人股份。
&&& 后来的高英4900怎么回事?&&调查后得知:高英为金强办公室主任,2014年11月因为急于用金强的有房产证的资产曼哈顿及赢园雅筑银行抵押贷款,而此两块资产当时抵押在高英名下,后办理房产证为有效控制贷款人,直接变更到高英名下。而银行提出中京盛世以集团为贷款主体,用私人资产抵押必须其人必须与集团公司有关系,否则贷款架构立不起来。毕竟从2011年开始号称打压房地产,房地产企业都是拐弯迂回贷款,简单地说,变更加入高英是为了贷款。
&&& 集团至2014年11月,旗下有27家全资或入股子公司,仅就金融板块而言有金银盛、金强两个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集团对面的金银盛工贸投资公司,咸阳瑞邦融资性担保公司,高陵惠和小额贷公司,融易贷P2P,洛南阳光村镇银行股东。
&&& 施后斌年轻时有传闻在国旗护卫队呆过,也有说在发改委下属一新闻机构当过记者,而最现实的版本是其起家潼关金矿,而金矿一起打天下的合伙人颜兆军既是同乡又是&挑担&,颜娶冉龙菊的妹妹(后离婚),王军施后斌之子(因上学等因素所持身份证为潼关户籍姓王,情形类似于房姐,故一直延续至今,无特别意义),其妻为大学同学邓婕。
&&& 金强虽郑建军管理,财务2011年11月至2014年3月一直颜兆军个人卡控制,期间自2013年开始,颜分别为金银盛北郊、南郊、咸阳法人。2014年3月集团实行五大中心,其中财务中心邓婕负责,各公司预备金及拨付由其掌握,直至2014年12月。
&&& 月亮湾项目(后叫大汉年华)真正的起始应该在2009年,开始由勉县政府提出定军山旅游资源开发及介乎于陕、蜀、甘三省交接的地理位置,富含独特汉文化、三国文化和丝绸之路文化的综合体。历史渊源和独特的地理位置极具吸引力。但是,从2009年提出此概念,到2010参加第十四届西安东西部贸易与投资洽谈会,每每上会问津有之,真金白银的投资到位人与企业寥寥无几,勉县政府一看一片荒山也确实不好招商引资,哪怕搭起架子,凤凰自然来。于是,从2011年开始,陆陆续续政府投入加社会投入合计一个多亿,力图塑造勉县乃至汉中一个财税长久增收的亮点,建成目前的道路,门楼,4.2万平方米的主体建筑,以及几公里的仿汉三国栈道。
&&& 2013年底之2014年,在原来在金强贷款的一个客户(雁塔北广场道通天下项目)蒋松柏的介绍下,中京盛世涉及此项目,此项目部分在蒋松柏名下一个香港公司的名下。中京盛世、勉县政府经过多轮磋商确定达成合作意向。勉县政府要求合同签订时,必须于2014年6月前在当地农行打1亿保证金。随后中京盛世交够2000万土地出让金将月亮湾地面建筑物土地及周边400亩土地一并给与办理土地证,并允许此项目以政府名义融资,但必须用在此项目中。给中金盛世的优惠是:前期投入1个多亿的主体、温泉、栈道、旅游道路归中京盛世,后期由中金盛世全权负责开发。另外,三省汇集道路,及汉中至勉县道路所有广告牌全部归中京盛世经营。为集合1亿资金,金强、金银盛系列公司,从2014年4月底开始筹集资金。仅就金强而言,3月由于没有合适项目不要钱,开始预约登记制,退一笔进一笔。
也是在此期间&世合&2012年底进入陕西,3月开始正开始大张旗鼓的拉人开业,世合以其&辉煌&的办公条件、配车、笔记本、手机等最高配置和大点位提成拉走了金强一部的谢军(后去龙源担保),二部田浩(后去边家村十字东南角招行楼上一担保公司,目前倒闭跑路),三部杨涛(后去龙源担保),六部陈宝华(后去龙源担保,目前也无法退本,维稳阶段),团队分离的同时,客户资金大量流走。
&&& 也正是由于先&世合&后&龙源&的骨干和业务精英都源自于金强,基础客户也源自于金强(当然,后期金银盛系列也有人员客户流失于这两个公司),也就造成出事后的阶梯型关联影响,这是后话。最关键的是队伍的分离,能量的涣散忙了一半年,来年年初中京盛世由于正当盛世突然叫停,给别的公司正对性拉人拉资金机会的同时,损失人和客户在每天还在不断流失的情况下,很难短期内通过民间聚集到1亿的资金,截止2014年6月,几个公司真正在月亮湾项目投资的客户仅仅凑了不到3000万(因2014年4月后其他项目补充资产二、三次贷款及其他比如昌润广场临时性借款等项目推出,客户不愿意投外地项目,只愿意投西安项目),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客户只做三个月的。中京盛世骑虎难下!这才从上到下感到辉煌不再,引以为傲的品牌吸引力被两个公司挤压已到了二次创业的境地。。。后没办法,眼看6月底线已到,想办法周转了近8000万短期拆借,转到勉县农行监管账户,最后才敲定月亮湾项目。随后,8000万转走归还短拆。及至2014年9月,习李政府提出&一路一带&概念,丝绸之路起始于陕西,更确切的说起始是由于汉中城固的张骞的汉朝开始的西域拓展。经过准备,请到中国著名的策划大师宁怀远先生,结合实际,融入大商道理念,日月亮湾项目上升到&大汉年华&大商道理念,结合养老养生汉文化概念,在曲江会议中心召开了大汉年华新闻发布会,勉县政府派主管副县长,省市领导,国家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大会。
&&& 也正是因为这个发布会,一些客户趋之若鹜的投资到中京盛世下属的金强,金银盛系列公司,我父母也是参加完会以后投入。此前,父母问过,我也查过,中京盛世网站这次会议视频确实激情澎湃。也因此托人问过父母准备投资的金强担保,确实几年来在业界口碑良好,一直闻名西安。逐同意父母投资。
事情出了以后,我也在反思我,一个在金融界混了这么多年的人,怎么会至于此?!我能去怪谁?怪自己没在西安?没法近距离观察和及时调研公司?怪政府给担保、投资类公司发照开的行政绿灯?。。。似乎都有点勉强,那是什么?人性的贪婪迷失了自我?。。。父母利息在西安也不高,18%而已,2014年过年回来仅仅听说的几个公司就远远高于此&&通联合众业务月手里100%!新庆路关悦50%!老三届恒源恒信、恒源恒丰40%!。。。客户18%,企业到手30%一堵墙,应该是正常。。。
随后11月开始河南、深圳、湖南、东北、甘肃、新疆、陕西陆陆续续开始蔓延全国的担保、投资类公司倒闭、跑路潮开始。。。也从那时起关注陕西新闻媒体,开始大肆报道此类公司关门、跑路!痛心疾首只希望金强能逆流而上,至少坚持住挺到来年春暖花开。。。但,金强我最担心的事也在12月发生了!
也经多方调查传言加其他得知,最后中京盛世停止在2000万的土地款上!本来年前已经谈好几家,甚至包括国家及陕西专项旅游养老养生基金,因为土地证胎死腹中。其中一家经北京朋友核实50亿专项资金,提出的条件就是:400以上亩土地手续,有省及地方发改委批文,前期有投入、实物。结果风暴来临前后,估计中京盛世包括金强愧憾交加!甚至郑建军家人、亲戚名下的近3000万我估计他也是搏这一把!功亏一篑!由于挤兑清偿客户一浪高过一浪,最终连勉县农行账上的2000万也拿回来补窟窿了。。。
&&& 我能去怪谁?!回来走访政府部门、司法或接触相关部门朋友说及此事(我的一个同学就是陕西金融办高官),听到最多的就是,一年几次在报纸,在社区,在各级金融会议上强调:非法集资后果自负。政府的朋友说不到台面上但基本大同小异的意思谁都明白:政府要鼓励民间资金投资到国家建设,甚至中小型企业,但没有切实可行的监管保障,批照拿钱肥了工商,媒体广告、专栏吹捧收钱收得手软,监管流于表面苛捐杂税要养税务、公证处、工商所、金融办等附着机构。。。政府部门的人也要吃饭和额外奖金啊。
&&& 民间资金历来不好规范和管理,一管就死,一放就乱,最关键的是中国人没有契约精神,刚性兑付是政府最头痛的事。否则,怎么会有目前的存款保险只赔50万及下半年马上到来的改印人民币为印股票的注册制改革?!300万企业就可以发行股票上市!审核监管强力!股市教育了中国人十几年,&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多年教育出来的中国人,没有一个赔钱去股市闹的。一旦银行代买的东西,尽管银行处心积虑在合同中埋伏条款,强调代理销售,只取佣金,甚至让客户自己抄写条款佐证以达到进而推卸责任的目的,出事人民群众照样围银行。3月湖南中行、工行代理的理财产品无法兑付,闹事的情形至今还历历在目。。。面对此事,&国家很难,政府很难&这个事实可以直接反映在各级政府对待民间集资问题的实际处理上。
&&& 群里的一些人要走司法,天天喊先不说是否是金强说的&自己不报,忽悠别人报&。但有一点我觉得金强的反击很有理:&报与不报都是个人自由,没必要去左右别人&。在大方向公正性上,鼓动走司法的就输人一筹!
&&& 我觉得即使走司法,一些人也忽略了一个关键的基本法律问题:
&&& 关于主体法律定性的问题,首先要确定主体行为的法律定性,单一主体的行为的法律界定,必须以整个主体定性下从属界定。换句话说,金强有罪与否是从属中京盛世集团有罪与否这个大前提的。群里走司法一味攻击金强,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主次不分,咬着金强除了让我真的以为有些个人恩怨外,真的没有基本法律常识&&瞎子点灯白费蜡。
&&& 还有大汉年华或月亮湾项目是否涉嫌金融咋骗?
我这几天也看见一些客户在微博及各种网络平台以此事说事,往往都是先入为主自己定罪,也有流言一会这个跑了那个不在,核实一两次也累了。。。
真的那天对簿公堂,中京盛世陈述以上调查结果或修饰过比这更具说服力的陈述,结合法律或平心而论,是企业项目运作投资行为还是开始就蒙着骗人?还是那句话:法律是以事实为根据的。我自己想,以金融诈骗或非法集资定性,属性不明确,定性没把握。
三、出事公司调查
&&& 自西安2014年11月开始,一方面在新闻媒体推波助澜下,开始大面积的担保、投资类公司关门跑路,2015年后又陆陆续续接着爆发,以聚鑫隆为最盛!
另一方面,实体经济尤其是担保、投资类公司过度嫁接或倾向于房地产抵押物,从去年年底开始的房地产降温及银行非同以往的清收贷款力度,实体经济尤其是流动性大受重创!进而间接影响担保、投资类公司的本息清收。
&&& 同时,因为担保、投资类公司虽有政府批的营业执照貌似类金融企业,但实际业务是处在银行和社会高利贷之间的夹缝业务,相对于银行多年的相对刚性风控模式,从其出生开始,就只能从事相对于银行风控而言有些许&缺陷&的业务,这种有瑕疵的生存土壤同时也注定其一旦清场回收,其难度远远高于银行资产的清收。
由于金融行业及衍生业的牌照垄断,银行有问题资产可以包装二次转卖,可以通过资管,信托,基金等嫁接延长和套现,甚至资产证换稚⒈渥呕ㄑ们钪战饩鑫侍狻6庑┮奥さ牡1!⑼蹲世嗝衿螅辶俊⑴普盏茸试聪忍觳蛔悖⌒〉姆绱挡荻涂梢栽炀吐匕Ш琛!!
1、联合学院:
&&& 了解联合学院融资14、5年,客户27万多人,资金量过百亿。学校在校人数号称8000人,实际人数6000人,以每年每人1万学费,扣除招生返点及管理、办公、老师费用,顶多每年生源资金收入3000多元。其旁边每个星期拉着老人春游所谓占地6000亩的生态园,社会资源消费少之又少,几乎全部为融资客户服务,包括其180多辆大轿子车。14、5年其利息从12%开始逐步走高到出事前的24%,估计10几年光利息就给社会贡献了不下50亿。出事搬出省政府集资办学文件,政府批示,媒体宣传等等政府行为佐证,陕西省政府骑虎难下!新闻媒体当年也随着政府推波助澜,加上刊登融资广告企业宣传时,收广告费一点也不手软,出事难辞其咎!如今,所有有关联合学院的报道,一律被禁言封杀,尤其严控网络。
&&& 目前据说已形成共识,采取河南某地处理担保、投资公司清偿的模式,先冻结所有14、5年投资客户的账户,结合各个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报案接待站获取的客户详细,汇集到公安系统统一登记,每个登记人必须说清自己的资金来源,分析是否合理合法&&这样做一些超级大额资金可能来都不敢来,从而消掉一部分,另外,投资10几年至今早就拿回本金了,你还要什么本金?其次,客户不合理的利息收入,一律全额退赔从本金中减掉。这样一来,最后大大降低实际清偿额度。这种处理方式前提是政府变相牵扯其中,是相对于联合学院总负债金额下,每年几千万收入根本就不具备一点点自身造血偿还能力的前提下的无奈之举。
2、世合担保:
&&& 张超(也有叫章超的,具体真名不详)起家于兰州大型机械融资租赁,据说也是拿下中联重科的兰州销售老总,以重型机械车架号银行骗贷积累第一桶金。后全国开展担保融资,西安是其重点布局城市,也是其出事后,涉及资金较多的一个城市。公司如何富丽堂皇以及其在西安的运作模式这里就不累言了,它进入的时间刚好是2014年3月金强因为项目停止吸收资金,拉去金强大量的员工和资金,出事陕西境内涉案资金2亿多,仅西安1.5亿,客户1200多人。
出事客户报案高新经侦大队,派人和张超核实,其声言全国都有公司,正调集资金,三日内解决。还有拖一个月,期间客户控制张超,后张超趁看管人逐渐疲惫买通看管客户,用其他身份证潜逃,随即全国分公司逐一崩塌。
&&& 事后高新经侦委托顶辉会计事务所核查世合所有账务,查账两月,不明就里,项目混乱,贷款抵押人模糊,超市投资借力打力仅冠名,流水张超控制,员工负责人兼职的、正式的走马换将频繁,涉及资金难以一一核实。。。最终只有粗略数据,据说至今公安以财政拨款未到账未支付会计公司费用(此为传言,未核实)。此案以通缉抓人束之高阁已半年有余。世合高新管委会大楼办公地大门紧锁,客户晕头转向不知找谁讨个公道,甚至没有一个世合和经侦的联系人。
3、通联合众
&&& 全名&陕西通联合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新三路口高科广场点老板潘朝晖,总经理邢彩芳,涉案金额13.2亿,客户2000多人。说起这个公司可能一些客户都有牵扯,客户利息一度是陕西最高的,业务员手里掌握一毛的息,给客户3分到7分之间。此公司在不同地点开始于2010年,爆发于高新三路办公点。目前潘朝晖被羁押看守所。通过联系人释放消息,6月先给客户支付20%投资款。
分析此公司所谓投资项目联通不承认,承包联通基站也达不到收益能覆盖1毛多的利息成本。纯粹借假概念融资,玩资金狗撵兔游戏。此案事发5个月,至今无音讯,无清偿。
&&&&出事于日,涉案金额报9000万,实际1.2亿,客户700余人。河南大老板跑路,西安负责人出事客户义愤填膺报案拿下。随即客户以投资老城根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为主要项目资金需求方,上门清偿逼债。不想老城根早有准备,当天即以瑞银盛冒用老城根名义,以假公章,假法人章侵犯企业名誉,告之瑞银盛案发当地碑林分局及老城根所属红庙坡派出所。一地鸡毛。。。至今以办案通缉河南老板应付所有客户咨询,客户百般无奈,要求先释放西安负责人也好随时掌握情况和清理资产。公安一句&抓也是你们,放也是你们,拿国家法律当儿戏!&弄得客户左右为难。据说,目前客户在商量凑钱保释。
5、富民达担保
&&&&丰庆公园西门边,涉案金额近2亿,客户1000多人。老板河南人事发前一个月提现消失,及案发前支付每月利息前通知高管,会计给自己划了一部分外其余被老板一把转走。目前据说已寻获河南老板,在河南也涉案,处理完河南事解决这边的。也有说报案后并案处理。司法介入登记客户,侦讯涉案管理,投资河南项目兼本地项目,资金流向混乱,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处理。至今关门5月有余,未见清本。
6、硕帮担保
&&&吉祥路上子午路及西斜七路两家公司一个老板,涉案金额2-3亿,客户700余人。河南老板似乎也是河南涉事,出事后委托律师或其代理人处理西安事宜。据说,员工出事一个月前就知道老板跑了,依然利用公司资源、材料疯狂做业务,仅仅是拿回自己及家人的钱,性质及其恶劣!报案至今未见清本。
7、丰环担保
&&& 凤城一路御道华城B座27层,涉案金额1.2亿,客户500余人。出事报案拿下法人张战备。公安未央分局经侦登记客户,统计涉案金额。了解客户投资人目前听说张战备在看守所委托律师及其他人筹集资金,但至今未见分文。也有部分客户有瑞银盛一样的诉求要求释放张战备让他想办法哪怕再去弄别人清偿。未央分局意思基本一样:抓人也是你们,放人也是你们。客户在分歧中是否凑钱赎人?
8、金沙担保投资
&&&运行4年,先担保后资产管理公司,聘请政府退休老干部现身说法拉资金,涉及北大街附近医院客户及省政府家属院客户1300多人,涉案金额近4亿。老板河南人,来陕来往于各大高校MBI班以学习为名光交朋友,部分投资人于此汇集。2014年10月宣布到期一律延长到2015年4月,逐步退还本金,期间客户投资利息照付。坚持两月换方案于15年10月百分比退本,付原利息三个月后降利息,18个月清本。至今开门,客户未走司法。
&&&以上调查限于个人能力及时间精力,笼统而来,尽量详尽,前面也说过,弄清一个担保、投资类公司的全面细节非个人所能,一个专业财务团队仅就财务一块也难面面俱到纤至毫厘,更何况一个人奔波。。。只是一个大体的概念。具八区六县偶尔走访实际及一些公安分局、市局一线的几个朋友相互询问及其他分局电话询问搜集汇总统计,目前:
&&& 1,西安出事的担保、投资类公司不下200家,每个分局都几十个案子在案,情况各有不同。大方向统计无非跑与没跑,抓人与没抓人;
&&& 2,大概统计关门跑路的大多都是河南人开的公司,也有少部分山西、陕北、陕西人开的,跑路大概占所有案件的60%;
&&& 3,剩下40%其中人没跑,有资产的分两部分,一部分投资项目与负债金额相差悬殊大概占27%左右;
&&& 4,一部分人没跑,备案锁定,资产大于负债开门清偿的仅仅5%;
&&& 5,剩下7%属于其他特殊情况,有些小众不好归类,也开门;
&&& 6,60%跑路关门的抓到主要负责人涉案的比例17%,主要与其他省交叉涉案或来陕就化妆隐藏身份信息,追逃有难度,也就没法处理,只有统计涉案金额、客户,全国通缉;
&&& 7,200家涉案担保、投资类企业,至今没有一家结案进入清偿涉案资产阶段,更没有一家清偿完本金。
四、国家层面的看法和司法的实际调查
&&& 大层面前面已经说过:刚性兑付和老百姓投资风险意识是国家很头痛的事,因为国人就没有契约精神和自己为自己的事负责习惯,出事都推到别人身上,都是别人在骗人,不管这个别人是银行、信托、基金、个人理财,还是担保、投资类公司,完全忽略投资主体自己的行为责任。多年的计划经济依赖政府惯了。目前实行的存款保险上限只赔50万,及下半年开始的股票融资注册制大力推广,是激活占中国经济70%的中小向企业的有力融资举措,更是教育中国人投资逐步走向理性的开端!
美国就没有此类事件,金融危机来了别说类金融公司,就是银行倒闭也比比皆是。美国政府只发行政府债券,不参与民间金融,更没有什么审批权之下政府部门的羽翼部门分羹之说,纳税人的钱支撑政府运营。民间融资合理与否都是个人行为,只要法律没有制止,你就可以大行其道,出事以犯不犯法为基准,一切以法律为准绳。
&&& 依据我能查到的关于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的相关规定涉及非法集资的罪名有二个:
&&&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集资诈骗罪。量刑要看具体情节。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集资诈骗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
&&&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
&&&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分关于行政认定的问题、关于&向社会公开宣传&的认定问题、关于&社会公众&的认定问题、关于共同犯罪的处理问题、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关于证据的收集问题、关于涉及民事案件的处理问题、关于跨区域案件的处理问题8部分内容。
5、关于共同犯罪的处理问题
  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五、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
  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六、关于涉及民事案件的处理问题
  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正在侦查、起诉、审理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就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执行涉案财物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非法集资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或者中止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
&&& 对以上法律规定的解释和看法:
&&& 1,依据两项罪名的量刑标准,先谈谈中国司法的的弊端,最关键的是附加条款伸缩正好说明中国司法审判结构的弊端&&大陆法系或叫成文法系与美欧法系或叫判例法系的典型区别就是大陆法系或叫成文法系量刑从重款、认罪态度、社会危害等一些主罪之外道德、人性、社会制度等被叠加,将刑期任意拉伸。
而美欧法系或叫判例法系只依据曾经的判例是判多少就判多少,适当依据陪审团意见融入道德、人性、社会影响等因素。
而中国法制体系最不合理的机构就是检察院&&按程序公安局负责侦查取证,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但检察院一方面可以不断驳回公安的侦查取证,要求补充侦查,甚至自己可以取证侦查,一方面可以对法院的的判决抗诉。刑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检察院的直接管辖机构,问题是代表有几个监督检察院怎么办案?每年就那一两次会从全国各地赶来开完会又是一个普通人。还不要说我们身边谁是人大代表?谁选了这些人?选过没有?你投票了吗?。。。这一类人怎么能有效监督检察院?!
监督的混乱注定造就体系的混乱:公安你路子到位,我可以用词定性上想办法,臊毛不识抬举多给你加几条从重款;检察院更肆无忌惮,伺候的好避重就轻,伺候的不好我推翻法院,反复打回公安;法院你识相照本宣科,你不识相突出从重附加重判。
所以,在中国一个罪名的确定,除了那些引人注目,罪大恶极的,新闻曝光还算公证,其他看不见大量的刑事案件,尤其涉及金融的案件伸缩性量刑普遍现象,往往人为的因素极大!而这两项罪名的定性,即使不考虑这些因素,加上从重款也就上线10年。而中国的法律有不成文的默契或者说事实&&&上刑上罪不上债,人死债亡,人刑债消&是明眼的事实。
&&& &&我们是以最大可能要回本金为最终也是唯一的目标和诉求,一切努力都是为此。拉人上刑上罪你是想干啥?!泄私愤?!就是把谁枪毙了你的钱就回来了?!只能你的钱、大家的钱消失的更合理,更无可奈何!
&&& 有人会说,走司法后公安局冻结财产!这是一种漏见,走司法的前提是定性,定性的前提整个系统和整体行为的定性而非个体。目前仅仅一个定性的事就弄得不明不白,一些人主次不分盯着个体忽略主体,本末倒置的白费劲瞎折腾!还不要说国家层面到地方办案机关的实际难度,到底是不是涉罪?是不是所有证据让人一目了然的就可以定性&非法集资&或&金融诈骗&或&集资诈骗&?每个人都可以仔细对照罪名定性和自己掌握的及这篇调查,自己来对比推演,我想最终没有一个人敢拍板说中京盛世尤其是金强是其中三项罪之一!担保这一行说白了就是中介,一个&中介&就能在法庭上说几天。左手聚集,右手给用款人或企业,挥霍了吗?潜逃了吗?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了吗?。。。
&&& 有人会说,金强抽逃,转移资金!我认为基本可以说是无稽之谈,为此我电话、见面走访了很多金强的业务员,负责人甚至财务人员,除了年会算不算挥霍外,似乎找不到挥霍的账实。扒了一整子的三辆蒙迪欧车是郑建军个人信用卡刷的,一辆车20万计算,购车30%预付款6万,每个人3.7万的押金,目前近1年半每个月4000多总共7万多,减去3.7万余9.3万,这车一年以上打折在60%-70%,如此算来目前仅值5万多。现在还在付每月利息。先不说是人家个人资产,就是现在这个样子背着利息给谁谁要吗?
还有就是个人资产是否在这次风波中是否更名或转移的的事,也很简单,房可以去香米园和西大街百盛对面查啊,车可以去车管所查啊,一查都是一目了然!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手里没有拿到证据一天什么&住豪宅、开豪车、抽逃资金。。。&什么的说多了又没证据只能让人感觉不靠谱。
至于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相对于公司层面,金强90%以上投资房产土地抵押,10%投资车等其他抵押,怎么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固定资产能背走吗?逃避返还资金了吗?领了不管多少,吃到嘴里来强辩什么承诺,5%有实际意义吗?要不就不吃,吃了找谁去说啊。公安局信你的还是信事实?话虽然难听,可这就是事实。还是说的那句话:法律是讲究证据和事实的。
&&& 有人会说,走司法后公安局会监督公司还款!说这话的把世界美好化了!对公安局来说最简单不过的就是抓人。监督审核财务,监管企业按时按点偿还要依据实际,不能杀鸡取暖。你见过几个大学或研究生甚至博士毕业挣着往公安经侦系统挤?没有专业人才依据外力查账是个什么结果不言而喻。
你见过西安、陕西那家公司公安局尽职尽责的一天蹲在公司认真监督?人家的岗位在分局、在派出所,不在你公司!是财政给人家发工资,不是你们个人给!能给你个协警就是高看你了。有用吗?现实吗?不现实在群里说有意思吗?
2,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
&&& 审案和搜集证据很纷繁,上诉此条无论从哪个角度和财务记账手段上做做文章,即使有意都做到这里边了你怎么办?你说不合理,人家说合理,甚至给你找来证人证言。明着编好对付你你又有什么办法?这还是你已有能力定性其犯罪属性的前提下人家的备用手段!这是法,不是儿戏。话虽难听和难以接受,想到坏的极处才能准备好反击的有理有据。群里走司法的人几个有此深度思维?有几个手里掌握的确凿的证据?又有几个真正的懂法、会法、更别说运用法了!瞎子点灯白忙之下,说的越久的车轱辘话越让人感觉支撑几个人活下去的唯一目的就是把人送进看守所才能解心头之恨!我们的钱哪?就是把恨的咬牙切齿的这孙子枪毙了,我们的钱就能从天上飞到每个人的口袋了吗?!
&&& 再说一句:我们是以最大可能要回本金为最终也是唯一的目标和诉求,一切努力都是为此!
3、关于共同犯罪的处理问题
  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注意此条,首先一个&他人&锁定是人的个体而非公司,即使勉强将企业硬拉成&他人&你就必须证明一个企业的行为是某个人的个人意志。行吗?有这个能力吗?要提供什么相应的证据?证据链中是否能衔接上?
其次,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业务员,经理我想没有一个人明知道是犯罪还忙得一塌糊涂!至少从主观意志上他们是不知道的,所以客观说,一味指责这些人帮公司忽悠有失公允。任何一个人在企业拿工资的同时还说着企业不行,有这样的人吗?先不说宏观的企业能不能定性非法集资,就是定型了,对于他们顶多也是照本宣科一级级传递思想,再传递给客户,因此就定&共同犯罪&有证据佐证吗?那么郑建军、施后斌呐?是管理集团的外脑设计的经营思维?还是其中一个人闭门造车想出来的?怎么佐证?
况且即使定性确定业务员、经理有罪,上缴多少合适?账都查不清笔笔明细,怎么确定具体金额?会不会人情操作有的人交多了,有的人交少了?只要交了,你放不放人?人家背罪了,以后有几个业务员、经理还理客户?!客户去找谁?
有的客户情急之下威胁业务员,杀人放火卸胳膊卸腿的,还有什么他死了他后代子孙万代偿还等等之类的顶多就过个嘴瘾,你动动人试试!立马变成刑事案件另案处理!在法律上先刑事后经济民事你不知道吗?话虽难听不爽,可这就是法律啊。
4、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
&&& 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 注意此条:还是首先要确定是罪名成立&&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其次,注意&以吸收的钱向&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这两类人怎么划分?业务员?客户?兼职员工?还是担保公司委托的第三者?能说客户不是参与人吗?能说帮助吸收资金人员仅仅就是业务员、经理吗?没漏掉谁?有几个投资客户是自己走上门的(自己走上门就没有这类人了)?是听谁说的还是别人拉的?这些人都是公司的人吗?这些人是不是帮助吸收资金的人员?有没有人扒层皮介绍客户?
&&& 结合上边所属,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关于业务员、经理的提成,奖金是否合法的问题,还是那个大前提成立的前提下。其次,即使按上边分析的业务员、经理属于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担保这行在金强据我了解不是高的,相对于保险提第一年提30%,提几年,还有其他担保公司高的离谱点位以及股份投资、基金、信托甚至银行理财都比这高,金融行业没有佣金和提成简直是笑话。金强据我调查客户做到18%三个月,业务员和经理最多2个点。
而这次金强员工包括郑建军全军覆没,亲人家属朋友近总负债三分之一金额都没撤出来,也从侧面说明金强上下员工还有点公正和义气。
&&& &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什么意思?就是没有没超过人民银行贷款指导利率4倍就是受保护之说了!哪怕拿了一分钱,都要给你折到本金理去的!联合学院参照河南某地处理这种案子的意向方式,人家是有法律根据的!值得吗?尤其是玩了三年,两年的客户,情何以堪啊。这样一弄有些人高利息在金强三年的客户刚好打平手,一分不赔。
5、关于涉及民事案件的处理问题
  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正在侦查、起诉、审理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就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执行涉案财物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非法集资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或者中止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
&&& 注意上面处理意见和处理方式无一例外都转回公安系统或检察院系统,有的客户走司法除了公安,也走法院,甚至最高检,完全忽略了级层问题,法院、检察院、公安、媒体等只能以人情私下&点播&所谓的涉案企业,你敢用国家赋予你的公法公权行私?很多客户是有些司法界的各种关系的,而仅仅对于其个人的钱,也只能行于此至于此,个人是不敢用国家公权行私舞弊的。
&&& 我也看见群里一些人贴的什么&打击非法集资办公室&之类打印件,似乎还没有打非办的批复。看见差点从法律的角度想说瞎忙活啥啊!&&打击非法集资办公室是个什么司法单位?能抓人?能提起公诉?其提供的材料法律认吗?或者说谁见过因为&打击非法集资办公室&的一纸东西就把人给拿下了,或定性了?!这些人也是病急乱投医,要回本金的愿望让人失去理智可以理解,把一个辅助机构,既没刑事也没行政权,顶多靠检查管辖单位混吃混喝的挂靠政府的单位拿来说事,真是说你什么好呐。。。胡来以此去影响别人和其统一思想是泄私愤还是为大家?
还有人贴的巡视组的电话,更是幼稚&&巡视组是干啥的?主要任务是啥?是肃清党内贪腐。别说一堆没有证据证言的材料,就是写的在声泪俱下的诉状,顶多也就转给陕西政府处理了。陕西政府一个联合学院都焦头烂额了,你算老几?上次习近平回来据说要围车,还好只是吆喝,当时如果你去了,你还没走近就被拿下了!说不定现在还在某个地方写交代材料,哪有机会在群里忙活。
还是那句话:我们是以最大可能要回本金为最终也是唯一的目标和诉求,一切努力都是为此!一切和此目标相悖或不切实际添乱的、为私利搅局都是在颠覆大家的诉求!
六、群里是非曲直
&&& 说了这么多涉法涉事的大家也累了,那就扯点闲的&&群里多次一方放消息,一方回复的交锋。从公正的角度上说,在群里号召走司法的确实水平有限。没有专业人士不说,急了就是谩骂,发发牢骚。说些不打粮食的话,喊喊口号能解决问题吗?把群里弄得鸡飞狗跳之外,也逐步固定在那几个人。用金强反驳的话来说,&天天就这几个人演戏,大家也看累了&。
&&& 最关键的金强说&忽悠别人报案的事&,除了群里群名叫李晓丹和郑建军撕破脸公布自己的,别人都藏着掖着,也到碑林了解到底有多少人报案,办案的肯定不给说,还加了一句&人家要求保密&。我就奇了怪了:为什么不让说?认定的事就努力把它做好做扎实,还有什么顾忌的?!我回头托关系问了问,近50人,可靠与否大家可以去核实。
&&& 公正的说,金强提出来的几个问题一直没回答,也可以看出来里边确实有问题:比如威胁郑建军要先给的四个人是那四个人?比如说金强手里的录音录像是什么情形?比如说是否有人原来当过客户代表,手里真的有客户资料?最后资料谁保管?谁拍过照?经过几手?有没有以此给客户发过信息?比如说化名和用一个名字在群里,一个名字在合同上,所谓两头不耽误的事有没有?。。。至今没有明确答案。
从金强的每次反驳,明眼人也能看明白,至少相对于反方事实重于推断,而从反方每次释放的消息,反而金强一回复就无话可说。既拿不出证据也没下文,只一味的逃避问题转移其他,发打非办的自己写的没有批复材料,发报案程序表格,天天轰炸。发一段未经证实没有证据没有法律依据和支撑的见解,马上符合拍手。要不骂几句解气。大哥啊,我们在要钱,不是在这里骂人、逍遥来了!能不能给点建设性的意见,给点切实可行的方向指点!
七、清偿途径分析与目前的实际问题
&&& 我其实心里清清楚楚目前的现实,也在前面申诉了很多观点,到此,可能大家已经以为我在为金强摇旗呐喊。其实不是!就像我在群里说的我是中立的,谁给我钱我信谁!谁说的有理我认可谁!一切以我的钱最有效地解决方式为准!除此之外的捣乱和胡闹,我就要说话!我在为我父母的钱能最有效和切实可行的要回来摆事实讲道理,我在说服自己的同时也想把内心展现给大家,话虽不好听,句句是大家的痛点,但结合法律和实际,这就是现实!你承认也好,不承认也好,我们拭目以待。
我是觉得在弄清是非曲直后分析清楚现实后,确定我们怎么办?
简单地说:走司法就是瞎耽误时间!更有可能陷阱私人恩怨被人当枪使。今天我明确地说:我不走司法!大不了最后最臭的就是分资产,我以我的调查确定金强资产能覆盖负债。
&&&&目前清偿无非几条路子,在说此事前必须要解决一个问题:就是目前6.8亿这个版本实际是不是4亿?一定要最快去短期内核查清楚!可惜明天要去深圳出差,时间不短,否则,我组织有识之士和我一起去核查。顶多一个星期干完的事,至今没有结果。没有这个基础怎么给自己信心?怎么去想办法解套?因为你连资产都不熟悉,怎么嫁接资源?就是最臭都最后沦落到分资产的地步,也要弄清楚资产的优劣好还排序抓阄吧。
其次,要时刻注意中京盛世合并资产,以此消耗金强资产,据了解金银盛北郊负债2.6亿,南郊1.3亿,咸阳5000万,而资产除北郊显示有近1.6亿外,南郊咸阳几乎没有,集团13亿资产谁是大头不言而喻,一旦合并资产,金强吃亏显而易见!
我倒认为金强与中京盛世既是合作又是个算个的账,对客户有利的,能还本的,我们出人出力出资产,我们一律支持!想从我们手里挖资产,倾吞我们的血汗,我们坚决反对!毕竟有些符合政策投向的项目在集团手里,也只有集团出面去谈一些大项目合适。金强以自己的项目谈合作不要说隶属关系,体量也有点小,也有公司属性的短板和单一性。
&&& 有了这两个基础处置资产无非两条路:卖资产和以资产合资或包装资产以其他方式融资。也是从这个思维我反对走司法&&听人说本来中京盛世和广电网络已经签订战列合作协议,用融易贷合作,以国有上市公司为背景,以公司项目网上P2P融资解套,结果让客户给广电网络不停地电话询问,说些不该说的话给搅黄了。而卖资产可以说是最慢的,我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想,我认为1年能解决就算好的,2年解决我认为正常,3年等的政策回暖也有可能。既然迷失做了此事,我愿意为此付出这个代价!
八、客户的心态和如何走出困境?
&&& 说句很多人不爱听的话:能把钱拿来投到此寻求高利息,不能说百分之一百都是不影响实际生活的活钱,至少拿来时不会动用救命钱来干这个事。当然也有些人通过几年试探最后孤注一掷的,也有老人的养老血本一次性投入的。也有确实期间有病有急需的。。。面对出事,可以说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让人憾叹家里社会的困难。。。但既然出事绑在一条船上,不管是什么理由大家都一律平等,一次理由优先支付都是不可能的!金强只要敢给一笔,势必天下大乱!中国人不患贫而患不均。出事家家都困难,没事家家都自在,做了就要承担,也要为大家为集体公平公正,哪怕明天就要死人!我虽话粗,但理大家想。
我接触这些涉事企业至少金强大方向没有胡来,但有投资失误及管理问题,比如很久利息没付为什么不及早起诉想办法,仅仅在乎累积的利息融入借款本金?比如预警机制缺乏,比如审核贷款企业变现能力和后备补偿手段弱化等问题。。。这是一个类金融企业必须引以为戒并在以后的工作中重点加强的关键!如果金强还能激活或从新开始的的话。
&&& 好在在集团内部金强还算好的&&听说集团这次增选股东还暴露出金银盛北郊南郊内奸配合外人挖公司的钱!用假手续和贷款人一起骗公司!增大抵押物价值以便于大量套取公司现金。。。不幸中切有点小幸在金强。。。。。。
&&& 对于如何走出困境,仅仅是自己的设想:
&&& 到今年年底证蛔⒉嶂凭匀嫫炭300万就可以上市,证监委采取宽进严审,完全可以借此东风先在初级市场布局,等待时机挑选体系内优质资产上市,一年后注入其他资产,二次增发或扩容一把解决问题!还可以联系海外市场想办法,用资产概念填充已上市公司换得筹码解套。
瞄准养老养生今后国家绝对会投资下大力气培育发展,借助这股东风包装好体系内资产,寻求合作伙伴,以项目,以理念,以成熟资源嫁接。
今年放开二套房贷款首付至40%,二手房交易营业税从原来的5年降至2年,一个人可以多头开户,养老养生殡葬行业全国墓地仅够用十年。。。。等等一些政策,切合的好,手里的资产套现还是有机会的!一句话:动总比不动好!有人承担总比没人好!齐心协力真抓实干总比喊口号好!
谁没有资源,谁没有机会,谁没有其他场合的偶遇,嫁接一下也许就是大家的春天!
&&& 今天下午看见华商播报一边报道,是一个孙姓员工及其家人的采访调查,内容这里就不谈了。只可惜的是又一次类似&广电网络&事件重演了。。。
这里我们似乎应该明白,走司法经过论证不是最佳的、最有利的、最现实的要回我们钱的方式的同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也要看是什么级别的媒体),除了解恨新闻媒体不是司法机关,没有行政刑事权,从来新闻媒体只会点火,不会救火!给你爆了收取完费用,后边你的钱能不能要回来?怎么要回来?用什么方式要回来和人家媒体没关系!而余害却只能使金强变现、合作的路子越走越窄,也可能在处置资产上越来越被动&&一个风雨飘摇的摊子,附着在其身上的资产只能越来越廉价。。。
理智对待,用心衡量!怎么做对我们回收清偿最有利,大家就团结一致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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