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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整体转让的账务处理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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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整体转让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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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置换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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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陈版主和各位老师关于股权置换的问题: 背景和交易信息如下:A、B和C公司分别以18%、52%和30%的比例共同出资成立D和E公司(即D和E公司股权结构相同。
置换前股权结构.jpg (24.02 KB, 下载次数: 31)
23:06 上传
B公司对D和E公司均有控制权。B公司单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D公司
7,8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E公司
5,200万元 本年5月份,A、B和C公司达成以下协议:B公司以其持有的52%E公司股份置换A公司持有的D公司18%股权并收取现金对价人民币2,500万元。变更后,B公司对D公司股权比例增加至70%,对E公司不再享有股权。
置换后股权结构.jpg (19.26 KB, 下载次数: 25)
23:09 上传
在IAS27 paragraph33有以下规定:33
A parent might lose control of a subsidiary in two or more arrangements (transactions). However, sometimes circumstances indicate that the multiple arrangements should be accounted for as a single transaction. In determining whether to account for the arrangements as a single transaction, a parent shall consider all of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arrangements and their economic effects. One or more of the following may indicate that the parent should account for the multiple arrangements as a single transaction:
They are entered into at the same time or in contemplation of each other.
They form a single transaction designed to achieve an overall commercial effect.
The occurrence of one arrangement is dependent on the occurrence of at least one other arrangement.
One arrangement considered on its own is not economically justified, but it is economically justified when considered together with other arrangements. An example is when one disposal of shares is priced below market and is compensated for by a subsequent disposal priced above market. 该交易是符合IAS27 paragraph33的情形的。股权处置日假设为5月31日。 问题如下:1 在中国会计准则下,B公司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有将多项交易作为单一交易的相关规定吗?2 B公司处置E公司应该按照什么金额作为处置对价?在单家层面和合并层面应该如何入账? 3 B公司新增的D公司18%股份在单家层面和合并层面应分别如何入账? 同时注意到《2010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第二十一章
企业合并有如下规定:五、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处理
企业在取得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形成企业合并后,购买少数股东全部或部分权益的,实质上是股东之间的权益性交易,应当分别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以及合并财务报表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一)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自子公司少数股东处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的规定,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二)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应以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反映。母公司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目前初步的想法如下:1)将该股权置换当成单一交易,即处置子公司E2)将D公司18%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人民币2,500万元作为处置E公司的对价,3)在B公司单家层面入账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D公司
D公司18%股份公允价值贷:长期股权投资——E公司
5,200万元借/贷:投资收益
差额 4)合并层面调整如下:借/贷:长期股权投资——D公司
D公司18%股份公允价值和D公司5月31日净资产18%份额之间的差额借/贷:资本公积
请陈版主和各位老师指导,上述做法是否正确?若有相关准则规定也请列示以便进一步学习理解,谢谢!
(19.76 KB, 下载次数: 23)
23:08 上传
会计视野论坛帖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对发帖人声明原创的帖子,中国会计视野有使用权和转载权。其他网站在写明来源、作者、会计视野论坛首发网址的情况下可以转载,原创作者保留禁止转载和向其他转载网站索取稿酬的权力。
1、IAS 27.33判断“一揽子交易”的规定已被纳入解释5号中,将自日起生效。但即使在解释5号生效之前,鉴于IFRS和中国准则的趋同,IAS 27.33也是可以参照的。事实上该规定在实务中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2、在本案例中,B公司对D公司的股权比例由52%增至70%,属于购买少数股权;同时对E公司不再享有股权,即同时发生了一项购买少数股权和处置子公司的交易。同时B公司收取现金对价2500万元。
(1)在B的个别报表层面,应作为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无论货币补价的占比是否超过25%,处理原则均一致),确认对E公司52%股权的处置损益,同时按公允价值对增持的D公司18%股权进行初始计量。
借:长期股权投资——D 18%(公允价值)
借:现金 250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E 52%
贷:投资收益
(2)合并报表层面,需视作同时发生两笔交易:
一是,按公允价值处置E的52%股权,该公允价值与该52%股权对应的合并报表层面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处置损益,如有其他综合收益、商誉等的,也一并转出。
二是,购买少数股权交易(按D的18%股权的公允价值),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相当于在合并报表层面作如下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D公司18%(公允价值,过渡性科目)
借:少数股东权益——E 48%
借:其他综合收益——E(如有)
贷:E公司各项资产、负债、商誉等
贷:投资收益
借:少数股东权益(D公司 18%,按合并报表层面账面价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D公司18%(公允价值,过渡性科目)
借/贷:资本公积
谢谢陈老师!
陈老师,您好!有个地方想确认一下定性,就是关于这笔交易您认为是作为一揽子交易,还是非一揽子交易呢?如果作为一揽子交易,最后一笔分录是否应该计入“投资收益”而非“资本公积”呢。谢谢!
这两项交易整体上构成了一个整体的资产置换交易,因此属于一揽子交易。我上面的处理方法只是为了说明问题方便。“长期股权投资——D公司18%”是过渡性科目,事实上这两笔分录是可以合并的。&
明白了,谢谢陈老师!
陈老师,还有个地方想继续请教的。我们之前的理解是如果作为一揽子交易的话,那么全部的差额都会计入投资收益,包括合并层面购买D公司18%股权所支付对价(即E公司52%股权公允价值减去现金对价人民币2,500万元)和D公司18%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也会计入投资收益。而在您的回复当中,认为该部分差额仍然应该计入资本公积。那么,在这个股权置换安排当中,作为一揽子交易和不作为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有什么差别呢?谢谢!
如果该两步交易的作价都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此处的补价2500万元等于两个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差),则无论是否作为一揽子交易处理,结果都是一样的。所以这个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判断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
陈老师,非常感谢您的指导和回复!我们尚有以下疑问:
1 该交易分别适用中国会计准则的哪一项准则?是适用第2号准则长期股权投资还是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 我们原先的是将其作为一揽子交易,该交易的实质是处置子公司,因而全部的差额都会计入投资收益,包括合并层面购买D公司少数股权所支付对价和该部分少数股权账面价值的计入资本公积部分的金额。我们这样的理解是否正确呢?
3 根据对您最后点评的理解,这项交易的关键是否在于:D公司18%股权的公允价值+人民币2,500万元是否和E公司52%股权的公允价值接近。如果这两个金额之间差额太大,是否表明该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在B公司层面应该按照账面价值确认入账,不确认损益。不知我们这样的理解是否准确?紧接着在合并层面的话又该如何处理呢?
1、就“股权换股权”而言,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就处置子公司股权导致丧失控制权而言,适用解释4号第四条;就购买少数股权而言,适用解释2号第二条。但实际运用中,由于非货币性交换准则仅指出了判断商业实质的一般原则,所以真正起到作用的是更为具体的后两者。
2、你原先的理解是有问题的。如我前面所述,这个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为一揽子交易,而是分别实施的一项购买少数股权和处置子公司股权导致丧失控制权的交易。
3、就“D公司18%股权的公允价值+人民币2,500万元是否和E公司52%股权的公允价值接近”而言,如果差异较大,就需要分析该差异发生的原因,判断其中是否存在关联方之间通过权益性交易单方面输送利益的因素,如果有,则该权益性交易的影响应直接调整权益。但就处置子公司和购买少数股权的交易而言,仍然分别是按照各自标的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处理。
学习。。。。。认真学习
请教陈老师,如果甲公司持有A公司51%股权,A公司于2012年1月以2550万元价收购B公司51%股权,收购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价格为6000万元。2013年11月,甲公司拟以A公司股权+现金置换B公司股权2550万元。置换后,甲不再拥有A公司股权,B成为甲的子公司。该例是否属收购少数股东股权与处置子公司一揽子交易。在合并报表层面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本帖最后由 liubin988513 于
23:28 编辑
请教陈老师,如果甲公司持有A公司51%股权,A公司于2012年1月以2550万元价收购B公司51%股权,收购时B公司可 ...
属于母子公司颠倒。没有收购少数股权,属于集团内部资源整合,甲的合并报表层面不受影响的。
甲的个别报表:属于非商业实质的股权交换,即:借:长期股权投资-b& &贷:长期股权投资-a& &贷:现金
a的个别报表:借:实收资本-甲&&贷:实收资本-b& & 借:资本公积& &贷:长期股权投资-b
b的个别报表:对于扣除a对b的的股权投资等权益性的净资产属于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b的合并报表:b的净资产+置换前不考虑b净资产在甲公司报表体现的a公司净资产
基本赞同此观点。&
可能有一点我没有表述清楚,是甲以拥有A 51%股权向A49%股东置换其在B中的股权。置换后,A公司的股权全部归于49%股东,甲拥有B51%的股权,A公司不再纳入甲的合并范围。
我对甲的合并报表没想明白。
请把置换交易过程描述得更详细些:B的股权原先是由A持有的,如何实现置换后甲不再持有A的股权而直接持有B的股权?从甲的合并报表层面,交易前后资产、负债状况发生了哪些变化?&
陈老师,您好!这个方案是甲出资1530万元持有A公司51%股权,A公司以2550万元收购了B公司51%股权,目前甲公司拟与A公司的少数股东进行协商,以其持有的A公司的1530万元51%股权+现金1020万元,换取A公司持有的B公司的51%股权。即处置A公司,取得B的股权。这个方案是否可行,如果可行,合并层面如何处理?
陈老师,您好!这个方案是甲出资1530万元持有A公司51%股权,A公司以2550万元收购了B公司51%股权,目前甲公 ...
在处置A公司股权之前,A公司应把其所持有的B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给甲公司,即转让给少数股东的股权是剥离了B公司股权后的剩余净资产。如果能这样处理,且转让价格2550万代表了剥离了B公司股权后A公司的剩余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则还可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回复 janefsj 的帖子
1、就“股权换股权”而言,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就处置子公司股权导致丧失控制权而 ...
陈老师,我想求教下,假设以上业务中DE公司是由原来单个D公司派生分立而来,即D公司派生分立出存续的D公司和新设的E公司,同日又发生以上股权置换,对于此置换处理方法还和您上面说的一样么?整个处理应当是一个怎样的程序?相应的差额是确认资本公积还是当期损益?
属于母子公司颠倒。没有收购少数股权,属于集团内部资源整合,甲的合并报表层面不受影响的。
请教老师:
对于“甲的个别报表:属于非商业实质的股权交换,即:借:长期股权投资-b& &贷:长期股权投资-a& &贷:现金”,这里的长期股权投资都是以账面价值吗?若以账面价值的话,可能借贷之间还有差异,是纳入资本公积吗?
是根据原先对A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所支付的现金之和作为对B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所以不会有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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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51%股权的会计处理(涉及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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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收购B公司51%股权(非同一控制)(年末要并入合并报表)
& && && && && & B公司被收购评估基准日净资产为1000万元,评估值为2000万元,成交价为1800万元(A公司按51%收购持有)
& && && && && & A公司购买日为10个月后,此时B公司净资产为1200万元(此时点上未审计未评估),经协商成交价仍为1800万元,过度期利润按收购后比例分享。
(A公司有1000万元资本公积/500万元盈余公积)
问题:A公司收购行为的财务处理?? 理论出处在哪???
& && && & B公司的财务处理??&&理论出处在哪???
& && && && &
& && && &AB两个公司有无税务问题(转让个人所得税已缴),企业所得税??
收购股权后,对被收购B公司来说,除了股东发生变化而调整实收资本(股本)明细外,不需要做任何账务调整。其资产评估也只是提供股权价格依据,不需要调整账务。
A公司的情况:
1、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成本与所支付的现金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够冲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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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涯财务 于
16:56 编辑
收购股权后,对被收购B公司来说,除了股东发生变化而调整实收资本(股本)明细外,不需要做任何账务调整。其资产评估也只是提供股权价格依据,不需要调整账务。
A公司的情况:
1、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成本与所支付的现金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够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母公司在购买日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对于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应当按照合同中确定的公允价值列示,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的公允价值的差额,却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可辨认被收购方净资产的差额,调整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理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合并报表》及《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
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股权收购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其实就被收购方将一项资产出售,出售损益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收购方就是按购入一项资产,资产按购入价(公允价值)为计税基础;长期股权投资是股东间的交易,和被收购企业无关,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自然是没有变化的。股权收购一般税务处理很简单,和其它的资产出售没有什么不同。
股权收购特殊性税务处理
1.特殊重组条件
(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
(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四)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财税[2009]59号第二条规定:本通知所称股权支付,是指企业重组中购买、换取资产的一方支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的形式。那么股权支付的情况有两种:
(一)、以本企业股权支付,就是定向增发。
(二)、以其控股企业的股权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
(一)《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通知》第二条所称控股企业,是指由本企业直接持有股份的企业。即对子公司的股权进行置换,而不是用母公司的股权。
(二)《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通知》第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原主要股东,是指原持有转让企业或被收购企业20%以上股权的股东。
2.特殊重组所得税处理
股权收购交易各方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3.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4.重组交易各方按本条(一)至(五)项规定对交易中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的,其非股权支付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
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一)、以本企业股权支付,定向增发案例
案例1:甲公司以定向增发股票和一项固定资产方式购另一企业乙公司持有的A公司80%股权。为取得该股权,甲公司增发2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公允价值为5元;。一台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500万元,公允价值为800万元。取得该股权时,A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0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800/80%万元。乙公司持有的A公司80%股权未出售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计税基础为6000万元。
被收购企业的股东乙公司
股权支付金额占交易支付总额的比率=(2000×5)÷%
假设其他同时符合特殊重组条件
甲乙公司选择特殊重组
被收购企业的股东乙公司
1、被收购企业的股东乙公司应确认应纳税所得额:
(1)×(800÷10800)=355.68
2、乙公司取得甲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
收购企业甲公司
1、固定资产转让确认应纳税所得800-()=300
2、甲公司取得A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
%+1%=6355.68
对于乙公司来说,和一般重组相比较重组当期少确认应纳税所得额(1)-355.68=4444.32,而乙公司取得甲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减少了1.4=4.6和4444.32不等是因为小数四舍五入所至),此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对于甲公司来说,甲公司取得A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也减少了4444.32。
特殊重组和一般重组相比较有多征税的情况。
(二)、以其控股企业的股权支付案例
案例2:接案例1,把甲公司以定向增发股票换成以所持有本公司子公司B公司2000万股普通股,每股公允价值为5元的股权置换给乙公司,甲公司持有B公司2000万股计税基础为800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
甲乙公司选择特殊重组
被收购企业的股东乙公司所得税处理和案例1相同
收购企业甲公司取得A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1%=6355.68(其中已经计损益部分1%)
而甲公司原持有B2000万股计税基础为8000万元,选择特殊重组后计税基础减少了.4=2444.6,计税基础发生了变化,如果甲公司原持有B公司2000万股计税基础为5000万元,选择特殊重组后计税基础就会增加00=555.4。
由于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和置换出去的控股企业的股权计税基础不一致,而使得差异部分的计税基础消失,显然有些不合情理。以其控股企业的股权支付选择特殊重组,如果规定“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收购企业支付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似乎更合适。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之间收购其他企业股权业务(不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所涉及的税费包括: 1、印花税。交易双方各按股权转让合同(协议)所记载的转让价格的0.05%计算交纳、贴花。 2、所得税。转让方股权转让收入高于股权投资计税成本的,应当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交纳所得税,反之,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依法扣除(但分年有扣除上限规定)。对于一些特殊的股权转让业务,比如转让持股95%以上的企业的,有特殊的税收优惠计算方法。 另外,股权转让交易,不属于营业税应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股权收购特殊性税务处理
1.特殊重组条件
(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
(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四)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财税[2009]59号第二条规定:本通知所称股权支付,是指企业重组中购买、换取资产的一方支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的形式。那么股权支付的情况有两种:
(一)、以本企业股权支付,就是定向增发。
(二)、以其控股企业的股权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
(一)《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通知》第二条所称控股企业,是指由本企业直接持有股份的企业。即对子公司的股权进行置换,而不是用母公司的股权。
(二)《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通知》第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原主要股东,是指原持有转让企业或被收购企业20%以上股权的股东。
2.特殊重组所得税处理
股权收购交易各方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3.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4.重组交易各方按本条(一)至(五)项规定对交易中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的,其非股权支付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
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一)、以本企业股权支付,定向增发案例
案例1:甲公司以定向增发股票和一项固定资产方式购另一企业乙公司持有的A公司80%股权。为取得该股权,甲公司增发2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公允价值为5元;。一台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500万元,公允价值为800万元。取得该股权时,A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0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800/80%万元。乙公司持有的A公司80%股权未出售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计税基础为6000万元。
被收购企业的股东乙公司
股权支付金额占交易支付总额的比率=(2000×5)÷%
假设其他同时符合特殊重组条件
甲乙公司选择特殊重组
被收购企业的股东乙公司
1、被收购企业的股东乙公司应确认应纳税所得额:
(1)×(800÷10800)=355.68
2、乙公司取得甲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
收购企业甲公司
1、固定资产转让确认应纳税所得800-()=300
2、甲公司取得A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
%+1%=6355.68
对于乙公司来说,和一般重组相比较重组当期少确认应纳税所得额(1)-355.68=4444.32,而乙公司取得甲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减少了1.4=4.6和4444.32不等是因为小数四舍五入所至),此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对于甲公司来说,甲公司取得A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也减少了4444.32。
特殊重组和一般重组相比较有多征税的情况。
(二)、以其控股企业的股权支付案例
案例2:接案例1,把甲公司以定向增发股票换成以所持有本公司子公司B公司2000万股普通股,每股公允价值为5元的股权置换给乙公司,甲公司持有B公司2000万股计税基础为800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
甲乙公司选择特殊重组
被收购企业的股东乙公司所得税处理和案例1相同
收购企业甲公司取得A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1%=6355.68(其中已经计损益部分1%)
而甲公司原持有B2000万股计税基础为8000万元,选择特殊重组后计税基础减少了.4=2444.6,计税基础发生了变化,如果甲公司原持有B公司2000万股计税基础为5000万元,选择特殊重组后计税基础就会增加00=555.4。
由于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和置换出去的控股企业的股权计税基础不一致,而使得差异部分的计税基础消失,显然有些不合情理。以其控股企业的股权支付选择特殊重组,如果规定“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收购企业支付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似乎更合适。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之间收购其他企业股权业务(不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所涉及的税费包括: 1、印花税。交易双方各按股权转让合同(协议)所记载的转让价格的0.05%计算交纳、贴花。 2、所得税。转让方股权转让收入高于股权投资计税成本的,应当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交纳所得税,反之,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依法扣除(但分年有扣除上限规定)。对于一些特殊的股权转让业务,比如转让持股95%以上的企业的,有特殊的税收优惠计算方法。 另外,股权转让交易,不属于营业税应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学习着,谢谢~
首先谢谢,内容很多
但我还想多问一下,成交价是918万元(题目中写错了,写成1800万元)
& && && && && && && && && &评估价是20万元
& && && && && && && && && &评估基准日净资产帐面价值为0万元
& && && && && && && && && &购买日净资产帐面价值为2万元
& && && && && && && && && &购买日和评估日之间有过渡期,过渡期10个月利润200万元*51%=102万元(按约定不需要支付对价,直接归购买方所有)
被收购方分录(注册资本600万元/资本公积100万元/盈余公积100万元/未分利润200万元):
& && && && && && &&&借:实收资本——被收购股东& &&&600*51%=306
& && && && && && && && &贷:实收资本——收购方& && & 600*51%=306
& && && &&&
收购方虽然转款为918万元,但那是过帐,要打给股东的,不存在资本公积的问题,是否正确!!!!
收购方分录(因为是控制方,采用成本法核算):
& && && &支付收购款
& && && && && && && &&&借:长期股资投资&&B公司& && &918&&还是& &借:长期投资& &B公司& & 612
& && && && && && && && && & 贷:银行存款& && && && && &&&918& && && &&&借:&&商誉& && && && && && && &30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贷:银行存款& && && &&&918
需要单独考虑过度期利润吗
本帖最后由 天涯财务 于
09:18 编辑
借:长期投资& &B公司& & 612
借:&&商誉& && && && && && && &306
& &&&贷:银行存款& && && &&&918被收购方:只是调整股东实收资本明细即可
收购方分录
因为是控制方,采用成本法核算,按第一分录。这是个别报表。
商誉只在合并报表中体现,且不影响正常的账务处理,仅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出现。
所以楼主应该区分报表。&&
<p id="rate_0357" onmouseover="showTip(this)" tip="感谢分享&金币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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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分录只是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出现在合并底稿中
个别报表的会计分录是实打实的入账凭证
合并分录只是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出现在合并底稿中
个别报表的会计分录是实打实的入账凭证
感谢你提出意见
编制合并报表时,商誉是306万元,还是408万元,过渡期利润102万元需要抵减商誉吗,还是直接计入投资收益
学习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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