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者的利息支付可以利息税前扣除除?

支付给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可税前扣除吗_百度知道
支付给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可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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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国税函[号)的规定,纳税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因此,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的标准支付给非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是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况且,投资公司收取的利息标准也不一定就比银行收取的利息标准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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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个人的借款利息可否全额税前列支
问: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借款利息是否全额可在税前列支? 答: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包括保险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根据
    问: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借款利息是否全额可在税前列支?  答: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包括保险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分隔线----------------------------我司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如何才能税前扣除?个人是不是要到税局开票?_百度知道
我司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如何才能税前扣除?个人是不是要到税局开票?
1、公司要取得相应的发票,借款人为个人的需要到税务局开票;2、按照新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支付的利息,其不高于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息部分可以在所得税税前列支。高于的部分不得在所得税税前列支。3、《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对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做了明确规定: 第37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第38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许扣除;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税前扣除规定参照上面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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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和《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37条、38条有关借款利息的税法规定外,还有一下法规规定:
民法方面有两个司法解释:一个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见》(法民发〔1991〕21号)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则,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率。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即,民法认定民间借贷的本金及银行贷款利率4倍以下的利息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 包括公民之间、公民与企业之间。
另一个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法释〔1999〕第3号)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按照(法民发〔1991〕21号)的规定处理”。这个法规再次明确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受法律保护。
金融监管方面有两个文件:一个是日《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内部债券管理的通知》规定,企业发行内部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分级审批。企业经人民银行在控制额度内批准,可以发行内部债券,一般只能用作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个人所得利息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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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偿还对外投资款发生的借款利息能在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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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在向城市商业银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对外投资,在日至2007年12月底间,我公司向银行支付利息479万元,全部计入“长期投资”科目,未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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