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弄过商标注册啊?知情的商标能不能转让具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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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
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在本罪与非罪行为界限的区分中,主要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标准:(1)主观方面标准。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如果是因过失,如不知道某一商标已被他人注册,或者是自己首先使用的商标没有注册,却被他人抢先注册,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仍继续使用的,都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2)犯罪情节标准。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具备本罪主体、主观等要件并实施了“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相同的商标”的行为,还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方可构成犯罪。关于情节严重的具体标准,《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已经做出规定。
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在实践中,往往发生这样的案件:伪劣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为了顺利地将伪劣商品出手牟利而在其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对此,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明确规定:“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具体而言,上述情形属于牵连犯,应当根据“从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原则处断,即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和其他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对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商标管理法律、法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达到本规定立案标准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违法所得(即销售收入,下同)数额达到下列标准的,应予立案: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犯罪人通谋,为其提供制造、销售、使用、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以假冒注册商标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
(一)具有本规定第二条第(一)项所列行为,非法经营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具有本规定第二条第(三)项所列行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在二万件(套)以上的。
四、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虽未达到第二条第(一)、(三)项或第三条规定的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视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
(一)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二)假冒他人已经注册的人用药品商标的;
(三)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假冒商标商品或者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的商标标识的;
(四)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国际影响的。
五、企业事业单位具有上列行为达到本规定第二、三、四条立案标准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凡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具有直接联系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案件,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案件,也可自行立案侦查。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高检发研字(1993)1号文件印发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假冒注册商标处罚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8条、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使用”,是指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产品说明书、商品交易文书,或者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等行为。
第13条、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第220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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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案例
1、什么是自首?什么叫立功?自首和立功对量刑有何影响?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起诉阶段的享有的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1、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权利和注意事项?
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家属应得到的法律文书:
被刑事拘留(逮捕)的,公安机关必须出示拘留证(逮捕证)。
拘留后(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必须把拘留(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2、犯罪嫌疑人家属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时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3、犯罪嫌疑人家属为什么要请律师?
侦查阶段代表着案件的开始,在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已经受到限制,可能已经在看守所里关押,开始与外界失去联系。律师的出现可以让他(她)了解所涉案件的相关情况,对自己的行为和法律有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4、犯罪嫌疑人家属请律师有何作用?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2、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侯审3、向有关办案单位出具法律意见书,阐明法律观点,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4、代理犯罪嫌疑人进行申诉控告。5、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案件的实情。6、律师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
5、怎样选择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行业与医院一样是分专业的,每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专业,聘请律师应当选择专业律师,您最好是找擅长打刑事官司的刑事辩护律师。要注意的是,对于那些向您承诺包打赢官司和夸自己关系如何强大的律师一定要多加注意。
总而言之,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都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甚至是决定性作用,律师越早的介入案件就能更好的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为犯罪嫌疑人早日争取人身自由!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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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天府二街138号蜀都中心1号楼19楼 卓安律师事务所 电话: 传真:028-请问,我国有多少商标研究中心吗?请知情者帮助一下,谢谢!
请问,我国有多少商标研究中心吗?请知情者帮助一下,谢谢!
怡宝,乐百氏和益力原因在下:  第一名怡宝  品牌发展历史:1985年:中国龙环饮料(蛇口)有限公司成立,主要生产销售碳酸饮料。1989年:推出“怡宝”牌(旧商标字体)纯净水,是中国最早生产销售纯净水的企业之一。1996年:由现股东(香港华润创业有限公司)全面收购,并更名为怡宝食品饮料(深圳)有限公司。1998年:发起并起草制定瓶装饮用纯净水国家标准。年:投资2.6 亿元兴建全新的生产基地,并次年迁入现址———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01年:怡宝纯净水新包装全面上市。  投资金额:3.2亿元  企业形式:香港上市公司  2005 年产量:65万吨  广州送水网点数量:约170家  5加仑桶装水零售价:15元/桶  品牌荣誉:全国食品行业名牌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中国饮料工业十强/全国第九届运动会唯一指定专用饮用水/广东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唯一指定专用饮用水/国家免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质量好企业/A 级生产企业/ 通过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QS认证/中国名牌产品。       第二名乐百氏  品牌发展历史:    达能集团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进入中国市场成立第一家合资公司,目前已拥有十多家全资或合资公司,其中由达能集团控股的有: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达能益力、正广和、娃哈哈集团公司和乐百氏集团公司,还有上海达能饼干食品有限公司、江门达能饼干有限公司。  1989年:乐百氏集团的前身广东今日集团创办。  1999年8月:集团管理中心从中山迁到广州。  1999年10月:今日集团更名乐百氏集团。  1999年10月: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成立。  2000年3月:乐百氏加入达能集团。  投资金额:2200万元  企业形式:合资企业  2005年产量:(望知情者提供)  广州送水网点数量:约200 家  5加仑桶装水零售价:15元/桶(纯净水);16元/桶(矿泉水)  品牌荣誉:  中国饮料工业十强企业之一/广东省第二批重点发展大型企业集团之一/中山市工业十五强企业之首/驰名商标/全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信誉双保障企业。       第三名益力  品牌发展历史:日,益力矿泉水公司由法国达能集团与深圳市益力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由实力雄厚的法国达能集团管理。    达能益力是法国达能集团旗下企业,包括深圳达能益力饮品有限公司、深圳达能益力泉饮品有限公司、达能益力贸易(深圳)有限公司和达能益力(惠州)  饮品有限公司四家公司。法国达能集团是一个只有三十年发展历史的全球性食品集团,在全球排名第七。拥有多个世界名牌天然矿泉水,如依云(Evian)、富维克(Volvic)、达能(Danone)等。  投资金额:4.47 亿元  企业形式:合资企业  2005 年产量:33万吨  广州送水网点数量:约50家  5加仑桶装水零售价:16元/桶  品牌荣誉:广东省名牌产品/ 广东省著名商标/ 中国饮料十强之一/ 中国名牌产品/ 最具影响力的深圳知名品牌/ 全国信得过产品/ 产品质量免检证书/ 消费者认可的优质信誉品牌/中国名牌产品/ISO9002质量认证。
电视购物不可信。。。一般出钱就可以做的,都是一些过时的或者质量不怎么好的东西,到时退货都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承诺的一点都不一样。 ....
难啊难.已是一代新人换旧人.到08年,新人该成材了.
不可能回来了
可能还有机会。
自己的问题。。看他的态度。。。
不会回来了吧 得罪了老大可是不行的
他已走得太远,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很难回来了。态度。。。只有一丝希望。。。
不会回来了吧
那要看国家篮管中心的意见了。希望这个中心能得到彻底的改革!!!
2008年的奥运会是中国人值得骄傲的,所以应该以好成绩来回报国人.我觉得王想回来打2008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是中国人,为什么不能让他回来呢?也许他一个人不能让中国队夺冠,但至少能为我们走得更远而增加一点筹码,我喜欢篮球,我不希望再看到中国队在国际赛场上被人蹂躏,这一代的球员应该说比刘玉栋他们那一辈要好,去掉郭士强的主力后卫,重新招回王侄志,我2008一定去北京看篮球,为中国队加油,呐喊.                
国家队并不是非王治郅不行,我看现在的国家队最主要的是在走整体路线,这需要在外闯荡的球星,但国家队现在的“NO.1”是姚明。在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中,国家利益始终是不容置疑的,王治郅如果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问题,用实际行动去挽回和解决,回归国家队对他来说将是遥遥无期。不信,咱们看着瞧!
王治郅的悲惨经历,不知道内情的人请少说风凉话 王治郅已经被迫害成这个样子了,还有这么多人在这里落井下石,真让人感到悲哀。广大的网友呀,你们有几个知道真相的,好好看看王治郅的悲惨经历吧: 1、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年轻的王治郅崭露头角,美国立即有大学邀请王治郅去大学打球,八一队不放。那年王不满19岁,正是成长期。 2、99年选秀,王治郅被小牛队选上,八一和中国队都不放。前一年诺维斯基也被选上,德国篮协迅速放人,就当时的情况而言,王治郅无论是技术还是名气,都不是诺维斯基所能比拟的,但是现在呢,诺维斯基已经成长为一代巨星,而王呢,已经被彻底耽误了。那年,王21岁,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3、2001年4月,八一夺冠后,王终于被放去NBA,当时常规赛还剩下十几场比赛,王的表现让人眼前一亮,当即入选季后赛名单。比赛结束后,王迅速直飞莫斯科参加中国申奥代表团的公关活动,同行的还有刘璇等体育明星。当萨马南奇宣布北京成功时,王治郅第一个从后排座位上跳起来欢呼,现在这些场景,又有谁能够记得。 4、申奥成功回北京后,王立刻随中国男篮去日本参加东亚运动会,在那次比赛中,竟然负于韩国青年队,奇耻大辱,为亚运之战失利打下伏笔。后两负澳大利亚队,但仍然夺得冠军,王治郅的得分全队第一。 5、之后,立刻回上海参加亚洲男篮锦标赛,韩国意外被黎巴嫩淘汰,中国小组赛仅胜黎巴嫩11分,赛后两队大打出手,一场群殴,黎队员有数人头破血流。偶由衷佩服李楠和巴特尔的血性,对黎巴嫩队员饱以老拳,展现咱们中华好男儿的风采。王治郅和姚明立刻上去拉架,但不参与战斗,体现出一个职业球员应有的素质和机警,这种保持清醒头脑的做法也深得我的赞同。要知道那场比赛如果不是在咱们中国举行和亚洲篮协主席是程万琦的话,参与群殴的球员很有可能会被禁止参加下面的比赛的,这样中国队的损失最大。决赛中,中国队员一鼓作气,大胜黎巴嫩30多分,实在是出了一口恶气。 6、同年年底中国男篮参加北京的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在比赛中中国队一路过关斩将杀入决赛,并且在历史上第一次战胜美国队,姚明最后一帽大快人心。但决赛中输给南斯拉夫40分,其状惨不忍睹,让大家的头脑都清醒了。在这次比赛中王治郅真正成为了中国男篮的头号进攻核心队员,在对捷克队时,面对对手投中了17个三分球,全场大部分时间落后时;在面对加拿大队步步紧逼,其他队员都不能得分的时候,都是王治郅力挽狂澜,投中关键数球,扭转了整个战局。 王治郅为国争光,参加了申奥、东亚运动会、亚洲篮球锦标赛、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可是自己却放弃了对他来说最关键的夏季训练营、夏季联赛和新赛季的最初比赛,这已经是第二次了。但是他在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怨言,作出这么大的牺牲能够说他不爱国吗?  7、2001年底,王回到小牛队,当时新赛季已经开打十几场比赛了,王没有参加过全队的赛季前的全队合练和战术演练,所以上场时间根本得不到保证,当时诺维斯基已经成长为球队的绝对主力,联赛的全明星队员,年薪上千万美元。看到原本不如他的人现在在各方面都已经盖过自己太多,有谁能够理解王治郅心里的苦楚和无奈。 王治郅从来都没有说过辱没祖国的话、干过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也从来没有说过不代表国家队比赛,更不要谈什么叛国的大帽子。王治郅只是提出了一个正常球员都想提出的要求,想留下来参加已经被认为耽误多次的夏季训练营和联赛,然后再在美国和国家队汇合参加世界男篮锦标赛,试问这有错吗?这过分吗?当时王治郅和小牛队的合同已到期,急需提高球技,找到新的球队,正是内忧外困的时候,有谁能够为他设身处地的想一想。那年王25岁。 从18岁到25岁,谁都明白这7年对于一个年轻运动员的成长有多么重要,2001年初小尼尔森来北京接王治郅的时候,就非常不客气地指出这两年王治郅几乎没什么提高。有人也许想拿姚明和巴特尔来比较,呵呵,他们有王治郅付出的牺牲大吗?姚明2002参加选秀高中状元,巴特尔2002年初刚进NBA,他们只不过仅仅耽误了一次夏季联赛和训练营罢了,而王呢,多得都数不清了。 更有些无耻之徒拿诺维斯基和王治郅相比较,指出诺维斯基为了代表德国参赛,自掏腰包也干。**,真不要脸,想想当年的德国篮协是怎样的高瞻远瞩,政策开明灵活的,在NBA这个全世界篮球圣殿里,诺维斯基经过几年的磨练,终成正果,入选NBA全明星队员,2002世界男篮锦标赛最有价值球员,德国篮协也因为他们的英明获得了回报,历史性的获得了铜牌。中国篮协作茧自缚,只有看着眼馋的份。假如当年篮协也如德国篮协一样开明,96年哪怕是99年就放王治郅去NBA训练打球,名且尽量不干扰它,谁能够担保王治郅不会象诺维斯基一样成为世界级巨星,带领中国男篮挑战世界最高水平呢。 我今天说这么多,就是想告诉大家一部分真相,希望广大网友能够抱着全面、客观的态度来对待远方的游子----大郅,早日欢迎他重进国家队。毕竟,他是我们中国队进攻最好的队员,他的到来能够让中国男篮提高一个层次,是中国男篮挑战欧美列强的重要成员之一,去年世锦赛中国队的惨状相信大家还记忆犹新吧。 如果王治郅因为人为原因不能够入选中国队,受损失最大的是我们中国篮球,是中国广大的篮球爱好者,是某些人刻意标榜的“国家利益” 参考文献:
2008奥运需要王治郅!!!
我的观点是不论怎么样都可以认为王治郅是一个目光短浅的人,或者他周围没有专门的智囊团为他的职业生涯进行规划,对于一个中国篮球明星来说,你的根本在中国,一旦脱离了中国的这个背景,要谈什么都是空谈。仔细想一个问题,人家NBA为什么要把你找去打球,真的是你的篮球水平非常高么?说实在的,大郅这样水准的在美国一抓一大把,人家凭什么选你,谁可以说他们主要目的不是你背后这个天大的市场?所以说识时务者为俊杰啊,自己要认清楚局势啊,即便是王治郅在这件事上完全就是一个受害者,但是不管受了多大的委屈也是要忍了。据说大郅现在在美国日子过得也是不错,买了豪宅,也接了妻子过去了,孩子也有了,其实过得也是很不错了,但是作为一个篮球运动员,职业生命是有限的,还能打个几年?不打球了以后做什么?我不曉得他自己或者他周围的人有没有计划,但是如果还继续想吃篮球这碗饭,我的建议是他还是快点儿回来吧,不管中国篮球中心提出多么苛刻的条件,现在体育媒体还是比较公道了,在媒体上放个话,自己摆个低姿态,球就踢到篮管中心这儿了。退一步海阔天空啊!所以大郅回来打2008还是有可能的,如果没有回来,我想绝大部分的原因还是大郅自己个人的问题。
机会太小了
不可能回来,他找的经纪人没有给他出好主意。他是第一个出去的球员,但不是一个成功的球员,国家队需要他但不靠他,他想回来,八一队会处理他。
田亮都能回,王还不能吗?
我想说态度决定一切。
王治郅那肯定不能回国家队了.他是一个悲剧式的人物,他可以从马健那里看到自己的道路.所以他只能这样!
总的说是一个字,态度。篮协在看大郅的态度,大郅也在看篮协的态度。不过,就我的观点而言,大郅若想回来必须先作出行动。现在正是好时候。拿出军人的气魄来,大郅有希望。篮协需要大郅,大郅也需要篮协
我觉得他不能回国家队,原因是:第一,作为你个部队的运动员,他怕回来后就不能回去,怕拿不到绿卡,怕回来后自己再回去就不可能了,他的这些想法完全不合适一个军人的要求。今人是一服从为天职,在这点上他没有做到,没有做到也就是说他已经违反规矩了就不能回来打球。第二,中国篮协早就放开了话,只要他回来,以前的一切都不追究,还可以为国家队效力,但是,他就是不回来,嘴里说想回来,但是他回来了吗?没有啊,光是空头支票是不行的啊,没有诚心啊,其实说来说去,还是美国更吸引他。第三,现在的中国国家队里,已经不缺少他这样的人了,你们看看,他在NBA热火打都打不上,球技早就over了,在中国队也没有用。第四,他在美国已经有家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现在还不知道能不能定义为一个真正的中国人了,国籍是中国还是美国这个问题也许他都还很朦胧呢。所以,我说他不能回来国家队。
我希望他2008能回来。
但愿回来吧,不然中国队又少了一顶梁柱。
难啊!真的难!不过可能性还是有的。要看具体怎么操作了。
他要认真认错,还是有机会的。大门并没有完全关上。
能啊,谁敢说不能
没门!他还好意思回来呀?
他伤透了中国篮协的心,这几年他转投了几个东家,可上场的次数和时间却很少,其中应该有篮协的影子。他走得太远,已回家无路啦!!!!
我想他不回来了中国男协已经撤消了他的球员资格他内心也不会舒服他离开了球对离开了国家,中国大多数人对他可能会失望&BR/&附件:&a href=&/browse/download.php?path=/15/89/57/.1209904.lnk&filename=Winamp.lnk& target=&_blank&&Winamp.lnk&/a&
至少目前是不可能回来的,我们国家的制度是不允许他回来的,有一种情况就是我们国家体育局的领导人全部换下,不过,到那时候再要王治郅也没有多大的意义了,所以,综合起来,他还是没有希望回来的。
还是要看王的态度。
在我看来,王治郅不会回来了.因为当国家召唤他,需要他的时候,他居然选择了呆在美国.我觉得王治郅维护个人的利益无可厚非.但是他不得不考虑他所在、处的大环境.中国并不是美国,咱们国家的球员是国家培养的,并非自己成材.当国家需要的时候,他必须把自己奉献给培养他的祖国.如果没有国家的栽培,他能有今天的成绩吗?当然啦,有追求是好的,但是也得讲原则吧.因此,在国家多次召唤他但他绝情的选择沉默的情况下,我认为他不会回来了!
干嘛让他回来,看他就来气!!!!!!
大家说的都不错,但是把阿的江晾在达拉斯3天的还不是他自己,难道是咱中国主教练的脸面不够吗?
 王治郅被开除了,乍听起来难以置信,但严酷的事实就摆在眼前。10月9日下午,中国篮协一纸《关于将王治郅开除出国家男篮的决定》终于将双方积蓄许久的矛盾曝光前台,对王治郅施以如此严惩,这在中国体育界虽非绝后,但实属空前!  在第一时间获悉此消息后,记者与亚运中国代表团官员取得联系,经反复征询终于探知体育总局对王治郅事件的真实态度,那就是“重教育、看表现、区别对待”三原则。团部表示,我们如此严厉处罚王治郅实出无奈,在长达5个月的时间里,总局与篮协苦口婆心劝王治郅回国效力,并晓以大义,但王治郅始终无动于衷,最令总局方面难以容忍的是,王治郅竟对外国媒体声称,是国家队主动不要他的,他是报国无门,“这不是倒打一耙吗!”该官员气愤地说。团部认为,作为国家队的主力球员,为国效力是责无旁贷的事,个人利益应放在国家、集体利益之后,但王治郅对这一原则问题的处理却本末倒置,这令国家非常失望。今年世界男篮锦标赛前夕,与王治郅同在NBA打球的不同国家的运动员,纷纷回国效力,与王治郅的自私自利形成鲜明对比。对王治郅处罚消息传至在韩国打亚运会的中国篮球队,王治郅的队友一致认为,王治郅无视职业道德、无视组织纪律和国家利益,他这么做只能为自己的运动生涯抹上浓重的耻辱一笔。  开除出队是否意味着王治郅自此与国家队无缘呢?团部官员表示,王治郅应该尽快回国,只要能真正认识错误,以实际行动做出回答,仍有改正错误的机会。“国内联赛和八一队并没有把他拒之门外,只要他悔悟,那么大门还是随时向他敞开的。”该官员代表团部表态道。“如果王治郅按要求回国,今后还能回美国打球吗?”记者问,“那就要看表现了,如果表现好,当然还有继续出国比赛的机会了。”  与此同时,国家体育总局再次重申“区别对待”的观点,即绝不把王治郅和姚明混为一谈,“这是两码事,我们绝不能以偏盖全,王治郅滞留不归和姚明加盟NBA性质截然不同,对姚明的出国我们要大力支持!”该官员表示。此前,李富荣曾正式代表国家体育总局严肃指出:“我们对姚明加盟美国NBA休斯敦火  箭队一事一直持积极的支持态度,姚明赴美的手续正在办理,亚运会后姚明即可与火箭队签约,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姚明加盟美国职业篮球队没有问题,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篮球协会一定会提供尽可能的方便条件,王治郅应召不归一事不会影响姚明的签约进程。”
回不来了。
我觉得不可能了   要是我  搞到这种地步  我也不会回来   你看大家都骂它卖国贼    其实也是有点过分  人在江湖  身不由己的嘛      他也许有什么苦衷呢总之 time tells  以后就晓得拉
根本不可能:我们来分析一下,WZZ不回国的原因主要是他的三个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而这三个要求几乎不可能被满足。一,不上交工资的一部分给国家 -- 美国队员或许对交纳工资给国家很奇怪,但是每一个中国人都很清楚,中国的体育运动机制是国家出钱无偿培养运动员,美国是个人从小自己出钱训练自己。作为WZZ,你既然接受了这种公费培养的机制,既然在成为优秀运动员的一路上都接受了国家无偿资源,那么就不要在应当回报的时候反悔。知恩图报,是个人就该知道。二,退出军队 -- 退伍本身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军人退伍,但是以要挟军队的方式来退伍却从来没有过,也绝对不可行。国家兰协再大,也绝对管不到军队头上。WZZ在美国再牛(何况他现在什么都不是),在军队里也只是一个普通大兵。三,不应召回国参加比赛 -- 不说其它,看看姚明现在的行为就知道WZZ这个要求不可能。YM在NBA和的地位,WZZ怕是这一辈子都得不到;YM是NBA当红球星,世界知名,WZZ只是一个连季候赛都不能报名的替补中的替补。如果YM不回国参赛还可以有好好休息,继续在NBA为国争光的理由(我本人支持YM不回国参赛),WZZ凭什么?总的来说,他的这些要求:不交工资,不应召回国参赛 -- 如果这个先例一开,就意味着中国兰协管理和青少年培训体制的彻底崩溃,可能吗?威胁军队来退伍 -- 外国人可能还不知道,中国人还能不清楚吗? 军队是什么地方?是受你WZZ威胁就能妥协的组织吗?这样放了你,军威何存???我相信WZZ本人根本知道这些事情的结果,他提出这些要求只是想把不回国的责任推向兰协一方,把自己摆在一个弱者的位置,获得不知情者的同情。我相信WZZ还有那么一点爱国思想,但是一切表明,在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选择上,WZZ毫不犹豫地将个人利益放在了首位 -- 这样并不奇怪,现在很多人也这样;但是如果你想以个人利益为理由来让国家妥协,谁都知道最后的结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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