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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及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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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及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个体工商户: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私营独资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有限责任公司:是低注册资本 10 万人民币基本要求: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 2 个以上 50 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 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 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 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 万元人民币以上;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问:个体户与公司的区别及优缺点简介申请个体户和公司有什么不同,申请个体户的优点是什么,缺点是什么,申请公司又有什么优缺点呢?
个体户与公司相比较存在的
优点有:申请手续较简单,费用少,经营起来相对更灵活。
缺点有:信用度及知名度比公司低,无法以个体户营业执照的名义对外签合同(而公司可以以法人名义对外签合同)。
一、公司与个体户有什么区别?
个体户与公司的区别在于:
1、个体户不享受到优惠政策,没有投资风险且不需要会计做帐;
2、在税务方面,个体户不可以做进出口业务
3、科率方面,个体不可以申请17%,只有申请小规模纳税人(4%)
有限公司具备条件如下:
1、股东具备两个以上
2、房产权复印件及租赁合同
3、注册资本可以注册为 50 万元,可申请17%,也可以投资为最低3 万元但不能申请进出口业务;
4、经营范围、股东出资比例 上述资料具备好到所在地工商所申请名乐核准准-----数日后工商所颁发《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验资所(验资)----工商所受理(营业执照)----公安局(刻章)----质监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局(税务证)----当地银行开户
二、在税率方面,凡是有限公司必需要交税;
A、如果你的资金是一次性到位可申请17%
B、公司成立必招聘一个会计为企业每月申报税务
个体户和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最大区别:个体户做生意亏了本,你自己得对全部债务负责。有限公司做生意亏了本,可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如你注册公司时的注册资本金为50 万,而你欠别人200 万元,你只需还 50 万即可,且受法律保护。
一、最主要的区别就是: 个体户一般是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位置、规模、员工人数、销售商品等等来估算你的销售额,然后再给定税.不论当月的收入多少,有无收入都要按定税金额来交税. 而有限公司则是要求企业必须核算健全,要有帐,交税也是根据企业自己申报的收入来交税, 有收入就交没有就不交.
二、有限公司一般应交的税种如下:
1、企业一般是根据企业的经济性质和经营业务来确定企业应缴纳的税种和税率;
2、从事生产、销售、修理修配的的企业一般要交增值税,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工业年收入能达到100 万,商业年收入能达到180 万的企业,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 17%,可以抵扣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金;小规模工业企业的增值税税率为6%,商业4%。增值税在国税申报缴纳。
&3、从事提供应税劳务(餐饮、服务、广告、运输、咨询等等)、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企业要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的税率根据行业不同,从3%到5%,个别的行业20%,如网吧等。营业税在地税缴纳。
&4、企业所得税:是针对企业利润征收的一种税,基本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18%、 27%。应纳税所得额(即税务机关认可的利润)在十万以上33%的税率,三万以下18%税率,三至十万 27%。企业所得税有两种征收方式:核定征收与查帐征收,查帐征收是根据企业的申报的收入减去相关的成本、费用算出利润后再根据利润多少乘以相应的税率,算出应纳税金。核定征收就是不考虑你的成本费用,税务机关直接用收入乘以一个固定比率(根据行业不同),得出的数就作为你的利润,然后再根据多少,乘以相应税率。核定征收一般适合核算不健全的小型企业。2002 年1 月1 日以后成立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缴纳。(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在地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5、此外企业还交纳一些附加税和小税种。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附加税,只要交纳了后者就要用交纳数作为基数乘以相应税率缴纳附加税。城建税根据企业所在地区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1%(其他),教育费附加税率是3%。小税种包括印花税、房产税等,此外还要代扣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等。这些附加税和小税种都是在地税交纳
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一、在登记上的区别:
& 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比有限责任公司简单。
& 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不需要规定的注册资金,但要办理银行缴税帐户;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既需要规定的注册资金,也需要银行缴税帐户。
& 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负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以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
& 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在登记时不能冠&某某公司&名称,只能叫&某某经营部、某某厂或某某设计室等&。
& 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不需要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有公司章程。
二、在税务上的区别:
& 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征税一般采取定额定率征收;有限责任公司的征税,营业交易环节按发票征税,经营所得环节一般采取定率或查帐两种方式。
& 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只缴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所得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税务局对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帐务要求不高,税收征收也采取相对简便的方法;而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帐务要求相对就高一些,特别是一般纳税人。
& 税务局主要对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购领仟位数及以上面额的普通发票加强控制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则主要从万位数及以上面额的发票加强控制和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深入应用,税务局无论对那一种企业形式的发票管理都在加强。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如何纳税?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是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于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见税率表二)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不含税级距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5000元的
不超过4750元的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超过4750元至9250元的部分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超过9250元至25250元的部分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超过25250元至39250元的部分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超过3925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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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成本、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生产、经营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1:个体工商户钱某本年度取得经营收入共50万元,成本、费用开支及损失共40万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应纳税所得额=50-40=10(万元)?
应纳税额=%-(元)?
例2、某个体户1月份已预缴税款136元,2月份累计应纳税所得额2200元,该个体户2月份应预缴税款按如下办法计算:?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3200(元)?
查表得知适用税率为20%?
全年应纳税额=13200&20%-(元)?
2月份应预缴税额=-136=95.67(元)?
对账册不健全、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分别采取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依适用税率或按行业征收率依营业额计税方法征税(行业征收率:工业生产(产制)1%、工业加工修理2%、机动车维修3%、商品销售0.7%、饮食2%、美容美发5%、娱乐5%、交通运输2%、建筑安装2%、房地产2.5%、其他2.5%)。?
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注册资本.名称组成=行政区域 字号 行业 组织形式(例:北京海淀区的**做维修和零售:海淀区**家电维修服务部)
办理程序如下:
一、办理个体工户应当办理的证件: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3、个体工商户(公、财、私)章
4、国税登记证(正、副)本
5、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7、设立基本户(可供选择)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办理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办理地点: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办理地点: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5、办理国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国税局
6、办理地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地税局
7、设立基本户(主要用于和公司转帐用)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方便自己的就近银行
办理费用:一般都不收费
三、个体户税收
个体户一般是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位置\规模\员工人数\销售商品等等来估算你的销售额,然后再给定税.不论当月的收入多少,有无收入都要按定税金额来交税,个体工商户为定额税由税务专管员根据以上情况核定。
上一条:&&&&
下一条:&&&&铁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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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信息
信息来源:工商局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信息
铁力市龙翼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景观和绿化设施工程施工
黑龙江省铁力市王杨乡红光村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铁力市鸿泽效应棒经销有限公司
林业产品(效应棒)收购、销售。
黑龙江省铁力市桃山镇五龙山村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铁力市德强稻谷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经营稻谷种植、蔬菜种植及销售、为本社成员提供种植过程中生产资料的购买。
农民专业合作社
黑龙江朗顺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变)
中密度纤维板、细木工板、小规格板方加工销售
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朗乡工业区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力支公司
凭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经营
黑龙江省铁力市铁力镇(富丽家园)建设街北侧、保健街南侧、东八路西侧证-128-07(1-2层)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铁力市王庆国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经营稻谷种植及销售,为本社成员提供种植过程中生产资料的购买
农民专业合作社
铁力市柳河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变)
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经营马、牛、羊、猪、鸡、鸭、鹅养殖及销售,为成员提供养殖过程中生产资料采购,为社员提供技术开发、交流、培训、咨询服务等信息
黑龙江省铁力市桃山林业局柳河林场
农民专业合作社
铁力市鸿舜纸业有限公司
其他印刷品、纸张经销、纸板容器制造
黑龙江省铁力市工业园区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铁力市北方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变)
玻璃钢制品加工、销售、安装
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工业园区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铁力市龙润粮食仓储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铁力市铁力镇金成嘉园二期20号楼106号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主办单位:铁力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铁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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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128468
11-01&&03-03&&10-26&&10-22&&11-12&&10-11&&10-08&&10-08&&09-25&&09-17&&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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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神石高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工商行政登记一审行政判决书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2014)东行初字第174号原告鄂尔多斯市神石高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法定代表人刘奎元,执行董事。委托代理人王子英,北京市元坤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宋延豪,北京市元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267号。法定代表人孙建生,局长。委托代理人任洪波。委托代理人李建昇。第三人北京华府大厦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东华门大街×号。法定代表人解云飞,董事长。第三人解云飞,男,日出生。原告鄂尔多斯市神石高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石高科公司)不服被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以下简称东城工商分局)工商行政登记,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日受理后,在法定期限内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分别于日,日,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因北京华府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府大厦公司)、解云飞与本案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故本院依法追加其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神石高科公司委托代理人宋延豪,被告东城工商分局委托代理人李建昇、任洪波,第三人华府大厦公司法定代表人解云飞到庭参加诉讼,第三人解云飞经本院合法传唤,其表示代表华府大厦公司出庭陈述意见,其个人意见与华府大厦意见一致,故不单独出庭应诉发表意见。日至日本案因法定事由扣除审限,至日本案处于鉴定程序之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日,东城工商分局作出京工商东注册企许字(3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准予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以下简称涉诉的变更登记决定)主要内容为:“北京华府大厦有限公司,你(单位)于日向本局提交的变更申请,经审查,本局作出准予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变更)登记(备案)的决定。”被告东城工商分局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供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1、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准予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1页),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间及内容。2、第三人申请变更登记时提交的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12页),包括:章程修整案,第一次股东决定、第二次股东决定,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及新股东解云飞的身份证明,证明第三人提供的变更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被告东城工商分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企字(2001)第6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作为法律依据。原告神石高科公司诉称,日,原告神石高科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奎元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刘国霖与解云飞相互串通,于日向被告东城工商分局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骗取股权变更登记,致使原告神石高科公司持有的第三人华府大厦公司的100%股权错误变更到解云飞名下,并将华府大厦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解云飞,请求依法撤销上述行政许可的申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该举报材料移交被告东城工商分局受理,被告东城工商分局至今未予立案,也未做出明确答复。故原告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被告东城工商分局于2011年2月对第三人华府大厦公司作出的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原告神石高科公司在开庭审理前向本院提供了以下证据:1、北京市京安拓普文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该份鉴定书标注的时间是日,证明目的是经过鉴定,法定代表人“刘奎元”的签名不是本人所签。2、北京市京安拓普文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55号),证明在工商档案中的第三人公司第一届第一次股东大会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中加盖的原告公司印文及印章均为虚假,第三人章程修正案上的签名不是“刘奎元”所签。3、东城区工商分局变更登记材料,证明东城工商分局作出股权变更及章程修改案变更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导致原告丧失在第三人公司的股东身份,另证明在工商档案中的第三人公司第一届第一次股东大会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中加盖的原告公司印文及印章均为虚假,第三人章程修正案上的签名不是“刘奎元”所签。4、国内标准快递寄件收据,国内标准快递查询情况、举报材料,证明原告日向北京市工商局邮寄举报材料,申请撤销行政许可,北京市工商局将上述材料转交给东城工商分局,但东城工商分局对此一直未予以回复。被告东城工商分局辩称,华府大厦公司的变更登记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予以核准。华府大厦公司日向我局递交变更股东的申请材料,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形式审查。经审查,华府大厦公司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予以核准,符合法定要求和程序,并无不当;华府大厦公司应对公司登记申请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对于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企字(2011)第67号文件也明确了登记主管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不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因申请材料不真实或是虚假材料而引起的法律后果,工商登记机关不承担相应责任。对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上的印章及签字的真实性,我局无义务进行核实。股东之间因工商登记争议引发的民事纠纷问题,应当另行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综上所述,我局做出的华府大厦公司变更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依法履行了法定职责,恳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请求。第三人华府大厦公司述称,第三人认为本案涉诉的股权转让登记行为真实、有效,希望法庭驳回原告神石高科公司的诉讼请求。第三人华府大厦公司向本院提供了以下证据:1、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书;2、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二中字第06351号;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东民初字第08267号;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二中民终字第14486号;5、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3)东执字2238号。证据1至证据5证明日原告公司将其名下北京华府大厦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解云飞抵偿债务,原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奎元是知情并且同意的,并以他个人名义租赁我公司房产用。6、日的股权转让协议书;7、日原告公司股东会决议;8、日刘奎元签字的承诺书;9、鄂仲裁字(2013)92号《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裁决书》;10、司法鉴定文书及鉴定样本。证据6至证据10证明日原告公司将其名下北京华府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给解云飞的真实性,股权是明晰的。11、《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经第三人申请,本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日《北京华府大厦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中神石高科公司的公章与神石高科公司在鄂尔多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康巴什新区分局年检备案的印章进行了同一性鉴定。鉴定结果为:检材上的“鄂尔多斯市神石高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蒙汉双语印文与样本上的“鄂尔多斯市神石高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蒙汉双语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形成。根据庭审质证,本院对上述证据作如下认证:被告的全部证据客观真实、来源合法、能够证明本案事实,本院予以采纳。原告的证据1及证据2的鉴定结论系原告单方委托,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无法得到相关证据的印证,故该两份证据本院不予采纳。原告证据3-4与本案不具有关联性,本院不予采纳。第三人证据1-10与本案不具有关联性,本院不予采纳。第三人证据11与本案具有关联系,取得方式合法,能够证明本案事实,本院予以采纳。经审理查明,第三人华府大厦公司日向被告东城工商分局递交变更股东申请材料,提交了北京华府大厦有限公司的章程修正案、北京华府大厦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一次股东决定、北京华府大厦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一次股东决定、北京华府大厦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等材料。被告东城工商分局认为第三人华府大厦公司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并于日作出准予的涉诉变更登记决定。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本案中,被告作出的变更登记程序符合上诉法律规定,并无不当。但经司法鉴定,北京华府大厦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上原告神石高科公司的印章与其在鄂尔多斯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备案的印章不一致,该份材料存在虚假之处。因此被告作出的变更登记因存在登记材料虚假,导致该变更登记形式上存在瑕疵应予撤销。但需指出的是,本案被告在变更登记时对印章的真实性没有核实的能力,该行政行为在行使过程中没有过错。此外,本案只对被告变更登记行为进行审查,对第三人内部的股权争议无审查权限。第三人对股权变更有异议的,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撤销被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日作出的北京华府大厦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登记决定。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吴迪代理审判员黄嫱人民陪审员汪鹤兰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书记员 杨       建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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