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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市汉阳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汉阳区十四届人大 (十四)第四次会议文件关于武汉市汉阳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15年1月在武汉市汉阳区第...
汉阳区十四届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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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会议文件
关于武汉市汉阳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在武汉市汉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肖永久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汉阳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4年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2014年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94.2亿元,比上年增长14.1%,超过区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预算12%增幅的2.1个百分点。区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8.9亿元,比上年增长17.9%,超过区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预算12%增幅的5.9个百分点。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8.9亿元,比上年增长17.9%,超过区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预算12%增幅的5.9个百分点。区财政总支出完成401,000万元,比上年同比增长10%。
区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89,000万元,主要包括:税收收入完成345,000万元,同比增长26.6%;非税收入完成44,000万元,同比下降23.3%。
区财政总支出401,000万元分项目执行情况是:(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000万元,为预算的108%。主要是增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经费等。(2)国防支出580万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区人武部、区民防办项目经费支出。(3)公共安全支出40950万元,为预算的109.6%。主要是增加公安系统经费补助2000万元及公检法系统办案经费1600万元。(4)教育支出55500万元,为预算的112.5%。主要是增加四新中学土地款2760万元和教育系统住房货币化补贴经费。(5)科学技术支出4300万元,为预算的100%。主要是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区科技局和区科协经费支出以及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00万元,为预算的105.3%。主要是增加全民健身中心及三馆工程项目经费结转资金拨付100万元。(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10万元,为预算的100%。(8)医疗卫生支出23500万元,为预算的108.3%。同时安排市拨基本公共卫生经费2460万元,市拨计生及卫生专项经费1710万元,中央省属企业退休职工计生奖励460万元。(9)节能环保支出1700万元,为预算的124%。主要是增加区拨付2014年淘汰黄标车配套资金350万元。同时安排市下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财政奖励资金470万元。(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4980万元,为预算的106%。主要是增加四环线资本金2002万元(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安排),环卫运行成本增加,增拨环卫经费1200万元等。同时安排市拨锅顶山项目专项资金25000万元(市拨款5000万元,市借款20000万元用于项目支出)。(11)农林水支出8360万元,为预算的104.6%。主要是增加排滞应急抢险资金及水利执法监督经费320万元等。同时安排市下堤防人员及设施维护经费1370万元。(12)交通运输支出580万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区交通局交通运输事务方面支出。(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该科目主要反映支持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和国有资产监管支出等)支出36850万元,为预算的124%。主要是增加列支了坦达工程公司项目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230万元,主要是增加市下2013年度小进限社零额奖励资金155万元以及汉阳造广告创意园中央补助资金1070万元等。(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60万元,主要是增加上市融资奖励及金融工作经费。(16)住房保障支出12120万元,为预算的100%。(17)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5780万元,为预算的72%。主要是正阳公司由于2013年底及2014年初归还1.1亿元贷款本金以及2014年加快贷款本金归还力度,贷款利息相少。(18)其他支出5800万元,为预算的100%。主要是正阳公司归还融资贷款本金。(19)基金预算支出4000万元,为预算的80%。主要是市下基金指标减少。
2014年区级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平安汉阳建设、深化&城管革命&、支持教育均衡化发展、社保等民生方面的支出以及根据市统一要求增加四环线资本金和解决锅顶山项目、墨水湖公园建设等。
2014年,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中,用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保、环保、城建、住房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出为254400万元,占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为64.1%,比去年同期上升4.6个百分点。
(二)2014年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区级财政收支平衡预计情况是:当年区级地方财政收入389,000万元,加上市补助各项专款等66,000万元、中央税收返还6100万元、市财政体制返还5448万元、加上年结余6767万元,减按新体制预计上划省财政收入财力结算67,000万元、原体制上解市支出1874万元、专项上解及市对区结算上交市支出2774万元,当年财政总收入为401,667万元,当年区财政总支出为401,000万元,以上收支相抵,预计结余667万元。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上级转移支付及结算数由于市区结算还未结束,可能还会有一些变化,此平衡数为预计数,并且待区级决算正式编报后,我们将依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适时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2014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帮助下,财税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为重心,坚持&稳中求进&、&竞进提质&的方针,围绕&三大行动&全力壮大财源,全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做强做大财政蛋糕,努力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切实保障了社会发展和民生支出,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预算任务,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更大成效,全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是良好的。但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的因素仍在增加,经济下行的压力依然存在,加上市政道路施工,地铁工程、旧城风貌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可用土地资源的日益减少,使组织收入的难度越来越大,税源并存流失的风险,在影响2014年财政收入的同时也给2015年的财政收入带来压力。从财政管理方面来看,部门预算执行不够严格,还有部分预算单位责任意识弱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和信息公开等工作还停留在浅层次上,离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少数部门财经纪律松弛,财政财务管理中违反违规现象时有发生,资金管理绩效意识不强;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城建投入、融资垫支、举债展期、平台建设、其潜在的风险更是不容小觑。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利用新预算法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用改革的理念和改革的办法逐步加以解决,切实防范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提高财政效用,持续增强可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一)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考虑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总体要求,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持续发展,继续推进&现代制造业培强&和&现代服务业壮大&计划,壮大经济实体;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推进财政改革,努力构建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在2015年财政预算的编制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有关要求,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将所有政府性收支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分别编制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同时将原直接编列在大预算中的有关经费尽量编列到各部门预算中,提高部门预算占大预算的比重。强调在预算执行上没有预算不能支出的观点,增强预算约束力,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同时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2015年主要预算指标安排
财政收入综合考虑近几年的预算安排情况和当前我区实际,全口径财政收入安排1,045,620万元,增长11%。区级地方财政收入435,680万元,增长12%。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35,680万元,增长12%,主要包括:税收收入396,180万元,增长14.8%;非税收入39,500万元,下降10.2%。区财政总支出安排440,000万元(其中: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435,0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000万元),增长10%。
(三)2015年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
区公共财政支出安排435,000万元,主要项目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350万元,同比增长12.3%。主要是增加交通补贴和物业补贴经费。(2)国防支出640万元,同比增长10.3%。(3)公共安全支出35010万元,同比增长16.9%。主要是增加公安分局平安汉阳建设经费和交通大队交通秩序管理及相关建设经费。(4)教育支出63600万元,同比增长28.9%。主要是因收费取消增加工作经费及增加四新中学、三里坡小学、月湖小学、芳草中学建设经费。(5)科学技术支出4970万元,同比增长15.6%。(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00万元,同比增长15.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80万元,同比增长14%。(8)医疗卫生支出21350万元,同比增长22.5% (9)节能环保支出910万元,同比增长5%。(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4800万元,同比增长17.3%。(11)农林水支出17860万元,同比增长22.4%。同时安排二次供水工程改造资金7000万元。(12)交通运输支出3570万元,同比增长19.4%。同时根据市要求安排四环线资本金3003万元。(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该科目主要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支出49300万元,同比增长17.6%。(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050万元,主要是安排汉阳造广告创意产业园建设资金3000万元,旅游发展工作经费48万元等。(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000万元,主要是安排上市融资奖励财政专项资金1000万元。(16)住房保障支出14370万元,主要安排的是住房货币化改革支出7000万元,廉租补贴及公共租赁住房支出以及棚户区改造支出等7370万元。(17)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4060万元,主要是正阳公司融资平台贷款利息及其他贷款利息。(18)其他支出9180万元,主要是归还融资贷款及其他贷款本金。(19)预备费10000万元,比去年持平。
(四)2015年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政府性基金上级转移支付预计5000万元,主要项目情况是:教育支出18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7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万元,其他支出(主要为福彩、体彩公益金支出)727万元。
(五)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按照上述收支安排,当年区级地方财政收入435,680万元,加上市补助各项专款及结算补助等76,860万元,中央税收返还6,300万元,市财政体制返还5,448万元,加上年预计滚存结余667万元,减按新体制预计上划省财政收入财力结算74,500万元,减区法院、检查院上划省经费上划6725万元,体制上解市支出1874万元,专项上解及市对区结算上交市支出1356万元,2015年区可用财力440,500万元,当年区财政总支出为440,00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350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5000万元),以上收支相抵,略有结余。
(六)围绕2015年财政预算要做的主要工作
1.培植壮大财源,助推经济持续平稳发展。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现代服务业壮大计划&和&先进制造业培强计划&,认真研究新形式下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切实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汉阳区扶持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政策,安排1.9亿元的现代服务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现代商贸业、现代物流业、现代金融业、会展与商务业(包括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业、工程设计业、高技术服务业、旅游业和健康服务业中的重点项目投资、服务平台建设、龙头企业扶持和品牌培育等。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万亿倍增&战略决策,安排1.1亿元的工业&倍增&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安排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4600万元,发展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壮大升级、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研发中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究开发、推进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创造运用、促进科技投融资服务引导等。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快速成长,继续安排企业助保贷专项资金1000万元,安排中小企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中小微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不断巩固和发展财源基础,助推区域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和谐汉阳建设。
倾力困难群体,保障基本生活。安排资金3881万元,完善城镇低保覆盖,确保城镇低保、特困对象基本生活。切实保障特困群众医疗补助、生活补助和临时救助,落实低保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费补助、医疗补贴和残疾人生活定额补助政策。安排资金7370万元落实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安排资金480万元为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金补贴。
促进政策落实,鼓励积极就业。安排3830万元,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社保补贴。安排资金370万元作为社保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安排495万元资金,为退役转业士兵提供技能培训,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就业。大力支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公益性岗位开发,帮助各类人员就业和创业。
确保社区组织经费,支持基层工作。安排社区工作者岗位补贴3604万元、社会五险1271万元,为社区工作者提供保障。安排资金2360万元支持社区惠民项目,安排社区办公经费829万元,保证社区组织经费。安排经费238万元用于取暖、纳凉及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岗位等。
完善社会养老服务,建设完备体系。安排2026万元对城区80岁、90岁、100岁、农村百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人员津贴。支持养老机构建设,继续安排7000万元经费用于新福利院建设。安排507万元用于社会办福利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营运补助。
3.保障民生福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年安排教育支出资金63600万元,同比增长28.9%。用于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提高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教师福利待遇。全面支持教育均衡化建设,在去年安排建设四新中学、黄金口小学、芳草小学的基础上,2015年再安排建设三里坡小学、月湖小学、芳草中学项目,新建一所幼儿园安排园舍装修及教学设施设备款,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同时,为了提升我区在职教师福利待遇,2015年安排3515万元用于教师的两奖补贴。
为卫生和医疗工作提供保障。安排医疗卫生支出21350万元,同比增长22.5 %。其中安排729万元用于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安排150万元对基层医疗机构设备更新,安排245万元为街道提供计生工作经费。为辅助计生奖励和管理工作,2015年计划安排1699万元对企业退休人员进行计划生育奖励,相比2014年提高1299万元。安排508万元为失独家庭提供扶助,并安排120万元对流动人员进行计划生育管理。发展妇幼保健和卫生监督工作,安排194万元为妇幼所项目提供保障,安排131万元对卫生监督所项目进行支持。
增强体育文化建设活力。安排文化体育支出2200万元,同比增长15.8%。加大文化惠民服务和全民健身投入,安排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经费89万元,打造幸福社区经费75万元,打造知音大舞台经费100万元,&艺术生活,人文武汉&经费50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42万元,体育场馆对外开放补助经费27万元。提供文化服务能力,全年共安排196万元对区图书馆进行升级和维护,安排124万元用于文化馆文化惠民系列活动和团队建设培训提供保障。
提升城市管理和功能品质。全年安排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4800万元,同比增长17.3%。安排4亿元的城建计划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安排4539万元支持城市洗路、拆违、公厕维护和垃圾转运,安排3347万元用于街道城市管理和环卫作业,以提升我区城市形象,配合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安排6943万元用于项目管理、前期道路策划和维修以及破损山体修复勘测设计工作经费、道路绿化养护管理和提升绿化景观及园林景点建设、湖泊保护和管理、管网维护修缮等。为提升背街小巷的环境改造与建设,安排2000万元用于背街小巷的改造与新建。
4.落实人大提案建议案及专题询问事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落实区人大常委会议案、建议案安排资金8000万元,落实食品安全专题询问的内容,安排20万元食品安全抽样检测经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农贸市场改造和方便群众生活专题咨询内容,安排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长效管理经费850万元,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5.深入贯彻新预算法,积极推进依法理财。
新预算法于2015年元月1日开始实行,当前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是我国财政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首先要做好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工作。要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新预算法,准确掌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增强预算法治意识,自觉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办事,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预算管理上,力争做到预算完整,公开透明,科学有序,执行有效,纪律严明。逐步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增强预算意识,强化预算执行严格,没有预算不能支出的法律意识,在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制定新的增加财政收入或者支出的政策和措施,也不制定减少财政收入的政策和措施;必须作出并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应当在预算调整方案中作出安排,积极推进预算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进程。
各位代表:做好2015年各项财政工作,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加快发展,为全面做好2015的财政各项工作,为实现汉阳全面崛起的&汉阳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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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稿源:
市财政局&& 11:14
&&日在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沈阳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我们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改革、稳定增长、改善民生、优化环境&等重点工作,努力落实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财政改革稳步推进,重点支出需求得到有效保障,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14年,全市财政工作始终面临巨大压力,一方面,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房地产市场走低,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拉动放缓,加之国家实施&营改增&改革试点和结构性减税政策,对我市财政收入增长带来较大影响,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下同)总量与年初预算任务相差较大。另一方面,各项刚性增支不断加大,保运转、保民生、促改革、防风险等工作对财政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短收91.6亿元,税收收入短收115.5亿元的情况下,我们紧紧把握科学理财方式,通过严格规范支出管理、统筹存量资金、争取上级补助等多种方式,千方百计筹集资金,足额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4.3亿元,增长3.7%,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教育、住房保障、文体、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等重点民生支出762.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3.4%,确保了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支出任务顺利完成。
  1.促进经济平稳增长。以国务院稳增长以及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为契机,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一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通过股权投资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及重大项目建设,目前全市实施股权投资资金44.3亿元,引导社会资本103.9亿元,设立了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11支,累计实现投资22.7亿元,参股IC装备、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发展建设,推动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壮大县域经济。完善强农惠农政策体系,制定31个财政扶持农业项目实施方案和验收细则。积极筹措资金,支持蒲河生态经济带、沈康现代农业示范带和环城都市农业产业带建设。落实粮食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强农惠农补贴10.2亿元。发展现代农业,投入3.6亿元,对设施农业、都市农业、畜牧养殖、农业科技、土地流转等给予补助,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投入19.6亿元,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投入6.17亿元,落实省农产品加工大项目补助政策,对农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以奖代补,促进县域经济做大做强。三是支持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结合省支持服务业发展的4年计划,拨付资金3.8亿元,重点支持服务业聚集区建设、分离壮大生产性服务业以及电子商务、物流、信息技术等产业发展。四是保障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面对今年以来的严峻形势,市本级通过统筹调剂、加强管理、债务融资等方式筹措资金56.8亿元,支持东陵路高架桥、迎宾路高架桥等城市交通路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同时,落实《沈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结)决算管理办法》(沈政发[2014]25号文件)要求,强化项目方案设计及审批管理,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资金,推动城建项目建设。筹集155.2亿元资金支持土地储备,有效控制和压缩土地债务规模,节约财务成本。在全国土地出让收支专项审计中,市本级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获得审计署好评。五是落实促进企业发展的财政优惠政策。落实营改增改革以及小微企业减半征税扩围等政策,按省要求取消、缓征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为企业减轻负担。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全市在保余额达到110.9亿元,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走出去战略,为企业发展增添活力。
  2.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支持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财政补助资金76亿元,落实企业养老保险提标政策,明确分级管理责任,强化保费征管。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筹集资金28亿元,落实各项医疗保障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补助提标政策,加快推进公共卫生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为推进我市医改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提供有力保障。完善医疗保险支付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制发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支持市属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学科建设。二是做好就业保障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拨付资金10.3亿元,通过贷款贴息、培训补贴等手段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及再就业支持力度,保障就业局势稳定。完善城乡低保救助政策,实行基本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相结合,投入城乡低保、五保等救助资金8.4亿元,保障困难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同时,支持城乡养老机构、儿童福利中心、殡仪馆等公益设施硬件环境达全国领先水平。三是支持其他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资金117.6亿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市本级补助力度,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实施普惠性幼儿园运行奖补政策。提高民办职教学校免学费标准,对市直属职业学校进行资源整合。继续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过程的教育扶困助学体系。投入资金15.4亿元,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实施公共文化提升工程,采取补助和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支持各地区文体设施建设。保障盛京大剧院、全民健身中心、审判日本战犯法庭旧址纪念馆等项目如期顺利开放。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各地区市民服务中心给予补贴。全市投入资金77.1亿元,用于公交场站建设、公交公益性补贴、公交车辆更新补贴、地铁等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筹集资金19.5亿元,用于河流改造,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以及宜居乡村建设。投入资金14.2亿元,推动棋盘山景观改造等旅游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高社区以及村级组织建设经费保障水平,保障基层组织顺利开展社会服务工作。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促进&为城乡居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完成。
  3.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一是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科学分析税收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对比关系,发挥综合治税体系作用,确保应收尽收。开展各地区收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收入组织秩序,及时纠正组织收入中的不合规行为。二是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财政预算编制政策说明和标准,将政府专项和政府性基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同时,硬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执行中调整及追加事项。创新加快预算执行管理措施,各部门联动加快项目资金下达,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压缩结余结转资金,按月制定支出计划,提高支出预算执行均衡度。三是统筹兼顾,厉行节约。为规范管理,我市新出台了差旅费、会议费等6个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统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优先用于弥补重点支出缺口,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4.推动财政管理改革。按照国家、省财政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为适应9事业极,对此我们通过严格规范支出管理、激活一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市本级财政各项预决算信息按要求全面公开到位。根据国家、省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的要求,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到项目和地区,并对第二年支出提前告知下达。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覆盖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国库资金管理。扎实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财政专户,压缩非预算占压财政国库资金。强化财政资金调度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保值增值。三是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编制政府性债务偿还预算,实行举债限额管理和审批,设立偿债准备金,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调整全市债务结构,多方筹集资金,清理存量债务,提前偿还并置换高利息债务,使全市债务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四是加强财政监管。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完善政府采购管理,编制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预决算管理。强化市本级公物仓资产管理与部门预算管理相衔接,开展全市事业单位及其所属企业产权登记工作,深化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央和省统一部署,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完善财政检审反馈应用机制和财政监督检查备案机制,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五是积极推进依法理财。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以下简称新《预算法》)宣传培训力度,制定并完善财政专项资金股权管理和教育资金、支农资金等60余项管理办法,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42个内部工作体系和运作程序,使财政规范化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财税干部依法履职水平不断提高。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努力提高解决率和满意率。深入推进财政管理&421工程&、&阳光财政&和&财会之家&建设。开展第六届&会计活动日&系列活动。
  (二)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5.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6%,下降1.9%。其中:税收收入610.2亿元,下降6.3%;非税收入175.3亿元,增长16.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4.3亿元,增长3.7%。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5.5亿元,加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71.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含结转,下同)66.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4亿元、调入资金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3亿元,总收入合计1239.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4.3亿元,加上上解上级财政支出176.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6亿元、调出资金5.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4.5亿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专项支出47.7亿元,总支出合计为1238.8亿元,实现收支平衡,当年略有结余。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0%,增长7.6%,其中:税收收入0.2亿元,主要是补缴的哈大铁路建设期间税收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6.2亿元,增长10.1%。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6亿元,加上各地区财政上解市收入328.9亿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71.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5.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亿元、调入资金3.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8亿元,总收入合计816.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6.2亿元,加上上解上级财政支出176.5亿元、市对下补助152.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2亿元、调出资金4.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6.1亿元,总支出合计为814.2亿元,实现收支平衡,当年略有结余。
  2014年市本级预备费支出1.5亿元,主要用于抗旱、防汛物资采购、防火救灾、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忠县、第四批援疆经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临时存放场所安保经费等支出。
  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收入22.1亿元,增长12%;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25.7亿元,增长6.2%;国有资源有偿使用等其他收入7.6亿元,增长27%。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25.4亿元,下降9.6%,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市本级加大教育对区县转移支付力度。加上政府性基金以及补助各地区转移支付资金14.6亿元后,市本级用于教育方面资金共计40亿元。主要是投入3亿元,建立义务教育校舍安全维修和教学设备补充长效机制。投入资金7.7亿元,用于全市重大教育基建项目。各类教育公用经费等生均定额标准进一步提高。全市投入1.26亿元,将普惠性幼儿园运行奖补标准从每生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2014年提标部分由市本级全额承担。此外,市本级投入1.7亿元,支持新建、改扩建100所幼儿园。市本级投入1.1亿元,支持300所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达到星级标准。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市本级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3.8亿元,继续支持国家和省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启动&双元制&职业教育试点工作。市本级投入5.4亿元,支持26个政府投资教育重大项目建设,并对各区县教育事业政府办实事和重大项目给予奖补。新增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政策,我市扶困助学体系奖助范围扩大到博士生教育。
  科学技术支出16.4亿元,增长17%。加上补助各地区转移支付资金0.3亿元,市本级用于科技方面资金共计16.7亿元。主要是支持IC装备控制系统开发平台、新松浑南智慧园、高档数控机床、离心压缩机、核主泵等两化融合平台建设及重大成套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对我市确定的高端装备制造、信息、航空、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扶持。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就地转化。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型仪器共享等项目建设。新增沈阳市专利补助资金,营造在沈企业&创专利、买专利、用专利&的良好氛围。增加科技风险投资基金规模。支持农业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加大科普投入。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3亿元,下降4.1%。加上政府性基金以及补助各地区转移支付资金3.3亿元,市本级用于文体方面资金共计11.6亿元。主要是积极推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建设,保障妇女会馆、老年大学等建设,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儿图书馆搬迁改造等项目顺利启动。继续加大对基层公共文化的投入力度,市本级投入资金1.1亿元,支持各地区社区书屋和电子阅览室等文化活动场馆建设和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继续支持艺术惠民&双百万&工程。保障体育场馆免费或低票价向社会开放。继续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完善市属文艺院团财政保障体制,统筹解决了文化转企单位事企差、艺术大厦运营补助等问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8亿元,增长10.1%。加上政府性基金、社保专户资金、失业保险提取的基金等其他预算资金以及补助各地区转移支付资金22.7亿元,市本级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资金共计127.5亿元。主要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10%。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及农村五保等生活补助标准提高10%。扎实做好优抚对象等人员生活补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对城乡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求职给予补贴,增加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
  医疗卫生支出14.5亿元,增长21.9%。加上补助各地区转移支付资金9.4亿元,市本级用于医疗卫生方面资金共计23.9亿元。主要是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惠及360.2万人。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5元,使全市727万人享有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妇儿保健、老年人保健等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疾控中心、急救中心设备购置,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节能环保支出12.7亿元,增长49.9%。加上政府性基金以及补助各地区转移支付等资金5.9亿元,市本级用于节能环保方面资金共计18.6亿元。主要是支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拆除供暖小锅炉联网工程、市管电厂除尘治理及电厂锅炉烟气脱硝改造、污水污泥处理、节能减排项目研发投入等141个项目建设,推动提升污染物处理能力,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推动公共节能改造。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6亿元,增长70.4%。加上政府性基金以及补助各地区转移支付资金82.3亿元、在节能环保、交通运输和住房保障等三个科目中核算的支出51.6亿元、融资资金65亿元后,2014年财政投入城建等资金共计254.9亿元。主要是投入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和运转资金22.5亿元,用于道路、桥梁、城市绿化整修维护,保障泵站、排水管网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85亿元,重点保障了地铁、东陵路高架桥、迎宾路高架桥、云龙湖跨浑河桥、永安大道、沈铁二号公路、沈四高速公路改扩建等道路交通重大项目建设。同时,保障农村公路、城市道路整修、节能减排等项目资金需求。及时偿还到期城建债务本息24.5亿元,核拨工程尾款2.1亿元,并筹集资金提前偿还贷款本金20.7亿元,节约贷款利息,减轻政府债务负担。
  农林水事务支出6.2亿元,下降4.6%,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市本级加大农林水支出对下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各地区发展。加上政府性基金以及补助各地区转移支付资金42.5亿元,市本级用于农林水事务方面资金共计48.7亿元。主要是加大对农业重点项目扶持力度,提高设施农业、都市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及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补助标准。积极支持农村土地流转,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支持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检测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对土壤有机质提升、保护性耕作、病虫害绿色防控、畜禽有机肥处理等项目建设给予扶持,促进生态农业发展。支持农业科技,对科技共建、高产创建等项目给予补助,促进农业增产增效。支持全市完成农村造林绿化面积38万亩,改善生态环境。支持扶贫开发,促进贫困户增收致富。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年初市本级已安排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1.24亿元的基础上,落实人大《关于加大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投入力度》的议案,编制《年市农田排涝工程资金计划》,其中2014年安排1.5亿元,通过三年改造将进一步完善我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
  交通运输支出30.3亿元,增长48%。加上政府性基金、融资资金及补助各地区转移支付资金34.4亿元,市本级用于交通运输方面资金共计64.7亿元。主要是用于地铁及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行业成品油价格补贴,公交公益人群优惠乘车补助,推动我市公交行业健康发展等。
  住房保障支出15.7亿元,下降1.4%。加上政府性基金、融资资金及补助各地区转移支付资金58.9亿元,市本级用于住房保障方面资金共计74.6亿元。主要是根据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金需求,积极筹措资金,通过争取上级专项资金8.5亿元以及市本级投入17.5亿元,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拨付资金6.4亿元,支持中海城公寓、光明新村等公共租赁住房收购工作。加大对棚户区改造支持力度,在争取中央专项资金0.7亿元基础上,市本级又筹集资金1.7亿元,给予棚户区每户1万元补助。同时,调度资金13亿元支持各区棚户区改造和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437.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4.2%,下降27.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68.6亿元,下降29.2%。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469.6亿元(含土地成本性支出314.6亿元),下降25.5%。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437.1亿元,加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9.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90.6亿元,调入资金7.9亿元,总收入合计545.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469.6亿元,加上上解上级财政支出1.2亿元,调出资金2.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72.1亿元,总支出合计545.1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87.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4.7%,下降31.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43.6亿元,下降35.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00.8亿元(含土地成本性支出147.4亿元),下降26%。其中:城乡社区事务191亿元(含土地成本性支出147.4亿元),下降25.7%;社会保障和就业2.4亿元,增长16.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87.6亿元,加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9.4亿元,各地区财政上解市收入12.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5.7亿元,调入资金6.5亿元,总收入合计301.8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00.8亿元,加上上解上级财政支出1.2亿元,补助各地区财政支出28.7亿元,调出资金2.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9亿元,总支出合计301.8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亿元,增长18.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亿元,下降70.4%。
  以上有关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沈阳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上述预算执行数字,在财政决算后将会有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总的看,在宏观经济复杂多变、政策性减收影响明显、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严峻形势下,我们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需求,实现了年初支出预算目标,这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政协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财政收入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预算管理制度的落实还有待深入,宣传和贯彻新《预算法》还有许多工作要做;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等基础性工作还不够扎实,预算执行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等。为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5年预算安排草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一方面,当前正处于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必然对今后一段时期财政收入产生影响。同时,财政支出刚性压力较大,收支矛盾将进一步加剧。但另一方面,国家陆续实施的一系列稳增长政策以及国务院新一轮东北振兴政策,将为我市经济企稳回升增添动力;新《预算法》的颁布以及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所释放的体制创新讯号,将进一步为我市财政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纲领性指引;同时,近年来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和各地区多点支撑、协同发展的优势格局,以及财政支持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等,都将为我市进一步培育财源、实现增收夯实基础。为此,我们将进一步统筹规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2015年财政工作。
  2015年我市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创新、稳定增长、改善民生、依法治市&重点工作,落实新《预算法》以及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入落实预算管理各项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预算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一)2015年收支预算草案
  根据宏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趋势变化、各领域支出需求,以及我市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指标和重点任务情况,按照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05亿元,增长2.5%。其中:税收收入647亿元,增长6%;非税收入158亿元,下降9.9%。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05亿元,加上已确定的上级财政补助收入等212.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9亿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8.8亿元,同时扣除上解上级财政支出184.7亿元后,当年可供安排支出的规模为889.9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89.9亿元。其中: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安排116.7亿元;地方可用财力安排773.2亿元,增长6.9%。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6.4亿元,增长19.5%,全部为非税收入。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6.4亿元,加上各地区财政上解市财政收入337.5亿元、已确定的上级财政补助收入等212.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9亿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8.8亿元,并扣除上解上级财政支出184.7亿元、已落实到项目和地区的市对下返还性补助及转移支付补助128.7亿元后,当年可供安排支出的规模为360.1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60.1亿元。其中: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安排93亿元;地方可用财力安排267.1亿元(含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9亿元),增长23.5%。主要科目支出安排并与上年预算安排比较情况:教育支出23.5亿元,增长7%;科技支出14.9亿元,增长9.8%;农林水事务支出4.5亿元,增长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亿元,增长3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2亿元,增长1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亿元,增长14.8%;节能环保支出9.7亿元,增长20.9%;城乡社区支出72.6亿元,增长47.7%;交通运输支出31.6亿元,增长18.6%;住房保障支出4.8亿元,增长6%。
  市对下返还性补助及转移支付补助128.7亿元,其中:返还性补助13.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55.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59.9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485.6亿元,增长1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485.3亿元,增长11.9%。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206.6亿元,增长10.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206.4亿元(含土地成本支出116.9亿元),增长11.9%。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7亿元,增长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7亿元,增长21%。
  4.社保基金预算草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475.8亿元,增长12.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441亿元,增长10%。
  以上有关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沈阳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
  (二)2015年重点工作
  1.严格贯彻新《预算法》,有序推进财税管理改革。深刻领会和贯彻新《预算法》以及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精神,将改革落到实处。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和各部预算之间的统筹协调,健全政府性债务偿还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以及绩效预算等其他辅助预算。完善财政预算标准及定额体系,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二是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重点由平衡状态向支出预算和政策转变。强化各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年度预算安排的约束,加强项目库管理,健全滚动项目预算审核机制。三是建立健全透明预算制度。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支出预决算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四是规范国库资金管理。继续清理整顿财政专户,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进一步清理非预算占压国库资金。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收缴以及公务卡改革工作。五是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按照国家要求,地方不再制定具体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建立评估和退出机制,清理与企业缴纳税收收入等相挂钩的财政支出优惠政策。六是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根据地方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积极清理处置存量债务,加大预期政府性债务偿还力度。同时,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理机制,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2.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培植税源。认真研究国家新一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各项支持政策,主动承接和积极争取更多的先行先试任务落户沈阳。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扶持作用和财政资金的杠杆调节作用,加大股权投资工作力度,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继续支持融资担保、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优化科技支出结构,推进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二是完善社会保障和医药卫生制度。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继续按要求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统筹调剂资金,确保养老金按时发放。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及工资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各项提标政策。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等救助标准。提高高龄老人补助标准,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支持解决厂办大集体、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等历史遗留问题。及时足额落实各类就业补贴资金,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三是着力改善城乡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支持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等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继续推动地铁、京沈客专、南北二干线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居民出行条件。支持保障性住房、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节能暖房工程建设,不断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支持城镇化建设,继续开展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道路及饮水工程建设,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建设宜居乡村。继续推进环保和节能减排,支持垃圾焚烧项目建设,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落实淘汰黄标车财政补助政策,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支持&蓝天、碧水、青山&工程。四是推进教育、文体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落实《沈阳市学前教育条例》,支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水平。发挥体育产业资源优势,加快体育休闲产业发展。支持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好&为城乡居民办实事&资金。
  3.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财政履职能力。一是加强收入征管。依照法律法规及时足额组织税收收入。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强化收入质量监督检查,避免虚收、空转、拉税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二是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着力抓好项目计划落实及执行工作,尽早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统筹调控,严格控制执行中预算追加。大力清理财政历年结余结转资金,最大限度统筹存量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缓解我市收支矛盾。三是完善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在保工资发放、保正常运转的基础上,严格按政策对社保、三农、教育、医疗以及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支出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同时,切实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贯彻落实,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四是整顿财政秩序。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以及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闲置、浪费等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实现。强化政府投资项目预决算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实施,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机制。健全车改后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保障制度,公开规范处置取消的公务用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强化支农资金监管,做好惠民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五是坚持依法理财。深入宣传、认真贯彻新《预算法》,加强预算单位日常财务管理,全面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继续推进财政管理&421工程&、&阳光财政&、&财会之家&三项工程,稳步提高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和预算单位财务管理队伍建设,始终狠抓廉政建设,不断提高理财水平。
  各位代表,2015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努力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名词解释
  1.预算草案:是指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收支计划,通常指未经人大批准的某一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收支计划。
  2.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是年终滚存结余的一部分,即当年支出预算受某些因素影响(如由于上级下达专项资金过晚),按项目支出管理要求,尚未完成的支出项目,需转到下年度继续安排和使用的项目支出。
  3.上年结余:是指在各级总预算年终决算时,总收入大于总支出而出现的收支差额。其内容包括:一是本年度支出中因上级下达专项指标拨款条件不具备,需结转下年度按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继续使用的部分。二是根据建设规划和施工进度需要跨年度进行安排的建设项目资金。三是该年度由于增收节支而形成的净结余。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主要是为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保持预算的稳定性和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同时也为更好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安排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时在收入方反映。
  5.政府预算体系:是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加强政府收支管理的整体要求,以政府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逐步建立和完善由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简称四部预算)共同构成,并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的预算体系。四部预算按照各自功能和定位,科学编制,既各自独立,又相互衔接。通过建立四部预算的统筹安排机制,发挥政府预算体系的合力作用。
  6.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广义上是指将政府全部收支活动纳入政府预决算管理。狭义上指按照财政部关于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有关要求,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政府预决算范围内,实现政府预算全口径管理,体现政府预决算的完整性。
  7.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
  8.政府购买服务: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9.财政管理&421&工程:即沈阳市财政局开展的一项财政管理重点工作,具体包括:健全四个机制,做好两个保障,实现一个促进。健全四个机制是指健全增长稳定、调节有序、结构优化的财政收入机制;健全关注民生、整合资源、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机制;健全目标明确、制度完善、措施有力的财政调控机制;健全基础扎实、管理科学、协调有效的财政服务机制。做好两个保障是指做好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政权运转保障;做好注重公平、覆盖城乡、体系健全的民生保障。实现一个促进是指促进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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