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妆品的主要原料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建立生产用原料的采购,验收,验证,储存,发放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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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GMP)ISO2标准解析
为消除各国或区域间化妆品法规障碍、确保化妆品生产维持最高生产水平以保护全球消费者,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2007年发布了ISO2Cosmetics-Good ManufacturingPractices(GMP)-Guidelineson Good ManufacturingPractices《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GMP)》。这一针对化妆品生产而发布的标准,从发布至今不足四年时间里,除了广泛受到各ISO成员国的等同采用或等效采用外,更广为受到跨国贸易采购方和品牌化妆品委托生产方的大力青睐。  笔者作为多年的化妆品GMP认证第三方审核员,从ISO2《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GMP)》理解的角度,分别从“组织架构和人员要求”、“产品可追溯性要求”、“产品储存要求”、“外包控制要求”和“偏离的要求”五个大的方面,分析ISO2如何规范化妆品生产企业管理。  一、组织架构和人员要求  ISO2充分考虑了“人”的因素。任何管理的实施都离不开人,关键部门和岗位的明确要求,让生产企业能清晰界定职、责、权。ISO2(以下简称:标准)不仅在正文第一条款就对人员要求做出了规定,而且对于关键部门和岗位的要求贯穿于整个标准。我们逐一罗列,加以理解。  1、标准条款3.2.1.3“组织架构”  标准要求简述:每一质量部门,如质量确保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在组织架构中应独立于工厂中的其他部门。质量确保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可以分别运作,也可以由同一个部门运作。  解析:质量部门负责人的直属上司应是工厂最高管理者,而不是生产或其他部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也不应兼任其他部门职务,以确保其对产品质量把关的职责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有效实施。标准对于“Qualityassurance质量确保”的定义是“为产品满足允收标准提供信心所进行的,经策划的和系统性的所有必需活动。”标准对于“Control控制”的定义是“对是否符合允收标准进行确认”。即:质量控制为质量确保提供依据,质量控制和质量确保的工作相辅相成,密不可分,质量负责人可以同时兼任质量确保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  质量部门独立性规定的重要性,笔者将在标准后面条款的理解中进一步阐述,我们也可以通过这样一个简单的例子来先行体会:  工厂接到一个利润可观的大订单,客户对于交货期要求相当紧迫,如果不能按时出货,工厂将面临违约赔偿和失去与客户长期合作的机会。就在出货前一天,成品被质量控制实验室检测到细菌总数超标,由于超标数不多,而半成品检测结果显示质量良好,成品最终是否被确定为不合格品需要进一步调查。如果质量负责人的直属上司是生产部或业务部负责人,或者质量负责人同时是生产部或业务部负责人,不仅需要对交期延迟承担责任,也需要对产品质量不合格而承担责任,该如何取舍呢?这批货是否一定能被隔离调查暂不放行呢?  2、标准条款3.3.1.2“管理者职责”  标准要求简述:最高管理者负责推行良好生产规范(以下简称GMP)并要求全员参与。  解析:一个企业的命运,最终掌握在最高管理者手中。工厂在运行GMP过程中资源的需求和文化氛围,离不开最高管理者的推行。GMP不是质量单位一个部门的事情,需要所有人员在本职工作中贯彻实施。  3、标准条款3.4“培训”  标准要求简述:不论其在组织中的职位高低,与生产、控制、仓储和装货活动相关的人员均需接受与其工作职责相适应的培训,相应的GMP培训需求应得到识别并建立培训规划,培训需动态更新、持续开展,人员对于GMP知识的积累应在培训后评估。新进员工根据其工作岗位需求接受GMP理论和操作的基本培训。  解析:标准在条款3.2.1“组织架构”中同时要求了组织架构明细到不同活动区域的人员架构,并在条款3.3.2“人员职责”中要求所有人员都清楚了解自己在组织架构中的位置、相应的工作和职责。这就为人员培训需求的识别明确了方向,即不同岗位人员工作和职责要求不同,其应当接受培训的内容也是各不相同的。除了新进员工统一接受与其岗位相关的GMP理论和操作培训外,培训是一项持之以恒、动态更新的工作,目的在于确保人员具有足够的教育培训和技能胜任赋予的工作和履行职责。所以,每次的培训应当是以培训效果的评价而结束。标准在后面的条款中还特别对于某些关键岗位人员的授权提出了要求。工厂需要关注,在对关键岗位人员授权之前,是否对这些人员进行了培训并通过考核确认了能力,如设备接触和使用人员、不合格测试结果评审和调查人员、抽样人员等等。  4、标准条款3.5“人员卫生和健康”  标准要求简述:略。  解析:对于产品的防护,离不开人员卫生的操作。这一标准条款不仅要求在工厂内建立卫生制度,而且从指导员工使用洗手设施、人员工作着装、工作区域内禁止的活动及对人员疾病和伤口的控制等细节都做出了明确的要求。ISO22716为何被称为“规范”,从这一标准条款要求也可窥见一斑。  5、标准条款3.6“来访者和未培训人员”  标准要求简述:不鼓励将来访者和未培训人员带到生产、控制和仓储等与产品质量紧密相关的区域,如果实在不可避免,需要在密切监督并预先告知其对产品的卫生防护要求下活动。  解析:标准不仅对正常活动情况下人员的卫生操作做出了详细规定,还考虑到了来访者和未培训人员,恰如其分地识别出所有因人员活动可能对产品质量带来影响的情况,要求清晰明了,易于运用实施。  6、标准条款5.8“(设备)授权”  标准要求简述:只有授权的人员才可接触或使用用于生产和控制区域的设备或自动系统。解析:生产和控制区域人员最为集中,设备接触和使用授权进一步界定了相似岗位不同的职责。  7、标准条款6.5.1“(原料和包装材料)放行”  标准要求简述:授权的质量负责人执行原料和包装材料的放行。  解析:因考虑工作的方便,部分工厂原料和包装材料的检查工作是由仓库管理人员在收货的同时完成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原料和包装材料在投入使用前可以不经质量负责人批准而直接放行。  8、标准条款8.2.2/8.5.3“(成品)放行/退回(产品)”  标准要求简述:授权的质量负责人执行成品投放市场前的放行和退回产品再次投放市场前的放行。  解析:不合格的产品不应投放市场,标准在这部分管理的要求是通过独立于其他部门的质量负责人的把关而实现的。  9、标准条款9.5“不合格结果”  标准要求简述:不合格结果应由授权的人员评审并被适当地调查。调查后,由授权人员给出决定,特别是关系到偏离、拒收或待定时。  解析:标准条款9整个条款围绕“质量控制实验室”提出要求,“不合格结果”在这里指的是“不合格的测试结果”。调查不仅包括测试准确性的调查,还应包括造成产品不合格原因的调查。这里“授权的人员”应当是质量控制实验室内部的人员,可以是质量的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员,他们的工作在于为如何处置偏离、拒收或待定的产品提供依据。  10、标准条款9.7“抽样”  标准要求简述:应由授权的人员执行抽样。解析:授权的抽样人员同样应当是质量控制实验室内部的人员。抽样由授权的人员进行,不仅可以确保抽样的代表性,而且可以确保抽样过程对样品和样本的正确防护。  11、标准条款10“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标准要求简述:由授权的人员调查拒收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和包装材料,由质量负责人批准销毁或返工的决定,返工的方法需得到批准,由授权的人员评审半成品和成品返工的结果以验证其符合了允收的标准。  解析:质量负责人对于产品质量把关的独立权限在此标准条款提出了最高的要求,因为任何返工都意味着生产成本的增加,任何产品的销毁都意味着损失的产生。如果质量部门在工厂中没有独立于其他部门的地位,返工或者销毁的决定将很难得到支持和执行。  12、标准条款13.1“Deviation偏离(管理)”  标准要求简述:对规定要求的偏离需经过批准并基于充分的资料支持这样的决定。  解析:笔者更倾向于用GB/T《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对“Deviation”的翻译“偏离”代替“偏差”二字来理解标准中“Deviation”一词,因为“偏差”较多用于统计学。标准对“Deviation”的定义是“GMP覆盖的任何一个或多个活动,不论是预期的或非预期的,当出现偏离特定要求的临时状态时,进行相关授权的内部组织和职责”。对偏离的管理,标准强调了授权和批准过程,并在13.2要求通过纠正措施预防偏离重复发生。如乳化锅中等待出料的沐浴露半成品Ph值高于规定值,必须再加入  酸性物质调节Ph以满足允收标准,这就偏离了既定的产品配方和加工工序要求。类似的偏离,相信在许多的工厂都出现过。但是否对偏离有批准要求,决定了偏离是否能在第一时间受到控制和管理,决定了产品质量是否能始终按照可接受的质量生产。  13、标准条款14.2.1“产品投诉”  标准要求简述:授权的人员需汇总所有的投诉。  解析:标准条款14.2.5要求投诉需要定期回顾以检查相应的缺陷是否有重复发生的趋势。如果没有授权人员汇总投诉的资料,定期的回顾和检查将可能因为信息的丢失而不全面,工厂将很难确保完全避免相同缺陷的重复发生。  14、标准条款14.3.1“产品召回”  标准要求简述:授权的人员协调召回过程。  解析:通常只有在产品出现不可接受的缺陷时,企业才会发起召回。一旦发起召回,牵动的相关方不仅有工厂内的部门和人员,还可能有经销商、承运商、最终消费者和官方,没有授权人员的协调,将很难及时有效地从市场上收回相关批次的所有产品、将不良产品带来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15、标准条款15“变更控制”  标准要求简述:授权的人员基于充分的资料批准影响产品质量的变更。  解析:沿用前面“偏离管理”条款中举的例子,偏离决定作出之后,应采取纠正措施预防偏离重复发生,在这个例子中,修改配方是化妆品生产企业最易采取的措施。在新配方正式发布实施前,由授权人员批准,需基于产品质量稳定性验证等相关资料,以确保变更对产品质量带来的变化是符合要求的。  16、标准条款16.2.1“内审”  标准要求简述:指定的、能胜任的人员以独立的、详尽的方式定期地或按照要求带领内审。解析:内审是监控GMP实施状况的工具。  负责内审的人员需能全面理解GMP,其管理内审的职责是独立的、不受干扰的,以确保通过定期的或专项的内审能对GMP运作情况有一个全面的、系统的了解,利于找到改善的方面。  17、标准条款17.3.3a)“文件”  标准要求简述:文件在使用前由授权的人员进行批准、签名和签署日期。  解析:文件能够沟通意图、统一行动,文件使用前的批准可避免非预期文件的误用。   二、产品可追溯性要求  化妆品产品的特性决定了可追溯性是质量确保的重要内容之一。标准的可追溯性要求涉及原料的来源和加工过程的历史两部分。笔者通过图一、图二演示标准对于化妆品生产的可追溯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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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化妆品生产厂从配方保密的角度出发,对于原料名称的标识常用代号表示。当工厂代号与供应商标注的代号不一致时,标准要求同时标注供应商信息。较多的工厂为此感到困惑,既要做到配方保密,又要符合标准要求,该如何操作呢?其实,解决此问题的最佳办法就是在采购合约上与供应商达成协议,采用统一的原料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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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产品储存要求  标准从储存分区、储存环境、储存标识、储存期限和重新评价几方面,分别对涉及产品质量的原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不合格品、退回产品和召回产品的储存要求做出了规定。笔者在这里重点介绍标准对原料、包装材料和半成品储存期限和重新评估方面的要求,这也是较多工厂容易忽略的管理内容。  重新评价时限的规定,原料和包装材料与半成品是略有不同的。  原料和包装材料储存的环境要求相对半成品低,其密封状态好、保质期长、可储存的时间长。标准要求明确储存周期,这一周期应当短于原料和包装材料固有的保质期,工厂可根据自身仓储的环境和条件来制订,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排除因储存环节带来的不良因素,并促使原料和包装材料在保质期限前使用完。  而半成品的储存介于半成品生产完成到包装完成之间,处于一个临时的等待状态,标准要求明确其最长储存期限,目的在于促使半成品在储存期限到达前完成包装,当到达最长储存期时的重新评价,目的在于将不良品控制在包装之前。  四、外包控制要求  标准允许制造、包装、测试分析、设备清洁消毒、虫害控制和设备设施维护方面的外包。为工厂整合优势、确保最终产品质量提供了足够的弹性空间。一个工厂在短期内想要具备所有化妆品的生产能力和相关的卫生确保,是需要相当雄厚的资金支持的。相对于硬件设施的投入,在管理方面的投入更易实现。标准分别在外包分包方、外包承接方和外包合同三方面对外包的管理提出了规范要求。  五、偏离的要求  偏离管理仅短短的两句话,但在标准中单独以一个大的条款提出,足见其重要性。化妆品生产企业是否有良好的偏离管理机制,在一方面体现了是否对GMP规范有着良好的执行力,在另一方面,体现了是否能持续改进GMP管理方式。以上五大方面,是笔者对标准理解提炼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化妆品生产企业更好地解读ISO2,从而更加有效地推行这一良好生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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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检查记录表
关键项13项;重点项27项;一般项84项,共124项。
审查条款 审查项目 审查项目的重要性 审查和评价方法 编号 结果判定
(合格/不合格/不适用)
人员管理部分
1.1 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与所生产的化妆品相适应的具有化妆品学 或生物学、化妆品科学 等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和具有生产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职工总数的5%。 4.1.1.技术人员。
检查技术人员学历证书,是否具备与该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品种相适应的化妆品科学、生物学和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
2.专职技术人员的比例。
检查企业职工档案,核准专职技术人员与从事化妆品生产的职工总数的比例是否不低于5%。
1.2 主管技术的企业负责人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或相应的学历,并具有化妆品生产及质量、卫生管理的经验。 企业主管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资历。
检查主要负责人学历证书,是否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察看该负责人档案,是否有2年以上从事化妆品管理工作经历。
1.3 化妆品生产和品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必须是专职人员,应具有与所从事专业相适应的大专以上或相应的学历,能够按本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或进行品质管理,有能力对化妆品生产和品质管理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4.3.1.企业生产部门负责人的资格资历。是否专职,其学历是否为与所从事的生产要求相适应的大专以上或相应的学历。
4.3.是否专职检查项目,其学历是否为与所从事的品质管理相适应的
4.3.3能否按化妆品GMPC的要求组织生产,有能力对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4.3.4能否按化妆品GMPC的要求组织进行品质管理,有能力对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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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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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卫生部《化妆品生产企业
欧盟《化妆品GMP指南》(1995版)的相关要求,并查阅、调研分析化妆品专著、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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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
本标准提供了化妆品生产、控制、储存和装运的指南。
本标准涉及产品质量方面,但不涉及工厂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安全和环境保护是企业本身的责任,按地方法律法规监管。
本标准不适用于研发和销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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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爱问
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爱问
BEDOOK的生产商(广州市中通生化制品有限公司)始建于1996年,前身中通生化制品厂,新生产基地已发生的投资额超过2亿人民币,位列广东化妆品生产基地的前三名。生产基地坐落于风景宜人的广州番禺大夫山下,距广州市中心区仅30公里,占地20000平方米。环境优美,空气质量良好。中通生化于2002年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的生产基地按照GMP制药标准建设,拥有10万级无菌化妆品生产车间。中通生化是国内首家引入欧盟质量标准GMPC(Guideline for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of Cosmetic Products,即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的化妆品生产商,以满足包括欧盟在内的国际市场准入要求。并将此生产规范贯彻于国内市场的产品,确保消费者正常使用产品后的健康。是鳄鱼宝宝、李锦记等国际品牌的生产基地
9条其他回答
ISO 22716是一个包含化妆品生产行业的GMP良好生产规范、保证化妆品产品安全的国际性标准。此标准提供了对以下项目的规定:生产、管理、针对产品质量的储存和运输,以保证客户的安全、产品的追溯性和生产企业的责任。TÜV南德意志集团由捷克共和国认可组织认可,授予有权力对ISO 22716 GMP化妆品标准的审核和发证。TÜV南德意志集团紧密地与客户合作,保证ISO22716标准要求得到满足。执行ISO 22716有助于企业遵守法规要求,提高企业形象,以保证化妆品产品的安全同时保护顾客的健康
第一条 为加强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管理,保障化妆品卫生质量和消费者的使用安全,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生产企业的选址、设施和设备、原料和包装材料、生产过程、成品贮存和出入库、卫生管理及人员等的卫生要求。第三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企业应遵守本规范。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本规范的实施。第二章 选址、设施和设备的卫生要求第五条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建于环境卫生整洁的区域,周围30 米内不得有可能对产品安全性造成影响的污染源;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有毒有害因素的生产车间,应与居民区之间有不少于3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第六条 生产厂房和设施的设计和构造应最大限度保证对产品的保护;便于进行有效清洁和维护;保证产品、原料和包装材料的转移不致产生混淆。第七条 厂区规划应符合卫生要求,生产区、非生产区设置应能保证生产连续性且不得有交叉污染。第八条 生产厂房的建筑结构宜选择钢筋混凝土或钢架结构等,以具备适当的灵活性;不宜选择易漏水、积水、长霉的建筑结构。第九条 生产企业应具备与其生产工艺、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仓储、检验、辅助设施等使用场地。根据产品及其生产工艺的特点和要求,设置一条或多条生产车间作业线,每条生产车间作业线的制作、灌装、包装间总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仓库总面积应与企业的生产能力和规模相适应。单纯分装的生产车间灌装、包装间总面积不得小于80平方米。第十条 生产车间布局应满足生产工艺和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应当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设置更衣室、缓冲区,原料预进间、称量间,制作间,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包装间,容器清洁消毒间、干燥间、储存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检验室,留样室等各功能间(区)不得少于10平方米。生产工艺流程应做到上下衔接,人流、物流分开,避免交叉。原料及包装材料、产品和人员的流动路线应当明确划定。第十一条 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或者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应使用单独生产车间和专用生产设备,落实相应卫生、安全措施,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粉尘的生产车间应有除尘和粉尘回收设施。生产含挥发性有机溶剂的化妆品(如香水、指甲油等)的车间,应配备相应防爆设施。第十二条 动力、供暖、空气净化及空调机房、给排水系统和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系统等辅助建筑物和设施应不影响生产车间卫生。第十三条 生产车间的地面、墙壁、天花板和门、窗的设计和建造应便于保洁。(一)地面应平整、耐磨、防滑、不渗水,便于清洁消毒。需要清洗的工作区地面应有坡度,并在最低处设置地漏,洁净车间宜采用洁净地漏,地漏应能防止虫媒及排污管废气的进入或污染。生产车间的排水沟应加盖,排水管应防止废水倒流。(二)生产车间内墙壁及顶棚的表面,应符合平整、光滑、不起灰、便于除尘等要求。应采用浅色、无毒、耐腐、耐热、防潮、防霉、不易剥落材料涂衬,便于清洁消毒。制作间的防水层应由地面至顶棚全部涂衬,其他生产车间的防水层不得低于1.5米。第十四条 生产车间的物流通道应宽敞,采用无阻拦设计。第十五条 设参观走廊的生产车间应用玻璃墙与生产区隔开,防止污染。第十六条 屋顶房梁、管道应尽量避免暴露在外。暴露在外的管道不得接触墙壁,宜采用托架悬挂或支撑,与四周有足够的间隔以便清洁。第十七条 仓库内应有货物架或垫仓板,库存的货物码放应离地、离墙10厘米以上,离顶50厘米以上,并留出通道。仓库地面应平整,有通风、防尘、防潮、防鼠、防虫等设施,并定期清洁,保持卫生。第十八条 生产车间更衣室应配备衣柜、鞋架等设施,换鞋柜宜采用阻拦式设计。衣柜、鞋柜采用坚固、无毒、防霉和便于清洁消毒的材料。更衣室应配备非手接触式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生产企业应根据需要设置二次更衣室。第十九条 制作间、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更衣室及其缓冲区空气应根据生产工艺的需要经过净化或消毒处理,保持良好的通风和适宜的温度、湿度。生产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的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应达到30万级洁净要求;其它护肤类化妆品的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宜达到30万级洁净要求。净化车间的洁净度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采用消毒处理的其它车间,应有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并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其空气和物表消毒应采取安全、有效的方法,如采用紫外线消毒的,使用中紫外线灯的辐照强度不得小于70微瓦平方厘米,并按照30瓦10平方米设置。第二十条 生产车间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得小于200勒克斯,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得小于500勒克斯。第二十一条 厕所不得设在生产车间内部,应为水冲式厕所;厕所与车间之间应设缓冲区,并有防臭、防蚊蝇昆虫、通风排气等设施。第二十二条 生产企业应具备与产品特点、工艺、产量相适应、保证产品卫生质量的生产设备。凡接触化妆品原料和半成品的设备、管道应当用无毒、无害、抗腐蚀材料制作,内壁应光滑无脱落,便于清洁和消毒。设备的底部、内部和周围都应便于维修保养和清洁。第二十三条 提倡化妆品生产企业采用自动化、管道化、密闭化方式生产。生产设备、电路管道、气管道和水管不应产生可污染原材料、包装材料、产品、容器及设备的滴漏或凝结。管道的设计应避免停滞或受到污染。不同用途的管道应用颜色区分或标明内容物名称。第二十四条 根据产品生产工艺需要应配备水质处理设备,生产用水水质及水量应当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第二十五条 生产过程中取用原料的工具和容器应按用途区分,不得混用,应采用塑料或不锈钢等无毒材质制成。第三章 原料和包装材料卫生要求第二十六条 原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验收、检验、储存、使用等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第二十七条 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企业应建立所使用原料的档案,有相应的检验报告或品质保证证明材料。需要检验检疫的进口原料应向供应商索取检验检疫证明。生产用水的水质应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的要求(pH值除外)。第二十八条 各种原料应按待检、合格、不合格分别存放;不合格的原料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有处理记录。第二十九条 经验收或检验合格的原料,应按不同品种和批次分开存放,并有品名(INCI名[如有必须标注]或中文化学名称)、供应商名称、规格、批号或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入库日期等中文标识或信息;原料名称用代号或编码标识的,必须有相应的INCI名(如有必须标注)或中文化学名称。第三十条 对有温度、相对湿度或其他特殊要求的原料应按规定条件储存,定期监测,做好记录。第三十一条 库存的原料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有详细的入、出库记录,并定期检查和盘点。第三十二条 包装材料中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辅料必须无毒、无害、无污染。第三十三条 原料、包装材料和成品应分库(区)存放。易燃、易爆品和有毒化学品应当单独存放,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第四章 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第三十四条 化妆品生产过程应当遵循企业卫生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按规程进行生产,并做好记录。第三十五条 生产操作应在规定的功能区内进行,应合理衔接与传递各功能区之间的物料或物品,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操作或传递过程中的污染和混淆。第三十六条 生产中应定期监测生产用水中pH、电导率、微生物等指标。水质处理设备应定期维护并有记录;停用后重新启用的应进行相应处理并监测合格。第三十七条 产品的原料应当严格按照相应的产品配方进行称量、记录与核实。称量记录应明确记载配料日期、责任人、产品批号、批量和原料名称及配比量。配、投料过程中使用的有关器具应清洁无污染。对己开启的原料包装应重新加盖密封。第三十八条 生产设备、容器、工具等在使用前后应进行清洗和消毒,生产车间的地面和墙裙应保持清洁。车间的顶面、门窗、纱窗及通风排气网罩等应定期进行清洁。生产过程中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和更衣室空气中细菌菌落总数应≤1000 cfu立方米;灌装间工作台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应≤20 cfu平方米,工人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应≤300 cfu只手,并不得检出致病菌。采样方法、检验方法参照GB《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第三十九条 生产车间各功能区内不得存放与化妆品生产无关的物品,不得擅自改变功能区用途。化妆品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废弃物应分别设固定存放区域或专用容器收集并及时处理。第四十条 进入灌装间的操作人员、半成品储存容器和包装材料不应造成对成品的二次污染。半成品储存容器应经过严格的清洗和消毒,通过传递口至灌装环节。存放容器或辅料的外包装未经处理不得进入灌装车间。第四十一条 化妆品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原始记录(包括原料和成品进出库记录、产品配方、称量记录、批生产记录、批号管理、批包装记录、岗位操作记录及工艺规程中各个关键控制点监控记录等)应妥善保存,保存期应比产品的保质期延长六个月,各项记录应当完整并有可追溯性。第四十二条 生产过程中应对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卫生质量监控。生产企业应具有微生物项目(包括: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霉菌和酵母菌等)检验的能力。第四十三条 半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灌装。第四十四条 成品的卫生要求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每批化妆品投放市场前必须进行卫生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产品的标识标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五章 成品贮存与出入库卫生要求第四十五条 产品贮存应有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与产品卫生质量有关的贮存要求,规定产品必需的贮存条件,确保贮存安全。第四十六条 未经自检的成品入库,应有明显的待检标志;经检验的成品,应根据检验结果,分别注上合格品或不合格品的标志,分开贮存;不合格品应贮存在指定区域,隔离封存,及时处理。第四十七条 成品贮存的条件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成品应按品种分批堆放。第四十八条 成品入库应有记录,内容包括:生产批号、半成品及成品检验结果编号。第四十九条 产品出库须做到先进先出。出库前,应核对产品的生产批号和检验结果是否相符。出库应有完整记录,包括收货单位和地址、发货日期、品名、规格、数量、批号等,并对运输车辆的卫生状况进行确认。第五十条 定期将出库记录、销售记录按品名和数量进行汇总,记录至少应保存至超过化妆品有效期半年。不合格品运出仓库进行处理应有完整记录,包括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处理方式、处理人。第五十一条 仓库应设立退货区用于储存退货产品,退货产品应明显标记并有完整记录,内容包括:退货单位、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日期、退货原因,并保存备查。退货经检验后,方可纳入到合格品或不合格品区,不合格产品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第六章 卫生管理第五十二条 生产企业应建立与企业规模和产品类别相适应的卫生管理组织架构,设有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企业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协调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定期体检以及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第五十三条 质量管理部门应由经过培训和考核、且具有化妆品生产经验和质量管理经验的人员负责。质量管理部门和车间等有关部门应配备专职的卫生管理人员,按照管理范围,做好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第五十四条 生产企业应设置专职的化妆品卫生管理员。化妆品卫生管理员应掌握国家有关卫生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对化妆品生产的卫生要求,熟悉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因素和控制措施,有从事化妆品卫生管理工作的经验,参加过相关专业培训,身体健康并具有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化妆品卫生管理员承担本单位化妆品生产活动卫生管理的职能,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二)制定化妆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检查化妆品生产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四)对化妆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五)建立化妆品卫生管理档案。(六)配合产品召回、不良反应投诉处理等相关工作。(七)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化妆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八)参与保证化妆品安全卫生的其他卫生管理工作。第五十五条 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应由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设立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卫生质量检验室,负责化妆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检验。质量管理部门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质量检验室的场所、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至少应满足化妆品微生物的检验要求。质量管理部门必须设立与化妆品生产规模、品种、保存要求相适应的留样室或留样柜。每批产品均应有留样,并保存至产品保质期后六个月。第五十六条 生产企业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或企业卫生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检验,并有健全的检验制度。检验原始记录应齐全,并应妥善保存至超过产品保质期后半年。检验用的仪器、设备应按期检定,及时维修,以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第五十七条 企业应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并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管理。发现任何涉及化妆品卫生质量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投诉应按最初了解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调查,记录内容包括投诉人或引起不良反应者的姓名、化妆品名称、化妆品批号、接触史和皮肤病医生的诊断意见。如果某一批次化妆品被发现或怀疑存在卫生质量问题或缺陷,为了确认其他产品是否同样受到影响,需要检查其他批次产品。对产品卫生质量问题或不良反应投诉的处理,应详细记录所有的结论和采取的措施,并作为对相应批次产品记录的补充。化妆品生产出现重大卫生质量问题或售出产品出现重大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第五十八条 发现化妆品卫生质量问题或缺陷,可能对人体造成健康危害时,化妆品生产企业应该迅速、及时采取召回行动。召回的产品应被注明,内容包括品名、批号、规格、数量、召回单位及地址、召回原因及日期、处理意见,并单独保存在一个安全的场所,等待处理决定。因卫生质量原因召回的化妆品,应及时处理。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制定化妆品退货和召回的书面程序,并有记录,包括品名、批号、规格、数量、退货和召回单位及地址、召回原因、处理意见和日期。第五十九条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有涉及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全过程的各项制度和文件记录,同时建立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批准、撤销、印制及保管的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档案,设有档案柜和档案管理人员。分发、使用的文件应为批准的现行有效文本。已撤销和过时的文件除留档备查外,不得在工作中使用。第七章 人员资质要求第六十条 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资质要求:(一)生产企业的管理者应熟悉化妆品有关卫生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能按照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生产,认真组织、实施化妆品生产有关的卫生规范和要求。(二)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应经过化妆品生产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身体健康并具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第六十一条 从事卫生质量检验工作的人员应掌握微生物学的有关基础知识, 掌握《化妆品卫生规范》及本企业的产品质量标准,熟悉化妆品的生产工艺和质量保证体系知识,了解化妆品卫生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上岗前应经卫生检验专业培训并通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第六十二条 从业人员每年培训应不得少于1次,并有培训考核记录。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卫生知识、质量知识、化妆品基本知识、安全培训等。第八章 个人卫生第六十三条 健康检查要求(一)从业人员应按《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从业人员的管理,按国家《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凡患有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渗出性皮肤病者,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在治疗后经原体检单位检查证明痊愈,方可恢复原工作。(二)应按规定开展从事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人员健康监护。(三)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第六十四条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一)从业人员应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前必须洗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裤、帽、鞋,头发不得露于帽外。生产人员遇到下列情况应洗手:①进入车间生产前;②操作时间过长,操作一些容易污染的产品时;③接触与产品生产无关的物品后;④上卫生间后;⑤感觉手脏时。正确的洗手程序和方法:①卷起袖管。②用流动水湿润双手,擦肥皂(最好用液体皂、洗手液),双手反复搓洗,清洁每一个手指和手指之间,最好用刷子刷指尖。③用流动水把泡沫冲净,并仔细检查手背、手指和手掌,对可能遗留的污渍重新进行清洗。④必要时,按规定使用皮肤消毒液喷淋或浸泡,完成手消毒。⑤将手彻底干燥。(二)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不得戴首饰、手表以及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化浓妆、喷洒香水。(三)禁止在生产场所吸烟、进食及进行其他有碍化妆品卫生的活动。操作人员手部有外伤时不得接触化妆品和原料。不得穿戴制作间、灌装间、半成品储存间、清洁容器储存间的工作衣裤、帽和鞋进入非生产场所,不得将个人生活用品带入生产车间。(四)临时进入化妆品生产区的非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第六十五条 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一)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二)每名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以上工作服。第六十六条 从事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防护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生产操作过程中接触气溶胶、粉尘、挥发性刺激物的工序应戴口罩。第九章 附 则第六十七条 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第六十八条 本规范自二八年一月一日起实施,二年下发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同时废止
四叶城个人时尚护理用品品牌,系由香港晏氏连锁集团有限公司隆重推出。香港晏氏连锁集团有限公司一方面通过引进国际先进的开发理念及生产技术、管理技术;另一方面扎根于中国化妆品行业,背靠美博城、兴发广场、怡发广场三大全球化妆品采购中心,利用多年的行业经验和行业资源的整合力量;根据时代发展的步伐,顺应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竭力为满足消费者的对健康与美丽两大永恒主题的追求而不懈奋斗,创造性地推出了多品牌整店输出的卖场――四叶城时尚个人护理化妆品加盟店。  四叶城化妆品加盟店的优势:  理由一:朝阳行业,财富井喷  美妆品行业在中国属朝阳产业,正处于井喷状态,国家商务部私营经济调研中心在分析报告中指出,美妆业是未来10年内发展最快且稳建暴利行业。  理由二:复制简单,稳操胜券  21世纪是连锁加盟时代,被誉为财富的第五波,可复制的规模化经营合同化管理,确保开店成功。  理由三:依托品牌,脱颖而出  中国消费者品牌消费意识逐渐增强,唯有依托品牌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方可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四叶城众多的国际一线个人护理用品品牌,为众多爱美人士提供时尚,健康,多元,超值的个人护理用品。  理由四:众多品牌,大众价格。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很多女性对着价格不菲的化妆品只能望洋兴叹:美丽无限,银子有限。四叶城利用集团采购的优势,携手近百个个人护理用品品牌,为众多爱美人士提供时尚,健康,多元,超值的个人护理用品。  理由五:定位准确,覆盖面广  四叶城致力于打造中国大众个人护理第一用品品牌,面对中国最广泛的大众消费群体,从价位,形象等各个方面适应12-35岁的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消费人群,便宜,实惠才是硬道理!适中的价格保证足够的消费人群和店内足够的客流量,从而保障了单店的人气和日销售额。  理由六:产品多样,供货优惠  四叶城产品种类丰富,包括洗涤类,护肤类,香水类,彩妆类,眉妆工具类。从男士到女士,从小孩到老人,从发丝到足部,产品应有尽有。同时以较低的供货价格给到投资者,保证投资者足够的利润空间。  理由七:紧跟时尚,推陈出新  四叶城紧跟时尚潮流,不断退陈出新,每个月总部将根据时尚前沿,根据季节推出30-50款新品,保证店内产品的丰富和新鲜度,以免顾客产生审美疲劳,以吸引更多的顾客和留住老顾客。  理由八:全程辅佐,保驾护航  店主个人能力终究有限,总部市场团队将帮助加盟店主进行专业的策划和市场营销指导,每一个加盟店背后都有一个专业团队为之保驾护航,市场部将全程跟踪店内的经营,管理,销售等相关情况。  理由九:小型投资,风险最低  一个迷你店仅需1.8万,小型投资不会带来太大压力,无压力投资会让你真正做到“无忧经营,快乐赚钱!”  理由十:规避风险,永续经营  公司完整的退出机制帮助加盟店规避风险投资,如果加盟店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持续经营,可以向总部申请退出。  四叶城加盟支持:  1. 品牌支持系统  2. 订货支持系统  3. 信息管理支持系统  4. 渠道管理支持系统  5. 开店作业支持系统  6. 店面管理支持系统  7. 市场推广支持系统  8. 售后服务支持系统  四叶城加盟条件:  1、认同品牌经营理念,有良好的信誉和认真的事业态度,有志于共同发展四叶城连锁经营事业。  2、具有必备的创业基金和流动资金。  3、遵守总部的统一价格政策,并执行总部要求,按规范进行市场操作 。  4、在繁华商业街或者人流量大的地方开一家至少15平米以上的基本店。  5、愿意定期接受总部的定期培训和考核
产妇可以抹化妆品吗 香港畅销的孕妇护肤品牌品牌简介:“优美孕”是一个孕产期专用的孕妇护肤品牌,以“孕产期肌肤护理专家”为品牌定位,安全、天然、专业、完美为品牌理念, 2011年“优美孕”被认为是孕期有机水果护肤行业领先品牌,所有产品的原材料均来自经过 新西兰有机协会( NaturalOrganicAssociationNe)提供的VERYTRUST有机认证涵盖初级农产品 ,经过生物萃取技术提炼生产, 其纯度较高,不含任何化学添加剂和杂质 。安全可靠,为孕期女性推崇信赖。 品牌定位:--天然安全孕产期护肤品牌, 您孕期天然安全护理专家, 无须再担心怀孕期间的肌肤问题,纯天然有机,无添加的安全护肤品牌“优美孕”孕期最好的选择。 科研实力:研发和技术 生产工艺采用了经过新西兰有机协会认证生产体系, 欧盟权威机构、美国农业部NOP、日本农林水产省JAS的认可, VERYTRUST标准以其严苛的质量考核和认证程序 提供最尖端的原料生物粹取技术和最严格的检测方法,确保其产品安全和稳定。 加工原料来源于新西兰有机农场,为之提供水果萃取原料和精油,均是世界最著名的有机水果原料供应商之一,即专注于有机水果活性物的萃取和加工。 生产基地 “优美孕”(YouMeiYun)产品的原材料及半成品皆由新西兰一家以生产天然护肤品著称的高科技生产企业供应 ,该企业生产流水线符合欧盟GMPC《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的管理要求, 以严格的原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测控制,确保半成品在安全和质量方面达到最高品质,然后进口到国内,并由国内加工企业进行分包灌装。 最终来自于新西兰技术原材料的“优美孕”产品由专业的孕期护理品牌公司广州蔓亭娇化妆品有限公司来进行品牌运营销售。 产妇可以抹化妆品吗 香港畅销的孕妇护肤品牌
化妆品是以涂抹,喷洒或其它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口腔粘膜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产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化妆品与人们日常生活的关系日益密切,如今化妆品的功能逐渐由简单的美容修饰作用向功能性方面延伸,出现了许多种类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近年来,多种品牌的防晒、去斑、减皱、去皱、美白嫩肤等化妆品在国内市场相继出现,为人们护肤提供了便利条件。根据《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共列出在化妆品组分中禁用的化学物质有421种,限用的化学物质有三百余种。些物质具有强烈的毒性、致突变性、致癌性、致畸性,或者对皮肤、粘膜可能造成明显损伤,或者有特殊的、生化妆品中不希望具有的生物活性。但是仍有一些化妆品的配方设计者在组方中使用禁用物质或超量使用限用物质。本文将主要介绍一些禁用和限用的化学物质的毒性及临床表现。1 化妆品组分中某些禁用物质的毒性及临床表现1.1 汞及其化合物 汞及其化合物为化妆品组分中禁用的化学物质。作为杂质存在其限量为小于1mg/kg。但是,鉴于硫柳汞(乙基汞硫代水杨酸钠)具有良好抑菌作用,允许用于眼部化妆品和眼部卸妆品,其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为%(以汞计)。硫化汞是红色颜料一般添加在口红、胭脂等化妆品中颜色鲜艳持久;氯化汞用于化妆品具有洁白、细腻之特点,汞离子能干扰人皮肤内酪氨酸变成黑色素的过程,一般被添加于增白、美白、去斑化妆品中,这些物质价格低廉,所以硫化汞、氯化汞甚至被近代化妆品制造者使用。汞及其化合物都可穿过皮肤的屏障进入机体所有的器官和组织,主要对肾脏损害最大,其次是肝脏和脾脏,破坏酶系统活性,使蛋白凝固,组织坏死,具有明显的性腺毒、胚胎毒和细胞遗传学作用。慢性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的主要临床表现为:易疲劳、乏力、嗜睡、淡漠、情绪不稳、头痛、头晕、震颤,同时还会伴有血红蛋白含量及红细胞、白细胞数降低、肝脏受损等,此外还有末梢感觉减退、视野向心性缩小、听力障碍及共济性运动失调等等。1.2 砷及其化合物 砷及其化合物为化妆品组分中禁用物质。砷及其化合物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化妆品原料和化妆品生产过程中,也容易被砷污染,因此作为杂质存在,砷在化妆品中的限量为10mg/kg(以砷计)。砷及其化合物被认为是致癌物质,长期使用含砷高的化妆品可引起皮炎、色素沉积等皮肤病,最终导致皮癌。砷及其化合物中毒主要临床表现为末梢神经炎症状,如四肢疼痛、行走困难、肌肉萎缩、头发变脆易脱落,皮肤色素高度沉着,手掌脚跖皮肤高度角化,赘状物增生,皲裂,溃疡经久不愈,可以转变皮皮肤癌,并可能死于合并症。1.3 铅及其化合物 铅及其化合物为化妆品组分中禁用物质,作为杂质成分,在化妆品中含量不得超过40mg/kg(以铅计)。但是,含乙酸铅的染发剂除外,在染发制品中含量必需小于0.6%(Pb计)。在化妆品中铅能增加皮肤的洁白,所以一般铅被添加于增白、美白化妆品中。铅对所有的生物都具有毒性。铅及其化合物通过皮肤吸收而危害人类健康,主要影响造血系统、神经系统、肾脏、胃肠道、生殖功能、心血管、免疫与内分泌系统,特别是影响胎儿的健康等。主要临床表现为由于中枢神经系统机能紊乱而出现的神经衰弱综合症。急性或亚急性脑病。运动失调。消化系统出现食欲不振、口内金属味、铅性面容、齿龈铅线、腹绞痛、恶心、呕吐、腹泻。造血系统出现血色素低,正常红细胞型贫血或小细胞型贫血,出现点彩红细胞、网络红细胞增多。其他病变有中毒性肝炎、肝肿大或黄疸,肾脏也有一定的损害,造成少尿、无尿、血红蛋白尿,引起肾炎或肾萎缩,还可造成心肌损伤,出现心衰。1.4 镉及其化合物 镉及其化合物为化妆品组分中禁用物质。化妆品中常用的锌化合物,其原料闪锌矿常含有镉,为此,作为杂质成分,在化妆品中含量不得超过40mg/kg(以铅针)。金属镉的毒性很小,但镉化合物属剧毒,尤其是镉的氧化物。镉及其化合物主要对是心脏、肝脏、肾脏、骨骼肌及骨组织的损害。抑制酶的活性。镉能破坏钙磷代谢以及参与一系列微量元素的代谢,如锌、铜、铁、锰、硒。主要临床表现为高血压、心脏扩张和早产儿死亡,诱发肺癌。2 化妆品组分中某些限用物质的毒性及临床表现2.1 甲醇 甲醇为化妆品组分中限用物质,其最大允许浓度为2000mg/kg。甲醇作为溶剂添加在香水及喷发胶系列产品中。甲醇(又名木醇或木酒精)主要经呼吸道和胃肠道吸收。皮肤也可部分吸收。甲醇吸收至体内后,可迅速分布在机体各组织内,其中以脑髓液、血、胆汁和尿中含量最高,眼房水和玻璃体中的含量也较高,骨髓和脂肪中最低。甲醇有明显的蓄积作用,未被氧化的甲醇经呼吸道和肾脏排出体外,部分经胃肠道缓慢排出。甲醇在体内主要被醇去氢酶氧化,其氧化速度是乙醇的1/7,最后代谢产物为甲醛和甲酸。甲醛很快代谢成甲酸,急性中毒引起的代谢性酸中毒和眼部损害,主要与甲酸含量相关。甲醇在体内抑制某些氧化醇系统,抑制糖的需氧分解,造成乳酸和其它有机酸积累,从而引起酸中毒。甲醇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明显的麻醉作用,可引起脑水肿;对视神经及视网 膜有特殊选择作用,引起视神经萎缩,导致双目失明。2.2 氢醌(对苯二酚) 氢醌为化妆品组分中限用物质,其在化妆品中最大允许浓度为2%,允许使用范围及限制条件是染发用的氧化着色剂。氢醌的急性毒性主要是引起白细胞减少等造血器官变化。接触氢醌碱性溶液者曾发现有皮炎病例,接触游离的氢醌可使皮肤色素减少,停止接触后可重新出现,长期与氢醌接触可见到皮肤发红的现象,停止接触后可逐渐恢复。动物实验表明在皮肤上每日涂抹氢醌丙酮溶液,总量达时产生皮肤癌,因此,氢醌作为去除雀斑和杀菌剂是有一定危险的。氢醌是苯在人体内代谢所产生的主要中间代谢物之一,这些苯的代谢物与苯的致白血病等肿瘤的性质直接相关。氢醌还是苯代谢物中抑制DNA合成的最有效的物质之一。此外,1-甲基氢醌和2-甲基氢醌有吸收紫外线的性质,因此其有可能作为防晒剂使用,动物实验表现,这两种化合物出现生长减慢。3 化妆品的化工原料的毒性刺激及临床表现化妆品原料包括油、水、乳化剂、化学添加剂、粉质、香料、颜料等,各种成分采用不同比例混合并经过乳化及粉碎、碾磨、混合等物理方法最终制成各种产品。在化妆品中种种原料保留了其原有的特性,因此原料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优劣。某些原料中含有少量有害杂质和中间体,可造成对皮肤的刺激。化学添加剂中诸如防腐剂、表面活性剂、抗氧化剂、收敛剂、抗干燥剂等都可引起皮肤损伤。此外某些原料成分本身具有强致敏原性,如染发剂中的对苯二胺、化妆品基质中的羊毛脂、丙二醇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此外化妆品中某些成分尚有诱发基因突变的作用。法国某研究所分析了169种染发剂、发现其中156种具有致癌潜能,长期接触此类物质可能诱发癌症。4 化妆品的管理和监督系统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化妆品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质,为了确保不会由于使用化妆品而造成对消费者的伤害,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管理化妆品的法规。对化妆品的原料、成品、安全性等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我国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也制订了《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了对化妆品原料及化妆品最终产品的卫生要求。国家还实行化妆品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化妆品的卫生监督工作,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内化妆品的卫生监督工作。5 小结化妆品中的有害物质主要来自化妆品的化工原料、添加的禁用和超量使用限用的化学物质,由于某些生产厂家不严格执行《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要求,使一些不合格的化妆品流入市场,使消费者受到伤害,轻者使皮肤有刺激性、红斑、水肿,对皮肤、粘膜造成明显损伤,重者致畸、致癌。所以,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不合格化妆品的管理和监督,建议消费者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化妆品,以避免受到不合格化妆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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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本,因为同属于东方,所以其化妆品更适合中国在内的亚洲人使用。
2、日本得益于精益求精的良好素质和严格的规范管理,其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包括化妆品,也都能让人安心使用。
3、另外,诸多方面的生产上的科技投入,也使得在化妆品方面每年都能推陈出新的推出更新的技术和产品,保持市场的畅销。:)希望以上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呵呵,那是他们的问题了,我在的公司就可以做兼职,就是绿之韵国际集团,我不是在说谎,这是真的,网上查的到,在各个县市已经开了分店了 ,以及形象店,只是可以查的到的,也可以到总公司实地考察。下面是我们公司的一些资料《 绿之韵公司所获荣誉  2006年6月绿之韵国际集团被湖南省卫生厅评为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合格企业   日绿之韵国际集团的银杏螺旋藻片荣获中国消费者维权联合会《2006年度保健品3.15诚信推广品牌》  2005年8月被人民日报社市场信息中心评为《中国消费者满意十大直销企业》  2005年8月绿之韵系列产品被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评为《质量、服务、信誉消费者满意产品》  日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胡国安先生被中国工商理事会聘为“中国工商理事会理事”  2005年3月绿之韵系列产品荣获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颁发的《消费者公认优质产品》  2005年3月荣获由浏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浏阳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颁发的《二00四年度先进私营企业》  2005年元月荣获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授予《质量、服务双优》品牌  2005年元月荣获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信得过单位称号》  2005年元月湖南省红十字会赠送“海啸无情人有情,乐捐赈灾暖人心”锦旗  2005年元月12日长沙第一社会福利院赠送“爱心永存,慈善义举”锦旗  2005年3月浏阳市人民政府颁发“重教乐捐”荣誉证书  2004年荣获中国质量万里行打假维权中心授予《中心中国质量万里》“诚信、维权”重点保护品牌(单位)  日通过ISO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日通过ISO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日绿之韵系列产品被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评为《消费者信赖的知名品牌》  日绿之韵系列产品被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认定为《国家合格评定质量达标放心产品》  2004年6月被湖南省卫生厅评为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合格企业  2004年3月荣获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信得过单位称号》  日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胡国安先生被评为“浏阳市荣誉市民”  2004年10月洞阳镇老屋完小赠送“重教乐捐垂范,帮困助学堪钦”锦旗  2004年10月浏阳生物医药工业园管委会赠送“企校结合,相得益彰”锦旗  2004年10月浏阳市洞阳镇人民政府赠送“创企校结合典范,兴重教乐捐风尚”锦旗  2004年10月浏阳市人民政府赠送“创名牌企业不忘回报社会,树企业典范扶贫助教育人”锦旗.  2003年6月中国质量万里行工作指导委员会授予《质量服务双满意》品牌  2003年6月荣获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授予《质量信誉消费者满意》品牌2002年8月由法国皇室御准(AOAO)护肤研究中心授予《符合法国皇室御准注册配方》标绿之韵   绿之韵国际  绿之韵国际集团是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高科技企业,致力于打造以绿之韵为品牌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日用品三大系列产品。在国内拥有两大生产基地:化妆品生产基地设在广东省广州市;保健品生产基地设在湖南省浏阳生物医药工业园。   集团公司组建于1992年,目前固定资产达到2.18亿元。2003年,绿之韵集团成立湖南绿之韵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其注册资金已达8000万元,坐落于湖南省浏阳市浏阳生物医药工业园内,致力于把中国最好的产品以最快的速度传递给最需要的人,运用现代科技将中国五千年养生文化及中医理论发扬光大,为解决人类亚健康服务。绿之韵保健品均在保持传统中医祖传及皇室秘方的前提下,由产品研发专家引进现代化生物技术科学配制而成。绿之韵化妆品系列采用现今世界排名前十位的法国皇室御准配方,并添加了源于诺贝尔生物成果奖的表皮生长因子EGF,具有很高的科技含量,功效更为显著。   绿之韵系列产品率先在国内通过食品药品管理局GMP认证,ISO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O1的国际环境体系认证,并被中国质量万里行工作指导委员会授予《质量服务双满意》品牌;被中国保护消费者委员会授予《全国市场消费者放心购物产品》、《质量信誉消费者满意》品牌;连续被湖南省工商局消费者委员会评为年度消费者信得过单位;2004年7月被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授予《国家合格评定质量达标放心产品》;2004年9月,被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评为“消费者信赖的知名品牌”;2005年1月,被中国质量万里行打假维权中心评为“诚信维权重点保护品牌”;2005年8月,被人民日报社市场信息中心评为“中国消费者满意十大直销企业”;绿之韵银杏螺旋藻被中国维权联合会评为“2006年度保健品‘3.15’诚信推广品牌”;绿之韵胶囊被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评为“全国消费者放心品牌”。   品质卓越的产品、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和制度化的管理成就了绿之韵的战略目标,以强势文化来推动企业进步是公司的发展策略。公司邀请知名咨询顾问管理公司提供在品牌、管理、研发、组织、人力资源、教育培训等多方面的强大支持。绿之韵公司以其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加盟专卖的经营方式,专业化的服务水准和系统领导专业化、利润分配人性化、产品多样化、竞争机制市场化的优势拓展市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物流通路。同时,也为全国各地的经销 商提供一个低风险、高回报的无限商机。 绿之韵公司大胆开拓,勇于创新,实现了跨越式多元化发展通路。日,绿之韵公司投资2亿元人民币,占地105.8亩的绿之韵国际大酒店举行了隆重的开工奠基仪式,该酒店建成后拥有480套客房、38栋别墅、30个不同规格的现代化会议室,并成为产权式酒店。先期投资3500万元建成的绿之韵国际大酒店贵宾楼暨绿之韵培训中心按照准四星级酒店标准建设,是集培训、住宿、餐饮、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酒店,它拥有108个豪华套房,排名前108位的绿之韵豪华汽车大奖得主不仅享有自己的豪华客房,而且成为绿之韵国际大酒店至尊金卡客户,享受至尊的荣耀和服务。   关爱生命、造福人类是绿之韵公司一贯秉承的理念,绿之韵事业在发展实业的同时,不忘回馈社会,捐助38所绿之韵希望学校是所有绿之韵人的夙愿。日,绿之韵公司捐款18.18万元,捐助了第一所绿之韵老屋希望小学。日,绿之韵公司捐款10万元,第二所绿之韵沙龙希望小学诞生。2006年5月、6月,再次捐助哈尔滨佳木斯的第三所绿之韵珠山希望小学和湖南安化的第四所绿之韵大桥希望学校。绿之韵公司还踊跃参加和倾情捐助了多项社会慈善事业,不遗余力地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绿之韵  绿之韵国际  绿之韵国际集团是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高科技企业,致力于打造以绿之韵为品牌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日用品三大系列产品。在国内拥有两大生产基地:化妆品生产基地设在广东省广州市;保健品生产基地设在湖南省浏阳生物医药工业园。   集团公司组建于1992年,目前固定资产达到2.18亿元。2003年,绿之韵集团成立湖南绿之韵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其注册资金已达8000万元,坐落于湖南省浏阳市浏阳生物医药工业园内,致力于把中国最好的产品以最快的速度传递给最需要的人,运用现代科技将中国五千年养生文化及中医理论发扬光大,为解决人类亚健康服务。绿之韵保健品均在保持传统中医祖传及皇室秘方的前提下,由产品研发专家引进现代化生物技术科学配制而成。绿之韵化妆品系列采用现今世界排名前十位的法国皇室御准配方,并添加了源于诺贝尔生物成果奖的表皮生长因子EGF,具有很高的科技含量,功效更为显著。   绿之韵系列产品率先在国内通过食品药品管理局GMP认证,ISO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O1的国际环境体系认证,并被中国质量万里行工作指导委员会授予《质量服务双满意》品牌;被中国保护消费者委员会授予《全国市场消费者放心购物产品》、《质量信誉消费者满意》品牌;连续被湖南省工商局消费者委员会评为年度消费者信得过单位;2004年7月被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授予《国家合格评定质量达标放心产品》;2004年9月,被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评为“消费者信赖的知名品牌”;2005年1月,被中国质量万里行打假维权中心评为“诚信维权重点保护品牌”;2005年8月,被人民日报社市场信息中心评为“中国消费者满意十大直销企业”;绿之韵银杏螺旋藻被中国维权联合会评为“2006年度保健品‘3.15’诚信推广品牌”;绿之韵胶囊被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评为“全国消费者放心品牌”。   品质卓越的产品、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和制度化的管理成就了绿之韵的战略目标,以强势文化来推动企业进步是公司的发展策略。公司邀请知名咨询顾问管理公司提供在品牌、管理、研发、组织、人力资源、教育培训等多方面的强大支持。绿之韵公司以其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加盟专卖的经营方式,专业化的服务水准和系统领导专业化、利润分配人性化、产品多样化、竞争机制市场化的优势拓展市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物流通路。同时,也为全国各地的经销 商提供一个低风险、高回报的无限商机。 绿之韵公司大胆开拓,勇于创新,实现了跨越式多元化发展通路。日,绿之韵公司投资2亿元人民币,占地105.8亩的绿之韵国际大酒店举行了隆重的开工奠基仪式,该酒店建成后拥有480套客房、38栋别墅、30个不同规格的现代化会议室,并成为产权式酒店。先期投资3500万元建成的绿之韵国际大酒店贵宾楼暨绿之韵培训中心按照准四星级酒店标准建设,是集培训、住宿、餐饮、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酒店,它拥有108个豪华套房,排名前108位的绿之韵豪华汽车大奖得主不仅享有自己的豪华客房,而且成为绿之韵国际大酒店至尊金卡客户,享受至尊的荣耀和服务。   关爱生命、造福人类是绿之韵公司一贯秉承的理念,绿之韵事业在发展实业的同时,不忘回馈社会,捐助38所绿之韵希望学校是所有绿之韵人的夙愿。日,绿之韵公司捐款18.18万元,捐助了第一所绿之韵老屋希望小学。日,绿之韵公司捐款10万元,第二所绿之韵沙龙希望小学诞生。2006年5月、6月,再次捐助哈尔滨佳木斯的第三所绿之韵珠山希望小学和湖南安化的第四所绿之韵大桥希望学校。绿之韵公司还踊跃参加和倾情捐助了多项社会慈善事业,不遗余力地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加盟  绿之韵公司秉承“诚信经营、永续发展、造福人类、回馈社会”的经营理念,既主张和谐沟通,精诚团结,以诚信奠定立业的基石,又倡导竞争向上、勇于超越、永不满足的兴业信念,两者完美结合共同构筑绿之韵的企业精髓与支柱。绿之韵公司将坚持“三个不改变”方针:一、长期不断研发推出更多元化,更优质、更适应于市场的产品理念永远不改变;二、保障经销商的各项利益,建设完善的营销体系,提供先进的电子商务平台运作,提供更优质、更卓越的服务永远不改变;三、坚持对市场和国内的长期投资信心永远不改变。“建百年企业,创世界名牌”是绿之韵公司矢志不移的战略目标。绿之韵这个迅速崛起壮大的民族骄子,正满怀信心地朝着宏伟的目标,一步一个脚印的向前迈进。   绿之韵公司所获荣誉  2006年6月绿之韵国际集团被湖南省卫生厅评为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合格企业   日绿之韵国际集团的银杏螺旋藻片荣获中国消费者维权联合会《2006年度保健品3.15诚信推广品牌》  2005年8月被人民日报社市场信息中心评为《中国消费者满意十大直销企业》  2005年8月绿之韵系列产品被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评为《质量、服务、信誉消费者满意产品》  日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胡国安先生被中国工商理事会聘为“中国工商理事会理事”  2005年3月绿之韵系列产品荣获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颁发的《消费者公认优质产品》  2005年3月荣获由浏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浏阳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颁发的《二00四年度先进私营企业》  2005年元月荣获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授予《质量、服务双优》品牌  2005年元月荣获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信得过单位称号》  2005年元月湖南省红十字会赠送“海啸无情人有情,乐捐赈灾暖人心”锦旗  2005年元月12日长沙第一社会福利院赠送“爱心永存,慈善义举”锦旗  2005年3月浏阳市人民政府颁发“重教乐捐”荣誉证书  2004年荣获中国质量万里行打假维权中心授予《中心中国质量万里》“诚信、维权”重点保护品牌(单位)  日通过ISO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日通过ISO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日绿之韵系列产品被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评为《消费者信赖的知名品牌》  日绿之韵系列产品被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认定为《国家合格评定质量达标放心产品》  2004年6月被湖南省卫生厅评为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合格企业  2004年3月荣获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信得过单位称号》  日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胡国安先生被评为“浏阳市荣誉市民”  2004年10月洞阳镇老屋完小赠送“重教乐捐垂范,帮困助学堪钦”锦旗  2004年10月浏阳生物医药工业园管委会赠送“企校结合,相得益彰”锦旗  2004年10月浏阳市洞阳镇人民政府赠送“创企校结合典范,兴重教乐捐风尚”锦旗  2004年10月浏阳市人民政府赠送“创名牌企业不忘回报社会,树企业典范扶贫助教育人”锦旗.  2003年6月中国质量万里行工作指导委员会授予《质量服务双满意》品牌  2003年6月荣获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授予《质量信誉消费者满意》品牌  2002年8月由法国皇室御准(AOAO)护肤研究中心授予《符合法国皇室御准注册配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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