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现在对办理浙江省独生子女政策的优惠政策有变动嘛,都有些什么优惠政策?

您的位置: &&
浙江义乌对农村独生子女有哪些优惠政策
浙江义乌对农村独生子女有哪些优惠政策
日后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凡在日及以后达到规定年龄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均可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提出申请。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再婚家庭中没有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本人员生育一个子女的,且该子女没有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的,各级财政支付给予一次性奖励为每月兑现150元,直止本人亡故止。(一次性奖励的具体金额根据当地的《办法》执行)奖励补助金的发放:凡日及以后达到退休年龄的奖励对象,奖励金由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金融机构代为发放,代发单位将奖励金按月发放到人;2008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的奖励补助对象,如仍由所在单位支付的,单位原则上应一次性支付完毕。单位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分期支付,但不得超过三年。如由财政支付的,在三年内支付完毕。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相关法律知识
吉安推荐律师
法律咨询最新回复
最新法律知识办件标题&&
农村独生子女的家庭有什么优惠政策?&
反映:“现在听说国家对各地方的独生子女有补助及优惠政策。我是稠树塘镇的,请问我们需要办理些什么手续?还有没有相关的补助?”&
办件分类&&
来信方式&&
办件编号&&
提交时间&&
处理状态&&
答复内容&&
市民情热线办&
答复时间&&浙江省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扶政策有哪些_百度知道
浙江省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扶政策有哪些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享受下列待遇。
领取每年20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14周岁止,夫妻不在同一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或夫妻一方亡故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数发给。夫妻双方都为城市下岗失业人员且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没有发放的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市财政给予解决。女方产假期满3个月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第三十一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一次性发给200元奖金。有条件的村(居)委员会按照村规民约给予奖励。
(3)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独生子女户除列入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外,有条件的村(居)可给予其他优惠。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独生子女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您现在的位置:
2016年独生子女新政策 都有哪些奖励和优惠?
 2016年独生子女新政策 都有哪些奖励和优惠?
  在放开全面二胎之后,生育政策风向突变,国家已不再鼓励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那么,独生子女奖励还会有吗?对于那么积极响应独生子女政策的夫妻而言,政策的转向对他们而言已是一种伤害,如果取消了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对他们而言,又会否不公平?昨天上午,记者从2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九次委员长会议上获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删除正在审议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第五条中&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等规定。
  21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计生法修正案草案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需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同时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对计生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与会人员对草案第五条的上述规定分歧较大。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此次修改计生法应当集中围绕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策进行,而这一规定与全面实施二孩政策没有直接关系,且有些问题还需要深入研究论证,建议删去该条修改规定。
  南方财富网微信号:southmoney
南方财富网声明: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8小时排行请问办理独生子女户有什么条件和优惠政策_百度知道
请问办理独生子女户有什么条件和优惠政策
& &nbsp、事业单位。  具体包括、退休证; & & & & &nbsp,可以选择一次性奖励5000元也可以选择从2014年起每月奖励;& & &nbsp。  原来在工资中发放了5%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 &nbsp.持有有效《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 G& &nbsp、独生子女证(或单位; & &nbsp。  奖励标准; &nbsp.具有本省城镇居民户口的无工作单位的居民  4; &|& & &nbsp、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  2.  3县级计生部门备案  4;& &nbsp,从2014年1月起停止发放,将户口迁出本省的职工  5; & &nbsp.财政或参保地人社部门随工资发放奖励金.本人申请/  2单位审批; & &nbsp.参保地人社部门随工资发放奖励金  (三)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无单位人员  1.本省国家机关.计生部门指定金融机构开专户发放到人  具体填表时间听取通知 &nbsp.办理了国家正式退休手续,在资格确认地的居委会(一般为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  2.带本人身份证:30&nbsp、街道开具的独生子女证遗失证明).具有本省城镇居民户口的其他所有制单位职工  3; &nbsp、街道开具的独生子女证遗失证明);或纯居民女满55周岁,须在距离奖励年龄5年以上; &nbsp,但在本省办理退休手续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破产、户口本,男满60周岁;  (二)国有企业; &发表于
10; &nbsp,外省居民户口迁入我省的; &nbsp,按每月80元发放奖励; & &nbsp.本人申请  2单位审批  3县级计生部门备案  4; &nbsp、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 &nbsp:  1、国有企业; & &nbsp.居委会评议公示、如何申报领取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 & & &nbsp, 其他所有制单位职工  1、一寸免冠照2张等; & &nbsp,且在本省缴纳养老保险费5年以上并已开始领取养老金.在本省办理退休手续后; & & &nbsp.户口一直在外省; V& & & &nbsp.居委会评议公示、一寸免冠照2张等.参保地人社部门随工资发放奖励金  (四)无保险的纯居民  1 带本人身份证.本省城镇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区享受同类奖励# }& O( E&quot。  日前符合奖励条件的; & & &nbsp。  五; & &nbsp、户口本.县级计生部门审批确认  4、独生子女证(或单位; & &nbsp:奖励条件是; m7 D  2、上报  3、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的职工  6; &nbsp.日以后,或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  3; &nbsp:  1:  日后符合奖励条件的,在资格确认地的居委会(一般为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  2那些人可以领取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上报  3县级计生部门备案  4; j2 \?  答?奖励标准是怎样的
来自团队: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独生子女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浙江省独生子女政策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