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月在博罗地税局把职工医保停了,想买城镇医保,但广州社保局局说我的资料显示没停,请问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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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政策讲解.ppt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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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统筹的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体系,方便群众就医结算,增强医疗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促进社会公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满足群众医疗保障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2011年医改重点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1〕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作出了全市市级统筹的安排部署。 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 2011年5月) 1.渝中区、 2.大渡口区、 3.江北区、 4.沙坪坝区、 5.九龙坡区、 6.南岸区(经开区、北部新区) 7.渝北区、 8.巴南区、 9.北碚区、 10.双桥区、 11.城口县、 12.长寿区、 13.石柱县
市级统筹进度安排
市级统筹的政策依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和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的通知(渝办发〔号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和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号)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基金管理办法(渝财社〔号) 市级统筹的政策依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基金结算暂行办法(渝人社发〔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费用结算办法(试行)的通知(渝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如何把单位职工医疗改成居民合作医疗呢?&br/&&br/&之前在单位临时上班。给我买了 一个月社保和医保。工作结束后就停止了帮我购买。我想买城镇合作医疗。结果~说我买不了。说我之前的职工医疗保险在参保状态。如果没取消一直不能购买。去社保局说要单位出证明。可是工作的单位已经不在了。那我怎么办?是不
如何把单位职工医疗改成居民合作医疗呢?之前在单位临时上班。给我买了 一个月社保和医保。工作结束后就停止了帮我购买。我想买城镇合作医疗。结果~说我买不了。说我之前的职工医疗保险在参保状态。如果没取消一直不能购买。去社保局说要单位出证明。可是工作的单位已经不在了。那我怎么办?是不 20
补充:如何取消~之前所交的职工医疗。让职业医疗社保不要在参保状态!
呵呵,你的问题我来答,因为我办过啊。& & &第一先去当地工商局打印一份叫(商事登记信息)证明,因为单位已经不在了;& & &第二再去地税办理停保,因为你的社保是在参保状态,未交费用,所以要交清你社保费及滞纳金后就可以买城镇合作医疗.
的感言:赞!很赞!非常赞!从来没有这么赞过!
其他回答 (1)
城镇没有合作医疗,只有城镇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必须停保城镇职工医保才能缴纳城镇居民医保,你应该找单位开具证明,如单位没有了就去工商局开具该单位已注销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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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7:06 | 编辑:梁平教育 | 点击:<font color='#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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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二
主题词:社会保障 医保 政策 通知
&&&&&&&&&&& &
2012年1月20日印发&
(共印15份)
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梁& 平& 县& 财& 政& 局
&梁平人社发〔2012〕8号
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梁平县财政局
关于贯彻执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工商银行梁平县支行、邮政储蓄银行梁平县支行:
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已于2012年1月1日纳入重庆市市级统筹范围。近期,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和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1〕293号),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社发〔2011〕376号),市人力社保局印发了《关于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和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43号),为认真贯彻执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政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使用新的社会保险管理系统和社保卡结算,管理系统中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时限参数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设定,如果一旦欠费,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会被自动冻结而无法落实其医疗保险待遇。因此,请各用人单位务必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互助医疗保险费(含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和参保人员个人应承担的两部分费用)。
(一)缴费时间
每月5日前,县医疗保险局根据各单位人员参保实际情况编制本月征收计划,并报市五险合一征缴办公室核准后,汇总上报至市地税局,市地税局将征缴计划分解各区县地税局,为方便工作,县医保局同时将征收计划电子数据上挂在医保专用QQ 群(群号为:863233),县地税局根据征收计划将征收信息导入征缴系统,并结合用人单位区域分布情况将征缴任务下达县内各地税所,每月5日至10日用人单位缴纳本单位所有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费。需提示的是: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互助医疗保险费均实行按月缴纳。
(二)医疗保险费缴存账户
按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的规定,我县职工医保的征缴专户指定在中国工商银行梁平县支行营业部开设。因工商银行在城区外各乡镇无营业网点,按渝财社发〔2011〕376号要求,并与中国人民银行梁平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梁平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梁平县支行协商,县城城区内用人单位的医疗保险费在城区各工商银行网点缴纳,城区外各乡镇辖区内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辖区内的邮政储蓄银行网点代收,各银行网点须将所代收的医疗保险费及时划入我县职工医保征缴专户,并按社会保险费征收相关规定及时传递票据。各医疗保险费征收银行网点在征收医疗保险费时不得拒收、推诿、收取手续费。
1、基本医疗保险费缴存账户
开户名称:梁平县财政局(基本医疗征缴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梁平支行
账号:0099378
2、大额互助医疗保险费
开户名称:梁平县财政局(大额互助医疗保险征缴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梁平支行
账号:0099405
(三)征缴流程
各用人单位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地税所开票(本单位所缴保险费金额可通过QQ群查询),然后持票到相应的银行网点缴费。
(一)及时发放宣传资料、社会保障卡和特病证
各用人单位务必将领取的《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宣传手册》、社会保障卡和特病证及时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提醒每位参保人员仔细阅读了解新的医保政策,避免因对医保政策不了解导致无法落实医疗保险待遇的现象发生。同时告诉参保人员领到社会保障卡后要及时到相应的银行网点激活银行账户、修改账户密码,否则,超期后银行卡功能会被自动冻结(特别提示:社会保障卡具有双重功能,一是社保功能,目前已开通医保功能,初始密码为123456,如需修改密码,由参保人员自己拨打12333电话按语音提示操作即可,二是银行借记卡功能,参保人员领卡后30日内须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相应的银行网点激活账户并修改密码)。
(二)明确就医结算流程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的工作要求,从2012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纳入市级统筹的区县不再设置试运行期,直接按照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险政策和经办流程开展相应工作,各用人单位务必提醒参保人员按照《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宣传手册》中要求的就医结算流程规定办理就医结算。
(一)完善&三大目录&比对
&三大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生活服务设施支付标准)的准确比对是开展住院结算的基础,是医疗保险实现精细化管理的根本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务必抽取精干力量及时完成&三大目录&的比对工作。
(二)及时安装HIS系统,完善接口调试
按照&金保工程&的要求,凡是开展了住院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都必须建立HIS系统(医院内部收费系统),尚未建立HIS系统的定点医院要合理安排经费投入,加快HIS系统建设进程,并协调HIS系统供应商及时做好接口调试,保证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准确及时结算。
(三)认真开展医护人员培训
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后,政策变化大、工作流程不同,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在吃透新政策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医护人员培训,尤其要注意用药管理、住院管理、大型检查项目的使用、特病管理等方面的培训,职工医保业务量较大的定点医疗机构要积极协调县医保局切实做好相应的指导工作,必要时可邀请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到定点医院作现场指导。
&&&&&&&&&&&&&&&&&&&&&&&&&&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社会保障 医保 政策 通知
抄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社保局,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2年1月11日印&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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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浏览者] 当前在线 2040人我在广州工作,怎么查公司是否给我买社保,个人和公司缴纳社保比例各是多省,广州公司社保应交多少?广州个人医保比例。广州社保日起最新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2258,单位缴纳比例12%,个人缴纳比例8%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1300,单位缴纳比例2%,个人缴纳比例为1%
工伤保险:缴纳基数为1300,单位缴纳比例为0.25%,个人为0
生育保险:缴纳基数为2873,单位缴纳比例为0.85%,个人为0
医疗保险:缴纳基数为2873,单位缴纳比例为8%,个人缴纳比例为2%
外来工医疗保险:缴纳基数为4789,单位缴纳比例为1.2%,个人为0.
重大疾病为12.45元/人/月。
备注:广州市本地户口的每人每月缴纳的为818.02元,外来工每人每月缴纳为588.19元。其中农村户口的个人失业部分不需要缴纳!昨日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由于广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政策至日结束,因此从明年1月1日起,这三个险种的缴费比例恢复按原政策执行。
  据了解,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减轻企业和职工的负担,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广州市阶段性降低了日至日期间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日至日期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而从元旦开始,三险种将按原政策执行:
  1、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0.2%恢复为2%;城镇户籍职工缴费比例由0.1%恢复为1%;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缴费比例由7%恢复为8%;
  3、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个人(或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3%恢复为4%;
  4、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由0.4%恢复为根据一、二、三类行业的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1.5%比例征收。
媒体称人保部全总正研讨提高个人医保缴纳比例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下文简称人保部)和全国总工会(下文简称全总)正在讨论,"社会保险法配套规章"中涉及医保基金管理和个人缴纳比例的问题。”参与制订该内容的人士日前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讨论的问题重点是个人医保缴纳比例如何提高,以及医疗基金的覆盖面将继续扩大的问题。”目前我国职工个人医保缴存数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此次管理层研讨的即这一部分。
  记者了解到,鉴于医保的地域性,“社会保险法配套规章”中并不涉及调整缴费比例的具体措施,而是为地方政府的调整行为提供规范。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目前医疗保险覆盖人群的个人缴费比例偏低,在国家不断提高医保报销比例背景下,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将是解决医保覆范围、大病医保等棘手问题的良方,同时,也有助于减轻政府和企业的负担。
  个人医保缴纳比例或提高
  《社会保险法》已于日发布,并于日起正式实施。在此之后,作为《社会保险法》制订和推广单位的人保部与全总一直潜心制订该法的配套规章。
  “我们参与制订的配套规章就是要解决执行力的问题。”全总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主要制定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工伤条例。”
  据透露,讨论中意见呈现最多的问题是,医疗保险中个人所缴纳的部分是否要提高,“目前还没有定论。”上述人士向记者透露。而就医保中个人缴存比例提高一事,参与政策制订的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未给予表态。
  记者从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内部人士处了解到,此轮医改的目标是,将报销比例提高到50%,为参保者提供更好的保障,这就需要国家的投入进一步增加,个人的缴费水平也会有相应的提高。目前,我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徼纳,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个人为本人工资的2%。
  医改“十二五”规划指出,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这与2011年每人每年200元的补助标准相比提高了80%。
  事实上,国内个别地区已经开始着手提高个人医保缴纳费用。重庆人社局已经公开宣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2013年将有所提高,其中一档和二档分别上调10元和30元,上调后一档每人每年60元,二档每人每年150元。”
  数据显示,2011年重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最低档为30元,政府补助200元,个人缴费占总额的13%左右。2012年,重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最低档为50元,政府补助240元,个人缴费占总额约20%。截止目前,重庆人社局没有公布2013年国家补助的金额。
  个人缴费比例偏低制约医改
  国家医改小组咨询专家、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刘国恩向本报记者表示,“几年前的情况是,新农合缴费只有20到30元,这只占到到个人年收入的1%,与多数国家相比,我们国家缴费比例偏低。”
  而这种缴费比例偏低的现象也影响着医保的覆盖面,“一些人认为,按照医保政策,个人缴费与获得的补偿比例并不相称,即每年缴纳30元,却可以获得元的医疗保险报销。”
  一些地区的居民无法深刻认识到医保的必要性,甚至认为这样的回报“与传销差不多,不敢相信,而最终放弃医保。”
  不久前,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保部、民政部和保监会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下限50%的大病医保,并且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也越高。
  “可以看出,政府在医疗保障方面,一直在做加法。”人保部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截至目前,全国参加基本医保的人数超过13亿,基本医保覆盖率超过95%。
  “医保基金和社保基金有很大的不同。”刘国恩向记者表示,“社保基金存在亏空,但是医保基金则不会。”其中原因是,“医保基金的覆盖率比较高,但是不超过10%的人有大病对医保产生需求。”
  据了解,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基金累计结存497亿,新农合基金结存500多亿,合计1000亿左右。即使如此,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并非所有地区的基本医疗基金都有结存,随着大病医保推广和民众对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提高,未来对医保基金的需求会越来越多。
  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曾建议,适当提高参保人员的住院待遇水平,也可以采取阶段性降低企业缴费费率的做法,以减轻企业负担。
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7月1日起,全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以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为缴费基数)将作出微调,单位缴费比例从原来的21%降为20%,个人缴费比例则从过去的7%提高为8%。
  调整的范围包括市属及芳村区、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东山区 、黄埔区、保税区和开发区的国有、集体企业(含参照执行国有、集体缴费比例的单位)。
  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的国有、集体企业个人比例仍未达到8%的,需逐步调高为8%;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应逐步降为20%(已低于 20% 的暂不再降低单位缴费比例)。
  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仍执行单位缴11%、个人缴8%的标准。
  另据了解,原按国有、集体缴费比例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转为重新注册登记为股份制企业或其它所有制形式的,仍须执行国有、集体缴费比例及有关规定,不得转按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及有关规定参保。
  目前广州市有152万人加入了这项养老保险计划。
我在公司工作7年,现公司同意补办社保,请问广州社保包括哪些?个人和单位缴费的比例是怎样的?我在外地人,是否可牵回当地?牵回当地是否需要再经过公司?因为我已离职.还真的要请广州的律师解答。一般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交纳基数和比例每个城市是不一样的,这个需要当地的律师来解答了。俺是佛山的,所以不是很了解广州的。广州人比佛山人有钱,应该交纳的基数和比例大一点。哈哈。
 为加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个人帐户的建立
  (一)个人帐户用于记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缴费中划转记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个人帐户是职工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
  (二)个人帐户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电脑序号、社会保障号码、参加工作时间、建立个人帐户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经审核的连续工龄)、实际缴费年限、月平均工资、月平均缴费基数、个人帐户本金、利息等(表式见附表一《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载表》,以下简称《职工个人帐户记载表》)。
  (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国家标准GB11643-89),为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个人帐户。目前国家技术监督局尚未公布社会保障号码校验码,在公布之前可暂用职工身份证号码。
  (四)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为每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建立一个电脑序号。电脑序号暂由单位代码和职工个人序号两部分组成,单位代码使用《单位代码证书》上规定的企业法人代码,职工个人序号在一个单位内按顺序编排,新增加的职工依次排序,减少的职工个人序号不得由其他职工占用。
  (五)日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其个人帐户建立时间为日;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之日起建立个人帐户。  由外省市和本市机关事业单位调入本市企业的职工,自调入之月起建立个人帐户。
  新安置的复员军人、退伍军人、部队专业干部,自到企业工作之月起建立个人帐户。
  (六)自日以后,个人帐户按照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11%记入,包括个人缴费的全部和从企业缴费中划转的部分。1997年底前按规定记入个人帐户的储存额与日以后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职工缴费基数和比例、个人帐户记帐利率和储存额按《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二、个人帐户的管理
  (七)企业应据实填写《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名册》(附表二,以下简称《缴费名册》),按规定时间报送所在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有条件的还须报送数据盘。
  (八)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要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建立缴费等基础台帐,并依据《缴费名册》和养老保险基金收缴情况记载个人帐户。
  企业和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人帐户按月记载。预缴养老保险费的,个人帐户从缴费之月起记载,同时开始计息。
  企业和职工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欠缴月份个人帐户暂不记载。在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期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费,其足额缴纳的费用记入个人帐户。
  自日起,新发生欠缴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在补缴所欠费用的同时,要按相应年度规定的个人帐户记帐利率补缴利息。补齐欠缴金额及利息后补记入个人帐户。
  (九)职工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工作或失业而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个人帐户予以保留,储存额不间断计息。
  (十)在每一年度结束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对个人帐户进行结算。结算内容包括当年缴费额、实际缴费月数、当年利息、历年缴费累计储存额等。
  (十一)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采用“月积数法”计算。截止到本年末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计算公式为:
  截止到本年末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截止到上年末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本年记帐年利率)+本年记帐额本金+本年记帐额利息  其中:本年记帐额利息=本年记帐月积数×本年记帐月利率
  本年记帐月积数=∑[N月份记帐额×(12-N+1)](N为本年各记帐月份,且1≤N≤12)
  (十二)个人帐户结算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向每个职工提供《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附表三,以下简称《对帐单》)。1997年底以前各年度《对帐单》(附表四)一次性提供。
  (十三)企业或职工对《对帐单》记载情况有异议的,由企业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在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核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接受个人帐户查询等服务工作。
  三、个人帐户的转移
  (十四)职工在本市统筹范围内流动的,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不转移基金。职工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由企业填写《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附表五,以下简称《转移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签章并开具《职工个人帐户记载表》。
  (十五)职工跨统筹范围调出的,在办理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还应转移个人帐户储存额。职工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由企业填写《转移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签章并开具《天津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附表六,以下简称《转移情况表》)和《职工个人帐户记载表》,企业在《转移情况表》上签章后将其转给调入地企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回执后,再办理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划转手续。
  应转移的个人帐户储存额包括:1997年12月底以前的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储存额及其至调动当年应计算的利息;日以后至职工调动上年末按规定记入个人帐户储存额及其调动当年应计算的利息;职工调动当年记入个人帐户的本金。
  (十六)职工流动到非统筹单位或中断养老保险关系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只为其开具《职工个人帐户记载表》。
  (十七)职工由外省市调入我市的,其调入前后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职工调转当年记入个人帐户的本金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予以计息。
  四、个人帐户的支付
  (十八)日以后办理退休的职工,基本养老金中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等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由个人帐户支付。
  (十九)遇有下列情况时,由企业填报《一次性个人帐户支付审核表》(附表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审核后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支取手续,同时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
  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且退休后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出国定居的,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由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到达退休年龄,并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办法办理退休的,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外省市来津的农业户口从业人员,凡离开本市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五、个人帐户的继承
  (二十)职工在职期间死亡,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死亡职工生前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二十一)日以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死亡时,继承额为其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计算公式为:
  继承额=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帐户余额×退休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帐户储存额的比例。
  六、其它
  (二十二)本办法自日起施行。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由于广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政策至日结束,因此从明年1月1日起,这三个险种的缴费比例恢复按原政策执行。
  据了解,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减轻企业和职工的负担,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广州市阶段性降低了日至日期间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日至日期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而从元旦开始,三险种将按原政策执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0.2%恢复为2%,城镇户籍职工缴费比例由0.1%恢复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缴费比例由7%恢复为8%,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个人(或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3%恢复为4%;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由0.4%恢复为根据一、二、三类行业的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1.5%比例征收。
发布人:公司个人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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