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为什么只是蝴蝶不愿意意接受市场调查呢!

  为了揭露侦查机关的违法犯罪事实,当事人依法向原审法院申请对本案(所谓“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一案)中,污蔑当事人故意毁坏他人巨额财物的鉴定机关有关鉴定人,出庭接受法庭调查。“毁坏鸭棚的价格鉴定结论书,宁价证鉴【2012】45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  当事人依法申请提取毁坏鸭棚案件中,张少正等所谓受害人,在投资建设养鸭场当时与洛宁县东汉禽业签订的,由东汉禽业担保的贷款协议”。   审判庭对以上请求置若罔闻。  是什么人处于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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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独立公正的法院,所有审判就只是完成既定目的的演戏。只是完成一个虚假的表演程序。只要是在重庆审理这个案件,一切结果已经确定。律师的出场,只是陪练。辩得越精彩,配合其选择性录播和报道,正中其下怀。李庄案的意义,只是进一步告诉国人一个明确的真理:一个国家的司法如果被权力操纵,公检法如果只受一个权力指挥,百姓为鱼肉就是必然的。而且可以封杀得让你找不到任何救济渠道。冤假错案的发生会是司空见惯的。这能够引发所有的立法人士、法学家、人大代表、法律实务人士真正的思考。在今年底的《刑事诉讼法》修改时,你们真要好好思考。好好解剖这个案例。苏共“一声炮响”送来的那一套,害了中国六十多年,现在真该醒悟了。如果看到这样的事例,还认为司法独立只是西方的专利,而不适合中国国情,司法权不能去监督党权、政府权,那么这个人就是十足的白痴。
  公诉人在洛宁韦耀武涉黑案开庭过程中仅仅出示,指控有罪的证据,而将无罪或者与其矛盾的证据故意遗漏。如蒿坪沟案件中,原派出所民警李光超、范松涛分别出具两份前后矛盾的证词,当庭仅提交300多人的那份(一份60、70人左右;另一份变成300人,漫山遍野都是人);刘秀沟聚众,是程伟鸽黑社会犯罪案件判决书已经认定,公诉人不向法庭提交原始的案卷材料,而是提交在监狱补充的材料。那么原来的判决书错了,还是在押人员在庭审中说了假话?
  zx真相会大白于天下
  公诉人在洛宁韦耀武涉黑案开庭过程中仅仅出示,指控有罪的证据,而将无罪或者与其矛盾的证据故意遗漏。如蒿坪沟案件中,原派出所民警李光超、范松涛分别出具两份前后矛盾的证词,当庭仅提交300多人的那份(一份60、70人左右;另一份变成300人,漫山遍野都是人);刘秀沟聚众,是程伟鸽黑社会犯罪案件判决书已经认定,公诉人不向法庭提交原始的案卷材料,而是提交在监狱补充的材料。那么原来的判决书错了,还是在押人员在庭审中说了假话?
  打黑除恶、清除腐败理应是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拥护的“民心工程”,是绝对正当的行动。或许正因如此,重庆轰轰烈烈的打黑除恶,曾经赢得舆论的一片叫好之声。然而,一个个具体的涉黑案件付诸审判后,舆论却发生了分裂,出现了不少的质疑,甚至是责难之声。这或许是重庆有关部门没有想到的。  审视重庆打黑中的整个舆论态势,我们会发现,打黑运动掀起之初的舆论叫好,实际上是建立在重庆官方单方发布信息营造的舆论氛围之上的。  在重庆打黑的各个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之前,因为无法听取具体涉黑案件被告人、证人、辩护人的陈述和意见,媒体传播的信息都是官方披露的。因而很多媒体在诸多打黑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前的报道,传播的几乎都是控诉性信息。与法庭审判(控诉方作出指控后,还需要出示证据证明自己
  河南省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张廷璞为掩盖自己的谎言,居然胁迫手下民警“采用野蛮的方式胁迫广大群众,诱供、骗供”,编造韦耀武黑社会案件  自从张廷璞在新闻媒体宣布侦破韦耀武涉黑案后,洛宁县公安局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张廷璞已处于骑虎难下的状态,随着案件的进展,越来越多的证明,韦耀武并非如他所说,为了维护他公安局长的“尊严”,为了捞取政治资本和政绩,(洛宁县都知道这次打黑之后,张廷璞要到洛阳市当公安局副局长,并且曾用茅台酒在洛宁县公安局庆功),张廷璞不惜脚踏别人的血肉之躯,一错再错,用卑鄙无耻的手段来获取韦耀武的所谓“罪证”。
  ,洛宁公安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张廷璞在洛阳市打黑除恶通气会上宣布,侦破韦耀武涉黑案件,面对几十家媒体,公然在不调查,不分析的情况下称:韦耀武祸害当地长达20年之久,做过的事情至今让人毛骨悚然。因怀疑别人偷电瓶,而残忍的将其指甲拔掉(该事有多位村民证实并无拔掉指甲盖之实) 。一个谎言的成立,必然需要数十个,上百个的谎言来掩盖。这种先定罪、后取证的行为,也使得公安局长张廷璞骑虎难下。为了掩盖他犯下的错误,疯狂的借用政法委书记职务之便随心所欲操控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诉,这种卑劣行径实属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我手里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张廷璞违反了《刑讼法》、《刑法》构成编造假案、徇私枉法罪。请王歧山书记安排人员和我联系,我会全力协助,揪出幕后黑手,还原事实真相于民众,还老百姓一个和谐的洛宁。
  要到某地出、差.就上
约了个当地的一个MM晚上做活动,呵呵、当晚我们去宾馆开了房,周末时间MD连酒店都高峰,开了间390的,是有点贵了,那会哪还有时间想那么多,进到房间我迫不及待的褪去她的衣服,果然包裹在衣服下的她,拥有一双强大的胸器,当时很受刺激,视觉上,感官上,无一不击啊,没想到第一次见网友,就碰到身材火辣的女人,真不知道自己踩了什么狗屎運,之后抱着OOXX,她在床上的表现不错,水很多,很主动,搞得我很爽,总之那个夜晚,我也忘记了自己有女友,有点欲仙欲死吧,现在想想,如果时不时的能撞上一个这样的女人,那做为一个男人,真的此生无憾了,哈哈
  ,洛宁公安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张廷璞在洛阳市打黑除恶通气会上宣布,侦破韦耀武涉黑案件,面对几十家媒体,公然在不调查,不分析的情况下称:韦耀武祸害当地长达20年之久,做过的事情至今让人毛骨悚然。因怀疑别人偷电瓶,而残忍的将其指甲拔掉(该事有多位村民证实并无拔掉指甲盖之实) 。一个谎言的成立,必然需要数十个,上百个的谎言来掩盖。这种先定罪、后取证的行为,也使得公安局长张廷璞骑虎难下。为了掩盖他犯下的错误,疯狂的借用政法委书记职务之便随心所欲操控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诉,这种卑劣行径实属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我手里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张廷璞违反了《刑讼法》、《刑法》构成编造假案、徇私枉法罪。请王歧山书记安排人员和我联系,我会全力协助,揪出幕后黑手,还原事实真相于民众,还老百姓一个和谐的洛宁。
  我叫韦双卿,男,70岁,系河南省洛宁县陈吴乡韦寨大队一村民,是轰动河南的黑社会老大韦耀武的父亲,在此我要为我儿子韦耀武被河南省洛宁县公安局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张廷璞在韦耀武涉黑案中执法犯法,严重践踏法律,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循私枉法行为提出控告。请上级领导认真调查、落实,将这种目无国法,肆意枉为的可耻之徒绳子于法。  一、借打黑之名,身为洛宁县最高司法长官张廷璞,没有经过检察院立案,更没经过法院审理,疯狂的借政法委书记职务之便,先定罪,再取证的草率行为,势必造成张廷璞骑虎难下,直接绑架了洛宁县公、检、法、司,公然剥夺了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的权力,凌架于法律之上。  二,政法委书记为掩盖自己的谎言,居然胁迫手下民警“采用野蛮的方式胁迫广大群众,诱供、骗供”,编造韦耀武黑社会案件,在此,强烈要求上级成立专案组(对事实真相核实,在此不再列举。  三、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袒护在逃人员
四、公诉机关严重的不负责任,利用公诉力草菅人命 。
党的十八大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循私枉法 。
河南省洛宁县公安局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张廷璞利用其职务之便,为了不可告人之目的,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诉,该行为已触犯我们国《刑法》关于循私枉法罪之规定,恳请有关部门调查、落实,将这种人间败类,党内的蛀虫渣子清除,揭开他丑恶嘴脸。
  控告人;韦汉卿  电话;  
  没有独立公正的法院,所有审判就只是完成既定目的的演戏。只是完成一个虚假的表演程序。只要是在重庆审理这个案件,一切结果已经确定。律师的出场,只是陪练。辩得越精彩,配合其选择性录播和报道,正中其下怀。李庄案的意义,只是进一步告诉国人一个明确的真理:一个国家的司法如果被权力操纵,公检法如果只受一个权力指挥,百姓为鱼肉就是必然的。而且可以封杀得让你找不到任何救济渠道。冤假错案的发生会是司空见惯的。这能够引发所有的立法人士、法学家、人大代表、法律实务人士真正的思考。在今年底的《刑事诉讼法》修改时,你们真要好好思考。好好解剖这个案例。苏共“一声炮响”送来的那一套,害了中国六十多年,现在真该醒悟了。如果看到这样的事例,还认为司法独立只是西方的专利,而不适合中国国情,司法权不能去监督党权、政府权,那么这个人就是十足的白痴。
  尊敬的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  我叫程大军.男日出生,汉族,家住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陈吴乡大原上沟 村二组 洛宁县公安局局长张廷璞为了给韦寨村好支书韦耀武扣上黑社会老大的罪名,于号下午13时许、公安机关在没有逮捕证的情况下,闯入我家以“聚众斗殴”的罪名将我刑事拘留,同年3月31日逮捕,5月又以涉嫌参加黑社会罪名将我网罗于韦耀武麾下,在这期间多次胁迫、诱供,逼迫我指认韦耀武并不存在的所谓犯罪情况。因我并无犯罪事实,更没有所谓的参加黑社会,迫于政法委书记的压力,洛宁县公检法三家联合违法办案,在没有确凿证据,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对我羁押十个月后,经过洛宁县法院一审以聚众斗殴罪判我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我对洛宁县法院一审判决不服,一审判决书事实不清,使用法律不明,特此向洛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依法撤消一审判决书,维护我的法律权利,判我无罪。  在公安机关对我审讯中办案人员说我两场违法事实  其一: 询问2006秋天在韦寨村发生的电瓶盗窃事件中抓到外地偷电瓶嫌疑人后、韦耀武有无拔嫌疑人指甲盖。我当时回答说没有人拔掉其指甲盖,只是吓唬他如果不说电瓶藏在那里,可在一审判决书中【p17】却变成“程大军将其一个指甲盖拔下”。  在开庭当日、法庭上我为自己辩护时,我坚决声明没有拔指甲盖事实,旁听群众和执法人员哄堂大笑。这让大家看来分明是笑话,无中生有、随意给人捏造罪名,法律还谈什么公正可言,当时在场有多名群众都可证明并无此事,偷电瓶之人手指完好无损,可办案人员采用的都是在押人员的证词。另外在刑事判决书中称韦耀武“非法拘禁偷电瓶之人”完全是歪曲概念、韦耀武作为一个村支书兼治保主任,村里发生小偷小摸,危害群众利益之事挺身而出,体现的是基层干部为群众负责任、为民请命的共产党员精神、在确认偷窃之人的情况下,一心为群众追回损失,完全是一个干部的责任体现,现在确以“非法拘禁”的罪名诬陷好干部,岂能服众。  其二: 蒿坪沟案件中公诉人在开庭过程中,根本不给被告人辩护的机会、只提出指控有罪的证据、39名黑社会案件中每人只有几分钟的时间、甚至连夜“加班审理、情况。作为一个农民上山干活,补贴家用有何过错,我只不过背着铁锹上了一次山,就说我非法护矿,护矿犯法吗?以聚众斗殴的罪名拘留我十个月更是让我不服,我连对方的人都没有见到,何来的聚众斗殴,司法机关这种捏造事实的做法分明是置法律于不顾的大独裁主义。  为此我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材料要求上诉,却有办案人员前来找我谈话,意思是上诉也没有多大意义,要我撤诉,作为法律的代言人却说出这样的话,让群众做何感想?最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当事人无辜被关十个月,我有权利上诉要求二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任何人也不能剥夺我的权利。在此我郑重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洛阳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我有理由相信洛阳市中级法院绝对不会充当“以身试法的急先锋”!必会以法律为准神、以事实为依据,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还我公道!   上诉人:程大军
  控告材料  ——实名控告河南省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  张廷璞恶意违法犯罪?徇私枉法的事实  尊敬的中纪委王岐山书记:  我叫韦双卿,河南省洛宁县陈吴乡韦寨大队一村民,是轰动河南的黑社会老大韦耀武的父亲。  在此我要实名控告河南省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张廷璞在韦耀武涉黑案中,借打黑之名,行黑打之实,执法犯法,严重践踏法律,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循私枉法行为提出控告。请上级领导认真调查、落实,将这种目无国法,肆意枉为的可耻之徒绳子于法,还洛宁县广大人民群众和谐生活!  自从张廷璞在新闻媒体宣布侦破韦耀武涉黑案后,洛宁县公安局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张廷璞肆意妄为,徇私枉法。随着案件的进展,越来越多的证据证明,韦耀武并非如他所说,为了维护他公安局长的“尊严”,为了捞取政治资本和政绩,(洛宁县都知道这次打黑之后,张廷璞要到洛阳市当公安局副局长,并且曾用茅台酒在洛宁县公安局庆功)张廷璞不惜脚踏别人的血肉之躯,一错再错,用卑鄙无耻的手段来获取韦耀武的所谓“罪证”。践踏法律,绑架洛宁县公检法做出枉法的一审判决书。  一、“洛宁县,我张廷璞说了算”这是张廷璞亲口说的话。这是法盲政法委书记张廷璞在洛宁县的口头禅。土皇帝就是说了算。谈何:“人民公仆”,把自己凌驾于党和人民群众之上,任意践踏法律,肆意妄为,唯我独尊。  二 ,程序违法;没有经过任何法定程序,就公然面对社会媒体高调宣布:所谓的“洛宁县韦耀武涉黑团伙案件侦办情况通报”,号称“打响洛阳市打黑除恶第一枪“。此案就这样荒谬的情况下,在没有正式“立案”的情况下,就对当事人实施抓捕,不分青红皂白将无辜的农民投入监狱。在没有进行侦查的前提下,就向社会撒布恐怖的虚假信息,用文化大革命的方式就将本案件认定为“黑社会组织犯罪”;将陈吴乡韦寨村党支部书记韦耀武,以莫须有的方式扣上黑社会老大的帽子。这显然是对《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肆意践踏,在未经过人民法院审判,就在电视、报纸、布告等各种手段,将案件定案。  疯狂的借政法委书记职务之便,先定罪,再取证的草率行为,直接绑架了洛宁县公、检、法、司,公然剥夺了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的权力,凌架于法律之上,巧立名目,随心所欲编造韦耀武有巨额的财产 ,给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作为洛宁县第一司法长官,张廷璞有什么权利胡言乱语?拔掉十个指甲盖到底有没有?为何又包装成非法拘禁?】  所以,本案件就是一个草菅人命的“怪胎”!!!  三,方法违法:政法委书记张廷璞为掩盖自己的谎言,居然胁迫手下民警“采用野蛮的方式刑讯逼供,胁迫广大群众,诱供、骗供,篡改口供”,故意编造假的受害人、报害人,假的物价鉴定。栽赃陷害。有多人出示人证物证【张红乐、韦妙灵、韦专林、韦生祥、阴永军······】。  四,假借打黑之名,大肆敛财,收受贿赂。在韦耀武涉黑案中,河南省洛宁县检察院起诉到法院的39人,而取保的23人,实际在押只有屈屈17人,更为离奇的是31人在逃,(而实际上网逃的只有3人)据知情人透露,这些取保的和在逃大部分都向洛宁县公安局送了3—10万元数目不等的费用,我一个农民搞不懂在现今这个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下,我们的党岂能容忍这种巧其豪压的可耻行为?既然是在逃人员,为何洛宁县公安局不去追逃?是何人在庇护他们?谁是他们的保护伞?(我亲眼看到开庭当日,多名所谓在逃人员在法院门口出现)。经过了解,许多人“自己都不知道属于在逃人员”。既然在逃为何不抓捕(胆大包天)!现在已经有多位所谓的‘在逃人员’勇敢的要站出来说明事实真相。在一审判决后,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害怕事情败露,一审法官联合二审法官逼迫上诉人撤诉是不挣的事实。  五,明知雷永波和程伟鸽非同一般的社会关系,故意调任其为韦耀武案的主要办案人员,而放任其胡作非为,轻信他栽赃陷害。严重破坏国家权利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  【雷永波其人: 洛宁县陈吴乡雷寨村人,现任洛宁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副队长,洛宁县黑社会老大程伟鸽儿子的干爸,其弟弟是程伟鸽的司机(程案中大部分有其参加,至今逍遥法外)。因2010年程伟鸽一案与他有非同寻常的联系,曾受到洛宁县公安局的处分。程伟鸽判决后,收受程伟鸽媳妇贿赂,抛妻弃子,陷在金钱和美人的温柔乡里,和程伟鸽勾搭成奸。在洛宁县弄得众叛亲离,人人皆知。】  六、“公平、正义”的公开审理在洛宁县法院一审庭审形同虚设
。案件仅出庭接受审判的被告人就多达39名,其中还没有包括31名被洛宁县司法机关认定为“在逃”的人员。案件涉及“黑社会、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罪名。如此复杂繁琐的案件,洛宁县人民法院的合议庭居然在两天之内就草率了结(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仅仅宣读证人名单,说明要证明方向,就一言代过。两天平均到39名被告人,每个人仅仅数分钟)。这样的审理案件,岂不是草菅人命。所以,洛宁县法院开创了人民法院审理复杂刑事案件的“先河”。
【本案件仅仅案卷材料就数千份,若让认真当庭宣读,恐怕专业播音员两天也难以完成】。
  强烈请求上级部门成立专案组,对事实真相认真核实——此类事情在韦耀武涉黑案中不胜枚举,在此不再列举。  今天河南省叶县十二年冤案再次当庭 释放!有力的说明党和政府对冤假错案的纠正态度!不到一个月时间,接连出现两个震惊全国的冤案,当事人都被错误执行十年乃至更多!被害者惨,被冤枉者也惨,如何避免这样的惨剧一再重发,值得公检法部门警醒!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而且明确提出了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要求。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和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讲话、做出批示,明确提出要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我誓死愿做一块维护司法公正的垫脚石!  综上所述,不能一一言尽,河南省洛宁县公安局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张廷璞利用其职务之便,为了不可告人之目的,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诉,该行为已触犯我们国《刑法》关于循私枉法罪之规定,恳请有关部门调查、落实,将这种人间败类,党内的蛀虫渣子清除,揭开他丑恶嘴脸,并将之绳子于法。张廷璞:我有确凿证据证明你知法犯法,徇私枉法。  控告人:韦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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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告材料  ——实名控告河南省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  张廷璞恶意违法犯罪?徇私枉法的事实  尊敬的中纪委王岐山书记:  我叫韦双卿,河南省洛宁县陈吴乡韦寨大队一村民,是轰动河南的黑社会老大韦耀武的父亲。  在此我要实名控告河南省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张廷璞在韦耀武涉黑案中,借打黑之名,行黑打之实,执法犯法,严重践踏法律,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循私枉法行为提出控告。请上级领导认真调查、落实,将这种目无国法,肆意枉为的可耻之徒绳子于法,还洛宁县广大人民群众和谐生活!  自从张廷璞在新闻媒体宣布侦破韦耀武涉黑案后,洛宁县公安局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张廷璞肆意妄为,徇私枉法。随着案件的进展,越来越多的证据证明,韦耀武并非如他所说,为了维护他公安局长的“尊严”,为了捞取政治资本和政绩,(洛宁县都知道这次打黑之后,张廷璞要到洛阳市当公安局副局长,并且曾用茅台酒在洛宁县公安局庆功)张廷璞不惜脚踏别人的血肉之躯,一错再错,用卑鄙无耻的手段来获取韦耀武的所谓“罪证”。践踏法律,绑架洛宁县公检法做出枉法的一审判决书。  一、“洛宁县,我张廷璞说了算”这是张廷璞亲口说的话。这是法盲政法委书记张廷璞在洛宁县的口头禅。土皇帝就是说了算。谈何:“人民公仆”,把自己凌驾于党和人民群众之上,任意践踏法律,肆意妄为,唯我独尊。  二 ,程序违法;没有经过任何法定程序,就公然面对社会媒体高调宣布:所谓的“洛宁县韦耀武涉黑团伙案件侦办情况通报”,号称“打响洛阳市打黑除恶第一枪“。此案就这样荒谬的情况下,在没有正式“立案”的情况下,就对当事人实施抓捕,不分青红皂白将无辜的农民投入监狱。在没有进行侦查的前提下,就向社会撒布恐怖的虚假信息,用文化大革命的方式就将本案件认定为“黑社会组织犯罪”;将陈吴乡韦寨村党支部书记韦耀武,以莫须有的方式扣上黑社会老大的帽子。这显然是对《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肆意践踏,在未经过人民法院审判,就在电视、报纸、布告等各种手段,将案件定案。  疯狂的借政法委书记职务之便,先定罪,再取证的草率行为,直接绑架了洛宁县公、检、法、司,公然剥夺了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的权力,凌架于法律之上,巧立名目,随心所欲编造韦耀武有巨额的财产 ,给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作为洛宁县第一司法长官,张廷璞有什么权利胡言乱语?拔掉十个指甲盖到底有没有?为何又包装成非法拘禁?】  所以,本案件就是一个草菅人命的“怪胎”!!!  三,方法违法:政法委书记张廷璞为掩盖自己的谎言,居然胁迫手下民警“采用野蛮的方式刑讯逼供,胁迫广大群众,诱供、骗供,篡改口供”,故意编造假的受害人、报害人,假的物价鉴定。栽赃陷害。有多人出示人证物证【张红乐、韦妙灵、韦专林、韦生祥、阴永军······】。  四,假借打黑之名,大肆敛财,收受贿赂。在韦耀武涉黑案中,河南省洛宁县检察院起诉到法院的39人,而取保的23人,实际在押只有屈屈17人,更为离奇的是31人在逃,(而实际上网逃的只有3人)据知情人透露,这些取保的和在逃大部分都向洛宁县公安局送了3—10万元数目不等的费用,我一个农民搞不懂在现今这个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下,我们的党岂能容忍这种巧其豪压的可耻行为?既然是在逃人员,为何洛宁县公安局不去追逃?是何人在庇护他们?谁是他们的保护伞?(我亲眼看到开庭当日,多名所谓在逃人员在法院门口出现)。经过了解,许多人“自己都不知道属于在逃人员”。既然在逃为何不抓捕(胆大包天)!现在已经有多位所谓的‘在逃人员’勇敢的要站出来说明事实真相。在一审判决后,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害怕事情败露,一审法官联合二审法官逼迫上诉人撤诉是不挣的事实。  五,明知雷永波和程伟鸽非同一般的社会关系,故意调任其为韦耀武案的主要办案人员,而放任其胡作非为,轻信他栽赃陷害。严重破坏国家权利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  【雷永波其人: 洛宁县陈吴乡雷寨村人,现任洛宁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副队长,洛宁县黑社会老大程伟鸽儿子的干爸,其弟弟是程伟鸽的司机(程案中大部分有其参加,至今逍遥法外)。因2010年程伟鸽一案与他有非同寻常的联系,曾受到洛宁县公安局的处分。程伟鸽判决后,收受程伟鸽媳妇贿赂,抛妻弃子,陷在金钱和美人的温柔乡里,和程伟鸽勾搭成奸。在洛宁县弄得众叛亲离,人人皆知。】  六、“公平、正义”的公开审理在洛宁县法院一审庭审形同虚设
。案件仅出庭接受审判的被告人就多达39名,其中还没有包括31名被洛宁县司法机关认定为“在逃”的人员。案件涉及“黑社会、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罪名。如此复杂繁琐的案件,洛宁县人民法院的合议庭居然在两天之内就草率了结(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仅仅宣读证人名单,说明要证明方向,就一言代过。两天平均到39名被告人,每个人仅仅数分钟)。这样的审理案件,岂不是草菅人命。所以,洛宁县法院开创了人民法院审理复杂刑事案件的“先河”。
【本案件仅仅案卷材料就数千份,若让认真当庭宣读,恐怕专业播音员两天也难以完成】。
  强烈请求上级部门成立专案组,对事实真相认真核实——此类事情在韦耀武涉黑案中不胜枚举,在此不再列举。  今天河南省叶县十二年冤案再次当庭 释放!有力的说明党和政府对冤假错案的纠正态度!不到一个月时间,接连出现两个震惊全国的冤案,当事人都被错误执行十年乃至更多!被害者惨,被冤枉者也惨,如何避免这样的惨剧一再重发,值得公检法部门警醒!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而且明确提出了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要求。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和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讲话、做出批示,明确提出要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我誓死愿做一块维护司法公正的垫脚石!  综上所述,不能一一言尽,河南省洛宁县公安局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张廷璞利用其职务之便,为了不可告人之目的,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诉,该行为已触犯我们国《刑法》关于循私枉法罪之规定,恳请有关部门调查、落实,将这种人间败类,党内的蛀虫渣子清除,揭开他丑恶嘴脸,并将之绳子于法。张廷璞:我有确凿证据证明你知法犯法,徇私枉法。  控告人:韦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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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名控告河南省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  张廷璞恶意违法犯罪?徇私枉法的事实  尊敬的中纪委王岐山书记:  我叫韦双卿,河南省洛宁县陈吴乡韦寨大队一村民,是轰动河南的黑社会老大韦耀武的父亲。  在此我要实名控告河南省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张廷璞在韦耀武涉黑案中,借打黑之名,行黑打之实,执法犯法,严重践踏法律,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循私枉法行为提出控告。请上级领导认真调查、落实,将这种目无国法,肆意枉为的可耻之徒绳子于法,还洛宁县广大人民群众和谐生活!  自从张廷璞在新闻媒体宣布侦破韦耀武涉黑案后,洛宁县公安局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张廷璞肆意妄为,徇私枉法。随着案件的进展,越来越多的证据证明,韦耀武并非如他所说,为了维护他公安局长的“尊严”,为了捞取政治资本和政绩,(洛宁县都知道这次打黑之后,张廷璞要到洛阳市当公安局副局长,并且曾用茅台酒在洛宁县公安局庆功)张廷璞不惜脚踏别人的血肉之躯,一错再错,用卑鄙无耻的手段来获取韦耀武的所谓“罪证”。践踏法律,绑架洛宁县公检法做出枉法的一审判决书。  一、“洛宁县,我张廷璞说了算”这是张廷璞亲口说的话。这是法盲政法委书记张廷璞在洛宁县的口头禅。土皇帝就是说了算。谈何:“人民公仆”,把自己凌驾于党和人民群众之上,任意践踏法律,肆意妄为,唯我独尊。  二 ,程序违法;没有经过任何法定程序,就公然面对社会媒体高调宣布:所谓的“洛宁县韦耀武涉黑团伙案件侦办情况通报”,号称“打响洛阳市打黑除恶第一枪“。此案就这样荒谬的情况下,在没有正式“立案”的情况下,就对当事人实施抓捕,不分青红皂白将无辜的农民投入监狱。在没有进行侦查的前提下,就向社会撒布恐怖的虚假信息,用文化大革命的方式就将本案件认定为“黑社会组织犯罪”;将陈吴乡韦寨村党支部书记韦耀武,以莫须有的方式扣上黑社会老大的帽子。这显然是对《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肆意践踏,在未经过人民法院审判,就在电视、报纸、布告等各种手段,将案件定案。  疯狂的借政法委书记职务之便,先定罪,再取证的草率行为,直接绑架了洛宁县公、检、法、司,公然剥夺了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的权力,凌架于法律之上,巧立名目,随心所欲编造韦耀武有巨额的财产 ,给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作为洛宁县第一司法长官,张廷璞有什么权利胡言乱语?拔掉十个指甲盖到底有没有?为何又包装成非法拘禁?】  所以,本案件就是一个草菅人命的“怪胎”!!!  三,方法违法:政法委书记张廷璞为掩盖自己的谎言,居然胁迫手下民警“采用野蛮的方式刑讯逼供,胁迫广大群众,诱供、骗供,篡改口供”,故意编造假的受害人、报害人,假的物价鉴定。栽赃陷害。有多人出示人证物证【张红乐、韦妙灵、韦专林、韦生祥、阴永军······】。  四,假借打黑之名,大肆敛财,收受贿赂。在韦耀武涉黑案中,河南省洛宁县检察院起诉到法院的39人,而取保的23人,实际在押只有屈屈17人,更为离奇的是31人在逃,(而实际上网逃的只有3人)据知情人透露,这些取保的和在逃大部分都向洛宁县公安局送了3—10万元数目不等的费用,我一个农民搞不懂在现今这个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下,我们的党岂能容忍这种巧其豪压的可耻行为?既然是在逃人员,为何洛宁县公安局不去追逃?是何人在庇护他们?谁是他们的保护伞?(我亲眼看到开庭当日,多名所谓在逃人员在法院门口出现)。经过了解,许多人“自己都不知道属于在逃人员”。既然在逃为何不抓捕(胆大包天)!现在已经有多位所谓的‘在逃人员’勇敢的要站出来说明事实真相。在一审判决后,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害怕事情败露,一审法官联合二审法官逼迫上诉人撤诉是不挣的事实。  五,明知雷永波和程伟鸽非同一般的社会关系,故意调任其为韦耀武案的主要办案人员,而放任其胡作非为,轻信他栽赃陷害。严重破坏国家权利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  【雷永波其人: 洛宁县陈吴乡雷寨村人,现任洛宁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副队长,洛宁县黑社会老大程伟鸽儿子的干爸,其弟弟是程伟鸽的司机(程案中大部分有其参加,至今逍遥法外)。因2010年程伟鸽一案与他有非同寻常的联系,曾受到洛宁县公安局的处分。程伟鸽判决后,收受程伟鸽媳妇贿赂,抛妻弃子,陷在金钱和美人的温柔乡里,和程伟鸽勾搭成奸。在洛宁县弄得众叛亲离,人人皆知。】  六、“公平、正义”的公开审理在洛宁县法院一审庭审形同虚设
。案件仅出庭接受审判的被告人就多达39名,其中还没有包括31名被洛宁县司法机关认定为“在逃”的人员。案件涉及“黑社会、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罪名。如此复杂繁琐的案件,洛宁县人民法院的合议庭居然在两天之内就草率了结(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仅仅宣读证人名单,说明要证明方向,就一言代过。两天平均到39名被告人,每个人仅仅数分钟)。这样的审理案件,岂不是草菅人命。所以,洛宁县法院开创了人民法院审理复杂刑事案件的“先河”。
【本案件仅仅案卷材料就数千份,若让认真当庭宣读,恐怕专业播音员两天也难以完成】。
  强烈请求上级部门成立专案组,对事实真相认真核实——此类事情在韦耀武涉黑案中不胜枚举,在此不再列举。  今天河南省叶县十二年冤案再次当庭 释放!有力的说明党和政府对冤假错案的纠正态度!不到一个月时间,接连出现两个震惊全国的冤案,当事人都被错误执行十年乃至更多!被害者惨,被冤枉者也惨,如何避免这样的惨剧一再重发,值得公检法部门警醒!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而且明确提出了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要求。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和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讲话、做出批示,明确提出要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我誓死愿做一块维护司法公正的垫脚石!  综上所述,不能一一言尽,河南省洛宁县公安局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张廷璞利用其职务之便,为了不可告人之目的,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诉,该行为已触犯我们国《刑法》关于循私枉法罪之规定,恳请有关部门调查、落实,将这种人间败类,党内的蛀虫渣子清除,揭开他丑恶嘴脸,并将之绳子于法。张廷璞:我有确凿证据证明你知法犯法,徇私枉法。  控告人:韦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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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有些法院的判决在经不起舆论拷问时,就会抛出“不得干预司法”的滥调。这种说法不知是故作无知还是真的无知,实在经不起一驳。法律植根于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制定的,它体现人民的意志,最能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愿,人民有权利和义务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尊严,有权利和义务监督法律的实施和运作,这是对正义的维护,是社会进步文明的表现,怎能说是“干预司法”呢?即使是“干预”,又何错之有?一切权力都要在阳光下运行,法官们执法如果心底无私,又何必惧怕“阳光”,惧怕“干预”呢?我想着想着,突然害怕起来:如果人民的执法机构沦为官家私设的“公堂”,如果执法者蜕变为权贵的家丁,如果将神圣庄严的法律视为任人狎亵、任人玩弄的娼妓,如果……国家还成为国家吗?草民百姓头顶上还有阳光吗?法律是国家的根基,能否严格依法治国,是衡量执政党执政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志,严格、公正执法是执政党必须修炼的内功。只有坚持严格的依法治国,才能实现真正的公正、公平和正义,到了那时,我们才有资格站在国际舞台上底气十足地宣称“我们是法治国家”!
  尊敬的河南省省委书记郭庚茂书记;  我叫张红乐,别名‘张老四’,男,洛宁县陈吴乡大原韦寨村大队十组。在没有“立案”的情况下:日凌晨,洛宁县公安局400余名民警兵分多路,雷霆出击,展开了声势浩大代号为“拂晓行动”的集中抓捕行动。洛宁县公安局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把我带走。从此我的噩梦开始了。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张廷璞违背法律,在没有经过任何法定程序就于日就公然忽悠地球人,拉大旗当虎皮向社会高调发布所谓“拂晓行动”亮剑洛宁 拉开龙年除恶战幕”、 “洛宁县韦耀武涉黑团伙案件侦办情况通报”,号称“打响洛阳市打黑除恶第一枪。”同年3月30日我被批捕。受尽非人折磨。日因发现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名被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在这期间,洛宁县公安局在张廷璞的指示下,办案民警多次对我刑讯逼供,让我栽赃陷害韦耀武,动不动就对我拳打脚踢,就因为我确实不知道韦耀武有啥伤天害理的事,说我不老实,洛宁县看守所就公然给我戴大拷连续二十几天,看守所的日子我一个字都不想提。我曾追问管教干部,竟然说:“这是局里的意思,如果你说点韦耀武啥事,不就没事了“。经洛宁县法院一审判决,被认定我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至我被刑事拘留到我放出来,实际上我整整无辜住了十个月,对此我认为洛宁县法院一审判决书认定事实不清,所用法律不明确,是典型的枉法判决。特此我于上诉期内依法提出上诉,当时洛宁县法院主审法官吕高洁就对我和程大军,韦长明说:”你们还上诉?没判你们实刑就不错了,上诉了判你们实刑“。洛阳市中院办案人员陶向阳(当时不知道他叫陶向阳)于2013年元月31日第一次到洛宁找我谈话,要我和程大军等人不要上诉,要求我们立即撤诉,还堂而皇之的说:”上诉也是白上诉。洛阳中院也不会开庭审理,领导都定了,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弄不好给你判重刑。“我不明白元月一日最新刑事诉讼法已经实施,明文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及法定代理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必须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而到了我们这里,仅仅因为我上了一趟山,就认定我聚众斗殴,我和谁斗殴了?有什么事实一句?凭什么让我在看守所白白的住十个月?一百个理由、一千个理由,也不该无限上纲上线,大肆的滥抓无辜。而且,二审法院法官还没有开庭就和一审法官勾结一起说同样的话,办同样的事?是谁害怕揭开事实真相?是谁在指示他们?  我曾多次到洛阳市中院要求面见领导,就我的冤情向领导阐述,张廷刚院长也明确告诉我们;没有人说不开庭。陶向阳拒绝和我见面。我怀着对党的无比信任,依法恳请洛阳市人民中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对待我的请求,严格执行法律,依法对证据认真审查,排除各种外界‘干扰’充分发挥党为民请命的精神,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使无辜的当事人不再蒙受不白之冤,依法判决我无罪。  假如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我会申诉至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张红乐 电话: 日
  我们是河南省洛宁县所谓的‘老大黑社会’韦耀武的家属,洛宁县韦耀武案经洛宁县法院一审枉法判决后,至日上诉截止日为止有12人【在此案一审中,起诉到洛宁县法院涉黑的有39人,但是在逃的31人(这31人很多不知道自己是在逃人员)。经一审判决2人组织领导黑社会,4人积极参加黑社会(其中1人是韦耀武四弟,),4人5年到1年实刑,其余29人全部不是实刑(其中21缓刑,多人已经被关十个月,5人管制,3人免予刑事处罚),在洛宁县法院一审中39人的案子,在两天匆匆忙忙审理结束。这就足以证明审判的荒唐!】上诉。现在可以说在洛阳人人都知道这是一起冤案,但是就因为该案是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张廷璞于日已经对全国几十家媒体高调宣布的案件,调子已定下,所以就是错了,也没有人敢说,典型的公权力下的徇私枉法行为。  到目前为止,洛阳市中院,并没有明确说明洛宁县韦耀武案二审在洛阳市中院开不开庭,什么时间开庭,更谈不到判决。为何国家权威性报纸人民法院报第八版就有这样的报道:【  洛阳:服务大局谱新篇   本报记者 冀天福 本报通讯员 孙世良 赵 越   2012年以来,洛阳中院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扫痞”专项行动,依法严惩韦耀武、刘惊蛰等黑恶势力犯罪,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开展“一打击两整治”专项活动,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578件,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集资诈骗、 】   我们看到报道后多次找到洛阳市中院领导,张廷刚院长和洛阳市法院法官看到这篇报道非常气愤,说这是一种严重的干绕司法工作行为,给法院工作造成巨大压力。严重干扰了司法的公平公正!张院长明确说明,这件事情是谁报道的谁要承担责任!这显然是对《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肆意践踏,在未经过人民法院审判,就在电视、报纸、布告等各种手段,将案件定案。这种行为直接导致洛阳市中院到现在都没有处理韦耀武案,无辜的人再次受到伤害!!!!!!!  我们多次向各方反映,人民法院报报社社长倪寿明明确告诉我们:人民法院报没有冀天福 这个人!他会落实联系本人,要求本人向我们道歉解释此事!  请你们看到寻人启事和我们联系!请知道他们的人和我们联系!请转告他们!  电话;
  冤假错案 洛宁县公安局胡乱抓人制造假证?荒唐打黑 洛宁县公检法为求政绩草菅人命?   10:14:49 来源:中国香港法制新闻 浏览:6805次  冤假错案
洛宁县公安局胡乱抓人制造假证?  荒唐打黑
洛宁县公检法为求政绩草菅人命?  河南
洛阳 九朝古都,悠久历史沉淀的愚昧封建思想似乎并没有离开这里世代居住的人们,新时代的民主法治思维浪潮似乎从没影响到这个古城。就在洛宁县发生了一起六月飞霜的胡乱打黑冤案。  日中国香港报业公司记者张雪松,
(身份工作证号JDGD011N176,电话) 走访了洛宁县陈吴乡韦寨乡。
韦耀武,一个村民爱戴的村党支部书记,居住在破烂的农村旧屋里,勤勤恳恳的为村里修公路、建路灯、起门市房,一步步的带着村民脱贫致富,就这么一个孔繁森式的好干部,居然被安上黑社会头目的莫须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可笑的是另一名“黑社会成员”叫做程大军的本身只是一个放羊倌,在取保候审之后至今仍在放羊。另外记者还采访了多名“在逃人员”,由于公安局胡乱抓人,现在又不敢去追逃这些村民,当真是叫人哭笑不得。  黑社会的概念是有组织的社团,利用暴力非法的手段获取利益,并用所得利益来维持供养这个社团,很明显韦耀武等村民不具备这种条件。所谓的打架事件的证词,证人已经书面推翻证供,并没有看到韦耀武参与打架。所谓的抢夺矿山,村民们已经证实,矿为村民自己承包,当时是护矿而不是抢夺。所谓的打砸鸭场事件,村民也已经书面证明,鸭场早已废弃,经济损失为公安杜撰。所谓的强迫建房屋必须购买韦耀武弟弟的钢筋,工商局已经证实韦耀武弟弟当时还没有开始经营建材生意,何来强买强卖?公安部门出现多次刑讯逼供、串改笔录等现象。本案还有三十一名所谓的在逃人员,都在家里甚至不知道自己为在逃人员。荒唐的涉黑理由,使公安局没有办法处理。  一审开庭的当天晚上,洛宁县政法委用名酒宴请所有辩护律师,要求不要为村民们辩护。在没有“立案手续”,没有经过检察院、法院审判结果的情况下, 洛宁县公安局就召开记者招待会高调宣布侦破韦耀武涉黑案,打黑成功,号称打响洛阳市扫黑第一枪,为自己邀功、为自己脸上贴金。  为了揭露洛宁县法院的徇私枉法行径,广大知情人挺身而出为“黑社会鸣冤”,依据《新刑诉法》规定,本案件必须重新开庭审理(律师也提交了必须开庭申请书)。但是,该案件的主审法官陶向阳对广大上诉人是讽刺、挖苦、恐吓,称:“领导决定不开庭;上诉也是白上诉,弄不好重判”。更加让人愤慨的是以工作繁忙或者不在为由,拒绝接待证人反映案件事实情况。  然而,当地群众自发组织起来,纷纷为韦耀武等鸣不平,写下要求公开、公平司理冤案的万言书,并在公众场合请愿,群情激奋,事件开始升级不受控制。公开开庭审理不敢让村民进场,形同虚设。铁证之下,洛宁县公安局政委任安生非找到韦耀武的姨妈和舅舅,要求其劝说韦耀武认黑社会罪,就可以轻判。 韦家的人并没有屈服,继续上诉上访。
洛阳市公安局也意识到为求政绩胡乱抓人的错误,将洛宁县公安局长张廷璞调离。现在案件搁置在洛阳中院,由于牵扯干部太多,社会影响太大,迟迟没有开庭。  记者按:法院的司法公正最终是要靠案件质量说话的,出了一个冤假错案,多少年、多少人的努力都会付诸东流,多少成绩和贡献也都将化为乌有。虽然古今中外都难以完全避免冤假错案,但中国公众的普遍认知是司法应当绝对正确、公正无偏。因此,冤假错案一旦发生,就会极大地动摇公众的法治信念。今年国内很多地方为冤假错案平反,很多地方的政法界敢于承认错误,显示了勇气和魄力,为百姓称道赞颂。 希望洛阳市政法部门能够实事求是,不要因为牵扯官员太多而隐瞒包庇,能够还洛阳一个公平和谐的法治社会环境。  本报业公司将持续关注案情的进展,跟踪报道。  责任编辑:张雪松
  中新网12月29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四川省政协主席李崇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系十八大之后第三个落马的正部级官员 前两位为:蒋洁敏、李东生)  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恶意编织网络谎言,操纵洛阳市两级法院!导致洛宁县39个无辜农民被枉法判决!公开开庭形同虚设!法官的解释不能自圆其说!神圣的宪法和法律在洛阳市中院成了公权力的牺牲品! 二审开庭当天,律师当庭提交的线索和证据【梁保成、汪在兴等数人证词证言以及段干臣,韦书军等部分关键人员的录音】,检察官、法官,不敢给所谓的在逃人员录口供,竟然无视无罪证据,判决书中隐瞒事实,只字不提!何日中纪委有人关注洛阳市的贪官污吏?
  洛阳市法官、检察官不敢给所谓的在逃人员录口供,竟然无视无罪证据,判决书中隐瞒事实,只字不提!何日中纪委有人关注洛阳市的贪官污吏?  是司法的耻辱!
  @为了揭露侦查机关的违法犯罪事实,当事人依法向原审法院申请对本案(所谓“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一案)中,污蔑当事人故意毁坏他人巨额财物的鉴定机关有关鉴定人,出庭接受法庭调查。“毁坏鸭棚的价格鉴定结论书,宁价证鉴【2012】45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  当事人依法申请提取毁坏鸭棚案件中,张少正等所谓受害人,在投资建设养鸭场当时与洛宁县东汉禽业签订的,由东汉禽业担保的贷款协议”。   审判庭对以上请求置若罔闻。  是什么人处于什么原因
  洛阳市法官、检察官不敢给所谓的在逃人员录口供,竟然无视无罪证据,判决书中隐瞒事实,只字不提!何日中纪委有人关注洛阳市的贪官污吏?  是司法的耻辱!
  @黑与白3 新网12月29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四川省政协主席李崇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系十八大之后第三个落马的正部级官员 前两位为:蒋洁敏、李东生)  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恶意编织网络谎言,操纵洛阳市两级法院!导致洛宁县39个无辜农民被枉法判决!公开开庭形同虚设!法官的解释不能自圆其说!神圣的宪法和法律在洛阳市中院成了公权力的牺牲品! 二审开庭当天,律师当庭提交的线索和证据【梁保成、汪在兴等数人证词证言以及段干臣,韦书军等部分关键人员的录音】,检察官、法官,不敢给所谓的在逃人员录口供,竟然无视无罪证据,判决书中隐瞒事实,只字不提!何日中纪委有人关注洛阳市的贪官
  @黑与白3 综上所述,不能一一言尽,河南省洛宁县公安局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张廷璞利用其职务之便,为了不可告人之目的,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诉,该行为已触犯我们国《刑法》关于循私枉法罪之规定,恳请有关部门调查、落实,将这种人间败类,党内的蛀虫渣子清除,揭开他丑恶嘴脸,并将之绳子于法。张廷璞:我有确凿证据证明你知法犯法,徇私枉法。
  @都说韦耀武是好支书好干部.怎么会成为黑社会那
  @黑与白3 公诉人在洛宁韦耀武涉黑案开庭过程中仅仅出示,指控有罪的证据,而将无罪或者与其矛盾的证据故意遗漏。如蒿坪沟案件中,原派出所民警李光超、范松涛分别出具两份前后矛盾的证词,当庭仅提交300多人的那份(一份60、70人左右;另一份变成300人,漫山遍野都是人);刘秀沟聚众,是程伟鸽黑社会犯罪案件判决书已经认定,公诉人不向法庭提交原始的案卷材料,而是提交在监狱补充的材料。那么原来的判决书错了,还是在押人员在庭审中说了假话?
  @黑与白3
  @黑与白3 错案 洛宁县公安局胡乱抓人制造假证?荒唐打黑 洛宁县公检法为求政绩草菅人命?   10:14:49 来源:中国香港法制新闻 浏览:6805次  冤假错案 洛宁县公安局胡乱抓人制造假证?  荒唐打黑 洛宁县公检法为求政绩草菅人命?
  @黑与白3 洛阳市法官、检察官不敢给所谓的在逃人员录口供,竟然无视无罪证据,判决书中隐瞒事实,只字不提!何日中纪委有人关注洛阳市的贪官污吏?  是司法的耻辱!
  @黑与白3 012.2.27,洛宁公安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张廷璞在洛阳市打黑除恶通气会上宣布,侦破韦耀武涉黑案件,面对几十家媒体,公然在不调查,不分析的情况下称:韦耀武祸害当地长达20年之久,做过的事情至今让人毛骨悚然。因怀疑别人偷电瓶,而残忍的将其指甲拔掉(该事有多位村民证实并无拔掉指甲盖之实) 。一个谎言的成立,必然需要数十个,上百个的谎言来掩盖。这种先定罪、后取证的行为,也使得公安局长张廷璞骑虎难下。为了掩盖他犯下的错误,疯狂的借用政法委书记职务之便随心所欲操控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诉,这种卑劣行径实属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我手里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张廷璞违反了《刑讼法》、《刑法》构成编造假案、徇私枉法罪。请王歧山书记安排人员和我联系,我会全力协助,揪出幕后黑手,还原事实真相于民众,还老百姓一个和谐的洛宁。
  @了揭露侦查机关的违法犯罪事实,当事人依法向原审法院申请对本案(所谓“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一案)中,污蔑当事人故意毁坏他人巨额财物的鉴定机关有关鉴定人,出庭接受法庭调查。“毁坏鸭棚的价格鉴定结论书,宁价证鉴【2012】45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  当事人依法申请提取毁坏鸭棚案件中,张少正等所谓受害人,在投资建设养鸭场当时与洛宁县东汉禽业签订的,由东汉禽业担保的贷款协议”。   审判庭对以上请求置若罔闻。  是什么人处于什么原因
  @没有独立公正的法院,所有审判就只是完成既定目的的演戏。只是完成一个虚假的表演程序。只要是在重庆审理这个案件,一切结果已经确定。律师的出场,只是陪练。辩得越精彩,配合其选择性录播和报道,正中其下怀。李庄案的意义,只是进一步告诉国人一个明确的真理:一个国家的司法如果被权力操纵,公检法如果只受一个权力指挥,百姓为鱼肉就是必然的。而且可以封杀得让你找不到任何救济渠道。冤假错案的发生会是司空见惯的。这能够引发所有的立法人士、法学家、人大代表、法律实务人士真正的思考。在今年底的《刑事诉讼法》修改时,你们真要好好思考。好好解剖这个案例。苏共“一声炮响”送来的那一套,害了中国六十多年,现在真该醒悟了。如果看到这样的事例,还认为司法独立只是西方的专利,而不适合中国国情,司法权不能去监督党权、政府权,那么这个人就是十足的白痴
  @诉人在洛宁韦耀武涉黑案开庭过程中仅仅出示,指控有罪的证据,而将无罪或者与其矛盾的证据故意遗漏。如蒿坪沟案件中,原派出所民警李光超、范松涛分别出具两份前后矛盾的证词,当庭仅提交300多人的那份(一份60、70人左右;另一份变成300人,漫山遍野都是人);刘秀沟聚众,是程伟鸽黑社会犯罪案件判决书已经认定,公诉人不向法庭提交原始的案卷材料,而是提交在监狱补充的材料。那么原来的判决书错了,还是在押人员在庭审中说了假话
  @打黑除恶、清除腐败理应是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拥护的“民心工程”,是绝对正当的行动。或许正因如此,重庆轰轰烈烈的打黑除恶,曾经赢得舆论的一片叫好之声。然而,一个个具体的涉黑案件付诸审判后,舆论却发生了分裂,出现了不少的质疑,甚至是责难之声。这或许是重庆有关部门没有想到的。  审视重庆打黑中的整个舆论态势,我们会发现,打黑运动掀起之初的舆论叫好,实际上是建立在重庆官方单方发布信息营造的舆论氛围之上的。  在重庆打黑的各个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之前,因为无法听取具体涉黑案件被告人、证人、辩护人的陈述和意见,媒体传播的信息都是官方披露的。因而很多媒体在诸多打黑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前的报道,传播的几乎都是控诉性信息。与法庭审判(控诉方作出指控后,还需要出示证据证明自己
  @们是河南省洛宁县所谓的‘老大黑社会’韦耀武的家属,洛宁县韦耀武案经洛宁县法院一审枉法判决后,至日上诉截止日为止有12人【在此案一审中,起诉到洛宁县法院涉黑的有39人,但是在逃的31人(这31人很多不知道自己是在逃人员)。经一审判决2人组织领导黑社会,4人积极参加黑社会(其中1人是韦耀武四弟,),4人5年到1年实刑,其余29人全部不是实刑(其中21缓刑,多人已经被关十个月,5人管制,3人免予刑事处罚),在洛宁县法院一审中39人的案子,在两天匆匆忙忙审理结束。这就足以证明审判的荒唐!】上诉。现在可以说在洛阳人人都知道这是一起冤案,但是就因为该案是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张廷璞于日已经对全国几十家媒体高调宣布的案件,调子已定下,所以就是错了,也没有人敢说,典型的公权力下的徇私枉法行为。
  @假借打黑之名,大肆敛财,收受贿赂。在韦耀武涉黑案中,河南省洛宁县检察院起诉到法院的39人,而取保的23人,实际在押只有屈屈17人,更为离奇的是31人在逃,(而实际上网逃的只有3人)据知情人透露,这些取保的和在逃大部分都向洛宁县公安局送了3—10万元数目不等的费用,我一个农民搞不懂在现今这个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下,我们的党岂能容忍这种巧其豪压的可耻行为?既然是在逃人员,为何洛宁县公安局不去追逃?是何人在庇护他们?谁是他们的保护伞?(我亲眼看到开庭当日,多名所谓在逃人员在法院门口出现)。经过了解,许多人“自己都不知道属于在逃人员”。既然在逃为何不抓捕(胆大包天)!现在已经有多位所谓的‘在逃人员’勇敢的要站出来说明事实真相。在一审判决后,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害怕事情败露,一审法官联合二审法官逼迫上诉人撤诉是不挣的事实。
  @,明知雷永波和程伟鸽非同一般的社会关系,故意调任其为韦耀武案的主要办案人员,而放任其胡作非为,轻信他栽赃陷害。严重破坏国家权利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  【雷永波其人: 洛宁县陈吴乡雷寨村人,现任洛宁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副队长,洛宁县黑社会老大程伟鸽儿子的干爸,其弟弟是程伟鸽的司机(程案中大部分有其参加,至今逍遥法外)。因2010年程伟鸽一案与他有非同寻常的联系,曾受到洛宁县公安局的处分。程伟鸽判决后,收受程伟鸽媳妇贿赂,抛妻弃子,陷在金钱和美人的温柔乡里,和程伟鸽勾搭成奸。在洛宁县弄得众叛亲离,人人皆知。】
  @冤假错案 洛宁县公安局胡乱抓人制造假证?荒唐打黑 洛宁县公检法为求政绩草菅人命?   10:14:49 来源:中国香港法制新闻 浏览:6805次  冤假错案 洛宁县公安局胡乱抓人制造假证?  荒唐打黑 洛宁县公检法为求政绩草菅人命?  河南 洛阳 九朝古都,悠久历史沉淀的愚昧封建思想似乎并没有离开这里世代居住的人们,新时代的民主法治思维浪潮似乎从没影响到这个古城。就在洛宁县发生了一起六月飞霜的胡乱打黑冤案。  日中国香港报业公司记者张雪松, (身份工作证号JDGD011N176,电话) 走访了洛宁县陈吴乡韦寨乡。 韦耀武,一个村民爱戴的村党支部书记,居住在破烂的农村旧屋里,勤勤恳恳的为村里修公路、建路灯、起门市房,一步步的带着村民脱贫致富,就这么一个孔繁森式的好干部,居然被安上黑社会头目的莫须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可笑的是另一名“黑社会成员”叫做程大军的本身只是一个放羊倌,在取保候审之后至今仍在放羊。另外记者还采访了多名“在逃人员”,由于公安局胡乱抓人,现在又不敢去追逃这些村民,当真是叫人哭笑不得。
  @为了揭露侦查机关的违法犯罪事实,当事人依法向原审法院申请对本案(所谓“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一案)中,污蔑当事人故意毁坏他人巨额财物的鉴定机关有关鉴定人,出庭接受法庭调查。“毁坏鸭棚的价格鉴定结论书,宁价证鉴【2012】45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
  @没有独立公正的法院,所有审判就只是完成既定目的的演戏。只是完成一个虚假的表演程序。只要是在重庆审理这个案件,一切结果已经确定。律师的出场,只是陪练。辩得越精彩,配合其选择性录播和报道,正中其下怀。李庄案的意义,只是进一步告诉国人一个明确的真理:一个国家的司法如果被权力操纵,公检法如果只受一个权力指挥,百姓为鱼肉就是必然的。而且可以封杀得让你找不到任何救济渠道。冤假错案的发生会是司空见惯的。这能够引发所有的立法人士、法学家、人大代表、法律实务人士真正的思考。在今年底的《刑事诉讼法》修改时,你们真要好好思考。好好解剖这个案例。苏共“一声炮响”送来的那一套,害了中国六十多年,现在真该醒悟了。如果看到这样的事例,还认为司法独立只是西方的专利,而不适合中国国情,司法权不能去监督党权、政府权,那么这个人就是十足的白痴。
  @公诉人在洛宁韦耀武涉黑案开庭过程中仅仅出示,指控有罪的证据,而将无罪或者与其矛盾的证据故意遗漏。如蒿坪沟案件中,原派出所民警李光超、范松涛分别出具两份前后矛盾的证词,当庭仅提交300多人的那份(一份60、70人左右;另一份变成300人,漫山遍野都是人);刘秀沟聚众,是程伟鸽黑社会犯罪案件判决书已经认定,公诉人不向法庭提交原始的案卷材料,而是提交在监狱补充的材料。那么原来的判决书错了,还是在押人员在庭审中说了假话?
  @南省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张廷璞为掩盖自己的谎言,居然胁迫手下民警“采用野蛮的方式胁迫广大群众,诱供、骗供”,编造韦耀武黑社会案件  自从张廷璞在新闻媒体宣布侦破韦耀武涉黑案后,洛宁县公安局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张廷璞已处于骑虎难下的状态,随着案件的进展,越来越多的证明,韦耀武并非如他所说,为了维护他公安局长的“尊严”,为了捞取政治资本和政绩,(洛宁县都知道这次打黑之后,张廷璞要到洛阳市当公安局副局长,并且曾用茅台酒在洛宁县公安局庆功),张廷璞不惜脚踏别人的血肉之躯,一错再错,用卑鄙无耻的手段来获取韦耀武的所谓“罪证”。
  @控告材料  ——实名控告河南省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  张廷璞恶意违法犯罪?徇私枉法的事实  尊敬的中纪委王岐山书记:  我叫韦双卿,河南省洛宁县陈吴乡韦寨大队一村民,是轰动河南的黑社会老大韦耀武的父亲。  在此我要实名控告河南省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张廷璞在韦耀武涉黑案中,借打黑之名,行黑打之实,执法犯法,严重践踏法律,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循私枉法行为提出控告。请上级领导认真调查、落实,将这种目无国法,肆意枉为的可耻之徒绳子于法,还洛宁县广大人民群众和谐生活!  自从张廷璞在新闻媒体宣布侦破韦耀武涉黑案后,洛宁县公安局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张廷璞肆意妄为,徇私枉法。随着案件的进展,越来越多的证据证明,韦耀武并非如他所说,为了维护他公安局长的“尊严”,为了捞取政治资本和政绩,(洛宁县都知道这次打黑之后,张廷璞要到洛阳市当公安局副局长,并且曾用茅台酒在洛宁县公安局庆功)张廷璞不惜脚踏别人的血肉之躯,一错再错,用卑鄙无耻的手段来获取韦耀武的所谓“罪证”。践踏法律,绑架洛宁县公检法做出枉法的一审判决书。  一、“洛宁县,我张廷璞说了算”这是张廷璞亲口说的话。这是法盲政法委书记张廷璞在洛宁县的口头禅。土皇帝就是说了算。谈何:“人民公仆”,把自己凌驾于党和人民群众之上,任意践踏法律,肆意妄为,唯我独尊。  二 ,程序违法;没有经过任何法定程序,就公然面对社会媒体高调宣布:所谓的“洛宁县韦耀武涉黑团伙案件侦办情况通报”,号称“打响洛阳市打黑除恶第一枪“。此案就这样荒谬的情况下,在没有正式“立案”的情况下,就对当事人实施抓捕,不分青红皂白将无辜的农民投入监狱。在没有进行侦查的前提下,就向社会撒布恐怖的虚假信息,用文化大革命的方式就将本案件认定为“黑社会组织犯罪”;将陈吴乡韦寨村党支部书记韦耀武,以莫须有的方式扣上黑社会老大的帽子。这显然是对《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肆意践踏,在未经过人民法院审判,就在电视、报纸、布告等各种手段,将案件定案。  疯狂的借政法委书记职务之便,先定罪,再取证的草率行为,直接绑架了洛宁县公、检、法、司,公然剥夺了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的权力,凌架于法律之上,巧立名目,随心所欲编造韦耀武有巨额的财产 ,给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作为洛宁县第一司法长官,张廷璞有什么权利胡言乱语?拔掉十个指甲盖到底有没有?为何又包装成非法拘禁?】  所以,本案件就是一个草菅人命的“怪胎”!!!  三,方法违法:政法委书记张廷璞为掩盖自己的谎言,居然胁迫手下民警“采用野蛮的方式刑讯逼供,胁迫广大群众,诱供、骗供,篡改口供”,故意编造假的受害人、报害人,假的物价鉴定。栽赃陷害。有多人出示人证物证【张红乐、韦妙灵、韦专林、韦生祥、阴永军······】。  四,假借打黑之名,大肆敛财,收受贿赂。在韦耀武涉黑案中,河南省洛宁县检察院起诉到法院的39人,而取保的23人,实际在押只有屈屈17人,更为离奇的是31人在逃,(而实际上网逃的只有3人)据知情人透露,这些取保的和在逃大部分都向洛宁县公安局送了3—10万元数目不等的费用,我一个农民搞不懂在现今这个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下,我们的党岂能容忍这种巧其豪压的可耻行为?既然是在逃人员,为何洛宁县公安局不去追逃?是何人在庇护他们?谁是他们的保护伞?(我亲眼看到开庭当日,多名所谓在逃人员在法院门口出现)。经过了解,许多人“自己都不知道属于在逃人员”。既然在逃为何不抓捕(胆大包天)!现在已经有多位所谓的‘在逃人员’勇敢的要站出来说明事实真相。在一审判决后,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害怕事情败露,一审法官联合二审法官逼迫上诉人撤诉是不挣的事实。  五,明知雷永波和程伟鸽非同一般的社会关系,故意调任其为韦耀武案的主要办案人员,而放任其胡作非为,轻信他栽赃陷害。严重破坏国家权利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  【雷永波其人: 洛宁县陈吴乡雷寨村人,现任洛宁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副队长,洛宁县黑社会老大程伟鸽儿子的干爸,其弟弟是程伟鸽的司机(程案中大部分有其参加,至今逍遥法外)。因2010年程伟鸽一案与他有非同寻常的联系,曾受到洛宁县公安局的处分。程伟鸽判决后,收受程伟鸽媳妇贿赂,抛妻弃子,陷在金钱和美人的温柔乡里,和程伟鸽勾搭成奸。在洛宁县弄得众叛亲离,人人皆知。】  六、“公平、正义”的公开审理在洛宁县法院一审庭审形同虚设 。案件仅出庭接受审判的被告人就多达39名,其中还没有包括31名被洛宁县司法机关认定为“在逃”的人员。案件涉及“黑社会、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罪名。如此复杂繁琐的案件,洛宁县人民法院的合议庭居然在两天之内就草率了结(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仅仅宣读证人名单,说明要证明方向,就一言代过。两天平均到39名被告人,每个人仅仅数分钟)。这样的审理案件,岂不是草菅人命。所以,洛宁县法院开创了人民法院审理复杂刑事案件的“先河”。 【本案件仅仅案卷材料就数千份,若让认真当庭宣读,恐怕专业播音员两天也难以完成】。   强烈请求上级部门成立专案组,对事实真相认真核实——此类事情在韦耀武涉黑案中不胜枚举,在此不再列举。  今天河南省叶县十二年冤案再次当庭 释放!有力的说明党和政府对冤假错案的纠正态度!不到一个月时间,接连出现两个震惊全国的冤案,当事人都被错误执行十年乃至更多!被害者惨,被冤枉者也惨,如何避免这样的惨剧一再重发,值得公检法部门警醒!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而且明确提出了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要求。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和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讲话、做出批示,明确提出要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我誓死愿做一块维护司法公正的垫脚石!  综上所述,不能一一言尽,河南省洛宁县公安局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张廷璞利用其职务之便,为了不可告人之目的,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诉,该行为已触犯我们国《刑法》关于循私枉法罪之规定,恳请有关部门调查、落实,将这种人间败类,党内的蛀虫渣子清除,揭开他丑恶嘴脸,并将之绳子于法。张廷璞:我有确凿证据证明你知法犯法,徇私枉法。  控告人:韦汉卿 电话:  日  举报 | 回复  作者:金牛座0 时间: 13:54:35
  @疯狂的借政法委书记职务之便,先定罪,再取证的草率行为,直接绑架了洛宁县公、检、法、司,公然剥夺了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的权力,凌架于法律之上,巧立名目,随心所欲编造韦耀武有巨额的财产 ,给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作为洛宁县第一司法长官,张廷璞有什么权利胡言乱语?拔掉十个指甲盖到底有没有?为何又包装成非法拘禁?】  所以,本案件就是一个草菅人命的“怪胎”!!!  三,方法违法:政法委书记张廷璞为掩盖自己的谎言,居然胁迫手下民警“采用野蛮的方式刑讯逼供,胁迫广大群众,诱供、骗供,篡改口供”,故意编造假的受害人、报害人,假的物价鉴定。栽赃陷害。有多人出示人证物证【张红乐、韦妙灵、韦专林、韦生祥、阴永军······】。
  @了揭露侦查机关的违法犯罪事实,当事人依法向原审法院申请对本案(所谓“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一案)中,污蔑当事人故意毁坏他人巨额财物的鉴定机关有关鉴定人,出庭接受法庭调查。“毁坏鸭棚的价格鉴定结论书,宁价证鉴【2012】45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  当事人依法申请提取毁坏鸭棚案件中,张少正等所谓受害人,在投资建设养鸭场当时与洛宁县东汉禽业签订的,由东汉禽业担保的贷款协议”。   审判庭对以上请求置若罔闻。  是什么人处于什么原因
  @公诉人在洛宁韦耀武涉黑案开庭过程中仅仅出示,指控有罪的证据,而将无罪或者与其矛盾的证据故意遗漏。如蒿坪沟案件中,原派出所民警李光超、范松涛分别出具两份前后矛盾的证词,当庭仅提交300多人的那份(一份60、70人左右;另一份变成300人,漫山遍野都是人);刘秀沟聚众,是程伟鸽黑社会犯罪案件判决书已经认定,公诉人不向法庭提交原始的案卷材料,而是提交在监狱补充的材料。那么原来的判决书错了,还是在押人员在庭审中说了假话?
  @河南省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张廷璞为掩盖自己的谎言,居然胁迫手下民警“采用野蛮的方式胁迫广大群众,诱供、骗供”,编造韦耀武黑社会案件  自从张廷璞在新闻媒体宣布侦破韦耀武涉黑案后,洛宁县公安局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张廷璞已处于骑虎难下的状态,随着案件的进展,越来越多的证明,韦耀武并非如他所说,为了维护他公安局长的“尊严”,为了捞取政治资本和政绩,(洛宁县都知道这次打黑之后,张廷璞要到洛阳市当公安局副局长,并且曾用茅台酒在洛宁县公安局庆功),张廷璞不惜脚踏别人的血肉之躯,一错再错,用卑鄙无耻的手段来获取韦耀武的所谓“罪证”。
  .cn/c//.shtml福建念斌案历经8年时间四次被判死刑,最终得以无罪释放。真的是寒心,证据作假中院居然查不出来,不知道是专业水平问题,还是有意为之...想想如果哪天这种事儿落到自己身上,不免的就让人害怕。8年时间没了,也未能见上老父亲一面,该有多少感慨。念斌被判无罪,被害人家属丁云虾反而成了最可怜的人,还是没能为两个孩子讨回公道,究其原因还是侦查人员初期的侦查结论造成了两家的悲剧,这样的事情该作何了结,怎么对他们犯下的错量刑,真是个大问题....
  .cn/c//.shtml福建念斌案历经8年时间四次被判死刑,最终得以无罪释放。真的是寒心,证据作假中院居然查不出来,不知道是专业水平问题,还是有意为之...想想如果哪天这种事儿落到自己身上,不免的就让人害怕。8年时间没了,也未能见上老父亲一面,该有多少感慨。念斌被判无罪,被害人家属丁云虾反而成了最可怜的人,还是没能为两个孩子讨回公道,究其原因还是侦查人员初期的侦查结论造成了两家的悲剧,这样的事情该作何了结,怎么对他们犯下的错量刑,真是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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