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女中队10号,dota怎么打钱快过去给她啊

  @好女人宁剩不3
15:24:25  看守所故事:  一个女人,她的男朋友在一家公司任高管。她的男朋友经常往她的账户里打钱,说是自己的业务收入,准备两人结婚用的。  后来男人在公司里出事了。男人判了10年,女人判了3年。  女人从未接触过男人公司的业务,难道这也是共同犯罪?  虽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是知情者,但仍被判了3年。  -----------------------------  @7楼
17:44:50  这个女的真倒霉了  -----------------------------  象这样的情况,如果男的没咬她,这个女的应该不会被判,可能是男的录口供时被JC诱导,或者其他外人不知的原因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
  必须记号
  @好女人宁剩不3 400楼
18:07:26  哈哈,如果是吸毒的,那可是一个增肥的好地方。  一个月胖20斤都正常.打底半年出去后,原本穿进来的衣服都穿不下。  关于这方面,女人有很多可以8卦的,以后慢慢说  -----------------------------  感觉看守所里,贩毒,吸毒的人好多,估计三成以上,开始听他们说什么“溜冰”“打盐”,我心里嘀咕:都三四十岁了,还溜什么冰咯,后来才知道,此“冰”非彼“冰”
  进来一个看上去文化不高的新兵,我们都喜欢拥上去问一句话:“怎么进来的?盗窃、诈骗还是贩毒?”  贩毒的新兵答得是最爽快的。
  TVB的电视剧挺毒害大陆民众的,其中当然包括我。  看那里面的老板刚被请去,立即就有律师到了把他保出去。从来就没有哪个老板因为公司的案子做牢的,除非他杀了人。  还有街头的小混混都敢对JC叫:“阿SIR,你想抓我先拿出证据啊!”
  其实,国家制定的法律本身是很少有错的,太容易出错的是有权执行甚至操作法律的人。------说得,,,,,,,
  警醒大众,遵守法律  
  LZ,我老板行贿一个厅级高官一千多万,现在看写所,估计会多少年?高官现在双规中。  
  @好女人宁剩不3 84楼
20:27:58  特别感谢倒立1995的捧场。我对天发誓我不是刘谦,你也不是董卿。  不过关于这一点“真正诚心学佛的人可以避免很多灾难的”,我并不赞成。我不修佛,但薄有佛缘,在看守所里也喜欢看佛学方面的书。  诚心学佛即无欲无求,而想要避免灾难本身就是一种欲求。若学佛便能避免灾难,那佛教界就不会经受
上的几次灭门之灾了。  学佛只能改变一个人在遇到灾难时的心情与姿态,除此无事无补。这是我在看守所里......  -----------------------------  必须顶,感谢写帖分享
  哈哈 ,楼主,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都是艺术照呀,生活照在咱们身边,小弟祝你周末愉快!
  害的我浪费了一个上午时间呢,全花在看帖上了  快更,呵呵
  @好女人宁剩不3 405楼
21:46:16  TVB的电视剧挺毒害大陆民众的,其中当然包括我。  看那里面的老板刚被请去,立即就有律师到了把他保出去。从来就没有哪个老板因为公司的案子做牢的,除非他杀了人。  还有街头的小混混都敢对JC叫:“阿SIR,你想抓我先拿出证据啊!”  -----------------------------  如果像TVB那么个搞法,你说人家怎么可能搞得到米米呢!
  再者,香港是法治社会!我们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两者不能比的
  多年以前的张子强案,明明知道是他干的,但没有直接证据,香港法院也不能将他怎样,但他一回大陆,案件还在孕量之中,就被干掉了
  至于网上追逃,找硬关系取消的事。请相信在中国这片神奇的土地,一切都可能发生。  如果这个难度大,就另换一个身份证。对此,大家并不陌生吧。  ................  只有想不到,没有不可能。比天方夜谭还要夸张,我打字太慢,否则说些给大家开开心。如斜对面的女犯会撩起衣服揉搓奶子来逗男犯  
  至于说谁冤不冤,我想告诉你们的,每个中国人后脑勺上都悬着一把剑。我进过两次  
  看了楼主的大作,几个感想:  一、楼主整个作品就是拼命写各类商业罪案,其中又以职务侵占和合伙犯罪居多,比如那个百货公司串货的事情,外行人看就是调换一下货物,原来内行人看来是可以整死人把人送监狱的行为,不叫串货叫偷窃公司财物或侵占。  二、好像满监狱都是女老板,大,中,小,就是不见这些女老板的老公,莫非女强人都命硬?把老公都克死了?哈哈。  三、行文到此,这帖子被花了,和莲蓬鬼话一个说童子命的一个下场,本来是说自己的故事,结果成了法律咨询会,我估计读者中至少一半是一只脚已经踏进监狱的人,所以都来咨询楼主法律问题。
  @aaaaa楼
12:59:12  至于网上追逃,找硬关系取消的事。请相信在中国这片神奇的土地,一切都可能发生。  如果这个难度大,就另换一个身份证。对此,大家并不陌生吧。  ................  只有想不到,没有不可能。比天方夜谭还要夸张,我打字太慢,否则说些给大家开开心。如斜对面的女犯会撩起衣服揉搓奶子来逗男犯  -----------------------------  男看里,能看到女犯,真的可以说是天方夜谈了
  让我想到我姐夫了。。。我姐把一楼租出去,自己住二楼。然后有天晚上租客在一楼赌博,被人举报,警察半夜来抓人,正好那天二楼厕所坏了,姐夫上一楼厕所解决,正巧警察那个时候过来。。。只穿着内裤就被抓走了。。。然后早上七点又给送回来了。。。我姐一见到那些警察就开始骂。。。
  @踹了老冬瓜 422楼
17:21:04  让我想到我姐夫了。。。我姐把一楼租出去,自己住二楼。然后有天晚上租客在一楼赌博,被人举报,警察半夜来抓人,正好那天二楼厕所坏了,姐夫上一楼厕所解决,正巧警察那个时候过来。。。只穿着内裤就被抓走了。。。然后早上七点又给送回来了。。。我姐一见到那些警察就开始骂。。。  -----------------------------  你姐夫没进看守所,估计JC在公安局问清楚情况就放人了,进了看守所,是没那么快出来的
  @不是作家是作者 420楼
15:54:00  看了楼主的大作,几个感想:  一、楼主整个作品就是拼命写各类商业罪案,其中又以职务侵占和合伙犯罪居多,比如那个百货公司串货的事情,外行人看就是调换一下货物,原来内行人看来是可以整死人把人送监狱的行为,不叫串货叫偷窃公司财物或侵占。  二、好像满监狱都是女老板,大,中,小,就是不见这些女老板的老公,莫非女强人都命硬?把老公都克死了?哈哈。  三、行文到此,这帖子被花了,和莲蓬鬼话一个说童......  -----------------------------  我帮LZ回复第二条:LZ是女的 在看守所里,接触的当然是女犯,男性基本是接触不到的,那女犯的老公更加接触不到   LZ,不晓得我有没有答错,呵呵
  @aaaaa楼
12:59:12  至于网上追逃,找硬关系取消的事。请相信在中国这片神奇的土地,一切都可能发生。  如果这个难度大,就另换一个身份证。对此,大家并不陌生吧。  ................  只有想不到,没有不可能。比天方夜谭还要夸张,我打字太慢,否则说些给大家开开心。如斜对面的女犯会撩起衣服揉搓奶子来逗男犯  -----------------------------  男看里,能看到女犯,真的可以说是天方夜谈了  ................  有一句古语:夏虫不可以语冰  
  @不是作家是作者 420楼
15:54:00  看了楼主的大作,几个感想:  一、楼主整个作品就是拼命写各类商业罪案,其中又以职务侵占和合伙犯罪居多,比如那个百货公司串货的事情,外行人看就是调换一下货物,原来内行人看来是可以整死人把人送监狱的行为,不叫串货叫偷窃公司财物或侵占。  二、好像满监狱都是女老板,大,中,小,就是不见这些女老板的老公,莫非女强人都命硬?把老公都克死了?哈哈。  三、行文到此,这帖子被花了,和莲蓬鬼话一个说童......  -----------------------------  现实社会中两夫妻一起打江山一起做老板的少吗?  LZ是女人,当然只能接触到女老板。而女人一般喜欢聊自己的事请别人帮忙分析出主意,在这种情况下说出的事都基本上有谱。天天时时生活在一起,如果通篇谎话是很容易穿帮的!
  看守所里的女人确实很喜欢调戏男人。特别是那些贩毒的。  一些女人怕下监,是怕再也见不到男人了。在一些小型的看守所,男女监区没有严格区分。一些大型的看守所,就很严格。
  @好女人宁剩不3 13楼
22:02:12  其实我只是女人,不是JQ犯。标题上那样写,只是为了吸引更多人进来看看踩踩。既然打算坚持好好写,当然希望更多人看到它们从中获益。就当我为全家行善积福了。  -----------------------------  Fuck U,
  @好女人宁剩不3 46楼
11:27:01  女老板和我一样,曾经自信自己是一辈子都不可能“涉案”的人。她被抓后的第一反应是请办案人员帮忙提供账号,表示会立即补交所欠税款、利息甚至罚金。但没有用。  后来,她告诉公安局和检察院她根本一直不知道自己欠税的事,这没有用;后来律师告诉她,国家法律规定:欠税的追诉期最长是10年,就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她已经构成了逃税,也不用负法律责任,但这也没有用;再后来在法庭上公诉人现场发言指出她为了逃税故意利......  -----------------------------  看了这么多,楼主就是个法盲。你说的那些“道理”,都是小女人的想当然。
  楼主吓到我了,女法人一枚。  
  更的好慢
  @不是作家是作者
15:54:00  看了楼主的大作,几个感想:  一、楼主整个作品就是拼命写各类商业罪案,其中又以职务侵占和合伙犯罪居多,比如那个百货公司串货的事情,外行人看就是调换一下货物,原来内行人看来是可以整死人把人送监狱的行为,不叫串货叫偷窃公司财物或侵占。  二、好像满监狱都是女老板,大,中,小,就是不见这些女老板的老公,莫非女强人都命硬?把老公都克死了?哈哈。  三、行文到此,这帖子被花了,和莲蓬鬼话一个说童......  -----------------------------  @好女人宁剩不3 426楼
19:59:17  现实社会中两夫妻一起打江山一起做老板的少吗?  LZ是女人,当然只能接触到女老板。而女人一般喜欢聊自己的事请别人帮忙分析出主意,在这种情况下说出的事都基本上有谱。天天时时生活在一起,如果通篇谎话是很容易穿帮的!  -----------------------------  第一次进去的人一般都会请别人分析自己的案情,大概会判多久!而几进宫的老口子一般清楚自己大概会判多久
  @aaaaa24876
12:59:12  至于网上追逃,找硬关系取消的事。请相信在中国这片神奇的土地,一切都可能发生。  如果这个难度大,就另换一个身份证。对此,大家并不陌生吧。  ................  只有想不到,没有不可能。比天方夜谭还要夸张,我打字太慢,否则说些给大家开开心。如斜对面的女犯会撩起衣服揉搓奶子来逗男犯  -----------------------------  @aaaaa楼
18:58:10  男看里,能看到女犯,真的可以说是天方夜谈了  ................  有一句古语:夏虫不可以语冰  -----------------------------又学习了古语,我还真去百度了古语的意思。但我的经历,男看守所里,是见不到异性,里面呆了几个月的,特别喜欢说自己感冒了,因为感冒了可以去看守所的医务室买药,量体温,而那医务室的肯定是女的,买药回来,就跟我们吹牛,那女的穿的是么子颜色的内衣,波波大不大,可以意淫上一下午
  回复第434楼(作者:@ 于
10:05)  @aaaaa24876
12:59:12  至于网上追逃……  ==========  
  回复第434楼(作者:@ 于
10:05)  @aaaaa24876
12:59:12  至于网上追逃……  ...........  每个地方的看守所都不一样  没有统一规范  ==========  
  广西云南那里有些现在还可以溜冰  不抽烟的进去 回来以后还会有大烟瘾  夸张吧?  
  @aaaaa楼
12:00:09  广西云南那里有些现在还可以溜冰  不抽烟的进去 回来以后还会有大烟瘾  夸张吧?  -----------------------------  哈哈,夸张,看来那边跟美国接轨了,“肖申克的救赎”里的阿瑞,肖恩克监狱中的“权威人物”,只要你付得起钱,他几乎有办法搞到任何你想要的东西:香烟,糖果,酒,甚至是大麻。哈哈
  @好女人宁剩不3 43楼
10:49:24  现在开公司容易了,99%的人以为这是好事。看了我写的关于这位女老板的故事,就不用这么想了。  她原本在看守所所在城市开了一家公司当法人,后来到同省的另一个城市开了公司并定居,在后一个城市已经有10年(或是15年,下同)。  她涉嫌的罪名是“逃税”,是10前在看守所所在城市“逃”的税。她当时离开这里的时候只是把资金调走了,忘了交待财务办清算,当时税务局也没有通知到她。当时不了了之,后来“运动”来了......  -----------------------------  纠正一下不是当法人,是法人代表
  @丢了一只手套 101楼
23:49:00  mark
最近我就遇到这个问题
我是负责公司网站的
是融资平台
目前公司因为业务出问题可能涉及非法集资或者诈骗,我担心是否有责任?问过朋友以及律师,都说我们员工没事的,只是打工的,未获利,无责任,真的吗?  -----------------------------  你没事,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有事
  @咳咳咳yu 105楼
00:13:43  看到有一条~~在看守所内购得物品不超过当地市场零售价消费需由本人签字确认,,,这是真的吗~~不是说里面的东西都挺贵的吗  -----------------------------  是真的,我今年暑假的时候在一个看守所实习过,里面的东西价钱和外面一样的
  @咳咳咳yu
00:13:43  看到有一条~~在看守所内购得物品不超过当地市场零售价消费需由本人签字确认,,,这是真的吗~~不是说里面的东西都挺贵的吗  -----------------------------  @陈维楼
12:45:38  是真的,我今年暑假的时候在一个看守所实习过,里面的东西价钱和外面一样的  -----------------------------  价格稍微贵一点,但东西却有些假!
  @好女人宁剩不3 221楼
23:31:34  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现实:没有“提供赌博场所”这条罪吧?但前边提到的开茶馆的美好女人就被定罪处刑了。  任何人都随时可能被以“法律没有明文允许”的名义被抓。  -----------------------------  你错了,去看看刑法分论的“开设赌场罪”吧。这女的是因为开设赌场被抓的好吗
  @好女人宁剩不3 242楼
11:17:02  看守所里能借到的正式法律书,只有薄薄的一本《刑法》。但从法制报上了解到了很多各界(包括公安部、律师等)对各地公安执法情况的不满与吐槽。  现在回家了,便上网恶补相关法律条文。一边补一边想:如果那时我在面对JC上门抓人的时候已懂得这些,站出来平静而严肃地说一句话:“请出示您对我本人拘传证”,那么我和很多同事不会进去的可能性极大。  -----------------------------  +1
  @aaaaa24876
13:26:09  据说每个警务人员每年都有抓人指标  -----------------------  @夜累 264楼
13:59:22  乱说,再次发现国人的一个特点,谣言听了就认为是真的,而且还热衷于传播,传播之前也不求证。  -----------------------------  转发500次你就可以蹲看守所了,谣言止于智者
  @力必多 323楼
10:41:40  看到这个帖子真好,很有感触,我的亲戚朋友很多在官场或者做生意,都进去过。请问楼主,我一个长辈和官员做生意,他投资,官员分红,事后被告发,他被牵连。目前一直没有开庭审理,但已经被关了快两年了。人已经被折磨的变形了,请问楼主这种事会朝着哪个方向发展?会不会是共同贪污。  -----------------------------  贪污罪是指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你长辈并不属于上述人员,所以不可能构成贪污罪,因此构成行贿罪,而此官员构成受贿罪
  @刘3 410楼
00:22:43  LZ,我老板行贿一个厅级高官一千多万,现在看写所,估计会多少年?高官现在双规中。  -----------------------------  此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没收全部财产
  @aaaaa24876
12:59:12  至于网上追逃,找硬关系取消的事。请相信在中国这片神奇的土地,一切都可能发生。  如果这个难度大,就另换一个身份证。对此,大家并不陌生吧。  ................  只有想不到,没有不可能。比天方夜谭还要夸张,我打字太慢,否则说些给大家开开心。如斜对面的女犯会撩起衣服揉搓奶子来逗男犯  -----------------------------  @aaaaa24876
18:58:10  男看里,能看到女犯,真的可以说是天方夜谈了  ................  有一句古语:夏虫不可以语冰  -----------------------------  @4楼
10:05:36  又学习了古语,我还真去百度了古语的意思。但我的经历,男看守所里,是见不到异性,里面呆了几个月的,特别喜欢说自己感冒了,因为感冒了可以去看守所的医务室买药,量体温,而那医务室的肯定是女的,买药回来,就跟我们吹牛,那女的穿的是么子颜色的内衣,波波大不大,可以意淫上一下午  -----------------------------  有些地方有女干警好吗
  很好的帖子,支持
  @咳咳咳yu
00:13:43  看到有一条~~在看守所内购得物品不超过当地市场零售价消费需由本人签字确认,,,这是真的吗~~不是说里面的东西都挺贵的吗  -----------------------------  @陈维1993
12:45:38  是真的,我今年暑假的时候在一个看守所实习过,里面的东西价钱和外面一样的  -----------------------------  @2楼
12:51:27  价格稍微贵一点,但东西却有些假!  -----------------------------  好吧,至少在我实习哪里价钱都一样
  @aaaaa-12-16 13:26:09  据说每个警务人员每年都有抓人指标  -----------------------  @夜累 264楼
13:59:22  乱说,再次发现国人的一个特点,谣言听了就认为是真的,而且还热衷于传播,传播之前也不求证。  -----------------------------  转发500次你就可以蹲看守所了,谣言止于智者  ..................  乱说?是我胡说还是你?你实习过。 有了解过最黑的本质吗?实习只是浮在表面  实习的新兵看守老值班 我和他说我们号子里也是欺负新兵 也是新兵值班多 他笑的很尴尬
他是警校毕业 他说其它警种外快多 监管外快少 但安心  
  你很多东西半懂不懂的,就别乱科普了  
  学到好多 接着看  
  @观音大湿00 452楼
19:49:57  你很多东西半懂不懂的,就别乱科普了  -----------------------------  淹死的,都是特别懂水或者特别不懂水的人。  半懂不懂未尝不好,懂得一半些的可怕,也懂一些避灾的方子。
  LZ声明,从来没打算普“中国法律”,只是普“中国执法现实”。  LZ声明,从来没打算普“中国法律”,只是普“中国执法现实”。  LZ声明,从来没打算普“中国法律”,只是普“中国执法现实”。  LZ声明,从来没打算普“中国法律”,只是普“中国执法现实”。  LZ声明,从来没打算普“中国法律”,只是普“中国执法现实”。
  @好女人宁剩不3
23:31:34  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现实:没有“提供赌博场所”这条罪吧?但前边提到的开茶馆的美好女人就被定罪处刑了。  任何人都随时可能被以“法律没有明文允许”的名义被抓。  -----------------------------  @陈维楼
12:59:27  你错了,去看看刑法分论的“开设赌场罪”吧。这女的是因为开设赌场被抓的好吗  -----------------------------  如果你开一个饭店,别人自己组织好跑来你的饭店包厢里赌赙,刚好你也在饭店里,人手紧张的时候你这个做老板也去送过一些他们点的烟酒……然后JC抓赙把你也抓了,你也赞成?  这时你才会知道说“我开的是饭店,没有开设赌场,你不能用开设赌场的罪名把我抓了”吧!这时你已经死定了。  这么简单的换位思考问题,你怎么想不明白?
  刚刚才注意到,@陈维1993 是一个警务系统的新兵(在看守所实习过),希望现实环境能容许他多保留一些曾经的天真。  如果他能遵从法律履行有了证据才抓人,对我们百姓恰是福音。
  @咳咳咳yu
00:13:43  看到有一条~~在看守所内购得物品不超过当地市场零售价消费需由本人签字确认,,,这是真的吗~~不是说里面的东西都挺贵的吗  -----------------------------  @陈维1993
12:45:38  是真的,我今年暑假的时候在一个看守所实习过,里面的东西价钱和外面一样的  -----------------------------  @
12:51:27  价格稍微贵一点,但东西却有些假!  -----------------------------  @陈维楼
15:29:09  好吧,至少在我实习哪里价钱都一样  -----------------------------  如果是正品, 价格高出至少两倍。  如果价格只高一点,保证是假货。比如一瓶包装写有建议零售价9.9元卖10元的飘柔洗发水,保证是最低端的假货。  绝对没有价格低的。  最喜欢卖的是接近保质期甚至超过保质期的东西。这样的东西进货价相当低,甚至是别人当垃圾处理的。拿进了看守所里就是高价。
  回复第455楼(作者:@好女人宁剩不3 于
20:42)  LZ声明,从来没打算普“中国法律”,只是普“中国执法现实”。  LZ声明,从来没打算普“中国法……  ==========  顶这句,看看12/22的焦点访谈就知道了  
  哈哈,,我就知道这是个争议贴。肯定是喷的满楼吐沫星子  
  中国法律中关于保释:    保释就是取保候审制度.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国执法现实:  不管什么案子,不管有没有证据,不管是不是社会恶性程度相当低(比如某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固定资产,只是无意间忘了还信用卡贷款),除非钱和关系都到位,或者是突发重病关在看守所里会出人命,都别想保释!
  LZ在看守所里认识一个女人,为人处事很是大方得体。  她名下有一张信用卡,一直是她老公拿在手上用。有一次她接到了催款通知,她以为她老公肯定知道,再加上一忙,就忘了。然后突然有一天她被抓了。  她是在看守所里呆了4个多月的时候才保释出去的。她老公在外面花了很大代价。  说这个,不是说她冤,而是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大意“被法律钻了空子”。而一旦被抓了,我们老百姓想钻法律的空子(保释),那就千难万难了。  再次提醒:千万不要被TVB随时可见的保释情节给误导了。
  -----------------------------  如果是正品, 价格高出至少两倍。  如果价格只高一点,保证是假货。比如一瓶包装写有建议零售价9.9元卖10元的飘柔洗发水,保证是最低端的假货。  绝对没有价格低的。  最喜欢卖的是接近保质期甚至超过保质期的东西。这样的东西进货价相当低,甚至是别人当垃圾处理的。拿进了看守所里就是高价。.......  ............  假的多
但真货价格方面不一定贵 具体看各个看守所规定  好像是苏州常塾根本不卖货 有钱也不卖
只能家里送
有常塾住过的说说看
反正很缺德
  另 楼主普及执法常识 不要和他们动气
爱信不信   
  -----------------------------  如果是正品, 价格高出至少两倍。  如果价格只高一点,保证是假货。比如一瓶包装写有建议零售价9.9元卖10元的飘柔洗发水,保证是最低端的假货。  绝对没有价格低的。  最喜欢卖的是接近保质期甚至超过保质期的东西。这样的东西进货价相当低,甚至是别人当垃圾处理的。拿进了看守所里就是高价。.......  ............  假的多
但真货价格方面不一定贵 具体看各个看守所规定  好像是苏州常塾根本不卖货 有钱也不卖
只能家里送
有常塾住过的说说看
反正很缺德
  另 楼主普及执法常识 不要和他们动气
爱信不信   
  说的好,妹子  
  在456楼,楼主说的是情理,不是法律,别人到饭店赌博,女老板可以拒绝,明知别人赌博既不劝阻,也不举报,还收了2000块,提供了赌博的场所,当然是犯法的。如果别人跑到你饭店吸毒或者卖淫,你也让别人吸,说跟你没关系?
情理和法律是不能混为一团的。
楼主从最开始,就有一个好的出发点,希望别人能从中吸取教训,避免出事。但一方面法律知识还有欠缺,另一方面在反驳别人的时候有点生硬,而且楼主好像只待了一个看守所,而观众可能各个地方的都有,所遇所见或有不同,所以争议也在所难免。建议楼主只讲故事好了,别解说法律了,一解争议就来了,有的学了一辈子法律的人说的话都还会有争议呢  
  @丢了一只手套
23:49:00  mark 楼主 最近我就遇到这个问题 我是负责公司网站的 是融资平台 目前公司因为业务出问题可能涉及非法集资或者诈骗,我担心是否有责任?问过朋友以及律师,都说我们员工没事的,只是打工的,未获利,无责任,真的吗?  -----------------------------  @好女人宁剩不3 115楼
01:26:36  补充说明一下:自己的直觉往往比律师的说法更灵更准。  律师不是公检法,他们说的话不算数。  -----------------------------  律师无法控制你向警方说些什么,所以,你自己说错了,律师帮不了你!
  楼主,你的剧情在混乱了,普法和法律现状都不是你能讲的,你的技术和经验都做不到这个,我更想听你的故事,请接着讲故事吧!
  @好女人宁剩不3 457楼
21:01:21  刚刚才注意到,
是一个警务系统的新兵(在看守所实习过),希望现实环境能容许他多保留一些曾经的天真。  如果他能遵从法律履行有了证据才抓人,对我们百姓恰是福音。  -----------------------------  我是学法学的,不是新兵.......
  顶楼主!  
  @好女人宁剩不3 462楼
21:42:44  中国法律中关于保释:    保释就是取保候审制度.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  -----------------------------  一个台湾人跟我说过:无论繁体字还是简体字,“法”都是三点水和回去的“去”组成,意味着,走水路就可以回家,水路估计就是LZ所说的钱和关系,
  @好女人宁剩不3
21:42:44  中国法律中关于保释:    保释就是取保候审制度.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  -----------------------------  @3楼
09:38:29  一个台湾人跟我说过:无论繁体字还是简体字,“法”都是三点水和回去的“去”组成,意味着,走水路就可以回家,水路估计就是LZ所说的钱和关系,  -----------------------------这个台湾人蛮可怜的,因为电信诈骗被抓,进去快两年了,判决书都没下来,又没钱,又没家人过来送东西,夏天还好,冬天就全靠同仓的给衣服了,他全身上下包括袜子,都是人家给的
00:22:43  LZ,我老板行贿一个厅级高官一千多万,现在看写所,估计会多少年?高官现在双规中。  -----------------------------  @陈维楼
13:19:25  此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没收全部财产  -----------------------------  大哥,你就别吓人家了,你可以把话说得委婉一点啊
  你讲的都是同室人员的案件,能不能讲讲你在里面的日常生活呀?
  回复第454楼(作者:@好女人宁剩不3 于
20:37)  @观音大湿00 452楼
19:49:57  你很多东西半懂不懂的,就别……  ==========有些东西你自己也没怎么搞明白,就不要乱给别人讲拉,误导别人不好的。你还是讲讲里面的生活还有不同人表现出的状态之类,更有意思  
  @aaaaa楼
12:59:12  至于网上追逃,找硬关系取消的事。请相信在中国这片神奇的土地,一切都可能发生。  如果这个难度大,就另换一个身份证。对此,大家并不陌生吧。  ................  只有想不到,没有不可能。比天方夜谭还要夸张,我打字太慢,否则说些给大家开开心。如斜对面的女犯会撩起衣服揉搓奶子来逗男犯  -----------------------------  你TM哪国人?SB玩意,男犯人和女犯人关一起?
  @aaaaa楼
12:59:12  至于网上追逃,找硬关系取消的事。请相信在中国这片神奇的土地,一切都可能发生。  如果这个难度大,就另换一个身份证。对此,大家并不陌生吧。  ................  只有想不到,没有不可能。比天方夜谭还要夸张,我打字太慢,否则说些给大家开开心。如斜对面的女犯会撩起衣服揉搓奶子来逗男犯  -----------------------------  老子马上去举报你
  看了楼主的帖子,首先对楼主表示同情,同情你经历过那样艰辛的生活、与家人离别的痛苦,但同时对楼主的一些说法,我也想说说我自己的看法,我只是个普通人,并没有任何恶意诋毁楼主的意思:  1.我相信看守所的生活确实如楼主所说,艰辛是平常人无法体会的,其中的种种不合理不公平在某些地区也是存在的,但是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无论是谁都需要为自己所做负责,不仅在看守所,即使在日常的生活中也不可能有完全的公平所在。楼主常举香港为例,认为香港是个法制健全的地区,但是楼主或许忽略了,你并没有真正的接触过香港的法律制度,对香港法律仅限在电视上,这太武断了,我想说的是,无论在世界各地(美国、英国等法制相对健全的发达国家)在法律上,看守所或监狱里,都没有绝对的公平。而这些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能做的只是远离犯罪,这样,对我们来说,法律的公与不公,都与我们无关。  2.楼主在这里给大家普及了很多的法律知识,我想正如楼主所说初衷是好的,但是语气中明显带有针对性,对ZF的不满,对JC的不满,我想说楼主既然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又何必耿耿于怀呢,我想当初如果你真的与案件一点关系也没有,你绝对不会走进看守所,请原谅我这么武断,但我相信,如果真的如你所说,你只是个小员工,又与案件无关,JC不会耗费精力用在你身上,要知道对一个人实施法律措施,JC要做的工作也是很多的,他们没有必要给自己添麻烦,其实从楼主开这个帖子的名字中就能看出,楼主还是耍了一些小聪明或者说是小手段来吸引大家的,但是别忘记,有很多事儿往往都是从耍小聪明开始的,别忘了聪明反被聪明误。  3.楼主所说的在看守所别人的故事,明显的太主观了,犯罪嫌疑人当然只会说对自己有利的话,如果按你所说,公检法都按照嫌疑人给的口供来断案,那结果可想而知,只要是有点思维的人都会给出自己的判断。比如你说的给赌博提供场所,以招揽卖淫为目的的抢劫,比如口头传唤,楼主的判断太主观,太偏激。  4.楼主对公安机关有很多不满,我能理解,毕竟他们是把你送进看守所,让你失去自由,失去和家人团聚机会的人,你有不满情绪很正常,但是请楼主,同时,也请看这个帖子的各位天涯的朋友清楚一点,如果你没有触犯到法律法规,你是不会和这些办案子的JC有任何接触的,当然也就不用对他们有各种情绪,请大家明白,他们确实是执法者,从某种层面上看,他们拆散了很多家庭,让很多人失去自由,但同时,大家不要忘记,如果没有他们,那么如果有一天你在大马路上被人抢劫、你的人身、财产受到侵犯,谁来保护,如果没有110报警电话,那么当你被人殴打,旁边的人只要帮你拨打120就可以了吗?确实,在JC队伍中一定会有所谓的害群之马,但是谁又能说在这个社会哪个行业没有这样的情况呢?看问题不要太偏激,那样只会让自己不快乐。  5.我再次声明,对楼主我很同情,并没有任何诋毁的意思,但是希望楼主从今起能放平心态,开始以后的生活,只有真正的放开了,才能重新开始生活。希望楼主以后的生活能越来越好。
  作者:陈维1993   11:44  @aaaaa楼
12:59:12  至于网上追逃,找硬关系取消的事。请相信在中国这片神奇的土地,一切都可能发生。  如果这个难度大,就另换一个身份证。对此,大家并不陌生吧。  ................  只有想不到,没有不可能。比天方夜谭还要夸张,我打字太慢,否则说些给大家开开心。如斜对面的女犯会撩起衣服揉搓奶子来逗男犯  -----------------------------  你TM哪国人?SB玩意,男犯人和女犯人关一起?  回复第479楼  作者:陈维1993   11:45  @aaaaa楼
12:59:12  至于网上追逃,找硬关系取消的事。请相信在中国这片神奇的土地,一切都可能发生。  如果这个难度大,就另换一个身份证。对此,大家并不陌生吧。  ................  只有想不到,没有不可能。比天方夜谭还要夸张,我打字太慢,否则说些给大家开开心。如斜对面的女犯会撩起衣服揉搓奶子来逗男犯  -----------------------------  老子马上去举报你  ...............  你妈B好大 吓死我了  
  @好女人宁剩不3 463楼
21:58:54  LZ在看守所里认识一个女人,为人处事很是大方得体。  她名下有一张信用卡,一直是她老公拿在手上用。有一次她接到了催款通知,她以为她老公肯定知道,再加上一忙,就忘了。然后突然有一天她被抓了。  她是在看守所里呆了4个多月的时候才保释出去的。她老公在外面花了很大代价。  说这个,不是说她冤,而是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大意“被法律钻了空子”。而一旦被抓了,我们老百姓想钻法律的空子(保释),那就千难万......  -----------------------------  我有个大学同学就是在律所干帮着银行催账的事情,这种钱真的赚不得。
  @火箭楼
16:43:09  从头读下来,楼主习惯使用百字左右短文,何不注册个微博呢。那样看着也方便,传播途径也更快,能影响到更多人。  -----------------------------  @好女人宁剩不3 172楼
16:59:44  呵呵,LZ以前一般都是直接玩网站全盘的。就连发贴都很少。  请教一下:注册哪个微博好呢?我已经注册了一新浪微博,一直没用过。或者是发天涯微博?  -----------------------------  当然是新浪微博了啊。这个可是国内率先使用微博,用户体量巨大,可以让更多的人看到你的事迹,从而影响更多人,当然了你也更会被国家有关部门盯上。
  作者:李冤冤   12:07  @蝶恋花km 3860楼
07:48:12  【四岁小孩坐牢四年,暴行!】珠海陈风强,因强拆上访,当地政府株连其四岁小孩。他们私设黑监狱,将小孩非法关押四年。一个聪明的宝宝,竟被关成了痴呆。谁能告诉我:这是什么样的暴行?5月19日,维权人士肖青山、阚晓云等人在广州火车站举牌替小孩诉冤,又被车站派出所关押。请关注!  (原图)  -----------------------------  @代笔者de爷爷 3873楼
09:56:03  黑  -----------------------------  @小百姓有良知 3981楼
02:58:17  难以想象的黑。  --顶  
  @好女人宁剩不3
01:29:00  谢谢LS的几位捧场。我要睡了,你们不用等更新了,闲着无事顶顶就好。早安。88  —————————————————  谢谢楼主……希望你以后幸福……  
  @好女人宁剩不3
15:30:00  好象没有人关注哦……有没有人关注啊?   有人关注就写快一点。  —————————————————  我在关住你,大妹子……写的真好。看来你是一位心地善良的美眉……  
  继续顶,持续关注
  极其不客观
  继续顶,持续关注
  楼主写的很好,能够冒险把另一种世界讲给我们这些老实人事很有必要的。这个社会太深刻了。
  了解了生活中如何防范,又有普法意义,感谢楼主!  
  LZ两天都没更新了,看来过平安夜,圣诞节去了
  举报 回复 楼主:好女人宁剩不3 时间: 15:24:25   看守所故事:  一个女人,她的男朋友在一家公司任高管。她的男朋友经常往她的账户里打钱,说是自己的业务收入,准备两人结婚用的。  后来男人在公司里出事了。男人判了10年,女人判了3年。  女人从未接触过男人公司的业务,难道这也是共同犯罪?  ------------------------------------------------------------  顶
  楼主抱抱,我关了32天现在取保,在中国千万不要信律师,吃人不吐骨头的,包括做律师的亲戚也不能信,信律师你会很惨,在中国千万不要信律师,再次重申,大家注意!楼主我Q  
  @好女人宁剩不3
14:49:52  其实,我们的DANG中央ZF还是比较“正经”的。他们对那些念歪经的地方公安机关也不满意。   所以,请大家理智地对待DANG中央ZF,他们的初衷一定是希望人民过得好的,这样他们的政局江山也才稳。他们制定的政策大多是文  -----------------------------  楼主似乎跑题了  
  @好女人宁剩不3 46楼
11:27:01  女老板和我一样,曾经自信自己是一辈子都不可能“涉案”的人。她被抓后的第一反应是请办案人员帮忙提供账号,表示会立即补交所欠税款、利息甚至罚金。但没有用。  后来,她告诉公安局和检察院她根本一直不知道自己欠税的事,这没有用;后来律师告诉她,国家法律规定:欠税的追诉期最长是10年,就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她已经构成了逃税,也不用负法律责任,但这也没有用;再后来在法庭上公诉人现场发言指出她为了逃税故意利......  -----------------------------  楼主有点天真啊,你不太了解中国司法啊
  没人了?  
  @好女人宁剩不3
14:49:52  其实,我们的DANG中央ZF还是比较“正经”的。他们对那些念歪经的地方公安机关也不满意。  所以,请大家理智地对待DANG中央ZF,他们的初衷一定是希望人民过得好的,这样他们的政局江山也才稳。他们制定的政策大多是文  -----------------------------  @idcs楼
21:36:40  楼主似乎跑题了  -----------------------------  并不是跑题。  刚进去的时候,以为可以马上找人保释,知道不行后的第一反应是国家没有相关的法律政策,后来才知事实上有,但无人执行。  绝大部分政策的先进性出乎常人想象,但因为无人执行而被常人以为它们是落后的。  越是看ZY政府的好处,就越对地方执法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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