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有哪些连续倒班20年以上,如中途调转还干倒班特殊工种有哪些工作,退休以后享受倒班20年以上的待遇吗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交纳养老保险20年和21年的区别?_百度知道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交纳养老保险20年和21年的区别?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交纳养老保险20年和21年的区别?如题,3月份退休可办理退休手续,如再多干2个月正好21年,退休金如何计算的?实质上的区别大嘛?很着急,请各位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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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缴费年限影响两个方面1、退休时多一年,能多一些待遇,从几元到几十元都有可能2、退休后多一年,待遇调整时能多调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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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班制工人珍惜生命,防止发生人生悲剧
  我这里有一个惊人的数据:嘉峪关乘务室一个不到50人的单位,近三年内不幸死了七位,〔李宝华,李天蓝,杨英杰,白金华,任中贵、刘桂萍,梁成涛〕这些都是年富力强、40-50岁左右的在职职工,基本都是癌症夺去的生命。嘉峪关乘务室平均七个职工里死亡一个,这是一个多么惊人数字。嘉峪关乘务室前几年死亡的还有:〔潘钟林,王顺生,刘俊英,谭杰〕等,他们都是因癌症和各种疾病不幸死亡的在职职工。从1992年——2002年嘉峪关乘务室工作 到满60岁退休的一共才有两位。王天厚刚刚退休就不幸让癌症夺去了生命,韩新城也身患疾病,几次从死亡线上捡回了生命。所以,我可以断言:“倒班制铁路工人很难活到退休”。据我了解嘉峪关倒班职工35岁以上的人基本有不同的病痛,100多人已因各种疾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并有多起“过劳死”现实案例。
& && && &这些数字完全可以证明一些科学家的声明:“联合国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声明;19种化学物质和倒班工作是癌症的主要诱因,这些都已被联合国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列为致癌物。”
& && & “2007年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就发表声明指出:倒班会诱发癌症。这是因为,倒班会使得人体生物钟被打乱,从而导致内分泌系统紊乱容易诱发癌症。 癌症病人的痛苦大家没有亲眼看到,也有所耳闻吧!抛开癌症病人的自身痛苦不说,就自己没有能力去孝敬父母,却先父母而亡。使父母老年丧子,舍自己的妻儿不能顾既,使妻子中年丧夫,小儿少年丧父,这些悲观情绪,哪更让癌症病人无法承受。癌症病人的家人受到的打击比他本人还要大,似乎天就要塌了,一家人惶惶不可终日。最终的结局是家破人亡,一贫如洗。这一切就是人生的最大悲剧。任何一个人都不相信这样的悲剧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包括那些不幸死去的同事,但这些数据和科学家的声明表明,它最有可能发生在我们这些倒班制工人的身上。
倒班制这种工作制度是社会发展的不可避免产物,为了尽可能避免倒班制对身体健康带来的伤害,全世界各国都有对倒班制工作者工作时间和收入保护的法律法规。我不以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执行情况为例,我国的《劳动法》就站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角度科学的提出以下几条:
& && &1,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动者一般实行缩短工时制。《劳动法》的第36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时间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实践中的缩短工作时间制就是属于该条所述的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一种。由于夜班工作改变了劳动者正常的生活规律,增加了神经系统的紧张状态,容易产生疲劳,工作比较辛苦,属于在特殊条件下从事的劳动。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第4条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我国目前实行的夜班缩短工时制包括:夜班工作的时间比白班少一两个小时,并发给夜班津贴;&&必须连续工作的单位,夜班工作时间可以与白班相同,但必须增加夜班津贴。
& && &&&2,为保障职工的休息权,法律对加班加点的条件作了哪些限制?答:加班加点,即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是指用人单位依法要求劳动者在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从事工作的时间;加点是用人单位依法要求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之外延长工作的时间。加班加点必然占有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为保障职工的休息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的条件规定为:一是生产经营的需要;二是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三是加班加点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每日一般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总时数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 &&&国家对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规定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都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才能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项办理。
& && &(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
& && &(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
& && &(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 && &&&依据我国的《劳动法》为根据,我对铁路企业对《劳动法》执行情况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提出以下见解:
& && && &一、我阅读了历年铁路劳资部门的有关文件,发现了一个问题,文件的持续性没有改变,可工作的性质,工作量却改变了。从50-90年代看全国铁路,运输量非常的小,车务、车辆部门的工作量也非常小,倒班制工作的舒适度比其他单位都要好,当时的劳资部门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制定了相应的劳资政策。从90年代以后运输设备更新和运输量的大幅度提高,车务、车辆部门的工作量也大幅度的提高,工作的舒适度比其他单位反而差了很多,夜班工作量的增加对身体的危害也随之增大。铁路劳资部门没有进一步对各工种的劳动强度进行科学的分析,缺少应有的工作写实,根据原有的政策文件认定特殊工种,制定各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所以车务职工普遍认为收入分配不公,怨声载道,丧失工作积极性,制约企业的良性发展。
& && & 以上的数据和具体事例以及法律法规不难看出,倒班制肯定是特殊条件下从事的劳动,因其工种对身体健康有很大的影响。经劳资部门申请,铁路夜班工作者有理由通过特殊工种认定程序。就嘉峪关车务段夜班工作者岗位工资标准来看,工资还要比正常班的要低。最具有对比力的具体事例;
& &&&〈1〉正常班的服务员和倒班制的客运员,岗位工资标准都是266元,岗资标准相同,倒班制的客运员没有特殊岗位津贴。
& &&&〈2〉值班睡觉的夜餐5元,熬夜上班5元,没有区别。
&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规定是:男年满55周岁,倒班制工人现执行60岁。〔根据数据来看,倒班制工人很难活到60岁。〕
二;铁路企业的有关领导对《劳动法》知识缺少应有的了解和重视,违法用工现象普遍存在。
& &&&〈1〉《劳动法》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总时数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规定特别清楚,但我在嘉峪关车务段乘务室工作〔1992年-2003年〕期间超时一般在36小时以上100多小时甚至200多小时之间。〔从嘉峪关乘务室不幸死亡的数据比例可以看出,以造成不可挽回的恶果〕
& &&&〈2〉玉门镇客运室客运员的30小时生活工作写实:6:20起床,7:20坐7527次旅客列车,9:30到达玉门镇,10:00交接班,10:34分接1046次旅客列车,10:48分接1046次旅客列车,12:21接K592次旅客列车,13:30-14:30清扫候车室、售票大厅卫生。16:00-17:00清扫股道及站台卫生。【见候车室管理制度】19:01分接7528次旅客列车,19:40清扫候车室、售票大厅卫生,21:56接K9668次旅客列车,22:00接K544次旅客列车,23:29接T69次旅客列车,0:20接k596次旅客列车,0:29分接1045次旅客列车,1:43分接T296次旅客列车,1:49分接296次旅客列车,3:00接K543次旅客列车,5:41接K595次旅客列车,6:24接K591次旅客列车,6:59接T70次旅客列车,7:00-9:00清扫各室、股道、站台卫生,7:39分接1661次旅客列车,8:47分接1662次旅客列车,9:37分接7527次旅客列车。10:10交班会,10:34分乘坐1086次旅客列车,12:30返回嘉峪关。玉门镇客运员规定人员六名,各岗位是:客运值班员、售票员、行李员、安检值机员、安检员、检票员〔兼问事处〕。因旅客24小时基本不间断,所以各岗位要随时提供服务。基本间休时间是〔14:30-16:00〕和〔3:30-5:30〕,但必须有一人值班,班次为3班24小时制。我感觉到从来没有过的劳累,回到家基本就是睡觉,这也是全体客运员的共同感受。〔我在桥湾助理值班员岗位工资412元每月,总工资2300元左右,现因并岗原因为客运员职名,岗资为266元,每月开1700元左右。现在除去地贴差别,比助理值班员工资减少了450元左右〕这样的劳动安排,何谈“敬业爱岗,优质服务”我敢肯定的说,若干年以后嘉峪关乘务室在职职工不幸死亡悲剧会在玉门镇客运室重演。
& && & 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合理组织劳动和休息,合理支付劳动报酬,是有效管理的基础。我们嘉峪关车务段大多职工都知道,大草滩车站位距嘉峪关车站以西。听车站工作人员讲述,本车站线路使用繁忙,停了开,开了停,所以助理值班员基本在室外每班工作6-7小时,因天气不良,酷热、严寒、大风、夜班工作和距嘉峪关不远,工作检查组频繁等诸多原因,整个车站的助理值班员无法承受工作压力,放弃600元的捆绑工资,造成什么都不干,撞大运,比运气的工作局面。这就是一个失效管理的具体事例。
& && &我在桥湾车站工作了五年,就拿吃水的问题来说,一开始是留下的输水管道,因年久维修成本太大,整个设备卖废铁了。汽车送水,挖水窖,水窖也不能使用,大缸蓄水,可能也有很多弊病,又打井,购买了一套净化水的设备。改建了一个很大的洗澡堂,在全站区只有一个女职工的情况下,洗澡堂各安装了五个淋浴头,三年没有使用过一次。领导的这些决策,每一次都是正确的,为了更好的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但观其效果就很难说了。
& &&&全铁路的管理模式大都是一竿子插到底,铁路局执行的文件,各单位执行铁路局的文件,加之领导层大多都是大学生,缺少员工的工作经历,不知各岗位工作的辛苦和优略。劳资部门没有与时俱进,缺少对各工种的进一步了解和对企业负责的工作精神,没有及时做应有的工作写实和科学的分析各工种的劳动强度能力,制定了不合法,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和安排让员工无法承受的工作环境,造成职工怨声载道,丧失工作积极性,失效管理的诸多问题。
& && &本人三个月前就向嘉峪关车务段提出,&四班倒超劳并给予补偿的请求&等问题。但至今嘉峪关车务段仍然拿着一些文件中的字眼,说明四班倒没有超劳。根据有关文件“综合计时”的职工,公休假不算工时和交接班的时间不算工作时间。可实际四班倒人员同比日勤人员每年超出291.6小时。即4班倒全年实际工作1998小时(365天-11天法定节日-21天公休假÷4班倒×24小时)+交接班时间124.8小时(全年实际工作时间1998小时÷每班作业时间8小时×交接班时间0.5小时)-日勤实际工作时间1831.2小时(166.64小时×12月--21天公休假×8小时)。嘉峪关车站交接班时间为166.5小时(全年实际工作时间1998小时÷12小时×交接班时间1小时)实际年超劳333.3小时,其中不包括劳动法规定的从事夜班工作人员应缩短的工作时间。
& && && &三个多月时间,我的努力无济于事。我的一些同事也因领导的权威,不敢跟我说话,深怕领导看见了影响自己的利益。甚至有人对我说:“我觉得你这个人挺好的,怎么能干这样的事情呢?”这些是我最不能理解的。我国是一个法制的国家,言论自由,每一个公民都有对事物发表观点和评价的权利,且每一个公民都有维护法律的责任。如果一个小偷在作案的时候被你发现,你没有去制止,也没有去报案,你不违法,但你违反了道德标准,属于道德标准低下。我国公民道德标准规定:遵守法律是公民的最低道德标准,不遵守法律就是道德败坏。”我们都知道小偷偷盗的行为是违法的,领导在制定工作制度的时候违反法律法规,那也是违法行为。比如:玉门镇车站规定在家休息的职工每月2号召开职工大会,不参加的扣30元钱捆绑,连续不参加的扣60元。因每次去开会来回需要坐5小时的火车,会议时间基本半个小时,再加上班前点名,班后交班,开会内容基本相似,故职工怨声载道。从法律上看这个规定就是典型违法的。【1、刑法规定公民有休息的权利。2、休息时间的法律解释;不受制度约束的时间为休息时间。所以用扣钱的制度去剥夺职工的休息时间是违法行为。】
& && & 我们的领导深知“越大的群体就越没有凝聚力,就越是弱势群体,为了各自的蝇头小利,放弃整体利益,阿谀奉承,缺乏群体的团结力。”所以领导可以忽视我们的利益。我们工人也深知领导的小团体利益,就是我们没有力量去与之平衡。我们也只能要求《劳动法》给我们的那点点最低的利益。工资协商制度2012就会逐步得以实施,到那时我们拿什么去协商,谁去为我们协商,凭现在职工代表的素质和能力,怎么能提出一些有价值的问题,我呼吁大家学习《劳动法》,本法坚持了向职工倾斜的立法原则,既侧重保护职工权益,又适当兼顾用人单位的利益,实现了劳动关系与当事人的合作双赢,有助于解决劳动领域的突出问题,实现劳动关系的法治化。我也呼吁大家一起维护《劳动法》,不要让它成为一纸空文。我们的领导为我们编制了很多美丽的故事,所以我们在面对很多花言巧语的时候自己多动动脑子,利益面前我们要分清楚孰大孰小。
& && &&&我相信在铁路工人这个弱势群体里,能有维护《劳动法》的热血儿男,为那些因熬夜早早失去容颜的女人们,为那些因熬夜满身疾病,仍然在一线工作可怜的铁路工人们,为那些因熬夜不幸早逝的英灵们说句公道话。我更期待有一天,不是我一个人去请求嘉峪关车务段领导按标准执行《劳动法》而无济于事,而是我们每位工人都有这种维护法律意识,要求嘉峪关车务段按《劳动法》给予我们“最低”补偿。
我的电话是。倒班制的工友们,珍惜生命吧!不要让人生悲剧&&发生在我们自己身边。你们一定有自己的判断能力,如果认为我不是认识错误和无理取闹,就拿起手中的电话,给我发来短信,告诉我你的名字和“支持你”三个字,我会为此赴汤蹈火,在所不惜。进一步支持我的,可以复印几份本内容让你的同事好友都看一看,共同提高维权意识。
& && &&&我们一方面要积极努力的工作,争取企业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努力学习和我们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消除分配不公,争取我们应得的利益不受侵犯。怨天尤人,消极怠工不是长久之计,也不是明智之举,鼎盛的企业也会因此而衰败,害了企业也害了自己,到那时才是我们全体铁路工人真正的人身悲剧。
& && &有QQ的请加,将有六篇有关文章和一些必要的保健知识陆续和大家见面。
& && &1、《我们不要过于相信领导的能力》
& && &2、《铁路工人的悲剧》
& && &3、《法盲领导的规定》
& && &4、《自己单位出事故,为什么职工兴高采烈、相互告知》
& && &5.、《石油工人的五班四倒》
& && &6、《五年以后》
& && &&&目前,嘉峪关车务段至今仍未按照《劳动法》及国务院相关解释规定执行,故请求嘉峪关车务段能够做到以下两条:
& && && &1、从日《劳动法》规定的时间起,按照《劳动法》及国务院相关解释规定执行,给予职工超劳时间的加班费补偿或补休。按我的工资标准,加班费补偿为:每年共计1723元×12年=20685元。调休:每年共计36天×12年=432天
& && && &律师提示,嘉峪关乘务室因用人单位违法用工以造成对员工的身体伤害,应进入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 && && & 2、请求嘉峪关车务段工会,积极呼吁国家、路局出台提高长期夜班工作人员夜班津贴标准的相关政策。〔一些省市劳动人事保障部已对夜班津贴标准做了很大的提高,亟待我们呼吁〕
& && &&&我将于11月22日星期一9.30分到嘉峪关车务段听取领导对这些问题的再一次解释,请与这些问题有关的同事们有时间一同前去关注有关领导解决这些问题。
& && && &领导和同事,请谅解我一次一次给你们带来的暂时的麻烦,但是,这会给更多的工人们带来利益,也会给领导的管理带来不可估量的效益。
& && && & 现我把一些资料编辑成文,供大家共同学习,一起探讨。
& && &其一,相关规定执行不及时。
& && &铁道部发布的铁路劳动工资统计规则明确规定:“制度公休工时指制度公休工日乘以按制度规定每天工作小时计算之和。制度公休工日是指在国家(或企业)规定的例假、节日中工人应休息的天数之和。因每个劳动者都有在法定例假、节日中享受休息的权利,故工人因产假、事假、病假等各种原因请假期间的公休日,仍算作公休工日,不算缺勤工日。”但本规定直至2008年才得以实施,相差近19年。我们现在能享受到的21天公休假,也是段职工根据这个条文争取到的。
& && &其二,劳动超时部分的补偿,与《劳动法》相关规定及本企业的规定相差甚远。
目前嘉峪关车务段乘务室超时部分每小时支付加点超时补偿3.6元,嘉峪关车务段专职劳资员给出的计算方法是:600的捆绑除以166.64小时(标准月劳时),这样的文件是没有根据的。即便不执行《劳动法》的规定,也没有执行以下文件:1根据铁道部铁劳(号:第9条:“铁路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的计算基数暂定为基本工资部分即实行企业工资制度的本人岗位工资、技能工资两项之和”。第十九条:“铁路现行的规章制度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 &&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 && &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 && &&&以本人为例,按以上的规定计算,超时部分每小时支付加点超时补偿最低的实际标准应是:岗位工资472元加技能工资430元计算约为900元÷21.75天=41.38元;41.38元÷8小时(1天)×1.5=5.172元/小时
& && & 其三,关于4班倒不超劳的计算方法明显有误。
& && & 嘉峪关车务段全体四班倒职工请求嘉峪关车务段领导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时间给予超劳职工以加班补偿或补休后,嘉峪关车务段人事科给出的四班倒职工目前尚欠劳时1.2小时[标准工时166.64小时×12月=1999.2小时;四班倒职工工时(365天-节日加班11天-21天公休假)÷4四班倒×24小时=全年总工时1998小时,1999.2小时-1998小时=1.2小时)的结论。
& && &含义为: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平均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不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所以嘉峪关车务段人事科给出的四班倒职工目前尚欠劳时1.2小时。
& && & 但我认为嘉峪关车务段人事科给出关于4班倒不超劳的计算方法明显有误,其理由如下:
& && & 一、关于实际工时(工日)的计算
& && &中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实际工时(工日)(见《铁路劳动工资统计规则》)是指工人实际工作的小时(天数)。在实际工作时(工日)中包括:
(1)加班工时(工日)数;
(2)因公出差到企业外工作的工时(工日)数;
(3)因工人原有工作结束或发生停工,临时被调从事其他生产工作的工时(工日)数。
& &&&实际工作工时(工日)数=制度工作工时(工日)数-停工工时(工日)数+停工工时中被利用的工时数-缺勤工时(工日)数-非生产工时(工日)数+加班工时(工日)。
& &&&二、劳动者工作时间应包括:
& &&&见劳动部劳部发[号文(发布日期:
& &&&执行日期:)关于铁道部《关于铁路轮班工作制和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函》(铁劳函〔号)批复其中第四条:  
“四、劳动者工作时间包括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
(一)准备结束时间系指劳动者在工作日(班),为完成生产任务或作业的准备和结束所消耗的时间;
(二)作业时间系指劳动者直接用于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或作业所消耗的时间;
(三)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系指劳动者因自身的生理需要而必须中断正常工作的时间;
(四)工艺中断时间系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中,因工艺技术特点的需要使工作必须中断的时间。” 
& & 三、四班倒工作制还适用缩短工时制。见《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 &&&四、法定的公休假是带薪假,应该计算工时。
&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嘉峪关车务段人事的计算方法及解释是有误的,正确的说法应该为:
& &&&第一:综合工时制包括轮班制,乘务制。超时计算方法为:月实际工时(包括加班工时)-标准工时=月超时总额。公休假按计时计算。
& &&&第二;实际工时应包括交接班的时间。
& && &第三;4班倒全年实际工作1998小时(365天-11天法定节日-21天公休假÷4班倒×24小时)+交接班时间124.8小时(全年实际工作时间1998小时÷每班作业时间8小时×交接班时间0.5小时)-日勤实际工作时间1831.2小时(166.64小时×12月--21天公休假×8小时)。嘉峪关车站交接班时间为166.5小时(全年实际工作时间1998小时÷12小时×交接班时间1小时)实际年超劳333.3小时,其中不包括劳动法规定的从事夜班工作人员应缩短的工作时间。
第四;参见《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从事夜班工作的职工适用缩短工时的规定,更说明了4班倒人员同比日勤人员工作时间要更短,但实际情况是4班倒人员同比日勤人员超劳劳时要多。目前,嘉峪关车务段至今仍未按照《劳动法》及国务院相关解释规定执行。
向工人致敬!铁路工人才是运输生产的栋梁。
四班制的后遗症是,
现在是3点整。本该睡觉的时间,我起床上网。
原因是昨天下夜班,白天睡多了,晚上睡不着。
[ 本帖最后由 竹 于
03:48 编辑 ]
你不置顶我顶
昨天看了你的帖子,今天早上上班惊闻我一个朋友在前几天又在岗位上逝去,心情异常复杂,我们几百万人的企业员工的基本权利却要几个人来挣取,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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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公交司机有望列为特殊工种
黑龙江新闻网30日讯 (记者于海霞) 公交车驾驶员的身体素质、操作技术直接关系到行车的安全和乘客的生命安全。今日,《关于将我市公交车驾驶员列为特殊工种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提交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建议将哈市公交车驾驶员岗位列入特殊工种,并按特殊工种规定的年龄退休,享受相应待遇。
目前,哈市公交车驾驶员缺口近千人,为保证公交正常运营,公交企业将每日倒班工作改为隔日出勤,即由原来的每日工作8至9小时延长至每日工作14至16小时,大大增加了驾驶员的单班劳动强度。同时,由于哈市处于高寒地带,冬季较长,车辆保暖差,驾驶员长时间在低温下工作,容易引发高血压、脑出血等疾病。哈市部分道路狭窄,路况复杂,公交车驾驶员每天数次经过危险地段,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身体健康很难保证。
委员会审议认为,该议案反映的哈市公交车驾驶员劳动强度大、作业环境差、职业病多发,特别是接近退休年龄的一段时间里,反应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减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等问题符合实际,体现了代表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意愿,建议将此议案作为代表意见交哈市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将公交驾驶员岗位列入特殊工种一事,国内昆明、厦门等地已有先例。昆明市将从事营运客货汽车运输企业的驾驶员列为特殊工种,达到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厦门市2008年比照专业运输企业的长途客货运营汽车驾驶员的相关规定规定,城市公交国有企业从事驾驶员的固定工人,在公交驾驶员岗位工作年限累计满20年或连续从事本工作满15年,可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
作者: 编辑: 刘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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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门新闻排行13名人大代表联名建议:公交车驾驶员应列为特殊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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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名人大代表联名建议:公交车驾驶员应列为特殊工种
华夏经纬网
  哈尔滨日报讯(记者&王哲)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获悉,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孙利君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我市公交车驾驶员列为特殊工种的建议》将交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办理,继续向省和国家反映我市公交车驾驶员目前存在的实际问题,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支持。
  代表建议指出,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迅猛发展,对城市公交客运提出了更高要求,公交车驾驶员岗位在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安全风险、职业健康等方面状况堪忧:
  ――劳动强度过大。我市公交车驾驶员缺口近千人,为保证公交车正常运营,企业将每日倒班工作改为隔日出勤,即由原来的每日8至9小时延长至每日工作14至16小时,大大增加了驾驶员的单班劳动强度。
  ――劳动条件较差。由于我市处于高寒地带,冬季较长(半年),车辆保暖差,驾驶员长时间在低温下工作,必将对身体造成伤害,容易引发高血压、脑出血等疾病。
  ――风险系数较高。我市道路建设远远没有跟上城市的发展,许多地段道路狭窄,路况复杂,每天数次经过繁险地段,公交车驾驶员承受巨大心理压力。
  ――健康状况较差。由于公交车驾驶员常年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中从事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身体健康很难保证。
  公交车驾驶员的身体素质、操作技术直接关系到行车安全和乘客生命安全。对此,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孙利君等13名代表建议,将我市公交车驾驶员列为特殊工种,公交车驾驶员应按特殊工种规定的年龄退休,享受相应待遇。
  收到这一建议后,市人大人事和代表联络委员会针对建议涉及的相关内容,及时与省市人社部门及昆明、厦门、上海、郑州等地进行沟通联系,了解掌握有关特殊工种的法律、政策规定和外地市执行情况。同时,召开座谈会,深入我市公交系统进行实地踏查,认真论证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委员会审议时认为,该议案反映的我市公交车驾驶员劳动强度大、作业环境差、职业病多发,特别是接近退休年龄的一段时间里,反应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减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等问题符合实际,体现了代表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意愿,值得市政府认真研究。
  鉴于当前国家和省对特殊工种有着十分明确具体的政策规定,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继续向省和国家反映我市公交车驾驶员目前存在的实际问题,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支持。
  【背景】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殊工种是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以提前享受退休待遇。针对驾驶员这一行业,1992年国家交通部曾下发文件,将专业运输企业的长途客货运营汽车驾驶员定位为特殊工种,而公交车驾驶员并未列入其中。
  【他山之石】
  ■昆明将从事营运客货汽车运输企业的驾驶员列入特殊工种,达到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但昆明市公交司机纳入特殊工种审批的时间是1992年。
  ■2008年,厦门市比照专业运输企业的长途客货运汽车驾驶员,将城市公交国有企业从事驾驶员的固定工人,且在公交驾驶员岗位工作年限累计满20年或连续从事工作满15年,可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
  ■今年起上海市将试点公交驾驶员“提前退休”机制。55周岁以上,身体条件不适宜继续承担驾驶工作,在本人自愿前提下,可以参照相关特殊工种提前办理退休手续。此外,根据公交车司机普遍存在过度劳累和压力太大问题,上海市还将同时推行“强制关怀”措施:即公交企业每年安排55岁以上驾驶员体检,发现问题及时医治,并建立健康档案,跟踪关心身体有病的老驾驶员。对不适宜继续承担驾驶工作的另行安排工作,或者办理提前退休(职)手续。由市总工会补贴,公交企业出资每1-2年安排在岗48岁以上女驾驶员、55岁以上男驾驶员疗休养。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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