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申请公租房,是不是必须把社会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半年以上才可以啊?谢谢

吉安法律咨询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找回我的咨询
问题编号手机号码
一对一咨询
一对一咨询
上一条下一条
我的咨询提醒
您当前位置: &>&&>&&>&
今日律师风向标:
我是外来务工人员但是我没买保险我想申请呼和浩特的公租房可以吗
 问题来自:内蒙古 - 呼和浩特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20:42 咨询人:37w512p13yym
法律快车温馨提示:
[VIP+版主]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2:30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2条回复
内蒙古-呼和浩特
回复时间: 22:50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相关法律咨询
把您的困惑告诉律师吧您还可以输入50个字
问题分类:
刑事行政-刑事辩护
请在此输入所需问题的内容,问题说明越详细,回答也会越准确!
请在这里输入您要提问的标题!
问题内容应尽可能陈述清楚,详细的描述事情的经过,有利于律师对整个事情的了解,便于更精确的回答您的问题!
法律帮助指南
知识栏目推荐
知识热门文章
法律经验推荐:
吉安热心律师
[江西-吉安]
解答问题数:276
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咨询热线: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2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
(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流量统计国土房屋局
回复如下:
您的咨询件已经收悉。现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根据《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的审核,出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定证明。国土房屋、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金融等部门和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市住房保障机构根据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财产核定证明,对符合条件的家庭予以公示和最终审批。&
二、针对你反映的收入超标问题,我们已作出登记。登记结束后,我们将统一向大连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反映,并重新加以核实。如经民政局核对中心审核通过,可以将您改为审核合格,并参加下一次公租房摇号。
<<>>&&&&&&公租房廉租房“并轨”管理
 西安日报社
第01版:封面新闻
  社长:夏泽民 总编辑:屈胜文    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02
西安八部门联合下发试行办法
公租房廉租房“并轨”管理
&&本报讯 昨日,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民政局、市物价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开始施行。&&《办法》将公租房、廉租房整合并轨为租赁型保障房。“两房并轨”管理后,保障对象扩大为本市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有稳定职业且在本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建设&&保障房面积不大于60㎡&&《办法》适用范围为“城六区”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西安浐灞生态区、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的租赁型保障房的规划、建设、分配、运营、监督和管理。其他区县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实施办法。&&■面积:租赁型保障房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新建成套租赁型保障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应执行国家宿舍建筑设计规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非新建方式筹集的,要坚持小型、适用、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配套设施:租赁型保障房项目设计必须按规划要求配置足够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集中新建和易地集中配建的租赁型保障房项目,机动车位按照百平方米0.8个配置,非机动车位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配租&&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办法》规定,租赁型保障房配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申请顺序、保障需求的基础上,实行轮候制度。&&■优先保障: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保障的家庭;符合原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孤寡老人或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于残疾、重点优抚对象的;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期限:租赁型保障房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合法使用住房。承租人应保护好房屋及其设备并合理使用,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损毁、破坏、擅自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配套设施,若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备的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并依法承担相关费用。承租人基于对房屋的合理使用所添置的房屋附属物退租时不予补偿。&&■租金收取:租赁型保障房的基础租金按照同地段、同品质类似房屋市场租金的90%确定。基础租金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向社会公布。&&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保障家庭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0%的城六区城镇户籍家庭,其租金标准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执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其租金标准按照基础租金的80%执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其租金标准按照基础租金执行。&&■特殊照顾:申请人或配偶年满60周岁无经济来源或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申请人或配偶为一级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的、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批,租金减半收取。&&管理&&保障资格每年审查一次&&租赁型保障房承租人的保障资格每年审查一次,每三年重新申请。承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期满之日前3个月提出续约申请,并进行资格期满审查。&&承租人不按规定进行资格期满审查的,解除租赁合同,结清有关费用并腾退住房。暂时无法腾退的,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租金按照基础租金执行。&&如果申请人虚报、瞒报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租赁型保障房,将被取消保障资格,收回住房并追回租金差额,计入个人不良信用档案,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自资格取消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新闻&&申请&&流程&&申请人持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提出申请&&由社区居委会或人才中心受理(受理后4个工作日完成公示、申核、信息录入)&&街道办事处初审(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移交)&&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8个工作日完成复审、公示、移交、公示3天)&&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终审(13个工作日完成六部门联审、公示、终审、并将审批通过的审批表逐级返还,公示3天)&&审核表返回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2份(其中1份归档)&&审核表返回街道办事处或人才中心&&审核表返回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社区或人才中心领取审核表1份&&谁能申请
&&本市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有稳定职业且在本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均可申请。&&中等收入家庭人均收入标准按照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两人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上浮10%,单身人员收入标准上浮20%。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标准按照本市上年度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确定。&&外来务工人员过去只能住公租房,现在他们两种房源均可住,收储的公租房也可以租住。&&申请条件&&●具有本市城六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及人员(不含在校大中专学生);或具有本市城六区居住证,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1年以上、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家庭及人员;&&●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准入条件的;&&●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需要资料&&●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城六区城镇户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及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社区出具的连续从事1年以上个体生产经营证明其中之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签字的申请承诺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和收入证明;&&●婚姻证明。配偶已去世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本版稿件由记者赵辉采写
| 业务联系 QQ:
版权所有 西安新闻网  合作伙伴:
Copyright (C) , All Rights Reserved
陕新网审字[号 陕ICP备号江津2013年公租房申请受理通告:一共363套每月每平6元-江津论坛
&&用户名:&&密码:&保存:一天一周一月一年 &&&&&
&&→&&→&&→&
&&&&江津2013年公租房申请受理通告:一共363套每月每平6元 (48/18434)
快速跳转到其它版块..
╋江津发展论坛
│├新闻评论
│├江津码头
│├发展江津
│├网友爆料
│├房产沙龙
│├我爱装修
╋江津生活论坛
│├吃喝玩乐
│├求助咨询
│├打折快报
│├生活服务
╋江津城市论坛
│├江州茶馆
│├爱心公益
│├重庆生活
│├江津同乡会
│├情感沙龙
│├投资创业
╋江津同城论坛
│├津城单车
│├驴友空间
│├征婚交友
│├新摄会
│├车行天下
│├体坛风云
╋江津娱乐论坛
│├影视娱乐
│├武术之乡
│├音乐海岸
│├数码通信
│├宠物之家
│├游戏动漫
╋合作机构
│├网络团总支
│├婚庆摄影
│├宜居江津
│├江津收藏
╋综合论坛
│├政网互动
│├江津镇街
│├业主论坛
│├校园论坛
╋论坛办公区
│├建议公告
│├事务管理
&&&本贴地址: /forum_view.asp?view_id=122177 共 48 回贴
&用户等级:&&少尉&& 贴子:296积分:604注册:
楼 主 发表于: & 13:45 &&
&江津2013年公租房申请受理通告:一共363套每月每平6元
一、申请条件&&&&&nbsp&nbsp&nbsp&nbsp依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11〕9号)及《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津府发〔2010〕67号)相关规定,本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nbsp&nbsp&nbsp&nbsp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独立民事行为,在几江、鼎山和德感城区(含德感工业园)具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且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几江、鼎山和德感城区(含德感工业园)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nbsp&nbsp&nbsp&nbsp有稳定工作是指: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向江津社保和公积金部门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2.在江津社保部门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几江、鼎山和德感城区(含德感工业园)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及个体工商户;3.在江津退休的人员;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nbsp&nbsp&nbsp&nbsp收入限值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2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江津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nbsp&nbsp&nbsp&nbsp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在几江、鼎山和德感城区(含德感工业园)无私有产权住房(含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廉租房或公共租赁住房,且在申请之日起前3年内在几江、鼎山和德感城区(含德感工业园)未转让住房。&&&&&nbsp&nbsp&nbsp&nbsp住房困难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家庭。&&&&&nbsp&nbsp&nbsp&nbsp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的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几江、鼎山和德感城区(含德感工业园)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nbsp&nbsp&nbsp&nbsp二、申请材料&&&&&nbsp&nbsp&nbsp&nbsp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江津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非江津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居住证)、婚姻证明(国家法定婚姻年龄以上人员提供),同户籍成员住房情况证明,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nbsp&nbsp&nbsp&nbsp(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缴存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nbsp&nbsp&nbsp&nbsp(二)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社保缴纳证明。&&&&&nbsp&nbsp&nbsp&nbsp(三)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nbsp&nbsp&nbsp&nbsp(四)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nbsp&nbsp&nbsp&nbsp(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nbsp&nbsp&nbsp&nbsp(六)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复垦人员:提供宅基地放弃协议书或放弃宅基地承诺书。&&&&&nbsp&nbsp&nbsp&nbsp社保费缴纳证明是指:在江津区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证明。&&&&&nbsp&nbsp&nbsp&nbsp三、房源信息及配租方式&&&&&nbsp&nbsp&nbsp&nbsp(一)本次投入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信息表&&&&&nbsp&&&&&nbsp&nbsp&nbsp&nbsp以上房源均含“五通”设施。&&&&&nbsp&nbsp&nbsp&nbsp(二)房源配租方式:2人以下(含2人)配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含3人)配租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住房,4人以上配租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住房。&&&&&nbsp&nbsp&nbsp&nbsp四、租金标准&&&&&nbsp&nbsp&nbsp&nbsp根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江津府办发〔号)规定,本次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6.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183;月;&&&&&nbsp&nbsp&nbsp&nbsp五、申请受理地点及时间&&&&&nbsp&nbsp&nbsp&nbsp资料领取:申请人可到受理地点领取申请资料,也可在“江津住房保障网”()自行下载;&&&&&nbsp&nbsp&nbsp&nbsp受理时间:日至日(不含双休日),逾期不再受理。&&&&&nbsp&nbsp&nbsp&nbsp受理地点:德感街道南华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内(原公共租赁住房展示厅)。&&&&&nbsp&nbsp&nbsp&nbsp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程序&&&&&nbsp&nbsp&nbsp&nbsp申请受理→审核→公示→摇号配租→公布→签约入住。&&&&&nbsp&nbsp&nbsp&nbsp七、签约和入住&&&&&nbsp&nbsp&nbsp&nbsp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签约入住时间根据区睦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交房情况另行通知。&&&&&nbsp&nbsp&nbsp&nbsp重庆市江津区住房保障中心&&&&&nbsp&nbsp&nbsp&nbsp日&&&&&&&&1.jpg
&用户等级:&&少尉&& 贴子:296积分:604注册:
沙 发 发表于: & 13:47 &&
这回是江津第二次分配公租房,比第一次要求要严格多了,要有交半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这个是个坎,&nbsp我想达到这个要求的基本上都在江津有房子了&
&用户等级:&&上等兵&& 贴子:14积分:13注册:
板 凳 发表于: & 15:35 &&
小店“货真价实商贸”开张2月,卖话费充值和鞋袜,目前已经3钻,马上4钻了,还在不断学习提高销量,希望和新老朋友共同交流网店赚钱经验。请加我QQ群。很愿意为新朋友提供帮助。愿大家共同进步。首页-货真价实商贸-淘宝网/
&用户等级:&&少尉&& 贴子:270积分:270注册:
第 4 楼 发表于: & 16:17 &&
顶!!!!!!!!!!!!!!!
游客(116.55.250.9)
第 5 楼 发表于: & 21:30&&&
我交啦几年啦&nbsp&nbsp&nbsp&nbsp&nbsp还不是没房子&nbsp&nbsp&nbsp&nbsp啃老族&nbsp&nbsp&nbsp不需要交保险一样有房有车
游客(116.55.250.9)
第 6 楼 发表于: & 21:30&&&
我交啦几年啦&nbsp&nbsp&nbsp&nbsp&nbsp还不是没房子&nbsp&nbsp&nbsp&nbsp啃老族&nbsp&nbsp&nbsp不需要交保险一样有房有车
&用户等级:&&少校&& 贴子:2244积分:2265注册:
第 7 楼 发表于: & 09:34 &&
路过打酱油!!!!
哥,不寂寞,因为有寂寞陪着哥!
游客(106.87.155.9)
第 8 楼 发表于: & 10:51&&&
申请资料在江津房管局能拿不呀
&用户等级:&&下士&& 贴子:49积分:55注册:
第 9 楼 发表于: & 11:05 &&
(六)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复垦人员:提供宅基地放弃协议书或放弃宅基地承诺书。――――――我靠这个太黑了!
游客(202.98.209.141)
第 10 楼 发表于: & 11:16&&&
你这个也太坑了哟,一个月不能超过一千元的工资,还得有用工合同,养老保险,有几个能达到哟
&用户等级:&&中士&& 贴子:57积分:54注册:
第 11 楼 发表于: & 12:54 &&
你这个像人家那些真的农村进城务工的,工地上哪个跟你买固定保险哦!&&&&再说了现在的企业有买保险的工资才1000多块吗??空扯淡!!
&用户等级:&&列兵&& 贴子:1积分:1注册:
第 12 楼 发表于: & 14:44 &&
好像这个租金也有点小贵哈。&
&用户等级:&&上等兵&& 贴子:15积分:23来自:塘河注册:
第 13 楼 发表于: & 16:39 &&
没有几个合格&nbsp都被潜了
游客(122.198.80.152)
第 14 楼 发表于: & 16:41&&&
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复垦人员:提供宅基地放弃协议书或放弃宅基地承诺书,这个是什么意思啊
&用户等级:&&少校&& 贴子:2383积分:2421注册:
第 15 楼 发表于: & 18:16 &&
看来这个公租房不是很好申请呢~
哪里最便宜?哪里最优惠?哪里质量有保障?777团购网!&nbsp本地商家强势入驻薄利多销。在(江津777团购网)上可直接享受江津各商家店内最低优惠折扣。各种餐饮美食、休闲娱乐、生活服务、数码家电、粮油副食、服饰鞋帽、汽车生活、家居建材、文化玩乐、日用百货、运动户外。每天有大量商家加入,为全体江津人民打造一个足不出户的购物平台。去去去(777)团购吧!&&咨询热线&客服QQ:
本主题回复48贴共 48 回贴
快速跳转到其它版块..
╋江津发展论坛
│├新闻评论
│├江津码头
│├发展江津
│├网友爆料
│├房产沙龙
│├我爱装修
╋江津生活论坛
│├吃喝玩乐
│├求助咨询
│├打折快报
│├生活服务
╋江津城市论坛
│├江州茶馆
│├爱心公益
│├重庆生活
│├江津同乡会
│├情感沙龙
│├投资创业
╋江津同城论坛
│├津城单车
│├驴友空间
│├征婚交友
│├新摄会
│├车行天下
│├体坛风云
╋江津娱乐论坛
│├影视娱乐
│├武术之乡
│├音乐海岸
│├数码通信
│├宠物之家
│├游戏动漫
╋合作机构
│├网络团总支
│├婚庆摄影
│├宜居江津
│├江津收藏
╋综合论坛
│├政网互动
│├江津镇街
│├业主论坛
│├校园论坛
╋论坛办公区
│├建议公告
│├事务管理
&&&&特别声明: 论坛所发贴子由网友自行发布,所发布内容与本站无关,如侵犯了你的权益,请向本网站提供相关证明,由本网站更正或删除!
&→ 快速回复:江津2013年公租房申请受理通告:一共363套每月每平6元&&&&&&&&&&&&
当前心情:
&&&&&&&&&&&&&&&&&&&&
贴子内容:Unicode支持UBB 支持HTML不支持长度<=15 KB
快速回复:
问题验证:今天是几号:号* <input type=submit value='游客快速发表回复' onclick="javascript:if(write_frm.jk_word.value.length&&
发贴必读:
&& 1: 禁止发布含非法和反动言论以及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任何信息&& 2: 禁止发布在网上对他人或团体进行人身攻击评议的言论……等信息。&& 3: 本网站对其不负任何的法律责任(由发布者自负责任敬请郑重),本网站有选择和删除权。&&如果你未接受以上规定,禁止发贴,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Copyright (c)
All Rights Reserved
立足 ? 江津 &&/&& 发展 ? 江津 &&/&& 振兴 ? 江津请问外地来重庆申请公租房全部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谢谢!_百度知道
请问外地来重庆申请公租房全部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谢谢!
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费包括:重庆范围内缴纳的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在主城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注:若为未婚者,个别申请点要求交未婚证明,家庭申请的话还需要户口簿。
以上这些证明范本在申请点都有现成的,直接领了然后自己再去打证明,再交回。
其他类似问题
公租房的相关知识
按默认排序
其他1条回答
要在重庆买有社保,6个月以上的才能申请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医疗保险缴纳比例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