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计量所属于公益几类类

天价安葬费拷问殡葬公益性
作者:何旭
  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发布《殡葬绿皮书: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称,北京地区居民平均安葬消费则高达27644元,其中市区平均消费为70000元,郊区平均消费约为4750元,92%的北京市区消费者认为公墓价格太贵。(3月26日 新京报)  亲人去世,已让家属悲痛欲绝,可更悲切的是,还要被丧葬消费"趁死打劫":100元的寿衣要上千元,一个几百元的骨灰盒通常要涨到几千、甚至上万元。高得离谱的各种殡葬商品,雾里看花的各项服务费,俨然已成畸形的黑色暴利产业链。凡此种种,使得一些人发出"死不起、葬不起"的无奈感慨。  实际上,早在几年前,政府已经对基本殡葬商品规定了指导价,但是殡葬业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比如运尸环节虽有政府定价,但是一些医院推出用高档车辆运送尸体的服务,借机抬高收费标准。为了收取利益,殡葬业巧立名目,极尽忽悠的服务项目,形形色色的炒作手段,不断把殡葬成本推向更大的数字,背离了政府规范的初衷。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政府财力的增强,政府理应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从根本上杜绝殡葬业乱收费乱象。可以采取先易后难的方式推进,从对殡葬服务和收费项目加强管理入手,不仅特困户基本殡葬费用要减免,而且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基本殡葬服务严格执行政府定价,遗体整容、防腐等延伸服务也应接受"指导"受到约束。同时,要构建一整套的监督问责机制,进一步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关住殡葬行业"狮子之口"。  当然,要想实现"公益"与"市场"的分立,更深层次还有待于更为清晰明确的制度设计。一方面,对于公益区域的殡葬服务,在规范收费标准的同时,公共财政也要加大投入力度,避免殡仪馆因"自己养自己"入不敷出而再生逐利冲动;另一方面,对于市场化的经营性殡仪服务,应加快民政部门的权力退出,代之以更为科学透明的价格听证、成本核算、行业自律与市场监管机制,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破除行业垄断,挤出价格泡沫。  古人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死生亦大矣。殡葬不仅关乎千家万户,也检验着社会的文明程度。只有回归公益化,回归以人为本,才能给死者最后的尊严和尊重。
(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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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殡葬业尽快公益化
针对部分地区殡葬收费内容庞杂、价格较高的现状,日前,国家发改委会同民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出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基本殡葬服务将执行政府定价,遗体整容、防腐等延伸服务按非营利性原则执行政府指导价(3月25日《新快报》)。“清明时节雨纷纷,丧葬之人欲断魂。”每逢清明渐至,总有网友难以排遣内心的悲愤与无奈,以顺口溜嘲讽殡葬业暴利。殡葬业暴利并非新闻,调查显示,殡仪馆每个工种都发死人财。一般来说,物价部门规定殡仪馆利润率是50%至100%,但实际上,部分丧葬用品利润甚至高达2000%。有人感叹死不起,“死无葬身之地”,在这种语境中,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基本殡葬服务执行政府定价,延伸服务执行政府指导价,可谓恰逢其时。但是不能过于乐观。一方面,政府定价或指导价能否落实,值得考验;另一方面,从现实检验看,不少殡仪馆变着法子发死人财,据报道,江苏南京早就推行殡葬基本服务政府定价,比如运送、冷藏、火化这3项基本服务是由政府定价,但实际上还是有人感叹殡葬暴利。究其因,殡葬馆堤内“损失”堤外补,忽悠死者家属讲面子、摆排场,如果不在殡葬延伸服务上多花些钱,既对不起死者也对不起生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与其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定价,不如强化殡葬业的公益化。推行公益化,由财政埋单,可以压缩殡葬部门渔利的冲动以及上下其手的空间。实际上,基于民怨,有的地方拟推出积极措施,将基本丧葬费的免除由特殊群体推广到全体居民,让百姓办丧切实减轻负担。这是遏制殡葬暴利的有效之举。当然,最不容忽视的是,老百姓感叹死不起、葬不起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殡葬基本服务只是一个方面,延伸服务也是因人而异,最让老百姓难以忍受的是墓地价格。放眼现实,墓价涨幅超过房价早已不是新闻,一个墓穴动辄数万、数十万甚至数百万元,都有现实依据,媒体早已对此予以报道过。有网友称,都说房价飞涨,这跟墓地比起来差远了!更有人哀叹,“生买不起房,死买不起墓!”墓地为何价格飙涨,远超房价?原来其中包含了权力乃至垄断的价格。调查显示,不少墓地经营者都有着事业单位的背景,不仅不交土地使用的租金,税拿的也很少,有的甚至还有财政拨款。如此幕后,让人错愕!炒墓者利用权力拿到了免费的墓地,天价卖(租)给民众,真是无本万利,不仅无本,甚至还能享受财政拨款,真是一个扭曲而异化的畸形怪胎。是谁制造了这个怪胎?与不安分的权力有关,也与一些利益主体嗜利有关,但不容回避的是,主要原因就是垄断。因为是垄断,我的地盘我作主,我想把墓地交给谁经营就交给谁,或者我自己直接赤膊上阵,成为自我经营的利益主体。有论者称,不少地方的殡葬服务机构本身就是行业管理部门或者与其“沾亲带故”,相当数量的地方民政部门将准入审批权变成了经营独占权,造成的格局俨然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如此乱象,正折射出体制性之病。“你是孝子吗?你孝顺父母吗?你就忍心让父母都居住在那么一个小格子里面吗?”这是电影《非诚勿扰》中墓地推销员推销墓穴的一个场景。令人忍俊不禁之余,不免黯然。由是言之,面对畸高的墓地价格,监管部门是不是像约束殡葬业基本服务一样监管一番?让死者有尊严地死去,让公民死有所安,考验着公共政策的善意与良策。期待殡葬业尽快公益化,让每个公民都不再为死不起、葬不起焦虑和愁闷。来源: 法制日报
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
京ICP备号-3殡葬_百度百科
[bìn zà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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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是人类自然的淘汰,是对死者遗体进行处理的文明形式,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文化传统的组成。
殡葬 读音:bìn zàng
殡葬原是的文言用词。&殡&一作解,如《礼记》:&葬于东阶之上&、&殡于两楹之间&、&殡于两阶之上&;一作葬解,如《荀子》:&三月之殡&。&葬&作藏解,如《礼记》:&国子高曰: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是故,衣足以饰身,棺周于衣,椁周于棺,土周于椁。&现在的殡葬指的是处理死者的方法和对死者哀悼形式,包括发、向遗体告别、开、致、送、出殡送葬、安葬、安放骨灰盒等一系列的事项。
在一百多万年之前,我们的祖先就劳动、生息、繁衍在祖国辽阔富饶的土地上,经过漫长的岁月,人们生活活动的扩大,原始人群逐渐被一种固定的生活集体所代替,出现了的社会组织。在公社内部没有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现象,没有贫富不均,每个成员地位是平等的。反映在丧葬问题上极为简单,如一个成员去世后,后人不忍见死者遗体腐坏,用柴草盖上,埋在野外,既不挖坟墓,也没有礼仪。而随着社会进步人们采用了土葬。
中国原始社会时期,逐渐产生了宗教迷信灵魂不死的观念,过去没有亲人死后埋葬的习惯。自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以后,就有了埋葬亲人的习俗。唐杜氏《通典》说太古时代凶礼中规定“;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棺椁”。在半坡遗址墓碑中,埋葬的死人多是头朝西,表示灵魂寄托西方的意思。这种宗教信仰,对祖先的崇拜观念,在我国就产生了。到了时期,厚葬之风和迷信活动更加盛行,为利用宗教迷信维持其统治,大力提倡对的习俗,甚至把奴隶也作为祭品杀掉,作为殉葬品埋掉。商周时期制定了&贵贱有仪,上下有等&的葬制,天子、诸侯、大夫、士及一般奴隶主死了,在殓、殡祭上从时间、仪式棺椁到殉葬品都有等级区分,而奴隶则只“举而委之”或当殉葬品活活埋掉,如古西北冈发现的大墓,墓室面积三百多平方米,深达12米,墓室中埋有执戈的奴隶和狗。棺室雕花饰纹,摆满了珍贵服饰器物。椁项排放着商王的兵器和仪仗执器奴隶、男女侍从奴隶,还有儿童和供玩的狗猴等动物。象这样的大墓一般要杀生殉、杀祭三四百人,这种奢华、浪费、残酷的杀葬陪葬实在令人发指。
殡葬程序:竖灵、收敛、丧失协调、引灵、接体、、火化、出殡、、后续关怀。
殡葬方式从古代演变到现代已经有很多种了,如,树藏,,,,,太空葬,礁球葬,有机粉葬,,,画葬等,这些殡葬方式都被称为。
针对部分地区殡葬收费内容庞杂、价格较高的现状,昨天,国家发改委会同民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出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基本殡葬服务将执行政府定价,遗体整容、防腐等延伸服务按非营利性原则执行政府指导价。
殡葬文化,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并沉淀下来的,集中了人们对死亡的认识、生存的价值、人性亲情等有关于人类本源性问题思考得出的结论。或许这个答案永远都不圆满,所以我们一直在不断的思考探索,从未停歇的思考和探索也就是我们传承传统殡葬文化的过程。
中国殡葬文化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山顶洞人的遗骸周围,撒有含赤铁矿的红色粉末,并有钻孔的兽齿、石珠、骨坠等装饰品随葬。这几乎是最早最原始 的土葬。随着历史的发展,出现了阶级,殡葬文化也处处体现的阶级的“”,在墓地、葬具和随葬品等方面都有所体现。从北京猿人将洞穴上层当作生者的 居室,下层为死者的墓地。到的规模及豪华程度,俨然一幅宫城都邑图,将“”的丧葬礼俗发挥到了极致。直到明、清两代的殡葬礼仪已经形成 一套隆重而繁琐的殡葬礼仪。
整个土葬时期,实行土葬主要是为了防止死者被野兽吃掉,同时也是为了使死者的得到永恒的安息和葬地。中国人之所热衷土葬,一方面是人们对土地十分依赖和留 恋,此外人们还认为土地埋葬先人的形式是为死者提供了另外一个活动的空间。新中国成立以后至今,我国开始逐渐推行“火葬”。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物质文化的生活不断丰富,人们逐步从满足基本生活要求提升到满足精神需求的层面。殡葬行业也从满足人们基本的处置遗体的需求,逐步上升到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高度。
非营利定价
根据殡葬服务需求特点,《意见》将殡葬服务区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
基本服务主要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必需的服务。
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考虑财政补贴情况,按照非营利原则从严核定。
在保证基本服务的供给规模和质量的前提下,殡葬服务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开展延伸服务。延伸服务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选择的特殊服务,包括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等。对延伸服务,由各地根据本地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
考虑到殡仪馆销售的殡葬用品具有较小的选择性,《意见》要求对殡仪馆销售的骨灰盒、、等殡葬用品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或采取其他必要方式管理。
2015年,在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祀场所,广西将南宁、桂林、柳州3地定为集体花坛葬的常设举办地,北海为海葬点。[1]
在规范各类公墓价格方面,《意见》要求各地加强对经营性公墓定价行为指导规范:对价格明显偏高的,必要时要依法进行干预和管理。对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采取严格的政府定价管理,实行低收费政策,满足群众基本需求。
《意见》特别强调,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骨灰存放格位、殡葬用品时,要注重满足中低收入群众的需要。对享受民政部门各类救助的城乡困难群众、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各地政府要研究制定基本服务收费减免政策及政府补偿办法。
项目标准公示
《意见》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建立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和殡葬用品价格公示体系,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抓紧对本地区殡葬服务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和收费行为。各地清理后重新制定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要向社会公布。
《意见》指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严肃查处殡葬服务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服务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千百年来,墓葬是中国人所采取的最为常见的一种骨灰安葬的方式。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墓葬日益暴露出浪费土地、破坏绿地、污染环境等问题,已无法适应社会进步与发展的要求,改革传统墓葬方式已成为殡葬改革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日,国家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中国社科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北京联合举办了2010年《殡葬绿皮书》发布会,披露2010年我国殡葬改革三大重点是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推行绿色殡葬和殡葬服务标准化。
其中,将大力推行绿色安葬方式。在农村火化区,要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依法治理“装棺二次葬”。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由传统墓葬向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环保葬法转变。要研究制定倡导、鼓励、扶持新葬法的政策,因地制宜推广新葬法。
殡葬改革是一项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的好事。每年的4月份是殡葬宣传月,各级政府都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转变传统殡葬观念,树立文明、节俭、绿色、节地的殡葬新风,移风易俗,文明办丧、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秀丽山川,共同建设和谐幸福家园。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殡葬改革初期提倡的花圈、简单遗体告别等寄托哀思的形式,已不适合群众的“胃口”。特别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增长、资源的锐减和环境的恶化,引发了殡葬业的一场以解决遗体处理与人类生存环境为核心内容的崭新革命,倡导低碳祭祀、绿色殡葬成为我国殡葬业的转变方向。所谓绿色殡葬,广义的定义是指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先进设施设备和先进管理理念,以促进殡葬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和提高殡葬综合效益的协调统一为目标,以倡导殡葬标准化为手段,推动人类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殡葬模式。而狭义的绿色殡葬是指按照环境保护的理念,即推行殡葬改革,减少资源消耗,减低并控制污染排放。绿色殡葬方式的不断丰富,是人民思想的进步,更是人民对殡葬文化的全新认识,提升了整个社会对殡葬文化的认识高度。
殡葬改革就是要以转型发展为主线,以跨越发展为目标,顺应时代发展大势和特征,深刻阐明殡葬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坚持殡葬改革不动摇,促进殡葬事业发展不停步,提高殡葬服务水平不放松。一是建设服务殡葬。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提高殡葬服务质量,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创新服务方式,实施服务品牌战略,增加社会认同感和满意度。二是建设绿色殡葬。绿色殡葬是从可持续发展理念引伸出来的,绿色环保低碳模式是殡葬业未来的发展趋势,要逐步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摒弃殡葬陈规陋习,彻底消灭“白色消费”。三是建设文化殡葬。宣传中国百姓的传统美德,继承和发展殡葬文化,用网上祭奠、家庭追思等形式更好地发挥渗透力,逐步上升到满足群众的心理寄托和精神需求的高度。四是建设创新殡葬。加大研发力度,加强火化焚烧、遗体防腐、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殡葬技术创新,在推进现代殡葬进程中充分发挥各种创新的支撑作用。五是建设和谐殡葬。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公平正义,加大政府公共财政保障力度,实现殡葬改革由行政命令到政策奖补的转变,达到殡葬服务均等化。
“暴利”现象
近年来,墓园价格不断攀升,很多地区都出现每平方米数万元的墓地,墓价远远超过房价,甚至赶超别墅价格,很多人一提到殡葬就想到“暴利”。普通老百姓千元的收入与数万元的殡葬费相比,“死不起”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网上有传言,“活不起,死不起!生无安居之所,死无葬身之地!”也并非无道理。殡葬费用如此增长将引起严重的社会危机,引发新的社会不公平因素。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作为中国公共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政府保障民众基本的殡葬权益的重要方式,分析中国殡葬市场混乱原因是加强殡葬监管针对性的重要前提。
1“.暴利现象”为人深诟。殡葬服务市场的规制分为三个级别。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行政府定价,选择性殡葬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殡葬用品实行市场定价。基本殡葬服务关乎到基本民生保障问题,市场开放程度相对较低,政府对殡葬服务实行严格的行政许可准入机制,具有一定的行政垄断色彩。通过实地调查西安市三兆殡仪馆、咸阳市殡仪馆,发现其基本殡葬服务环节的经营成果都为亏损状况,而亏损的多寡则与殡仪馆的接纳量成负相关。规模相对较大的西安三兆殡仪馆年接纳量为具左右,比咸阳市殡仪馆能获得更好的规模经济效益。在此环节上,三兆殡仪馆的亏损比咸阳市殡仪馆较小。
而媒体揭露殡葬行业的“暴利”根源为:选择性殡葬服务、殡葬用品、墓地经营。一个成本不到一百的骨灰盒流转到殡仪馆价格就升至上千成万,骨灰盒并不是高精尖产品,其价格何能这样高?选择性殡葬服务定价出现失控,整容服务费用有高达上千元,甚至还出现强制性绑定销售的现象。墓地炒作的现象更是层出不穷,一平方墓地价格可高达上万,堪比房价。这不禁令人发问,殡葬事业的公益性何在?
在“天津市丧俗如何适应城市文明建设与社会管理发展”座谈会上,针对民间殡葬商业组织(即所谓的“大了”)利用增加封建迷信环节谋取利益的问题进行了商讨,应由民政部门出面办“大了”,既能降低“白事”的费用,让市民真正享受到实惠,还能对“大了”进行有力的监管。[2]
2.服务质量、作业流程标准化水平有待提升。殡葬行业从业人员整体专业水平不高,直接影响到殡葬服务的质量。殡仪馆的服务水平不仅取决于设备的先进与否,更取决于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殡葬是一个极为特殊的行业,不仅要满足死者物理上的需求,更要满足生者的精神需求。这就要求殡葬服务人员投入恰当的感情,同情理解丧属的心情。但目前中国的殡葬从业人员基于社会文化对死的禁忌等因素,未能较好地认识自己从事的行业价值,对工作满意度低,而在服务业服务人员的工作满意度之间影响到服务质量。媒体常常报道的殡葬从业人员出现情绪管理不当,二次伤害丧属客户的心理,引起广大的反响。
作业流程标准化程度不高。作业流程标准化有利于组织、控制以及监管的实行,为殡葬从业人员工作提供一个标准。民政部近年已组织相关专家学者进行殡葬行业服务标准的制定,但尚未落实到殡仪馆。标准化不高给监管带来了严重的问题,以什么指标为准,这是迫切要确定的。
3.市场混乱,监管缺失。殡葬市场无序混乱,而丧属权益受侵害时,有七成以上的被访者表示不知应向何部门投诉。这无疑反映了政府对殡葬市场的监管上的漏洞,到底此类纠纷归谁管?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还是殡葬工作的主管部门—民政部门?中国现对殡葬市场的“政监”监管模式,实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怎能保证实现公开、公正、公平的监管呢?多数地区的殡葬监管执法上政事不分,职责不清、协调不足。
第一章总则
(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殡葬设施管理
第三章 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
第四章 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管理
第五章 罚 则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六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殡葬设施管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十一条 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第十二条 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第三章 遗体处理
第十三条 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第十四条 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第四章 殡葬设备
第十六条 火化机、运、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第十七条 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第五章 罚则
第十八条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条 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新华网.[引用日期]
.新华网.[引用日期]让殡葬服务回归公益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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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殡葬改革有望使这项服务真正回归公益本质,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现,同时体现了一座外来人口大市的情怀和担当。在“死不起”成为人们普遍感慨乃至成为一个民生难题的背景下,政府为居民殡葬埋单的意义更加凸显。此举自然很受公众欢迎,更有网友表示,我们终于享受到了坟墓上的权利。
据新华网报道,“死不起”将成既往。明年广州户籍居民享受免费殡葬服务已提上议事日程,今年下半年将就该事项举行三次听证会。广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广州有意实现“一步到位”,即免费殡葬服务从广州户籍市民覆盖到广州常住人口。每年清明节,丧葬暴利总会成为媒体与坊间讨论的社会热点,节前传来广州市推行免费殡葬服务的消息,无疑让人欣喜。据了解,广州推行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有意“一步到位”,不仅惠及广州户籍市民,而且将全部常住人口纳入,如果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免费,预计每年财政支出约为6000多万元。广州市殡葬改革有望使这项服务真正回归公益本质,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现,同时体现了一座外来人口大市的情怀和担当。在“死不起”成为人们普遍感慨乃至成为一个民生难题的背景下,政府为居民殡葬埋单的意义更加凸显。此举自然很受公众欢迎,更有网友表示,我们终于享受到了坟墓上的权利。业内专家一致认为,殡葬工作因涉及面广、关乎风俗民情,利益诉求多元,从根本上解决“死不起”的问题,需要大刀阔斧改革的勇气。据了解,目前我国惠民殡葬政策覆盖人口达4.73亿,每年投入资金总量为7.91亿元。十二五期末,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和城区人口10万以上的县城所在地都将有殡仪馆,全国将建立起以殡仪馆为核心、乡镇街道殡仪服务站为依托、城乡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为保障、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为基础的殡葬服务网络。同时,民政部将出台惠民殡葬政策,并加快建立殡葬救助保障制度,从重点救助对象起步,逐步扩展到向辖区所有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殡葬服务。
[责任编辑: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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