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川大辅学生得结核病手术可报销医保吗

青少年为什么容易得肺结核--《人民教育》1984年02期
青少年为什么容易得肺结核
【摘要】:正 肺结核是结核杆菌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青少年得了肺结核,往往精神不振,胃口不好,低热、盗汗,咳嗽、气急,发育迟缓。青少年比成年人容易得肺结核,原因是青少年正处于发育阶段,体内各器官系统发育不平衡,机能不协调,代谢旺盛,消耗量大,如果这时营养跟不上,不注意劳逸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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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是结核杆菌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青少年得了肺结核,往往精神不振.胃口不好,低热、盗汗,咳嗽、气急,发育迟缓。 青少年比成年人容易得肺结核,原因是青少年正处于发育阶段,体内各器官系统发育不平衡,机能不协调,代谢旺盛,消耗量大,如果这时营养跟不上,不注意劳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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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9】27号),我校大学生全部纳入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一)参保对象: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二)缴费标准:每人每年50元(在校期间缴费标准根据国家政策变化相应调整)。(三)保险有效期: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四)享受的医疗待遇1.住院(含门诊特殊疾病)医疗机构校医院和乡镇医院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元)100.00100.00200.00500.00报销比例92%85%75%50%最高限额(元)上一年度成都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2.门诊医疗待遇(校医院首诊)自付比例报销比例一学年累计限额(元)普通门诊40%60%500.00意外伤害门诊50元以上的部分按90%报销800.00门诊特殊疾病按《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执行(五)低保家庭、伤残学生和生活困难学生补助方法及在校大学生生育补助详见西南交通大学医院网页http://hospital./“大学生医保政策”。(六)缴费方式:在校期间,学校委托银行每年8月20至9月10日从参保学生银行卡代扣基本医疗保险费。因各种原因扣款不成功的学生可于9月10日-9月30日到校医院财务室交纳保险费。因各种原因扣款不成功且不按时交纳保险费者视为学生本人自动弃保。二、大学生大病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大学生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可自愿选择参加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来提高自己的医疗保障水平。其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4.00元(2012年缴费标准),一个学年内医疗费累计最高可报销40万元。志愿参保的同学请于每年9月10日-9月30日到校医院财务室办理。三、报销流程:(一)门诊费用1.普通门诊:参保学生就医的首诊医院(急诊抢救除外)在校医院。在校医院就诊学生直接按比例支付费用。经校医院医生诊断,确需“校外转诊”的学生,需由首诊医生开具转诊单到定点医院就诊。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个人先全额垫付,3个月内凭校医院转诊单、定点医院的有效收费票据、处方单、治疗单、检查报告、医保卡或学生证等到校医院报帐。学生校外实习因急性病在实习地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按“校外转诊”方式报销,因慢性病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寒暑假及平时休假离开学校所产生的门诊医药费不予报销。2.意外伤害门诊:医疗结束后3个月内,学生凭加有所在学院公章的意外受伤经过、校医院转诊单、定点医院的有效收费票据、处方单、治疗单、检查报告、医保卡或学生证等到校医院报销。3.门诊特殊疾病:按《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执行。4.报销时间及地点:九里校区:每周二上午校医院二楼财务室犀浦校区:每周二下午犀浦校医院三楼财务室学生所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应按上述时间在当年报销,跨年度的医疗费用不超过次年2月底。5.我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统筹管理报销定点医疗机构:川大华西附一、二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结核病医院、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铁路医院、中铁二局医院、省交通厅公路局医院、郫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二)住院费用1.学生患病需住院时,应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凭医疗卡(未拿到医疗卡前凭本人身份证)与医院结算。个人只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其余由社保局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2.异地住院:大学生寒暑假、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因病休学等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自出院之日起3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持以下材料到金牛区社保局办理费用报账(地址: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2楼;电话:)。(1)寒暑假开始和结束时间或实习证明(加盖院系公章);(2)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原件);(3)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原件)、中药复式处方以及相关检查报告;(4)出院证明(原件);(5)住院期间的病例首页、入院记录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6)参保凭证(原件及复印件);(7)患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患者本人建设银行或农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9)户口复印件(寒暑假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医疗费不予报销);(10)当地社保局出具的就诊医院是否为社保定点医院和医院等级证明(三)、医疗保险政策及不予支付情形查询:可登陆成都市劳动保障信息网查询,或登陆西南交通大学校医院网站查询http://hospital./。四川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细则-非常超级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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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 四川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2011---2012 年度管理细则根据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 (川 办发【2009】27 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成办发【2009】33 号)(以下简称《通知》)及《成都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和大病互助补充保险的回复》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结 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制定了以下细则: 一、享受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待遇的条件:按规定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 二、学生医疗待遇 (一)、住院待遇(含门诊特殊疾病): 大学生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报销范围的 一次性住院费(含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 准以上的部分,个人先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后,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 医疗机构级别按比例支付。 1、支付标准:乡镇医院和校医院 92%;社区服务中心和一级(含无级别) 医院 85%;二级医院 75%;三级医院 50%。 2、起付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为:乡镇医院和校医院 100 元;社区服务中心 和一级(含无级别)医院 100 元;二级医院 200 元;三级医院 500 元;市外转 诊的起付标准 1000 元。 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为一名大学生支付的住院医疗费(含门诊 特殊疾病)最高限额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 6 倍(按 2009 年城镇居民 可支配收入计算为 11.19 万元)。 (二)、门诊待遇 1、普通门(急)诊 学生原则上在校医院就诊,在校医院或在经校医院转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发 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个人承担 40%。 2、急诊:学生在校外实习因急性病在实习地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方能报销,慢性病诊治不报销。 寒暑假及平时休假离开学校所产生的医药费不予报销(急救、抢救除外)。 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为一名大学生支付的门诊费用不超过 500 元。 3、意外伤害门诊: 除《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大 学生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门诊医疗费, 元以上的部分按 90% 50 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为一名大学生支付的外伤门诊费用不 超过 800 元。 (三)、对大学生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 费用按每人 400 元定额支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 1000 元, 剖宫生产的每人 1400 元;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 1200 元,剖 宫生产的每人 1600 元。 参保人员在分娩期间发生的新生儿护理费用,按每个胎儿 100 元的标准定 额支付。 (四)、以下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1、自行外诊或自购药品、不属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 用材料目录和支付标准范围以外的医疗费自费; 2、除急救、抢救外未经校医院转诊到定点医院就诊的医疗费; 3、因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造成伤害的医疗费; 4、因自伤、自残、醉酒、戒毒、性传播(艾滋病除外)等发生的医疗费;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不育不孕诊疗等发生的医疗费; 6、第三方责任等引发的非疾病医疗费; 7、在境外和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 8、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 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肇事方逃逸或无第三方责任人的 相关证明,且没有享受相关补偿的,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可列 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三、就诊管理和费用结算 (一)住院就诊管理和费用结算 1、学生患病需住院治疗时,原则上在校医院住院。若病情需要转送到其他 定点医院的,应在校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 由医保局与该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只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 2、异地就医管理:大学生寒暑假和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因病休学等 法定不在校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由个人全额垫付的,参照大学生异地寒暑假报销流程。 (二)、普通门(急)诊和意外伤害门诊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 1、学生就医实行校医院首诊制,我校享受基本医疗保障的学生患病时,凭 社会保障卡和学生证到校医院挂号就诊。个人只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 2、经校医院医生诊断,确需转院治疗的学生,需由接诊医生开具转诊单到 定点医院就诊,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个人垫付后,回校医院按比例报销。报 销时须出具转诊单、发票、复式处方、病历或诊断书、检查报告单、社会保障 卡、学生证等。因急救、抢救未经校医院转诊到定点医院就诊的医疗费报销时, 另须出具急诊证明(病历)、各种治疗清单。学生所发生的门(急)诊及意外 伤害门诊医疗费用,原则上应按规定时间在当月报销,寒暑假顺延。 (三)、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和费用结算 按照《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执行。 四、其他 1、我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四川大学校医院(首诊医院)、 四川大学附属一医院、四川大学附属二医院、四川大学口腔医院、成都体育医 院(四川省骨科医院)、体育学院附院、成都市传染病医院、成都市结核病医 院、成都市七医院、四川省警官医院、双流县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 2、报销时间:望江校区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二下午,华西校区于每月最后 一个星期五上午,江安校区于最后一个星期四下午,寒暑假顺延,如有变动将 另行通知。 3、医保卡只限本人使用,若发现冒用他人医疗卡,则由校医院没收其双方 医疗卡,停用一年,并报学校医保管理办公室备案,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 处理。冒用他人医疗卡及其他违规责任同时按《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暂行办法》(成都市政府令 155 号)第二十七条执行。四川大学校医院(网址:http://xyy./) 2012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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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8月3日,人保部、财政部、卫生部联合发文,要求逐步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社保基金支付范围。记者昨天从川大华西医院获悉,这项惠民新政将于明天正式启动实施。华西医院将、耳鼻喉科、普外(甲状腺、乳腺)、儿外、胆道镜等手术,纳入可报销的门诊手术试点范围。   华西医院门诊部主任刘姿介绍,试点从今年5月开始,现在已经完成整合内部资源的工作,成立的门诊手术中心明天将正式运行。包括眼科、耳鼻喉科、普外(甲状腺、乳腺)、儿外、胆道镜等以前需要住院的手术,患者在门诊手术中心当天就能做,而且不用住院,稍作休息后,在亲属的陪同下即可离开医院。   刘姿说,将、和疝气等小手术改在门诊进行,相关的费用可通过医保报销,报销范围、标准和额度与住院手术并无差别。   鉴于这种情况,华西医院向成都市医保局提出了试点的想法,后来二者达成初步意向。成都医保局局长刘德成表示,&如果试点效果不错,可能会在全市范围推行。&华西医院院长石应康说,门诊手术中心运行后,至少可以为病人节省11%的医疗费用,主要是住院床位费和费。   据了解,成都市医保局下一步准备实行门诊统筹,把、等几十种慢病用门诊统筹的方式报销,以此解决需要长期吃药而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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