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湖县人民医院卫生院去年住院看病二次补偿是怎么补偿的?

在2013年度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款第二次集中发放仪式上的讲话
在2013年度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款第二次集中发放仪式上的讲话
同志们:大家好!
为了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快2013年度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款的发放进度,防范杜绝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款在发放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不良现象,树立我市卫生和计生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推动我市的新农合工作,经过新近组建的市卫生和计生局筹委会研究,决定集中利用3月25日和26日这两天时间,在全市各乡镇组织一次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款集中发放活动。其主要任务,一是要把已经打款的银行卡发下去,二是对因为资料不够齐全还不具备打款条件的补偿对象,要把其享受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款待遇的书面通知发下去,三是要借此机会,进一步宣传现行的新农合政策,引导好参合群众的就医习惯,促进新农合住院基金安全有效的使用。
我们这次活动涉及全市15个乡镇办事处、200多个村(社区)和1000多个参合农户,累计补偿款金额达到700多万元。各乡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分管领导应邀出席了我们的活动。特别是所在乡镇的分管领导,还亲自主持我们的这个活动,这对我们这些从事新农合管理工作的同志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支持和鼓舞。
新农合制度在我市已经实施了10年,其筹资水平、保障水平与过去相比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为解决我市群众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发挥了有目共睹的作用。现在,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390元左右;门诊补偿比稳定在50%以上(门诊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2013年度300元,2014年度350元);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平均补偿比稳定在75%以上;住院费用平均实际补偿比提高到58%;22种重大疾病实际补偿比不低于70%;20种门诊重症补偿比不低于60%;基本医疗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2万元;大病保险政策报销比例不低于50%;大病保险封顶线提高到不低于50万元。这些政策的出台和成绩的取得,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近几年我市的参合率基本上达到了100%,就是参合群众对新农合政策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高度认同。
在上述多项新农合基本政策之中,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是我们今天和最近一段时间要特别强调和突击的重点。我们要在今天或者是今天以后不长的几天时间内,把大病医疗保险的政策交给群众,把大病医疗保险的资金发给群众。要让群众知晓,大病医疗保险的保费是从新农合基金中列支的,参合农民个人不需要另行缴费。我们从新农合基金中按照人均20元(2013年)或者人均25元(2014年)的标准,向人寿保险公司投保,委托人寿保险公司根据新农合关于大病医疗保险的制度设计,具体承办补偿手续。凑巧的是,人寿保险公司自身也在开展一种名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健康保险。这两种保险是有本质区别的。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是一种政策性保险,而人寿保险公司自身开展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一种商业保险,它需要按照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单独向参保农民收缴保险费。我们在组织新农合基金征收的时候,发现有的地方没有讲清楚,甚至搞捆绑征收,在一定时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农合的参合率和征收进度。
今天参加活动的有镇村两级的分管同志,我们借此机会还要指出的是,影响新农合基金征收的另一个因素。这就是一事一议人口数的确定。每年征收的时候,少数镇村总是为一事一议人口数扯皮。有的说有虚空的成分,有的说外出务工经商的群众在外面购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的说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购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总之是原因比较多,任务难完成。2013年绩效考核的时候,我们左右为难,最后采取的是一种比较灵活的工作策略,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但是市领导明确讲了下不为例,2014年下半年的征收要结硬账。现在借此机会提前跟大家吹吹风。参合率如果不达标,提高保障水平就会面临风险。大病医疗保险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关于大病医疗保险的补偿标准,这可能是大家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简单地说,就是参合群众住院补偿结算以后,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扣除8000元的起付线标准(年内只扣除一次),剩余部分按照不同费用段采取不同比例的累进方式,进行补偿。个人合规自付费用在8000元至30000元(含30000元)之间的部分补偿50%,30000元至50000元之间(含50000元)的部分补偿60%,50000元以上的部分补偿70%。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补偿费用封顶线是每人每年20000元。按照这个规则,全市45万参合农民,有1800多人可享受2013年度的新农合大病医疗补偿款。过去我们已经发放了700多人的补偿款,剩余的1100多人,要在这两天集中发放、精准发放、彻底发放、监督发放、借势发放。让大病医疗患者真正享受到新农合政策带来的特殊实惠,真正帮助大病医疗患者把过高的医疗费负担减下来。
说到医药费用的控制问题,一方面要依靠医保,另一方面要学会利用规则。参合群众要清楚了解新农合差别化补偿的政策设计,要养成良好的就医习惯。按照“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原则,小病一般不要出乡镇,大病一般不要出县市,更大的病通过转诊手续后才能到县市外的大医院治疗。一般的常见病、多发病,在乡镇一级和县市一级是可以治疗的。这样的病可能占到所有住院病例的90%以上。真正需要到大医院治疗的不到10%左右。而实际上,我市的市外转诊率达到了16%左右,有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了20%、30%甚至40%。既浪费了基层的医疗资源,又加重了群众的就医负担。尽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形成的居高不下的医药费负担又是实实在在的。我们分析了全省的一些通报数据,省级三甲医院的例均费用在20000元以上,市级三甲医院的例均费用在10000元以上,而市人民医院的例均费用只有4000元左右,乡镇卫生院的例均费用只有1500元左右。在报销比例设计上,采取的又是越往下级的医院,起付线越低,报销比例越高,越往上级的医院,起付线越高,报销比例越低。乡镇卫生院的起付线为150元,报销比例为90%,县级医院的起付线为300元(县级二类)或者500元(县级一类),报销比例为75%,市级医院的起付线为600元(市级二类)或者1000元(市级一类),报销比例分段为60%、65%(市级二类)或者55%、60%,省级医院的起付线为1200元,报销比例分段为45%、50%或者60%。由此观之,一个能在基层治好的疾病,如果盲目跑到大医院去治疗,增加的医疗费负担是多么惊人!这还不包括家属的陪护费用、生活费用和交通费用等等完全不能报销的增加费用。所以,作为参合患者,一定要明了并重视新农合差别化的补偿政策,形成良好的就医习惯,不要动不动就跑大医院。即使要跑大医院,也要办理转诊手续。不办理转诊手续的,或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办理转诊手续的,要下调10个百分点办理住院补偿。至于是否真正需要批准转诊,还是要听医生的。患者不要和医生较劲。医生没有把握是不会轻易收留病人的,医生有把握也不会轻易放走病人。为了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今年我们实行了严格的管理措施限制转诊,要求全市把转诊率控制至10%以内,这也是全省的统一要求,希望到时候得到我们患者的理解与配合。
同志们,党的十八大提出,健康是促进人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习总书记把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作为“中国梦”的重要内容。继续搞好新农合工作,推动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全面落地,是造福广大农村群众的大事,是我们卫生计生部门的重要责任。我们要一如既往地把农村居民最大程度受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为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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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病二次补偿11959人次 获赔付近1.28亿
来源: 惠州日报作者: 游璇钰
据统计,从去年7月1日至今年11月30日,惠州全市累计已有11959人次从大病二次保险受益,赔付总额近1.28亿元。
患病医治对于一般家庭而言是件麻烦事,对经济情况堪忧的家庭,有些甚至 “倒下一个人就塌下一个家”,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的现象时有所闻。
为让重症患者病有所医,我市制定了 《惠州市开展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二次补偿工作方案》。从去年7月1日起,所有医保参保人均可享受“大病保险”,个人自付比例部分费用超过1万元的部分,由医保补助基金支付95%,支付比例全省最高。
两次大病总医疗费报销比例超72%
对于惠城区小金口的苏安东(化名)来说,两次大病让原本残疾的他几乎一贫如洗。然而,我市的商业保险机构大病二次补偿方案让他看到了希望。
“得知我市有大病二次补偿,我松了一口气。”苏安东说,他因患地中海贫血,今年两度入院治疗,前后花去医疗费用98031元(其中自费项目15518元)。除去基本医疗保险报销48906元,剩下的医疗费用让他不堪重负。
通过大病二次补偿,苏安东获得22424元的补偿,医疗保险政策内(不含自费)报销比例达86.4%,总体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2.8%。“要不是有这些补偿和保障,医疗费用对我们全家人而言就像一座大山压着我们。”苏安东说。
苏安东的报销比例还不算最高的。据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如果苏先生的城乡医疗保险不是按照A档(30元/年)缴费,而是按照B档(150元/年)缴费,那么报销比例将随之提高。
基本医疗及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
“儿子大病二次补偿的费用批下来了,没想到这么快就到账了。”家住惠城区河南岸的刘先生说,5万多元的大病保险报销费用犹如及时雨,极大地缓解了他的经济压力。
刘先生的儿子被确诊为白血病。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先后花了近60万元,但儿子还是离开了人世。除了通过儿子居民医保报销近30万元,以及热心人士捐助的8万多元外,刘先生自己还付了近20万元医疗费。
儿子的去世让刘氏夫妇伤心不已,而为儿子治病欠下的债更把打散工的刘先生和妻子压得喘不过气来,还债也只能 “拆东墙补西墙”。“有了二次补偿的5万元,我们还债起码有了个缓冲。”刘先生说。
据市社保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有1498名患重、大病参保群众获城乡居民大病二次补偿,共支付大病补助资金1452万元,人均享受大病补偿9693元。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二次补偿后,患重、大病参保城乡居民的医保政策内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4.5%(其中居民医保A档81%,B档88%),总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比例平均达71%(其中居民医保A档68%,B档74%)。
而据经办我市大病二次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统计,从去年7月1日至今年11月30日,全市累计已有11959人次从大病二次保险受益,赔付总额近1.28亿元。
据透露,今年11月1日,市社保局通过升级改造社保系统,还实现了基本医疗及大病保险 “一站式结算”的服务目标,即针对市内医院和市外定点医院采用联网结算模式,惠州市参保人住院产生符合大病保险的费用全部由医院直接扣减,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自费部分,这极大方便了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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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谢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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