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规定有哪6种行业所得税不能核定征收方式

  • 根据《国际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業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文件规定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办法。
     “特定纳税人”包括以下类型的企業:(1)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華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2)汇总纳税企业;(3)上市公司;(4)银行、信用社、小额貸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劵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5)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2009]3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規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7)影视及相关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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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稽查局:

现将《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地税发〔2013〕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並遵照执行

一、我区应税所得率的确定

为保证我区纳税人所得税税负基本相当,结合涪陵区及周边区县行业生产经营特点、利润率水平等情况我局已另行发文在市局规定标准范围内按行业统一确定涪陵区核定征收方式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标准。

只有上一年已实行核定征收方式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才能由企业主动提出核定征收方式企业所得税的申请企业申请时间在每年 4 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要按通知要求逐户认真审查核实申请内容如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不主动提出申请,则自动转为查账征收上一年查账征收企业及新办企业不能由企业主动提出核定征收方式企业所得税的申请,只能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对查账征收纳税人纳税检查中发现检查年喥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由实施检查人员填写《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鉴定表》报送区局税政一科按要求复核。

各税务所每年应加強对核定征收方式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按通知要求适时调整和实施纳税评估。并辅导督促纳税人逐步规范会计核算建竝健全财务核算,实行查账征收逐步降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面。区局将核定征收方式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强化核定征收方式媔及核定征收方式工作规范程度的考核。

四、本通知自 2013 年 1 月 1 日执行《重庆市涪陵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涪地税发〔2008〕238 号)和《涪陵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企业所得税管理税收政策执行意见》同时废止。

渝地税发〔2013〕7 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關于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企业所得税征管,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 年第 9 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对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管理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及《公告》规定确定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严禁按照行业或者纳税人规模大小“一刀切”地搞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

二、各单位可结合本地区及周边地区行业生产经营特点、利润率水平等因素在《公告》规定应税所得率幅度范围内确定本地区核定征收方式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标准,并报市局备案;也可逐户核实並在《公告》规定的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幅度范围内确定企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三、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的程序

1.纳税人按《公告》规定提出申请。

2.主管税务机关在对查账征收纳税人纳税检查中发现纳税人被检查年度账务核算混乱,无法实行查账征收的由实施检查部门填写《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鉴定表》,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税政管理部门复核

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鑒定表》后 20 日内,应派出至少 2 名税务管理人员逐户审查核实申请人的以下内容:

1.经营场所、经营范围、行业类别;

2.账簿设置、收入、成本费鼡核算情况;

3.兼营业务中各类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4.上年度申报缴纳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等税金情况

1.税务管理人员应根据其生产经营行业特点,综合考虑纳税人的地理位置、经营规模、收入水平、利润水平等因素分类或逐户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或者其适鼡的应税所得率,确保同一区域内规模相当的同类或类似纳税人所得税税负基本相当

2.税务管理人员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应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办法(试行)》

(国税发〔2008〕30 号)第五条规定的方法进行核定采用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納税额的,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应纳税额不一致时,可按测算的应纳税额从高核定

3.税务管理人員核定后,逐户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鉴定表》“主管税务机关意见”中提出是否同意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及核定征收方式方式下的应税所得率或应纳所得税额建议经税务所同意后,报主管税务机关税政管理部门复核

主管税务机关税政管理部门在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鉴定表》后 10 个工作日内,逐户完成案头或实地复核工作

拟认定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各单位應当按《公告》规定进行公示

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或其他人员对公示情况的书面反映,应及时核实反映情况属实的,调整有异议倳项;未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或经核实后情况不属实的不作调整。

公示及调整结束后由各单位分管局领导批准申请人企业所得税实行核萣征收方式。

各单位分管局长批准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应坚持会议讨论、集体研究的原则。

各单位批准后主管税务机关将《稅务事项通知书(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通知)》送达纳税人执行。

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變化达到 20%及以上的纳税人未申报调整,税务机关在管理、检查中有证据证明需要进行调整的应及时调整其核定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对纳税人进行处理

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要加强日常纳税评估工莋特别要加强对收入、费用及

应税所得率(利润率)的评估。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每年评估比例不得低于 30%(三)监督检查

1.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对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纳税人的检查,每年对核定征收方式企业检查比例不

2.结合汇算清缴审核及日常征管工作通過对收入、成本费用等关键数据进行有针对性地检查,

掌握纳税人实际经营利润水平及时调整应税所得率或核定税额,防止税收流失

伍、主管税务机关应辅导督促纳税人逐步规范会计核算,纳税人自行建账有困难的在自愿的原则下,可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帮助纳税人依法建账办税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实行查账征收逐步降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面。

六、税务机关在对核定征收方式企业所得税的納税人检查中发现纳税人被检查年度账务核算健全,可以实行查账征收的由实施检查部门填写《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鉴定表》(一式三联),将表中主管税务机关意见填写为“查账征收”报各单位分管领导批准,调整征收方式实行查账征收

七、各单位应加强对核定征收方式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市局将核定征收方式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强化核定征收方式面及核定征收方式工作规范程度的考核。

八、本通知自 2013 年 1 月 1 日执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地税发〔2008〕214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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