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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内容提要:
《西方经济学》是一本介绍现代经济学理论的教科书。书中对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进行了介绍。在微观部分,介绍的理论有:无干扰的市场供给和市场需求理论以及政府对市场供求的干预;对需求的深入分析――消费者行为理论;对供给的深入分析――生产与成本理论;厂商理论;不完全信息和经济激励;生产要素理论;一般均衡理论;福利经济学;市场的边界与政府政策。在宏观部分,介绍的理论有:国民收入核算;国民收入水平的决定;经济增长理论;金融、货币与利率的决定;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一般均衡模型;总供给与总需求模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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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品评分:关于几个西方经济学观点的反思
日 10:15:53
来源:《红旗文稿》2015/05  作者:谭啸
当前,一些西方经济学的经典理论和观点已为大家熟知,在应用领域也体现出了其自身的价值。但是,我们不能因此陷入对西方经济学的盲从,将西方经济理论奉为圭臬,以此来评判我国现实、指导改革。西方一些关于经济社会管理的经典论述,是在特定时代背景下形成的,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在时代变迁、生产组织方式变革之后,我们需要结合实践进行再认识。
一、“守夜人”政府——未被证明的假设
在十八世纪的自由资本主义时代,亚当·斯密提出“守夜人”政府的概念,认为好的政府在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外,只要当好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看护者、“守夜人”就行,不需要再干预其他经济社会事务;让社会和市场充分自由发展,就是政府治理的最佳状态。“守夜人”政府的理念,拥戴者甚众。但“守夜人”政府从未在现实中出现,各国政府对于经济等事务的干预不仅始终存在,而且还有增强的趋势。在自由资本主义源起的18世纪英国,为了让蓬勃发展的纺织业获得足够的羊毛和劳动力,英国政府和议会制定并通过了数千件圈地法案,将大量土地变为牧场,将大量失地农民强制变为产业工人。抛开其中的阶级压迫不谈,这是一个典型的以国家意志推动工业化的经济干预。在鼓吹新自由主义、“华盛顿”共识的今日美国,针对产业结构失衡的局面,奥巴马政府对内积极推动“再工业化”,陆续通过《2009年复兴与再投资法》、《美国制造业促进法案》等法案,规划投入超过1500亿美元公共资金用于清洁能源、先进材料等领域的技术研发推广,帮助美国企业占领未来产业制高点;对外则大搞贸易战,对我国光伏产品等进行贸易制裁,保护国内相关产业。由此可见,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出于统治阶级利益或国家利益等因素考虑,不可避免要干预经济发展等事务。因此,“守夜人”政府只是一个难以被实践证明的理论假设,不能简单以之评判现实。对于我国的改革,我们应当坚持辩证法、两点论,一方面在微观市场等领域要简政放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但另一方面在宏观战略等领域还要更加积极有为,提高经济宏观调控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为市场主体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
二、比较优势——不可沉醉的美酒
大卫·李嘉图在19世纪提出比较优势理论,认为在国际分工中,国家应当根据资源禀赋、生产要素结构,按照市场机制“扬长避短”,集中从事本国生产效率高、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放弃生产效率低、具有比较劣势的产业,通过“取长补短”,利用进口满足劣势产业相关产品需求。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充分利用劳动力成本低、土地价格低等比较优势,发展“三来一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给经济带来了勃勃生机,实现了国民财富的快速增长,比较优势理论显示出了“点石成金”的效果。但是,当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之时,现实的一些经济困境提醒我们,需要以更加审慎的态度看待比较优势:由于追求比较优势,我国形成了大量产能过剩的产业,业界兴衰很大程度上受外需制约;由于追求比较优势,我国建造了大量贴牌生产的制造车间,每天忙忙碌碌为他人“耕田”,却荒了自己的“地”,没有自己的品牌和技术,不仅收入菲薄,而且在关键设备部件上面临他国的技术封锁。由此可见,如果一味顺着市场机制发挥比较优势,后发国家很容易陷入发展的低水平陷阱,很难打破既有不合理的国际分工格局,沦为发达国家的附庸和“打工仔”,方方面面受制于人。因此,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经济自主权的建设,对于关键领域,即使是成本数倍于进口,我们也要投资发展,不能简单以短期市场效益做决策判断。
三、市场交易——常常倾斜的天平
在西方经济理论中,市场代表着公平与效率。尽管市场偶尔也会失灵,但那只是在少数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在绝大部分经济领域,市场都是公平有效的。但是,认真加以分析,即使在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市场也并非他们标榜的那么公平有效。比如,2014年6月,国际油价在供需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突然大跳水,半年内价格“腰斩”,严重背离实体经济状况;比如,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美国为了刺激本国经济,罔顾国际货币市场需求和各国反对,6年来实施了多轮量化宽松政策,大量发行美元,促使美元贬值,用看似市场的手段对出口国进行了实质性的经济掠夺;再比如,为了控制市场,英特尔利用市场优势地位限制下游电脑厂商采用AMD处理器,IBM通过不向第三方出售许可操作系统和其他知识产权的方式打压其他大型主机硬件生产商。种种事实表明,由于各种垄断的广泛存在,市场这个天平其实常常是倾斜的,总是倒向强者一方。这些强者或借助资本优势,或凭借技术优势,牢牢控制着“发牌”节奏,利用价格操纵或贸易封锁等手段,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攫取不合理利益。因此,对于市场,我们不能神化,而应当牢记邓小平同志关于“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的论述,将市场当作服务于经济发展的方法和手段,既要放手让市场配置资源,也要适时出手引导市场发展。现实中,我国高铁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其实就是合理利用市场手段促进产业发展的成功案例。
四、花自己的钱效率高——大企业的治理幻想
弗里德曼曾说过: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既讲节约,又讲效果;花自己的钱,办别人的事,只讲节约,不讲效果;花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只讲效果,不讲节约;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既不讲效果,又不讲节约。这话符合人们的直观感受,成为很多人鼓吹国有企业“私有化”的依据。对此,笔者认为,弗里德曼的观点虽然符合个人生活经验,但却不符合当前的大企业运作实际。当世界经济从家庭作坊式的个体经济步入大工业时代后,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管理越来越复杂,早在19世纪就出现了“经理人革命”,即企业主将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把企业委托给职业经理人管理经营,企业运作在当时已经很难做到“花自己钱”了。时至今日,公司制已经成为企业组织形式的主流,而且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公司股权越来越分散化,股东构成更加多元化,其中有自然人,有关联企业,还有机构基金等等。这时的企业连企业主究竟是谁都很难说清,在运作中强调“花自己钱”就更是一种治理幻想了。是不是给经理一定股权就能实现“花自己钱”精打细算的效果?如果事情真这么简单,那么就不会出现大股东将控制的上市公司当成自己提款机肆意侵吞小股东利益的问题,也不会出现腰缠万“股”的公司管理者坐着私人飞机向国会要资金救助的问题了。事实上,目前混合经济已经成为时代趋势,各种信托基金的发展,委托代理的广泛存在,已经让各种经济组织很难清楚的“花自己钱”。再举一个例子,公共财政基本都是“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如果简单按照弗里德曼的逻辑,岂不是各国的财政都应当取消,彻底“还财于民”才好?因此,对于弗里德曼的逻辑,不能搞简单的推而广之,国有企业的治理也不能搞“私有化”,而应该按照李克强总理的要求,通过加强国资监管,建设“阳光国企”,减少委托代理所产生的各种问题,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发展成就出乎大多数西方经济学家的意料,他们难以用现行的西方经济理论模型进行解释和预测。这也表明,西方的理论和模型仍存在不小的短板和缺陷。对此,我们不能犯精神上的“软骨病”,一味美化神化西方经典经济学说,而要立足中国经济实践,形成中国自己的经济理论,指导未来的改革和发展。
(作者单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吴强
( 网站编辑:张盼 )西方经济学
市场失灵和微观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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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物品(public goods):与私人物品相对应。私人物品是供个人单独消费的物品,公共物品是供集体共同消费的物品。公共物品的例子有:道路、路灯、环境污染、噪音等。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给公共物品下了这样的定义:“公共物品是这样一些物品,它们的利益不可分割地被扩散给全体社会成员,无论个人是否想要购买这种公共物品。要使公共物品有效率地提供出来经常需要政府的行动”。公共物品既可以提供正的外部效应,如路灯可以使许多夜行人受益;也可以提供负的外部效应,由工业生产排污造成的温室效应将影响地球上每一个人。公共物品具有与私人物品相对应的四个特性:①非排他性。一种公共物品可以同时供一个以上的人消费,任何人对某种公共物品的消费,都不排斥其他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也不会减少其他人由此而获得的满足。②强制性。公共物品是自动地提供给所有社会成员的,不论你是否愿意。③无偿性。消费者消费这种物品可以不支付费用,或者以远低于其边际效用或边际成本决定的价格来付价钱。④非竞争性。公共物品是提供给一切消费者的,无法在消费者之间进行分割。严格具有上述四个特征的产品,被称为纯公共物品。现实生活中还存在一些不完全具备上述特征的产品,被称为准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由国家制造并由国家提供,但又不完全属于公共产品,因为在使用和消费这类物品时,需要支付一定费用或付出代价。从这一点看,它又与私人产品有相同之处。例如,城市公园就是由国家建造并提供的,但顾客去公园游览时须先买门票方可人内,即在消费时付出了代价。总之,准公共物品同时兼有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特点。
2.科斯定理(Coase theorem):一种产权理论。科斯本人并未将科斯定理写成文字,科斯定理的提出是由其好友斯蒂格勒首先根据科斯于20世纪60年代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这篇论文的内容概括出来的。其内容是: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的,并且其交易成本为0或者很小,则无论在开始时财产权的配置是怎么样的,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科斯定理进一步扩大了“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按照这个定理,只要那些假设条件成立,则外部影响就不可能导致资源配置不当。或者以另一角度来说,在所给条件下,市场力量足够强大,总能够使外部影响以最经济的办法来解决,从而仍然可以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西方学者认为,明确的财产权及其转让可以使得私人成本(或利益)与社会成本(或利益)趋于一致。以污染问题为例,科斯定理意味着,一旦所需条件均被满足,则污染者的私人边际成本曲线就会趋于上升,直到与边际社会成本曲线完全重合,从而污染者的利润最大化产量将下降至社会最优产量水平。
科斯定理解决外部影响问题在实际中并不一定真的有效。资产的财产权不一定总是能够明确地加以规定;已经明确的财产权不一定总是能够转让;分派产权会影响收入分配,而收入分配的变动可以造成社会不公平,引起社会动乱。在社会动乱的情况下,就谈不上解决外部效果的问题了。
3.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指在买卖双方信息非对称的情况下,差的商品总是将好的商品驱逐出市场;或者说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在交易中总是趋向于做出尽可能地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别人的选择。对逆向选择问题的研究,始于美国经济学家乔治?艾克洛夫的论文《柠檬(次货)市场》,他考察了一个次品充斥的旧车市场。假设有一批旧车,每辆车的好坏只有卖主知道,要让交易做成,最合理的办法是按平均质量水平定价。这就意味着其中有些好车的价格被低估了,从而卖方就不愿按照平均定价出售,或者卖方“理性”的抽走好车,让买主在剩下的差车中任意挑选。如果买方明白这一道理,就不会接受卖方的定价,而只愿出较低的价格。接着这将可能导致另一回合的出价和杀价:卖主再从中抽走一些较好的车,买主则再次降低意愿价格。最终的均衡可能使所有好车都卖不出去,显然,这是无效率的,因为最终成交量低于供求双方理想的成交量。??
1980年,威尔逊在《逆向选择的市场均衡性质》一文中认为,由于逆向选择,市场力不可能引向单一价格。这个观点被斯蒂格利茨和韦斯用来解释信贷配给,证明对于一个健全的信贷市场来说,均衡意味着对贷款的超额需求。逆向选择问题在其他一些市场还存在,如保险业。逆向选择来自保险公司事前不知道投保人的风险程度,从而保险水平不能达到对称信息下的最优水平(即高风险的消费者把低风险的消费者赶出保险市场)。
4.私人成本(Private Cost)与社会成本(Social Cost):(1)私人成本也称为私人费用。指厂商生产过程中投入的所有生产要素的价格。私人成本是从厂商私人角度来看的成本,厂商投入的生产要素如劳动、资本、土地、企业家才能等价格均应计人私人成本。西方经济学中讨论的成本概念与一般企业会计人员所指的成本相比有着不同的含义。私人成本包括以下内容:厂商在生产过程中投入的所有生产要素(如劳动、资本、土地)的货币价格;由于行业之间竞争所决定的资本家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报酬;行业之间的竞争所决定的在风险相同的情况下资本的正常报酬,如厂商自己拥有的资本和土地应得到的利息和租金;企业家承担某些不确定性风险而应得到的风险贴水。除了要素价格的其他内容可以称之为厂商的正常利润,而一般会计人员所说的成本则不包括这一部分。厂商的私人成本仅仅按照生产要素价格和正常利润来进行计算,因此,在外部经济下产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给别人和社会带来的损失都没有计人私人成本,从而使得私人成本会低于社会成本;同时在外部经济下私人成本高于社会成本。这都会造成资源的不合理配置,经济学家主张用津贴、公共管理或税收、法律等办法来解决这些问题。(2)社会成本是与私人成本相对的概念,等于私人成本加上对别人没有补偿的损失,是一种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的机会成本。社会成本考察的是当生产一种产品时的投入改为该产品之外的其他最优用途时的收益以及因此而给别人带来的损失。例如,某企业生产食品,在未给别人带来损失的情况下一年内可获利10万元;若该企业以同样数量的投入经营化工产品,可获利12万元。但向空气和水中排放的有毒物质使得附近的农作物因环境污染而产量下降,从而减少收入3万元,厂商不会把这3万元计入自己的成本。而社会成本则必须考虑这3万元的损失。社会成本与资源的稀缺性密不可分,因为资源从整个社会来看是极其有限的,考虑社会成本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这个例子属于外部经济问题,厂商没有补偿农作物欠收给农民带来的损失,其所进行的成本核算也只是计算自己所付出的生产要素的价格,所以这时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那么同理,在外部经济的情况下,私人成本则大于社会成本。外部性一般会使私人成本不等于社会成本,这时要么受损失的一方得不到补偿,要么产品的生产不能达到最优产量,从而导致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因此,西方经济学家主张用津贴或公共管理的办法来鼓励产生外部经济的厂商扩大生产,同时用税收或制定法律的办法来解决外部经济问题,从而使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
5.不完善信息与不对称信息:(1)新古典微观经济学关于竞争市场模型的一个基本假定是信息是完全的:所有人都知道其他人的经济特征及各种有关生产的清楚信息。显然,这个假定不符合现实。现实生活中的市场都是信息不完全的市场。不完全信息是指市场的供求双方对于所交换的商品不具有充分的信息。例如,消费者并不完全清楚要购买的商品的质量,生产者也并不完全清楚市场上究竟需要多少本企业产品,也不完全知道可供给的数量,做出最有利选择的所有生产技术和所能使用的最合算的全部生产要素。这里的信息不完全不仅是指那种绝对意义上的不完全,即由于认识能力的限制,人们不可能知道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任何情况,而且是指“相对”意义上的不完全,即市场经济本身不能够生产出足够的信息并有效的配置它们。这是因为,作为一种有价值的资源,信息不同于普通的商品;信息的交换只能靠买卖双方的并不十分可靠的相互信赖,卖者让买者充分了解信息的用处,而买者则答应在了解信息的用处之后即购买它。这样,市场的作用在这里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信息不完全带来了许多问题,市场机制本身可以解决其中的一部分;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市场的价格机制并不能够解决或者至少是不能够有效的解决不完全信息问题,从而导致市场失灵。
(2)不对称信息指市场上的某些参与者拥有,但另一些参与者不拥有的信息。信息不对称可看作是信息不完全中的一种情况,即一些人比另外一些人具有更多的有关经济信息。例如,工人比雇主更清楚自己的生产能力和工作努力程度,厂商比消费者更了解自己产品的质量。需要说明的是,信息不对称不仅是指人们常常限于认识能力不可能知道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任何情况,而且更重要的是指行为主体为充分了解信息所花费的成本实在太大,不允许他们去掌握完全的信息。例如,保险公司就难于充分了解参加保险的自行车主是否会谨慎小心地保管自己的车子,除非公司要派专人天天跟在每辆投保的自行车后面监视。如果真这样做,代价实在太大了。这样,自行车主的行为对保险公司来说就必然是一种不完全的或者说不对称的信息。
(3)在不对称信息的概念及其理论提出以前,经济学家们还不能很好地分析在这种情况下的经济问题。因为不对称信息不满足完全竞争的假设条件,市场主体如果不知道其竞争者的情况,任何竞争规则都无法发挥作用。1967年,海萨尼首先详细阐述了不对称信息问题,在他的理论中把“自然”当作一个虚拟的市场参与者,自然首先行动决定特征,其他市场参与者知道自己的特征,而对手不知道,这样不完全信息问题就可以转换成完全但不完善的信息的情况来加以解决。这些论述被称为“海萨尼转换”,通过这种转换,可以找到不对称信息存在情况下的市场均衡点,即贝叶斯均衡。目前,西方经济学的各个领域几乎都进行了不对称信息问题的研究,如企业理论、市场失灵等领域内不对称信息理论的应用都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6.外部性(externality):也称为外溢性、相邻效应。指一个经济活动的主体对他所处的经济环境的影响。外部性的影响会造成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之间,或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之间的不一致,这种成本和收益差别虽然会相互影响,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因此容易造成市场失灵。外部性的影响方向和作用结果具有两面性,可以分为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那些能为社会和其他个人带来收益或能使社会和个人降低成本支出的外部性称为外部经济,它是对个人或社会有利的外部性;那些能够引起社会和其他个人成本增加或导致收益减少的外部性称为外部不经济,它是对个人或社会不利的。福利经济学认为,除非社会上的外部经济效果与外部不经济效果正好相互抵消,否则外部性的存在使得帕累托最优状态不可能达到,从而也不能达到个人和社会的最大福利。外部性理论可以为经济政策提供某些建议,它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提供了一种强有力的依据,政府可以根据外部性的影响方向与影响程度的不同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并利用相应的经济手段,以消除外部性对成本和收益差别的影响,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收入分配的公平合理。纠正的办法:(1)使用税收和津贴;(2)使用企业合并的方法;(3)规定财产权。
7.信息的不对称性:指市场上的某些参与者拥有,但另一些参与者不拥有的信息;或指一方掌握的信息多一些,另一方所掌握的信息少一些。有些市场卖方所掌握的信息多于买方,例如,某些商品与生产要素市场上,卖者掌握的信息多于买者。照相机的卖者一般比买者更了解照相机的性能;药品的卖者比买者更了解药品的功效;劳动力的卖者一般比买者更了解劳动的生产力等。在另一些市场卖方所掌握的信息多于买方,保险与信用市场往往就是这种情况。医疗保险的购买者显然比保险公司更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人们常常用委托人―代理人理论来讨论信息非对称问题。所谓委托人―代理人关系是泛指任何一种涉及非对称的交易。交易中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代理人”,另一方则称为“委托人”。简单的讲,知情者是代理人,不知情者是委托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非对称信息下的经济理论分析都可概括成“委托―代理理论”模型。
8.市场失灵:指市场失灵指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在很多场合下不能导致资源的有效配置,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的情形。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种:(1)外部性,即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造成另一个经济主体的利益或成本的变化,而另一个经济主体又没有得到补偿或支付的情况;(2)公共产品,即对整个社会有益,但因不能获得收益或私人成本太高而私人厂商不愿意生产的产品和劳务,如国防、空间研究、气象预报等;(3)非零交易成本,如搜集信息、讨价还价、达成合同等所需要的成本,往往使得交易难以进行;(4)市场特权,如垄断的存在或过度的竞争;(5)市场机制不能够解决社会目标问题;(6)非对称信息,如生产者往往具有比消费者更多的关于商品的信息;等等。一般均衡理论中所谓“竞争的市场可以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是在假定市场上不存在上述导致市场失灵的任一因素的情况下发生的。因为只要其中一种因素存在,就会导致资源配置的效率损失,使经济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从20世纪初起,这些问题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认识到市场失灵的存在,就可以更加自觉的利用计划、法律或其他非经济手段和经济手段来管理经济,而不是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这样,社会资源配置会更加有效率,社会经济运行更加协调。
9.道德风险(moral hazard):指在双方信息非对称的情况下,人们享有自己行为的收益,而将成本转嫁给别人,从而造成他人损失的可能性。1963年,阿罗发表的《不确定性和医疗保健福利经济学》以及此后的演讲,阐述了这一问题。1968年,马克?保利的《道德风险经济学》一文指出:由于道德风险的存在,全面保险的最优性便不再有效了。道德风险其实也是一种“理性的经济行为”。尽管如此,如果个人能够不受任何限制而按自己的意愿花费保险公司的补偿额,那么,从社会角度来看,这样得到的资源分配必定不是最优的。阿罗进一步指出,一个成功的经济体制的特征之一,就是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和信赖关系足以强烈到这样的地步,以至于即使进行欺骗是“理性的经济行为”,代理人也不会施行欺诈。保利论文的意义在于:价格制度在一定范围上内在地受到了这样的限制,即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人们不能确定最优定价所需要的真实差别。最后他做出推论:“非市场控制,不论是内在地作为道德原则,还是外在地强制施行,在某种程度上,它对效率来讲都是必需的。”
道德风险不仅会导致保险公司遭受损失,而且也妨碍市场的有效配置。解决的办法只能是通过某些制度设计使投保人自己约束自己的行动。
10.代理成本:指制订、管理和实施契约的全部费用,包括所有承接契约的费用,如交易费、辛苦费和信息费等。詹森和麦克林将代理成本视为委托人的监视费、代理人的担保费和剩余损失三部分。
代理成本是企业所有权结构的决定因素,源于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这一事实。在部分所有的情况下,一方面经营者工作尽力时,他可能承担全部成本而仅获一小部分利润;另一方面当他消费额外收益时,他得到全部好处却只承担一小部分成本。因此,经营者往往工作积极性不高,而热衷于追求额外消费。于是,企业的价值也就小于他是企业完全所有者时的价值。这两者之间的差额就是代理成本,它是在外部所有者理性预期之内必须由经营者自己承担的成本。让经营者成为完全的剩余权益拥有者,可减少代理成本。不过,经营者成为完全剩余权益拥有者的能力又受到他自身财富的限制。
代理成本理论有两个基本假设:第一,委托人对随机的产出没有直接的贡献;第二,委托人不容易观察到代理人的行为。在这些假定的前提下,可以得出结论:第一,在任何满足代理人参与约束及激励相容约束,而使委托人预期效用最大化的激励合约中,代理人都必须承担风险;第二,如果代理人是风险中性者,就可以通过使代理人承受完全风险的办法来达到最优结果。
11.委托人(principal):和代理人相对应的概念。若一个人(甲)雇佣或者托付另一个人(乙),让乙代表甲的行动,则甲为委托人,乙为代理人。雇主与雇员、债权人和债务人、股东与经理等之间的关系都是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关系。代理人在代表其委托人的行动时,由于他不是当事委托人本人,因此代理人的行为方式可能与委托人所设想的行动方式或目标不一致。由于信息的不完全性,委托人往往不知道代理人要采取什么行动或者即使知道代理人采取某种行动,也不能观察和测度代理人从事这一行动时的努力程度,同时两者之间存在的利益分割关系,通常会使得代理人不完全按照委托人的意图行事,这在经济学上被称为委托―代理问题。在代理人的行动不可观察时,委托人就不能根据代理人的行动来对代理人进行补偿;有时委托人即使能观察到代理人的行动,但也可能不知道代理人的行动是否恰当,因为委托者本人从来未从事过这样的行动。
委托―代理问题是经济中动力或积极性的中心问题,只要一个人的行为会对其他人的行为发生影响,只要经济活动的参加者信息是不完全的或者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就会产生委托―代理问题。研究委托―代理问题的目的就是探讨如何设立一种补偿制度,使得代理人能够按照委托人的利益行动,达到委托人的期望目标。一系列委托―代理模型的基本要点就是,寻求一种能使委托人的期望效用达到最大化的契约。给定的条件是,在适当的补偿方案下,代理人将愿意接受这一契约并采取能使本身期望效用最大化的行动。另外,契约的定立与实施问题也在委托―代理模型中占有重要地位。
12.反托拉斯法:美国国会制定的保护竞争,反对垄断和限制性贸易的一系列立法。1890年美国国会通过由参议院约翰?谢尔曼提出的第一个联邦反托拉斯法,即《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该法规定,凡以限制国外贸易或洲际贸易为目的而签订的一切合同,实行的企业联合或托拉斯,都是非法的。1914年9月,美国国会通过《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设立联邦贸易委员会,授权它对洲际运输商行和除银行之外的公司和个人触犯反托拉斯法的行动进行调查,以消除妨碍竞争的商业行为。1914年通过的《克莱顿反托拉斯法》,对《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进行了补充和修正。该法禁止银行同资金超过100万美元的从事洲际商业的公司互派懂事,规定工会和农民不受该法的限制,禁止法院在劳资纠纷中滥用禁令,压制罢工。1918年通过的《韦伯―鲍莫林法》和1936年通过的《鲁宾逊―帕特曼法》对《克莱顿反托拉斯法》又作了补充和修正。反托拉斯法的范围很广,原则上任何部门的任何活动如果违反该法的有关规定,都有可能受到制裁,但对工会为促进其全体成员利益而进行的活动,对电力、海运、空运等公用事业的活动,对农业合作和小企业的合并,对银行和保险业在贷款和利率方面的联合做法,对为扩大出口贸易而采取的联合行动,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给予特别豁免。
13.市场协调失灵论(market coordination failures theory):新凯恩斯主义用于解释市场非出清状态的原因的一种新理论。市场协调失灵指的是市场机制不能协调众多经济人行为。市场协调失灵论认为,在一个由许多经济人构成的经济中,经济人之间的行为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尽管经济人是理性人,然而每个理性人的市场力量都很小,单个经济人无力协调整体经济行为,市场因此而失灵。只有通过国家干预,才能弥补或消除市场失灵。市场协调失灵论有三个代表性理论:不完全信息和协调失灵论、交易搜索和协调失灵论、市场对策和协调失灵论。
14.公共产品论(theory of public goods):现代财政学的理论核心。系统的公共产品论出现于19世纪80年代,奥意财政学者潘塔莱奥尼、马佐拉、马尔科等在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基础上,创立了公共产品论。该理论认为,政府之所以要有支出,是为了提供公共产品,政府课税则是为公共产品的供应筹集经费,税收是公共产品的价格。西方财政学界对公共产品论的研究主要有两条线索,一条是对效率问题的分析,另一条是对政治程序问题的探讨。萨缪尔森、马斯格雷夫等人提出了著名的公共产品供应模型,对公共产品论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5.寻租(rent seeking):指个人或利益集团寻求垄断特权以获得垄断利润或额外收益的非生产性行为。寻租现象总是与政府行为相联系的。当政治分配介入市场,为市场运行创造出各种人为壁垒,从而人为地创造出各种垄断特权时,寻求额外收益的个人或利益集团便围绕着垄断权力展开寻租活动,或者鼓励政府建立垄断特权,或者取代别人的垄断特权,或者维持已取得的垄断特权。
这一概念由戈登、图洛克于1967年最早阐述,并由克鲁格于1974年正式引入经济学。传统理论认为垄断的形成本身没有成本,而寻租理论则认为形成垄断是由于利用了一部分的实际资源。有关寻租的大部分讨论一般集中在由政府培养或保护的垄断上,这是最普遍也是最强有力的垄断形式。寻租理论说明:存在一个确定的个人寻租而引起的净社会损失领域。图洛克和克鲁格认为,寻求利润的厂商会努力运用各种资源而达到垄断,其间完全由个人进行或由政府资助,这样投资的结果一美元正好与获得垄断而增加的盈利相等。于是代表垄断高价造成的超额利润的部分资源就被耗费掉了,而不是由消费者向垄断者转移。这种资源的耗费是用于取得垄断这种非生产性的活动。形成垄断的活动也是一种竞争性产业,因此从社会角度来看,投入寻租活动的所有资源等于所有的垄断利润。由于垄断会产生类似租金的垄断利润,追求利润的动机总会使一些人进行争取垄断地位的活动,这样形成垄断的活动就吸引了许多资源投入,结果导致社会财富再分配和巨大的资源浪费。
实际上,对市场过程的许多干预也会产生寻租问题。简单的最大化或最小化价格就有非常明显的再分配效应,而且受益者为了获得这种益处而可能投入大量的资源。寻租理论研究的另一个领域是简单的直接转让,对A征税是为了支付给B,这就会导致游说活动:对B方征税而不是对A方征税或阻止这种转化的形成。这种游说活动的耗费会正好等于转移的数量或阻止的被转移的数量,尽管一个或其他的游说者会因其游说活动取得成功而获益。如果存在许多这样的利益,且对政府花费时间的人能很快实现利益,那么社会就有一个从事寻租活动的产业。寻租活动和政治腐败有类似之处。寻租理论要求人们进行经验研究和对适合于寻租的生产函数进行测度,从而解决寻租问题;因为,寻租活动的社会成本十分高昂,政府干预形成某种垄断并带来租金,就会导致寻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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