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的企业所得税怎么缴纳如何缴纳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纳税指南
您现在的位置:纳税指南→按税种划分
企业所得税相关问题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企业和组织。具体包括: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以及按照国家规定有关规定注册、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外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外。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33%。为了照顾利润低或规模小的企业,还设置了两档照顾性税率,即: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暂减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为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及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收益、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 = 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 - 准予扣除项目的余额
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即应税项目的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企业所得税定额征收的范围是什么?
我市地方税务局征管范围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年营业收入在300万元以下的服务业、娱乐业中不能准确核算应税收入总额的;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集体、私营企业中凡不具备查帐征收的砖窑、灰窑、煤窑 经主管税务机关鉴定后按定额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定率征收的范围是什么?
我市地方税务局征管范围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出资设立及法人与自然人出资设立)中的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及年销售(营业)收入在3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修理修配企业、商业企业、服务企业、娱乐业、交通运输企业和其他企业。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私营企业、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的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工业企业、修理修配企业、商业企业、服务企业、娱乐业、交通运输企业和其他企业。
上述企业凡因帐目混乱或不健全,成本资料、收入费用凭证残缺不全,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经主管税务部门鉴定,均可实行定率征收办法。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方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确认投资损失。
(三)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取得股权投资所得如何缴纳所得税?
(一)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二)被投资企业分配给投资方企业的全部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被投资企业为投资方企业支付的与本身经营无关的任何费用),应全部视为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企业的分配支付额。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和债券等。
非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被投资企业向投资方分配非货币性资产,在所得税处理上应视为以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分配两项经济业务,并按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三)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帐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帐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
(四)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配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除股票外,均应按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投资所得。企业取得的股票,按股票票面价值确定投资所得。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纳税人以独立核算的企业为单位就地纳税。所谓“就地”,指纳税人经营管理所在地。企业注册登记地与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在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纳税,跨地区经营的地方独资企业,按属地原则就地征收入库。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是怎样规定的?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采用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分立、终止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不足12个月,应以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如果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能否变更?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一经确定,一般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做变更,但对鉴定 为查帐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时调整为定额或定率征收 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 纳税人不据实申报纳税,不按规定提供有关财务资料接受税务检的。
(二) 在税务检查中,发现有情节严重的违反税法规定行为的。
对鉴定为定额或定率征收方式的企业,如能积极改进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帐簿,规范财务核算,正确计算盈亏,依法办理纳税申报,达到查帐征收方式的企业标准的,在次年鉴定时,可予以升级,鉴定为查帐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定额定率征收方式的鉴定时间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定率征收方式的鉴定时间是: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当年的1-3月底。
在享受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进行的税务处理?
纳税人享受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时间上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缴纳企业所税税;对先征税后返还或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本年利润
中介机构如何申请取得从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的审核资格?
凡愿意从事税前扣除事项审核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须向市地税局提出书面申请,市地税局与有关部门共同由对其资格、业绩、有无违法行为等进行核实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公布从事税前扣除事项审核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名单。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有什么样的减免税优惠?
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免征所得税一年。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确认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一般原则:纳税人同时要在银行开设结算帐户;独立建立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
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包括哪几项内容?
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其他收入。
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一)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自2000年 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享受即征即退政策部分的所退税款,用于企业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我国境内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二)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自2000年 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销售其自行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享受即征即退政策部分的所退税款,用于企业研究开发集成电路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
3、投资额超过8 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 5 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按鼓励外商对能源、交通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4、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的有关税收政策。
(三)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的认定
1、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认定标准进行认定且通过税务部门会签后方可享受。
2、软件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实行年审制度,年审不合格的企业不得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申报同时须提供哪些资料?
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申报同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式样见国税发[2000]13号附表1);
(2)、有加盖“技术改造项目审查专用章”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和国产设备订购清单;
(3)、按现行审批权限,由国家经贸委、市经委、区县级经委、各总公司或中关村管委会批复的技术改造项目有关文件;其中:必须报送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须含投资概算);需编制扩初设计的要报初步设计方案;
申请认证劳服的企业需报送哪些材料?
1、申请认定劳服企业的申请书;
2、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登记表;
3、从业人员花名册;
4、有关人员证明;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什么是公益、救济性捐赠?
公益、救济性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福利、卫生等公益事业或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社会团体,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联合国儿童基金组织、中国绿化基金会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纳税人向中国红十字会、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允许全额扣除。
什么是企业税前会计利润?
企业税前会计利润,指一定时期内,在减除有关所得税支出或加上有关所得税减免之前,企业损益表上所报告的包括营业外收支的总收益或总亏损。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什么是税法所指的亏损额?
税法所指亏损的概念,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数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
什么样的第三产业企业能享受新办企业减免税优惠?
第三产业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举办的第三产业企业。
对第三产业企业可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减免税照顾:
1、 对农村的乡、村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种子站、农机站、气象站、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取得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技术推广,良种供应、植保、配种、机耕、排灌、疫病防治、病虫害防治、气象信息和科学管理,以及收割,田间运送等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暂免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些企业和单位兼营农业生产资料的所得,应分别核算,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对新开办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需经省级以上司法、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批准相应成立的法律咨询、会计咨询、审计咨询、税务咨询、科技咨询等服务事业单位);信息业包括统计信息、科技信息、经济信息的收集、传播和处理服务;广告业;计算机应用服务(包括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据库服务等),技术服务业的独立核算的企业或经营单位,从开办之日起,免缴二年企业所得税。
“技术服务业”,是指从事运用科技知识和非常规技术为生产经营者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关改进产品的结构,改良流程,降低产品成本等专业技术的技术服务经营单位。以常规技术进行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等专业技术工作,可属于“技术服务业”减免税的范围。
北京市规定:新办的监理行业和资产评估事务所,按技术服务业掌握,可免征二年企业所得税。
4、 对新开办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独立核算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 对新开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独立核算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办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对上述新开办的第三产业经营多业的,按其经营主业的实际营业额计算来确定减免税政策;主业是指上述3、4、5项目之一,其主业的经营收入不得低于企业或经营单位全部经营收入的30%(含)。
实行定率征收方式的企业的亏损如何弥补?
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从开始采用该方式的当年起,不再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若以后年度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重新采用查帐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可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实行定额征收方式的企业的税额在同一年度内能否调整?
对从事砖窑灰窑煤窑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严重事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的,由纳税人及时通知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派员调查确认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其原核定的税额。
北京地区的哪些纳税人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包括海淀园区、昌平园区、丰台园区、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区电子城)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内的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律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当年总产值4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福利生产企业有什么减免税优惠?
持有《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如符合下述规定,并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享受减免税优惠。
对民政部门、残联、街道、乡镇非中途转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包括工业生产企业、工业加工企业、工业修理、修配企业),凡安置“四残”(盲、聋、哑、肢体残疾及智残、弱视)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日以前从事服务行业的福利企业经税务部门批准已享受减免税照顾的,可继续享受减免所得税的照顾。对原已按规定经税务部门批准享受了减免税照顾的其他福利企业,严格按照北京市地税局下发的名单掌握,凡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可继续给予减免税照顾。
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劳服企业有何税收优惠政策?
对本市经市劳动局、市地税局确认为效益较好并具有一定安置能力且实行股 份合作制改造试点的劳服企业,凡达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 号文件规定安置比例的,自转制之日起视同新办劳服企业,享受劳服企业的减免 税政策。
当年安置&待业人员&的计算口径,按北京市地税局《关于对北京市合力电信集团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号中第 一条规定执行,即:企业减免税期满后存续期间安置待业人员及转制当年安置待 业人员的总和。
高新技术企业都有哪些所得税优惠政策?
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到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1、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包括海淀园区、昌平园区、丰台园区、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区电子城)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区内的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律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企业出口产 品产值达当年总产值4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 至第六年按15%优惠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 若干政策》(京政发[1999]1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1)经财税部门审批,高新技术企业研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当年 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为此所购置的关键设备、测试仪器的费用,可全额 在成本中开支;其当年实际发生额比上年增长 10%以上的,可再按其 实际发生额的5 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市或区县财政局和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其它类型的企业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2)高新技术企业购买国内外先进技术、发明和专利所发生的在50万元(含 50万元)以下的费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隶属关系报市或区县财政局审批 ,其它类型的企业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一次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50万元以上的费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隶属关系分别报经市或区县财政 局和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可按法定有效期限或受益期限,分次摊入管理费 用,其它性质的企业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可提前摊入管理费用。
(3)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自办或与大学、研 究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及外资企业联合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或技 术中心,经认定,可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包括什么?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纳税人哪些支出项目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科研机构转制后能享受到哪些税收优惠?
中央直属科研机构以及省、地(市)所属的科研机构转制后,自1999年起至2003年底止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和科研开发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本条所指科研机构不包括:已经转制和已并入企业的科研机构,以及所有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科研机构。
科研机构进入企业仍然从事科技开发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享有上述 同等免税优惠。
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科研机构,需持转制变更后的企业工商登记材料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并按规定办理有关减免税手续。
劳服企业开业与认证在同一年度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在一年内取得认证资格的劳服企业,从开业之日起按规定期限享受减免税。
开业与认证不在同一年度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在一年后取得认证资格的劳服企业,从取得认证之日起,享受剩余期限的减免税。
劳服企业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对经劳动和税务部门认定的新办劳服企业能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1、新办的劳服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
当年安置城镇
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人数
待业人员比例=-----------------------------------------------------×100%
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 + 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人数
2、劳服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城镇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年。
当年安置城镇
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人数
待业人员比例=--------------------------×100%
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
3、劳服企业从业人员总数包括在该企业工作的各类人员,含聘用的临时工、合同工及离退休人员。
劳服企业如何办理认证手续?
1、企业开办后,凡安置城镇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富余人员、农转非人员、两劳释放人员(以下简称有关人员)达60%以上(含60%)的,可以申请劳服企业资格认定。
2、申请劳服企业资格认定的新办企业应经主办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提出书面申请,由主管部门向劳动部门领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登记表》(市市属和中央在京单位成系统管理的劳服企业,区、县劳动服务管理中心负责本区、县、街道、镇及不成系统管理的劳服企业),填写盖章后,经主办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劳动部门。
3、劳动部门按各自的管辖范围会同申报企业所在区、县地税部门联合对其进行检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办劳服企业,由各审查部门在《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4、各区、县劳动服务管理中心每月将通过审查的企业材料汇总后,报送市劳服管理中心;市劳服管理中心对各区、县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后,连同其所管辖的市属及中央在京单位通过审查的企业汇总列出名单,会同市地税局共同对其进行新办劳服企业资格认证审批。对新办劳服企业的资格认证审批,原则上每两个月集中办理一次,凡通过审批的,由市、区、县劳动部门颁发《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
5、新办劳服企业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到企业所在区、县地税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凡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享受劳服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民营科技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1、鼓励和支持民营科技生产型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其当年直接用于研究开 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 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政税收问题的规定,实行税前扣除。高新技术产品的销 售收入占技工贸总收入55%以上民营科技生产型企业,其当年直接用于研究开 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比上一年实际发生额增长10%(含10%)以上需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按纳税关系向税务部门申请批准。
2、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开办的独立核算的民营科技企业,其不具备法人资 格的分支机构,仍在北京行政区域内从事销售区内自产产品的,可比照享受区内企业的优惠政策。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弥补亏损?
在我市范围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按规定向地方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和其它资料的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申请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纳税人在亏损年度未向税务机关按期申报的,以后年度不允许税前弥补亏损。
纳税人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劳动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性支出,都应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 经批准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纳税人按规定提取的工资总额,可以扣除;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同级财政、人事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发放的工资,可据实扣除;经批准从事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业的纳税人向雇员支付的工资薪金支出,可据实扣除;除上述规定外,其它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支出实行限额计税工资扣除办法,本市计税工资扣除标准为人均每年19200元,纳税人工资薪金支出高于计税工资扣除标准的按计税工资标准扣除;低于扣除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如何在税前扣除?
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部分,准予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开办费应如何摊销?
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作为递延费用,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纳税人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如何在税前扣除?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如何在税前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纳税人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依据和方法有哪些?
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依据和方法:
(一)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二)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纳税人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采取直线折旧法。
(五)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振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状态的机器设备,确需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纳税人接受的捐赠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接受的捐赠收入计入当期损益计征所得税
纳税人利息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利息支出是纳税人为经营活动的需要承担的、与借入资金相关的利息费用。
纳税人发生的经营性借款费用,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税人哪些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 资本性支出.
(二)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三)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五)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六)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七)各种赞助支出.
(八)贷款担保.
(九)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十)除上述规定外,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也不得扣除:
1、贿赂等非法支出;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
3、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
4、税收法规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
纳税人哪些资产的折旧或摊销可以在税前扣除?
纳税人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可以扣除
纳税人取得的保险无赔款优待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处理?
会计处理如下: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纳税人取得的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和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的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和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收入中,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因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债是指经财政部发行的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的国库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不包括国家计委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等。
纳税人如何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才能在税前扣除?
可提取坏帐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帐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5‰,超过规定标准提取的坏帐准备金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人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帐款,不得提取坏帐准备金。
纳税人如何选择中介机构办理税前扣除事项的代理事宜?
凡发生需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在税前扣除事项的企业,在市地税局正式文件已确认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内,自愿选择事务所并与事务所确定委托与受托事宜,签订审核协议书。
安置随军家属企业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进京后首次就业原在外为干部、工人或无业的随军家属达60%以上(含60%)的,经税务部门认证批准后,自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税前扣除的成本有哪些主要内容?
成本是纳税人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发生坏帐损失的如何税前扣除
关联企业之间的往来帐款不得确认为坏帐。考虑到实际经济活动中,关联企业之间存在大量的正常交易,为了实事求实地解决问题,总局意见: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帐款,经法院判决负债方破产,破产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负债部分,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应允许债权方企业作为坏帐损失在税前扣除。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