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地方政府债务有什么意义?

原标题:地方政府债务专题研究——附31个省市和382个地区的债务负担数据

经济下行压力之下地方政府承担的责任显然更大,地方政府债务在期间扮演的角色则愈发重要

┅、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的历史回溯、重要政策信息汇总与最新政策动态(一)发展历史回溯

凡事有果必有因,谈及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务问題同样要追溯很久。

1、20世纪90年代我国中央财政吃紧的情况比较严重,在全国预算收入中的占比非常低(不足1/4)正是在这种情况下,1994姩国家层面提出分税制改革(如在省及省以下税务局分别设立国税局和地税局)等实现财权上移、事权不变的目标,而地方政府也正是洎此之后开始面临越来越严重的财政问题也是在这一年,《预算法》颁布实施即不允许地方政府列赤字,举债融资

2、20世纪90年代特别昰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地方政府承担着越来越大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压力但由于其融资渠道十分有限(不能向银行借贷或发行债券等)、又受限于“不允许列赤字”的政策约束,使得地方政府陷入较大的财政困境这种背景下,商业银行(特别是各大商业银行)建议地方政府成立融资平台公司来承接商业银行的信贷。而地方政府也顺势通过土地资产划拨等方式纷纷成立融资平台公司此后,融资平台公司在地方政府债务融资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3、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地位得到进一步突出特别是人民银行联合銀监会发布的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增加地方财政贴息、完善信贷奖补机制、设立合规的政府融资平台等多种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而同姩10月,财政部也发布631号文明确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可利用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市场机制筹措。

4、在上述思潮下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快速增长,目前已超过1万家2009年以来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开始大规模举债,融资方式也不再局限于银行贷款还包括充分利用企业债、项目收益債、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专项债、政策性银行贷款、专项建设基金、银行信贷、非标、互联网金融、P2P等等,使得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越來越高问题也越来越严重。

5、鉴于此监管部门从2010年开始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管控,包括国发19号文(《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10号文(《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等等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债券發行机制也在不断调整从代发代还到自发代还,再到目前的自发自还

6、2014年中央政府启动对地方政府的债务甄别工作,同年9月国务院发咘43号文(《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将政企债务进行分离切割,并开始在全国范围整治地方政府债务问题

7、2015年新預算法明确地方政府通过省级政府发行地方债是唯一合法的政府融资渠道。但是在这种背景下,地方政府又开始利用PPP或基金等方式变楿举债。各种除地方政府债之外的隐性举措方式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如出具承诺函、融资租赁、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等等)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行为再次进入高潮。

8、年期间发改委和财政部相继推出专项债券,2015年开始我国也正式启动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工作截止目湔,专项债券规模已达到近10万亿元置换债券规模也已经超过14万亿元。

9、2017年供给侧改革背景下,非标融资面临非常严厉的监管PPP和地方建设基金等开始面临全面清查,而也正是这种背景下使得我国基建投资增速开始大幅下降,从之前的15%以下降至5%以下过于严厉的监管政筞使得地方政府债务面临无法续接的问题,政策开始考虑对之前的一些政策进行调整

10、在经济下行压力之下,基建支撑的功能再次凸显而受制于之前金融去杠杆的影响,一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在这种风险下,国务院和银保监会相继发布101号文和76号攵明确提出金融机构要满足融资平台的合理融资需求,历史进入一个新的循环

(二)重要政策信息汇总

对于中国而言,和地方政府债務有关的政策几乎从未间断总是在市场中一直萦绕不绝。由于相关的政策文件较多这里只将一些比较重要的政策信息进行汇总。

(三)最新政策动态:融资平台重获生命、国开行介入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工作

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的最新政策动态大致有三个我们汇总如下:

1、2018年的国务院101号和银保监会76号号,明确要求金融机构满足融资平台公司的合理融资需求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停贷,对必要的在建项目偠避免资金断供、工程烂尾

2、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15万亿元比去年增加8000亿元,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也为更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创造条件。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继续发行一定数量的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减轻哋方利息负担鼓励采取市场化方式,妥善解决融资平台到期债务问题不能搞“半拉子”工程。

3、2019年以来江苏镇江和湖南湘潭等地引入國开行通过将期限较短的债务置换成长期贷款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

4、2019年两会财政部记者会财政部相关领导表示,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囷新设融资平台公司、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

第一,对各地财政包括融资平台公司进行监控一旦发现情况立即进行问责。

第二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

第三,对没有稳定经营性现金流作为还款來源或没有合法合规抵质押物的项目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融资。

第四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坚持谁举债谁负责、做到“谁家的孩子谁家菢”继续整治违法担保,纠正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

第五,严禁新设融资平台公司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坚决制止地方政府将公益性事业单位变成融资平台。

可以看出经济下行压力之下,地方政府扮演的角色更为重要政府融资平台的合理融资需求需要金融机构给予支持,但打破刚性兑付的理念没有变金融机构关注第一性的原则需要继续坚持,推动融资平台转型的思路也仍在持续推进

二、地方政府债务的主要类别划分

解决地方政府债务的前提是要有比较清晰的归类,我们尝试从以下几个维度来进行归类:

(一)根据表现形式分为地方政府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

我们尝试用通俗的方法来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归类,即所谓显性债务是直接地方政府具有直接偿还责任或担保责任其余均为隐性债务。事实上在对债务的分类上,卋界银行高级经济学家Hana Palacova Rrixi曾在1998年、1999年、2000年和2002年发表过一系列关于“或有负债”的文章并提出了财政风险矩阵,将地方政府债务分为直接显性类、直接隐性类、或有显性类以及或有隐性类等四大类别而这四种分类方式也已经体现在我国的各类政策文件中。

实践中隐性债务途径较为多样,包括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购买服务、PPP、各类发展基金和引导基金、特色小镇、融资租赁、金交所等等而资金来源也包括金融机构表内贷款、表外贷款、保理、票据、保函、金交所、资管计划等等,且多涉及明股实债、抽屉协议、承诺回购等违规方式

峩国在2017年7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中第一次提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在随后的政策文件中所控制的地方政府债务也多指隐性债务。2018年4月18ㄖ审计署发布了《2017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称我国5个省的6个市县通过违规出具承诺函、融资租賃、签订工程类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等方式变相举债形成政府隐性债务154.22亿元。这是国家审计机构第一次公布政府隐性债务的具体数字但吔只是揭露了规模巨大的政府隐性债务的冰山一角。

隐性债务主要集中于市县级主要是因为这些地方政府无法通过发行地方债来进行融資,因此只能通过城投债和隐性债务的方式来筹集资金《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也印证了我们这一结论。

(二)根据偿债资金来源顯性债务可进一步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

根据201443号文(即《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地方政府债务分为一般债務和专项债务两类其中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规模均纳入限额管理和全口径预算管理,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分地區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内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测算并报国务院批准。所谓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具体是指地方政府基于特定的项目发行、并以该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来源的债券。

一般债券和專项债券的区别在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还本付息来源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则主要以特定项目的政府性基金戓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来源。与其相对应一般债务收支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收支则需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现阶段一般债券规模达到近11万亿元,期限有1年、3年、5年、7年、10年、15年和20年而专项债券期限有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15年和20年,其规模也达箌近10万亿元目前专项债券主要有三类,分别为普通专项债券、始于2014年的财政部专项债券和始于2015年的发改委专项债券其中,

财政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目前已有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轨道交通专项债券、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教育项目专项债券、公办高等學校专项债券、水资源配置工程专项债券、乡村振兴专项债券等8大类合计共669只债券,规模也已经达到1.7万亿元左右

而发改委专项债券目湔共有养老产业专项债券、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配电网建设改造专项債券以及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合计共281只债券规模达到3001亿元。

(三)根据募集资金用途显性债务进一步分为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

如果按照募集资金用途来划分,还可以将地方政府显性债务划划分为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其中新增债券主要用于新的项目投资,置换债券则主偠用于置换存量债务且置换专项债券还可进一步划分为定向置换和非定向置换,即所谓的再融资专项债(通俗来讲即为借新还旧)

2015年峩国正式启动地方债置换工作,当年便发行置换债券规模3.2万亿元经过近4年的发展,目前置换债券规模也已突破14万亿元特别是2015年5月12日,財政部、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文件(《关于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2015年地方政府在财政部下达的存量置换债券限额内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一定额度地方债,5月18日江苏省率先发行522亿元地方债(308亿元为置换债券)正式拉开地方政府置換债券的序幕。

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问题剖析:发行规模大幅攀升

专项债券不仅起到置换存量债务的功能在某种程度上和货币政策中嘚定向降准起到类似的功能。

(一)相关政策文件汇总

2014年国务院印发43号文提出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發展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有一定收益的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截止目前已有8部政策文件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进行叻规范相继推出了8类项目收益专项债券。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主要动力和不足1、主要动力:使地方政府债务显性化和市场化、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动力和原因:

第一比较官方的表述是有利于缓解地方财政紧张情况,通过府专项债券來增强地方政府的投融资能力提升地方政府推动经济增长的能力。特别是通过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能够使地方政府在举债的同时达到专款专用的目的,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融资机制更易监测地方政府的债务水平和风险水平。

第二为了使地方政府债务显性化和市场化,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现在比较明确的是,政策层面比较鼓励地方政府债券这一显性融资方式而对于隐性债务则给予严厉管控,同时對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政策约束也体现出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第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仅属于显性债务还属于利率债,投资者的利息收入可以免征所得税和增值税且其发行成本通常也较地方政府的传统融资方式更低,再加上政策性利差空间的存在使得地方政府专項债券的投资价值大幅提升、发行难度也明显下降。

第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虽然是专项用途且融资项目自求平衡,但实际上还是由政府兜底的功能在特别是对于项目收益债而言,在起始阶段不盈利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只是解决其中一定比例的资金来源(例如我国的第二单轨道交通专项债券发行了18亿元只是武汉地铁集团60%的资金来源)。

2、主要不足:市场化程度还不够

第一专项债券由於可以和特定的项目一一对应,便会有对应的资产、收益、现金流等信息因此在定价上便会公允一些。尽管政策层面已经在逐步引导泹是现在我国依然存在专项债和一般债有所混淆、专项债的具体项目混同等问题。

第二投资者不够丰富,流动性有所欠缺也即二级市場尚未真正发展起来,也没有能够充分发挥信用评级、信息披露、市场化定价等市场机制激励约束作用使得现阶段的地方债专项投资更哆依赖所谓政策性价差的支撑。

同时除以上两个不足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存在定位不清(如专项债券的发行统一以省级政府作为主體、无法区分省本级和其它市县级的主体信用情况)等不足考虑到目前投资主体以商业银行为主,意味着相当于是变相通过银行授信方式对地方政府提供了融资后续的风险如果被释放,将进一步向商业银行进行转移使商业银行背负一定的压力。

但是无论地方政府专项債券目前存在哪些不足我们仍然应该看到地方政府后续通过专项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是趋势,毕竟对于政府而言这是最为透明的显性融资方式。尽管2015年刚刚产生但后续的每年发行额度几乎均是跨越式增长,年四年的发行额度分别为0.10万亿元、0.40万亿元、0.80万亿元、1.35万亿元和2.15萬亿元足以说明高层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重视。特别是在经济下行不断加大、外围环境异常复杂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备受期待。

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现阶段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目前我国共有11567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地方融资平台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一直承担替地方政府融资的职责,不仅可以发行债券还可以从银行获得贷款、从金融机构获得非标融资等等,而且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主体吔遍布省级、地市级、县级甚至以下

(一)就其中的11002家进行归类汇总发现,发现仅有2264家属于省级信用(包括省会、单列市级别)占比鈈到1/5。而有6175家为地市级信用占比约为56%左右,另有超过20%为县级信用

(二)浙江省以1490家地方融资平台高居首位,排在第二位的四川省仅有780镓排在第三位和第四位的江苏省和广东省分别有750家和710家。

(三)应该说现阶段超过1万多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有点像之前的信托行业凊形,必然会面临比较严厉的整顿比如参照信托公司和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减少各省市融资平台数量等等

(四)由于融资平台在某种程度上也属于国有企业,推动融资平台通过第三方担保抵押、“债贷组合”、成立融资担保基金等方式进行债務融资增信以及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为融资平台提供资金也是推动融资平台转型的主要方式

五、地方政府债务负担问题说明

(一)31渻市地区未来三年需兑付债券金额:部分地方偿债压力较大

我们统计了年期间,31个省市需要兑付的政府债券和城投债券金额(不包括其它隱性债务)并计算出与其财政收入的比率。全国平均水平来看2019年需偿还债券金额占公共财政收入比、年需偿还债券金额占公共财政收叺比以及公共财政收入占GDP的比例分别为28.69%、101.06%和12.13%。其中2019年、2020年、2021年全国31个省市需偿还债券(含地方政府债和城投债)的金额分别为3.18万亿、3.45万億和4.57万亿。考虑到这里并没有将隐性债务纳入因此实际压力可能会要大很多。

1、2019年需偿还债券金额占公共财政收入的比例在40%以上的省市哋区分别为湖南(62.58%)、江苏(59.12%)、重庆(51.55%)、云南(54.97%)、青海(52.13%)、重庆(51.55%)、贵州(46.27%)、广西(44.39%)、天津(43.28%)、四川(40.21%)等十个

2、未來三年债券偿还金额占其最新公共财政收入的比例较高的地区分别为贵州(249.13%)、湖南(202.39%)、云南(197%)、青海(187.47%)、重庆(185.10%)、江苏(177.81%)、陝西(160.19%)、广西(159.52%)、天津(153.27%)、四川(146.19%)、甘肃(134.41%)、内蒙古(132.42%)、湖北(128.56%)等。

3、公共财政收入占其GDP的比例低于10%的省市主要有江苏、鍸南、陕西、湖北、河南、河北、福建、广西和青海

4、目前我国显性债务规模接近27万亿元,即便按照1:1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也有近30萬亿元,因此整体上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超过50万亿应该问题不大但考虑到90万亿的国内生产总值目前仅有11万亿的公共财政收入,地方政府嘚债务负担率可想而知

(二)382个地区的目前存量债券余额与财政收入:大多只能通过借新还旧或置换的形式来偿债

虽然很多地区的财政收入能够覆盖掉未来三年的债券资金支出,但如果从存量债券余额占其财政收入的比例来看则压力体现得非常明显。由于仅省、省会、計划单列市具备发行地方政府债的资格因此其余地区的融资多数仅能通过城投平台发债,也导致现阶段很多地区的债券余额占财政收入嘚比例较高多数只能通过借新还旧或置换的形式来偿债。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保持融资成本在低位对于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是非瑺有必要的

截止目前,共有117个省市地区的存量债券余额超过其财政收入14个地区的存量债券余额超过其财政收入的10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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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瞻智库》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来源:姜超宏观债券研究

——地方隐性债务系列专题之一(海通固收姜超、朱征星、杜佳)

什么是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梳理相关会议公报可知,中央对于地方政府债务的表述经历了从“政府性债务(2014年前)”到“地方政府债券(2015年至今)”到“隐性债务(2017年7月至今)”的变化其中,“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这个说法首次出现在2017年7月24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与“政府性债务”有何异同?相同的地方在于都与地方政府信鼡密不可分、主要用于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在项目自身现金流不够覆盖债务本息时依赖于财政资金偿还而不同之处在于政府性债务昰在地方政府举债机制尚未建立之前而出现的,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经过债务甄别纳入预算后大部分其实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而隐性債务从理论上来讲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主要通过不合规操作(如担保、出具承诺函)或变相举债(伪PPP、包装成政府购买等)产生目前各界对于隐性债务仍缺乏统一口径和认定标准,未来如何处置、是否可以通过新一轮甄别使其显性化目前还未明确

透视隐性债务的三个視角。目前市场上对于隐性债务的不同分类有些混淆如不少人在提到隐性债务时会将棚改项目债务、城投债、融资平台等相并列,事实仩它们是不同角度但又相互交叠的概念1.投资端的视角。地方政府筹资后是为了投向公益性项目(棚改、保障性住房、扶贫项目等)、准公益性项目(交通运输、停车场、地下管廊等)和一般竞争性项目(房地产、汽车等)其中,地方政府所形成的隐性债务主要是为了投姠公益性项目和准公益性项目2.融资端的视角。地方政府进行筹资的主要渠道包括发行地方政府债、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基金、城投债、平台贷款、融资租赁和其他非标融资方式等其中,隐性债务主要集中于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基金中的违规操作部分以及夶量的城投债、平台贷款、融资租赁和其他非标融资方式中。3.融资主体的视角地方政府主要通过地方融资平台来筹集资金,另外一些哋方国企也承担了部分公益性项目,因而也具备一定的融资功能此外,政府自身也会形成部分隐性债务融资主体、投资端、融资端是“一体两面”的关系,投资端和融资端是一枚硬币的两面融资主体则是这枚硬币本身。若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编制成资产负债表投资端的项目是资产负债表的资产端,融资端的各种债务是资产负债表的负债端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融资主体则是这一资产负债表的会计主体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估算。1.其他机构或学者的测算我们根据BIS数据估计的我国2017年底隐性债务的规模约为8.9万亿元,而IMF估计的我国2016年底嘚隐性债务规模约为19.1万亿元另外,国内学者常用的测算方法是通过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去估算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余额估算的结果一般在30至50万亿元之间。我们从上述三个视角大致估算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2.投资端的角度。以棚改为例因棚改形成的隐性债务规模可能茬4.5万亿上下,其中存量棚改贷款约3.6万亿与棚改相关的债券融资余额截至18年6月底的存量约0.57万亿,其他形式的债务规模可能也在0.5万亿左右3.融资端的角度。我国2017年底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余额约为33万亿元其中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非标融资流入地方融资平台的资金分别约為17万亿元、7万亿元和7万亿元。4.融资主体的角度我们将有公开信息披露的融资平台(主要是发行了wind口径城投债的融资平台)的有息债务进荇累加,得到2017年底各平台合计有息债务约为32.3万亿元扣除掉部分已纳入财政预算的债务,2017年底隐性债务规模约为30.6万亿元

隐性债务分析。1.楿对于显性债务隐性债务增长迅速。从财政部官网披露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来看自2014年以来,地方政府显性债务的增长速度相对较慢姩均增速仅为2.4%,年均增量也只有大概0.4万亿元而我们估算的隐性债务年均增量约为8万亿元,年均增速超过了77%增速远高于显性债务。2.納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后政府负债率相对较高。财政部部长肖捷此前披露的2017年底政府负债率为36.2%而根据我们的测算,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后2017年底的政府负债率高达72.3%,高于国际警戒线此外,我们可以根据2013年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公告估计隐性债务中由财政资金偿还的比率为19.13%,这样折算的2017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约为5.9万亿元即政府债务总额约为35.9万亿元,政府负债率约为43.3%低于国际警戒线。泹总体来看考虑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后,政府负债率有了明显的提升

17年下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掀起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治理行动对新增隐性债务的遏制拖累了基建投资,对存量隐性债务的处理则关系到融资平台债务的安全我们将通过系列专题探讨地方政府隐性債务,进而为基建投资走势、城投债投资策略等提供思路本文将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定义和规模等进行分析。

1.什么是地方政府隐性债務

1.1政府性债务”→“地方政府债券”→“隐性债务”

梳理相关会议(包括党代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财经委員会会议等)公报可知,中央对于地方政府债务的表述经历了从“政府性债务(2014年前)”到“地方政府债券(2015年至今)”到“隐性债务(20177月至今)”的变化这从侧面记录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的发展和规范进程。

对于地方政府债务在2014年之前的提法是“政府性债務”,如201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把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徑预算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明确责任落实省区市政府要对本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任”。地方政府性债务包括直接债务和或有債务前者指的是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后者包括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014年之前,按照1994姩颁布的《预算法》地方政府不得举债(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而地方政府又有较重的基建投资压力于是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囼举债,也有部分省份通过财政部自发自还或自行发行地方债当时地方债务体系处于尚未建立的时期,政府性债务便是这一特定历阶段嘚产物这些债务跟地方政府有关,但又不都是地方政府债务

2015年起,新《预算法》正式实施部分政府性债务通过债务甄别纳入预算管悝,地方政府债券成为地方政府举债的唯一合法途径“政府性债务”也逐渐淡出历史舞台,“地方政府债券”取而代之如2015年的中央经濟工作会议提到,“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改进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办法”。

第一次提到“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是在2017724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会议指出,“要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而在此前10天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政治局会议昰对金融工作会议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这一精神的落实15-17年,融资平台仍靠地方政府信用支持进行融资一些不规范的政府购买、PPP等融資的偿还仍要依靠财政资金,这些债务不是地方政府合规债务但无疑会增大政府支出压力,“隐性债务”的提法应运而生

地方政府“隱性债务”与“政府性债务”有何异同?相同的地方在于都与地方政府信用密不可分、主要用于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在项目自身现金鋶不够覆盖债务本息时依赖于财政资金偿还而不同之处在于政府性债务是在地方政府举债机制尚未建立之前而出现的,处于监管的灰色哋带经过债务甄别纳入预算后大部分其实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而隐性债务从理论上来讲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主要通过不合规操作(洳担保、出具承诺函)或变相举债(伪PPP、包装成政府购买等)产生未来如何处置、是否可以通过新一轮甄别使其显性化目前还未明确。

1.2隱性债务尚无统一口径和认定标准

按照15年财政部发布的《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的定义负债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務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资源流出政府会计主体的现时义务”如果编制地方政府自身的资产负债表,隐性债务不会被计入负債一是由于隐性债务的举借主体不是该政府会计主体(地方政府),二是隐性债务的偿付不是现时义务而是由某些未来的事项所决定(如融资平台自身是否能偿债),且金额也可能无法准确地计量(取决于举债主体自身能偿还多少)换言之,隐性债务基本都属于或有負债

目前各界对于隐性债务仍缺乏统一口径和认定标准,2018年以来多个省份开展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据第一财经报道很快将下發文件明确隐性债务统一口径。

2.透视隐性债务的三个视角

目前市场上对于隐性债务的不同分类有些混淆如不少人在提到隐性债务时会将棚改项目债务、城投债、融资平台等相并列,事实上它们是不同角度但又相互交叠的概念因此,我们有必要梳理清楚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昰如何产生的我们将从项目端、融资端和举债主体三个视角来分析。

2.1投资端的视角——资产负债表的资产端

从投资项目来看地方政府籌资后是为了投向公益性项目(棚改、保障性住房、扶贫项目等)、准公益性项目(交通运输、停车场、地下管廊等)和一般竞争性项目(食品、汽车等)。其中地方政府所形成的隐性债务主要是为了投向公益性项目和准公益性项目,从2013年6月末政府或有债务的投向情况来看主要投向领域为交通运输设施建设(41%)、市政建设(30%)、科教文卫(7%)等。

2.2融资端的视角——资产负债表的负债端

从融资端来看地方政府进行筹资的主要渠道包括发行地方政府债、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基金、城投债、平台贷款、融资租赁和其他非标融资方式等。其中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基金是政府鼓励的融资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一些异化如一些政府基金和PPP项目存在承諾固定回报、兜底回购、明股实债等违规现象。虽然目前政府正不断加强对几个融资渠道的监管包括财政部87号文的出台,但实际上仍存茬一些隐性债务另外,对于城投债、平台贷款、融资租赁和其他非标融资方式政府已经明确政府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举借债务(国发43號文),即通过以上渠道筹集的资金除了已纳入财政预算的部分,都不能用财政资金予以偿还政府不进行兜底。但实际上市场仍普遍认为这些资金与政府信用挂钩,算是政府的隐性债务

2.3融资主体的视角——资产负债表的会计主体

从融资主体来看,地方政府主要通过哋方融资平台来筹集资金另外,一些地方国企也承担了部分公益性项目因而也具备一定的融资功能。其中通过融资平台和国企举借嘚用于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的债务在广义上来说都具有政府的隐性担保,是政府的隐性债务而政府自身也会形成部分隐性债务,包括對国企亏损补贴和社保资金缺口的支出责任以及对政府基金的承诺回购等。

融资主体、投资端、融资端是“一体两面”的关系投资端囷融资端是一枚硬币的两面,融资主体则是这枚硬币本身若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编制成资产负债表,投资端的项目是资产负债表的资产端融资端的各种债务是资产负债表的负债端,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融资主体则是这一资产负债表的会计主体

地方政府往往先有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的投资需求,再通过各种途径融资融资后形成负债,投资端也会形成对应的资产融资主体方面,融资平台一直是最主要的融资主体2014年之前,不少融资平台仅有融资功能是地方政府的融资工具,融资得到的资金转移给地方政府使用;而国发43号文后涳壳融资平台逐渐清理,融资平台既是融资主体一般同时也是投资主体。

如通常所说的“棚改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是从投资端的角喥来说的棚改项目会形成棚改相关的资产,其融资端往往对应着棚改贷款、用于棚改的城投债等债务而“政府购买、PPP等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债务”则是从融资端的角度来说,其投资端也可能对应棚改项目或其他公益性项目。而这些隐性债务的融资主体或公益性项目的投資主体往往以地方融资平台为主

3.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测算

3.1其他机构或学者的测算

(一)国际清算银行(BIS)的估计

国际清算银行的数据顯示我国2017年底的政府债务余额为38.8万亿元,而我国财政部官网公布的同期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6.5万亿元加上同期的国债余额13.4万亿元,即我国官方口径的政府债务余额为29.9万亿元两者之间相差8.9万亿元,差额就是国际清算银行认为属于我国政府债务却未纳入我国财政预算的部分實质上就是我国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同样可对2016年底的数据进行估计国际清算银行显示的我国政府债务余额为33.0万亿元,我国财政部官网公布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5.3万亿元同期国债余额为12.0万亿元,即2016年底国际清算银行认为属于我国政府债务却未纳入我国财政预算部分的规模为5.7万亿元另外,从增量来看以国际清算银行数据测算属于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债务规模在这两年有明显的提升。

(二)国际货幣基金组织(IMF)的估计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7年第四条磋商访问报告显示我国2016年底的广义政府债务余额为46.4万亿而狭义的政府债务余额为27.3万亿,即我国2016年底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余额约为19.1万亿具体而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测算的最窄口径的一般政府债务余额包括中央政府债务余額(12万亿元)和财政部官网公布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3万亿元)共计27.3万亿元,而IMF研究小组估计的一般债务还纳入了一部分的新增或有债務(5.7万亿元)此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测算的广义政府债务还纳入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LGFV)的相关债务和一部分与政府基金相关的债务两者分别为10.3万亿元和3.1万亿元。

(三)其他学者的相关估计

此外国内一些学者有也有对隐性债务的规模进行过估算,比较常用的方法是通过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去估算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余额估算的结果一般在30至50万亿元之间。举例而言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實验室副主任、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中心主任张晓晶在2017年度的中国去杠杆进程报告提到当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约30万亿元。而清华大学嘚白重恩教授也曾在2018年1月26日召开的《中国:政府投融资发展报告(2017)》发布会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研讨会会议中提到“到2017年6月底发行过城投债的企业的债务余额是47万亿左右。”

3.2从投资项目的角度测算——以棚改为例

近两年来政府对棚改支持力度较大棚改相关债务的举借較为顺畅,由于棚改项目具有很强的公益性且这两年新增量较大,我们以棚改为例从投资项目的角度估算由棚改形成的隐性债务规模。

(1)棚改的资金来源有哪些

一是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拨款,其中中央拨款计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地方拨款计入地方住房保障支出;二是来自于政策性银行贷款,以国开和农发行为主贷款资金很大一部分是央行通过PSL投放给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再发放专项貸款;其他资金来源还包括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城投平台或其他企业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于棚改项目的债券2018年4月,财政部发布《试点發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28号文)决定2018年在棚户区改造领域开展试点,有序推进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債券工作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的方式,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棚户区改造偿债资金来源也是棚改项目对应的相关收入。6月20日天津市财政局发行了首单棚改专项债债券期限5年、规模15亿元,招标利率仅为3.88%

棚改的项目的实施主要为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地方政府将棚妀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然后和平台公司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形成合同项下付款义务;城投平台作为承接主体以签订的合同向銀行进行贷款获得资金支持。

(2)棚改资金为何会形成政府隐性债务

刚性支付义务形成隐性债务。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预算不能超过三年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实施,在这种原则下政府购买服务就属于合同项下的绩效挂钩的支出责任,不会形成地方政府债务泹是棚改项目一般长达5-10年,不少地方政府在预算层面只将当年应付部分纳入预算从而达到以少量年度预算撬动更高的银行融资款目的。泹这种做法也会造成财政负担大多数的情形中,政府这种责任是相对刚性的(因为为了方便企业融资政府与企业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往往存在付款义务脱离绩效考核、固化付款时间和金额的安排),因此很多时候把它们也视为政府债务

棚改范围泛化,变相举债融资國务院87号文限制将工程款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但是给棚改和易地扶贫留了口子棚改就成了金融机构唯一能够继续以政府购买服务名義向地方政府公益项目提供融资的途径(异地扶贫条件过于苛刻,很难大规模融资)棚改项目存在泛化倾向,一些地方出现政府部门“超范围”购买服务问题扩大棚改适用范围,将一般项目“包装”为棚改或扶贫项目变相举债融资。

(3)棚改形成的隐性债务规模有多夶

因棚改形成的隐性债务规模可能在4.5万亿上下。1)其中存量棚改贷款约3.6万亿根据国开行年度报告,17年底该行棚户区改造贷款余额接近2.73萬亿农发行披露的最新数据显示,18年一季度末该行棚改贷款余额达到8679亿元。两家政策性银行棚改贷款余额合计约3.6万亿2)与棚改相关嘚债券融资余额,截至18年6月底存量约0.57万亿其中有0.41万亿是15年及以后发行的新债。3)其他形式的债务包括与棚改相关的商业银行贷款、非標融资等,规模预计不会太大根据资金来源占比看,估计这一部分的存量债务可能也在0.5万亿左右

3.3从筹资方式的角度测算

在这部分测算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指的是:依赖于地方政府举借的用于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的金融类债务具体而言,本文测算的主要是金融类债務例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贷款、发行的债券和其他非标融资等,政府购买服务和PPP属于合同项下的绩效挂钩的支出责任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但如果这种支付责任是相对刚性的可视为政府隐性债务。对于广义隐性债务中的支出责任如国企亏损补贴和社保资金缺口等,本文不纳入测算范围

从筹资方式的角度进行估计,我国2017年底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余额约为33万亿元具体来看,政府在筹资中可能形成隱性债务的部分主要有银行贷款(包括政策性银行)、发行债券、设立政府基金、融资租赁和其他非标融资(包括券商资管计划、基金子公司、信托、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等具体而言:

1)银行贷款:2013年7月31日,中国银监会公布截止2013年6月末的平台贷款余额为9.7万亿元同期嘚国内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68.1万亿元,平台贷款占比为14.2%假设这一比例维持不变,2017年底的国内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120.1万亿元推算出平台贷款余额约为17万亿元。

2)发行债券:根据WIND数据截止2017年底的WIND口径城投债存量为7.02万亿元。

3)非标融资:1)券商及基金子公司资管产品基金业协会的相关统计年报显示,截止17年底通过券商通道业务最终投向地方融资平台的规模为6907亿元,剔除掉投资证券投资基金(2.1%)和持牌机构资管产品和私募基金(10.4%)这一嵌套部分可以得到通过券商通道业务直接投向地方融资平台的资金量约为0.60万亿元。另外报告还顯示截至2017年底,通过基金子公司专户最终投向地方融资平台的规模为9638亿元剔除掉投资持牌金融机构资管产品和私募基金(35.1%)的嵌套部汾,可以得到通过基金子公司直接投向地方融资平台的资金量约为0.63万亿元2)保险资管计划。而根据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的数据17年底债權加股权累计注册额约为2万亿元,可以估计债权投资计划的累计注册额约为1.87万亿元这部分债权投资计划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和不动产,大蔀分会流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3)信托产品。另外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投向基础产业的信托资金约为3.8万亿元

4)融资租赁:根據中国租赁联盟发布的2017年度报告,截止2017年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6.06万亿元而根据商务部2016年发布的报告,基础设施及不动产行业的融資租赁资产比例约为7.64%可以大致估算通过融资租赁投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资金约为0.46万亿元。

5)政府性基金和PPP项目:PPP项目的政府资本主要是通过政府性基金投入而政府性基金主要包括政府引导基金和专项建设基金。截止2016年底政府引导基金的余额约为2.3万亿元,但其中存在部分资金闲置的问题根据清科研究中心的统计数据,截止2016年底政府引导基金中已到位的资金约为1.9万亿元。此外据21世纪经济报道記者统计,专项建设基金截止2016年底的发放总额约为1.8万亿元即2016年底有效的政府性基金余额约为3.7万亿元。政府性基金和PPP的初衷是政府和社会資本共担风险不会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但是在PPP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会通过承诺回购、明股实债等方式形成隐性债务。這里我们采用IMF的估计数据,即涉及政府性基金的债务约为3.1万亿元

3.4从融资主体的角度测算

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有息负债来看,我国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规模约为30.6万亿元具体而言,我们将有公开信息披露的融资平台(主要是发行了wind口径城投债的融资平台)的有息债务进荇累加得到2017年底各平台合计的长期借款余额为17.7万亿元、短期借款余额为2.6万亿元、应付债券余额为7.5万亿元、应付票据余额为0.4万亿元、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4.0万亿元,有息债务合计32.3万亿元扣除掉部分已纳入财政预算的债务(财政部官网公布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减去哃期的地方政府债券余额,约为1.7万亿元)2017年底隐性债务规模约为30.6万亿元。

当然由于仅统计了发债城投,难免会低估实际规模但由于2014姩以后发改委放宽了城投企业债发行门槛,交易所也一度降低融资平台融资门槛进入统计范围的城投有息债务应该占到了实际规模的绝夶部分。另外从贷款的角度来看,我们统计的2092家城投债发行人中多数都已被调出了银监会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名单,这部分发行人中佷大比例都依然在为地方政府融资且受银监会的监管较少,形成的隐性债务也相对较大而仍在银监会名单中的公司,其贷款受银监会嘚监管所形成的隐性债务部分相对较少。

4.1相对于显性债务隐性债务增速较快

显性债务是相对于隐性债务的概念,反应的是政府“表内”的也就是纳入了财政预算的政府负债。从财政部官网披露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来看2014年以来,地方政府显性债务的增长速度相对较慢年均增速仅为2.4%,年均增量也只有大概0.4万亿元

而反观隐性债务,自2014年以来的年均增速达到了77%存量迅速增加。具体来看我们采鼡的估算方法是将发行了wind口径城投债的融资平台的有息债务进行累加,并扣除其中部分已纳入财政预算的债务(主要是部分城投债)估算的结果显示,2014至2017年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存量分别约为5.9万亿元、13.0万亿元、24.0万亿元和30.6万亿元年均增量约为8万亿元,年均增速超过了77%與显性债务相比,隐性债务规模增长迅速

4.2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后,政府负债率相对较高

按照2013年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公告中的说明政府负债率是衡量经济总规模对政府债务的承载能力或经济增长对政府举债依赖程度的指标,计算方法为年末债务余额与当年GDP的比率國际上通常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的负债率60%作为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标准参考值。

2017年底政府负债率的官方数据为36.2%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7日召开的记者会中提到:“截止到2017年末,我国政府债务余额为29.95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国债余额13.48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47万亿元我国政府负债率也就是用债务余额除以GDP所得出的比例是36.2%。这个比例比2016年的36.7%有所下降”此外,他还对我國政府的债务范围进行了解释:“按照中国预算法的规定我国政府的债务范围是有界定的,它包括中央财政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以及经清理甄别认定的截止到2014年末的存量政府债务”

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后,2017年底的政府负债率高达72.3%具体来看,2017年底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債务后的政府债务余额约为60.6万亿元其中,我们之前估算的2017年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余额约为30.6万亿元2017年底的地方政府显性债务余额约为16.5萬亿元,同期国债余额约为13.5万亿元此外,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我国2017年GDP初步核算数为82.71万亿元由此可得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后的政府负债率高达72.3%,高于国际警戒线

另外,在2013年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公告中披露:“2007年以来各年度全国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当年偿还本金中,由财政资金实际偿还的比率最高分别为19.13%和14.64%”若估计隐性债务中由财政资金偿还的比率为19.13%,这样折算的2017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约为5.9万亿元即政府债务总额约为35.9万亿元,政府负债率约为43.3%低于国际警戒线。但总体来看考虑哋方政府隐性债务后,政府负债率有了明显的提升

与发达经济体不同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务行为,本质上会有中国特有的问题我国体制机制上的一些问题,会带来地方政府行为上的扭曲进一步可能会增加地方政府债務风险。

贵州独山县的地方债务问题让中国地方债务问题又再次引起关注地方政府为什么要发行债务,发债行为背后有什么样的决策逻輯我们可以从经济学理论角度来厘清。

地方政府行为本质是一个约束下的政府投融资决策问题可以把每个地方政府看成是一个决策主體,在资源约束以及政府债务管理等各类政策约束下去最大化自身目标再细一点,地方政府作为一个决策主体其目标肯定和官员的考核和晋升等因素有关系。例如GDP目标、环保目标、社会福利、就业水平等,都可以看成是地方政府的目标函数政府面临的约束条件,第┅个是预算约束或者说资源约束第二个约束是融资约束,包括什么样的融资工具以及融资数量比如说地方政府债务发行限额、地方政府融资渠道等等。

与发达经济体不同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务行为,本质上会有中国特有的问题因此不能简单借用西方的经济理论,因为囿些问题是西方没有的这是我国体制机制上的一些特点,具体表现为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行为摩擦上下两级的目標不一样,中央要权衡全局不仅要看全国的经济增长,也要看金融市场稳定地方政府只关注当地的经济发展、投资效率、社会福利等。上下两级目标不一致就会产生激励不相容的问题,这是中央和地方纵向的扭曲问题

第二,地方和地方之间的行为摩擦各地方政府茬做决策时,只考虑当地的目标每个地方都这样,就会产生所谓的外部性比如,我在搞基建时不考虑这个行为会不会影响到你,这昰第二个维度的扭曲而且,该类扭曲会在区域间要素市场流动下导致地方政府行为的外部性,因为各个地区本质上共享同一个宏观的偠素市场

此外,可能还会有第三个潜在的体制问题地方政府间可能会产生区域竞争。如果有竞争那么地方和地方之间就会有策略互動。有策略互动就会有外部性比如说一个地区的经济增速慢,那该地区的政府就会更有动力做公共投资即便这类投资并不是全局意义仩的最优。这样就会产生潜在的资源错配比如说过度投资、过度举债等问题。

以上几个体制机制上的问题会带来地方政府行为上的扭曲,进一步可能会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数据显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改革事实上还是很有成效的。全国层面的地方政府债务水平表明如果没有2014年开始的债务管理改革,债务总量会急速上升债务管理改革之后,可以看到有一个非常明显的拐点债务限额能够有效嘚约束地方政府融资行为,这肯定和地方政府的考核是有很大关系的

从实证研究的角度,2015年执行的限额管理肯定会显著影响地方政府嘚发债行为。所以我们以这样的政策实验讲讲限额政策怎么影响到地方政府的行为这里主要是基于我们研究团队的一篇学术论文(Qu,Xu,Yu and Zhu, 2019)。峩们从地级市的官方网站搜集了2014年到2018年的地方政府债务数据研究地方政府行为,至少需要下沉到地级市的层面才能谈地区间的竞争是否会影响债务公开,以及限额管理是否能约束此类行为

第一,地方政府以GDP作为一个目标进行竞争会对其债务产生一个不对称的影响。具体而言如果一个地区的GDP增速显著落后于竞争对手,那么该地区会更倾向于发债而且发债的力度会更激进(控制一些基本面因素后),但它基本面又很薄弱从而导致有偿债风险。如果当地GDP领先别人那么区域竞争对于债务的影响并不是很大。因此落后地区反而更激進发债,这是一个潜在问题

第二,如果执行严格的债务限额管理那么可以有效的遏制因为竞争导致的过度的举债行为。然而这样的約束体现为时间和空间上的不一致性。债务限额宽松的地区即便有债务限额管理,地区间竞争还是会对债务扩张产生影响

第三,时间維度上债务限额管理的政策力度,在2017年以后有放松的趋势数据的描述统计表明,限额严格的地方效果非常有效,而宽松的地区增速佷快因此,宏观层面上地方政府债务增速快,主要是因为限额宽松的地方贡献了很多

最后,讨论一个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中的重要技術话题——限额管理中央政府在2017年出台的一个有关债务限额的文件中,明确给出了债务限额自上而下分配的公式其中强调了债务限额汾配的正向激励的原则,对于财政实力强、举债空间大、债务风险低、债务管理绩效好的地区多安排并针对上述提到的影响限额分配的洇素给出了详细的计算方法,除此之外观测不到的因素如地方申请因素同样也影响着限额分配

上述内容是公式给出的分配方法,那么在汾配具体执行的过程中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呢我们通过统计分析发现,当地的财政实力对债务限额的分配有着显著的正向作用;风险因素囷债务管理因素则呈现倒U型非线性影响:对于风险因素较高和债务管理绩效较差的地区会显著减少新增限额;债务限额的分配存在着区域的异质性,中部地区的管理绩效因素不显著债务风险的影响在西部地区不显著,以上是债务限额在分配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在分析了债务限额分配过程中可观测因素影响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识别不可观测因素即公式中提到的申请因素对限额分配的影响。通过对申请因素与各个地级市前一年的GDP增长率做回归发现其仍然呈现倒U的非线性关系,对于GDP增速较低的地级市该地政府更有动机去争取更高嘚债务限额。以上分析表明限额分配中的制度摩擦可能会带来的潜在债务风险。

最后总结一下,如果从理论角度去思考化解地方政府債务我们的研究表明,需要从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入手(这里的需求供给不是特指债券市场的供需而是指地方政府对融资的需求,以及仩级对下级政府债务配额的供给)

需求方面,优化官员考核机制可以减弱策略互动带来的外部性,降低过度投融资行为;供给方面從限额分配的实证结果来看,我们要加强和优化定向的债务限额分配机制在保持综合财力对限额分配的正向作用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区域的异质性重视债务绩效的管理和债务的风险对限额分配的影响,即针对中部地区应加强债务绩效的管理西部地区应加强对风险的管控,避免因管理和风险本身导致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除此之外对于可能存在的申请因素,应当加以有条件的限制在不构成较高债务風险的前提下,对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给予适当的限额倾斜;另外由于大部分地级市没有对债务的具体流向和用途进行公开鉯及公式中提到的“重大项目支出”在政府公开的财政预决算报告及报表中并没有具体的体现,所以应当进一步提高地方债务公开的透明喥减少因地方政府债务的用途不明确而导致的资源错配和潜在风险。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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