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俩个人合作做生意。本来说好了。盈利一人一半。现在一方想小光头佬在家吃独食食。按黑道的规矩 。该咋样惩罚独食者

为什么大家都说朋友或者亲戚不能合伙做生意?
好多人都和我说过朋友间不要合伙做生意,免得最后生意失败朋友都做不成...但是都没有举出一个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为什么不能.如果我想和朋友作生意,请问有什么方面是需要特别注意的?谢谢大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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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亲戚朋友做生意,要考虑的事情太多;和不相干的人做生意,就仅仅是做生意。
那中国这么多家族企业哪来的?
不是说亲戚朋友不能合伙,是看人的性格决定,看看合伙人是什么样的人,求志同道合,对对方没有隐瞒的,性格相同的人方能合作,遇到什么事为双方考虑换位思考。
人越多越亲越容易出事,血的教训
因为人性。
因为人情不适合制度,合作长久必须要制度约束
你能做到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吗?你能克服人性贪婪恐惧懒惰的弱点吗。这些就是原因
上面收的这么多
不就是分钱的问题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合伙生意主要看个人心态,必须条件55开,年终分红小钱别在意。心态放宽,只要有一个人有好的心态就没事。毕竟大家出门开店是为了挣钱,不是为了谈感情,谈感情去茶楼喝喝茶岂不是更好。在钱的问题上不能大意,有明细账目。一个出纳,一个会计,不能一家独揽。丑话说前头!有意见就提!别因为不好意思,碍于情面不好开口,小意见会成大隐患!钱!钱!钱!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用我的亲身经历告诉你为什么。我爸和我小叔是双胞胎,小叔打工多年后二婚回家,9年前放他小女儿在我们家养,9年后回来,找家人合伙做生意---龙骨吊顶(不知道大家知道不)家里其他亲戚都不同意,就我爸背着我和我妈拿出了家里的拆迁款45万合伙,小叔出了35万(不是现金,是贷款和住房抵押,还款本来是用平分收益还,但是现在看来,呵呵)以及10万元的技术入股,股份和收益平分。这样做的后果是我和我妈在他们家住了两年其中各种心酸和白眼就不说了。后来每年厂里对账的数目都不对,又不许请会计,开始我妈管钱他们管送货,后来钱也不许我妈管了,我妈在厂里干活,开始说有工资,后来工资也没有,他们自己的工资和家用都在厂里拿钱,每年也不告诉我们家厂里的钱到底是怎样,我奶奶还一个劲的说我们家欺负他们家。目前的状态是我们家对于厂里的事一点都插不上手,我小叔和我婶婶每天打牌打麻将,输赢在1000块以上(我们家在天府之国的一个小县城),我爸还在外面苦逼打工还家里的账,我们家没存款,整天算着钱过日子。别人都夸我小叔有本事,开了那么大一个厂。这就是和亲戚合伙做生意的下场。对了,我小叔因为离婚,小婶婶也是离婚的,所以他们一共有三个孩子,我 小叔说以后这三个孩子一人一套房子,在CD买,对我们也是爱理不理的,所以我们家现在里外不是人。我奶奶觉得他小儿子委屈了,我小叔觉得我们问厂里的账目是不信任他。不过我觉得没事,因为总有一天我会全都讨回来,也希望有懂这方面的律师能帮我看看,我该怎么办!圣母婊就不要回了,谢谢!
因为越近的人看的越不清楚,影响我们的判断,如果是价值观等观念都一致的话,那么成功率会更高一些,但是越近的话,越看不清他做事的方法,反而失败的概率会高
因为很多人不能够做到亲兄弟明算账。因为关系好,兄弟义气之类的,导致经济不分明,开始还好,万一生意陷入低谷了就很可能会出现撕逼问题。
我建议你看一下《中国合伙人》,也许在那里你可以找到答案。
做朋友简单,做生意就不简单了。只是相对那种普通朋友。志同道合的朋友太少,我一生(30+)没遇过。你有几个能坦诚的朋友,这些朋友中,合适合作生意的又几个
商场上只有合作伙伴,别谈交情公司里只有同事下属,没有亲戚也许很多人听起来觉得很刺耳,很不尽人意,但是事实就是这样。公司里养了个吃白饭的亲戚,是我姨婆的老公。从来没有用处,还整天骂骂咧咧。我和他私下在公司谈过,态度十分诚恳,说这样做是不行的啊。然而他十分愤怒的叫嚷道,你这小兔崽子,我比你妈还高一辈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这么说话。我脾气就上来了,说:“张工,公司里别跟我扯亲戚关系,您是唐总的下属也是我的下属这是个不争的事实,这是公司!不是善堂!不养闲人!爱干干不干出门左拐不送!”从此之后这人再也没有闹过事,但是,公司里也再也没有出现过类似的关系什么的。血和泪的教训,这一次就够了。
建议去看曹建伟写的小说
n年前,我老爹和姑父合开一个工厂,目前工厂也分了,亲戚关系都快断了。说多了都是泪,心疼老爹。谈钱伤感情,真事。
有利益之后就不纯粹了,很多东西都细分不了。最后弄的个人财两空
你可以为了几毛几分钱跟一个不认识的人讲道理,但是如果那个人是你的朋友呢?有些事情需要放到台面上讲的,却因为私下的关系不能那么做。这样生意做不好,朋友也没发处。讲一个我爸爸和我姑姑家的故事吧。七八年前,农村开灰窑赚钱,我爸手里有钱,我姑姑没钱但他们夫妻俩都待业在家,于是找我爸商量投资灰窑。其实我这位姑姑的心性作为她母亲的我奶奶很早就看清楚了,临走的时候还嘱咐我爸不要和她一起做生意,但我爸碍于面子,还是投资合作了。毕竟是亲妹妹。钱投进去了,问题也就随之而来了。我奶奶说的确实没错,我这个姑姑眼里只有钱,过于精明,每个月的账本从不给我爸爸过目,能让看的也都是一堆糊涂账,说不清楚。你说如果是普通的合伙人呢,这个时候完全可以当面斥责,因为我们是投资人嘛,而朋友和亲戚呢,中国人讲究和气生财,于是我爸就这么忍了五年。你可以想象,五年我爸投了十万,最后只拿回了13万左右。期间我的哥哥暑期去灰窑打工,干了一天还是两天,我的姑姑就给他了二十块钱,别说当时工资低什么的,二十块当时真不算什么了,那会都2010年了。期间我亲姨去他那做过磅员,也是给的钱等于打脸。现在他们家市区买房,买十几万轿车,还有一辆几十万的大货车运货赚钱,但是我一点都不羡慕他们,虽然是亲戚,但我觉得我以后不会跟他们有什么往来,妈妈也多次劝过我,但我无法原谅他们。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这辈子也不要见到他们,因为见面了他们也不会跟你说话,因为在他们眼里,你没有什么用处,等你有出息了,才会跟你走近。我家庭条件也不差,父母都是公职人员,我并不是因为姑姑赚了我爸的钱而生这个气,我是不想在跟这样品性的人打交道了而已
因为创业时的合伙人大多是亲戚,所以,题主将合伙制的问题归咎于合伙人的问题,其实,创业最大的隐患是合伙人制度而非是人的问题,创业真正的忌讳是与人合伙,无论合伙人是谁(亲戚更不能合伙);创业时候的合伙制,我认为就是一种激发人性恶的坏制度,为什么呢?
邓小平说过,好制度可以使坏人做好事,坏的制度可以使好人做坏事;就是说,人性恶可以借助于好制度加以抑制,而制度之恶是任何人都没法撼动的;问题在于,人性恶一旦被恶的制度激发而且借助于制度作恶,神仙都阻挡不了;资本主义之所以繁荣,最关键的原因是:承认人是自私的;因此,无论经济制度(公司)还是政治制度(民主)的设定都有一个前提:理性人假设(承认人是自私的),合伙制的性质本质上相当于人民公社,吃大锅饭;人民公社对道德有极高的要求,信奉的是大公无私;(不承认“人是自私的”理性人假设);问题在于,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左中右,就有人不讲道德,而只要有一个人不讲道德(搭便车或者投机占便宜),大锅饭就会毁灭;所以,人民公社在本质上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创业时的合伙制比人民公社吃大锅饭的问题多的多,因为对人的要求更高---人民公社只是简单重复劳动一学就会,而创业本身对于经商素质有非常高的要求(高门槛)创业合伙制必须同时满足两个要求:赚钱能力与高道德(这里的道德特指不占别人---尤其是合伙人----的便宜);问题在于,两个要求几乎不可能同时满足,为什么呢?这就说到合伙制的弊端经营过程中,合伙制会激发人性的恶(这里的恶指占合伙人便宜),更麻烦的是,这个人性恶会因为制度庇护而发酵。如果合伙人是亲戚的话,人性的恶还多了一层亲情的保护,因此,人性会因为制度与亲情双重庇护将恶发酵到极致;[真正的合伙制对产权、分配有非常严格的要求,问题在于创业时,不确定因素太多,能否赚钱都是问题,就谈不上规定了,更谈不上严格的规定]人性的恶反过来就会刺激制度的恶(这里的恶指毁灭生意、甚至毁灭企业);你占我便宜,我就消极怠工,不合作,相互设防,相互攻击,内耗甚至内讧(海格力斯效应、战斗反应,有兴趣的可以翻翻心理学书籍),风助火势,火借风力, 毁灭所有的人,这种体制下,哪来的高素质的人?! 此时,因为把所有的人都卷了进去(任何人都不能独善其身),
制度恶比人性恶更可怕;也不是少数人在短时间内能纠正的
,所以 创业时的合伙制其实是制度之恶,根本不可能成功;我研究过所谓的“腾讯五虎”、“新东方三驾马车”、“携程四君子”等中国合伙人创业成功的故事,感觉他们没完全说实话;追求利润与道德本身是悖逆的--在没有契约精神的中国,太看中道德根本赚不到钱,而太看中利润就没有道德可言,所以在中国的合伙制几乎不可能成功(人民公社的失败就是非常典型的例子),除非你有马云的本事---马云在淘宝尽管股份很少,但是实权掌握在自己手里,然后利用合伙制上市(其实是耍小聪明,利用合伙制占合伙人的便宜;只有利用合伙制占便宜的人才觉得合伙制是好的制度,比如人民公社的村委书记最愿意实行人民公社一样)那么,创业的合伙制具体危害有那些呢?我从商业的本质问题--效率---说起;真正懂赚钱的生意人恰恰是不合伙的人,比如马云的十八罗汉是上下级关系,不是合伙;为什么创业之初,他们都不愿意合伙呢?与人合伙牵涉到一个关键问题:扯皮;做生意的第一要素是效率,麻烦在于,与人合伙做生意的人恰恰是不懂生意的人;懂生意的人根本就不会与人合伙,因为他们懂得创业时合伙的危害性,如果缺资金,他们会融资、借款,没人手,可以招聘,家里人帮忙,总之,不会让外人插手;为什么?因为不懂生意的人做生意会扯皮,发生内耗;合伙人闹僵,最根本的原因是钱;大部分闹僵的人都是因为钱的问题,而中国本来是个农业社会,契约意识不强,所以,这个问题更加突出;(假设在美国,合伙做生意是最好的,因为即使不懂做生意,但是他们有很强的契约意识,也不会轻易给人挖坑,更不会追求所谓的权术与权谋);创业时用钱,人人都知道,好钢用在刀刃上,问题在于,什么是刀刃?不同的人理解不同,比如说请客吃饭,吃饭就要送红包,不送红包,就销售不出去,送红包,在财务上是不能直接入账的,只能计入餐费或者其他开支(红包如果记账的话,万一有人查账,会怀疑你行贿);假设一桌十个人,每个人送两百,一桌就多了两千元(你可以将这两千元理解为两万元、二十万),必然出现下列两种情况第一:你的合伙人会质疑你,我们现在穷的连工具都买不起,你还穷大方?!做生意,恰恰需要的是眼光独到,而眼光独到的人,这种人往往是少数; 比如胡志标,创业的时候,200万贷款,只用几十万进货,剩下的全部砸在广告上(央视体育新闻前的5秒钟广告版权上)。这种用钱方式,谁敢同意?也只有陈天南会同意;问题在于,正因为陈天南的信任导致胡志标篡权;篡权,用经济学术语来解释就是:产权与控制权分离,股票权与投票权分离;胡志标与陈天南的股权是对等的(陈天南与胡志标各占45%的股份),而股票权决定投票权,所以,两人的话语权相同(除了小事,胡志标必须征求陈天南的意见),所以,胡志标的篡权等于侵占了陈天南的投票权;在这种情况下,陈天南行使自己的股票权爱多法人代表陈天南突然在《羊城晚报》上发表了一则“律师声明”,称爱多新开办的所有子公司均未经董事会授权和批准,其所有经营行为和债务债权与“广东爱多电器有限公司”无关。至此人们才发现,在爱多的股权结构中,当年出资2000元的陈天南与胡志标各占爱多45%的股份,另外10%的股份由东升镇益隆村所有,而并非人们一直所误以为的胡志标独资。这个声明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因为将爱多的所有问题彻底公布于众。这个后果,我不相信陈天南不知道,问题在于,如果陈天南不发声明,就默认了自己的利益被侵占;爱多危机爆发的导火索是陈天南不满胡志标私自以爱多的名义和资金成立中山市爱多数字视频设备有限公司、中山市爱多音响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爱多音像有限公司等企业,认为后者是在转移三方共有的爱多总资产。另外,胡志标还以每台收取100元品牌使用费的方式让别人出原材料、资金、厂房生产爱多VCD(类似于马云的支付宝出千,背着雅虎低价出售支付宝),陈天南对这种“砸爱多牌子的卖品牌行为”十分愤怒。  鱼死网破的结果就是谈判;艰苦谈判20天之后,胡志标无奈之下被迫让出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位子。陈天南接手后,情况会好转呢?
不会,因为公司一直是胡志标在掌舵,突然换人,公司会无所适从:
如愿以偿的陈天南发现爱多的烂摊子并不好收拾,迫于经销商的压力和胡志标众多老部下的极力反对,只能让下台20多天的胡志标于5月6日重新掌权,条件是胡志标以5000万元的价格购买陈天南的股份。就是说,陈天南实际上已经被架空,按照经济学理论,在创业的时候,权力只能且必须集中在一个人的手里,有兴趣的不妨看看我这个关于二元权力中心的帖子关于创业必须权力集中这个观念
说得好,我干脆全部抄录过来做生意只能有一个领导人,任何公司都是如此(所以叫商业帝国,而不叫商业共和国),这一点很多没经验的朋友很难理解。再大的船也只有一个船长,再大的军团也只有一个总指挥,再大的国家也只有一个总统,道理很简单,当大家出现意见分歧的时候,必须有人能一锤定音。你和你的朋友是对等的关系,而不是上下级的关系,因此一旦出现分歧,谁都不服谁。就算你和自己的父母,还有分歧呢,何况只是朋友?所以一定要跟朋友合伙,只需要注意一点:要么你完全服从他,要么他完全服从你,具体到股份上,要么3:7,要么7:3,这样最合理。如果做不到,那就不要合伙了。否则,要么有经营权的人有意无意地架空合伙人、要么没有经营权的人会因为观念分歧给你捣乱,这就如打仗,指挥权只能集中在一个人手里,就如行船,船长只能是一个,即使是美国的三权分立,但是在行政权上,只能是总统说了算;就是避免权力分散,所以,才出现了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尽管总经理管经营,但是大事情必须向董事长汇报,花大钱的时候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合伙人直接参与公司运营相当于股东直接参与经营,合伙人之间必然会因为经营分歧而产生激烈的冲突,最终导致公司的毁灭,
爱多的合伙人制度就证明了这个结论,结果就是各路债主纷纷请求各地法院前往中山强制清偿债务,珠海法院甚至查封了爱多的办公楼。内外交困下,胡志标的铁杆部下们纷纷出走,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东莞宏强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业申请爱多破产还债一案。所以,爱多其实是毁在合伙人制度上,那么,合伙人制度下,胡志标应该怎么做?假设他的每一步棋都告诉陈天南,陈天南就不会拆台,问题在于,告诉了陈天南,陈天南会同意吗?胡志标每一步都在冒险,稍微保守一点的人都不会;所以,创业时,合伙人制度在一开始就埋下了隐患,历史也留下了很多教训,比如桃园三结义直接导致夷陵之战,从而蜀国元气大伤;太平天国的内讧所以,创业时合伙做生意,几乎没有成功的,无论盈亏都会闹矛盾(至于股份制等形式,都是公司上正轨之后的公司组织形式,创业的时候万万不可采用);反过来,假设胡志标独资,风险就少得多;懂历史的都知道,打天下要集权,坐天下要制衡;历史上真正成气候的,无论创业还是打天下,几乎没有合伙的,包括政治领袖朱元璋 刘邦、毛泽东;做生意同样如此, 前面说送红包的第一种情况,合伙人的质疑;现在说第二种情况,外戚干政;你送红包之后,肯定会遇到这种情况:合伙人的父母、老婆会质疑你:人家请一桌,最多一千五,你居然是三千五,多余的钱哪去了?!他们会怀疑钱进了你自己的腰包,即使你浑身是嘴也说不清,尤其亏钱的时候,这个就是他们赖账的最佳借口;在稍微正规一点的公司,红包有专门的预算(业内人叫做业务费),根本不会有人追问钱的去处,更不会怀疑你贪污(大家都明白是怎么回事);假设你的合伙人是个懂生意的人,就会禁止外戚干政,有答主就提到俞敏洪将母亲请出公司的事情,再严厉的规则,出现不懂行的人也会扯皮;而外戚恰恰最可能没有契约意识与规则意识既然合伙人制度风险那么高,为什么很多人选择合伙呢?有的人是因为优势互补,比如我懂生产,你懂销售;有的是为了风险共担;问题在于,只要牵涉到钱,就不会互补,不但不会互补,反而会相互拆台,就如胡志标与陈天南,最终的结果,是风险陡增奇妙的是:金钱完全是人类自己创造的。致富的驱动力并不是起源于生物学上的需要,动物生活中也找不到任何相同的现象。人类演化的数百万年历史中,99%的时间都没有“钱”这个概念,直到最近三四千年,“钱”才出现在人类的生产和生活中;金钱也不能顺应基本的目标,不能满足根本的需求;的确,“致富”的定义就是获得超过自己需要的东西。然而这个看起来漫无目标的驱动力却是人类最强大的力量,人类为金钱而互相伤害,远超过其他原因。金钱是对物质世界控制能力的数量化表现,具有一切商品的属性;日常生活中,金钱扮演了太重要的角色,所以才会出现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钱是万万不能的感慨,这就使得金钱的作用被夸大,从而激发人的占有欲;合伙的主要问题是出在钱问题上;赚钱的期望值太高,导致与现实的心理落差太大----公司赚了觉得自己分少了,亏了觉得上当了,就算有法律保障也没用;合伙制一般出现在下列三种情况【改变经营方向的问题】电影《义本无言》《义胆群英》都说到贩毒与洗白产生冲突导致老大被杀的问题;当然,你可以将洗白理解为从事高利润的行业退出的问题,生活中的事情没有这么剧烈,而且也不是合伙人之间的矛盾,而列在这里是为了便于总结【经营亏损之后的退出问题】:就是我前面所说的公司亏了就觉得自己吃亏了的问题;我有个亲戚跟人合伙开农庄,合伙人是他的连襟,经营一年后亏本,连襟要求退股,这个时候退股,照道理说,应该是按照市场价退,就是说退的钱很少;但连襟非要按照入股时的股金退,还要加利息,说明什么,股东变成了债权人-----换句话说,公司赚钱了,连襟是股东(股权融资);亏本了,连襟就变成了债权人(债权融资);哪怕他们的老婆是亲姐妹,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问题在于,这种事情恰恰是高概率事件,而且是经常发生的(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之所以造成这个局面,最关键的原因是亲情绑架,如果你不答应,就会翻脸,如果答应,就会吃亏【盈利之后的独吞问题】:就是我前面所说的盈利后觉得自己分少了的问题;如果是合伙盗窃抢劫,就是分赃不均起内讧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开始合作时,谁也不会说自己将来要独吞,问题在于:金钱能改变人的动机以及对他人的行为方式;这就导致:当赚到钱时,变数---撕毁契约---就出现了,当撕毁契约的收益大于成本时,一定会有人撕毁契约;撕毁契约不是关键,关键的是对方以撕毁条约之后的股本变现为条件相要挟(让出股本),从而独吞;有个例子,两朋友合伙开大饭店盈利了,其中一人想独吞(见钱眼开想吃独食),就告诉对方,要么你退要么我退;而且要求不退股的人在几天之内现金购买,不允许拖欠(其实就是将股权融资变成债权融资);在局外人看来,这个退出条款相对公允,而且机会对等,买不买主动权在你,问题在于,想独吞的人所设定条款恰恰是为对方量身定做的(针对对方缺乏资金的软肋,特意设置的禁止性条款),目的是逼对方卖给他;相似的例子现实之中比比皆是,太平公主与李隆基合伙(推翻韦后,而且太平公主是政变的发起人与主导人),结果,太平公主被李隆基所杀;李建成与李世民合作争天下,结果李建成被杀(两个案例都是囚徒困境之中的最优选择:背叛------无论对方采取什么策略,自己的最佳策略都是背叛;与先动优势的联动);大岛由加利与万梓良主演的香港电影《烈火情仇》就有这个情节:小日本吃准了合伙人万梓良拿不出钱购买股份,逼他退股,万梓良被逼贩毒筹集资金,最终被杀;夏昌均与陈全、皮治勇三合伙人打官司,这个案子很大,打了7年官司,惊动了最高检,大家可以百度分赃不均起内讧;白宝山杀掉抢劫同伙关天明、于根柱杀掉小偷同伙(一个姓李的)真正的合作不是没有,但凤毛麟角;而且一旦合作,就选择了信任,意味着赚钱之后,把拿到钱的希望,押到了对手身上。亏本之后,对方愿意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损失,问题就怕下列两个变数:你相信他会遵守承诺,而如果他没有,你就输得一毛不剩。石友三相信高树勋,结果呢,高树勋把石友三给活埋了可如果你选择了独吞,而对手也如此选择,就会两败俱伤,覆巢之下无完卵,你和对手都一无所获
做生意成功的人大多是能把握分寸的人,但能把握分寸的人恰恰是不会合伙的,反过来,合伙做生意的人,恰恰是不懂做生意的人===========================================合伙做生意失败的终极原因是什么?
首先大家要明白,做生意的都是些什么人,或者说人们为什么做生意?  本质上,做生意的人都是非常贪婪的人(恕我无礼),我们老家有个术语,是专门形容这类人的:“饿相”、“饿牢里抛(放)出来的”,就是说,比起其他行业的人,做生意的人贪欲更盛
用术语描述就是,对钱具有强烈的占有欲,赚钱欲望十分强烈(当然,你可以将贪婪理解为资本的本性是利益最大化,或者说是资本追逐利润的本能反应;有兴趣的朋友们不妨百度一下创业的十大素质,排在第一位的就是欲望;反过来,因为创业实在太苦,而且风险太高,没有强烈的赚钱欲望的人是不会去做生意的,因为贪婪,所以不能合作,如果两个都是贪婪的人,必然内讧,所以,合伙产生内讧是必然的,这是真理;再好的朋友或者亲戚都不能合伙做生意,因为是人都有自私自利的心理《潜伏》里的结巴谢若林就说过一段话,“这有两根金条,你能告诉我哪根是高尚的哪根是龌龊的?” 还有"如果你一枪打不死我,我又活过来,咱俩继续做生意,只要价格公道";这就是标准的商人,只要是钱都想占有,不问钱的来源,没有道德观;人性的恶会因为贫穷而激化,人性的善会因为富裕而强化,富裕并不完全指财富的多少,同时还包括财富的分配方式是否公平,获得财富的机会是否均等,这是只有制度才能保障的,假如制度本身是公平的,在制度下生存的人也会更加理性善良,而如果制度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在这样的制度下只能用恶的一面才能生存,而创业时的合伙人制度恰恰是一个恶的制度,必然会导致机会成本与时间成本的提高,而且成功率非常低,谨记大家不妨看看另外一个类似的题目的答题...在俩个人合作做生意。本来说好了。盈利一人一半。现在一方想吃独食。按黑道的规矩 。该咋样惩罚独食者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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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和他谈判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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