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5年内剥离经营职能 e租宝涉及人数数超4000万

苹果/安卓/wp
苹果/安卓/wp
积分 2324, 距离下一级还需 1276 积分
权限: 自定义头衔, 签名中使用图片, 设置帖子权限, 隐身, 设置回复可见
道具: 彩虹炫, 雷达卡, 热点灯, 雷鸣之声, 涂鸦板, 金钱卡, 显身卡, 匿名卡, 抢沙发, 提升卡, 沉默卡下一级可获得
道具: 千斤顶
购买后可立即获得
权限: 隐身
道具: 金钱卡, 雷鸣之声, 彩虹炫, 雷达卡, 涂鸦板, 热点灯
开心签到天数: 21 天连续签到: 1 天[LV.4]偶尔看看III
本帖最后由 wanghaidong918 于
19:13 编辑
近日新华社公布了1年多前最高决策层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让这个话题重新热闹起来。其实我看这个指导意见并没有想象的那样重要。现在社会上各种利益集团多元博弈,不是下几个文件就能迅速改变利益格局,更不用说只是公布个早先的文件。
按照这个指导意见,大学被界定为“公益二类”“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根据财务收支状况,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ZF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我个人的理解,核心有2点,学校的钱(除最低的基本开销外)要从市场和ZF的竞争性项目上去争取,学校的人(主要是新人)由合同约定去留。特别是教师的工资,ZF给政策,学校去筹钱。顺便1提,我认为政策规定的工资上限会大涨,但学校和学院是否有钱发足另当别论。
就高校近期而言,这个意见其实只是肯定了目前的做法,如高校的绩效工资,如人事方面的“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同时也为进1步的探索留了口子,“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因此,重要的不是文件如何说,而是各高校如何做,以及这些做法的效果如何。不过,事业的编制大概不会增加了,大学新教师都是合同制,现有编制靠退休等逐步减少。上海市去年出台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高校只有引进的部分正教授才有事业编制,新博士和流动的副教授以及多数教授都是人事代理的合同制员工。顺便1提,这种做法并没有改变新博士对高校趋之若鹜的情形。
高校最实质性的问题是教师的退休金变成养老金。具体做法是1贯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特别是所谓“中人”,就是“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据说要“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我对此有怀疑。按照过去的传闻,是财政这块减少,社保基金支付1些,学校另给补贴。当然补贴可能各学校不同,与学校的财务状况有关。
从长期看,财政减包袱是大趋势,因此高校通过市场汲取资源也是大势所趋。2005年写的“中国高等教育的大趋势”提到“办学经费多元化”和“教职合同化”,这就是公益2类的本质。我现在仍然持当时的看法,这里就不多说了。
载入中......
附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现就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 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改革,不断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稳步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奠定了基础。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服务总量不断扩大,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
3.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必须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把这项改革推向深入。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4.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5. 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创新,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6. 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今后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7. 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8. 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9. 细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四、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10. 严格认定标准和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11. 区分不同情况实施改革。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特别是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设置。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五、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2. 推进转企改制。周密制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转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逐步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
13. 完善过渡政策。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待遇方面,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制前已退休人员,转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六、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4.明确改革目的。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公益事业大力发展,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
15.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制定机构编制标准,合理控制总量,着力优化结构,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16.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要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17.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据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18.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对其他事业单位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改革进程,探索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分步实施到位。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19.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统筹考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
20.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21.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candles will give off light until it melts away
附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现就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 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改革,不断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稳步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奠定了基础。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服务总量不断扩大,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
3.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必须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把这项改革推向深入。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4.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5. 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创新,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6. 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今后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7. 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8. 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9. 细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四、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10. 严格认定标准和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11. 区分不同情况实施改革。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特别是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设置。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五、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2. 推进转企改制。周密制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转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逐步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
13. 完善过渡政策。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待遇方面,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制前已退休人员,转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candles will give off light until it melts away
六、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4.明确改革目的。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公益事业大力发展,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
15.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ZF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制定机构编制标准,合理控制总量,着力优化结构,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16.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要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17.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据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18.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对其他事业单位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改革进程,探索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分步实施到位。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19.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统筹考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
20.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21.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七、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22.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ZF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不断增强公益事业发展活力。通过改革,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广覆盖、多层次的公益服务。
23.强化ZF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公益服务,促进公益服务公平公正。加快发展农村、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公益事业,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切实满足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医疗、教育、文化等公益服务需求。优化公益服务资源配置,合理规划布局,科学设置事业单位,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推进资源共享。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完善购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24.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进入公益事业领域。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ZF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并切实加强监管,引导其健康发展。完善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赠公益事业。大力倡导和发展志愿服务。
25.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为社会资本投资创造良好环境,推动相关产业加快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
八、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26.加大财政对公益事业发展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7.改革和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根据财务收支状况,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ZF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28.推进预算管理、ZF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ZF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ZF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candles will give off light until it melts away
九、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9.加强领导。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任务复杂艰巨。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定信心,精心组织,攻坚克难,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为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建立中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交流改革情况、研究共性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等工作,具体工作由中央编办承担。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中央和国家机关负责组织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改革。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改革负总责,要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并抓好组织落实。
30.稳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注意把握节奏,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要继续深化改革试点,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改革氛围,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附录2:上海 “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1、着眼发展,深化改革。既要立足现有事业单位的特点,科学划分类别,不断深化改革;又要着眼公益事业发展,研究政策体系和制度,破除现有体制机制中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障碍,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
2、总体谋划,分类指导。结合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重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搞活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运行机制,对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
3、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统筹兼顾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机构改革,妥善处理好与以往事业单位改革政策、现行行业体制改革政策的衔接,把握改革节奏,区分轻重缓急,按照行业要求、区域特点、改革条件,先易后难,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改革。
4、以人为本,稳步推进。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科学划分和各类改革的内容
(一)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1、深化清理工作。将清理工作与机构分类、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有机结合。对职能转移或萎缩,以及特定工作任务已经完成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对设置分散、规模过小、职能相同相近或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进行归并;对所承担的工作、业务可通过社会购买服务或可实行资源共享,以及大量空编2年以上的事业单位相应核减机构和事业编制。
2、科学划分类别。按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其中,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卫生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二类。
(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1、严格标准认定。以是否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为依据,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并按程序报中央机构编制部门确认。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
2、积极推进改革。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承担,并重新明确其单位类别;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通过本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将其逐步转为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或行政机构。
3、加强规范管理。凡被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进一步推进处罚权相对集中和部门内综合执法,使用事业编制只减不增,加快完成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三定”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合理界定范围。对兼有部分公益服务职能的,暂划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待剥离公益服务职能后再逐一明确类别。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2、区分不同情况。对提供的服务可由中介组织承担或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妥善分流安置其人员;对兼有部分公益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其公益服务职能及人员编制剥离并整合到其他公益事业单位,完成公益服务职能及人员编制剥离后,创造条件转企改制;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实行转企改制。
3、稳妥转企改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债权债务核实,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按照政企分开原则,逐步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转制单位在5年过渡期内,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适当保留,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待遇方面,对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
candles will give off light until it melts away
(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强化公益服务属性。对认定为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强化公益服务属性,激发生机和活力,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
2、完善运行管理体制。按照政事分开要求,理顺行政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的职责和关系。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强化公益属性,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
3、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法制化、标准化建设,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科学制定机构编制管理标准。合理控制总量,着力优化结构,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机制。健全事业单位实名制信息管理,强化对事业单位的运行评估和监督。
4、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聘用合同管理,依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范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按照按需设岗、科学高效、动态调整、依法管理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按照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促进人事制度改革与机构编制管理有机结合。
5、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收入分配制度。结合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稳妥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缩小地域、行业、部门之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差距。
6、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研究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完善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并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统筹考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
7、完善财政支持方式。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由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由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出台符合事业单位具体特点和财力的财政支持办法。加强对事业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8、加强财务和国有资产监管。
附件3 事业单位5年内剥离经营职能涉及人数超4000万
未来的事业单位就是公益属性的事业单位,不再包括行政类和经营类的事业单位。
本报讯一份涉及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4000万“事业人”的改革文件,昨天由新华社对社会正式公布,这意味我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试点和探索整整20年后,正式开闸。意见明确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整体思路框架和改革的时间表,其中,5年内事业单位将剥离行政和生产经营的职能,而其公益服务职能将进一步加强。
据了解,这份名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文件已于日印发,昨天由新华社首次对社会公布。
意见称,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有统计表明,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中,教育、卫生和农技服务从业人员三项相加,占总人数的3/4,其中教育系统人员即达到一半左右,另有900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
因此,这份关系几千万人利益的改革方案,一经发布,即引发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意见对事业单位改革进行了总体设计,明确其推进改革的总原则,即“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其目的则是,“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鉴于事业单位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意见将总体目标时间设定到2020年。届时,将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而今后5年则是专家眼中的“阵痛期”,要将最艰难的清理分类问题放在5年内完成。意见明确,5年内,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这意味着,占事业单位约20%比例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都将在5年内完成从事业单位中的剥离。同时,意见明确,今后不再批准设立这两类事业单位。
此外,对于事业单位的“主力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5年内要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candles will give off light until it melts away
□总体解读
剥离“两头”留下公益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思路还是一如既往,但是从此次中央对于这一思路的具体实施措施上来看,其突出了一个主导理念,就是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
在汪玉凯看来,实际上,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就是将当下有的事业单位上承担的行政职能和生产经营职能剥离出来,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这两部分占整个事业单位的20%。剩余80%的事业单位是从事公益服务,对这一部分要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而他们也将是未来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事业单位存在三大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意见明确了事业单位存在的三大问题:
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
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
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
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事业单位没有为纳税人提供最完美服务产品。“因此对于事业单位的改革当然是非改不可了。”
□分类步骤
第1步:撤并
具体举措: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
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第2步:分类
具体举措: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第3步:细分
具体举措: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北京情况
清理工作基本完成
北京市现有事业单位约1万个,编制近53万名,而且还有一定数量的空编。
北京早已打响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第一战”——冻结北京事业单位总量与事业单位编制,禁止新增。同时提出,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严禁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期间,不再新增事业单位,不再新增事业编制。清理工作于2012年2月基本完成。
□记者观察
事业单位改革20年终破冰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按照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健全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
时至今日,这一分类推荐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思路没有变化。只是20年间,有关这一思路的实践历程确属磕磕绊绊,也曾一度遇到瓶颈。
实际上,早在1991年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试点亦随之启动,“但20年过去了,可以说根本没有启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
的确,事业改革到2000年以后才开始有所动作。中央相继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以及明确了聘用制度等相关政策规定。
一位参与制定改革方案的官员坦言,分类改革本身就困难重重。尽管从单位性质上看,要进行分类划分并不困难,但由于所有事业单位都与政府行政机关有着密切的关系,为平衡和照顾各方利益,要进行公平有效的划分争议极大。
党的十七大召开以后(2007年),推进改革的步伐加快。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方面均有相关制度文件出台。而关注度最高的养老问题,则被视作事业单位改革的“深水区”。
早在2008年初,国务院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及分类改革。然而,这一改革方案受到以教职工为代表的事业单位从业者的反对。其集中表现在,因改革设计方案使得退休金待遇差异较大,以高校教职工为代表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内,掀起了一股提前退休潮。
种种尴尬面前,分析普遍认为,有关部门及全国各地对这项艰巨的改革任务,仍未做好准备。
对于这些“准备”,人社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提出其总体思路是,要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放在前面来做,实现事业单位聘任制、绩效工资和岗位管理,由此来推进改革。
2011年11月底,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该条例即解决了上述问题。其在实行事业单位员工岗位聘用制、绩效考核、工资福利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做了相关制度建设的规定。如条例拟明确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
在种种铺垫条件几近成熟之时,如今这份事业单位改革顶层设计和实施方案兼具的指导意见问世,被舆论视为对事业单位改革实质破冰。也因此,公众公众对其实施寄予厚望。
事业单位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每一类单位如何改革?意见规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也就是说,公益类事业单位逐步取消行政级别,未来的事业单位就是公益属性的事业单位,不再包括行政类和经营类的事业单位。
candles will give off light until it melts away
□新政内容
行政类事业单位
依托大部制改革统一推进
我国历次机构改革,特别是精简机构的改革使得一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机构被划归事业单位管理。针对这种行政类的事业单位改革,意见提出,要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特别是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这类事业单位回归行政机构后容易出现几大问题:可能突破机构限额,可能突破人员编制限制,也可能给地方政府带来财政压力。
“解决这些问题和阻力,需要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特别是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整体推进改革。”汪玉凯举例称,例如国土资源部、人社部等各个部门和机构下面都有很多事业单位,有些事业单位本来是行政机构,为了精简机构完成任务,就划归事业单位。如过去农业部的渔政局后来变成渔政中心,渔政局是行政机构,渔政中心便是事业单位,其还承担执法任务,所以再回到体制内必然要和大部制在一起进行总体规划。
经营类事业单位
将逐步与原主管部门脱钩
近年来,一些科研院所、出版社等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持续推进,其间也不乏波折。意见对于这部分经营性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作出部署,要求周密制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
同时明确,转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汪玉凯表示,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是极具标志性的改革步骤。但要注意的是,此项改革的市场化要彻底,因此意见也提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将通过相关改革,逐步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
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公益类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是此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尤为突出的主导理念。纵观整个指导意见,用较大篇幅部署有关推进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改革步骤。
意见提出,其改革的目的是要真正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公益事业大力发展。针对其管理体制,意见提出要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
汪玉凯表示,未来的事业单位就是公益属性的事业单位,不再包括行政类和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可以说,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就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个导向已经非常明晰了。
谈到取消行政级别,汪玉凯说,“长期困扰事业单位改革的种种难题,归结起来都与政府自身的改革有关”,事业单位的改革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政府的同步改革和真正的“放权”。
□热点追问
改革为何先分类?
先分类是改革基础
汪玉凯表示,事业单位改革首先是事业单位分类的问题,分类不清楚,就很难确定哪些事业单位是要加强它的公益性,哪些回体制内,哪些要进行改制推向社会,无法分类清晰就无法将改革推行下去。
在将20%的行政类和经营类事业单位剥离后,剩下80%的事业单位也分成两类。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也要有不同的政策进行对待。这100多万个公益类的事业单位,要将其分为两类对号入座也实属不易。
只有在都理顺的基础上,才能进行管办分离、给予更大管理权限、养老金走向市场、内部绩效评价等其他工作。
如何防止“搭便车”?
严划范围禁突击提拔
对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改革,意见提出要严格认定标准和范围。按照是否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对此,汪玉凯表示,将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划回到行政机构,享受公务员待遇,其所属机构和人员肯定没有意见,而且极有可能出现“搭便车”的行为。
意见明确规定,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同时强调,要继续深化改革试点,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公益性事业单位为何划分两类?
按公益内容划分单位
除了以往对行政类、经营类、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划分,此次改革指导意见又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占事业单位80%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划分为两类。
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这是按照公益属性的纯粹程度来划分的”,汪玉凯表示,纯公益类的事业单位,是由政府出资保障的,不再允许其存在经营性活动。比如乡镇诊所、社区医院等就属于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以前经常说的教育产业化,这个概念模糊不清,现在可以肯定地说义务教育是不可以产业化的,长期存在的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费”应被叫停。
汪玉凯表示,高校、职业教育、综合医院等,都具备较强的资源吸引和创收能力,应该属于准公益类的事业单位,允许其部分市场配置资源,但其整体的“非营利性”定位也是确定的,不允许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有何不同保障?
公益一类享全额拨款
意见规定,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根据财务收支状况,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candles will give off light until it melts away
附件4 事业单位改革意见发布牵动3000多万人命运
人民网北京4月16日电 (记者贾玥) 日出台的《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至今已施行一年有余,新华社今日受权公布。这一关系3000多万“事业人”命运的宏观部署再度引发外界关注。
“指导意见”共分为九个部分,是首个统领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进程的“顶层设计”。中国人才研究会副会长吴德贵告诉人民网记者,持续十五六年的事业单位改革一直进展迟缓,主要因为长期以来改革步骤逻辑关系颠倒,欠缺整体谋划和系统安排,而“指导意见”即在强调统筹改革的重要性。
1995年全国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会议在河南郑州举行,这次“郑州会议”正式开启全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到2001年8月,国家陆续下发了关于调整学校管理体制、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中央国家机关和省区市厅局报刊结构、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等若干决定,事业单位改革分领域推进。
在2003年开始的乡镇机构改革中,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与乡镇行政机构改革一并进行。2008年10月,国办印发《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至2008年底有117个地级市已开展相关改革。2009年,出版社、杂志社转企改制大刀阔斧。2010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展开。
“事业单位改革应遵循从宏观到中观、再到微观的改革轨迹,因为改革过程涉及ZF机构调整、社会事业发展、社保体系、收入分配制度等多方面问题,与中编办、人社部、财政部、国资委等党政机关均关系密切,‘零敲碎打’无法令改革走向纵深。”吴德贵说。
中编办主任王东明2011年9月在《求是》发表的文章指出,事业单位改革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改革密切联系,是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而与这些领域的改革相比,事业单位改革虽然也在分行业分地区进行,但总体相对滞后,仍存在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越往后拖,矛盾越突出,改革成本越大”。
从各地情况看,尽管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自2008年就已成为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地区,按计划应于2010年底结束并向全国推广经验,但由于遇到诸多棘手难题,截至目前试点工作仍未结束。
专家指出,来自事业单位内部的动力不足是试点遇冷的主因。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告诉人民网记者,分类改革的“剥离”过程存在复杂角力,触动众多人的切身利益。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则认为,公众参与度不足、开放性不够造成被改革者难以支持和配合ZF意志,亟需法律明确规定改革方式方法和程序问题。
国家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中明确,今年将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将撤销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的现有事业单位;整合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现有事业单位。而这也仅仅是事业单位改革进程的“第一枪”。
“‘指导意见’明确事业单位改革分两个阶段进行:2011年至2015年,主要完成分类,部分转为企业或划归ZF行政机构;年,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中国特色的公益服务体系,”吴德贵说,“但目前各地还多处在研究阶段,到第二个五年才有望啃下‘硬骨头’,去年这一年的实质性突破也并不大。”
candles will give off light until it melts away
教育改革,唉,难啊
唯一要关心的事情,就是读书和思考。
论坛好贴推荐
&nbsp&nbsp|
&nbsp&nbsp|
&nbsp&nbsp|
&nbsp&nbsp|
&nbsp&nbsp|
&nbsp&nbsp|
为做大做强论坛,本站接受风险投资商咨询,请联系(010-)
邮箱:service@pinggu.org
合作咨询电话:(010)
广告合作电话:(刘老师)
投诉电话:(010)
不良信息处理电话:(010)
京ICP证090565号
京公网安备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国有企业社会职能剥离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