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企业不能按要求支付退休人退休职工统筹外费用的费用原因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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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涉税处理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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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前言:现在不少的企业都知道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金(即五险一金),否则会被重罚,且不说是不是像国营企业或者公务员企业那样完全按照工资或者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缴纳,但是,有一些企业在给员工计算工资的时候,把所有企业缴纳的社保金都计算在成员工的收入之中,谓之福利。比如,公司承诺给你5000元,一到开工资的时候就只剩下4100元,其他的是全部的社保金和税。如果说你自己应该承担自己的所得税和个人社保金部分,谁都不会有意见,但若把公司要交的都计算在内,员工可能心中不悦但又哑口无言。那么,这个“福利部分”究竟是不是福利呢?应不应该算成员工的收入呢?请大家详细阅读社保金的来龙去脉就会十分清楚了。
  一、养老保险
  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8%-9%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那单位给你交的20%-21%到哪里去了?国家把单位为你交的20%-21%的钱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了。国家规定,退钱的时候只退给个人自己扣交的钱,单位为他交的钱全部都为国家做贡献。(可见,养老保险公司缴纳部分不是员工福利,是为国家做贡献了。即使你够15年,也是被国家统筹,是国家对企业的要求,不是员工对企业的要求)
  二、退休时候的养老金是怎么算出来的
  养老金的算法很复杂,国家每年都会把缴费基数变一次。如果你现在30岁,你现在的缴费基数是3000元,而退休年龄如果是55岁的话,那你必须在你40岁以前就开始交养老保险了,而如果你现在从30岁就开始交,交到55岁是25年,那首先肯定你能享受养老金了。
  其次,如果25年后你交的3000块的缴费基数已经变成了6000,那你55岁的时候首先每个月可以拿到00块的基本养老金,这是国家给你的,此外你的个人帐户上的钱在25年里也积攒了不少,把缴费基数平均一下好了,()÷2=4500,那么你这25年里个人帐户上应该有4500×8%(你缴纳的养老保险的个人比例)×25年×12个月=108000元钱,除了之前的1200块以外你每个月还能拿到0=900块,这样你55岁开始每个月起码可以拿到0元的养老金,当然每年国家的基数还在往上涨,这样每年除了你自己的900块,你退休以后每个月都会拿到比1200块更多的钱,那样你的养老金当然也会越来越多的。所以说交养老保险交得越多越好,你交得越多你退休以后享受的也越多,而且,国家每年调整基数以后你拿的钱也会越来越多,现在交1000十年之后拿1500都是有可能的。
  但是,不管你在哪里交社保费,等你退休的时候你都只能回你的户口所在地(最后迁移落地的地方)享受当地的退休待遇,所以,在基数高的地方交社保,退休回基数低的地方享受养老金的人那就亏大了。为什么这么说呢?
  如果你年轻的时候在北京或深圳工作,交了20年的社保然后退休了,但是如果你的户口在青海,那你必须回青海享受养老金。如果你在北京交了20年的平均基数是3000,而当你退休的时候黑龙江的缴费基数才1000,那么你退休的时候只能享受1000的待遇!这是很亏的!一句话,如果你在富地方交社保,退休的时候回穷地方享受社保,那你一辈子交的很多,但是享受的很少!交3000块可能只能享受1000块!这是很恐怖的事情,但是没办法,国家就是这个政策,所以请所有目前户口在基数低的地方但在北京或上海等基数高的地方工作交社保的注意了,你要么就在西部交社保,要么就在退休前把户口迁到北京或深圳,否则你就是在做人生一笔巨亏本的买卖。
  也许你会说,如果在基数低的地方交钱,退休的时候回基数高的地方享受高福利。错!你以为劳动保障部门会随随便便就让你享受么?一般这种情况下政府会找个理由直接拒绝你转入!到时候你就聪明反被聪明误了:在青海享受不了,在北京或深圳也享受不了!不过有些地方对这样的情况有了一些缓和的规定,比如北京上海允许你在退休前5年从基数低的地方转至那里,再在北京或上海继续交5年当地的高基数,之后允许你在北京或上海享受养老金。这个政策各个地方估计都不一样,有打算转的人最好现在就去你当地的劳动局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免得退休时候发生你意想不到的意外!
  三、医疗保险
  单位每月给你交的是9%,你个人每月交的大概是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只管住院,而那11%里国家每个月会往你的医保帐户上打属于你自己的2%,如果你每个月按照1320元的最低基数交社保,那么.40元。就是国家每个月打给你个人的钱,这个钱可以积累起来直接刷卡去买药或者看门诊,剩下的9%国家就拿去算到医疗统筹基金里了。(这块也是一样,公司缴纳的部分是为国家做贡献了,是国家强制的,不是员工的福利,你永远都拿不到的)
  按规定,如果你从2009年1月开始缴纳医疗保险,那么从2009年2月起你就可以刷卡买药或者看门诊,从2009年7月起你住院的费用就可以报销了。如果你日住院了,住的是深圳市最好的三级医院,住院期间用的都是医保范围内的药,手术+住院等费用一共花了5000元,那么报销的时候医保中心首先扣除1000块,这是起步价,剩下的4000块医保中心可以报销00元,你个人只要付0元就可以了,加上之前的1000元起步价,你花了5000块自己只要付1400元就可以了,而且这1400元还可以从你的医保卡里扣(如果你平时不怎么用那卡),所以实际上你住院花不了多少钱。当然,各地的住院保险扣数标准不一样。
  医疗保险对于我们年轻人来说比养老保险重要多了,毕竟看病住院实在太贵了,这也是参加社会保险的意义。不过很多城市规定医疗保险必须交满25年才能在退休以后终生享受,所以如果你55岁退休,那最迟30岁起就必须开始交医疗保险了。
  四、工伤保险
  用得少,需要提醒的是你如果在工作的时候或者上下班的时候出了什么事,这个险就用得上了。但在实践中很多人出了事不注意保存证据,导致自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这是很可惜的。如果你下班的时候被车撞了,那应该赶快报警,让警察来调查记录并拍照采集证据,警察处理完以后会给你开个事故鉴定书之类的东西,你就可以拿这个去单位要求报工伤了。如果你出了事就随便让人跑了而且还不找证人还不报警什么的,那没证据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被采纳为工伤的。
  工伤还有个时效问题,如果你日出了工伤,那你必须马上报告单位,把警察出具的证据和事故鉴定书以及你出工伤以后去看病或住院的病历交给单位,叫单位拿着这些材料去做工伤鉴定,你的单位必须在日之前把你的有效材料送到工伤鉴定中心,如果距离你出工伤的日子超过了一个月,那工伤可能就鉴定不起来了。如果你单位不去给你鉴定,那你自己可以拿着材料去鉴定中心鉴定,最好也不要超过一个月,否则会很麻烦很麻烦。
  五、生育保险
  没有保险之前,一般由单位报销(当然得单位效益好),有了生育保险的险种之后,就可以享受国家或者地方政策了。一是报销比例提高;二是建卡的时候必须出示结婚证和医保卡等相关证件,所有的费用从建卡开始到你生完小孩结束,院方同医保中心实时结算,个人只需承担生育保险不保的费用。至于生育津贴如何发放可能仍然需要单位出面办理,具体可以咨询下劳动保障部门。比如,如果你是女生,每个月工资为2000元,单位给你的交缴费基数为1320,而你2010年3月怀孕,2010年12月底生了孩子,2011年1月出院,那么你出院以后要赶快把结婚证(未婚生子的报销不了)+独生子女证(一般来说生2胎的报销不了)+病历+建大小卡检查和住院以及手术费用的所有发票+住院清单+出院小结这些所有的材料交到公司,如果你怀孕时候检查花了500块,生孩子的时候住院+手术花了2000块,一般来说,公司在医保规定范围内基本上可以给你全部报销,报销以后给你的钱包括:500块检查费+2000块住院手术费+1320元/月×4个月=7780块,1320元/月×4个月这是医保中心特别为报销的女生补贴的。只有女生报销才能拿得到国家规定女孩子报销生育保险的时候必须给4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你生孩子报销的话不仅不要花钱而且还可以赚4个月的工资!
  如果你基数交的比工资高,比如拿1000块交的是1320,那么你还赚了呢。生育保险起码要交一年才能享受。此外还有个问题,男生也交生育保险,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呢?如果你是男生,你老婆没工作或者工作单位没交保险,而她生孩子的时候你交生育保险也已经超过了一年,那么你也可以报销生育保险,但以之前的例子为例,你只能报销500块检查费+2000块住院手术费的一半=1250元,补贴的1320元/月×4个月的工资你就享受不到了!这是只有女生报销的时候才可以享受的。同样的花费,女生报销就能拿7780块,男生报销只能拿1250块,这大概也是中国少有的”歧视男性”的政策。
  所以说,女生要生孩子之前最好计划一下,提前一年开始找个单位交生育保险。而男生如果要娶老婆,最好娶一个生孩子的时候已经交了一年生育保险而且缴的基数还比她本身工资高的女生哦!不过如果她实在没保险也没关系,你还可以给她报销生育保险,不过你就没补贴的4个月工资拿,而且该报的费用你只能拿回来一半,少少遗憾而已。(这块也是国家强制规定,不能算是福利,因为只有一次,而且还男女不平等)
  六、失业保险
  要交满一年才能享受,一般交1年拿2个月,交2年拿4个月,但一辈子最多拿24个月。各地的失业保险标准不一样。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确定,一般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确定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比例,约在70%-85%之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限期,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5年的,最多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10年的,最多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最多为24个月。比如南京市失业保险金月标准就是定数,为518-601元。如果你日开始交保险,2010年1月你被公司辞退了,那你可以让公司给你拿2个月的失业保险,如果这一年你都是以1320的基数交的保险,那你2个月起码可以拿到1000多块钱;或者你在深圳,日开始交保险,2010年1月你和公司合同到期了,你们都不想续签合同的话那你也可以在离开公司以前让公司给你去拿2个月的失业保险,也是%-85%=元钱。也就是说,合同到期或者公司辞退,你都可以按照一年拿2个月的失业金的比例去要求公司给你办,如果公司不给你办你可以去告它,一告一个准儿。但是如果你是合同没到期自己辞职走的,那就算你交满了1年也享受不到失业保险。只要是自己辞职的,别说交1年了,就是交10年的失业保险到辞职的时候你也拿不到一分钱。
  七、住房公积金
  如果你每个月工资为3000筷,按照10%缴纳,你个人公积金交300块,那么公司每个月也往你帐户上打300块,你买房子的时候这就是600块了。如果你一辈子交了5万,那你帐户上就是10万了,这种好事大家当然一定不要拒绝。公积金可以用来买房子,还贷款,装修什么的,如果你自己家可以找到地皮盖房子,那盖房子的钱也可以从公积金里付。如果你一直不用这钱,最后退休的时候貌似可以把钱全部取出来。(这一块公司交的部分可以完全视为员工福利了)
  八、缴费标准
  1、养老:单位20%-21%,个人8%-9%。
  2、生育:单位交,个人不交。
  3、工伤:单位交,个人不交。
  4、医疗:单位9%-10%,个人2%*基数+3或10元。
  5、失业:单位1.5%,个人0.5%。
  6、公积金:以前为10%-13%,单位个人各一半,日新法5-20%,但没有强制一个固定标准,还是单位个人各一半。
  九、辞职跳槽时五险一金怎么办?
  1、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中间中断无所谓,最后是累计年限的,不过交得越多,当然养老金也越多;办理转移手续:在老单位打出转移单,交给新单位继续上就行。
  2、失业保险虽然必须要交,但和我们没有多大关系(如果你是学校毕业的,属于干部身份,档案可以存人才的),断不断不要紧,我们失业了也领不到失业金,除非发疯了,把干部身份转为工人身份,以后退休按工人待遇领退休金.失业保险只有在街道登记的失业者才能申请(工人身份的档案放在街道,干部身份的放在人才或单位);办理转移手续:不用办理,到新单位继续上就行。
  3、医疗保险比较重要,规定是中断三个月以上就失效,三个月以后看病就得自己掏钱,小病无所谓,大病就惨了,中断三个月以上的到新单位重新上。每个上医保的都有一个存折,终身使用,不管单位是否变化,单位应该每月把一定比例的钱打入存折,个人可以随时提取,用途不管;每个上医保的有一个蓝本(或者卡),就是医疗本(卡),医疗规定门诊费用2000元以上部分才可以报销,比如花了2500,只报销500的50%-70%(医院不同,报销比例不同),如果住院报得就多了,可以达到扣除底数之后的90%之多(不同的地方不完全一样)。看病的时候要告诉医院开医保的单子,住院要带上。
  4、公积金单位把给你的钱和你自己的钱都存到你的公积金帐户,比如工资3000元,单位给你300,你自己扣除300,所以你每月公积金帐户应该有600元,只能一年取一次,要去公积金中心取,需要买房或修房.可以自取或委托单位取;办理转移手续:先在新单位开帐号,拿帐号给老单位,让老单位把原来帐号的钱转入新帐号。
  公积金中心每年六月(各地时间会略有差异)会给单位发每个员工的对帐单,显示你的帐户现在的钱。
  另外,每年四月左右(各地时间会略有差异)是调整下年度养老失业医疗基数的时间,每年六月(各地时间会略有差异)是调整下年度公积金的时间。
  十、现在市场上一些不规范的情况
  1、很多单位不按本人工资给上保险和公积金,比如按北京市或深圳市的平均工资上,个人就吃亏了。所以找工作的时候要问清楚(这个告不了,因为国家没有严格的明确规定,故意留给企业一个口子)。
  2、现在很多人才机构都规定养老失业和大病是捆绑的,要么都不上,要么都一起上,而且必须档案在人才中心的才给上。如果个人在人才上,就必须把单位的钱和个人的钱都自己交,挺多的,据说按最低标准,每月也得交一千多,而且没有多少钱到个人帐户上,建议如果比较年轻,身体还好,只是暂时失业,不必自己交了,以后到单位再上吧。
  3、有钱人可以不上养老保险,穷人最好上,指望能有点钱养老。有人说自己存着,但国家对养老金还是有所保障的,会根据经济情况上调。
  4、有些单位以档案不在本单位或者自己没有提出申请为由,不给员工上保险,是不对的,因为档案和保险不挂钩,申请不申请都是强制的,一告一个准儿。
  5、有些单位不给外地户口人士上保险,也是不对的,外地户口同样应该给上所有的保险和公积金,和户口没关系,以后如果去其他城市,都是可以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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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超市& (5000多套光盘)各项补贴和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如何税前扣除|2014年|第七月|财会月刊(上)|一事一议|历年期刊|财会月刊
2014年 第 7 期总第 689 期
财会月刊(上)
各项补贴和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如何税前扣除
【作  者】王利军【作者单位】(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277000)【摘  要】一、各项补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将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纳入职工福利费核算范围,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而《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号)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财政部的通知规定与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规定截然不同。财企[号文下发后,给企业财务人员和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造成了很大的困惑。其实,针对各项补贴如何税前扣除,只需把握两个原则。1.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上述两个通知均属规范性文件,但财政部下发财企[号文的时间晚于国税函[2009]3号文,按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该执行财企[号文的规定。2. 税法规定不明确的,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的原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由此将补贴列入工资薪金支出范围已属税法明确的规定,企业在操作时就应该依据税法规定将补贴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由于国税函[2009]3号文只属于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约束力看,自然还是要执行税法规定。如果说税法未对补贴具体项目进行规定,而财企[号文进行了详细规定,则暂按财企[号文将各项补贴纳入工资薪金核算,况且该通知与税法规定是一致的。另外,财企[号文第七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该条规定也只是提到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并不包括规范性文件。因此,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核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二、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国税函[2009]3号文在列举职工福利费项目时未包括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而财企[号文则明确将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纳入职工福利费核算范围。统筹外费用与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共同构成现在的保障体系,从理论上讲,后两者能够税前扣除,统筹外费用也应当可以税前扣除。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就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政策答记者问时就提出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虽然离退休人员已经不再为企业提供劳务,应当纳入社会保障体制予以保障,但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仍然比较低,企业为他们支付统筹外费用,实质上属于延期支付福利。因此,正常情况下,企业为本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或支付的统筹外费用,应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关于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的税前扣除问题,税法显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按照国税函[号的规定,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因此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应按照财企[号文的规定,纳入职工福利费核算和税前扣除。○  文章来源:
  &&&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企业重组中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10]84号)文件明确了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的列支办法。&&& 在一些老的国有企业、中央企业,还有改制后新成立的国有企业中,每年基本上都要为退休人员支付部分费用(如生活、医疗、丧葬费用等补贴)。这部分支出的具体依据不是没有,但是由于实践中特殊情况较多、较细,往往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到头来,企业还是觉得这些支出“依据不明确,不便执行”。在以往的各种检查中,大家往往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退休是人人都要经历的,所以检查中对这部分支出也没有过分较真。&&& 随着我国财税政策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有很多具体的财税事项正在逐步得以解决和规范。关于退休人员的支出问题,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号),该文件规定:对于企业预提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属于重组后分期支付的项目,在重组时金额不确定,需要预提。企业预提时,一是必须遵守重组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二是预提年限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业务经验生命表》计算。鉴于离休人员在我国具有特殊性,国家对离休人员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另外,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还解释说:离退休人员和内退人员的相关费用,应当按照“人随资产、业务走”的原则,由承继重组前企业相关资产及业务的企业承担。对预提的职工安置费用,管理离退休人员和内退人员的单位应当实行专户管理,并按约定从专户中向相关人员支付费用。预提资金不足支付相关费用或者有结余的,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入管理单位当期损益。日,财政部办公厅曾下发《关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执行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财办企[2010]23号),该文件明确,职工福利费属于企业人工成本的重要组成内容之一,供暖费补贴属于职工生活福利,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属于对离退休职工延期支付的生活、医疗等福利。因此,该公司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号)的规定,加强对职工福利费的财务管理,将供暖费补贴、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归集到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根据新修订的《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41号)有关规定,企业据实开支职工福利费,财务政策上不再规定列支的比例。企业申报职工福利费纳税扣除的具体项目、标准,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财务管理与其不一致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财企[2010]84号文件按照退休人员的退休时间,将其分为重组基准日之前退休的人员和其他情形的退休人员。同时将统筹外费用分为重组基准日之前和之后的费用。&&& 1.企业向重组基准日之前退休的人员支付的统筹外费用,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批准后,可以从重组前企业净资产中预提。对此,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资本公积(留存收益)&&&&&&&&&&& 贷:其他应付款项。&&& 2.其他情形的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以及重组基准日之后退休的人员统筹外费用均不得从重组前企业净资产中预提。仍需支付的,由重组后管理退休人员的企业自行承担。对此,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补贴)&&&&&&&&&&& 贷:其他应付款。&&& 财企[2010]84号文件还对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的概念进行了明确。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是国家为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医疗等生活待遇,允许有条件的企业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发放的阶段性、过渡性、有限性福利补贴。企业在管理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时,应遵循:量力而行、公平合理、制度规范的大原则。&&& 财企[2010]84号文件还规定,企业应当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统筹外费用支付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时,应当对企业统筹外费用的合法合规性及支付情况予以关注。&&& 对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目前税法方面的依据主要有:&&&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放的退休人员补贴与取得收入无关,因此,企业向退休人员发放的补助不得税前扣除。&&&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号)文件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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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补助税前扣除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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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分公司是一家成立比较早的老中央企业,如今,公司的离退休人员逐年增多。虽然公司已将这些人员交由社会统筹管理,但由于先前的统筹支付标准过低,很多离退休人员纷纷找公司反映要求给予补助。为此,总公司专门下发文件,要求下属各分公司给予相应补助。2007年~2009年3年间,该分公司共支付离退休人员补贴300多万元,并以离退休补助的名义在成本中进行了列支。
2011年4月,上述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在对其进行纳税评估时,认为企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补助不能进行税前扣除,应进行纳税调整。但在如何调整时,评估人员与财会人员产生了分歧。一种观点认为,应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十八条及《》(,下称3号文件)的规定,对这300多万元的补助全额进行调整。另一种观点认为,2007年补贴额应全额进行调整,年的补贴则应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3号文件、《》(,下称242号文件)的规定,按不超过职工工资、薪金总额14%的限额进行税前扣除。
那么,上述两种观点到底哪种符合税法的规定,更加合理合法呢?
第一种观点的法律依据,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第十八条和《》()的规定,其明确规定离退休人员补助不得税前扣除,二是3号文件中对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列举当中没有离退休人员统筹补助这一项,其不属于职工福利费开支项目,故应全额调整。
笔者认为,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已全文失效,税收政策上对离退休人员统筹补助也就没有了硬性规定。虽然《》()明确离退休人员补贴不能扣除,但这个答复所依据的文件已经废止,其自然失去了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只是对工资薪金支出的扣除进行了限制,但离退休人员统筹补助能否以福利费扣除并没有禁止。日发布的3号文件,以列举的方式对职工福利费的扣除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并特别指出,&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也属于职工福利费。该文虽然列举范畴中没有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但这种列举并不是全列举法,其没有排除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成为职工福利费用核算内容的可能。
同年11月12日,财政部又发布了242号文件,该文件在列举福利费的内容时明确规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都属于福利费。实际上,该文件是对3号文件的补充。值得一提的是,虽然242号文件是针对财务、会计核算的规范性文件,但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第二十条&本章规定的收入、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资产的税务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这一条款,且并不与税收法律、法规相冲突。
因此,综合3号文件和242号文件的精神和具体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法》没有明确禁止,财会规定有明确范围的前提下,企业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核算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应当属于职工福利费,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和3号文件规定的扣除范围。因此,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补助显然是职工福利费用,所以就应当按照职工福利费14%的限额扣除。
随着物价的上涨,有很多企业都开始纷纷向离退休人员发放统筹外补助,此类问题越来越多,而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反映得越来越明显,不仅影响汇算清缴质量,而且会对税务部门的税收执法造成一定的操作难度。因此,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企业向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统筹外补助能否税前扣除的问题,以便于企业和基层税务机关操作。点这里复制本页地址发送给您QQ/MSN上的好友相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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