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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团体保险2014年江西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状况分析报告
  2014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化医改取得新进展、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加强、卫生计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公共卫生工作扎实有效、医疗服务管理不断强化、中医药事业稳步发展、卫生科教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各项工作实现了稳中有进、稳中有为。
  为准确把握我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状况,制定卫生计生政策和谋划卫生计生工作提供依据,我们对2014年卫生计生资源数据、业务工作数据及卫生民生工程、医改进展等情况进行简要分析。现报告如下:
  一、全省基本情况
  全省有11个设区市,11个县级市、70个县、19个市辖区。2014年年末,全省总人口为4542.1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281.07万人,占总人口的50.22%,乡村人口2261.09万人。
  二、全省卫生资源
  1、医疗卫生机构总数。2014年,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8873个,其中,医院565个(其中公立医院37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737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27个,其他卫生机构109个。
  2、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2014年,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数186857张,比上年增加12558张。其中,医院床位数125240张,比上年增加10458张;卫生院床位数44872张,比上年增加1519张。2014年我省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4.11张。
  3、卫生人员总数。2014年,全省卫生人员总数280684人,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01324人(包括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5651人、注册护士797人)。其中,执业医师62016人,执业助理医师12588人,注册护士84140人,药剂人员13701人,技师、技士(检验人员)13209人。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43人,执业(助理)医师1.64人,注册护士1.85人。
  三、医改进展情况
  (一)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2014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人均390元,全省参合农民3407.78万人,参合率98.71%,比上年提高0.15个百分点,年内补偿5万元以上3387人,3万元以上1.62万人,1万元以上13.38万人,实际住院补偿比55.09%(不含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达75%。推进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基金监管,全省已有85%以上的县(市、区)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工作,落实定点医疗机构“直补”工作,年内全省参合农民一次性报账率为95.78%。&
  (二)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1743家、村卫生室有25379家。2014年各级财政安排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7.2亿,对财政补助资金进行考核结算,28个县市区获得资金奖励。南昌市22个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全省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落实27258家医疗机构扫码器和数字证书的配置。大力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合理应用集中培训超过18000人次,网络培训达18352人。全面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方点评工作,对全省300个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督导检查和示范点评。
  建立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开展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化建设试点,实现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与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2014年全省390家县及县以上政府举办医疗机构(含国有控股企业)和1812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全省网上采购药品金额151.38亿元,比去年增长17.76亿元,让利金额44.64亿元。全年基本药物采购金额44.24亿元,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16.06亿元。全省基本药物配送率达92.05%。建立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联合7部门出台了《江西省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对符合常用低价药品的9190个产品实行挂网议价采购。联合5部门制定了《江西省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实施意见》,建立保障儿童用药扶持政策。联合8部门出台了《江西省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管理规定》,建立完善医药购销市场清退机制。
  (三)加快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步伐。省政府出台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9个县市列入全国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试点县市数扩大到22个,试点医院扩大到县级妇幼保健院。组织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效果评价,严格落实结果运用,推动改革重大政策落地落实。建立公立医院改革挂点联系制度,组织23名处级干部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市县进行挂点帮扶。举办了试点县和非试点县两期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培训班,共培训600余人。研究制定《关于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意见》、《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以及《关于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的意见》等重大配套文件,完善改革政策体系。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意见》,推动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启动新余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补偿机制改革、人才学科建设、区域信息平台建设、药械配送管理等方面有突破性措施。
  四、卫生民生工作
  (一)长效实施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工作。继续有效实施“光明?微笑”工程、儿童“两病”免费救治、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农村贫困家庭妇女“两癌”免费手术治疗等重大疾病救治工作。截至日,全省累计免费救治白内障280435例、唇腭裂患者10623例、白血病患儿875例、先心病患儿10390例、尿毒症血透患者18560例、重性精神病患者131235人次、宫颈癌患者96例、乳腺癌患者292例。&
  (二)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014年,全省共对42.55万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免费为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检查60万人、乳腺癌检查4.2万人。免费发放营养包3万人份,为2万名新生儿提供免费遗传代谢性疾病、听力筛查,培训基层儿童医疗保健人员170人,为8614对新婚夫妇免费提供地中海贫血筛查。全省建立维护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3604.12万份,电子建档率79.7%,为324.71万老年人、359.94万0-6岁儿童、48.13万孕产妇实施了保健管理,对278.02万高血压人群、64.49万2型糖尿病病人以及14.99万重型精神病患者进行了健康管理。
  (三)加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2014年,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公有周转房试点工作,省财政安排2000万元补助资金,在全省88个县(市、区)96个乡镇卫生院建设职工周转房1000套,逐步解决边远山区卫生院卫技人员住房问题。实施国家发改委妇幼保健体系建设与管理试点项目,2014年我省10所妇幼保健机构得到支持。
  (四)推进基本诊疗路径管理。全省123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诊疗路径管理工作,入径病例59670例,完成路径病例57457例。
  五、医政医管工作
  (一)医疗质量管理。依托各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开展质控标准细则制定、质控调研、质控检查、质控培训等形式多样的医疗质控工作,大力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编辑《江西省2014年度医疗质量控制报告》,总结全省年度质控情况。加强省级质控中心工作考核,强化省级质控中心动态管理。以开展“改善群众就医体验”主题活动为抓手,促进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大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以国家、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为抓手,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实施全省临床技能培训和大比武活动,着力提高医护人员技能水平。出台《江西省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实施细则(试行)》等院感控制标准,积极开展院感督查,加强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工作。
  (二)对口支援。制定出台《江西省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统筹安排39所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144所县医院(其中县人民医院80所,县中医院64所),覆盖全省所有县(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安排240名县级骨干医师分赴省直有关医疗机构进修学习。
  (三)医疗纠纷处置法治化。《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省成为全国第一个出台医疗纠纷地方性法规的省份。《条例》实施后,医疗纠纷发生量环比下降了32.3%;全省共调解医疗纠纷2196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0.4%;及时处置“医闹”事件258起,立案92起,依法处理涉医违法犯罪人员481人,医疗秩序明显好转。我省依法开展医疗纠纷预防处置工作被评为2014年度全国“推进医改、服务百姓健康”十大新举措,并在全国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发言。
  (四)医护人员考试注册。周密细致抓好医师考试工作,2014年全省网上报名医师资格考试22917人,现场审核20567人,通过考点、考区两级资格审核并符合报考条件18856人,其中17686人参加实践技能考试,14339人通过考试,取得医学综合笔试资格;综合笔试通过6947人,通过率49.13%。全年完成护士注册10292人。
  (五)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机构准入管理,降低办医门槛促进社会资本办医。在全国率先制订出台了《江西省老年病院基本标准(试行)》、《江西省病理诊断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和《江西省医学影像诊断机构基本标准(试行)》。2014年全省新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26家,其中,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19家,新增床位2948张,投资总额11.13亿元。完成省本级医疗机构校验5家。
  (六)无偿献血与血液管理工作。积极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全年采血32.1万人次,采血总量118.34吨。制定《关于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深入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明确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享受优惠措施。对采供血机构和输血科进行督查。245人参加全省采供血机构从业人员上岗考核与考试。
  (七)阳光医药信息系统建设。截止2014年底,全省共有118家县级及以上医院接入“阳光医药”系统,其中省直医院12家(驻昌10家),设区市、县级医院106家。系统对6120.42万张处方(医嘱)进行自动分析和判断,出示处方警示黄牌245.18万张。2014年我省三级医院人均门诊及住院费用分别为247.4元和10903.2元,较上年增长均为6.1%,都低于当年GDP增长速度。2014年三级医院入院人数1397390人,出院人数1390519人,药占比41.23%,耗材比10.05%,抗菌药物采购比9.7%,出院者平均住院日11.6天。除三级中医医院门诊药占比略有上升,其他指标均下降。
  六、卫生人才工作
  (一)培养高层次卫生人才。新增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6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1人入选中组部“万人计划”;15人入选省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二)培养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人才。1人入选“井冈之星”培养对象;1 人入选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20人入选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6人入选“远航工程”资助对象;从省直医疗卫生单位选派14名专家组成“省卫生人才服务团”,赴设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挂职服务。
  (三)培养农村卫生人才。继续为乡镇卫生院免费定向培养医学生,招录医学本科生347名;2011年招录的321名定向医学专科生已到乡镇卫生院报到上班;开展“三支一扶”工作,招募729名大专以上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从事支医工作。
  七、基层卫生服务
  (一)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全省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12所,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6所,社区卫生服务站456所,床位3836张,职工873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560人。有乡镇卫生院1660个,床位44802 张,职工4486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9033人,执业(助理)医师14729人,注册护士12238人。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数1.98张,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数1.98人。有村卫生室31329个,乡村医生51791人,每千农业人口乡村医生数1.6人。
  (二)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以“加强内涵建设、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为主题,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活动和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管理、服务水平。以双人徒手心肺复苏、止血包扎术、颈椎损伤的固定与搬运以及导尿技术等四项临床急救技能操作为主要内容,开展全省乡镇卫生院急救技能大比武,全省共有22所乡镇卫生院的44名医务人员参加省级总决赛。实施对口支援、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项目,选派399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技术骨干,对口支援了126所乡镇卫生院,培训县(市、区)卫生局长126人、社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和技术人员3万余人次。
  八、中医药事业发展
  (一)全省中医医院基本情况。截止2014年底,全省中医医院固定资产38.9亿元,设备总值21.7亿元,业务用房162.1万平方米,职工总数26571人,中医药人员5270人,门、急诊人次1189.9万人次,出院病人数80.8万人,开放病床23974张,病床使用率95.5%,业务收入为62.8亿元,人均业务收入23.6万元,药品收入30.6亿元,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48.7%,中药收入11.2亿元,中药收入占药品收入比36.7%。
  (二)基层中医药提升工程深入实施。新增了20个县(市、区)作为第二批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联系点。到2014年底,95.2%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8.39%的乡镇卫生院、71.6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1.98%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达到25.32%,较2013年提高3.3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中医特色优势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加强中医优势病种(区域)治疗中心建设,确定江西热敏灸医院中风病治疗中心等5个治疗中心为江西省中医优势病种治疗中心,南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肺病治疗中心等5个治疗中心为江西省中医优势病种区域治疗中心;加强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新增1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30个基层特色专科建设项目。全面深入开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并完成95%的县级中医医院评审。33个国家中医重点专科通过中期评估。
  (四)中医预防保健和康复能力项目加快推进。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宜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等4家医院列为扶优项目建设单位,景德镇市中医院等5家医院列为新增项目建设单位。我省11个设区市全部入选国家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地区。组建江西中医康复(热敏灸)联盟,在全省遴选了10家中医院作为首批省热敏灸医院的分院进行重点建设。
  (五)中医药继承创新取得新进展。国医大师实现零突破。培训各类中医药人才688名。288名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正式纳入乡村医生管理。新增8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0个全国中药特色传承技术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9家单位共14个首批国家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养)基地。确定10项重点课题、187项普通课题。全省35个普查试点县共完成1285个样地、6749个样方套、739个重点品种、5268种药用植物的普查工作,采集标本47400份,拍摄照片215895张。
  九、妇幼健康服务工作
  (一)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举办“共圆妇幼健康梦--江西省妇幼健康技能竞赛”活动,在全国竞赛中我省荣获团体三等奖、优秀组织奖、妇女保健专业个人二等奖及多个奖项。举办“共圆妇幼健康梦”大型公益活动、妇幼健康成果展,发布《二十春秋风雨守护,千万母婴健康梦圆》妇幼健康事业发展20周年宣传片和《共圆妇幼健康梦倡议书》,举行倡议签名,并开展了义诊咨询活动。开展全省妇幼健康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表彰10个“巾帼文明岗”、30个“巾帼建功标兵”,55个妇幼健康服务先进集体,200名妇幼健康服务先进个人。  
  (二)做好出生缺陷防治。为42.57万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片预防神经管缺陷。在20个省级试点县实施免费婚检,试点县婚检率在90%以上,疾病检出率在20%以上。全省共有52个县(市、区)开展免费婚检,婚检率为45.5%。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建有1+7新筛中心,完善督导检查制度,落实救助经费管理制度,各筛查中心(分中心)设立PKU患儿救助基金,对本中心(分中心)筛查、确诊的0-7周岁患儿分别给予元/年补助。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率71.71%,听力筛查率65.07%。确诊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患儿458例、苯丙酮尿症患儿31例,都给予有效的干预治疗。
  (三)推进妇幼卫生项目。利用妇幼卫生项目,培训妇幼卫生管理人员、技术骨干2300人次。实施新生儿窒息复苏第二周期项目。安排211万元经费,在全省11个监测点开展妇幼卫生监测工作。
  (四)开展计生服务工作。2014年全省共完成计划生育手术55.8万例,免费发放各类避孕药具140万人次,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保持在85%。为340980人进行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目标任务的98.6%。检查出2.42万高危人群,高危人群检出率为7.1%。为2541户失独家庭建立档案,为1829人开展了再生育技术服务,服务率为72%。其中有219个家庭已经生育,实现了再生育梦,有268家庭正在怀孕,即将再生育家庭,综合妊娠率为26.6%。强化基层技术人员培训,培训人员238人次。
  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法定传染病报告工作。2014年全省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442.88/10万。报告死亡率为0.59/10万,较2013年降低3.99%。报告发病率居前十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病毒性肝炎、肺结核、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梅毒、流行性感冒、痢疾、流行性腮腺炎、淋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报告死亡率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艾滋病、肺结核、狂犬病、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手足口病(后两病种并列)。报告病死率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狂犬病、黑热病、艾滋病、流行性出血热、肺结核。
  (二)疫苗接种工作。2014年,我省常规疫苗报告接种率均超过99%,达到了医改任务确定的接种率90%以上的要求。麻疹发病率降低到0.1327/10万;新增疫苗中流脑发病率降低到0.0088/10万,乙脑降低到0.0265/10万,甲肝降低到0.6678/10万,新增疫苗针对疾病控制成效明显。
  (三)城乡居民死因疾病谱情况。从江西省20个全人群死亡监测点的居民死因顺位看,2014年江西省城市居民死亡率居前五位的依次是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伤害,农村居民死亡率居前五位的依次是心脏病、脑血管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伤害。
  (四)职业病报告工作。2014年,全省报告职业病328例,其中尘肺病316例,尘肺病累积现患病人达18619例;报告农药中毒709例;报告职业健康检查企业140家,开展职业健康检查26045人。2014年,全省有职业病诊断机构14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61家;11个设区市开通了市本级职业病报告信息系统,100个县(市、区)有50个开通了县(市、区)本级职业病报告信息系统。
  (五)麻风病防治工作。截止到2014年底,全省累计发现麻风病患者18432例。其中Ⅱ级以上畸残6003例,占32.57%。累计治愈病人14431例,累计治愈率为78.29%,目前存活病人为6243人。全年新增麻风病例43例,畸残比为13.16%,发现率为0.0844/10万。全年免费救治麻风反应病例24例、麻风神经炎20例、药物不良反应3例。
  十一、卫生应急工作
  (一)加强预案体系建设。召开江西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技术预案编写会,就我省70余个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传染病疫情、生物恐怖事件等卫生应急处置技术预案的基本框架、处置流程、保障措施等进行了讨论、编写和汇编工作。参与编写制定了《江西省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江西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江西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
  (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调整包括应急管理组、突发急性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组、医疗救援/灾害事故组、核和辐射事件处置组、健康教育与心理救援组、生物化学恐怖组等由60余名专家组成的省级专家咨询委员会。
  (三)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
  1、强化人禽流感防控。2014年,我省分别发现2例人感染H10N8禽流感和2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要求,调集省、市级专家救治力量,精心制定救治方案,严格病例治疗管理,实行24小时医护值班制。组织专家编制《江西省人感染禽流感防控知识应急培训讲座》远程医学教育课件开展网络培训,并举办全省人禽流感防控技术培训班,共培训7227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强化埃博拉出血热应对准备。省卫生计生委成立了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发《江西省埃博拉出血热防控预案》、《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应对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相关信息发布方案》、《江西省埃博拉出血热医疗救治紧急处置预案》等文件;确定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省胸科医院为省级定点救治医院。对102名疫区来华(归国)人员开展了健康监测和管理措施,无发热等症状;积极利用网络、报刊、电话、12320公共卫生热线等多种渠道开展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健康宣教,全省共发放宣传折页50余万份。
  3、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全省鼠疫防治工作监测面积4500平方公里,动物病原学检测1300只,动物血清学监测6500份,媒介病原学检测150组,完成健康教育5万人次;SARS、人禽流感的职业暴露人群血清学和环境高致病性病原学监测工作点采集2200份职业暴露人群血清标本和150份监测点(监测场所)的外环境标本,进行实验室检测,各设区市开展了15次不明原因肺炎或禽流感监测病例的现场疫情处置和60份标本的检测,培训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专业人员350名。
  (四)加强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我委先后举办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培训班、江西省鼠疫监测适宜技术“手把手”教学轮训班、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技术培训班、埃博拉疫情防控等专项培训。组织开展昌九一体化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处置模拟演练,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了江西省地质灾害应急模拟演练和江西省抗震救灾桌面演练。积极做好救灾防病和反恐应急准备工作。
  (五)加强卫生应急科研研究。完成“中国农村地区传染病综合监测系统(ISSC)”项目研究;启动“鄱阳湖周边环境、职业暴露人群感染禽流感风险评估”调查,在鄱阳湖周边7个县区采集样本3500余份;承担国家卫生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卫生应急处置现场信息采集、处理工具和技术研究》;合作承担《禽流感病毒A(H7N9)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随访调查》;承担国家科技计划课题《人感染H7N9禽流感关键流行病学特征研究》,对我省6个H7N9禽流感既往病例及其相应的对照人员均进行了调查和采样,共调查采样1124人。
  十二、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
  (一)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截至2014年底,全省39个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累计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的县(市、区) 24个。现有病人2.5989万人,查病1632003人,治疗454672人,治疗晚期血吸虫病人4997例,查螺万平方米,药物灭螺16075.34万平方米。 &
  (二)地方病防治工作。2014年,全省100个县(市、区)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随机监测30000份居民户食用盐,碘盐覆盖率为99.71%,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5.92%,学龄儿童尿碘中位数大于100ug/L,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降至0.39%。
  截至2014年底,全省有50个县(市、区)通过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实现消除疟疾目标。全年报告病例42例(均为输入型),规范治疗率达100%,处置疟疾疫点42个。
  全省7个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病区县(区)累计完成280880户居民家庭降氟改炉(灶)工作,合格改良炉(灶)率及正确使用率均达95%以上,累计受益人口约116万。全省33个饮水型氟中毒病区村中有30个村兴建集中式降氟改水工程,改水率为90.91%,已改水人口占病区总人口的86.46%。
  十三、爱国卫生工作
  (一)卫生城镇创建工作扎实开展。2014年,南昌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新干县、修水县、江湾镇通过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复审,被予以重新命名。省爱卫会命名了抚州市为“江西省卫生城市”,重新命名赣州市、上饶市、鹰潭市为“江西省卫生城市”,重新命名于都县、会昌县、奉新县为“江西省卫生县城”。到2014年底,全省共创建3个国家卫生城市(南昌市、宜春市、井冈山市),7个国家卫生县城(武宁县、广丰县、新干县、修水县、吉安县、德安县、玉山县),1个国家卫生镇(江湾镇),14个省级卫生城市,36个省级卫生县城,84个省级卫生乡镇,127个省级卫生村。
  (二)农村改水改厕项目稳步推进。2014年,全省在59个县(市、区)对4130个农村集中式供水点8260份水样开展检测工作。到2014年底,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70.5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87.40%,其中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为64.93%。
  十四、卫生计生科技教育工作
  (一)卫生计生科技创新能力和学科建设。2014年,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列入国家、省部级科技项目358项,省寄研所的《我国湖区低流行状态下血吸虫病防控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通过了国家卫生行业科研专项评审,填补了省内空白。确定安排了普通科技项目1236项,比2013年增加127.8%,其中支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科技项目293项,公共卫生单位科技项目96项,农村卫生适宜技术星火推广计划项目30项。有9个医学领先学科建设计划项目和8个省市共建学科通过了专家验收,获得了省医学领先建设学科称号。有1021个生物安全Ⅰ级实验室和880个生物安全Ⅱ级实验室进行了备案。
  (二)卫生计生科技成果。2014年,省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共有42个项目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有14个项目通过省级新技术引进项目验收,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有12个项目获201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其中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自然科学奖2项;2014年,推荐45个项目申报省科学技术奖,有18项通过初审。
  (三)卫生计生人员教育培训。2014年,确定了79项卫生计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培训各级各类卫生计生人员119142人次,其中培训临床医疗卫生人员4421人次,公共卫生人员14188人次,社区卫生人员2648人次,乡镇卫生院人员3449人次,乡村医生52848人次,卫生监督人员7461人次,卫生管理人员33565人次,全科医生转岗550人,全科医师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师资312人。建立了426个远程医学教育站点,全省有191686名卫生技术人员注册登记并参加远程医学教育。有19家医院列入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289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五、食品安全工作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2014年我省组织开展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其中常规监测完成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粮食及其制品、乳与乳制品、肉与肉制品、蛋与蛋制品、豆类及其制品、调味品、水产品及其制品、坚果及其籽类、饮料、茶叶、酒类、包装材料等14大类4422份食品监测,完成率为115.3%;专项监测完成玉米粉等食品中色素、豆芽菜中植物生长剂、肉类食品中瘦肉精、鲜活淡水鱼中药物残留、流动街头餐饮等5个专项785份食品监测,完成率为108.5%,共获得58961个监测数据,检出不合格样品247份,总体合格率为95.3%。开展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完成婴幼儿配方食品、肉与肉制品(调理肉制品、冷冻肉糜制品、生食肉类产品)、水产及其制品、饮用水、蛋及蛋制品、餐饮食品等6大类2341份样品监测,完成率为115.9%,获得8558个监测数据,共检出267株食源性致病菌,总检出率为11.4%。
  (二)食源性疾病监测。2014年我省设置60家医院和54家疾控中心为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单位,共完成病例信息监测上报4073份,食源性疾病病原学信息监测2200份,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监测40例。
  (三)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组织完成了3项新的食品安全国标草案制订和14项原有食品安全国标的修订,对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跟踪评价,完成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对全省3042份企业标准实施了备案。
  十六、卫生监督工作
  (一)医疗服务、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全省卫生监督机构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605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户次,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26件。全省各地共接投诉举报143件,办结136件,反馈实名举报86件,举报人对办理情况满意率为98.8%。全省共检查22672个单位,包括二级、三级医疗结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22153个其他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79.9%,查处违法案件804件,给予警告541户,责令改正728户,罚款631户。查处放射卫生案5件,医疗卫生案706件,采供血卫生案1件。
  (二)饮用水卫生、消毒产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全省监督监测城市设计日供水千吨以上水厂148家,其他水厂28家,检查农村设计日供水千吨以上水厂346家,日供水百吨以上水厂522家,先后有50家二次供水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全省抽检32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共33个产品,所有抽检企业均持有合格的卫生许可证,抽检产品合格率为66.67%;全省共抽检221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并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合格率61.99%,共抽取195家单位的2329件产品进行微生物检查,合格率96.14%。共对1559家公共场所单位(其中住宿场所526家、沐浴场所95家、游泳场所74家、美容美发场所556家、商场超市78家、影剧院41家、饭馆189家)进行了控烟专项监督检查,并对4385位消费者进行了控烟问卷调查。
  十七、计划生育基层指导与考核工作
  (一)人口计划圆满完成。2014年,全省出生人口60.02万人,人口出生率13.24‰,比上年上升0.05‰;死亡人口28.37万人,人口死亡率6.26‰;自增人口31.65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6.98‰,比上年上升0.07‰。受单独两孩政策的影响,全年出生人口数、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较上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但各项人口控制指标顺利完成,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
  (二)扎实稳妥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1月18日,江西省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即一方为独生子女、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妇,经批准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江西是全国第二个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省份。全年共有37565对符合条件的夫妇办理了《再生一胎生育证》,其中育龄妇女年龄在30岁及以下的有21328人,占56.78%;31-40岁的有15828人,占42.13%;40岁以上的有409人,占1.09%。
  (三)严格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了16个队伍,分三批次对40个县(市、区)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目标考核调查。根据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结果,省政府发文对2014年度全省计划生育工作4个先进设区市、33个先进县(市、区)和4个进步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对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村级计划生育基础等计划生育重点工作中有特色的24个单位,由省卫生计生委给予了通报表扬;对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上犹县实行计划生育“警示”。
  (四)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先后10余次赴全省30多个县(市、区)进行计划生育调研指导,同时对莲花县、余江县、金溪县、宜春市明月山风景区4个警示单位开展了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督查。做好了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评审工作,新增瑞昌市、吉安县、乐安县、广丰县、铅山县、横峰县等6个“国优”单位,全省国家优质服务县达到51个。认真做好特殊情况再生育一胎审批工作,建立专家审查制度,先后3次共审批通过特殊情况再生一胎共计187例。
  (五)积极有效应对户籍制度改革。新的户籍登记制度不再将征收社会抚养费作为计划外生育人员落户的前置条件,为强化应对措施,制定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户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7月3日会同省公安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7月1日-12月31日,全省已办理新生儿户籍登记87.45万人,较上年同期增长188.27%,其中属历年出生占66.6%。
  十八、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工作
  (一)以综合治理性别比为主导,十二五目标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呈现下降趋势,省统计局公布,。2014年全省共查处“两非”案件740例,吊销违法医务人员执业证书48份,经济处罚520余万元,行政、党纪处分93人,刑拘或判刑33余人。
  (二)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得到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按照3个年龄段进行扶助:40-48周岁为城乡每人每月150元;49-59周岁的扶助标准为城镇每人每月340元,农村每人每月300元;6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开展社会关怀活动,从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各方面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进行扶助,并于12月30日联合省慈善总会开展了“慈善走进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活动。
  2014年全省共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对象奖励扶助对象64542人,扶助资金7746万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12215人,扶助资金4785.8万元。对农村计划生育一女、二女户家庭女孩就读高中进行奖励资助,落实扶助对象15981名,补助资金1598.1万元。计划生育绝育术奖励对象4569人,扶助资金1370.7万元。计划生育利导扶助对象较上年增加了21.2%,扶助资金较上年增长了约2859万元,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落实率达到100%,实现了扶助对象的应奖尽奖。
  (三)以试点县为龙头,启动新家庭发展工作。以“5.15国际家庭日”为主题日宣传启动“江西省新家庭计划”工作,确定新余市为全国第一批创建幸福家庭试点市,分宜及南昌县为全国第一批新家庭计划试点县,积极开展江西省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追踪调查工作。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主题,在我省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共418户家庭接受了新家庭计划培训。
  十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2014年,全省跨省流出人口741.1万人,省内流入人口88万人,跨省流入人口14.2万人,新增流动人口78.5万人,其中,新增流动育龄妇女52万人。跨省流入人口在我省生育921人,其中,男孩426人,女孩495人。全省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74.9万份,查验跨省流入人口婚育证明1.8万人次,落实免费计划生育手术876例,环孕检5.5万人次,为流入人口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106例。
  (二)流动人口信息网络化协作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共收到流动育龄群众网络协查信息37万条、服务通报20余万条,及时反馈率和接受率均超过98%,位居全国前列。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网上办证,在永修县、东乡县开展试点,并就简化流动人口办证程序专门印发文件,切实解决流动人口办证难问题,流动人口办证效率明显提高。驻外流动人口计生协会数量继续增加。与外地签订双向协作协议863份,在外设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或区域协作服务站点450个。各级通过完善区域协作机制,促进了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双向服务管理责任的落实。
  (三)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返乡流动人口专项服务和调查。全省各地开展宣传服务活动1600多场次,发放避孕药具40多万盒,环孕检100万人次,落实长效节育措施6万例,共为12万名育龄妇女免费进行生殖健康检查,走访慰问流动人口家庭4万多户,办理(含更换)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0多万本。此外,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包括我省在内的6个流出人口大省开展流出地监测调查,我省修水县、广丰县、宁都县是监测调查样本点,共问卷调查4050户家庭及1000名春节期间返乡群众。
  (四)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4-6月份,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我省的51个县(市、区)的100个街道(镇)对5000名流入人口和225个社区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问卷调查。6月上旬,省卫生计生委组织4个督导组,对11个设区市进行专项督导,并与江西财大统计学院合作撰写省级调查分析报告。
  (五)修水县开展留守儿童营养与健康国际合作项目。8月中旬,修水县在首都儿科研究所专家组的指导下,对全县近900名6周岁以内留守儿童开展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该项调查系国家卫生计生委与世界卫生组织儿童卫生合作中心的合作项目,我省修水县和贵州省遵义县是全国确定的两个调查样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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