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检查机构业务申报 一般多久时间

事项名称: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的审核
事项编码RS-XK-0001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受理机关行政审批处
服务对象单位
收费情况不收费
法定期限30日
承诺期限30日
咨询电话12333
监督投诉电话0
受理窗口地址杭州市清吟街123号
受理时间安排1天
1、《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2、《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3、《浙江省人才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
受理条件1、有与开展人才市场中介活动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设施;2、有不少于十万元的注册资本;3、专职工作人员三人以上,并经人事行政部门培训合格;4、有必要的工作章程和制度;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服务指南申请材料:1、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2、办公及服务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验资报告;5、专职人员的有关材料(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从业资格培训合格证明等);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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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作单位: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35号玉泉大厦 邮编:310007 电话:12333
建议使用:以上分辨率,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版权所有: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浙ICP备号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提交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股东身份证明等材料
指定银行入资(开设验资专户)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提供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公安局特行科审批后,刻制印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松矸葜っ鳌⒐碌炔牧险?/li>
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起15日内,持营业执照、公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等材料办理
上海晨群橡塑制品...| 核准
上海宇叶化工有限...| 审查中
上海劲品贸易有限...| 预审通过
上海企鸿商贸有限...| 审查中
上海花齐美容有限...| 预审通过
上海华服邦购控股...| 审查中
上海云洋生物技术...| 预审通过
上海赫阳建筑设计...| 审查中
上海素封投资管理...| 预审通过
上海海波娱乐有限...| 核准
上海巨红实业有限...| 审查中
上海轶雅建筑装饰...| 预审通过
上海雪木白工业设...| 审查中
上海仁捷投资管理...| 预审通过
上海巨红实业有限...| 审查中
上海轶雅建筑装饰...| 预审通过
上海鼎奥实业有限...| 审查中
上海索维尼科技发...| 预审通过
如何办理上海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业务许可证?
一、管理部门: 上海市人事局、各区县人事局 二、受理依据: 1、《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1]第1号令,以下简称《规定》) 2、《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32次会议通过,以下简称《条例》 三
一、管理部门:
上海市人事局、各区县人事局
二、受理依据:
1、《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1]第1号令,以下简称《规定》)
2、《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32次会议通过,以下简称《条例》
三、申请业务项目(《规定》第十三条):
1、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2、人才信息网络服务;
3、人才推荐;
4、人才招聘;
5、人才培训;
6、人才测评;
7、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
以上人才中介服务业务,第1、3、4项作为人才中介服务基本业务项目。
四、受理条件(《规定》第六条、第十一条)
(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可申请设立从事人才中介服务基本业务项目的机构:
1、有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注册资本 (金)不得少于10万元;
2、有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其中至少1人取得人才中介师职业资格);
3、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从事第2项业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尚需符合如下条件:
1、取得上海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同意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2、具有开展人才信息网络服务的相应设备和环境条件;
3、具有专职的计算机信息和网络服务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若干名;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从事第5项业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尚需符合如下条件:
1、具有从事培训或培训管理经验的专职工作人员和适应本市需求的培训项目;
2、具有与开展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基本设施。
(四)申请从事第6项业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尚需符合如下条件:
1、具有从事人才测评技术的专职工作人员;
2、具有先进的人才测评软件和相适应的设备条件。
(五)申请从事第7项业务的应由市政府人事部门确定。
(六)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方必须具有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资质;外方机构必须具有开展人才中介的合法资质;中外机构均有良好的资质信誉;
2、应有与从事国际人才中介业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
五、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房产使用证明;
3、验资报告(兼营机构需提交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
4、企业名称核准单(申请兼营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机构负责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
6、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7、工作设备(型号、数量)情况;
8、其它规定提交的材料。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机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合资双方公司简介;
3、合资双方公司注册文件;
4、资金信用证明;
5、中外双方机构负责人身份、资历证明;
6、中外双方专职工作人员名册;
7、公司服务的范围和业务框架;
8、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六、受理权限(《规定》第八条、第十一条,《条例》第二十二条):
市和区县人事局依据管理权限,受理相应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立申请。
中央在沪所属单位、市属单位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无主管部门单位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机构,由市人事局负责受理;
区、县属单位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且人才中介业务项目为1、3、4项的,由所在地区县人事局负责受理。
七、受理场所 :
市人事局在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大木桥路123号)设立受理点;各区县人事局的受理点由区县人事局规定。
八、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
九、办理时限:
机构设立和业务许可:30个工作日;
变更登记:15个工作日;
注销登记:15个工作日;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的受理需经市人事局审批,报国家人事部备案同意后颁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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