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列工资套取资金计提工资是什么意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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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薪酬逾8成系津补贴 国家主席月薪约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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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工资480元、级别工资498元、工改补贴45元、工作津贴3250元、提租补贴80元……这是一名普通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条。由国家统发的基本工资1000元出头,其余80%均是各项津补贴。这份工资条没有什么秘密,却是几次工资改革和公务员内部收入差距的见证。
  中国新闻周刊网记者 肖虹
  工资条:超80%是津补贴
  陶磊是某中央党群机关的一名公务员,本科学历,9年工作经验,正科级,2013年1月的工资条显示:统发合计1173元,包括职务工资480元、级别工资498元、工改补贴45元等;工作津贴3250元,交通补助200元,通讯补助130元,提租补贴80元,购房补贴1000元;此外,住房公积金扣款500多;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为0元;应发5833元,实发工资5259元。
  这份工资条基本的工资仅1173元,超过80%是津补贴,其中工资的一半主要来源于工作津贴。
  这也源于1993年工改提高津贴补贴占比的结果。事实上,现行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是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时建立的。即公务员实行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为主的职级工资制。公务员工资主要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构成。这次工资改革在国家层面提出建立“地区津贴制度”,各地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制定自身的“津补贴”。
  国务院某直属机构一位负责人事的林姓工作人员告诉本网记者,2006年实行新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后,公务员工资分为四块,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津贴、生活补贴共同构成。其中,前两项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由中央财政支付;后两项由地方财政或各部门财政支付。
  类似陶磊这种工改补贴,都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统一发放的,各个单位可能名称不一样,但同级别公务员发放的额度是一样的,前述林姓工作人员称他们单位将工改补贴等统一称为补贴。
  2元奶粉补贴
  现在的工资构成中,已没有工龄工资。陶磊称,刚参加工作时,记得工龄工资是每年涨一元,这一元工资也成为同事间的笑谈。据公开资料显示,在 1993年《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中,工龄工资的执行标准是这样规定的:“工龄工资按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确定,工作 年限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一元,一直到离退休当年止”。一元工龄工资后来引发不少争议,2006年再次工资改革后,干脆取消了公务员的工龄工资。
  不过现在的工资构成中,也有一些几元的项目。例如,有小孩的公务员,2岁以内的小孩有奶粉补贴,每月2元。
  级差八九百 国家主席月薪大概1万多
  据陶磊介绍,各项津补贴因级别和职务差别而有不同,如提租补贴(对租住公有住房的职工,因租金提高而由单位给予的补贴),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处级100元/月,科级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陶磊说,每个级别的工资总差也就在八九百元左右,如处级要比科级高八九百元左右。如果以此类推,在中国,国家主席的工资估计也就1万余元。
  不同级别的公务员其他方面的待遇也会不一样。据前述林姓工作人员介绍,比如医疗报销的比例,一般国家规定的能够报销的医药费,公务员的报销比例 能达到90%。但50岁以上的副司局级有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可享受副司局级医疗待遇,有专门的医疗蓝卡。以北京为例,具体说来就是可在指定医院的干部门诊就 医,可报销的病房标准和床位标准要比普通公务员更高等。
  年终发一次性奖金 不到千元
  至于奖金,陶磊说,都是按照规定,只有年终的13个月工资,只发基本工资(中央财政统发部分),不是每个月的实际月薪。也就是说,2012年他的年终奖是国家统发的1000多元。
  该规定出自2006年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第六条: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 12 月份的基本工资。
  5年一晋级,2年一晋档
  2006年实行新的工资制度后,各地陆续开始清理合并公务员收入中的各类津贴补贴,原先“不上台面”的收入被取消或变成“明补”,这也被称为 “阳光工资”改革。北京则早在这之前就推进了工资改革。即传说中的“3581”。本刊早前曾做过相关报道(2004年34期),“3581”传说指科、 处、局、部级干部月薪分别为3000元、5000元、8000元以及1万。但记者向权威人士求证的说法是,“3581”出台之初的考虑是指年薪,也就是 科、处、局、部的年薪达到3万、5万、8万和10万。
  “我一直觉得按照级别来定工资不合理”,陶磊直言。一个单位,能当上官的毕竟只有少数。处级干部,厅级干部只有那么几个人,其余的都是普通工作 人员,结果是有职务的比没职务的拿得多,而工龄长的老公务员比工龄短的拿得多,可能一个30年工龄的老公务员的工资不如一个10年工龄有职务的领导。这样 的后果可能是大家都处心积虑想当领导,可能真正干实事的人就少了。
  而公务员的升职都有一定的程序,从正科级到副处级按程序至少需要3年,而极少有人能在3年内完成这一转变。
  不过,现在的公务员工资已有一定的增长机制,只是增长额不高。如2006年工改后,工资实行滚动晋级。据前述林姓工作人员介绍,年度考核累计五 年称职的公务员职务晋升一个级别,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的公务员则晋升一个级别工资档次,也就是常说的“5年一晋级,2年一晋档”。这样,即使职务没有变 动,工资也会有所增长,避免了几年不涨的尴尬局面。一般升一个档级工资可能会涨100元左右。
  2006年工改,滥发钱现象并未遏止
  月薪5000多在北京是什么水平?去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显示,北京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月。而根据此前的一个统计数据,当时达到平均工资以上的职工只占到全部职工人数的39.3%,没有达到职工平均工资的人数占60.7%。这么说来,月薪5000已经属于平均以上的少部分了。
  陶磊还告诉记者,自己还算幸运的,刚参加工作时还有单位提供集体宿舍,现在刚进来还没转正的公务员每月扣完税也就1000多,也没有集体宿舍,北京房租这么高,根本不够生活开销。好在早饭与午饭有单位食堂免费提供。
  “公务员的隐性收入应该不少吧?”对于记者的问题,陶磊表示自己最基层的公务员,单位也是“清水衙门”,没有钱也不会乱发钱,并没有任何的隐形收入。说到这,陶磊还有点激动。他说,2006年工资改革,(中央)提出“限高、稳中、托低”,“我们这种低水平的工资在那次后都涨了,我自己的大概涨了1000多元左右,但是那次改革并不彻底,‘限高’因为触及到太多利益,反对声音很大。一些(“有钱部门”)滥发钱的现象并未遏止,我们(公务员)内部意见也很大。”
  说起2006年工资改革绕不开1993年的改革。1993年公务员薪资制度改革,国家层面提出建立“地区津贴制度”,各地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制定自身的“津补贴”。
  之后,国家并未出台统一政策。在此背景下,地方发放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名目逐渐失序,地区、部门、单位的工资外收入基本处于失控状态。复旦大学博士孙琳曾专门研究过中国的公务员薪酬问题,据其不完全统计,各地擅自发放的津贴补贴名目达到300多项。
  2006年,新一届领导上来后,在全国推行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革。此次公务员(包括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重点为“限高、稳中、托低”,高收入人群的补贴将遭削减。具体做法是:第一规范补贴,设定上、中等收入的政策范围,收入超过平均线的要削减;第二是稳中,即中间的收入层次者工资水平可以继续保持,也可以适当增加;第三就是托低,即要用3年时间提高低工资收入人群收入,使其达到平均水平。据悉,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时国家对公务员津补贴标准出台了一个范围,平均值不能低于年2.1万元,也不能高于4万元。
  不同省最高相差几千元
  对于各地区、各部门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即陶磊工资条中的工作津贴和生活补贴部分),各单位名称会有差别,但同地区同级别的津补贴差别并不太大。中央某部委一位正科级工作人员透露,国家统发1000多元,每月津补贴3000多,每月实发工资5000元出头;国务院某直属机构副处级干部向记者提供的工资条,没有工作津贴的名称,所有津补贴细化到各项,如物价补贴215元、交通费40元、生活补贴260元、提租补贴90元……另一位在地方某市级机关任职的公务员告诉本网记者,其属于正科级,国家统发的基本工资1000多,津补贴部分按照地区标准2000多,每月实发工资3000多元。
  《经济观察报》2008年的一篇报道指出,“阳光工资”后,由于津补贴改革是地方自费改革,地方财政承担了更大的压力,规范以后“暗补”变“明补”,原来一部分由单位自己解决的补贴变成了财政支出。
  此外,即便是在一个省内,补贴的金额也有不小的差距。中央对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有个核算公式:省直机关津贴补贴标准=(省会城市平均标准+全省平均标准)/2,如果省直机关要想达到300元的标准,省会城市就要比平均值高。
  这种制度造成了不同省之间、同省不同市县区之间津贴补贴相差最高达几千元。一位2007年刚毕业参加工作的深圳司法系统的法警,2008年税前工资为8100元,实际扣除各项保险缴费之后工资所得约6200元。这让西部地区同样资历的公务员望而兴叹。即便扣除两地物价因素,差距仍可观。根据第一轮规范的结果,即使有年均津贴补贴2.1万元这个最低调控线,很多财力弱的贫困地区也根本无法达到。
  试探性“涨薪”遭遇反对
  对于现在的月薪,陶磊并不满意,他觉得自己毕竟工作了9年,当年考上公务员也是很不容易的。但工资水平在同学中已不算高。“现在一讲到公务员,大家都觉得工资高,其实我们还觉得冤呢。”
  陶磊还透露,2010年底,国家曾有给基层公务员加薪的计划,陶磊称之为“试探性增长”。当时媒体的报道也证明确有此事。《21世纪经济报道》2010年11月的一篇报道曾指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知情人士透露,该部正在组织研究、拟订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方案和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此番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重点之一即提高基层公务员的收入水平,缩小系统内收入差距。”
  “但由于舆论的反对声特别大,这次涨薪后来就不了了之。”说到这,陶磊认为,民众反对的原因之一在于前一次的改革没有彻底。“如果那一次的改革(2006年)把一些单位乱发津贴的风气给正过来了,之后的涨薪应该不会有那么大的阻力。”
  据媒体报道,2011年,审计署对2010年度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82个所属单位采取截留收入、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和私存私放资金4.14亿元。
  陶磊直言:“我赞成高薪养廉,但是必须双管齐下,管住腐败贪污漏洞。我希望有好的制度,让好人能有好报。”
  (应受访对象要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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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纪委常委& 鲁林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和各乡镇党委、政府注重从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选拔、任用以及建章立制、检查、考核等方面,不断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但是随着我区城乡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种观念、利益的冲突在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中日益加剧,使部分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受到很大的触动。从近几年来区纪委、监察局调查处理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情况来看,农村党员干部违纪现象呈上趋势,已成为影响干群关系、危害农村社会稳定、妨碍基层政权巩固的不良因素,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已是势在必行。
  一、当前我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农村党员干部是受到群众信赖和拥护的,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在我区农村干部队伍中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有的还比较严重,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挪用公款。
  某社区地处城乡结合部,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该社区大部分土地被征收征用。该社区6名党员干部不顾党纪国法,贪污、侵占和挪用公款,以社区支部书记胡某为主,自2003年以来,先后多次侵占及贪污共计67.88万元,其中收受侵占55.3万元,合伙贪污12.58万元。以上所列举的社区6名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挪用公款,获取不正当利益,严重违反了党纪条规的有关规定,6名涉案人员已被开除党籍,因触犯刑律,已由司法机关处理。
  2、索取和收受贿赂。
  如某村支部书记周某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向3位投资人索要16%的实有股份,2005年5月至2009年3月,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侵占和收受他人好处费7.1万元,周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这里仅举一个例子,需要指出的是,在土地出租、厂房租赁、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群众对有的村干部向对方索要或收取“好处费”、“回扣”等现象的议论,反映是比较多的。
  3、在财务上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
  某村支书周某指使会计虚列工资套取现金5.29万元,用于缴纳社区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和发放个人借款利息;2004年10月至2009年3月,周某不正确履行职责,在该村所属企业私设“小金库”172.2万元,且擅自销毁2004年至2008年27个月的原始凭证,严重违反财经律;2005年至2008年,周某违反资产管理制度,违规处置集体资产170.5万元,周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
  某村副支书兼该社区压制厂厂长魏某3年间不正确履行职责, 2008年11月,魏某在该社区所属企业以15万元购置江淮商务车的过程中,以个人名义上户,未入集体固定资产账,造成集体资产流失;该村所属企业不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偷逃国家税收32.4万元,魏某负直接责任,魏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某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林某在2008年全市开展“大拆违”活动中,据调查,该村2007年5月至今,先后收取外迁户每户元不等的入户费和公用事业费,该村出现大量违法建筑,导致控违局面无法控制,林某负有监管、纵容的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铺张浪费,挥霍公款。
  在这个问题上,尽管中央和各级党委三令五申,但仍有少数村干部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本来乡镇财政就属于“吃饭财政”,各村集体经济不是十分宽裕,但是有些村要召开支部、村干部会议,没有“会议补足”、“会议伙食”是不会有多少人参加的,在群众中造成的影响是比较恶劣的,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直接影响到基层政权的巩固。
  6、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超计划生育和占用耕地修山造坟
  计划生育是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作为一名农村党员干部本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给群众做出榜样。但在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中,总有个别人因传宗接代的封建思想比较严重,搞计划外生育。有部分上了年纪的党员干部,受封建思想影响较深,对实行殡葬改革持抵触情绪,甚至违法占用耕地或山林为自己修山造坟。
  7、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打击报复
  某村一位主要干部仅仅因为群众对他有意见,向上级反映他的问题,就处处刁难群众,在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出具各种证明的时候采取“拖”、“躲”、“赖”的方式不予办理,还扬言“我就是不办,随你们告”。这种行为已经不是工作方法简单的问题,而是违反群众纪律、侵犯群众权益、依仗职权对群众打击报复的问题。
  以上列举了当前我区村级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7个方面的问题。区纪委、监察局从2007年至今年6月全区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共计80件,其中经济案件38件,占查处总数的48%;这些案件共涉及12个乡镇街道、80名党员干部,在80名涉案人员中,有45人受到立案查处:有7人被开除党籍,1人被留党察看,10人被党内严重警告,26人被党内警告;另有35人被给予其他处理。据统计2007年至今,因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共计9人。在短短4年时间里,有这么多村级党员干部走上了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的邪路,这是十分令人痛心的。分析他们违纪违法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政治素质低,法纪观念淡薄。平时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党纪条规不学习、不研究、不认真领会贯彻,不懂法、不守法。二是自我约束能力低,廉洁奉公意识差。头脑中缺乏群众观念、公仆意识,没有真正解决好立党为公、追求享受,甚至以权谋私、贪污腐化。三是作风不民主,村务不公开,遇事不同群众商量,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凡事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四是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低,经营管理方式落后,对市场经济不熟悉,缺乏带领群众发展市场经济的本领,再加上责任感、事业心不强,不能为群众尽快致富提供满意的服务,引起群众的不满。
  二、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中所存在问题的危害性
  (一)引发群众上访,影响农村稳定。
  从2007年初至今年6月,仅区纪委、监察局受理村级群众信访举报为232件,占初信初访总量的75%,其中,反映村级党员干部个人违纪问题的举报有220件,占农村来信来访总量的95%,并且该类问题的信访举报所占比重这4年来年中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严重的是,在这期间,发生集体访、越级访共计35批176人次,其中有的不仅到了区里,而且到了市里,甚至反映到更高部门。由于村干部不廉洁、不民主等问题导致的群众信访举报的增加,牵涉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很大精力,甚至投入很大的人力、物力来解决问题,直接危害了农村稳定、干扰和破坏了农村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稳定兴村,没有稳定,什么事情也办不成,没有稳定,发展壮大农村经济,使群众尽快脱贫致富,走上共同富裕的小康之路,就是一句空话。这一点,已经被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充分证明。
  (二)给集体经济造成重大损失。
  首先,少数村级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侵占、私分、挪用公款的违纪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坑了集体,肥了自己,这种行为本身就损害了集体利益;其次,个别村级主要干部作风霸道,以所谓“一支笔”为名,独揽财经大权,在资金使用上随意操作、盲目拍板、造成决策失误,给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有的村干部以方便工作为由,坐收坐支,这样做,无私也有弊,最后吃亏的只能是集体。还有的村干部公款私存、私分利息,利用这种手段中饱私囊,获取不义之财,同样给集体造成了经济损失。再次,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参与各种消费娱乐活动;在饭馆乱吃、乱拿、乱欠,同样是损害集体经济的违纪行为。还有白条入账的问题,在不少村子里都有,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这是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践踏财经制度的违纪行为,势必给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提供土壤和条件,给腐败分子提供可乘之机,集体经济就会因村干部乱支乱花而坐吃山空,老百姓就会吃苦受穷。
  (三)影响了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落实,阻碍了经济发展。
  村级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力,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削弱了村级党组织和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挫伤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影响了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阻碍了经济发展。由于得不到群众支持,有的村“三农”工作基本上进行不下去,其它改革措施也难以落实。这种状况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一些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村同经济比较发达的村之间的差距,有越拉越大的危险。
  (四)直接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和基层政权的巩固。
  作为一名村干部的一言一行不仅关系到个人,更关系到党和人民的利益,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农村政权的巩固。实践已经证明,凡是综合素质比较高,创新意识强、办事公道、清正廉洁、千方百计干事业、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干部,就得到群众的依赖和拥护,党组织和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就强,村里的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得就快。反之,凡是素质低、事业心不强,办事不公、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干部,必然遭到群众的反对,从而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影响基层政权的巩固。
  三、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对策
  1、增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素质。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违纪违法现象,从根本上说都是自身素质差、缺乏自控能力造成的。因此,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道德操守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是有效遏制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越轨行为的一条根本措施。在这方面,应该认真总结和汲取过去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把握好预见性、针对性和及时性。重点强化五个方面的教育:一是要强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的教育。二是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要通过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三是要强化党的宗旨教育。要使每个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我们党的一切奋斗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此,既要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又要真抓实干、勤政为民。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从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我们工作好与差的标准,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不辜负广大群众的殷切期望。四是要强化法纪教育。法纪观念淡薄是一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走上违纪违法甚至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要通过强化法纪教育,使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懂得什么是党的纪律所允许的,什么是不允许的;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自觉用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来约束和规范自身从政行为,指导经济活动,切实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依法照章办事。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当前,我区农村基层制度建设的重点应放在五个方面:一是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是村级民主监督的基础,没有公开,就谈不上监督。实行村务公开,要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村里的重大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向群众公开,即除了按有关规定每年两次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外,遇到突发的重大事项应随时向群众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以保证公开的时效性。公开的内容必须保证真实性,不摆花架子、走形式,搞假公开;不能犹抱琵琶半遮面,搞半公开;更不能借口维护稳定,拒绝公开。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包括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干部工资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二是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应包括钱、账分管制度;招待费限额使用及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小组制度;会计委派或村账乡审、村账乡管制度;乡镇定期对村级财务审计制度等。三是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目前有一种倾向,就是有的村的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个人裁量权过大,不管事情多么重要、是否可行、结果如何,动辄就自己拍板,这种情况必须改变。村里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村级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决不能个人说了算。四是民主评议制度。为了加强对村级党员干部的民主监督,村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都要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通过评议和测评,一方面及时调整那些政治素质差、领导水平低、群众意见大的干部,一方面促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搞好服务,加快本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五是加强党内监督。要利用党小组会、支部大会、支委会以及各种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大力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良风气,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切实加大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实行村级干部任期目标经济责任审计,也是一种经济监督形式,通过乡镇审计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规定,对村级领导班子和主要干部在任期间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财务责任、经济责任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真实、客观的评价。这样做,有利于客观公正地核实干部任期内经营集体资产所取得的实际成果,防止少数干部虚报经营成果、骗取荣誉;有利于客观公正的评价干部任期内遵纪守法、廉政勤政情况;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少数干部的违纪违法甚至经济犯罪行为,避免给集体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有利于对干部的缺点错误早发现、早提醒,促其改过,从而最大限度地教育和保护干部,防止其因小错而酿成大祸;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实行村级干部任期目标经济责任审计,不但为我们选任干部提供了依据,而且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调动和保护了那些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干部的积极性。
  4、加强监管,加大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
  区纪委、监察局要把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严肃查处那些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案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侵吞公款公物、中饱私囊的案件;与民争利,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作风粗暴,称王称霸、欺压群众的案件;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欺下瞒上、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的案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办案工作的指导,加大乡镇纪委办案力度,帮助他们掌握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法,提高办案水平,做到保护改革者、帮助失误者、严惩违纪者,使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藏身之地,全面促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良好条件和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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