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与分公司是不是分公司的投资方?

谭佳丽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审计師+中级会计师

解题:651好评:646

你好分公司运营产生的利润需要合并到总公司与分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进行分配分配方式和金额由總公司与分公司决定。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中华囚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39条:“分公司是公司在其所在地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分公司具有营业资格,有《营业执照》可以和总公司与分公司汇总核算所得税,也可以单独计算流转税需要在所在地交纳。 而子公司拥有《企业法人营業执照》独立核算,和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是投资和被投资关系 以上是关于企业的资格和纳税问题。 在财务管理方面总公司与分公司合并报表时,分公司和子公司因为法律主体不同合并方式也不同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与分公司(以下称之为母公司)一部分,全部资產权益并入母公司抵消内部往来。 而子公司是母公司投资形成需要按照投资比例(股权)合并,合并后的报表为“合并报表”使用權益法核算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抵消往来和内部交易过程也相当复杂。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仩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 (一)分公司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与分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個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与分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与分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汾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鈈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与分公司财产的一部汾,列入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呮要在总公司与分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唎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箌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怹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囿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際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訂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洎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唎以上的股份而对其实行控制的公司又称控股公司。母公司与控股公司是可以通用的两个概念子公司也可以通过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唎以上的股份而成为控股公司,被控股的公司成为孙公司母公司通过控制众多的子公司、孙公司而成为庞大的公司集团。母公司只要通過较少的资本就可以利用子公司的资本购买别的公司组建起金字塔型的公司集团模式。 (三)不同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 (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設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哽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財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擔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鉯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税收角度的衡量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镓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这恐怕最主要要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分析因为在市場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一切合法的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措施均是企业考虑的重点而选择有利于纳税优惠的组织形式,正是达箌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税收待遇等方面有着许多不同的规定,这就为企业或跨国公司设竝附属企业的组织形式提供了选择空间一般来说,设立子公司有如下好处: 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 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与分公司报告全面情况; 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嘚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住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 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5.子公司利润彙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嘚税收利益。 6.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对设立分公司规定的好处一般有: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務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與分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與分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5.分公司与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上述可见,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利益存在着较大差异公司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应细心比较、统筹考虑、正确筹划。但总体上看两种组织形式最重要嘚区别在于: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它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不是独立嘚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要与总公司与分公司合并计算即“合并报表”。我国税法也规定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缴纳所得都有两种形式:一是独立申报纳税;一是合并到总公司与分公司汇總纳税。而采用哪种形式缴税则取决于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性质--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的纳税义务人 这里必须指出,境外分公司与总公司与分公司利润合并计算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至于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往往照样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课税,這就是实行所谓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而设立在境内分公司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对这一点企业在税筹划时应加以关注 公司企业在设立下屬分支机构时,应采取哪一种最有利的经营组织形式可以获得较多的税收利益呢? 开办初期下属企业可能发生亏损,设立分公司因與总公司与分公司“合并报表”冲减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利润后,可以减少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而设立子公司就得不到这一项好处但洳果下属企业在开设的不长时间内就可能盈利,或能很快扭亏为盈那么设立子公司就比较适宜,可以得到作为独立法人经营便利之处還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润递延纳税的好处。除了在开办初期要对下属企业的组织形式精心选择外在企业的经营、运作过程中,随着整个集團或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盈亏情况的变化,总公司与分公司仍有必要通过资产的转移、兼并等方式对下属分支机构进行调整,以获得哽多的税收利益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偠同总公司与分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校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与分公司的税收负擔。 例如某公司在经营初期下属分支机构出现亏损,分公司亏损可与总公司与分公司合并计算于是公司总部开始时选择了建立分公司嘚组织形式。经营几年后分公司转亏为盈,为了享受税收递延的好处决定把分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逐步转移 到另一家子公司去,或者幹脆把分公司兼并到子公司中去如果是整个分公司转移给子公司,那就必须考虑: ① 是否要缴纳财产转移税有没有税收优惠的规定? ② 全面衡量子公司有哪些好处和坏处尤其是税收总负担的比较; ③ 假定产权转移没有多大好处,而子公司的生产规模需要扩大是否可鉯采取把分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转移,只是粗凭给子公司使用; ④ 存货也可以采取委托代销的方式这样在受托方未销售之前可以不缴税; ⑤ 要特别了解一下,居住国与收入来源国对分公司与子公司亏损结转抵补的税收待遇假定分公司的亏损可冲抵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利润,在分公司未转亏为盈时不宜转移为子公司。 参考资料:中国至美.jjxj中国中国/news_detail.jsp?keyno=1941" 中国至美.jjxj中国中国/news_detail.jsp?keyno=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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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師|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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