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银行存款利息高调查

为什么法院调查个人的银行存款时?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司法实践为什么法院调查个人的银行存款时,只查银行卡号的余额,并不查银行卡里的交易明细?比如,申请了财产保全要查另一个人婚姻存续期间有8万存款,但是要离婚了,卡里面只有余额,8万的存款也不查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被转移了,
本人对象给朋友作银行贷款担保,现法院起诉了,已经冻结了本人及对象的个人银行存款,请问是否能一并冻结个人房产及车的产权?
我和丈夫两人工资卡各自管理,现在面临离婚,法院一般怎么调查个人存款?是让银行查询工资卡各项收入和支出,还是让单位出示各年各月工资和奖金?
朋友让咨询一下,他们要离婚,法院能查出对方是否有存款不交代呢,这样,离婚后就成了他一个人了
1、债务担保纠纷,法院除冻结担保人个人银行存款外,会冻结担保人配偶的银行存款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2、法院一审已经判决债务人和担保人各自承担一部分清偿责任,但对债务人的执行没有到位,能把债务清偿责任重新交给担保人吗?执行有没有期限?3、债务担保的有效诉讼期是怎么规定的?
法院到邮政储蓄银行执行被执行人的存款,银行营业员说无法划拨怎没办?
我本人只有一张银行卡,当我去银行取款时却被银行告知我的存款已被一个县法院冻结。请问程律师我的银行账户被法院莫名其妙的冻结,我并没有接到法院的任何告知,这个县法院的做法符合法律程序吗?我因该怎么办?恳求您的帮助!!!谢谢!
离婚案中,法院全帮助我调查对方的银行存款吗?
会在多少个工作日去X区银行调查?
我要怎么才能知道,法院冻结个人银行账户里面有没有钱。 我要怎么才我要怎么才能知道,法院冻结个人银行账户里面有没有钱。能知道,法院冻我要怎么才能知道,法院冻结个人银行账户里面有没有钱。结个人银行账户我要怎么才能知道,法院冻结个人银行账户里面有没有钱。里面有没有钱我要怎么才能知道,法院冻结个人银行账户里面有没有钱。。||||||||||
最新播报:
江苏“假银行”违法吸收2亿元居民存款调查
花500万元就能开设一家“假银行”?--江苏“假银行”违法吸收2亿元居民存款调查
新华网北京2月4日电(“新华视点”记者罗政、杜放、王涛)我国现有近4000家合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保管着近120万亿元的居民存款,被认为是居民财富的“保险箱”。然而,多地近期连连出现假银行身影:在江苏南京,一家出资总额仅500万元的“农民合作社”,公然违法吸收了近200名居民约2亿元存款。在山东、河北、上海等地,“假银行”“假网银”带来的诈骗案件也时有发生。
没有任何资质、任何牌照的虚假金融机构,怎么绕过了监管机构、获得了诈骗暴利?“新华视点”记者多地调查发现,“假银行”多种诈骗新手法不仅让投资者防不胜防,蒙受巨大损失,更暴露出监管有名无实、推诿善后责任等诸多“体制性问号”。
距离监管机构仅数百米 花500万元就能开“假银行”?
江苏南京市浦口区公安局近日公布的案情显示,当地一家“假银行”一手以高息利诱吸收公众存款,一手以更高的利息放贷赚取差价,骗取的“存款”达到2亿元之巨。
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这家“假银行”的全称为“南京盟信农村经济信息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2年5月2日。在被核准后的1年多时间里,这家原本只被允许“提供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经济信息咨询”、注册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咨询机构,却通过模仿银行向居民吸收“存款”,让近200位“储户”受骗上当。
记者调查发现,这家“假银行”地处南京浦口区的中心区域。工商资料显示,2013年4月23日,浦口区工商局对其予以核准。其唯一的一处营业部,位于当地一中高档住宅小区的周边商铺中,面积约100平方米,距区政府不到1公里,距离所属工商所仅一个街区。
目前,该营业部已被公安经侦部门查封。中国人民银行一位分支行知情人士表示,经调查,一些模仿金融机构吸收存款的机构,涉嫌蓄意欺骗金融消费者,令普通储户难辨真伪。
例如,在“假银行”装修精致的营业大厅内,取号机、咨询台一应俱全,还仿照商业银行,设有5个内外隔离的办理柜台,挂有“创一流品质,建百年盟信”等标语。此外,由于地处近年开发建设力度较大的城区,其周边还有平安银行、民生银行、建设银行、江苏紫金农商银行等众多正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网点,“假银行”从外观看几乎“以假乱真”。
“假银行”采取高利息、高收益的“贴息存款”来吸引储户。据了解,其通过远高于其他银行规定的合法利息,引诱居民将钱存入后,再靠对外放贷赚取利润,实质是“先从事非法集资、再把钱投向民间借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一位负责人指出,“这种‘假银行’显然就是恶意的、有目的、有计划的欺骗行为。”
记者查询工商登记资料还发现,开设“假银行”可谓低成本、低门槛:其总出资额只有500万元,登记法人只有一名叫“曾勇”的自然人。“经调查,该机构未按规定获得央行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只在工商注册,根本不能算是金融机构。”上述监管部门人士说。
金融监管部门表示“机构不是我批的,管不了”
业内人士表示,“假银行”涉及金融诈骗、利用高息揽储,很可能冲击国家金融信用,并损害储户的合法权益。事实上,仅在2014年,根据警方通报,江苏省溧阳市、山东省临清市、河北省邯郸市也都发生过合作社伪装“假银行”的金融案件。
“对这些冒充金融机构的行为,金融监管部门往往表示难以直接查处,必须有证据后靠公安部门查封。那么其间导致的储户损失谁来埋单?”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说。
“假银行”为何能屡屡得手?记者调查了解到,门槛低、利息高、缺乏监管是各地假金融机构能生存的主要原因。
--门槛低,“咨询公司”“合作社”屡成假银行载体。上海一家民间融资中介负责人表示,与发起设立商业银行的严苛条件相比,设立咨询公司、农村合作社的门槛较低,在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成为引诱金融知识不足储户的“捷径”。
例如,2014年6月,江苏省溧阳市就有一家注册为“金融咨询业务”的公司从事银行储蓄业务,在非法吸收存款1300万元后才被警方取缔。
--明显违规的“贴息存款”,披上外衣公开销售。中国人民银行2014年已发文明确,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高套利率档次。但引诱储户至“假银行”被骗的“贴息存款”,在长三角地区仍十分普遍。上海一家投资咨询公司就表示,存1万元可当场给15%的利息。
“资金被贷给缺钱的企业,其实就是民间高利贷。”傅蔚冈说。
--“假银行”无人监管?“多地冒充银行的是合作社,而不是信用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发起条件,合作社不是金融机构,只需要工商登记;而信用合作社是储蓄机构,需要银监部门审批备案。
“但问题在于,一旦合作社设立后,再将经营范围越界到吸收存款,往往就无人监管。”浙江乐清籍商人陈先生说,自己2014年在某省投资贴息存款受骗,130余万元面临血本无归。事发后,工商部门称非法吸收存款属于银行监管部门管辖,金融监管部门则表示“机构不是我批的,管不了。”
备案、注册、监管都不到位 存金融诈骗风险
“假银行”所在地周边居民、受害投资者反映,虚假金融机构在政府监管部门“眼皮”下开门迎客,令人匪夷所思。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副院长程金华认为,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明文规定,各级工商部门“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法律人士指出,工商部门不仅负责企业的登记注册,还应按照注册登记类型监督其合法营业;而金融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金融办,按照规定也有责任“整顿和维护本地金融秩序”;此外,在银行的发起设立程序中,获得金融监管部门的备案批文更是前置条件。
“正规银行丢存款、假银行骗存款等近期乱象中,这些备案、注册、监管显然还不到位。”程金华说。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是银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
“随着居民理财意识日渐增强,监管和市场配套法规也要尽快跟上,避免相互推诿形成‘烂摊子’。”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说。记者了解到,挂着“咨询公司”“合作社”的名头,目前一定数量的理财机构存在违规无牌照经营业务,甚至有金融诈骗的风险。
长三角一家省级银行业监管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民间金融蓬勃发展的同时,监管却滞后,导致监管存在盲区。很多理财机构注册登记后,实际经营内容差异巨大。“在个案被查处的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切实负起责任,充分保障居民财产安全。”
法律人士提示,投资者要警惕通过高息诱惑,如“贴息存款”等方式的无证金融业务。如果存在疑点,可第一时间向监管部门热线咨询。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了解到,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已于2014年12月30日正式开通,金融消费者可拨打“12363”咨询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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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银行存款如何调查?
一、银行存款证据如何调查搜集
1、当事人自行调查搜集(记录下对方的开户行及银行帐号,为下一步调查做准备)
2、委托律师调查搜集(委托律师调查或者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一、银行存款证据如何调查搜集
1、当事人自行调查搜集(记录下对方的开户行及银行帐号,为下一步调查做准备)
2、委托律师调查搜集(委托律师调查或者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3、申请法院调查搜集(《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4、没有开户行及银行帐号,调查成功率几乎为零。
二、调查搜集银行存款证据的作用
证据决定诉讼的成败。法官认定的事实是有效证据证明的事实,而非客观事实。尽管你能把客观事实描述的一点不漏、符合逻辑也符合常理,如果你拿不出有效证据来证明,法官除了不会采纳你的意见外,甚至还会制止你的发言,因为你讲的尽是无用于案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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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集中调查被执行人银行存款问题的对策
作者:吴云 卢日久&& 发布时间: 09:30:23
&&&&近年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为了有效解决执行难,多措并取、逐步规范、整合资源,将现有执行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能量。该法院通过组织专门人员集中调查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解决单兵作战、耗时耗力的问题,有效地执结了一批案件,据不完全统计,该院月共调查执行案件219件、被执行人2799人次,有力地助推了案件的执结。&&&&该院在集中调查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实践中发现以下几个问题:&&&&一、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账户线索不明确,核查工作效果不明显。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承办法官会第一时间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但在执行实践中发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线索不明确,执行法官根据其提供的财产线索到银行调查后发现,有的根本没有开户,有的开了户又无余额,也有的虽然开过户但早已销户;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存款线索调查后发现存款已转走,或者其提供的开户银行错误,待执行法官核实到真正的开户银行时财产早已被转走。&&&& &&&&二、金融机构协助查询不力,批量调查银行存款查询成效不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法发(2000)21号]规定,金融部门有义务协助司法机关开展调查财产工作。但是财产调查实践中发现各大银行对此重视程度不一,有些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出于地方保护或其他目的,不给法院提供真实情况;有的银行在接到法院的协助查询通知书后转移当事人的存款;有的银行则先收当事人所欠银行的贷款及利息,然后才给法院填写回执;有的银行没有设立专门查询窗口,也没有把此项工作列为银行员工绩效管理考评之中,导致法院财产调查工作陷入被动境地。&&&&三、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调查任务繁重,企业账户调查权限集中查询周期长。西湖法院地处南昌市老城区,每年受理新收执行案件800余件,另外还有大量旧存案件,每位案件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均需调查到位。调查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需调查的银行遍布三个城区共11家。从目前调查情况来看,由于量大、难适应、软硬件设施跟不上,交通工具等因素制约了调查工作的开展。企业账户调查权限集中,人民银行不对基层法院开设公司企业集中查询业务,所有公司、企业查询均通过中院上报高院后统一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查询周期长,上报查询单至收到查询结果要一个月时间左右,由于查询时间周期较长,影响了案件的及时执行。&&&&为了使调查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顺利进行,较好的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缓解执行难。笔者认为:&&&&一是银行应设立专门的人员接待和协助法院工作。除专门接待人员外,银行的其他人员不得审查、过问法院要查询的当事人存款的情况,银行工作人员之间也不得将法院要求协助的情况向无关的人串通。实践中有些银行工作人员可能是出于好奇,有些可能是出于对自己所熟悉储户的“关心”,都想来过问一下。办案人员因是到银行请求协助,深知对案情和要协助的事情无关紧要的人知道的越多,带来的麻烦就会越大,但回答不妥,银行工作人员不给予配合,由此容易导致通风报信情况的出现。因此有必要规定,对接待人员以外的人的质询,办案人员有权拒绝回答。&&&&二是银行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协助工作,不能以种种借口拖延协助。现在各家银行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纷纷向社会做出承诺,那么为什么对法院协助这样一项法律规定的工作,没有一家银行向法院承诺,可在什么时间完成协助工作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明确规定,需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当事人存款的,执行人员只要出具的手续完备,金融机构应当立即协助查询、冻结或者扣划。银行工作人员应当立即查询,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协助。&&&&三是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及时向法院提供。申请执行人及时准确提供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信息,以便法院及时更好地到银行查询可供执行的财产。另外法院要加强软硬件建设,配齐配强执行力量,让执行人员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更快的速度履行好职责,使调查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为最终解决“执行难”做出一份贡献。&&&&(作者单位: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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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社版权所有银行存款“失踪”调查:银行内鬼好处费超百万
经济参考报
沈翀 姚玉洁
这些“内鬼”收取几万、几十万乃至数百万元的好处费,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共同体和犯罪网络。
提点成风&佣金&高达数百万 盗款猖狂印鉴证书可伪造
记者 沈翀 姚玉洁 武汉报道
近期在湖北武汉开庭二审的系列存款被盗案中,主犯李志勇在年间,以给中间拉款人及存款单位财务负责人高额好处费为诱饵,将存款单位资金&引存&到指定银行,随后对银行工作人员进行拉拢腐蚀贿赂,内外勾结,采取私刻存款单位公章、银行印鉴及更换客户银行预留印鉴卡,以及使用伪造的转账支票等手段,将存款单位存入银行的资金转入自己控制的账户,涉及数家银行,总额超过5亿元。
《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发现,在这过程中,银行&内鬼&扮演了重要角色,既有协助造假、盗划的客户经理和柜台工作人员,又有为违法犯罪活动&开绿灯&&打掩护&的管理层人员,还有大量跟班跑腿的外围人员。这些&内鬼&收取几万、几十万乃至数百万元的好处费,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共同体和犯罪网络。
高额佣金作饵 &灰金&网络用钱开道
东风公司亿元存款失踪系列案的操盘手李志勇,深谙金融系统回扣文化,用钱开道,编织起一张涵盖银行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社会资金掮客的灰色金融网络,7年的时间盗用11家单位超5亿元存款,形成了稳固的闭环利益链条。截至2010年1月案发,仍有1.89亿元存款无法归还。
银行工作人员是网络中的关键一环,他们充当李志勇团伙在银行机构的&内应&,偷走印鉴,将存款转出。在东风公司存款失踪系列案件中,十多起存款失踪案都是银行内部人所为,他们监守自盗的动力是高额的好处费。在7年的时间里,李志勇发展了三个&盗款&通道,分别是工商银行湖北分行香港路分理处、建设银行湖北分行解放公园路支行和曜兴支行、中信银行武汉分行梨园支行。每个通道都有李志勇最核心的&内应&。
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则是李志勇金融网络中的&金主&,拿到巨额好处费的财务人员,变相地成为这个网络的&保护伞&。以发生在2009年3月的武汉保利博高华公司案件为例,李志勇通过中间人许诺给该公司财务总监代小勇高额佣金后,代小勇在其指定银行开户并存款1.1亿元,随即李志勇通过银行&内鬼&将钱全部转走。不到一个月,公司会计发现这笔存款不翼而飞,&闹了起来&,李志勇通过中间人找到代小勇,代小勇不仅没有继续追款,反倒&把会计叫了回去&。事后,代小勇获得650万元的好处费。
社会上的资金掮客则是李志勇金融网络中的粘合剂,既能帮助李志勇找到金主,又能在网络露出破绽时&补位&,化险为夷。这些资金掮客动用自身的关系,一般可获得每个月2%的佣金,如果碰到危机公关,获得的佣金更高。为李志勇联系上武汉保利博高华公司的中间人刘峰,因为成功为李志勇引存1.1亿元存款,又化解了危机,仅此业务就获得佣金3541万元。
银行管理失控 印鉴证书皆可伪造
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并不复杂,但其猖狂程度令人震惊,从公司公章、银行印鉴、存款证实书到对账单,无一不敢伪造,甚至敢假冒银行工作人员接待企业财务人员。在这过程中,银行监管漏洞、管理混乱等弊病暴露无余。
手段一是伪造、调换印鉴卡。这是犯罪嫌疑人最普遍的作案手法,几乎每一笔盗划都离不开这一步骤。在2009年挪用东风公司社保中心1亿元银行存款案件中,李志勇通过资金掮客说服东风公司社保中心将1亿元存款转至中信银行武汉梨园支行,并安排客户经理潘晓翔上门办理开户手续。潘晓翔随后将盖有东风公司社保中心公章、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预留印鉴卡交给李志勇,用私刻的印章伪造虚假开户资料。此后,潘晓翔用假资料、假印鉴控制东风公司开户、转账,轻松盗走1亿元存款。
手段二是伪造存款证实书。2007年3月,李志勇购买了虚假的空白存款证实书、私刻了建行某支行公章及柜台人员印章,在银行&内鬼&协助下伪造了东风公司社保办2000万元的存款证实书。随后,李志勇利用真实的存款证实书,在银行工作人员和东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配合下通过了银行的&核保&程序,并假冒东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伪造了《担保意向书》等资料,为自己的公司办理质押贷款1800万元。
手段三是假扮银行工作人员。2009年初,李志勇挪用了武汉保利博高华公司在建设银行的1.1亿元巨额资金后,为掩盖犯罪事实,李志勇伙同保利公司财务总监找借口将名义上还有9000万元存款的银行账户转至工商银行。根据保利公司财务人员梅园的证言,在工行某支行,&客户经理&李志勇从柜台出来,带她到会计柜台办理了开户手续。此后,李志勇为掩盖工行账户并无实际存款的事实,又先后两次假冒工行工作人员向保利公司提供了伪造的工行对账单。
一位银行资深业内人士对此感到不可思议:&开户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按照规定,任何非本银行人员都不得在本行开展银行相关活动,这应该是个红线。在众目睽睽之下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帮企业开户,显然不是&搞定&一两个人就可以的,银行风险管控之失效、内部管理之混乱可见一斑。&
潜规则变明规则 利益输送&心照不宣&
记者调查发现,腐败作为一种传染病进入金融领域,传染性大、破坏力强,与银行机构内部拼关系拉存款的文化一碰即和。可怕的是,一些银行工作人员将拿佣金、收贿赂当成一种心照不宣的商业规则,毫无罪恶感。
兼职充当资金掮客,牵线搭桥,提取佣金,是银行工作人员获取灰色收入的重要渠道。一种情况是帮忙拉存款,筹集资金。在东风公司存款失踪系列案中,除了一批敢于铤而走险的银行&内鬼&,还有不少银行工作人员乐于充当外围,收取中介费。他们在熟人圈子里面打打电话、拉拉关系,就可能得到几万至几十万不等的好处费。
据业内人士介绍,银行还有一种隐蔽的掮客形式,即是与小贷公司等民间金融组织勾结,通过欺骗企业还贷的形式,帮小贷公司介绍客户,让企业陷入高利贷之中。湖北一家菜籽油加工企业老板介绍,有些企业因为银行欺骗&续贷&,去借高息过桥资金,搞得资金链断裂,面临绝境。其实这背后是银行内部人员给小贷公司介绍客源,&其中的利益输送大家心知肚明。&
在放贷款时索贿是银行业内另一个腐败环节。多位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银行贷款各种费用加到一起利率约10%左右,而民间借贷平均利率40%,到年底的时候甚至可以高到80%,这增加了银行信贷人员的谈判砝码。在东风公司存款失踪系列案中,2008年李志勇通过伪造存单,在工商银行武汉硚口支行骗取了一笔7000万元的质押贷款。贷款过程中,支行副行长、办公室副主任、客户经理、信贷员均接受了李志勇的好处费,其中支行副行长王彤两次以丈夫炒股亏损为由暗示李志勇,获得142万元现金和一辆价值23.4万元的小轿车。
加快利率市场化 铲除金融腐败土壤
专家表示,东风公司存款失踪系列案反映出来的利益输送、内外勾结问题,不是个别现象,也不是过去式。由于长期以来缺乏外部监督,银行机构对于工作人员道德风险的管控仍然停留在组织教育、内部约束层面,并未找到好的堵漏办法。
一方面现有的机制管不住银行内部人员的道德风险。在东风存款失踪系列案中,经营稳健、风控严密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都深陷其中,直到东风公司报警才揭开黑幕。据了解,案发半年前建设银行江岸支行已经发现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但支行负责人并未报警,只是让相关人员停职,并想办法将已是&空壳&的账户销户,明哲保身。
另一方面,在存款利率管制、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我国银行机构之间虽然竞争激烈,但竞争的还不完全是服务水平、风控水平和定价优势,尤其在公司业务上往往靠拼关系、拼回扣,这种金融生态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在东风公司存款失踪系列案中,存款被盗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往往接受了李志勇或其中间人的高额回扣,在各家银行利息类似的情况下,回扣、人情关系是他们选择存款银行的首要考虑因素。
有专家判断,在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的背景下,体制内外资金价格差居高不下,金融领域的腐败将呈现高发、频发态势。建议在继续加强银行机构系统内部监管的基础上,增加对金融机构的外部监督,建立健康、良性、有序的金融竞争环境。
湖北社科院经济学所所长叶学平则建议,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减少不透明的议价空间。他说,利率管制导致了资金市场的双轨制,有价差肯定就有寻租空间,要铲除金融领域的腐败土壤,需要通过利率市场化,让金融机构的竞争回归正轨,把精力集中到主业当中。
多地存款失窃暴露银行监管缺失
记者 姚玉洁 沈翀 武汉报道
银行存款&失踪&案近期频频爆发,上市公司酒鬼酒、泸州老窖先后公告称数亿元银行存款&失踪&,杭州联合银行42名储户被盗9500余万元,武汉一连环案在7年内盗用银行存款超5亿元。《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系列银行存款被盗案背后,都有银行&内鬼&的身影,他们与犯罪分子里应外合,通过伪造金融票证、私刻存款单位银行预留印鉴等非法手段轻松盗走存款。这充分暴露出银行风险防控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和执行不严等问题。
内外勾结 多地频现存款被盗
银行存款一直是公众心目中&最安全&的代表,近期密集出现的存款&失踪&引发各界对银行信用的担忧。记者调查发现,离奇的存款&失踪&背后,&内鬼&作案的痕迹明显,银行工作人员与犯罪分子内外勾结,突破了银行风控防线。
今年1月初,杭州联合银行42名储户被盗9505万元盗窃案犯罪嫌疑人落网。据警方披露,犯罪嫌疑人邱某为化解资金危机,以高额提成请多名资金掮客引诱储户进行所谓&贴息&存款,杭州联合银行古荡支行文二分理处主任祝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储户的钱转入邱某账户。监控显示,每次都是由资金掮客将事先准备好的转账凭证交给在柜台守候的祝某,由祝某进入转账界面让储户输入密码。随后,祝某将事先打印好的对账单以及存折还给储户,待储户离开后祝某敲击回车键转账将钱转入邱某的账户。
近期在湖北武汉开庭二审的系列存款被盗案中,主犯李志勇以给中间拉款人及存款单位财务负责人高额好处费为诱饵,将存款单位资金&引存&到指定银行,随后对银行工作人员进行拉拢腐蚀贿赂,内外勾结,将存款单位存入银行的资金转入自己控制的账户,总额超过5亿元。在这过程中,银行&内鬼&扮演了重要角色,既有协助造假、盗划的客户经理和柜台工作人员,又有为违法犯罪活动&开绿灯&&打掩护&的管理层人员,还有大量跟班跑腿的外围人员。记者翻阅武汉市中院的一审判决书,发现仅穿针引线、跑腿跟班的&蠹虫&就多达十数人。
在挪用武建富强公司银行存款1000万元、挪用凌鑫房地产公司银行存款1990万元的案件中,工商银行武汉香港路分理处主持全面工作的副主任晏晓的表现耐人寻味。他不仅提供了存款单位的开户资料和印鉴卡,还在李志勇冒领存款单位密码器时陪在旁边,当伪造的印鉴没有通过电子验印扫描时,晏晓要求柜台人工验印。&他作为银行行长,应该明白印鉴给我意味着什么。&李志勇后来在供述中说:&这一点他应该比我更明白,但是我们双方都没有把中间那层纸捅破,把话说明。也就是说他也知道(我)要把这些单位的钱从银行搞出来自己用,但他仍然帮我的忙。&
默许纵容 银行风控形同虚设
系列存款失踪案暴露出,我国银行业在经营模式、风险防控、管理机制等方面长期存在深层次矛盾。
第一,&揽储至上&的经营模式为存款诈骗埋下了风险之根,很多企业存款自被&引存&之日就踏上了被诈骗之途。
在酒鬼酒1亿元存款盗失案中,酒鬼酒之所以愿意将资金存入并非其主打市场的杭州,一个重要原因是南京金亚尊酒业从中牵线为银行揽储。一位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这暴露出银行业高息揽存的潜规则,在部分地区,利息之外给予大额存款的费用高达2%至4%。还有一些银行有贷款规模但没存款,就要求贷款企业自己承担成本去拉&协议存款&,业内称为&买存款&。但武汉李志勇系列诈骗案件表明,有些定向&引存&从一开始就落入了犯罪分子的骗局。
第二,银行相关制度执行不严,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给了犯罪分子上下其手的空间。
一位银行监管部门人士对记者表示,银行普遍将单位定期存款定性为低风险类业务,在业务办理时通常存在放宽审核、违章操作、对账不严等行为,为犯罪分子留下操作空间。例如在企业开户环节违背了&当面办、交本人、不转手&的原则,导致开户资料如印鉴卡、支付密码等被掉包或泄露。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业内人士说:&从防范风险的角度,银行的很多岗位必须相互分离以防止道德风险,如果企业开户、发起对账等前后台业务都可以由一个人完成,很容易上下其手违规操作,银行内控防火墙也就形同虚设。&
杭州联合银行9500万元存款被盗案就暴露出银行在授权监督环节的问题,祝某利用同事间的信任,在交叉授权时柜员只对操作界面与单据进行简单核对,但未对储户办理的业务内容进行进一步询问,导致祝某&一手遮天&。
第三,李志勇系列案件等暴露出,部分银行存在一种&捂盖子&的亚文化,一些人对违法违规行为&心照不宣&,认为只要不出事,或者不用我负责,就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2010年初,东风公司发现其在建行的1000万元存款不翼而飞后立即报警。建行支行领导蒋某获悉后,采取了一系列&捂盖子&行为&&要求李志勇还清存款并协调企业取消报警;要求责任人把已被挪用9000万元的保利公司账户迁走,但既未报警也未向上级行报告。正是这种默许和纵容,使得李志勇得以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辗转腾挪,盗用5亿多元资金而未被发现。
经济参考报
沈翀 姚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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