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城镇人口退休城镇职工养老金计算如何计算

北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也是人们普遍最关心的险种,它的目的是保障职工以及城乡居民老后的基本生活需求,实现老有所依。在北京生活工作的您知道北京养老保险该如何查询吗?北京养老保险缴费、养老金计算方式以及领取条件又是怎样的?北京养老保险转移又该怎么办?小编为你制定了北京养老保险信息专题及相关的办事指南,敬请关注和分享!
北京养老保险
&&&& 北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国家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和福利养老制度,本专题主要介绍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北京基本养老保险:受保人员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城镇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 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受保人员为具有本市户籍,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不符合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
&&&& 北京公务员退休养老制度:针对北京市国家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养老保障制度,公务员养老金由财政一手包办,个人不用负担,退休人员按个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范围在50&90%之间)。
&&&& 北京福利养老制度:对于不在上述三项制度覆盖范围内即没有任何社会养老保障的60岁以上男性、55岁以上女性城乡居民,政府每月提供一定的福利养老金。
&&& 相关政策阅读:
办事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国家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目前正在进行改革,将逐渐与基本养老制度并轨统一,北京市事业单位聘任的人员参加的也是基本养老保险。
北京养老保险查询
 && 北京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
&&&& 1、在线查询
&&& 点击进入
&&& 2、电话查询
&&& 北京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12333,同时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 3、上门查询
&&&&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查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电话:(010)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永定门西街5号
&& 北京个人养老保险金查询用户第一次访问网上查询系统,需要进行用户认证,设置用户的初始密码。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
&&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013):根据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缴费基数下限为2089元,上限为15669元。
&& 根据以上两标准可以算出,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每月最低数额应为167元,最高数额应为1253.52元。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2013):最低缴费标准为每年10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每年7420元,多缴多得。
& 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
& 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北京市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
北京养老金计算:
&&& 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金由三部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养老金水平与以下因素相关:①缴费基数高低、②缴费年限长短、③退休年龄早迟、④退休上年社平工资。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被保险人的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表
&&&&&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06年1月1日后退休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领取过渡性养老金,标准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之和。
&&&&& 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金月标准:政府补贴的基础养老金(2013年北京市为每人每月390元)+个人账户总额/计发月数(见上表)。
&&&&& 福利养老金月标准:政府补贴每人每月310元(2013年标准)
&&&&& 相关阅读:
&&&&&&&&&&&&&&
&&& 养老金计算实例!
&&& 老李:2013年9月满60周岁,达到退休年龄,全部缴费年限为35年(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从1992年10月起参加养老保险,共参保缴费20年。他的工资一直处在社会平均水平,缴费工资基数均和上一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同。2012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33元。他的个人账户中有38121元。
&&&由于老李的工资一直处在社会平均水平,所以他的实际缴费工资指数为1。
&&&老李基础养老金=()&2&35&1%=1831.55元。
&&&老李个人账户养老金=4.25元。
&&&老李过渡性养老金=.01+*0.01=1330.58元。
&& 故老李每月可拿到的养老金为.25+6.38元。(相当于其退休前工资65%左右)
北京养老金领取条件
  一、基本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 第一个条件是,要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正常退休年龄女职工五十,女干部五十五,男六十),并办理了相关手续;第二个条件是,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补缴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15年;在京缴费满10年。
&&&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 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施行之日,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施行之日,男已年满45周岁、女已年满40周岁的人员,每年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不间断缴费的。
&&如果个人不愿意继续缴费至满十五年的,也可以转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此养老保障制度规定领取养老金。&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领取年龄时,缴费年限却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本人自愿,可以延期缴费,最长延期缴费5年,在延长缴费期内达到规定的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 延长缴费5年,累计缴费年限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最低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保险费的,可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北京养老保险转移
  一、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流程
&&&&&第一步: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劳动合同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第三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第四步: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最后一步: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 二、跨省流动人员养老金领取地说明
&&&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退休金领取地:&&&&&
&&&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如果外地人想在北京退休,那么,男性必须在50岁之前,女性在40岁之前(干部45岁)之前开始缴纳保险直至退休为止。
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标准都是一样的,没有区别。
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自愿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过养老保险关系就终止了,建议最好不要这么做。
有关北京养老保险查询,可拨打统一电话(010)12333进行咨询。
&如有错误,欢迎留言到指正 。北京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思考和政策建议
市老龄办、局研究室
作为中国的首都,北京市的社会转型和人口转变均领先于全国,在1990年就已进入老年型社会,领先全国平均水平近10年(全国于1999年末进入老年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是党的十八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课题组开展历时半年调研,在深入分析研究基础上,对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现状、问题以及对策建议进行了深入思考,形成了本课题成果。
一、北京市人口老龄化及老龄事业发展现状
(一)人口老龄化现状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进步过程中必须面对的现实。目前,北京市人口老龄化加速特征显著,与日本上世纪80年代中期水平大致接近。总体表现出以下特征:
1.老年人口基数大。截至2012年底,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262.9万,占总人口的20.3%;65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84.6万,占总人口的14.2%;8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42.6万人,占总人口的3.3%。老龄化程度仅次于上海(25.7%),居全国第二位(全国平均14.3%)。(见表1)
表1:2012年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口按年龄、性别分类构成(单位:万人,%)
占60岁及以上的比例
占同年龄组
占同年龄组
60岁及以上
65岁及以上
80岁及以上
2.老龄化速度快。2008年至2012年,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年均增长4.8% (见图1),高龄、空巢、失能、失独等老年人增多趋势明显,8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年均增长9.7%,占户籍老年人口16.2%(见表2),纯老年人家庭人口占18.2%,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占5.5%,失独老年人5000名。
图1:2008—2012年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口变化(单位:万人,%)
表2:2008—2012年北京市分年龄组户籍老年人口增长状况(单位:万人,%)
60岁及以上
65岁及以上
70岁及以上
75岁及以上
80岁及以上
90岁及以上
100岁及以上
3.人口老龄化程度区域差异大。户籍人口老龄化程度在区域分布上表现出明显的“内高外低”,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分别占本区域总人口的23.1%、20.9%、18.1%和18.3%。户籍老年人口数量排前三位的是朝阳区、海淀区和西城区;户籍老年人口占区县总人口比例排前四位的是丰台区(23.7%)、东城区(23.1%)、朝阳区(23%)和西城区(23%),最低的为昌平区(17.2%)。(见表3)
表3:2012年北京市分区县户籍老年人口分布(单位:万,%)
60岁及以上
60岁及以上占
总人口比例
80岁及以上占
总人口比例
首都功能核心区
城市功能拓展区
城市发展新区
生态涵养发展区
4.常住人口老龄化程度相对较低。作为我国人口迁移中的主要流动人口迁入地之一,由于大量劳动年龄段外来人口进入北京成为常住人口,本市常住人口老龄化远远低于户籍人口老龄化程度。2012年底,全市常住老年人口为286.8万,占总人口的13.9%,较户籍人口老年人口比例低6.4百分点。
5.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严峻。当前,全市每年净增老年人口15万。预计到203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超过500万,每4个人中就有1名老年人,预计2050年老年人口规模将达到最高峰670万人,每3个人中就有1名老年人;外来人口对常住人口的老龄化的影响呈现出“削峰填谷”效应,即低峰时期更低,高峰时期更高(见图2)。
图2:年北京市常住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
(二)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状况
北京市坚持以人为本、城乡一体、适度普惠,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创制力度,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养老保障制度,确立了“9064”养老服务模式,形成了社会化养老服务格局。
1.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制度全覆盖
一是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福利养老金制度有机衔接、覆盖全民的养老保险制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10.7万人,月人均养老金2510元,居全国前列。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28.01万人,月人均450元。55.1万名老人享受标准为每人每月277.5元福利养老金。
二是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建立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内容的医疗保障体系。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239.12万人,在社区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报销90%,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报销85%以上,住院费用报销95% 以上;参加新农合的老年人62.5万人,住院补偿比例为50.3%,门诊补偿比例为36.3%,人均筹资标准640 元;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老年人18.49万人,门诊费用650元以上报销50%,报销额封顶线2000元;住院费用1300元以上报销60%,报销额封顶线15万元。
三是实施老年人社会救助措施。建立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老年低保对象35671人,占低保总数的20.3%,其中城市10027人,家庭月人均580元;农村25644人,最低标准为家庭月人均460元。农村五保对象中的老年人为2923名,平均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1万元。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享受奖励扶助、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老年人数分别为26673人、19619人,扶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 元(奖励)、160元(伤残)、200元(死亡)。
四是推进老年社会福利适度普惠。为2.8万名90-99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每人每月100元,为533名百岁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每人每月200元。建立高龄老人医疗补助,为2238人9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医疗补助650万元。建立了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2. 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
确立并完善“9064”养老服务模式,初步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实施了《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建立养老券服务制度,每年向50万名符合条件的高龄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发放5亿元养老券,发展服务商1.5万家,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六大类110项服务。建立了养老餐桌3669个,托老所3727个,缓解了老年人吃饭难、社区托养难问题。为全市所有街乡镇配备养老(助残)无障碍服务车。开展养老(助残)精神关怀服务,为20多万老年人(残疾人)配备“小帮手”电子服务器。
二是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功能。发挥辖区养老机构辐射作用,利用空闲床位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短期入托服务,派遣养老护理员上门照料护理老年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区老年护理服务机构,培育了一批专业养老服务公司,向老年人提供康复锻炼、慢病护理等专业服务。改扩建市、区老年医院,鼓励综合医院建设老年康复单元,部分二级医院改建成康复医院或开设中期照护病房(即康复病房),社区医院开设老年家庭病床。试点建设养老管理服务中心196个。
三是加快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建立政府办养老机构财政分级投入、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机构资助、养老机构建设土地供、低保家庭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老年人入住补助制度(每人每月1100元),完善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资金支持和运营补贴政策,出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奖励政策,激发了社会投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养老机构快速发展。2007至2012年,养老床位从3.8万张增加到7.4万张,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从18张增加到30张。其中,政府办养老床位由1.9万张增加到2.8万张,增长47.4%;社会办养老床位由1.9万张增加到4.6万张,增长142%(见图3)。
图3:2011、2012年北京市按投资人类型分养老服务床位数
四是开展社会敬老优待服务。出台了《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办法》,对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11项优待政策。包括:65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乘坐公交或游览公园;60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游览博物馆、文化馆;社区服务中心、公共体育场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大、中型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或优惠服务。全市包括外埠老年人在内的200万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办理了优待卡,500多家公园、景区、博物馆等场所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
(三)健全老龄工作体系,夯实工作基层基础
一是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建设。市级层面建立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主管副市长任主任,由44个成员单位组成,其办事机构市老龄办设在市民政局。16个区县、街乡镇均成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全市共有各级老年协会6192个,覆盖90%以上的社区(村),参加人数44万人;各类老年社团组织5321个,参加人数43万人。
二是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建立了市级养老服务工作专项资金,规模为5.2亿元,包括财政一般预算资金(1.2亿)、福利彩票公益金(3.655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0.345亿)。通过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用于养老券结算、养老餐桌和托老所奖励、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等项目。
二、北京市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影响的风险分析
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影响,不仅是老年人自身的问题,更涉及经济、政治、社会等诸多方面。本研究重点分析对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等三个方面产生的影响。
(一)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
1. 劳动力资源供给减少。随着劳动力人口进入老年期,劳动适龄人口比重下降,影响劳动力的有效供给。据统计,到2013年我国劳动力总量、劳动力资源总量达到顶端,之后劳动力资源,适龄劳动人口逐步下降(见表4)。另外,人口老龄化将造成劳动力年龄结构老化,表现为中青年劳动力比例下降和高年龄劳动力比例加大。这种变化将影响劳动力技术更新和产业结构调整,影响劳动生产率提高,并可能造成社会的结构性失业,从而放缓经济发展速度。与全国一致,本市将不可避免面临劳动力适龄人口比重下降的问题。
表4:全国和北京市经济活动人口数量变化情况
全国经济活动
人口(万人)
年增长率(%)
北京市经济活动人口
年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国2012年统计年鉴》、《北京市2012年统计年鉴》
2. 劳动力人口负担加重。本市老年抚养比持续上升,特别是近两年增幅更大,必将加重劳动龄年人口负担,使社会负担加重(见表5)。老年人的赡养费,在城市主要是由社会负担,在农村虽然当前老年人主要靠子女负担,但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今后也主要由社会负担,这样就必然影响国民收入分配,增加社会消费基金,减少积累基金,对国民经济发展不利。
表5:年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口抚养比情况
少儿抚养比(%)
老年抚养比(%)
总抚养比(%)
数据来源:历年《北京市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报告》。少儿抚养比、老年抚养比分别为0-14岁户籍儿童、65岁及以上户籍人口除以15-64岁劳动年龄户籍人口数。
3. 储蓄和投资减少。老年人口比例提高会减少储蓄,而且随着年龄提高,储蓄率不断降低,大大影响总的储蓄水平。同时由于生理原因,老年人疾病增加、自理能力下降,甚至需要动用过去储蓄的资金用于消费,进一步降低全社会的储蓄率。国外学者Bos-worth&Chodorow-Reich(2006)在其跨国样本研究中发现,老人抚养系数上升1个百分点,将使国民储蓄率下降0.54个百分点。老年人口的增加会导致国家消费基金的增加、积累基金和投资的减小。国家拿出大量资金改善老年福利设施,支付养老金和医疗保障金,导致政府支出增加,但在生产劳动领域纳税人比例减少,为了增加税收,政府只能提高税收比例。这不仅会降低劳动者的积极性,还会增加企业负担,对经济长期发展不利。
4. 经济结构调整变化。人口老龄化改变了消费结构,而消费结构变化将影响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就业结构、投资结构,从而引起整个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变化。老年人具有特殊的物质和精神需求,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其消费、需求在社会市场总消费、总需求中所占的份额和比重越来越大,将会形成满足老年人特殊需求的新型产业、新行业。预计到2020年,本市老年消费市场规模将达到每年1000亿元,约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3%,养老服务业的潜在就业需求将近200万人。养老服务业具有培育成为首都服务业发展的新增长点的充分条件,是前景广阔的高成长性的新兴行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二)人口老龄化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影响分析
1. 增加了养老保险支付压力。2006至2012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由91%增长到97.4%,基金收入增长2.4倍,累计结余增长4.9倍(见表6)。
表6:北京市年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情况
基本养老金水平
数据来源:历年《北京统计年鉴》、《北京市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报告》
伴随人口老龄化和老年人口高龄化进程,人均预期寿命延长,本市领取养老金的老年人快速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成倍增长。2006至2012年,本市领取养老金人数、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和年基本养老金支出分别增加了30%,100%和180%。尽管近几年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但随着本市外来人口趋于稳定,参保率达到最大,缴费人数不再增长(2012年参保人数比2011年下降63万),基金收入增速放缓,人口红利逐渐消失,养老金压力将越来越大。假设退休时间不变、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为老年人口的80%、养老金水平年均增长10%,预计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400万人、养老金支出2000亿元,2030年老年人口500万人、养老金支出6700亿元,将带来巨大财政压力。
2. 对医疗保障制度提出了挑战。老年人是易患病的特殊群体,60岁及以上老年人疾病频率指标、疾病严重程度指标以及门诊、住院医疗服务利用指标都明显高出其他人群,老年人口年患病率高达39.2%,是年轻人的6.5倍。2010年本市常住老年人口年人均医疗费10617元,总花费261.3亿元,占当年全市总额的32%。同时人口老龄化对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及开支也产生影响。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现收现付”制,通过代际转移来对老年人保障。人口老龄化将使劳动适龄人口减少,从而减少缴费人数,使基金收入减少,也会增加支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从2008年起逐年下降,值得警惕(见表7)。
表7:北京市年基本医疗保险收支情况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亿元)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亿元)
累计结余(亿元)
数据来源:历年《北京统计年鉴》
3. 加大了社会救助需求。在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老年人应对生活风险能力弱,特别是农村老年人养老金水平低,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低,更容易陷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态。据调查,2010年本市老年人月均收入1899元,其中农村老年人547元,城市老年人2288元。17%的老年人自认为家庭经济困难,其中农村老年人(34%)明显高于城市老年人(12%)。目前老年人除了按照1.05-1.15的救助系数享受低保和慈善医疗救助外,低保家庭救助项目如教育、住房、就业、采暖等,对老年人并没有特别针对性。另外,随着计划生育家庭父母逐步进入老年期,需要扶助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父母逐年增长。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人数每年以11%的速度在增长。
表8:本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情况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人数(人)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人数(人)
合计(人)
数据来源: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4. 增大了福利资金筹集难度。本市老年人社会福利,是指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制度保障之外的,为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而提供的资金和服务,包括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老年人社会优待等。据统计,全市每年用于老年人社会福利的资金支出约20亿元。其中: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年均支出10亿元;养老助残服务补贴,年均支出4.5亿元。随着本市老年人口增长,社会福利水平提高,建设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要求覆盖面继续扩大,现有的公共财政对老年人社会福利的支出压力将进一步增大。
(三)人口老龄化对养老服务体系的影响分析
1. 传统家庭养老面临困境。按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统计,本市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5人,比第五次人口普查的2.91人减少了0.46人,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老年空巢家庭比例上升。随着第一批独生子女的父母逐步进入老年阶段,“四二一”家庭、失独家庭的养老风险逐步累积,养老问题将成为影响广泛的民生问题。同时随着老年人对生活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特别是病弱老人的康复照料、高龄老人的生活照顾、空巢老人的精神慰籍等问题变得日益迫切,传统家庭养老必须转向社会化支持下的居家养老,避免大量老年人在家庭养老中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2. 社区居家养老发展缓慢。依托社会化服务,在社区实现居家养老是目前老年人(95%以上)最愿选择的养老模式。本市社区居家养老起步较晚、发展程度还不高,具体表现在:服务内容单一,老年人急需的康复护理、日间照料、医疗保健等服务缺乏;服务设施不足,功能不完善,规模小、条件差,社区共享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例如,社区托老所3727个,每个社区不到1个,部分托老所由于硬件不全、服务不专业,成为空壳;服务组织不健全,规模化、规范化的服务企业、社会组织较少;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资源和队伍更加缺乏,面临问题更为突出。例如,养老(助残)券在偏远农村地区买不到服务。
3. 机构养老要更加符合社会需求。目前,全市养老床位总量严重不足。2012年底运营床位不足8万张,千名老人平均拥有床位数仅30张,远低于发达国家50—70张的平均水平。养老床位使用率整体不高。政府办养老机构中,除市属4家床位使用率较高外,区县、街道(乡镇)均较低,特别是乡镇办使用率仅为45%,社会办养老机构中,个人办是主体,但使用率最低,仅为41%(见表9)。在区域分布上,城区(东城、西城)养老服务需求巨大,但空间有限、建设成本高,机构数量和床位严重匮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
表9:2012年全市养老床位使用率一览表
床位使用数
床位使用率
合资、合作办
单位、企业或社团办
村、居委会办
床位数仅7张;而偏远区县,如昌平、房山、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等则相对过剩,造成全市养老床位结构性短缺和资源闲置并存。在床位功能上,护养型养老床位比重过低,数量不足,不能满足高龄、失能等老年人需求。
(四)人口老龄化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1. 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政府定位不清,政策取向不明。政府既是政策制定者,又是服务提供者和监管者,存在政策“缺位”和职能“越位”问题。养老服务业没有明确的行职业界定和规划目标,缺乏整体推进的顶层制度设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与市场供给单一、滞后的矛盾日益加大。政府直管直办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机制模式单一,财政资金投入大,占用公共资源多,但运营效率不高。
2. 养老服务业社会化程度较低,社会主体作用未能有效发挥。社会资本占养老服务投资的比例较低,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没有被充分调动。社会养老服务供给主要集中在养老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较少。养老服务市场开发程度低,养老服务产品内容匮乏,品类不丰富,服务内容与老年人需求存在一着定程度的错位。养老服务业经营管理人员缺乏,尤其是精通市场规则、资本运作和企业管理的特殊人才匮乏。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比较少,专业护理员、社工数量极度缺乏、流失率大。目前全市专业养老护理员仅有 5000名,平均每千名老人不足2名。
3. 养老服务业产业化发展缓慢,市场化程度不高。养老服务业尚未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行业发展的导向性不够明确,市场定位不清。在工商登记中还没有社区托养、家庭护养等服务类目,无法获批经营许可,造成部分养老服务实体资质不明,存在服务安全隐患,影响了更多的养老服务组织进入该行业。市场化程度不高,市场运营机制尚未建立,社会办养老机构较高的用地成本、不完全的市场定价和竞争机制,使其在市场竞争中不能与政府办养老机构享受平等的机会和同等的待遇,导致社会资本缺乏后续投资的积极性。受传统消费观念和养老方式的影响,老年群体潜在消费能力尚未得到释放,存在不愿消费、不知消费和不敢消费的心理,使得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迟缓。
三、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思考和政策建议
未来二十年将是老龄化顶峰到来的前期。如何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发展,让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加有尊严,将是政府、社会、家庭需要携手共同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
(一)创新养老工作理念。面对挑战,必须创新观念,把握定位,调整发展战略和工作思路。
一是老年人由包袱转向财富。一般认为,老年人纯消费人群,社会资源的占用者,影响社会发展的“包袱”。当前全市人均预期寿命已接近82岁,大多数老年人处于低龄阶段,依然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的经验丰富、有技术专长,热心参与社会事业。老年人越来越被视作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可以通过照顾孙辈、再就业、参加志愿服务等,充分发挥老年人的潜能,让老年人成为可持续发展的资源。
二是养老服务由事业为主转向事业与产业并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政府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养老服务属于福利事业,习惯于直管直办,养老服务发展较慢。养老服务具有事业和产业的双重属性。将养老服务作为一个新兴社会服务业,纳入全市服务业发展大局,可以进一步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有效缓解养老服务市场供需矛盾。
三是养老服务提供主体由政府一元转向社会多元。长期以来,政府是养老服务唯一的提供主体,养老市场相对封闭,造成养老服务覆盖面窄、内容单一、供给不足、效率不高等问题。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是突破养老服务发展瓶颈的必然选择。今后,政府不再包办养老服务,行业服务主体从先政府后社会,到优先考虑运用市场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主体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
四是养老工作体系由分散转向体系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方面,发挥老龄委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作用,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了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要统筹全社会的资金、设施和队伍等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形成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的整体合力。
为此,我们必须探索新的养老服务管理和运行机制,明确政府、市场、社会、家庭等各个主体的职责定位和功能作用。这其中首要前提是明确政府的职责和定位,合理划分基本与非基本养老服务。政府主要责任是保障基本服务,但供给方式由直办转向社会力量间接提供;对非基本养老服务,政府主要通过放开和培育市场、加强行业指导和管理等手段,引导老年人直接通过市场方式获得(见图4)。
图4:养老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
(二)推动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协调发展。解决老龄化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经济,增强抵御风险的承受能力。
一是制定更合理的人口政策。适度的人口数量和合理的人口结构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前提。北京作为特大型城市,当前面对的人口问题是,既要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又要防止老龄化速度过快和老年人口比重提高过快。人口问题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作用的强度具有乘数效应。采取合适的时间,逐步放宽人口生育政策,既可以减轻人口出生率下降和未富先老,又可以缓解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劳动力供给不足,出生婴儿男女性别严重失衡等问题。
二是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应重视老年人的社会价值,凭借老年人的智慧和经验创造财富和多做贡献;并积极营造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老年人自我能力再开发,以延缓劳动力老化,实现其老有所为。北京是高技术、高科技集中地区,人员素质相对较高。要采取优惠税收等政策,鼓励在企业管理、生产技术和专业知识有特长的老年人,组织起来发展老年经济实体,既可为社会发挥余热,也能增强老年群体自我经济保障能力。
三是适时推迟退休年龄。当前老年人的平均寿命和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但现行退休年龄仍然按照解放初订立的标准: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退休年龄应该随着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而延长,实行低龄老年人就业。事实上,本市存在着有岗无人或有人无岗、就业岗位短缺与就业岗位空缺、招工难与失业等现象。老年人就业可弥补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补充“有事没人干”的空缺,校正劳动力供求的错位。通过推迟退休年龄,使更多的纯低龄老年消费者变为物质财富的生产者,减缓退休金支出的压力。
四是刺激老年消费。随着老龄人口逐步增多,老年人消费市场存在巨大潜力。但是长期以来,老年人消费观念相对保守,很多消费处在压制状态,没有释放出来。同时,由于老年消费品种类单一、与老年需求不接轨,也降低了老年人消费欲望。要引导老龄群体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研究分析老年消费特点和层次,区分生存、发展、享受等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开发适合不同身体特征,不同收入水平、不同生活地域的老年人消费产品,扩大老年人消费。
(三)完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混合型老年保障体系,把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经济保障压力化解在一个责任共担、纵横交错的安全网络之中。
一是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巩固“职工+居民”的养老保险新格局,努力实现人群全覆盖。开展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实施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倡导个人储蓄养老,大力推进企业年金,研究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健全城乡社会保障待遇标准正常增长机制,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标准。
二是创新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一个以社会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医疗保险相补充,包括医疗福利和医疗救助在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研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及异地结算。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降低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和生活活动的失能率,提高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借鉴先进经验,研究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早在 20世纪 70年代,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先后建立了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德国和日本甚至已将其纳入政府强制性保险。目前,青岛已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我市应借鉴国际国内经验、立足实际,采取“医保份额切分一点,财政资金贴补一点”的办法,建立起一个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护理保险制度,填补制度空白。
三是加大老年人救助力度。建立低保标准与经济发展、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的调整机制,对老年人适当提高调整系数。建立贫困老人应急救助制度,对因病致贫或因突发事件陷入特殊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应急救助。适当提高农村“五保”老人供养标准和医疗报销比例。扩大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待遇的范围,提高奖励扶助金和特别扶助金水平。
四是推进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根据老年人需求,不断拓展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保障标准,完善各项福利政策和制度安排,构建起与首都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老年福利体系框架。采取政府财政拨款、集体投入、发行福利彩票、社会捐献、服务收费等多元化的筹集方式,形成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格局。
(四)着力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和相关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努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9064”养老服务格局。
一是调整“9064”养老服务战略。前些年,我们重点发展机构养老,有效缓解了集中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社区居家养老发展滞后,是整个养老服务体系的短板。与此同时,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三者比较分割,政策、服务资源相对分散。造成了由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不好,把一些愿意留在社区、家庭的老年人推了出去,又增加了机构养老服务的压力。下一步,将工作重心转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每个社区或街道单元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服务网络,让老年人在家或就近享受专业服务。同时,强调体系建设和资源整合,促进社区、居家、机构养老服务三者融合发展。
二是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街乡镇在整个养老服务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明确“抓中间、带两头”的发展新思路,通过新建、改扩建和完善功能等形式,到2015年让每个街乡镇拥有一所不少于50张床位的养老照料中心,辐射居家养老,补充机构养老。鼓励社会力量建立一批小型社区养老机构,扶持有专业规模的养老服务商开展连锁经营,就近提供全托和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资源共享、融合发展。新建居住区要根据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由开发商无偿移交给民政部门统一调配使用;老旧小区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善。倡导邻里相助、结对帮扶、组建居家养老流动服务队等形式,组织义工、青少年和低龄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互助服务。
三是加强养老机构建设管理。增加床位总量,按照全市4%的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的规模,实现到2015年养老床位总量达到12万张,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达38张;到2020年,床位总量达16万张,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达4张。优化空间布局,中心城区以发展中小型养老机构为主;郊区适度发展大型养老机构。城南部地区新建一所市级养老机构。每个区要有1所200张以上床位的区级养老服务机构。每个街道(乡、镇)应至少设置1所养老机构。调整结构类型,重点发展护养型养老机构,在新审批建设的养老机构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中,80%以上应具有护养功能。加强标准化管理,实行星级与收费标准挂钩,重点打造一批养老服务机构品牌,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四是推广医养结合模式。养老和医疗相结合是国外发展养老服务的一个成功经验。要加大政策统筹,消除部门之间、政策之间壁垒,及时出台促进发展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要推动养老机构中设立医疗机构,并使其具有定点资质,满足入住老人就近拿药、费用报销等需要。可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分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康复院、老年护理院等服务机构。还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将医疗服务向社区、养老机构辐射,定期上门巡诊,并保证老人第一时间能到合作医院接受治疗。
(五)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主体、多元发展,市场运营、产业方向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格局,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一是明确政府职能定位。政府由直接提供养老服务向统筹规划、政策扶持、资金引导、典型示范和监督管理转变,政府主要责任是保基本和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确保政府既不越位,也不缺位。一方面,要深化公建(办)民营改革,将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逐步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政府新建养老机构将全部实现社会化运营,使民办和公办养老机构平等参与竞争。同时,通过政策扶持、示范引导和行业监管,畅通参与渠道,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对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中的老年人实行国家供养,保障其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对高龄老年人、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家庭失去独生子女的老年父母和做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支持。
二是鼓励社会广泛参与。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项目委托、购买服务和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社会组织投资养老服务领域。首先,拓展社会融资渠道。加大金融对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尽量降低担保条件,并提供优惠利率;对于规模大、前景好、市场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其次,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机构享受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企业所得税等减免政策,水、电、气、暖执行居民价格。第三,保障土地供应。将养老设施用地纳入年度计划,每年拿出一定土地储备用于养老服务。同时,确立划拨、协议出让、招拍挂和占地四种供地方式。第四,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提高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建设支持由目前每张养老床位1.6-3.2万元提高至4-5万元,入住老人床位补贴由每人每月200-300元提高至300-500元,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参与热情。
三是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将养老服务业纳入首都服务业发展大局和整体规划,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努力成为首都服务业的支柱产业。设立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投资引导基金,发挥杠杆放大效应,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培育和扶持养老服务企业发展。依托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国际医疗服务区,统筹建设集老年产品研发、生产、物流配送、展览展销等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产业园区。鼓励竞争力强、有实力的养老服务企业走集团化发展道路,扶持中小型养老服务企业连锁经营。编制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扶持老年生活照料、产品用品、健康服务、文化教育、休闲旅游、金融服务等重点领域发展。适时筹建市老龄产业协会,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是强化养老服务支撑体系。抓住专业队伍、信息手段和标准规范三个关键要素,加大保障力度,夯实养老服务业发展基础。重点打造专业的管理队伍和护理员队伍,要通过人才引进和专业培训等途径,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的养老服务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推动本市高等院校开设养老服务护理专业,加快培养老年医疗保健、护理康复等专业人才,建立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认证、持证上岗制度,推进薪酬与技术等级、从业年限挂钩,建立一支稳定的专业服务队伍。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整合实有人口管理系统、养老服务企业管理系统、养老机构服务信息系统等多方面资源,建设统一的首都养老服务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养老服务券变卡试点,实现“老年福利服务一卡通”。广泛应用社区96156热线、“小帮手”便民服务器等各类信息资源,建立没有围墙的敬老院。完善养老服务的标准,制定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和资格认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服务组织资质及服务质量等标准,建立养老服务具体行业规范。
五是推进养老服务创新。在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过程中,会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需要加强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比如,我市城镇老年人一般都有不少于1处房产,农村由于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等因素,很多住宅房产闲置。在城区,可以开展 “以房租赁养老”试点工作,扶持一家房屋中介组织建立养老服务平台,由中介组织负责出租老人房屋,向老人推介适合的养老机构,由中介组织支付养老费用,解决老人的养老资金来源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农村,按照“区域统筹、整体规划、集中管理”的原则,采取集中与分散结合的方式,盘活农村闲置房产,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养老照料、休闲旅游、娱乐健身,医疗护理、种植采摘等服务,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人口老龄化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必须积极应对的重大社会问题。本报告仅根据当前北京市人口老龄化现状和养老工作实际,提出了一些初步设想和建议,很多问题还需要在今后实践中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此文获北京市第十一届优秀调查研究成果一等奖、民政部201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三等奖)
主持人:李万钧
执笔人:杨宝山、陈谊、刘剑波、郭南方、黄慧、万婷婷、王华、常勇
北京市民政局-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7.0或以上版本 为最佳显示效果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20号 wudi@
Copyright(c)beijing civil affairs bureau.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号&&京公网安备00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城镇职工养老金查询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