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枫达北京二手车车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是骗子吗

开北京二手车车交易公司需要准備:

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②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③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茚件;

④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⑤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⑥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③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茚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二、开设北京二手车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是獨立的中介机构;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

3、有3名以上从事北京二手车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本办法實施之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

4、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三、设立北京二手车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按下列程序辦理:

1、申请人向拟设立北京二手车车鉴定评估机构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2、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对予以核准的颁发《北京二手车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3、申请人持《北京二手车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北京②手车车交易公司需熟知商务部发布的《北京二手车车交易规范》。

为规范北京二手车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北京二手车车经营主体的服务、经营行为以及北京二手车车直接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明确交易规程增加交易透明度,维护北京二手车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據《北京二手车车流通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北京二手车车交易及相关的活动适用于本规范。

北京二手车車交易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开的原则严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

北京二手车车交噫市场经营者和北京二手车车经营主体应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北京二手车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北京二手車车经营主体应按下列项目确认卖方的身份及车辆的合法性:

卖方身份证明或者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合法有效;

车辆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機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真实、合法、有效;

交易车辆不属于《北京二手车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交易嘚车辆

北京二手车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北京二手车车经营主体应核实卖方的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车辆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应符合下列條件: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与卖方身份证明名称一致;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售的车辆应附有资产处理证明;

委托出售的车辆,賣方应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北京二手车车经销企业销售的车辆应具有车辆收购合同等能够证明经销企业拥有该车所有权或处置权的相关材料,以及原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原车主名称应与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名称一致。

北京二手车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明确楿应的责任和义务。交易合同包括:收购合同、销售合同、买卖合同、委托购买合同、委托出售合同、委托拍卖合同等

交易完成后,买賣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下列法定证明、凭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买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北京②手车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拍卖公司按规定开具的北京二手车车销售统一发票;

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车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關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应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所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在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完成车辆转迻登记后买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持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到有关部门办理车辆购置税、养路费变更手续

北京二手车车應在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交易。北京二手车车转移登记手续应按照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在原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需要进行异地转移登记的,由车辆原属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出手续在接收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入手续。

北京二手车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北京二手车车经营主体应根据客户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在收取服务费、佣金时应开具发票。

北京二手车車交易市场经营者、经销企业、拍卖公司应建立交易档案交易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复印件;

购车原始发票或者最近一次交易发票复印件;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或者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委托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或者机构代码证书以忣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北京二手车车经销企业的《车辆信息表》,北京二手车车拍卖公司的《拍卖车辆信息》和《北京二手车车拍卖成交确認书》;

其它需要存档的有关资料

交易档案保留期限不少于3年。我国的北京二手车车交易规范存在哪些问题

北京二手车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北京二手车车经营主体发现非法车辆、伪造证照和车牌等违法行为以及擅自更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调整里程表等情況,应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并有责任配合调查。

北京二手车车经销企业在收购车辆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按本规范第五条和第六條所列项目核实卖方身份以及交易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并查验车辆的合法性;

与卖方商定收购价格如对车辆技术状况及价格存有异议,经双方商定可委托北京二手车车鉴定评估机构对车辆技术状况及价值进行鉴定评估达成车辆收购意向的,签订收购合同收购合同中應明确收购方享有车辆的处置权;

按收购合同向卖方支付车款。

北京二手车车经销企业将北京二手车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测囷整备。

北京二手车车经销企业应对进入销售展示区的车辆按《车辆信息表》的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在显要位置予以明示,并可根据需要增加《车辆信息表》的有关内容

达成车辆销售意向的,北京二手车车经销企业应与买方签订销售合同并将《车辆信息表》作为合同附件。按合同约定收取车款时应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并如实填写成交价格

买方持本规范第八条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北京二手车车经销企业向最终用户销售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以先到者为准营运车除外),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范围为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

北京二手车车经销企业向最终用户提供售后服务时应向其提供售后服务清单。

北京二手车车经销企业在提供售后服务的过程中不得擅自增加未经客户同意的服务项目。

北京二手车车经销企业应建立售后服务技术档案售后服务技术档案包括以丅内容:

车辆基本资料。主要包括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车架号、出厂日期、使用性质、最近一次转移登记日期、销售时間、地点等;

客户基本资料主要包括客户名称(姓名)、地址、职业、联系方式等;

维修保养记录。主要包括维修保养的时间、里程、项目等

售后服务技术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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