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开了转诊证明就可以在非医保卡看病怎么报销定点医院看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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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想要报销的话是不是要先去校医室开转诊证明?不开转诊证明直接去省中医看病的话医保可不可以报销?求大神解答![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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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不能用学校的医保卡,只能拿单据到行政楼报销,而且要有校医的转诊证明
答: 患者您好:
武警山西总队医院,可以说是山西治疗淋病最好的医院之一,是专业的正规医院,你的淋病只有两个月,所以要及时治疗,时间拖的越长,危害就越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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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所需材料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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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指南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指南
一、市内急诊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人因急症到定点医院急诊科抢救留观后即时转入病房住院,视同为同一次住院过程,出院联网结算后提供以下材料报本人医保关系所属的医保处,医疗费用经审核后与住院合并报销:(1)急诊抢救治疗费用的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2)急诊病历(3)本次住院联网结算单据。参保人经急诊抢救死亡未住院的提供死亡证明,本次急诊视同一次住院。近期我市将开通急诊实时联网结算,到时参保人符合政策的急诊费用将可以在医院端即时联网报销。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及门诊慢性病费用,个人账户支付门诊医疗费用,故平时门诊就医及住院前普通门诊检查和未转住院的急诊,应消费本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二、市外转诊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1、参保人确因病情需要转往市外上一级定点医院诊治时,需提供本市具有转诊资质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在住院前到医保关系所属医保处办理转诊备案手续。淄博市具有对外转诊资质的医院有:淄博市中心医院、淄博市第三人民医院、淄博市第一医院、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淄川区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四八医院、淄博市中医医院、齐鲁石化中心医院、临淄区人民医院、沂源县人民医院 、桓台县人民医院、高青县人民医院。
参保人因旅游、探亲、出差等短期在外地的,若急症住院,须提供急诊病历、出差公函或旅游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住院3日内在医保处办理转诊备案手续(若是发生外伤住院的,须由主治医师填写外伤备案表,到医保处大厅一并办理外伤备案手续),报销参照市外转诊的相关规定。超期及补办的转诊手续无效。
2、参保人转往省内联网医院住院的,持在医保处办理的转诊备案手续,到选择的定点医院进行联网登记备案,出院时实行联网结算直接报销,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政策待遇。
转诊至省外定点医院或省内非联网定点医院住院的,其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时报销材料需提供(1)市外转诊告知单(转诊备案手续)(2)住院发票原件(3)住院期间的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含用药、检查治疗的详细明细)、(4)住院病历复印件。若转诊医院为非公立医院则另需提供该医院为当地医保住院定点医院的证明(由当地医保处提供)。
3、参保人转诊到市外医保协议医院住院的,需首先个人负担符合政策规定费用的10%;转诊到非协议的医保住院定点医院住院的,需首先个人负担20%;未办理转诊手续到当地医保住院定点医院住院的,先由个人负担30%,个人负担后符合政策规定的余额部分,再按本市规定报销。市外医保协议医院为:省内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定点医院及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阜外医院、北京同仁医院、北大人民医院、北大第一医院、北大三院、解放军302医院、解放军第304医院、武警总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北京安贞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宣武医院、北京天坛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上海长海医院、上海华山医院、上海东方肝胆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4、在已实现异地联网结算的医院住院,参保人本次住院转诊手续有效但未在医院联网结算的,按照非联网医院手工报销处理,即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自负10%后,再按本市规定进行报销。
5、到市外住院就医的医院应为当地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定点医院,在非医保定点医院或医保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不在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如济南神康医院、济南肾病医院、济南中医肿瘤医院、济南中医静脉曲张医院等均为济南市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允许为参保人提供门诊服务,若参保人在其住院,费用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青岛静康肾病医院、石家庄肾病医院经调查存在医保违规情况,列为我市医保黑名单医院,其费用不纳入我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三、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说明
1、参保人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医保&三个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扣除自费项目、部分自付项目及超过医保限价上限自行负担的费用后,进入报销程序。
2、对参保人住院医疗费设置起付线。城镇职工本年度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7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3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对应减半,第三次取消起付线。
3、经审核自费项目、部分自付项目及超过医保限价上限自行负担的费用后,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下表比例由医保基金支付。
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表
0-10000元(含1万元)(统筹基金支付)
1元(含5万元)(统筹基金支付)
5元(含7万元)(统筹基金支付)
元(含9万元)(统筹基金支付)
9-42万元(大额救助金支付)
报销举例:一名在职企业职工在市内三级医院做股骨头置换手术,共花费95000元。参保人出院时,将《住院告知单》交给住院处,由医院将其住院期间的所有收费项目上传至医保处,由微机自动审核。先扣除其应自负的项目,如人工股骨头20000元,按照高值医用耗材最高限价规定,人工股骨头一个限价12000元,个人首先自负超限价部分8000元,限价内金额按20%负担,即12000&20%=2400元,使用的头孢哌酮舒巴坦5000元系医保特类药品,个人负担20%即5000&20%=1000元,再未使用其他自费药品和项目。医保审核后费用为95000-(+1000)=83600(元)。再扣除第一次住院的起付线,即8=82900(元),纳入报销范围。0-1万元内个人自负26%,即报销10000&74%=7400(元),1-5万元个人自负20%,即40000&80%=32000(元),5-7万个人负担10%,及即00元,余下的12900元进入大额医疗费救助,个人自负10%,即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支付12900&90%=11610(元),实际医保付款为:+=69010(元)。若参保人在市外非联网医院住院,则按照转诊报销规定,额外负担相应比例转诊费用后,再按本市规定报销。
四、门诊慢性病市外转诊费用补助
1、门诊慢性病参保人确因病情需要到市外上级医院门诊检查治疗的,应到我市规定的对外转诊医院,开具《门诊慢性病市外转诊登记表》后,到所转诊的市外医保定点医院就医。补办转诊手续无效。注:(1)转诊到市外的医院必须为比本市综合医院或相应专科医院级别高的医保定点医院。(2)门诊慢性病市外转诊的范围为本市做不了的检查或是治疗,若医生开具药品,参保人应凭处方在我市签约单位购买。
2、当年度门诊慢性病市外转诊医疗费用,在下一年度一月份上报医保关系所属医保处集中审核,相关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补助。需提供(1)《门诊慢性病鉴定结论表》复印件(2)每次就医开具的《门诊慢性病市外转诊登记表》(3)门诊慢性病费用发票原件及明细。
3、参保人门诊慢性病市外医保定点医院就医,个人负担比例按照住院转诊个人负担比例规定执行。转诊到协议医院的,需首先个人负担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的10%;转诊到非协议医院的,需首先个人负担2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先由个人负担30%,个人负担后符合政策规定的余额部分,按有关规定补助。到非医保定点医院就医,不在医保报销范围。
五、异地安置人员门诊慢性病补助待遇
基金支付规定门诊慢性病病种的补助费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设置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为1000元(如年内住院,门诊和住院的起付标准合并计算)。慢性病相关的医疗费用也按照&三个目录&及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扣除自费、部分自费医疗项目及需首先个人负担的部分,审核后费用纳入补助程序。超过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部分,于统筹年度末视统筹基金支付能力给予适当补助,在职人员补助比例上限为70%,退休人员补助的比例上限为80%。
补助举例:一名患糖尿病的异地安置人员,一年中在定点医院发生门诊费用4000元,其中阿卡波糖2000元,诺和灵1500元。审核时根据《药品目录》扣除个人自负部分,阿卡波糖和诺和灵个人负担10%,这样审核后金额为:&10%-50元。审核后金额纳入报销范围,扣除起付线,实际报销上限金额为:在职职工(3650元-1000元)&70% =1855元;退休人员(3650元-1000元)&80% = 2120元.若发生转诊费用,则需额外负担相应比例转诊扣费。
六、异地安置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长期居住在外地的退休人员(居住半年以上),提供异地居住相关证明材料,如当地居委会证明或暂住证或子女户口本或当地房产证,填写《淄博市异地定点就医管理登记表》,选择居住地的一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三级各一家当地医保住院定点医疗机构(黑名单医院不允许选择),并报相应医保处备案登记后,其在本人选择的定点医院住院的,无需负担转诊费用。参保人办理虚假异地登记手续,造成基金损失的,按照社保法有关规定处理。
1、异地安置人员因病在所选择的异地定点医院住院的,出院后报销需提供(1)异地登记表复印件(2)住院发票原件(3)住院期间的费用明细清单原件(4)住院病历复印件。若转入非选定定点医院住院(限定为同一地区),另需提供选定级别最高的异地定点医院开具的转诊证明,此次住院费用按转诊相关规定报销。
若异地安置人员所选择的异地定点医院为省内联网医院,其住院时可由参保单位(也可由参保人或其亲属)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将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和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告知医保关系所属的医保处,办理联网结算备案手续,出院时,实行联网结算直接报销。
2、经鉴定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的异地安置人员,需在所选择的异地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当年度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在下一年度一月份上报医保关系所属医保处集中审核,相关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补助。需提供(1)《异地就医安置登记表》复印件(2)《门诊慢性病鉴定结论表》复印件(3)门诊慢性病费用发票及明细。注:异地安置人员门诊慢性病就医限自己选定的定点医院,当地门诊、药店费用不在慢性病报销范围。确因病情需要,转入非选定定点医院门诊(限定为同一地区)就医的,另需提供选定级别最高的异地定点医院开具的转诊证明,此次门诊慢病慢性病费用按转诊相关规定补助。
七、零星报销注意事项及查询方式
1、报销材料上交后不再退还,如有需要请事先复印。
2、查询报销情况请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方式: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信息查询&个人账户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码登录&社保待遇享受情况&住院费用查询&报销情况。
3、网上查询不到报销情况的说明尚未生成结算单据,请耐心等待。查询到报销情况的,在两周后到前台领取审核明细及支票,办理过医保报销专用银行账户的请到银行查询报销款是否到账。
4、药品自付比例的查询可登陆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入个人账户查询页面,录入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及姓名首字母,进入后可在药品目录查询中输入药品名称,查询该药品首先自付比例。
5、伪造、涂改病历、费用单据等凭证,虚报冒领医疗费用的,对参保人将追回损失的医疗费用,给予参保人停诊一年,通报批评或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宣传指南根据国家、省、市医保政策规定编写,若有与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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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的精彩评论。201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介绍
发布日期: 00:57:58
《201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介绍》是有志坤教育()为你整理收集: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二)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三)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参保人就医要求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就医制度。参保居民患病就医时,须持医疗保险卡、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凭证享受医疗补偿待遇。患者本人可以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无须办理转诊手续。因急诊、抢救或在异地生病的,可以在就近具备条件的医院治疗,但必须在7日之内向经办机构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因病情需要或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治疗的,由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并到当地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如果不按照规定办理转诊手续而直接转到省级医院的,或自行到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不予以报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己承担。  三、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差别?  ①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的差别,报销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也有不同。  一般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②出差、探亲及长期住外地参保职工在外地发生医疗保险费报销政策规定: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所有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长期住外地人员性质报销医药费。  3、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5、长期住外地职工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属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1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费用,其它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2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医疗报销必备材料  发票原件、病历、费用总清单(一定要是费用总清单且加盖医院相应公章)、学院证明(意外伤害证明或异地住院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二、门诊类(在泰安本地定点医院就诊)  1、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起付线100元以上给予报销,异地门诊不予报销。  2、门诊大病申请流程:经本人到泰山区医保处申请,填写《门诊大病补助申报表》,提报患者近一年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日―10日报送泰山区医保处(具体时间以泰山区医保处为主),经专家鉴定合格后,发给《门诊大病医疗证》。《门诊大病医疗证》由医院统一管理,患者可凭身份证到本人选择的定点医院门诊治疗。  三、住院类  急诊类住院治疗的,无论所在医院联网或非联网都需在泰山区医保科备案(泰山区医保科备案电话)。  山东省内非联网医院和省外所有医院是收取材料(住院病例,发票原件,费用总清单,急诊住院证明,急诊住院登记表,异地住院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回泰安报销;  山东省内联网医院直接在出院时报销无需收取材料。  如未能在住院期间备案至泰山区医保科,治疗费用自付30%后剩余费用再收取材料,上报至泰山区医保科给予统筹比例报销。(材料有住院病历,发票,费用总清单,急诊住院证明,急诊住院登记表,异地住院证明)  注意:1、因外伤住院治疗的不予报销。  2、省外住院的也需备案至泰山区医保科。  四、领取报销费用  学生凭借报销存单、本人身份证去银行存收报销费用。  五、校医院就诊  每次超过10元以上部分,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一个医疗年度内实际支付限额为500元。处方量控制在急性病3天、慢性病7天以内。
 大病医保不再交费  从今年起,居民大病医保不再需要居民个人交费。“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居民大病医保不用交费,直接享受报销待遇。”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居民医保科副科长孟繁龙表示,同时,从2015年起,太原市实施新的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居民大病保险年报销限额为40万元。这意味着,太原市城镇居民医保年总报销限额由40万元提高到47万元:居民基本医保年报销限额保持7万元未变,居民大病保险年报销限额由33万元提高到40万元。  三类人员参保不交费但须登记  “三类人员[重度残疾成年人、成年低收入人群(60岁以上低保人员)、重度残疾未成年人]不用交费,并不意味着,连登记程序也免了。”孟繁龙介绍,具体办理时,工作人员发现,这三类人员有的并未登记,就要求享受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待遇。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这个参保时间内,到社区、街道办或者学校,主动出示相关证件,进行参保登记,这样即可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重复参保有害无益  “在太原就业的人员以及他们的子女中,有的既参加太原的城镇居民医保,又参加老家的新农合。”孟繁龙针对具体操作中遇到的这种问题特别提醒,所有参保人员只能选择其一,重复参保有害无益,重复参保不仅让参保人员交了两份医保费,也因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交费均享受国家财政补助,造成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浪费。对于已经重复参保的人员,孟繁龙表示,无须注销新农合“账户”,只要不进行2015年度新农合参保交费,并到户口所在地开具未参加新农合的证明,就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了。  12月前出生的新生儿本年度参保  对于新生儿参保,孟繁龙表示,这要区别对待。其中,日之前出生的新生儿,按照未成年人标准和程序参保交费,在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街道办办理。日至日期间出生的新生儿,须在2015年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包括两项:新生儿的免费参保登记,以及交2015年的医保费并登记,每个孩子每年交费40元。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可在下年度办理两项参保登记。  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门诊报销有限额
  为保障和方便参保居民门诊就医,按照凉山州医保局对《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现就西昌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有关问题调整如下。  第一、西昌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就诊时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的报销,取消原来“按人头定额包干预付”的报销办法,实行“按实际发生的费即及时报帐”的新办法。即:按照“不分定点医院,不分医院级别,哪里就诊哪里报帐”的原则,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可在西昌市境内任何一家市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即时进行报销,具体报销金额和报销比例仍然按照凉人社发[号、凉人社发[2012]9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鉴于目前西昌市各乡镇卫生院暂无网络系统支持的现状,参保城镇居民在西昌市各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生的门诊费用,必须在当年待遇享受期到期前,凭卫生院开据的处方发票和《凉山彝族自治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身份证、本人在市内中国银行开户的银行帐号,到西昌市医疗保险中心进行报销。  第三、经鉴定的患有第二类大病门诊疾病的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由西昌市医疗保险中心负责进行报销。  第四、经鉴定患有艾滋病的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为保障其隐私,原则上在西昌市皮肤病性病防治站就诊(因病情需要也可到上级公立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统一在西昌市皮肤病性病防治站报销。  第五、实行封闭式管理并设有校内医务室的学校,可由学校或学校医务室向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定点申请,按程序纳入普通门诊定点并与西昌市医保中心签订服务协议后,学生在校医务室就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才可由学校医务室进行即时报销。学生在未取得定点资格的学校医务室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凉山卫校的在校学生继续执行按人头定额包干的办法,定点在卫校附院,按人均30元定额包干给卫校附院。其在校学生在且只能在卫校附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才能报销。  第七、参保居民在非定点医院和西昌市境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不予报销。  本办法从二○一四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为了切实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近年来,我市出台一系列有关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政策,了解到相关政策的参保人,从中获益匪浅。但是尽管政策实施有日,仍有部分百姓对政策并不知晓,而给他们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了让更多百姓享受到政府的惠民政策,朝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特别与本报联合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下面向您介绍有关参保缴费方面的内容。  根据《朝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  城镇居民新参保手续的办理  1、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彩色照片一张(18岁以上)。  4、二级以上伤残,携带伤残证原件及复印件。  5、低保户需携带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城镇居民缴费标准  1、成年居民:普通人群个人缴费190元。  2、未成年居民及在校学生:普通人群个人缴费50元。  3、低保和重残的成年人、未成年人及市级以上劳模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财政资助,个人不缴费。  4、新生儿出生三个月以内办理参保手续的,可免缴本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  城镇居民待遇享受期政策  1、新参保人员自缴费之日起执行1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2、续保人员应在每年的第四季度缴纳下一年医疗保险费,自下一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断保一年以上再缴费的,视为重新参保,执行一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原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住院报销待遇  统筹基金报销待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依据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等级,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分别为65%、70%、75%,70周岁以上老年人再提高10%。  参保人员经批准到市外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55%,70周岁以上老年人销比例为65%。  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待遇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先由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统筹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参保居民医保基金统筹支付后,个人自付超过大病起付线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转入商业保险分段按比例给予补偿,上不封顶。0-2万元(含2万元),补偿50%;2-7万元(含7万元),补偿70%;7万元以上补偿80%。(日起执行)  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待遇标准  1、门诊统筹首次起付标准为40元;自然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每次起付标准为20元。自然年度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最高额为200元。  2、自然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可支付医疗费的发生额为1000元/人,每次门诊统筹基金最高可支付医疗费发生额为200元/人。  3、低于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和超过最高可支付医疗费发生额的医疗费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可支付医疗费发生额以下的医疗费,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其余部分由个人负担。  注意事项:  1、户口在双塔区的到朝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劳动大厦五楼一号窗口,电话:2638919),户口在其他县(市)区的,到所在县(市)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实行统一的起付标准,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为:一级医院(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700元;转本市行政区域外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为700元。  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80%,二级医疗机构为70%,三级医疗机构为60%,转本市行政区域外住院治疗的为55%。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跨年度住院的参保人员,享受出院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参保居民就诊就医应执行“社区首诊,逐级转诊”的就医原则,并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就医结算,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分级支付”的原则支付。  统筹基金支付金额=(住院总费用-自费费用-先行自付费用-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其中自费费用是指医保《三大目录》范围以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及超标服务设施的费用。先行自付费用是指需参保人员先行自付一部分费用后,即乙类药品先行自付10%的费用和部分准予支付的诊疗项目先行自付15%或&20%的费用。  定点医疗机构分级支付报销比例如下: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主要保障的范围包括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的居民,主要包括三类人群,其中一种是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尚未参加公费医疗的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那么还有哪些人群,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又如何?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以天津市为例: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就医类别、医院级别和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标准:  (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9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两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遵循的几个原则:一是低水平起步。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收入水平的提高,可以逐步提高筹资水平、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二是坚持群众自愿。不搞强制,而是在制度设计上注重政策的吸引力,引导群众参保,并鼓励连续缴费;三是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责任;四是坚持统筹协调。要统筹考虑各种保障制度和政策的衔接,地区之间的平衡,新制度的出台对其他人群的影响,以及医疗保障体制和医疗卫生体制的配套改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障参保范围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主要保障的范围包括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的居民,主要包括三类人群:  一是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尚未参加公费医疗的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  二是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学生。目前,许多城市将原来针对大学生实施的公费医疗保险改变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将原来不提供保障的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不提供保障的大学生及研究生纳入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  三是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无业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仅保障居民花费的住院医疗费用,不保障门诊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城镇居民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其报销额度也有起付标准和封顶标准的规定,各省市规定的标准各不相同。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的病种范围  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糖尿病;偏瘫;肺心病;红斑狼疮;精神病等九种病。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门诊特殊病还包括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癫痫DD脑电图检查;血常规、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抗癫痫药物治疗、抗癫痫药物血药浓度监测。  再生障碍性贫血DD血(尿)常规检查、骨髓象检查、雄性激素、免疫抑制剂、抗生素。  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DD血(尿)常规检查、骨髓象检查、paig及血小板相关补体检测、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抗生素。  参保城镇居民患有已经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管理的病种,其医疗费的报销范围比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门诊特殊病医疗费年度内起付标准为500元,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按照《规定》执行。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分别发生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治疗的,只自付一次门诊特殊病的起付标准费用。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所需目录内药品在定点药店购买的,对符合门诊特殊病诊断及报销范围的费用予以报销。  参保人员患有门诊特殊病在门诊就医享受规定的住院医疗费报销待遇。
  1.上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2012年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主要是按照国家要求适当调整了住院报销办法,具体为:参保居民每次住院增设起付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作如下调整,其余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自负:  1、70周岁以上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从70%调整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8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65%。  2、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从60%调整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8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65%。  3、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基金支付比例从50%调整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7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6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55%。  通过上述调整,本市城镇居民医保的住院医疗费总体报销比例从原来的61%左右提高到70%左右。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的门急诊支付政策维持2011年标准不变。  2.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一.在职职工  职工门急诊医疗费  1、日前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首先从其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中支付,帐户资金用完后,由个人现金支付,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负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后,超过部分由个人和附加基金按一定比例分担。附加基金的支付比例根据职工年龄不同,有所区别:  (一)日前出生、在日前参加工作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1500元,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70%,其余部分由在职职工自负。  (二)日至日出生、在日前参加工作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1500元,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60%,其余部分由在职职工自负。  (三)日后出生、在日前参加工作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1500元,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50%,其余部分由在职职工自负。  (四)日后新参加工作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1500元,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50%,其余部分由在职职工自负。  职工门诊大病费用  职工在门诊大病医疗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由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由统筹基金支付92%。统筹基金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在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职工自负20%。  二.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退休人员一年内门诊急诊就医或者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费用,由其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不足部分先由个人支付至门急诊自负段标准,超过部分按下列规定支付(不含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费用):  出生年月:  (一)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300元,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5%;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退休人员自负。  (二)日前出生、在日前参加工作并在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700&元,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5%;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75%;其余部分由退休人员自负。  (三)日至日出生、在日前参加工作并在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700元,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65%;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60%;其余部分由退休人员自负。  (四)日后出生、在日前参加工作并在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700元,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55%;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5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45%;其余部分由退休人员自负。  (五)日后参加工作并在之后办理退休手续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700元,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55%;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5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45%;其余部分由退休人员自负。  退休人员门诊大病费用  退休人员门诊大病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92%。其余部分由其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职工自负。
合肥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条件及范围,如下:  一、大病保险报销条件  合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享受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参加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缴费的参保人员。(2)一个结算年度内,在政策范围内个人住院自付费用超过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的参保人员。起付线标准依据合肥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2013年度(享受待遇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元。  二、大病保险具体报销范围  大病保险具体报销范围是参保居民住院在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所有医疗费用,包括超过结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即16万元以上的在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非医保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指的是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这三个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病人看病不花一分钱,医院还倒贴补助和礼品?这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在郑州一家民营医院内。院方称,享有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看病时,只需缴纳300元押金办理入院手续,就可以“免费看病”,每天享受医院的补助,出院时能全额领回押金,医院还会赠送鸡蛋等礼品。  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在医保报销金额之外,个人需要承担一部分费用,这家民营医院为何如此大方?病人治疗费用究竟是谁在承担?昨日,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对此,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查部门表示,医院此种做法肯定不合适,是否构成骗保仍有待调查。  事件:入住医院只用交押金,出院时能领回  3月22日晚,在郑州市第二医院神经内科一病区,提起几天前的看病经历,病床上71岁的阎先生连呼后悔。  阎先生说,他居住在二七区齐礼阎社区。前一段时间,他听邻居介绍,长江路上一家民营医院“看病不要钱”,平日里左腿疼痛的他动心了。3月16日上午,他来到这家名为郑州金成中医风湿病医院,在缴纳300元后,办理了入院手续,医保卡则交给了医院。  阎先生说,他在入院时,医院赠送了一箱鸡蛋(如图)。此外,医院方面还告诉他,300元押金在出院时将会退还,除此之外,每日还会补助10元,不用他掏一分钱。但他住院到3月20日时,感觉身体不适,当晚便转院来到了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院诊断结果为“桥脑左侧梗死”,目前只能卧床治疗。  阎先生称,他转院后,郑州金成中医风湿病医院曾派人前来,并承担了200多元的检测费,但此后对他是不管不问。  阎先生拿着该风湿病医院打印的16、17、18日的“治疗费用清单”称,一项名为“拔罐”的收费出现在了3天的治疗中,但他确认自己根本没有接受过拔罐治疗。另外,清单显示这项为22元的拔罐费用中,标明需要自费6.6元,但实际上,他没有掏过一分钱治疗。  阎先生还说,这3天的清单显示,医院每天都给他使用了包括穿山甲、乌鞘蛇、透骨草、三七在内的名贵中药,共计十余种。而实际上,他确实也服用过中药,但这里面是否含有这些成分,他根本无从得知。  另外阎先生表示,病人在该风湿病医院看病,根本不用掏一分钱,还可以按天领取补助,他出院时,也领回了自己的押金,因此他怀疑该医院有骗保的嫌疑。  求证:看病不花钱领补贴?局人员称闻所未闻  医院不收钱还送礼品,为何会有如此大方的医院?  昨日上午11时,在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的政策咨询窗口,一名女工作人员解释说,阎先生享受的是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为65%到75%,每年需要缴纳180元的费用,这笔钱直接打入国家医保基金的账户内。由于阎先生并非在职职工,所以该卡内并没有钱,不能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等,只能住院时报销医疗费,个人肯定是需要承担一部分的。  当听完阎先生家属的讲述后,该工作人员笑了,表示她从未听说有此种情况,“医院住院不花钱?还能领取补贴?有这种好事?”  而在该局二楼,医疗保险待遇窗口的工作人员告诉阎先生的家属,系统查询显示,阎先生享受的是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在3月16日至20日期间,阎先生在郑州金成中医风湿病医院住院,总的医疗费用为2221.84元,医保报销的费用为1300.77元,也就是说,个人需要承担921.07元。报销的1300.77元,这一笔钱将由医保中心直接拨付给金成中医风湿病医院。  “医院又不是慈善机构,为什么不需要病人自己掏钱?”对此,阎先生的家属表示质疑,医疗费究竟是谁在承担?  暗访:院方称看病不花钱,还能领补贴  郑州金成中医风湿病医院位于长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东南角,大门口悬挂有“郑州市医保定点医院”的牌匾。昨日下午2时30分,记者以病人家属名义前来探访,三诊室的一名女工作人员予以接待。其胸牌显示为门诊主任,叫马香梅。  当得知病人享受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时,马医生称,该民营医院的特色是中医治疗,专治老年人的风湿病,采用喝汤药、理疗、艾灸、贴膏药等综合治疗手段。  “费用嘛,一分钱都不用掏。”谈及医疗费时,马医生说,医疗费是“走医保这一块,国家报销。”据其介绍,病人需要先交300元押金,出院时将全部退还。  “一天还补贴你10块钱。”马医生表示,因为医院没有电梯,条件差一点,所以才出台这项优惠政策。  如果病人不住院,可以享受如此的优惠吗?对此马医生称,必须要住院,才能享受不花钱的优惠。如果不住院,一分钱的优惠都享受不到,病人需要全部自费。  “今天上午就来了四个(病号)。”马医生指着手里的记录本称,不少病人都选择来这里看病。但即便住院,也不能随便出院,“最少要住10天,最多一次不超过一个月。”马医生称,如果病人想长期住院治疗,可以采取一种变通的方式。比方有病人连住3次,都是住到20多天的时候出院,过一段时间再过来入院。  马医生表示,该院这种让病人不掏钱看病的方法,已经搞了两三年。刚过去的春节七天假期内,医院的政策是每天补助病人50元。一些病人没花一分钱,还白白领了几百块。另外,病人在入院时,医院会赠送一箱鸡蛋,出院时,还会再赠送两箱鸡蛋。  看到记者不太相信“看病免费”的说法时,马医生执意要带记者去病房看一看。在二楼的多个病室内,均有病人入住。  在二楼第七病室,一名王姓病人表示,她也是听病友介绍后过来的,目前在这里住了5天,确实是看病不要钱,每天还有补贴,她也领到了一箱鸡蛋等礼品。此外,另一名白姓病人则称,她家住五里堡,医院“不要钱”的说法属实,他们院里有几个邻居都是在这里看病,没花一分钱。  “这么好的事儿,他不相信。”马医生笑了。  对此,两名病人也笑了,大声告诉记者,“你放心,我们不是医托。”  监管:医院做法是否构成骗保,社保稽查部门将做调查  郑州人社局官网上显示,郑州金成中医风湿病医院属于一类定点医疗机构。  昨日下午,郑州人社局12333政策咨询电话一名工作人员回复称,享受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在省、市、区不同的定点医院住院看病时,可以报销不同比例的医药费,从65%到75%不等,病人肯定自己需要承担一部分费用。至于有医院声称病人住院不花钱,还可以白拿补贴,她表示简直匪夷所思,她还没听说过这种情况。  对此,郑州人社局的二级机构、郑州市社会保险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不排除有医院借此手段骗保的嫌疑。  昨日下午,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查大队一名魏姓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有医院采取免费给病人看病、赠送礼品等方式,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合适的。但究竟是否构成骗保,有待进一步调查,当事人也可以向他们提供相关证据。  新闻1+1  “看病不花钱,还管饭管接送”――去年12月,据云南一家媒体报道,曲靖市一医院部分医护人员成立“市场部”,诱骗乡镇病人住院。采取开假医嘱,外面买药赚差价,变相套取新农合资金23万余元,3人被检方以诈骗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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