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经济与管理课件在沿河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黄鱼圈乡总体规划
第二章& &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与目标
第七条&&经济发展战略
1、&&产业集聚与扩散策略
新型城镇化发展一方面要实现产城一体化、另外要求城乡一体化。产城一体化需要产业向乡驻地集聚,通过龙头企业带动乡驻地企业向现代化、规模化发展;城乡一体化要求乡驻地企业向农村扩散,走公司加农户的扩散发展之路,农民成立各种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农、工、旅一体的新型产业体系,改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向就地城镇化方向发展。通过产业集聚形成强大的产业支撑,增强乡政府财力,为加快城镇化奠定物质基础,从而增强乡驻地吸纳能力。从农业来讲,乡域发展有机水稻、水果、错时蔬菜和养殖业,走集聚—扩散式的发展道路,可促使种植业和畜牧业成为规模经济,组织和建设物流中心,集中、周转和分流绿色农产品,带动周边农村地区加工业、商贸旅游业的发展,形成产、供、销、农、工、旅一条龙,从而加速就地城镇化进程。
2、&&结构多元策略
坚持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原则,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现代农业、旅游业和能源产业的建设,全面提高第三产业的质量。做优一产、做大二产、做高三产。体现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发展理念,注重环境质量,划定生态保护区域,保持生物多样性。
3、&&生态宜居策略
充分利用黄鱼圈水乡生态景观条件,营造长春、农安远郊水域乡村、历史文化旅游名乡。这样,一方面可以强化乡镇的整体形象效应;另一方面,为确立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新的比较优势提供前提,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竞争力的提高。
4、重点轴线发展策略
黄鱼圈乡是农安县乡村休闲度假旅游和天然气产业区的组成部分,是松花江生态旅游观光带和辽金文化遗迹游上的节点乡,突出其在农安县经济梯度发展体系中重要作用和地位。
5、统筹发展策略
区域统筹和兼顾乡驻地发展和村庄建设,合理调整镇村体系布局,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加强农特产品基地建设,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第八条&&社会发展战略
1、社会发展战略主要应与经济发展相协调,针对由经济发展引起的人口的就业结构和空间结构的变动制定相应的战略,积极应对老龄化及城镇化带来的人口结构变化,规划相应的服务设施和农民居住生活社区,完善社区市政及公共服务体系,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2、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传统农村由于布局松散,难以配套建设城镇化的生活服务设施。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现代农业的推进,应鼓励建设成规模的新农村社区,以便配套建设相关服务设施,提高全乡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3、把中心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并给与政策扶持,使中心村成为有一定地域和人口规模、有良好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及生产和生活环境、并能够对周围村庄的发展产生辐射带动作用的新型农民集中居住社区。
4、根据快速城镇化特征,应大力建设文化设施,促进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
第九条&&环境发展战略
1、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立体化、网络式的生态结构体系,强化对重要生态环境资源的空间管制。
2、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积极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乡域产业布局。
3、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4、提高城乡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切实提高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
第十条 区域发展战略
1、实现多层次区域协调发展。加强黄鱼圈乡与新农乡、青山乡、小城子乡、万金塔乡、高家店镇、靠山镇的协调发展。
2、实施乡驻地促进战略和空间集聚战略,加快乡驻地乡驻地的发展。促进乡驻地与周边村庄联动发展,推进区域新农村建设。
第十一条&&总体战略目标
从经济、社会、生态和城乡建设的有机协调发展出发,以产业结构调整和总体布局优化为突破口,实现产业现代化与特色化发展,坚持“农业强乡,旅游兴乡,生态立乡,产业裕民”的发展思路,全面提升乡驻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快速完成城镇化进程。坚持生态文明,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传承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乡镇,将黄鱼圈乡建设成为布局合理、设施配套、低碳绿色、环境优美的历史文化名乡。
第十二条&&经济发展目标
至近期2020年,全乡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4亿元,年均增8%左右。产地产业结构预期调整为65:10:25。财政收入677万元,农民纯收入达到1.7万元。
至中期2025年,全乡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9.5亿元,年均增10%左右。产地产业结构预期调整为50:15:35。财政收入1264万元,农民纯收入达到3.1万元。
至远期2030年,全乡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1.4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产地产业结构预期调整为40:20:40。财政收入1756万元,农民纯收入达到4.3万元。
第十三条&&社会发展目标
1、人口发展目标
2020年乡驻地人口为8323人,乡域人口33742人,城镇化率为24.7%;
2025年乡驻地人口为9800人,乡域人口34180人,城镇化率为28.7%;
2030年乡驻地人口为12075人,乡域人口35923人,城镇化率为33.6%。
2、城乡建设目标
① 住宅建设:2020年乡驻地人均居住面积 32m2,农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5m2;
2030年乡驻地人均居住面积 35m2;农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8m2。
②自来水普及率:2020年乡驻地达到100%,各村达到95%以上;
2030年乡域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
③燃气:2020年实现罐装化;2030年乡驻地实现管道供气,燃气气化率达到90%以上。
④集中供热普及率:2020年乡驻地达到30%以上;2030年达到90%以上。
⑤实现村村通电话、有线电视:电话普及率2020年60门/100人,2030年70门/100人;有线电视入户率2020年达到90%,2030年达到100%。
3、公共服务设施发展目标
①教育事业:2020年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保持在100%,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保持在95%以上,9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初级职业技手术水平;2030年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保持在100%,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保持在98%以上,98%以上的初中毕业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初级职业技手术水平;形成基础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青年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多形式、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
②科技事业: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强科技普及、宣传、培训和推广力度,积极推广新产品、新技手术,抓好有机农业科技示范、生态观光农业技手术推广。
③文化体育事业:加强文化活动网站和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实现“一村一幼三室一园一场”即村幼儿园、办公室、卫生室、文化活动室、五保家园、运动场地的文体设施建设目标,满足村民业余文化生活需要。
④医学卫生事业:建立以国家、集体为主,个人为辅的卫生医学体系,重点加强农村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提高人民群众抵御疾病的能力。2020年千人拥有病床张数5张,2030年千人拥有病床张数6张。
⑤社会福利事业:建立社会福利等公共公益服务设施,积极发展保险业和社会福利事业,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20年全乡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达到100%,城乡人民保险覆盖率100%。
第十四条&&生态建设目标
至2020年,大气环境质量达到Ⅱ级标准;固体废弃物综合转运率达到90%,综合利用率达到40%,乡驻地与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率高于20%;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Ⅱ类水体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 Ⅲ 类水体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70%;声环境达到Ⅰ类区标准。生产与环境保护相互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至2030年,大气环境质量达到Ⅱ级标准;固体废弃物综合转运率达到100%,综合利用率达到50%,乡驻地与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率高于30%;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Ⅰ类水体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Ⅱ类水体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80%;声环境达到Ⅰ类区标准。乡域内主要污染源得到根治,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工作初见成效,生态系统自净能力得到增强。
第四章&&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第十九条&&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预测2020年乡驻地人口为8323人,乡域人口33742人,城镇化率为24.7%;预测2025年乡驻地人口为9800人,乡域人口34180人,城镇化率为28.7%;预测2030年乡驻地人口为12075人,乡域人口35923人,城镇化率为33.6%。
第二十条&&城镇化途径
1、中部产业带动的集聚型城镇化——中部区域以乡驻地为主体,沿过境乡道,通过产业发展带动人口集聚,形成人口向乡驻地集聚的集聚型城镇化路径。
2、南部现代农业带动的就地型城镇化——以现代农业为城镇化动力,通过现代农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推动农村生活质量提高,建设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形成农民就地生活质量提升的城镇化。
3、北部旅游业、能源产业带动的半集聚型城镇化——通过乡村旅游业、工业的发展,一方面村庄服务业实现一定的服务业人口集聚,另一方面旅游收入改善农村生活,就地提升生活质量。
4、依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生动力,加强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我省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方式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升居民生活水平,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
5、重点解决新型城镇化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积极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美丽乡村旅游和农特产品加工园区,使现代农业、旅游业、加工业成为容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场所。
第六章&&乡域土地利用及空间协调规划
第二十六条& && & 土地利用类型发展策略
1、乡驻地建设用地
调整住宅建设,规划期内人均居住用地达到国家标准
乡驻地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40m2以内。
提高产业区土地使用效率,显现用地集约效益。
以乡驻地改造为中心,建设功能齐全、设施标准高的乡驻地,提高公共设施用地比例。
加强道路交通建设,完善现有道路网络,改造现有道路条件,开拓新路,建设停车场、广场。
大力加强乡驻地基础设施建设,以自来水厂、变电所增容、燃气站、集中供热站建设为重点,提高公用设施用地比例。& && && && && && && && && && && && && &&&
以公共绿地建设为核心,提高乡驻地生态环境质量,提高乡驻地绿地比例。
2、村庄建设用地
中心村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人均 150 m2以内。& && && && && &
以村庄居民住宅、村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为主。
应尽量利用旧宅基地、空闲地和废弃地;
鼓励通过土地整理,将其他土地区内零散分布的村庄和企业向村庄建设用地内集中。
3、农业用地&&
(1)基本农田
鼓励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可进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土地整理复垦资金应当优先投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本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不准在本区内进行挖沙、采石和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
(2)一般农田
区内应加强基本建设,培育地力;控制农地转为建设用地,允许不适宜进入建设用地区的非农建设;鼓励该区内土地根据市场需求和土地资源的适宜性进行农业结构调整。
(3)& & 交通用地
确保交通用地的需要,提高区域可达性。交通用地要和乡驻地建设用地有效衔接。
以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加强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和环境保护林建设,提高林地生产率和生态防护功能;禁止毁林开荒,不得擅自转变用途;允许林区内有其他零星的农用土地,鼓励其逐步迁出;鼓励林区破坏生态环境或影响林业生产的其他土地或现状用途不适宜的用地类型,调整到适宜的土地用途类型区。
确保水利设施用地需要,尤其保障松花江流域灌溉工程用地,加强水源保护区保护,加强对水域的综合利用。&&
第二十七条& && &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在规划期内,乡驻地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40m2以内,其他村屯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50m2以内。
第十章&&乡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
第四十五条& && & 环境质量目标
1、总体目标
至2020年,大气环境质量达到Ⅱ级标准;固体废弃物综合转运率达到90%,综合利用率达到40%,乡驻地与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率高于20%;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Ⅱ类水体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 Ⅲ 类水体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70%;声环境达到Ⅰ类区标准。生产与环境保护相互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至2030年,大气环境质量达到Ⅱ级标准;固体废弃物综合转运率达到100%,综合利用率达到50%,乡驻地与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率高于30%;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Ⅰ类水体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Ⅱ类水体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80%;声环境达到Ⅰ类区标准。乡域内主要污染源得到根治,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工作初见成效,生态系统自净能力得到增强。
2、具体目标
(1)水环境质量目标
2020年,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Ⅱ类水体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Ⅲ类水体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70%。
2030年,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Ⅰ类水体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Ⅱ类水体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80%。
(2)空气环境质量目标
至2020年,乡域空气环境质量主要指标达到II级标准,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达到90%;居民、文教区 50—55dB(A),一类混合区 55—60dB(A),二类混合区 60—65dB(A),工业区 65—70dB(A)。交通干线两侧 70dB(A),夜间标准在日间基础上下降 10dB(A)。
(4)固体废弃物
至 2020年固体废弃物综合转运率达到90%,综合利用率达到40%,乡驻地与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率高于20%。
至 2030年固体废弃物综合转运率达到100%,综合利用率达到50%,乡驻地与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率高于30%。
第四十六条& && & 环境污染防治规划
1、水环境的防治对策与措施
(1)净水厂、水源井设水源保护区,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保护。
(2)在乡驻地新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排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处理达到一定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大气环境的防治对策与措施
(1)加强锅炉除尘设施管理,推行乡驻地集中供热供气,减轻烟尘污染。
(2)改变乡驻地能源结构,民用能源推广天然气。
3、声环境的防治对策与措施
(1)对社会生活、建筑噪声加以控制。社会噪声、建筑噪声源具有时间、地点相对不固定的特点,比较接近居民区,扰民严重,应通过严格管理加以控制,提高居民环境意识,限制施工噪声时间、周期等。
(2)对工业噪声综合防治,乡驻地内限制发展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
(3)加强车辆管理、限制交通噪声。
4、固体废弃物的防治对策与措施
(1)& & 工业固体废弃物在指定地点堆放,防止有害物质二次污染,煤渣铺路,减少堆存面积。
(2)& & 控制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推广使用天然气。
(3)& & 增加垃圾转运场,实现垃圾资源化、无害化。
第四十七条& && & 生态保护措施
1、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将废弃地逐步改造为林地、牧草地,固定土壤,防止沙化,关停所有对土壤产生破坏的企业,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区。
2、大力推广和普及生态农业,发展农作物秸秆和清洁能源的应用。积极推广农业节水技手术、生物防治技手术、有机肥使用等技手术、促进生态农业发展。
3、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实行大地林网化,在公路两侧及水体周围实施重点绿化工程,公路沿线防护林20-50 m宽。
4、保护水源涵养地,保护松花江沿岸湿地,禁止工业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体,保证居民饮用水水质安全。
5、大型基础设施如公路开发建设,应加强生态保护措施的落实和监督管理力量,慎重选取交通线路。
6、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多方面筹集资金进行环境保护建设。
7、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乡驻地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企业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呵呵,看着挺有感觉的,但是这个规划最少需要五六年后才能开始论坛,规模太大了。
好长,看不进去
第十四章& &乡驻地用地布局规划
第六十二条& && &用地布局规划
1、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至2030年,乡驻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34.88hm2,占乡驻地建设总用地的20.64%,人均公共设施用地面积28.89m2。其中:
①& &行政管理用地
黄鱼圈乡政府位于现过境乡道北侧,规模较小,布局分散。规划黄鱼圈乡政府在原址扩大规模,将乡派出所、法庭等行政办公集中建设,形成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的行政服务中心。
规划到2030年,行政管理用地3.15hm2,占乡驻地建设总用地的1.86%,人均公共设施用地面积2.61m2。
②& &商业金融用地
规划保留过境乡道两侧现有商业服务设施,并扩大其规模,形成新的商贸旅游服务产业带。
规划到2030年,商业金融用地面积22.28hm2,占乡驻地建设总用地的13.18%,人均公共设施用地面积18.45m2。
③& &文体科技用地
规划在乡驻地中部,长吉大路北侧建设黄鱼圈乡文化科技中心,建设图书馆、科技馆等文化设施,满足乡驻地居民文化生活需要。
规划到2030年,文体科技用地面积0.33hm2,占乡驻地建设总用地的0.2%,人均公共设施用地面积0.27m2。
④& &医学保健用地
规划对现状黄鱼圈中心医院进行扩建,至规划期末床位数达到80张,在乡驻地主干道中部北侧规划新建现代化敬老院一处。
规划到2030年,医学卫生用地1.06hm2,占乡驻地建设总用地的0.63%,人均公共设施用地面积0.88m2。
⑤& &教育机构用地
规划乡驻地中学、中心小学在原址上扩建,在中心小学增设幼儿园一所(含学前班),使学生的学习条件得到改善,提高教学质量和学习环境。
规划到2030年,教育机构用地8.15hm2,占乡驻地建设总用地的4.82%,人均公共设施用地面积6.75m2。
⑥ 集贸市场
规划在乡驻地北侧建设集贸市场一处,完善周边配套设施和卫生环境,创造良好的商品交易环境。
2、 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结合现状居住用地的布局结构,主要改造乡驻地棚户区,开发新型农民集中居住社区,以提高建筑层高和容积率,集约利用土地;沿新建乡驻地主干道开发养老地产、商业地产、旅游地产。居住用地布局的原则尽量完整成片,并将绿地系统引入各组团内部,提升居住区环境质量。考虑各居住区合理服务半径,布置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到2030年,居住用地总面积为67.69hm2,占乡驻地建设用地的40.05%,人均居住用地面积56.06m2。
3、生产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在现乡驻地东北部布置农特产品加工区,以及工业预留地,实行产业园区化管理,以适应黄鱼圈乡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同时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除尘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确保排放达标。
规划到2030年,生产设施用地面积为8.25hm2,占乡驻地建设总用地的4.88%,人均生产设施用地面积6.83m2。
4、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在乡驻地东侧布置仓储物流用地。
仓储用地面积4.22hm2,占规划建设用地2.5%,人均仓储用地面积3.49m2。
5、市政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变电所、电信、邮政所位置,扩大规模。在乡驻地裕民路与新民大街交汇东北角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处,在乡驻地中部北侧建设供热锅炉房,在乡驻地西侧建设燃气站;在乡驻地东侧建设垃圾转运站一处。
规划市政设施用地4.44hm2,占规划乡驻地建设用地的2.63%,人均市政工程设施用地面积3.68 m2。
第六十三条& && &土地使用强度区划
根据乡驻地建设布局,按级差地租原理,将规划建设用地按全层结构划分为高强度开发控制区、中强度开发控制区、低强度开发控制区。高强度开发控制区,位于乡驻地中部行政、商贸中心和过境乡道北侧地段,为商业金融、居住用地。中高强度开发控制区,位于乡驻地西部的农民集中居住社区、东部的滨河商品住宅区。低强度开发控制区,位于乡驻地东部工业、仓储用地。土地使用强度划分:
1、高强度开发控制区
中部行政、商贸中心和过境乡道北侧地段,以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用地、居住用地为主。容积率控制1—2.5,建筑密度控制在30%—40%,建筑高度≤50m,绿地率≥30%。
2、中等强度开发控制区
位于乡驻地西部的农民集中居住社区、东部的滨河商品住宅区。容积率宜控制在1—1.5,建筑密度控制在30%—40%,建筑高度≤30m,绿地率≥30%。
3、低强度开发控制区
位于乡驻地东部工业、仓储用地。按《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容积率控制在0.7—1.2,建筑密度控制在40%—50%,建筑高度≤20m,绿地率≥25%。
4、建筑性质兼容
土地使用兼容包括用地上的兼容和建筑的兼容,相比之下,建筑性质的兼容更加详细,更能达到控制的目的。T,S,W,G,D,E类用地不具有兼容性,T,D,E类用地不被任何用地兼容。G类用地可被任何兼容。
第十八章& &乡驻地环境保护规划
第七十六条& &&&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大气环境质量:2030年乡驻地范围内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II级标准。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90%;居民、文教区 50—55dB(A),一类混合区 55—60dB(A),二类混合区 60—65dB(A),工业区 65—70dB(A)。交通干线两侧 70dB(A),夜间标准在日间基础上下降 10dB(A)。
固体废弃物:至 2030年固体废弃物综合转运率达到100%,综合利用率达到50%,乡驻地与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率高于30%。
第七十七条& && &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规划措施
①严格控制工业区废气排放,认真执行达标排放。改变乡驻地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2030年,乡驻地气化率达到85%。
②发展植物净化,加快乡驻地绿化建设,修建公共绿地。
③建设绿化隔离带、卫生防护林带。
2、水环境保护规划措施
①农特产品加工区推行清洁生产,建设中水系统,选择节水工艺,鼓励一水多用,废水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实现废水资源化。
②提升企业水处理能力,使乡驻地及工业园区污水达标排放。
3、声环境保护规划措施
①工业噪声整治措施。优化乡驻地工业区布局,设立隔离带。工业区企业应选购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保证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要求。
②交通噪声整治措施。优化乡驻地道路系统,规划乡驻地外围道路为过境交通线路,使过境交通车辆从乡驻地外围通过,减少对乡驻地内部的噪声影响。针对乡驻地交通性干道加强绿化,乔、灌木结合,利用植物带降低交通噪声。并在合适地段,实施有效监控。
③建筑施工噪声整治措施。为保障居民休息的权利,对建筑施工时间作出硬性限制。
④社会生活噪声整治措施。在商业、娱乐、宣传、体育活动产生噪声的地段设置噪声监测点,通过制定相关的法令,加强管理来限制超标噪声的产生。
4、固体废弃物整治规划措施
①推广无废少废生产工艺,鼓励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减少废物产生量。
②乡驻地垃圾统一收集、清运,改变现状生活垃圾随处堆放的现状,垃圾收集点及垃圾转运站的建设以不污染周边环境为原则。
③对医学垃圾和工业有毒、有害的废弃物要集中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处理。
④实现垃圾无害化转运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①& &极强化居民环保环卫意识,推广垃圾分类袋装化,增加废旧物品和垃圾的回收和再生利用率。
第二十章&&乡驻地近期建设规划
第八十三条&&规划年限
规划年限:近期2013年—2020年;
第八十四条&&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至2020年,黄鱼圈乡乡域总人口规模33742人,乡驻地总人口规模8323人;乡驻地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126.13hm2,人均建设用地指标151.54m2/人。
第八十五条&&用地发展方向
考虑到近期建设以乡驻地中部项目开发和东北部工业项目为主,结合用地评价,确定近期乡驻地建设用地主要依托过境路,向东部和北部发展。
第八十六条& &建设用地布局
推动乡驻地建设重点向东发展农特产品加工区和生态农业观光园区,完善乡驻地基础设施建设带动乡域服务功能和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促进产城一体化发展;加强乡驻地道路建设,形成完善的道路交通系统,新建客运站;加快棚户区改造,以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建设为主,同时改善乡驻地环境卫生、新建公园绿地、创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以乡驻地内部用地改造为主,外围新增用地建设为辅,逐步连片滚动发展。优先建设现乡驻地内过境乡道南北两侧用地,尽快形成乡驻地商贸服务中心、农特产品加工区。
1、&&道路交通系统
重点实施主干道路网,以裕民路和规划新城大街为核心,以乡驻地主要道路改造为支撑,建设乡驻地道路系统,同时做好乡驻地内对外交通的连接。在实施主干道路建设的同时,开展支路改造和整治,打通断头路,拆除违章建筑,清理占道经营,修整路面,恢复人行道。主要完成过境乡道在乡驻地路段的改造,其红线宽度为16m;修建裕民路和新城大街,道路红线宽度24m,形成“两横一纵”道路网系统;同时建设乡驻地客运站及公共停车场。客运站用地面积为0.55hm2,停车场用地面积为0.9hm2。
2、 居住用地
利用国家和省内相关政策加强对乡驻地现状危旧住房进行改造,提高居民的生活舒适度和安全性。规划以棚户区改造为主,改善乡驻地居住环境,完善各项设施,创造良好的居住空间。主要对乡驻地组团局部居住片区进行改造,在乡驻地西部新建两个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居住建筑总占地面积达到50.11hm2。
3、公共设施用地
(1)行政管理
规划在现乡政府改扩建,重点完善社区服务机构,改善办公环境,创造良好的政府办公形象。行政办公占地3.15hm2。
(2)教育机构
加强基础教育建设,提高教学设施及教育质量,扩大乡中学、中心小学校舍规模,新建幼儿园一所。教育机构占地8.15hm2。
(3)文体设施
规划在乡驻地中部建设文化活动场所一处,为居民提供休闲场所。文化娱乐用地占地0.33hm2。
(4)医学保健
完善乡驻地卫生院的设施和职能,提高医学水平,为全乡居民医学保健提供更为可靠的保障。医学卫生用地占地1.06hm2。
(5)商业金融
规规划沿过境乡道两侧布置商业金融用地,在乡驻地中部、南部、西部形成商业中心,增强乡驻地吸引力、辐射力和聚集效应,商业金融用地占地面积19.58hm2。
(6)集贸市场
规划在乡驻地北侧建设集贸市场一处,完善周边配套设施和卫生环境,创造良好的商品交易环境。
4、绿地系统
绿地建设是黄鱼圈乡近期建设的重点之一,规划在近期建设三片中心绿地,在乡驻地两条河流两侧建设滨河特色景观公园、中部集贸市场东侧建设集中生态绿地。总占地面积8.34hm2。
5、市政公用设施
乡驻地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应与乡驻地开发建设相配套,统一设计,集中开发,滚动发展,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和生产需求。对10KV线路做部分改造和新建;对电信局进行增容,电信线路进行改造,将架空线路改造为地埋敷设;大力发展有线电视业务,提高有线电视入户率;建设集中供热锅炉房、燃气站和相应管网;建设自来水厂,给水管网采取新建和改造并举的方针,新建道路要按规划要求将给水管网一次到位;新建和改造小区给水设施、排水管网,要按规划设计一次到位,实施雨、污分流制,修建乡驻地污水处理厂。
第八十七条&&重点建设项目
1、建设重点
按照黄鱼圈乡总体规划的战略目标与构想,逐步调整与完善乡驻地各项功能及基础设施水平。近期建设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重点项目定点定段,为建设开好头,为今后发展打下基础,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乡驻地建设合理布局。针对现状乡驻地建设中突出的问题,确定近期建设内容,统筹安排建设项目,为黄鱼圈乡远期发展奠定基础。
到2020年底,黄鱼圈乡要全面完成核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使其功能更加完善;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用地指标和项目安排继续向公共配套设施、工业区、旅游项目倾斜;农特产品加工区、农业生态观光区初具规模,完成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建设任务。
2、建设项目
(1)公用设施项目
2020年完成乡驻地主干道、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供水管网、排水管网、供热站及管网、燃气站及管网、供电站扩容、客运站、滨河公园等设施建设。
(2)公共设施建设
2020年完成学校、幼儿园、医院、文化馆、运动建身广场、老年公寓等公共设施建设。
(3)招商项目建设
2020年完成生态农业观光项目、水域生态旅游项目、绿色食品加工项目、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商贸服务业项目招商。
第二十二章&&附&&则
第八十九条
黄鱼圈乡总体规划是指导乡域各项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在乡域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镇规划标准》和《村庄和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划。
本规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具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法定程序无权擅自改变规划,如确因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
第九十一条
凡在本规划批准前编制的各项规划与本规划有不一致的,均以本规划为准。因建设需要单独编制的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均应按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九十二条
本规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黄鱼圈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本规划的解释权属农安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九十三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原有总体规划同时作废。
第九十四条
规划适用范围在黄鱼圈乡行政辖区内从事各项城市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各类土地使用、建筑物与构筑物的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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