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与被审意见不同 关于环境保护的建议 如何处置

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nbsp&&nbsp
内审题库全(含答案).doc24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免费全文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文档加载中...广告还剩秒
需要金币:69 &&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
-内审员题库大全(含答案)
从以下每题的几个答案中选择一个你认为最合适的,并将代号填入(
选择题:(每题2分)
1.ISO版标准是( a )
a. 质量管理体系
b. 基础和术语
c.业绩改进指南
d. QMS指南
2. GB/T1所关注的是质量管理体系在满足顾客要求方面的(b)
3.组织应( c
)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整个组织中的应用
4.最高管理者应在本组织( d
)中指定一名成员
a.有能力的人员
b. 质量管理人员
c. 技术人员
5.在质量管理体系中承担(
)的人员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产品要求符合性。
a. 生产任务
b. 质检任务
c. 维修任务
d. 任何任务
6. 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
),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
a. 贮存过程
b. 生产过程
以上都不是
7.对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包括:
a. 规定准则
b. 设备认可
c. 人员资格鉴定
8. 文件可采用任何形式或类型的媒介:包括( d
a. 计算机光盘
c. 标准样品
9.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是监视和测量(
a.设备能力
b.过程人员的技能
c.特定的方法和程序
d.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
10.组织应( d )为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工作环境
a. 识别和确定
b. 评审和管理
c. 识别和控制
d. 确定和管理
1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产品”适用的范围:
a. 适用于所有的产品;
b. 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当前位置:&&&&&&&&&
关于镇江市水业总公司丹徒污水处理厂2013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意见
新闻来源:总量处 发布时间: 13:52:00 字体【&&&&】浏览次数:
镇江市水业总公司丹徒污水处理厂:
你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验收申请”及其相关材料收悉。受省环保厅委托,依照环保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我局于2O14年8月20日组织专家对你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结论,经研究,形成如下意见:
一、根据《关于公布江苏省第九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环办[2013]85号),你厂被省环保厅确定为江苏省第九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
二、你厂重视清洁生产工作,在咨询机构协助下,根据日常生产实际情况,认真查找问题,选择审核重点和目标合理,本次审核共确定清洁生产审核方案11项,实施11项,其中,高费方案2项,实施2项,已实施项目投资总额385.62万元,实现了经济与环境效益的双赢。
三、审核报告经专家评审后进行了修改,符合编写要求。专家组认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基本达到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评审考核等级为良好,同意通过验收。
四、希望你厂继续重视清洁生产工作,将先进清洁生产理念与日常管理制度相结合,加快二期扩建工程进度,借助扩建契机对中控系统进行改造,同时根据镇江市再生水利用规划,在稳定提高中水水质的基础上,加大中水回用规模和推广力度。
镇江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0月17日
中国&镇江政府门户网站版权所有 镇江市人民政府 镇江市环境保护局主办
维护单位:镇江市环境信息中心
&Copyright 2009 Zhenjia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今日访问:
总访问量:高校内部审计
&&& & 53000
&&& 6985211&
&&& 5211985
&&& 3&&&& /
&&& & 200991
访问次数: 636 发布时间:
编辑: dailing最新内部审计准则解读与案例分析(一)
第一讲 内部审计概述
  审计机构
  ●审计署(厅、局)   --国家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公司) --民间审计
  ●审计部(处、科、室) --内部审计
  审计的字面含义
  说文解字:“审”与“计”
審上面是「宀」部,表示与房屋有关,下面是「采」部,表示兽足的爪印,有辨别的意思,审字下面的「田」部表示野兽的足掌。为审问、审查之意。
   計 「言」之象形字为口舌相连,表示说话之意。
“直言曰言”,「言」要求如实表达。「十」则有四方汇合之意。其意为汇总计数、如实计数。
  审计的含义
  Audit的构词分析
  审计的英文是Audit或Auditing,其词根为audi,即“听”的意思。因此,我们很容易联想到一个人在大声报告账簿数字,而其他的人在认真聆听的场景。
  最早的审计方法是听计。
第一节 内部审计概念
  一、内部审计的定义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二、内部审计定义的比较
  2003年《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中对内部审计定义如下:
  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实现。
  2003年4月,《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规定》中的第二条规定:
  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2013年,《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中对内部审计定义如下: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三、内部审计的内涵与特征
  目的:帮助企业实现目标,其核心是强调内部审计的增值作用
  内容:新——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旧——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
  重心:从事后评价控制转向事前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
  方法:审计方法更加严谨,并需要进行必要的创新才能达到组织要求
  职能:确认和咨询
  确认业务是指内部审计师对程序、系统或其他常规事项进行客观评价,提出独立的意见和结论。
  咨询服务则是为审计客户提供服务的咨询或相关活动,其业务性质和范围根据客户的协议确定。
  内部审计的特征: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
  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生命,是其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也是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在要求。
  只有当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具备了应有的独立性,才能保证客观性,才能顺利开展审计工作,才能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第二节 内部审计的起源与发展
  一、审计产生的基础
  审计产生的条件(基础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受托责任观:一方面财产的所有者将财产委托给经营者经营,所有者一般不参与财产经营管理,另一方面,财产的经营者必须对财产的所有者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审计产生的条件(基础二):管理层分权。
  授权管理观:一方面上级管理者授予下级管理者的一定的管理权,另一方面,下级管理者必须对上级管理者负责。
  内部审计的产生:因监督和管理的需要而产生。
  二、国外内部审计的产生与发展
  (一)财务审计阶段:20世纪 20—40年代
  随着现业规模日益壮大,经营管理跨度增大,经营地点分散,一年一度的外部审计已无法满足企业管理的需要,迫切需要不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审查和评价,从而促使现代企业内部的迅速发展。审计的内容主要是进行财务审计,审计目标是查错防弊。
  第一转折点:
  1940年之前,在美国,内部审计只是外部会计公司的一个助手。1941年,Victor.Z.Brink完成了他在纽约大学的博士学位的论文,该论文阐述了包括内部审计性质和范围在内的内部审计突破性的研究成果。Brink指出内部审计应该作为公司管理层服务者。
  1941年被认为是现代内部审计的开始。
  (二)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阶段:20世纪50年代—20世纪末
  随着现代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企业竞益加剧,为了提高企业的市场应变和竞争能力,强化内部经济管理和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不断地向以审评价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为重点的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拓展,其审计目标已经提升到对其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提出建设性的审计评价和建议。
  第二转折点:
  1978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正式颁布了《内部审计实务准则》。这是“内部审计准则”的雏形。《内部审计实务准则》的首页就是全面综合地对“内部审计”的概念进行了严谨的定义,此准则颁布后十年来被世界各国的审计领域普遍认可,并被翻译成9种语言。
  (三)风险管理审计阶段: 21世纪初至今
  审计功能从监督评价转向确认和咨询,审计目标从查错纠弊转向帮助组织增加价值,内部审计从原来的“帮助管理者更好地履行职责”这一单一指向,转向了“为组织的所有利益相关者服务”这一多元化视角,其更具前瞻性、建设性。
  第三转折点:
  1999年6月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正式颁布了《内部审计实务框架》。正如财务会计准则框架一样,《内部审计实务框架》是内部审计准则的核心。
  2010年以来,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多次对内部审计实务框架的结构和内容进行更新和调整,更加重视内部审计在促进组织改善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中发挥的作用,以及重视内部审计的价值增值功能等。
  三、我国内部审计的产生与发展
  1982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建立审计机关,实行审计监督制度。
  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日,国务院正式设立审计署,地方各级政府的审计机关相继建立。
  (一)第一阶段
  国务院于1985年颁布的《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当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大中型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审计机构”。
  1985年审计署发布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中也强调了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应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我国的内部审计在其产生的那一时刻起,就扮演双重角色,一是代表国家利益,监督企业遵纪守法;二是对本单位领导负责,确保企业经营决策所需信息的可靠性。
(二)第二阶段
  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规定“国家金融机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大型基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财务收支金额较大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以及审计机关未设立派出机构的政府部门等,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审计工作人员”。
  审计署1989年修订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要求相关单位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另外,该规定在内部审计监督范围上增加了对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以及承包、租赁经营的有关审计事项;在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中增加了在实施审计时,应当事前通知被审计单位等内容。
(三)第三阶段
  1995年审计法颁布实施,该法对于内部审计的设置要求改为“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设置由根据组织实际需要转变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因此,审计法将内部审计设立权限赋予组织应遵循的其他标准。
  审计署2003年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则修改为“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第三节 内部审计人员与机构设置
  一、我国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组织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领导和监督,并保持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及时、高效的沟通。
  二、我国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模式
  1.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财会部门;
  2.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总经理;
  3.内部审计机构设在监事会;
  4.内部审计机构设在董事会;
  5.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五种内部审计组织机构设置模式利弊比较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的设置模式
地位和独立性
隶属于财会部门
内审机构只是开展部分日常性的审计工作,不能直接为经营决策者服务,不能很好地实现审计的根本目的
隶属于总经理
虽然有利于对组织直接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审计,但不利于对组织高层次决策及经济行为进行监督,审计范围相对窄小,审计工作受到一定限制
设在监事会
内部审计机构设在监事会下,实际中往往会将二者的工作混为一谈或顾此失彼从而削弱彼此应有的作用
设在董事会
不足之处是董事会是集体讨论制,凡事都通过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正常的审计工作就很难进行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在行政管理系统设置审计机构
有利于审计人员独立开展工作
  从内审机构设置的原则上看,第五种模式最为科学、有效,即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在行政系统——经营管理系统设置审计机构。内审机构,作为审计业务,要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作为行政内容,要向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总审计长和非公司董事(外聘)等组成。
  三、内部审计人员的安排(案例)
  根据内部审计岗位及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设置,组织可将内部审计人员划分为审计员、助理审计师、审计师、主任审计师、审计经理、首席审计执行官6个层级。
  这6个岗位可与现有专业技术职称格局相匹配,
  专业技术职称上可分别对应着初级、中级、高级。
  初级:
  审计员主要做一些最基本的工作,如整理资料,或者在审计师的指导下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
  助理审计师主要协助审计师或高级审计师做些辅助性工作;
  中级:
  审计师则是审计任务中的中坚骨干力量,担负着大量的具体的审计任务;
  主任审计师则是某项任务或者某个项目的责任人或者负责人,负责某个项目的整个审计事务,日常则是审计科室的负责人;
  高级:
  审计经理则是内部审计机构的具体负责人,对整个审计机构的运转负责;
  首席审计执行官,则是整个组织中的最高审计负责人,并且是董事会成员,从宏观上把握整个审计的走向和工作重点。
第二讲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第一节 内部审计准则概述
  一、内部审计准则的定义
  内部审计准则是内部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的行为标准,是衡量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准绳。
  二、内部审计准则体系框架的构建历程
  自2003年4月以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分五批发布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29个具体准则和5个实务指南,标志着内部审计准则体系基本框架的初步建立。
  2013年8月,发布了新修订的准则,包括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20个具体准则和5个实务指南,自日起施行。
  三、新内部审计准则体系框架
  第一层次: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编码:1000)
  第二层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编码:2000)
  作业类(编号:2100)
  业务类(编号:2200)
  管理类(编号:2300)
  第三层次:实务指南(编码:3000)
  第一层次: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编码:1000)
  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第1201号——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层次:具体准则--作业类(编号:2100)
  第21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计划
  第21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通知书
  第21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证据
  第21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工作底稿
  第21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结果沟通
  第21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报告
  第210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后续审计
  第21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抽样
  第21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分析程序
  第二层次:具体准则—业务类(编号:2200)
  第22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
  第22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绩效审计
  第22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信息系统审计
  第22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
  第二层次:具体准则--管理类(编号:2300)
  第23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
  第23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关系
  第23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第23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利用外部专家服务
  第23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人际关系
  第23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第230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
第二节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一、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的作用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是基本规定,规范了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进而保证内部审计质量。
  二、内部审计基本准则适用范围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三节 一般准则
  一、一般准则的核心内容
  一般准则主要是对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要求的规范。
  二、对机构的要求
  内部组织应当设置与其目标、性质、规模、治理结构等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责和权限等内容应当在组织的内部审计章程中明确规定。
  三、对人员的要求
  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决策与执行。
  道德与态度: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保密: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于实施内部审计业务中所获取的信息保密。
  专业胜任能力: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并通过后续教育加以保持和提高。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秉持社会责任,坚守职业道德;立足风险管理,致力持续发展;成就组织卓越。
  首先,需要社会责任、职业道德、风险管理等知识。
  其次,要具备的技能包括:发现问题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管治风险的能力、交流沟通以及系统思考的能力、观察预见、计划管理的能力。
  内部审计人员还需要一些隐性的能力做支持,如客观公正、合作协调、诚实负责、积极进取、忠于使命、坚韧奉献、领导指挥、应变决策等能力,此外,还需要时间管控能力、学习能力、娴熟的数据分析、妥善安排进度等能力作保障。
第四节 内部审计基本流程
  一、作业准则
  (1)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全面关注组织风险,以风险为基础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业务。
  (2)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充分运用重要性原则,考虑差异或者缺陷的性质、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
  (3)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组织的风险状况、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配置情况,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4)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审计项目,编制项目审计方案。
  (5)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人员送达审计通知书,做好审计准备工作。
  (6)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审查和评价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关注信息系统对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影响。
  (7)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关注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的舞弊风险,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
  (8)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运用审核、观察、监盘、访谈、调查、函证、计算和分析程序等方法,获取相关、可靠和充分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
  (9)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作出的审计结论。
  (10)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以适当方式提供咨询服务,改善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二、报告准则
  (一)基本要求
  (1)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2)审计报告应当客观、完整、清晰,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
  (二)具体内容
  (1)审计报告应当包括审计概况、审计依据、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
  (2)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是否遵循内部审计准则的声明。
  如存在未遵循内部审计准则的情形,应当在审计报告中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五节 内部审计的管理和作用
  一、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China 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 ,CIIA
  CIIA是由具有一定内部审计力量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审计署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的演进
  1983年8月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署成立,在审计署的领导下,我国国有企业、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陆续成立。
  审计署倡导的是“以国家审计为主导,以内部审计为基础,以社会审计为补充”的审计组织体系。
  1994年8月新中国第一部《审计法》规定:国家审计机关“对依法独立进行社会审计的机构的指导、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各部门、国有的金融机关和企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关系,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1998年国务院在确定审计署新的职能时,明确审计署不再对注册会计师进行指导和管理,只保留对社会审计的监督职能。
  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的关系只剩下对其进行业务质量监督。
  20世纪末,随着国有企业改制和政府职能的调整,单纯国企数量日益减少,公共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也被改为国家审计的派驻审计机构,国家审计对内部审计的指导职责变得越来越少。
  1984年中国审计学会成立,2002年学会更名为协会。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成为对企业、事业行政机关和其他事业组织的内审机构管理的民间组织。
  2003年3月《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的颁布,决定国家审计机关不再直接指导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审计机关只对内部审计协会指导、监督和管理,间接管理和监督各种组织的内部审计。
  2006年修订后的《审计法》第29条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010年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参加依法成立的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作关系的类型
  1.无关型
  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不存在工作上的配合。
  对于《审计法》中规定不属于需要接受国家审计的单位或部门,或者内部审计规模不大的企业,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之间通常会采用这种关系类型。
  2.伙伴关系型
  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是工作上的伙伴,双方的协作关系渗透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并始终保持沟通,涉及到双方都要执行的审计程序时就一起制定计划并分工执行,这样做可以尽可能地避免工作上的重复。
  主要适合在企业内部审计组织完善、审计能力很强的大型企业。
  3.协作关系型
  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是相互协调合作的,现实演变中分为两个阶段:主从式协作关系和平等式协作关系。
  主从式协作关系主要适合在国有企业中自身内部审计组织不够完善、审计能力不太强、需要国家审计业务指导的单位。
  我国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是一种协作型关系,其演进趋势是:从当前的主从式协作关系逐步过渡到平等式的协作关系。
  内部审计协会履行业务指导和行业自律的职责。
  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在各自审计体系中独立运行,各司其职,同时又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构成我国完善的审计监督体系。
  四、内部审计的管理
  (一)管理
  1.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组织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领导和监督,并保持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及时、高效的沟通;
  2.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合理、有效的组织结构,多层级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实行集中管理或者分级管理。
  (二)责任
  1.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内部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本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手册,指导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
  2.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内部审计质量实施有效控制,建立指导、监督、分级复核和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制度,并接受内部审计质量外部评估;
  3.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编制中长期审计规划、年度审计计划、本机构人力资源计划和财务预算;
  4.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
  5.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支持和监督下,做好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
  6.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对内部审计机构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负主要责任。
  四、内部审计的作用
  (一)任务
  1.对组织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促使其合法合规;
  2.对组织的领导负责,促进经营管理状况的改善、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作用
  1.保证不同利益相关方的信息对称性。
  2.有效降低组织运营风险。
  3.确保资产保值与增值。
  4.为组织内部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思考题
  你认为当前我国组织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节 职业道德规范概述
  一、职业道德概念框架
  1.本规范宗旨是在内部审计职业中提倡一种职业道德文化。
  职业道德规范是基于对风险、控制与治理的客观性保证的信任。
  2.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是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中应当具有的职业品德、应当遵守的职业纪律和应当承担的职业责任的总称。
  3.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活动时,应当遵守本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声誉。
第一节 职业道德规范概述
  一、职业道德概念框架
  1.本规范宗旨是在内部审计职业中提倡一种职业道德文化。
  职业道德规范是基于对风险、控制与治理的客观性保证的信任。
  2.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是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中应当具有的职业品德、应当遵守的职业纪律和应当承担的职业责任的总称。
  3.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活动时,应当遵守本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声誉。
  二、职业道德一般原则综述
  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诚信正直、客观性、专业胜任能力和保密。
  1.诚信正直
  内部审计人员在从事内部审计活动时,应当保持诚信正直。
  诚信,是指诚实、守信。
  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言行与内心思想一致,不虚假,能够履行与别人的约定而取得对方的信任。诚信正直原则要求内审人员应当在所有的职业关系中保持正直和诚实,秉公处事、实事求是。
  2.客观性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客观性原则,公正、不偏不倚地作出审计职业判断。
  客观,是指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去考察,不添加个人的偏见。
  公正,是指公平、正直、不偏袒。
  客观和公正原则要求内审人员应当公正处事、实事求是,不得由于偏见、利益冲突或他人的不当影响而损害自己的职业判断。
  3.专业胜任能力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并提高专业胜任能力,按照规定参加后续教育。
  一名合格的内审人员,不仅要充分认识自己的能力,对自己充满信心,更重要的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在专业胜任能力方面存在的不足。
  为了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适当地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4.保密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原则,按照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信息。
  内部审计人员违反本规范要求的,组织应当批评教育,也可以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
第二节 职业道德一般原则
  一、诚信正直
  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诚实、守信,不应有下列行为:
  (1)歪曲事实;
  (2)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
  (3)进行缺少证据支持的判断;
  (4)做误导性的或者含糊的陈述。
  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廉洁、正直,不应有下列行为: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2)屈从于外部压力,违反原则。
  二、客观性
  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得由于偏见、利益冲突而影响职业判断。
  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内部审计业务前,应当采取下列步骤对客观性进行评估:
  (1)识别可能影响客观性的因素;
  (2)评估可能影响客观性因素的严重程度;
  (3)向审计项目负责人或者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报告客观性受损可能造成的影响。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识别下列可能影响客观性的因素:
  (1)审计本人曾经参与过的业务活动;
  (2)与被审计单位存在直接利益关系;
  (3)与被审计单位存在长期合作关系;
  (4)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有密切的私人关系;
  (5)遭受来自组织内部和外部的压力;
  (6)内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7)其他。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障内部审计的客观性:
  (1)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
  (2)选派适当的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审计项目,并进行适当分工;
  (3)采用工作轮换的方式安排审计项目及审计组;
  (4)建立适当、有效的激励机制;
  (5)制定并实施系统、有效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程序和方法;
  (6)当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受到严重影响,且无法采取适当措施降低影响时,停止实施有关业务,并及时向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报告。
  三、专业胜任能力
  1.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实践经验
  (1)审计、会计、财务、税务、经济、金融、统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法律和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以及与组织业务活动相关的专业知识;
  (2)语言文字表达、问题分析、审计技术应用、人际沟通、组织管理等职业技能;
  (3)必要的实践经验及相关职业经历。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通过后续教育和职业实践等途径,了解、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技术方法和审计实务的发展变化,保持和提升专业胜任能力。
  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保持职业谨慎,合理运用职业判断。
  2.内审人员相关要求
  (1)禁止从事不能胜任的业务。
  (2)内审人员不能谎称自己具有本不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
  (3)对助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责任。
  四、保密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对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所获取的信息保密,非因有效授权、法律规定或其他合法事由不得披露。
  内部审计人员在社会交往中,应当履行保密义务,警惕非故意泄密的可能性。
  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利用其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获取的信息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以有悖于法律法规、组织规定及职业道德的方式使用信息。
  由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内部审计人员经常会接触到组织的一些机密的内部信息,这就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对于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信息进行严格保密,而且这种责任不会因为审计业务结束而终止。
第二单元 作业类准则
  【课程内容】
  本单元主要介绍审计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包括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流程与审计工具的内容:审计计划、审计通知书、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结果沟通、审计报告、后续审计、审计抽样及分析程序等。
第四讲 审计计划
第一节 审计计划概述
  一、审计计划的概念
  1.概念
  审计计划,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为完成审计业务,达到预期的审计目的,对审计工作或者具体审计项目作出的安排。
  2.分类
  年度审计计划是对年度预期要完成的审计任务所作的工作安排,是组织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审计方案是对实施具体审计项目所需要的审计内容、审计程序、人员分工、审计时间等作出的安排。
第二节 审计计划的编制
  一、审计计划的主要内容
  1.年度审计计划
  (1)年度审计工作目标;
  (2)具体审计项目及实施时间;
  (3)各审计项目需要的审计资源;
  (4)后续审计安排。
  2.项目审计方案
  (1)被审计单位、项目的名称;
  (2)审计目标和范围;
  (3)审计内容和重点;
  (4)审计程序和方法;
  (5)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和时间安排;
  (6)审计起止日期;
  (7)对专家和外部审计工作结果的利用;
  (8)其他有关内容。
  二、审计计划制定时间及批准人员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本年度编制下年度审计计划,并报经组织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批准。
  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审计项目实施前编制项目审计方案,并报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
  内部审计机构应先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再分别制定项目审计方案,项目审计方案应服从于年度审计计划。
年度审计计划
项目审计方案
内部审计机构
审计项目负责人
本年度编制下年度
审计项目实施前
年度审计任务的事先规划
审计程序及其时间的详细安排
组织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定期检查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三节 年度审计计划
  一、年度审计计划的编制
  编制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负责年度审计计划的编制工作。
  编制要求: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根据具体审计项目的性质、复杂程度及时间要求,合理安排审计资源。
  编制基础:结合内部审计中长期规划,在对组织风险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组织的风险状况、管理需要和审计资源的配置情况,确定具体审计项目及时间安排。
  在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前,应当重点调查了解下列情况,以评价具体审计项目的风险:
  1.组织的战略目标、年度目标及业务活动重点;
  2.对相关业务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政策、计划和合同;
  3.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风险管理水平;
  4.相关业务活动的复杂性及其近期变化;
  5.相关人员的能力及其岗位的近期变动;
  6.其他与项目有关的重要情况。
  二、年度审计计划基本内容
  1.年度审计工作目标;
  2.具体审计项目及实施时间;
  3.各审计项目需要的审计资源;
  4.后续审计安排。
  【例1】年度审计计划示例
  涛哥实业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审计计划
  一、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体思路
  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中心,同时开展内部控制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建工程审计,保障公司制度贯彻与落实,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防范风险、完善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二、2013年年度公司内部审计计划
  1.以财务收支与预算审计为基础,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1)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延伸到内部控制。通过内部审计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2)通过预算审计促进预算执行,保障预算编制符合公司发展方向,为高效利用资金提供可行的建议。
  (3)审计项目
  审计级次:重点项目(一级)
  审计时间:全年
  审计资源:项目一组
  审计目标:2013总公司和各子公司的年报、季度、半年报财务报表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内部审计。
  审计内容:财务报表是否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是否合理,是否发生变更;是否存在重大异常事项;各项财务信息准确完整。
  2.开展风险管理审计,保障经营目标的实现
  3.审计内部控制,健全与完善内部控制
  【例2】年度审计计划示例
  &&股份有限公司2&13年年度审计计划
  一、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体思路
  1.公司今后3年审计工作总体目标
  2. 2&13年审计工作重点
  二、2&13年年度公司内部审计计划
  2&1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下表所示。
  &&股份有限公司2&1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表
工作目的与内容
审核企业年度经营状况、年度考核目标完成与预算执行情况
2&13年2-5月
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2&13年6-12月
内部控制审计
对收入、合同签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审计问题整改
第四节 项目审计方案
  一、项目审计方案概述
  项目审计方案是对具体审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所做的综合安排。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审计项目和时间安排,选派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二、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
  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的下列情况,编制项目审计方案:
  1.业务活动概况;
  2.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体系的设计及运行情况;
  3.财务、会计资料;
  4.重要的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
  5.上次审计结论、建议及后续审计情况;
  6.上次外部审计的审计意见;
  7.其他与项目审计方案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项目审计方案的编制程序
  1.查阅被审计单位以往的审计档案
  2.与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沟通
  3.初步调查及调查总结
  4.初步评估重要性与审计风险
  5.编制项目审计方案
  四、项目审计方案的基本内容
  1.被审计单位、项目的名称;
  2.审计目标和范围;
  3.审计内容和重点;
  4.审计程序和方法;
  5.审计组成员的组成及分工;
  6.审计起止日期;
  7.对专家和外部审计工作结果的利用;
  8.其他有关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项目的名称
  被审计单位名称为内部审计机构供职的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为实施项目审计方案时的名称
  &&公司负责人李&经济责任审计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情况审计
  &&公司担保及重大资产处置情况审计
  (二)审计目标和范围
  1.审计目标
  项目审计的目标是对年度审计计划的细化。
  通过对被审计对象的初步了解,结合管理层的要求,汇总以前年度中审计发现的问题与改正措施,识别风险,按风险高低程度排列。
  2.审计范围
  确定审计范围应考虑相关制度、记录、人员和实物资源,包括由第三方控制的相关制度、记录、人员和实物资源。内部审计师应确保业务范围足以实现审计目标。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项目审计因具体审计内容不同,确定的审计内容和重点也各不相同。
  例如经济责任审计应重点关注履职绩效、公务消费情况等;费用开支情况应重点关注费用发生的合理性、授权审批情况等。
  (四)审计程序和方法
  内部审计师可以通过询问、观察、检查、重新执行等方法,以证明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
  (五)审计组成员的组成及分工
  审计小组是进行审计项目的主体,审计小组成员要根据内部审计部门的人员编制情况和被审计事项的具体情况而定,确定审计小组的核心议题有明确审计组组长和明确审计分工这两项内容。
  审计组组长应根据审计项目的性质、特点及复杂程度,结合审计人员的学识、专业能力及经验,包括外语程度、计算机水平、沟通能力等,合理配备相应的内部审计人员。
  (六)审计起止日期
  审计起止日期就是审计项目组开始执行审计工作的日期至结束审计工作的日期。
  (七)对专家和外部审计工作结果的利用
  1.对专家工作的利用
  在某些领域需要利用专家的工作。
  专家通常可以是工程师、律师、资产评估师、精算师、环境专家、地质专家、IT专家等。
  例如对复杂的金融工具、土地及建筑物、珠宝、艺术品、无形资产的估价;对于保险合同或员工福利计划相关的负债进行精算;对环境负债和场地清理费用进行估算等。
  内部审计师在确定是否利用专家的工作时,可能受到下列因素的影响:
  ①事项的性质和重要性,包括复杂程度;
  ②事项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
  ③应对识别出的错报的预期程序的性质。
  2.对外部审计工作结果的利用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用以实现各自目标的某些方式是相似的。
  例如,为支持所得出的结论,审计人员都需要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都可以运用观察、询问、函证和分析程序等审计方法;内部审计对象与外部审计对象也密切相关,甚至存在部分重叠。
  内部审计师应考虑外部审计工作的某些方面有助于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通过利用外部审计工作的结果,可以掌握外部审计发现的、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利用外部审计工作结果并不减轻内部审计师的责任。
  【例3】项目审计方案示例
  &&公司项目审计方案
被审计单位
1.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确认;
2.对相关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集团公司审计部20&&年工作计划及审计部工作安排
审计范围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1.&&公司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损益、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
2.&&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情况;
3.&&公司资产管理情况
计划工作时间
外勤工作时间&&
审计组成员及分工
具体工作事项
项目负责及审计实施
草拟审计通知书
1.工作规章制度执 行情况;
  2.会计制度管理 情况;
  3.资产管理情况
草拟审计工作方案
内部控制审计
会计报表审计
撰写审计报告初稿
具体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收集查阅&&公司相关资料文件,进 行初步分析
二、实施阶段
1.发放往来询证函并统计回函
三、整理报告阶段
1.整理审计底稿
项目审计方案编写人
高级审计师审核意见
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
审计通知书
第一节 审计通知书概述
  一、审计通知书的概念
  审计通知书,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在实施审计之前,告知被审计单位或者人员接受审计的书面文件。
  二、审计通知书的作用
  (1)审计通知书既是内部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的正式书面告知,也是内部审计执业的基本礼节。
  (2)送达审计通知书有利于消除被审计单位或人员的误解。
  送达审计通知书是告知被审计单位或人员,审计活动是按照年度审计计划或其他授权或者委托文件开展的,目的是通过审计工作发现被审计单位或人员管理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并为被审计单位提供可行的建议。
  (3)送达审计通知书有利于增强内部审计师与被审计单位的配合。
  通过预先通知的方式,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让被审计单位或人员为审计工作做好准备,提供与审计相关的文件资料与必要的工作安排。被审计单位或人员也可以通过审计通知书,要求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程序时尽量不影响被审计单位或人员的正常经营业务或工作的开展,必要时也可以申请审计部门推迟本次审计工作的时间。
第一节 审计通知书概述
  一、审计通知书的概念
  审计通知书,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在实施审计之前,告知被审计单位或者人员接受审计的书面文件。
  二、审计通知书的作用
  (1)审计通知书既是内部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的正式书面告知,也是内部审计执业的基本礼节。
  (2)送达审计通知书有利于消除被审计单位或人员的误解。
  送达审计通知书是告知被审计单位或人员,审计活动是按照年度审计计划或其他授权或者委托文件开展的,目的是通过审计工作发现被审计单位或人员管理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并为被审计单位提供可行的建议。
  (3)送达审计通知书有利于增强内部审计师与被审计单位的配合。
  通过预先通知的方式,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让被审计单位或人员为审计工作做好准备,提供与审计相关的文件资料与必要的工作安排。被审计单位或人员也可以通过审计通知书,要求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程序时尽量不影响被审计单位或人员的正常经营业务或工作的开展,必要时也可以申请审计部门推迟本次审计工作的时间。
第二节 审计通知书的编制与送达
  一、审计通知书的编制依据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经过批准后的年度审计计划和其他授权或者委托文件编制审计通知书。
  二、审计通知书的内容
  (1)审计项目名称;
  (2)被审计单位名称或者被审计人员姓名;
  (3)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
  (4)审计时间;
  (5)需要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及其他必要的协助要求;
  (6)审计组组长及审计组成员名单;
  (7)内部审计机构的印章和签发日期。
  三、审计通知书的送达时间
  1.时间: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人员送达审计通知书。
  特殊审计业务的审计通知书可以在实施审计时送达。
  2.对象:
  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必要时可以抄送组织内部相关部门。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并抄送有关部门。
  【例1】审计通知书示例
  审计通知书
  &审【&&&】&号
  关于审计&&(审计项目名称)的通知
  &&&(被审计单位名称或被审计人员名称):
  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决定派出审计组,自&&&&年&&月&&日起,对你单位(&&&时间段)(&&&内容)(审计目的及审计范围)进行审计。接此通知后,请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
  审计组成员:&&&、&&
              (内部审计机构公章)
              审计机构负责人签字
              签发日期:&&&&年&&月&&日
  抄送:(必要时可抄送组织内部相关部门。涉及组织内部个人责任的审计项目,应抄送被审计者本人。)
  【例2】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示例
  审计通知书
  &审【&&&】&号
  关于对&&同志在&&单位(被审计单位)
  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单位(被审计单位名称):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纪检监督部门)的委托(或年度审计计划的安排),决定派出审计组,自&&&&年&&月&&日起,对&&同志自&&&&年&&月至&&&&年&&月在你单位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就地审计,审计内容为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个人履行经济责任、遵守财经纪律、廉洁自律的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请你单位于审计开始日提供与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资料,并请通知&&同志于审计开始日5日内向审计组提交述职报告。
  审计组组长:&&
  审计组成员:&&&、&&&
  附件1: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供资料清单
  附件2:被审计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内容要求
            (内部审计机构公章)
            审计机构负责人签字
            签发日期:&&&&年&&月&&日
  抄送:(必要时可抄送组织内部相关部门。涉及组织内部个人责任的审计项目,应抄送被审计者本人。)
第一节 审计证据的概念和种类
  一、审计证据的概念
  审计证据是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中,通过实施审计程序所获取的,用以证实审计事项,支持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的各种事实依据。
  作用:
  1.审计证据是评价审计事项的事实根据;
  2.审计证据是形成审计意见或做出审计决定的基础。
  二、审计证据的种类
  1.审计证据按其来源分类
  (1)亲历证据
  亲历证据是指审计人员在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工作时亲眼目击、亲自参加或亲自动手取得的证据。例如,审计人员监督财产物资盘点。
  (2)内部证据
  被审计单位编制的或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其他单位填制的书面资料,如其他单位填制的发票、收据、对账单等。
  (3)外部证据
  外部证据指审计人员从其他单位取得的证明审计事项的凭证、账目、报表、合同、文件的摘录等。
  2.审计证据按其相互关系分类
  (1)基本证据
  基本证据是指对审计事项的某一审计目标有重的、直接证明作用的审计证据。基本证据与所要证实的目标有极为密切的关系。
  (2)辅助证据
  辅助证据是指对审计事项的某一审计目标具有间接证明作用、能支持基本证据证明力的证据。
  3.按其存在的形态分类
  (1)书面证据;
  (2)实物证据;
  (3)视听证据;
  (4)电子证据;
  (5)口头证据;
  (6)环境证据。
  (一)书面证据
  书面证据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运用审计方法依法取得的、能客观反映被审事项、以书面形式存在的资料。
  从被审计单位或相关单位收集到的凭证、账簿、报表、计划、合同、证明函件、信件等,都属于书面证据。书面证据是审计人员收集证据的主要领域,也是形成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的重要基础。
  书面证据是审计人员收集的最广泛的证据,覆盖范围广、来源渠道多样化以及容易被篡改的特点,因此在大量收集有关的书面证据时,还要注意对书面证据进行认真细致的鉴定和分析,运用专业判断,辨别真伪,充分正确地利用书面证据。
  (二)实物证据
  实物证据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运用审计方法依法获取的、能客观反映被审计事项、以实物形式存在的财产物资。
  从被审计单位收集的厂房、机器、设备、材料、现金等实物信息,都属于实物证据。
  实物证据具有真实可靠、证明力强等特点,但应该防止伪造的实物证据。
  如审查固定资产时,应注意其中是否包含了经营性租赁的固定资产等。内审人员通过对照平时观察到的和审计时一些实物的异常状况,发现疑点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三)视听证据
  视听证据是以录音、录像等形式存储的视听资料,与审计相关的会议录像、讲话录音等都是证明力较强的证据。
  作为审计证据的视听资料,应调取原始载体或复制件,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证明对象、制作人等。声音资料应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四)电子证据
  电子证据是伴随现代电子技术发展而出现的证据形式,指以物理形式存储于计算机系统内部及其存储器当中的指令和资料,包括计算机程序和程序运行过程中所处理的信息资料(后者如文本资料、运算数据、图形表格等)。
  (五)口头证据
  口头证据又称为言词证据,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运用审计方法,依法获取的、能客观反映被审事项、以语言形式存在的资料。
  与有关人员的谈话、当事人根据审计人员提出的问题所作的口头叙述或答复等,都属于口头证据。
  通常,口头证据本身不能完全证明事实的真相,因为被调查或询问的人员可能有意隐瞒实情或由于对过去事情记忆上的模糊或遗漏而导致口头证据不准确、不完整。因此,获取口头证据的同时,还应实施其他审计程序以获取其他形式的审计证据。
  虽然口头证据可靠性较低,需要其他证据的支持和佐证,但如果不同的被询问人员对同一问题在同一时间所做的口头陈述一致时,其可靠性则显得较强,可以作为审计结论的依据。
  (六)环境证据
  环境证据又称为状况证据,是指对被审计事项产生影响的各种环境事实。
  从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的角度考虑,又可分为内部环境证据与外部环境证据。
  环境证据最突出的特点是它能帮助内部审计人员正确评价有关资料所反映信息在总体或大体上的可靠程度。
第二节 审计证据的要求
  审计证据的特征: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有适当性和充分性。
  一、审计证据的适当性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即审计证据在支持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的相关认定或发现其中存在错报方面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
  相关性和可靠性是审计证据适当性的核心内容,只有相关且可靠的审计证据才是高质量的。
  1.审计证据的相关性
  相关性,即审计证据与审计事项及其具体审计目标之间具有实质性联系。
  审计证据要有证明力,必须与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目标相关。
  在确定审计证据的相关性时,内部审计人员应当考虑:
  (1)特定的审计程序可能只为某些认定提供相关的审计证据,而与其他认定无关。
  (2)针对同一项认定可以从不同来源获取审计证据或获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
  (3)只与特定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并不能替代与其他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
  2.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可靠性,即审计证据真实、可信。
  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受其来源和性质的影响,并取决于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环境。
  内部审计人员在判断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时,通常会考虑下列原则:
  (1)从外部独立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其他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2)内部控制有效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比内部控制薄弱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3)直接获取的审计证据比间接获取或推论得出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4)以文件、记录形式(无论是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存在的审计证据比口头形式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5)从原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传真件或复印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取决于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二、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充分性,即审计证据在数量上足以支持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主要与内部审计师确定的样本量有关。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能足以将与每个重要认定相关的审计风险限制在可接受的低水平。但审计证据的数量不是越多越好,足够就行。
  1.重大错报风险
  审计人员需要获取的审计证据的数量受其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的影响(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需要的审计证据可能越多)。  
  2.审计证据的质量
  审计人员需要获取的审计证据的数量受审计证据质量的影响(审计证据质量越高,需要的审计证据可能越少)。
  三、充分性和适当性之间的关系
  内部审计人员需要获取的审计证据的数量也受审计证据质量的影响。审计证据质量越高,需要的审计证据数量可能越少。
  如果审计证据的质量存在缺陷,那么内部审计人员仅靠获取更多的审计证据可能无法弥补其质量上的缺陷。
  充分性和适当性是审计证据的两个重要特征,两者缺一不可。
  四、评价充分性和适当性时的特殊考虑
  1.对文件记录可靠性的考虑
  审计工作通常不涉及鉴定文件记录的真伪,内部审计人员也不是鉴定文件记录真伪的专家,但应当考虑用作审计证据的信息的可靠性,并考虑与这些信息生成和维护相关控制的有效性。
  如果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情况使其认为文件记录可能是伪造的,或文件记录中的某些条款已发生变动,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做出进一步调查,包括直接向第三方询证,或考虑利用专家的工作以评价文件记录的真伪。
  例如,发现某银行询证函回函有伪造或篡改的迹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做进一步的调查,并考虑是否存在舞弊的可能性。必要时,应当通过适当方式聘请专家予以鉴定。
  2.使用被审计单位生成信息时的考虑
  如果在实施审计程序时使用被审计单位生成的信息,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就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审计证据。
  例如,在审计收入项目时,内部审计人员应当考虑价格信息的准确性以及销售量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某些情况下,内部审计人员可能需要确定实施额外的审计程序,如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CAATS)来重新计算这些信息,测试与信息生成有关的控制等。
  3.证据相互矛盾时的考虑
  如果针对某项认定从不同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或获取的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能够相互印证,与该项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则具有更强的说服力。
  如果从不同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或获取的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不一致,表明某项审计证据可能不可靠,内部审计人员应当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
  4.获取审计证据时对成本的考虑
  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考虑获取审计证据的成本与所获取信息的有用性之间的关系,但不应以获取审计证据的困难和成本为由减少不可替代的审计程序。
审计工作底稿
  (二)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具体要求
  在确定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要素和范围时,审计人员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了解):
  1.被审计单位的规模和复杂程度;
  2.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
  3.识别出的重大错报风险;
  4.已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程度;
  5.识别出的例外事项的性质和范围;
  6.当从已执行审计工作或获取审计证据的记录中不易确定结论或结论的基础时,记录结论或结论基础的必要性;
  7.审计方法和使用的工具。
第一节 审计工作底稿的概念与编制原则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概念
  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是联系审计证据和审计结论的桥梁。
  记录于审计过程,审计过程的记录。
  二、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目的
  1.为编制审计报告提供依据
  2.证明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
  3.为检查和评价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提供依据
  4.证明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是否遵循内部审计准则
  5.为以后的审计工作提供参考
  6.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
  三、审计工作底稿的性质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存在形式
  审计工作底稿可以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
  无论审计工作底稿以哪种形式存在,内部审计机构都应当针对审计工作底稿设计和实施适当的控制,以实现下列目的:
  1.使审计工作底稿清晰地显示其生成、修改及复核的时间和人员;
  2.在审计业务的所有阶段,尤其是在项目组成员共享信息或通过互联网将信息传递给其他人员时,保护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防止未经授权改动审计工作底稿;
  4.允许项目组和其他经授权的人员为适当履行职责而接触审计工作底稿。
  (二)审计工作底稿通常包括的内容
  审计工作底稿通常包括审计工作方案、分析表、问题备忘录、重大事项概要、询证函回函、管理层声明书、核对表、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信件(包括电子邮件),以及对被审计单位文件记录的摘要或复印件等。
  此外,审计工作底稿通常还包括管理建议书、项目组内部或项目组与被审计单位举行的会议记录、与其他人士(如其他审计人员、律师、专家等)的沟通文件及错报汇总表等。
  (三)审计工作底稿通常不包括的内容
  审计工作底稿通常不包括:
  1.已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的草稿或财务报表的草稿;
  2.对不全面或初步思考的记录;
  3.存在印刷错误或其他错误而作废的文本;
  3.重复的文件记录等。
第二节 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与复核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
  审计工作底稿可由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自行取得,也可由被审计单位或第三方提供,并经内部审计人员审核后归并于审计工作底稿中。
  (一)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总体要求
  内部审计人员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使未曾接触该审计项目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清楚了解:
  (1)按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2)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和获取的审计证据;
  (3)就重大事项得出的审计结论。
  (二)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具体要求
  在确定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要素和范围时,审计人员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了解):
  1.被审计单位的规模和复杂程度;
  2.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
  3.识别出的重大错报风险;
  4.已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程度;
  5.识别出的例外事项的性质和范围;
  6.当从已执行审计工作或获取审计证据的记录中不易确定结论或结论的基础时,记录结论或结论基础的必要性;
  7.审计方法和使用的工具。
  (三)审计工作底稿的要素
  【例1】专用审计工作底稿格式
被审计单位:ABC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实收资本(股本)
编制:春生 日期:
索引号:QA02 页次:02  
财务报表截止日/期间:
复核:秋生 日期:
认缴出资额
实际出资额
实际出资额
500 000C 
700 000C 
800 000C 
    ∧
    ∧
    ∧
标识. C:已审阅合同章程
   S:与明细账核对一致
   G:与总分类账核对一致
   B:与上年结转数核对一致
   ∧:竖加核对
说明:ABC实收资本人民币2,000,000元,已经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日出具了“正信号”验资报告。
  【例2】通用审计工作底稿格式
审计工作底稿
被审计单位名称
审计事项 
会计期间或截止期间
索引号: 
审计过程记录:
审计结论或者审计查出问题摘要及依据:
处理处罚建议及法律法规依据:
科目调整要求:
复核意见:
  审计工作底稿应当要素齐全。审计工作底稿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1)被审计单位的名称;
  (2)审计事项及其期间或者截止日期;
  (3)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及结果记录:
  (4)审计结论、意见及建议;
  (5)审计人员姓名和审计日期;
  (6)复核人员姓名、复核日期和复核意见;
  (7)索引号及页次;
  (8)审计标识与其他符号及其说明等。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标题
  每张底稿应当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审计项目的名称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底稿覆盖的会计期间(如果与交易相关)。
  (二)审计过程记录
  1.具体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
  识别特征是指被测试的项目或事项表现出的征象或标志。识别特征通常具有唯一性,这种特性可以使其他人员根据识别特征在总体中识别该项目或事项并重新执行该测试。
  (1)如在对被审计单位生成的订购单进行细节测试时,审计人员可能以订购单的日期或其唯一编号作为测试订购单的识别特征。
  (2)对于需要选取或复核既定总体内一定金额以上的所有项目的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可能会以实施审计程序的范围作为识别特征。例如,银行存款日记账中一定金额以上的所有会计分录。
  (3)对于需要系统化抽样的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可能会通过记录样本的来源、抽样的起点及抽样间隔来识别已选取的样本。
  (4)对于需要询问被审计单位中特定人员的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可能会以询问的时间、被询问人的姓名及职位作为识别特征。
  (5)对于观察程序,审计人员可能会以观察的对象或观察过程、相关被观察人员及其各自的责任、观察的地点和时间作为识别特征。
  2.重大事项及相关重大职业判断
  审计人员应当及时记录与管理层、治理层和其他人员对重大事项的讨论,包括所讨论重大事项的性质以及讨论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对于大型、复杂的审计项目,重大事项概要的作用尤为重要。重大事项概要包括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事项及其如何得到解决,或对其他支持性审计工作底稿的交叉索引。
  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对重大职业判断进行记录,能够解释审计人员得出的结论并提高职业判断的质量。
  当涉及重大事项和重大职业判断时,审计人员需要编制与运用职业判断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例如:
  (1)如果审计准则要求审计人员“应当考虑”某些信息或因素,并且这种考虑在特定业务情况下是重要的,记录审计人员得出结论的理由;
  (2)记录审计人员对某些方面主观判断的合理性(如某些重大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得出结论的基础;
  (3)如果审计人员针对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导致其对某些文件记录的真实性产生怀疑的情况实施了进一步调查(如适当利用专家的工作或实施函证程序),记录审计人员对这些文件记录真实性得出结论的基础。
  3.针对重大事项如何处理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如果识别出的信息与针对某重大事项得出的最终结论相矛盾或不一致,审计人员应当记录如何处理不一致的情况。
  4.项目审计方案的编制及调整情况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三)审计结论
  审计工作的每一部分都应包含与已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及其是否实现既定审计目标相关的结论。
  在记录审计结论时需注意,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的审计程序和审计证据是否足以支持所得出的审计结论。
  (四)审计标识及其说明
  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做到标识一致。审计工作底稿可以使用各种审计标识,但应当注明含义并保持前后一致。
  (五)索引号及编号
  索引号及顺序编号可表明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需要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
  审计工作底稿应当注明索引编号和顺序编号。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如存在勾稽关系,应当予以清晰反映,相互引用时应当交叉注明索引编号。
  在实务中,审计人员可以按照所记录的审计工作的内容层次进行编号。
  (六)编制人员和复核人员及执行日期
  编制者和复核者都应在工作底稿上签名并注明编制日期和复核日期,以明确责任。
  在底稿中审计人员应当记录:
  1.测试的具体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
  2.审计工作的执行人员及完成审计工作的日期;
  3.审计工作的复核人员及复核的日期和范围。
  在需要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复核的情况下,还需要注明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及复核的日期。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
  (一)制度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审计工作底稿分级复核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复核人员的责任和要求。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负最终责任。
  在审计业务执行过程中,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审计工作底稿的现场复核。
  (二)人员
  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工作应当由比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人员职位更高或者经验更为丰富的人员承担。
  如果发现审计工作底稿存在问题,复核人员应当在复核意见中加以说明,并要求相关人员补充或者修改审计工作底稿。
第三节 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与保管
  (一)归档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应当及时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按照审计工作底稿相关规定进行归档、保管和使用。
  审计工作底稿可以分为永久性档案和当期档案。
  永久性档案是指那些记录内容相对稳定,可以长期使用的,对以后期间的内部审计工作仍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如一些法律性文件、长期合同、协议或内部审计报告的副本等。
  当期档案是指与当期的内部审计项目密切相关的一些底稿资料,对于以后期间的内部审计工作没有直接的借鉴作用。
  (二)管理
  1.保管期限
  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根据组织的具体情况,制订合适的工作底稿分类管理办法,规定适当的档案保管期限,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妥善的保管,保证审计工作底稿的安全和完整。
  2.所有权
  审计工作底稿的所有权属于组织,而不属于实施内部审计工作的内部审计人员。即使内部审计人员解除了与组织的雇佣关系,该审计人员编制的工作底稿也应留在组织。
  实务中,内部审计机构需要对电子底稿实施控制,防止离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将该部分电子底稿复制带走。
  3.保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审计工作底稿保管制度。
  审计工作底稿由内部审计机构或者组织内有关部门具体负责保管。有关部门,通常是指档案部门。
  如果内部审计机构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要求查阅审计工作底稿,必须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主管领导批准,但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阅的除外。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关于环境保护的建议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