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地税局税源调查工作电视片运动会入场式解说词词

访问本页面,您的浏览器需要支持javascript!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和税制改革建议;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调控、促进经济发展的建议;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税收法制建设。
(三)承担组织实施本地区的地方税、附加、规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四)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任务和九龙坡区政府确定的财政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报本单位税收、附加、规费收入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分析预测。
(五)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纳税宣传、税收政策咨询。
(六)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源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地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八)监督检查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情况,并依法处理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本单位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追偿工作。
(九)监督检查本单位各级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等情况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
(十)垂直管理本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一)承办九龙坡区区委、区政府和重庆市地税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局领导及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廖向阳负责九龙坡区地税局全面工作,联系杨家坪征收所、高科技园区第一税务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力协助局长分管税收收入核算分析科、财务资产管理科,联系西郊管理所、西彭税务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方恒协助局长分管征收税政管理科社会保险费征收及市政府确定的有关规费代征工作,联系白市税务所、高科技园区第二税务所、办税服务厅、二郎新区税务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永兰协助局长分管政策法规科、税源管理科,联系奥体中心税务所、直港征收所。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邹先虎协助局长分管人事科、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联系九龙税务所、石坪桥征收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清明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征收税政管理科除社会保险费征收及市政府确定的有关规费代征工作外的其他工作,联系中梁山税务所、陶家税务所。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九龙坡区地方税务局设9个内设机构:
负责拟定本单位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信访、保密、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面向社会的税务宣传、政务信息、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管理本单位后勤、行政工作。
2.政策法规科
负责拟定本单位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和重大涉税事项集体审批工作;承担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查备案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追偿、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本单位财务、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科所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协助完成上级机关开展的各类监督和审计工作。
3.征收税政管理科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负责指导、检查和处理本单位各级部门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实施相关税种的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工作;受理和审核相关税种的减免和延期缴纳工作;企业资产损失申报税前扣除管理;企业所得税抵免资格备案管理和税前扣除备案管理;受理和审核各税种退税申请;组织实施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确定的有关规费的代征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委托代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协税护税、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及管理等工作;承办征管质量考核工作;划分和裁定地方税收征管范围;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组织日常征管工作;负责金税三期应用推广工作;承担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税收宣传。
4.税收收入核算分析科
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分配下达年度税收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区域性宏观税收分析预测、行业税负分析预测;组织开展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工作;负责用行业税负比对征管情况,提出行业征管建议;组织开展重点税源监控、重点税源分析、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实施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负责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组织搭建三方信息平台,制订三方信息数据的采集、管理和应用办法;承担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信息技术体系建设和监督、验收;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技术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5.税源管理科
组织实施风险管理中的风险识别、风险扫描、风险排序、风险应对等工作;负责建立风险预警指标及预警值;负责维护风险数据库;负责税收风险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负责统筹安排税收检查评估任务,减少纳税人负担;负责制定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负责建立本辖区行业评估模型;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工作;负责对基层单位的纳税评估复核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移送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的资料归集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将评估结果形成征管建议;协助征收税政管理科安排实施各类税费清结算、注销检查等工作;完成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定具体实施方案;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担本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协助完成上级机关开展的巡视工作。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单位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协助党组组织协调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开展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监察和纠风工作。
8.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党的建设及群团工作;承担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和税务文化建设工作。
9.财务资产管理科
拟定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等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预算、决算的编报、执行工作;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预测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评估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承担本单位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和着装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代征、代扣、代收税款手续费支付管理工作。
四、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直港大道17号附10号
邮编:400050
电话:572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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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 国际联网备案:渝公网备004思明区地税局2011年度工作总结--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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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地税局2011年度工作总结
  2011年,我局在上级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现了“十二五”元年开好局、起好步的预定目标。组织收入实现历史性新突破,区局被评为年度福建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党总支荣获“厦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称号,经典诵读成果专题片代表市局参评荣获全省地税系统第一名,政务信息荣获“年度全省地税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一、 创新管理,各项收入跃上新台阶  (一)挖潜增收,实现收入新突破。全年组织各项收入70.19亿元,同比增收19.65亿元,增长38.88%。其中:税收收入41.69亿元,增收10.61亿元,增长34.13%;社保费收入24.55亿元,增收7.26亿元,增长41.97%。各项收入均突破重大关口,实现跨越式增长。  (二)深化税源调查分析,提高税源监控水平。2011年确定并完成17个重点课题和9个管理课题。同时,根据阶段工作重心,先后完成235户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217户企业营业税税收数据调查,观音山运营中心、环东海域思明工业园、同安集中区思明园等地块税源情况调查。  (三)优化税收计划管理,着力提高税收预测和计划执行准确率。落实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制,实行月收入预测误差率通报制,全年月预测误差率基本控制在5%左右。按月对全局收入形势进行分行业、分税种综合分析,把握收入进度,准确完成市局下达的年度税收计划。  (四)细化重点税源管理,全力提升管理质量和效率。2011年纳入三级监控的重点税源企业共440户,占区局税收总量的60%。建立了比较完整和准确的重点税源企业数据库,重点税源报表填报率和审核通过率均达100%。同时,积极落实 “四位一体”税源管理工作机制。  二、 积极稳妥,征管改革迈出新步伐  (一)深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研究制定重点税源管理专业化管理改革方案,设置日常管理服务岗、综合管理岗和风险管理岗,实践了“管评分离”的管理理念。7月份开始在嘉莲、莲前2个分局推行非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试行“按环节设岗、以岗定责”的“以管事为主,管事与管户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积累了初步经验。  (二)突出纳税评估,完善运行机制。去年3月份,区局成立纳税评估办公室,制定并下发年度纳税评估工作意见,继续推行在部分分局内部和分局之间的交叉评估制度,探索建立评估监督机制。先后开展了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评估与检查,股权转让、土地使用税、转让限售股、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拍卖行等专项评估。积极开展《房屋工程建筑业纳税评估模型》的评估模型调研。全年共完成评估1066户,评估补征税费、滞纳金、罚款合计8840万元,同比增收4237万元,增长91.59%。  (三)强化征管状况动态管理。建立征管状况季度分析通报制度,强化税源与征管状况的监控与分析,深入分析征管中存在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将落实整改任务细化到各分局和税管员。全年共对19个风险点发出预警提醒并组织整改。  (四)深化私房出租管理。制定并下发私房出租税收征管办法和计税租金标准。积极与区政府、区财政和各街道沟通协调,修订了《思明区街道私房出租税收代征员管理办法》, 重新规范了私房出租代征人员的人事、工资等管理。  (五)加强行业定税管理。对62家婚纱摄影户,82家美容行业开展专项调查并进行定额调整,按政策对80家娱乐业户调整营业税税率,共调增月定额2758万元。  (六)加大清理欠税力度。拟订各月清欠目标及方向,每月定期对欠税增减情况及原因进行分析和通报,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清欠,全年共清理欠税4694.27万元,涉及纳税人4225户。  (七)全面推进发票换版和网上开票。依托信息技术,由后台进行批量认定及授权,保证纳税人正常购票和网络开票。对纳税人分四批次从发票申请领购、防伪措施、电脑版发票开具方式及技术环境设置等方面进行辅导培训,共培训纳税人2000多人次。  (八)积极开展虚假发票查处工作。以未结案户为突破口,全年来共查处虚假发票问题户147户,涉案发票2130份,涉案金额1.22亿元,补缴税款1331.83万元,加征滞纳金340.52万元,并处罚款22.27万元。受理外来协查2896票次,来函单位遍布全国19个省31个县市。受理发票鉴定申请160次,鉴定假票638份,假票金额合计116万元,出具鉴定报告6份。  (九)认真做好所得税申报汇算清缴工作。一是做好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共受理申报4297人,同比增加504人,增长13.29%。二是做好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个税汇算清缴,汇算面继续保持100%,累计查补税款21.32万元,同比增加9.12万元,增长74.75%。三是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算后补缴企业所得税款3.47亿元,同比增加1.4亿元,增长67.38%。四是做好新个人所得税法过渡实施的各项工作。  (十)加强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持续做好房地产项目普查、后续管理工作,补充修正了25个漏报项目。应清算项目中,已出清算报告28个,未出清算报告及拍地在建项目65个。全年共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16个,发放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12份,累计入库土地增值税4.75亿元。  (十一)加强其它税费管理。一是完成地方教育附加补缴工作。二是利用第三方信息,完成城建税核查比对,共查补地方税费合计133.59万元。三是加强对货运自开票纳税人的管理。对开票异常企业进行重点核查,通过核查,取消一户企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四是深化国际税收管理。重点做好国际税收培训、税收情报收集和特别纳税调整工作。   (十二)税管员在社保管征中的主体地位得以确立,“三提一降”成效明显。一是组织做好思明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申报登记和缴费工作,思明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申报全年新增 2720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申报参保登记116400人,比去年增加12848人,增长12.41%。二是落实社保费征收管理制度,加强社保费源管理,做好2011年度重点费源户认定工作,组织学习《社保法》,做好社保宣传工作。三是组织做好社保欠费清缴工作,全年度共清理正常企业户2010年以前社保欠费1078万元,清欠率达80.43%。四是加强参保管理,开展参保扩面工作。共清理已办税务登记未办理社保登记户2950户,并及时落实补办社保登记,2011年底,已办社保登记企业38443户,社保登记率99.94%,正常企业户参保率达87.68%。五是做好2011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年度社保费应申报人数269680 人,已申报人数245820人,申报率达91.15%。六是组织做好思明辖区宗教教职人员参保缴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和征收工作。七是积极落实社保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全年由市局和稽查局转办社保举报44件,已办结41件,移送社保部门3件,较好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三)加强信息化支撑,完善运行机制。以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和维护好计算机设备为中心任务,加强系统软件稳定性和安全性。更新了部分计算机设备和办税厅叫号系统。完成区局网络布线和机房的升级改造。全面实行网络准入系统,一人一账号,把网络行为的管理细化到人。加强信息数据的管理运用,根据征管、税政、计财等业务科室的实际需求,完成多次后台数据查询工作,加强了技术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密切联系,提高了信息应用水平。  三、创新形式,纳税服务取得新成效  (一)成立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开展纳税人权益宣传、咨询辅导,处理转办纳税人维权请求,为纳税人提供零距离、全方位维权服务。2011年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受理维权服务事项925件,其中咨询辅导类385件,维权服务类519件,部门转办21件。  (二)发放A级企业“办税VIP卡”,完善纳税信用激励机制。推行纳税信用激励措施,根据纳税人信用等级的不同实施分类管理。为获评年度纳税信用A级企业颁发证书并发放“VIP卡”,为其提供优先叫号,咨询、预约、约谈等服务。  (三)成立纳税人学校,完善培训服务功能。成立纳税人学校和下辖分校,组建专门师资人才队伍,聘请市局和外单位专家、学者进行税收政策热点和征管重点相关专题讲座。同时,根据纳税人不同时期的需求,提供针对性、常态化税收政策宣讲服务。  (四)推行有奖定额发票奖金非现金支付,提升办税服务质效。在系统内率先推行有奖定额发票奖金非现金支付,所有需兑付的发票奖金均采用银行指定帐户划转或POS机卡卡转帐的形式支付,最大限度地减少现金支付带来的风险。全年共兑付有奖定额发票奖金664.9万元,其中POS机卡卡转帐5434户次,转帐金额553.71万元。  (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纳税服务保障体系。规范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制定了“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章可循,组织开展消防应急、紧急救护等突发场景应急演练,提高办税厅工作人员对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  (六)做好税收宣传月专题宣传和日常税法宣传。积极做好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各项活动。编印《税收、社保热点知识问答汇编》宣传册,组织开展“牵手你我他、税法进万家”税收宣传志愿者联合行动。在唐颂古玩城开展为商户办理税务登记、提供税法咨询活动。配合鼓浪屿申遗综合治理,组织税收业务骨干深入鼓浪屿家庭旅馆进行税收宣传活动。此外,还开展上动车宣税法,网络微博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维护纳税人权益。开展税收减免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确保税收减免政策执行到位。累计受理39家企业共计46项备案类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申请。减免25家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8.73万元,为8家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835.39万元。  四、更新理念,依法治税有了新认识  (一)规范内部执法程序。针对税收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实际,开展执法责任制自动化考核、行政处罚文书及执法程序等培训,规范相关业务操作,从源头上降低过错率。在分局设置税收法制岗,由专人对执法文书及程序进行把关。严格执法责任制自动化考核制度,从严审核过错申辩,严格控制撤销执法过错记录,按时通报考核情况。制定《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过错追究办法(试行)》,明确并细化了过错追究的流程及具体实施时间及实施单位,为执法监督提供制度保障。   (二)强化“无过错推定”执法理念的树立和实践应用。对“无过错推定”原则推行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加强培训,提高对“无过错推定”原则的正确理解及运用能力。通过开展互动式案例交流,增强了干部的参与意识,促进了对“无过错推定”原则的积极思考。健全问效问责机制,加强上下沟通及联系,促进干部及时反映和解决适用“无过错推定”原则遇到的问题。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对滥用“无过错推定”原则的行为及时给予纠正。注重对外宣传,提高纳税人对“无过错推定”原则的认可程度,促进税法遵从度提升。  (三)做好执法督察工作。采取“分局自查,区局复查,分局再次自查” 三段式检查模式,细化督察内容,开展查前培训,统一督查口径和要求。先后组织开展发票管理、房地产行业管理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执法督察。全年共复查抽查76户企业注销清算,67户审批及备案类税收优惠,286户次企业所得税备案类税收优惠电子台账,161户次滞纳金征收情况,涉及各项违规金额3.12万元。通过重点行业执法检查发现异常并发起纳税评估2户,合计补征税款940.49万元。  五、 以人为本,队伍建设激发新活力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与战斗力。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二)开展“作风建设和素质提高年”活动,着力提高队伍综合能力与素质。重点解决干部职工在思想、学习、工作、服务、纪律、执法和文明礼仪等七个方面存在的不足。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各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对照问题,自查整改。一方面从日常考勤制度、着装、礼仪等入手,抓好作风养成。另一方面,落实“五个一”培训学习制度,先后组织税管员、助征员、代征员业务培训18场次,组织女干部职工素质拓展和青年素质拓展培训,坚持每2个月举办一期“分局长论坛”,努力营造爱学、勤学、善学的良好氛围,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在地税系统助征员考试中,区局两批共13人进入前10名。目前区局有36名干部进入远程教育培训全系统前100名。  (三)积极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党课教育制度,积极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开设党员示范岗,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干部队伍思想稳定。  (四)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一是抓责任落实,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加强廉政教育,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二是抓制度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纳税人意见征集活动,对纳税人合理诉求,及时整理归纳,逐一加以落实。深化内部督导,结合“庸、懒、散”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召开“行政审批监控情况分析”局长专题会议,讨论研究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监管力度的办法措施,定期对执法自动化考核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管理和监督,对因主观原因造成逾期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六、文化引领,文明创建实现新推进  (一)全力做好文明单位检查考评工作。去年是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单位总评年,也是我局争创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的关键一年。根据市局和区委文明办的工作部署,区局历时3个月,将近3年来的文明创建资料以电子文档和纸资材料整理归档并送检通过。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建设活动。一是组织并参加思明区委组织的“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取得优秀奖中第一名的成绩。二是开展经典诵读、品味书香活动。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开辟“午间30分读书角”,与市台联青年委员会联合举办中华传统文化经典诵读交流活动,组织开展读书征文竞赛活动。区局制作的经典诵读活动成果专题片,代表市局参加全省地税系统经典诵读成果展示评比,以97.24的高分名列榜首。三是组织参加市局举办的文明礼仪知识竞赛,区局3人进入前10名。  (三)拓宽创建载体,丰富内容形式。一是积极营造顾大局、讲奉献、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组织参加全市地税系统道德模范评选。二是开展 “十佳”礼仪标兵评选活动。区局评选出10名区局礼仪标兵,并推荐其中2名参加市局的评选。三是开展有特色的地税志愿者服务活动。把关爱孤寡老人作为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重点,组织开展关爱养老院老人活动。同时,开展好军民共建、城乡共建、扶贫济困、爱心超市、捐资助学、慈善一日捐、万人献爱心等活动。  内部行政管理方面。一是严格财务管理,规范预算和支出,做好会统核算工作,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认真执行机关工作规则,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做好政务信息及其它刊物采编工作。三是加强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做好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和车辆安全、文明行车等工作。加强资产管理,完成固定资产网上盘点,继续做好机关食堂工作,不断改善干部职工生活条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需要不断探索与完善,为纳税人服务的能力、素质和沟能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的统一和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风险仍在一些环节和程度上存在,人少事多,工作压力大的矛盾仍较突出,业务骨干和复合型人才较为缺乏,一些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仍不够扎实,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通川区地税局“三个到位”开展税源调查分析预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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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地税局“三个到位”开展税源调查分析预测工作
作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561&&&&更新时间:
&&为进一步加强税源税基管理,确保全年收入任务完成,及早谋划2010年的税收工作,近日,通川区地税局按照省、市局相关会议精神,在全区范围扎实开展税源调查分析预测工作。
一是领导到位。区局成立“税源调查分析预测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各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计财股,由计财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综合、征管、法制、计财、监察等股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联合督导组,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责任到位。税源调查分析预测以各管理所为单位展开。按照税收管理范围,分片分户到人。要求调查人员必须深入被调查单位,全面准确掌握近期生产经营状况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对来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科学预测,数据误差率不得超过5%。按市局《股长以上干部联系纳税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联系重点纳税人的干部结合自己掌握的情况,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指导、沟通和交流,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是考核到位。为确保调查分析预测工作在11月20日前高质量完成,区局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人员、填报人员都要在税源调查表上签字确认。督导组分赴各所指导和检查,对动作迟缓,不深入现场,闭门编造数据,或故意瞒报漏报的行为,在严肃追究调查人员责任的同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审核人员的责任。区局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
文章录入:通川区地税局&&&&责任编辑:王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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