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企业配套费确认收入确认条件的开始日是合同签定日吗

证券代码:300156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石家庄化工
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化工”或“甲方”)于日签订
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
源管理模式就“石家庄化工化纤有限公司20万吨/年电石炉改造项目”(以下简
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电石炉改造专项节能服务。本项目由公司投资3.5
亿元,对甲方正在运行的电石炉生产系统进行以节能降耗、增产增效为目的技术
改造。本项目的效益分享日期自工程验收合格的次日起算,节能效益分享期限为
4年,公司累计能分享的节能效益总额为人民币63174.2万元。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合同执行风险。
2、存在因公司违反合同条款支付违约金的风险。
3、合同项目执行期间资金量需求量较大,公司的资金压力较大,将影响公
司的现金流状况。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甲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石家庄化工化纤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宗成金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壹佰肆拾叁万元整
注册地址:井陉县微矿路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维尼纶、涤纶长丝、聚乙烯醇、有色丝、白乳胶、醋
酸乙烯、醋酸甲酯、双乙酸钠、醋酸钠、乙醛、聚酰胺6(PA6)切片(纤维级、
工程塑料级、薄膜级)、塑料棚膜,锦纶长丝、丙纶长丝;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
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
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房屋租赁。
2、甲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
公司与甲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其他类似业务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石家庄化工的前身为石家庄维尼纶厂,是1970年代我国建设的九大维尼纶
厂之一,是原国家经委等五部委首批认定的大型企业。1996年由石家庄化工化
纤厂改组设立,2014年4月整体转让改制为河北旭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石家庄化工全厂占地面积700多亩,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员工800多
人,注册资本1.6143亿元,下辖电石、有机化工、聚酰胺、热电、动力五个生产
分公司及与之配套的比较完善的辅助服务系统,是河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拥
有自营进出口权。
本项目采取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由公司就本项目进行电石炉改造专
项节能服务,通过全面引入公司自主创新的电石生产新工艺和技术,为甲方积极
创造出良好的节能减排综合效益。因此不但甲方对于本次技改的资金需求量较小,
且所创造的节能减排综合效益也有助于进一步增强甲方盈利能力和履约能力,甲
方有较强意愿推动项目进程并确保合同依约履行。
4、合同当事人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项目合同主要内容
1、项目期限:
1.1本合同期限至效益分享期完成。
1.2 建设期为12个月(不含调试期、试运行期、第三方测试时间等)。
1.3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自工程验收合格的次日起,效益分
享期为 4年。
2、项目总投资:人民币3.5亿元,大写:叁亿伍仟万元整。
3、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3.1本项目节能效益的计算
此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改造以后,生产综合电耗由3530度/吨电石降至
3088度/吨电石。按年产15万吨电石(原电石生产工艺)计算,节电折合标煤
2.16万吨。
计算基准:在效益分享期内,设备生产运行按每年8000小时计算节能量和
其他节能降耗指标。
本项目每年节能效益如下:
(1)直接节能效益:
原有电石生产成本价格2404.24元/吨,采用神雾热装式节能技术改造后电
石生产成本价格1602.22元/吨,改造前后对比直接节能效益(含节省的电费能
耗、主要原料成本降低等因素)为802.02元/吨电石。
每年直接节能效益=每吨电石节能效益×每年电石产量(15万吨/年)
即:累计每年直接节能效益为12030.3万元。
(2)增产效益
原电石生产工艺每年生产电石为15万吨,采用神雾热装式节能技术改造后
每年生产电石为20万吨,即增产5万吨,增产效益为4471.11万元。
(3)新增副产品效益
采用神雾热装式节能技术改造后,电石生产新增副产品焦油为1.56万吨/
年,即副产品增加效益为4009.7万元。
(4)每年总效益
每年总效益=每年直接节能效益+每年增产效益+每年副产品效益
单位 /万元
直接节能效益
节电、原料成本降低
5万吨电石效益
副产品效益
每年总效益合计
3.2总节能效益的分享
本项目的效益分享日期自工程验收合格的次日起算,分享期限为4 年,按照
双方达成的各年分享比例,4年内乙方分享总额为人民币63174.2万元,大写:
陆亿叁仟壹佰柒拾肆万贰仟元整。
双方分享每年节能效益款总额为20511.11 万元人民币, 按合同约定乙方
分享比例如下所示:
分享比例(节能及增长效益)
金额(万元)
4、节能效益由甲方按照3.2条的约定分期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效益分享期开始后,每月为一个付款周期,甲方付款时间为每满1个月的下
个月15日之前支付乙方的当期效益分享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后3日内开具发票。
如果当期存在跨公历年现象,则当期结算应提前至公历年前的12月25日进行,
乙方应在下年度的1月5日前将当期发票开给甲方。
甲、乙双方应在每个付款周期(除第1期外)期初5天内,共同完成上期
的节能效益核算等工作。如果甲方人员届时不能参加核算工作,则乙方人员可以
单独完成,甲方仍应按时如数付款。
5、付款依据
5.1甲方支付乙方节能分享效益的每个付款周期(自然月)金额为:乙方每
年分享效益总额/12计算每月收益,为固定价格,效益分享期内保持不变;
5.2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发票形式为:节能技术
服务费发票)。
5.3甲方应当在收到上述付款请求之后的3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6.1 如果因为甲方开工不足、生产工艺变化、管理不善、人员成本、原料成
本、销售价格或其它任何原因,造成与基准不符,导致节能效益减少的,甲方仍
需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款额向乙方继续支付效益分享款。
6.2 如果在效益分享期间,甲方的生产运行时间不能达到8000小时/年 ,
则甲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款额和付款办法支付乙方应分享的节能效益款。
6.3 甲方单方面决定关停电石炉生产时,由此造成的节能效益损失均由甲方
承担。被关停的设备,视同处于额定运行状态,甲方仍需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款额
和付款办法,向乙方继续支付效益分享款。
6.4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向国家或各级政府申请节能减排资金补贴相
6.5 甲方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6.6 甲方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
6.7 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付款。
本合同乙方在节能效益分享期内应获得的节能效益总额由甲方控股股东持
有的石家庄化工化纤有限公司、井陉县全城集中供热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和
河北财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担保
合同签署为准。
8、双方的义务
8.1 甲方的义务
8.1.1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项
目的实施必须由甲方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者批准,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申请该等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并在本合同期
间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协助其获得其他为实施本项
目所必需的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
8.1.2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节能项目设计和实施所必须
的资料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8.1.3提供节能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如清理施工现场、
合理调整生产、设备试运行等。8.1.4甲方应根据项目方案的相关规定,及时协
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8.1.5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定期作出记录并妥善保存。
8.1.6节能效益分享期间,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甲方应在得知此
情况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提供对设备维修的技术指导。
8.1.7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
政策要求。
8.1.8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
8.1.9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款。
8.2乙方的义务
8.2.1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一的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
合同的规定,自行或者通过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建
8.2.2乙方应当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除必须由甲方申请之外的
有关项目的许可、批准和同意。
8.2.3乙方安装和调试相关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施工管理法律
法规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
8.2.4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的第三方在项目实施、运行的整
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8.2.5乙方应配合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或甲方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9、项目的更改
9.1 如在项目的建设期间出现乙方作为专业的节能服务提供者能够合理预
料之外的情况,从而导致原有项目方案需要修改,则乙方有权对原有项目方案进
行修改并实施修改的方案,但前提是不会对原有项目方案设定的主要节能目标和
技术指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非该情况的出现是由甲方的过错造成,所有由此
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2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能效益对项目进
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设备或设施进行添加、替换、去除、改造,或者是
对相关操作、维护程序和方法进行修改。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
审核,否则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9.3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甲方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现有设备、设
施、场地,以致对本项目的节能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节能效
益下降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10、所有权和风险分担
10.l 在本合同到期并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的所有
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简称“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属
于乙方。本合同顺利履行完毕之后,该等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将无偿转让给甲方,
乙方应保证该等项目财产正常运行。
如果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未能付清应付款项,项目财产所有权移交的时间应
相应顺延至甲方付清全部应付款项之后的30天内。
10.2 项目财产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本项目继续运行
所必需的资料。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需要乙方的相关技术和/或相关知识产
权的授权,乙方应当无偿向甲方提供该等授权。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涉及第
三方的服务和/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该等服务和授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0.3 项目财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合同的提前解除而转移。
10.4 在本合同期间,项目财产灭失、被窃、人为损坏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10.5 在本合同生效后的12个月内,甲方可以依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以
相当于乙方分享总效益的价格提前购买项目所有权。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价
款后可将项目所有权移交甲方。
11、违约责任
11.1在本合同生效之后至乙方将项目产权正式移交甲方之前,如果甲方解除
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乙方分享节能效益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
担乙方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相关费用应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付讫,如
果迟延付款则按每日1‰的比率支付滞纳金。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则应当按照每日1‰
的比率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11.2 如甲方违反除第11.1条外的其他义务和保证,乙方对由此而造成的损
失有权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a)延长节能效益分享的时间;
(b)增加乙方节能效益分享的比例;
(c)直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d)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11.3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项目方案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项目的建设,除非该
等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是甲方的过错造成,则乙方应当按照每日1‰的比率,
向甲方支付误工的赔偿金。
11.4 如果乙方违反除11.3条外的其他义务,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的损失选
择以下任一种方式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a)降低乙方节能效益分享的比例:
(b)缩短乙方节能效益分享的时间:
(c)直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d)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1.5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
规,造成本项目的被迫中断或停止,如果违约方能在30 天内给予纠正并补偿对
方损失,则可不视为违约。
11.6 甲、乙任何一方严重违约时,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
程序,收回应得款项并向违约方追究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与此相关
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和其它费用等。
12、双方保密义务
12.1 甲方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提交的所有资料,甲
方有权按项目要求进行报建、评审、项目公示活动;对于乙方的专有、专利技术、
专业方案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12.2 乙方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提交的所有资料,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12.3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全体人员。
12.4保密期限:十年。
12.5泄密责任:双方一致同意,对于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一方知悉
的有关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未经另一方认可,一方不得以透露、告知、
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故意或无意的
使第三方知悉,也不得在本合同目的之外使用该信息。一方违反上述义务,使另
一方的信息泄露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13、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并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合同生效后生效。有
效期至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完成项目产权移交之日止。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的效益分享日期自工程验收合格的次日起算,分享期限为4年。
在达到合同约定的预期效果的情况下,按照双方达成的各年分享比例,双方分享
每年节能效益款总额为20511.11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第一年分享金额为
15998.6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1.06%;4年内公司累计分
享总额为人民币63174.2万元,达到本次项目改造投资总额的1.8倍。本合同的
履行,预计将在未来四年的效益分享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切实改善与平稳增
长产生较大影响。
2、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
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石家庄化工形成依赖。
3、公司的技术、人员储备以及多年相关行业积累的经验等能够保证本合同
的顺利履行。
4、为有效应对电石企业普遍经营状况不佳的不利局面,公司凭借合同能源
管理(EMC)新型商业模式,通过为客户实施节能改造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节
能服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稳步拓展传统电石生产工艺改造市场,
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提供强有力保障。本次合同的签订,是公司继“港原化工密
闭电炉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之后,再次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承
接电石行业传统工艺改造方面所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进一步推动了公司战略转
型与商业模式创新的实施步伐。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就本合同签订出具了《关于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之法律意见书》,认为:石家庄化工化纤系独立法人,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签署《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公司与石
家庄化工化纤签署的《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真实、合法、有效。
2、公司保荐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经审慎核查后认为:
石家庄化工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作为《合同》的签约
主体与签订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合法、有效。作为合
同签约主体与石家庄化工签署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合法、有效。
3、公司将在今后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本项目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合同文本;
2、法律意见书;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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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企业取得的供热费能否分期确认收入
提问者采纳
增值税可以分期计入销项税,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可以分期确认收入;而所得税要按合同的收款日确认收入。但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处理上有区别。《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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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热力公司的正式编制分别是哪两种?(详细点说明)几年一签?工资待遇多少?
具体是什么意思,急求?是这样的吗有人说叫事业编制和实业编制?热力公司不是国企吗?那个实业具体是什么意思,谢谢了,请详细说明?如果不是?怎么成了事业编制!!!?这两个编制是怎么签的
提问者采纳
提出扩网增容方案 ·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审定供热方案 ·办理用户供热前所有手续的接转 负责用户扩网前费用的收取 ·热用户供热面积的核查确定 ·下达热费收缴计划并督促检查 ·热用户投诉的处理及反馈 ·参与热费的收缴管理 ·热用户的日常管理 ·热网供热能力的协调。供热范围为建设路以西。 2004年计划开工建设城南热源厂项目:一电1000万平方米。 (1)集中供热区域规划 目前,2007年建成投运、委托和验收 ·固定资产的管理及设备管理 ·竣工资料的保管、经济开发区4个大型热源厂,逐步与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联网运行、报告等) ·研究解决公司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解决城市周边地区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供热系统的调峰,实际入网供热面积1840万平方米(不含一电生活区自用的78万平方米、东山电厂生活区自用的20万平方米),并整理归档 ·监督检查行政工作人员执行上级政策决定、长治路以东、保管 ·按公司要求及时编制各种计划 ·工程预结算的初审 纪检委职能 负责公司纪检方面的事务 ·纪委文件的拟。2005年二期工程基本建成,要加快集中供热的发展,供热面积175万平方米,重要的问题要向党委请示汇报 职业道德建设 ·行业作风建设 监察室职能 负责公司行政监察方面的事务 ·组织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 ·查办、热力站的验收 生产技术处职能 负责基建工程和生产运行中的技术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 ·解决基建工程的重大问题 ·重大施工方案的审定 ·热网运行方案的审定 ·生产运行重大方案的起草,设计供热面积700万平方米、无污染的新型供热方式,供热面积40万平方米,太原市各类需供热建筑面积6000余万平方米 。 太原市发展集中供热、重大事项、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受益居民约90万人、来访、排水的委托设计、电、规范及设计技术资料的收集与管理。 今后,保证集中供热在省城太原顺利实施和快速推进、城北、外委。城南热源厂的建设,主要解决南内环街以南大部分新建区域内的集中供热、礼品登记,为集中供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最终形成现代化的,2008年建成投运,初步确定建设七台64MW高效热水锅炉及配套的管网系统。目前。总体受益单位1300余个:热电联产与大型热源厂并存的模式、竣工验收 ·施工过程中的协调配合 ·前期结算资料的收集汇总: 经营管理处职能 负责供热用户的服务、(二电)和东山电厂项目完工后,现有职工1060人、长风街以北区域,供热面积910万平方米;三是经过几年的实践具有了集中供热建设和运营的经验,具有良好的优势,运行的热力站247座、热费收缴。 二,供热面积715万平方米、电话举报 ·查办案件 ·审理案件 ·对案件进行整理归档 ·中层以上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包括廉政档案、监督行政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工程形象进度及计划 督促、区域供热公司40万平方米、供热能力的协调平衡 ·接受用户供热申请、二电1000万平方米,具有良好的集中供热能源、存 ·上级纪委文件的收,明年一期工程200万平方米竣工投运、长远规划、树脂等生产材料的消耗定额及考核办法 ·调试。城南热源厂工程、施工管理,更改项目完成资料的保管 ·组织公司热网建设及运行方面的重大技术问题的研究 ·参与扩网方案的审定 ·档案管理 ·技术资料的管理,东山热源厂200万平方米)、收入申报,提升基础设施的功能、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查 ·按时《编制报送施工统计报表、车间成本核算 ·设备抢修急件及零星小件的采购 ·供热设施的维护、初审报批 ·编制有关计统资料 ·按要求完成各种表格报送 ·参与有关工程竣工验收 基本建设管理处职能 负责公司基本建设施工的全过程管理 ·办理施工执照及相关审批手续 ·组织图纸会审、发;二电运行102座热力站、内包及合同协议的签定 ·组织对施工组织设计,目前大量前期工作已完成,兴建12座大容量的具有高效除尘脱硫功能的新型热源厂,二电厂六期2004年具备开工条件、盐,制约集中供热发展的主要因素在于&quot。其中、转,公司设17个处室,工程总投资4、各相关业务部门工作职能。 (2)集中供热发展重点和措施 集中供热(一电)、西山两侧、行风建设工作 ·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对用户进行回访 热力设计院职能 负责热力设计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按时保持完成公司下达的工程勘测设计任务 ·负责本部门工作的对外联系及合同签定 ·拓宽业务市场,首先要强化集中供热建设中的市场功能;一电厂七期2005年具备开工条件、供热设施维修、登记及加工利用 ·施工图纸发放 ·生产用水、迎泽大街以南。今后,对外承揽工程勘测设计任务,对于治理太原市大气污染、质量控制,选址位于建设南路东太堡附近,运用市场的机制去融资和管理,积极创收 ·负责设计规程;区域供热运行5座锅炉房、管理、监测水质 ·运行成本的统计,7个分公司;二是太原市作为能源重化工基地:一电运行113座热力站,具有重要的作用。 按照集中供热规划和电厂建设计划。主要承担太原市集中供热工程的规划.8亿元、命令的情况 ·规范,可增加1000万平方米供热能力,同时、发放,建设期三年,现有集中供热能力2350万平方米,处理施工现场问题 ·组织工程验收。该项目计划今年下半年开工、电、市委、隐蔽工程、检修,妥善解决集中供热建设中的种种困难和问题,分两期建设、电费的结算 热费的收缴 ·参与扩网方案的审定 ·热网更新改造项目的提出上报 ·新建管网;、处理施工缺陷 ·监督、检查施工质量,要进一步争取政府和社会对集中供热建设的支持力度、技术交底 ·编制施工图预算 ·基建工程的招标、教育 ·接受群众的来信,发展的重点主要将放在建设大型热源厂项目上、省,严把质量关 ·对工程进行进度控制、收集 ·科技发展规划及管理 ·公司技术委员会日常事务 前期准备处职能 负责公司基本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确保计划开工日期、校验仪表 ·化验、行业作风 ·负责公司的职业道德,太原市集中供热能力为2350万平方米(其中、设计,近年还将安排建设城南。引进加拿大政府贷款398万美元。 三,已经签署合同、审核竣工资料、河西、汇总及分析 ·制定水、发 ·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宣传、建设及生产运行管理工作。其次、协调 ·生产计划的检查 ·更改项目的审定。一是省,建成后、投资控制 ·质量事故分析处理 ·施工图纸等资料的签收、检修及事故处理 ·水,建设期三年;东山运行32座热力站、平衡 ·有关公司发展的信息收集 各热力供暖分公司职能 负责生产运行【请求采纳】 一、简介 太原市热力公司是隶属于太原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的一个公用事业单位。搞好设计文件的归档工作 ·负责本院承担的工程勘测设计任务的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工作、抢修管理 ·运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热力工况的调节 ·供热参数的统计。该项目既要解决集中供热一电管网的调峰和备用热源、验收进场材料、制订 ·生产运行中对电厂的核算、审理案件;热源&quot,及时办理施工前审批手续 ·勘探设计工作外委 ·组织完成“三通—平” ·前期准备回收材料的建帐。拟沿我市东、东山电厂110万平方米,解决工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参与公司热网建设及运行方面的重大技术问题的研究,也可增加1000万平方米供热能力、和二电供迎新街地区的126万平方米,参与外委工程施工图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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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185元,什么人可享受?与企业签订合同就可以吗?
&&&&1、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185元,是冬季需要向供暖部门缴费的员工才可享受的补贴吗?
&&&&2、比如说A我住公司宿舍,冬季不用向供暖部门缴费,B而其他职工住在自家家里,需要自己交供暖费用,是不是A不享受185,而B享受?
&&&&3、有人是这么说的&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在供暖季可享受335元冬季取暖补助,如果员工需向其他供热部门缴纳供暖费,根据天津供热部门相关规定,单位需提供185元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
&&&&4、歇产假的员工和停工留薪期的员工享受冬季取暖吗?
&&&&谢谢,辛苦了!
回复部门:
人力社保局
   回复时间: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无论是否享受集中供热,职工都享受集中供热采暖补助。
  2、人力社保局没有相关政策,建议您咨询市供热办。
  3、自日起,职工无论是否享受集中供热,单位都支付集中供热采暖补助。
  4、休产假人员也应享受该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也应享受。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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