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平均工资2014工商局2014年人事变动

2014年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公告-四川人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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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公告(1)来源:本站采编
关于2014年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名条件
1、岗位:招聘成都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采取编制外聘用方式,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见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报名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01001房屋权属登记受理(窗口岗位)13名,01002维修资金业务受理(窗口岗位)3名。
(二)专业要求:
房屋权属登记受理(窗口岗位):法学、经济学、汉语言文学、工商管理。
维修资金业务受理(窗口岗位):法学专业2名,财务或会计学专业1名。
(三)招聘对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3年、2014年高校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2013年毕业生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一)报名时间:日至7月17日24:00
审核照片:日至7月17日17:00
资格审查:日至7月18日17:00
网上缴费:日至7月19日24: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
(三)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要求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来源:本站采编相关资讯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度工作总结暨2014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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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度工作总结暨2014年工作思路
www. &填报时间:& &责任单位:&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市人社局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我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和谐繁荣新四川”主题教育活动,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以充分就业、社会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及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建设“幸福青羊”、打造“精品城区”为目标,强化岗位责任制和绩效目标管理,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了目标工作及其他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青羊区人民政府被成都市人民政府表彰为“全市就业创业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区就业局被中国就业促进会表彰为“就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获全市“充分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就业创新工作先进单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及“关爱农民工先进集体”。9月5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士秋到青羊区少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商业街社区就基层就业社会保障平台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对我区基层平台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一、民生工程目标完成情况
截止目前,全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 %以内;城镇新增就业15666人,完成全年目标148%;农业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就业完成1213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34%;城乡失业人员再就业9273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59%;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完成3727人,完成全年目标的363%;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2700万,完成全年目标的100%;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9.9%,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100%,完成率100%;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70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13%;培训农民工完成9605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20.06%,其中:在岗培训完成2400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20%; 品牌培训完成125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25%;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完成7080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2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为2.41万人,覆盖面达90%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有13.72万人,覆盖率达99%。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29万人,完成目标10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医疗保险日常巡查率100%;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2.89亿元,完成目标116.1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3.98万人,完成目标105.19%;征缴失业保险费1.17亿元,完成目标119.7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1.90万人,完成目标105.6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77亿元,完成目标102.5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3.99万人,完成目标107.28%;工伤保险征缴收入0.21亿元,完成目标95.20%(按进度超额完成);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8.35万人,完成目标108.43%;生育保险征缴收入0.26亿元,完成目标114.8%。招聘89名大学生志愿者在75个社区基层服务。
二、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狠抓就业创业工作落实,着力于业务培训指导,不断拓宽就(创)业工作渠道
1.着力提升劳动者素质,切实发挥以培训促能力提升的作用。针对劳动者普遍存在就业竞争力不强的实际,今年重点加大了对劳动者的培训力度。一是加大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今年,我们组织150名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规范了业务经办流程,强化了业务能力,提升了服务质量,为年度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大城乡劳动者引导性培训工作力度。结合市场要求,着力强化了对劳动者技能培训。区就业培训中心坚持每周举办意识培训,利用街道社区平台、各类招聘会、年度的“春风行动”等活动平台做好就(创)业政策宣传、就业供需现状、树立正确就业择业观念等宣传工作,引导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参与。共组织4670名城乡劳动力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引导性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初中级培训。三是加大培训领域的拓展力度。结合各类活动开展融入培训内容,率先在全市开展了公益讲堂进社区活动,就家政服务员基本礼仪、居家保洁、插花艺术、糕点制作等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进行现场教学,深受群众欢迎。同时,我们还结合技能鉴定工作,开展技能竞赛促培训,有效地推动了我区技能人才的培养,也进一步推动了技能型人群的培训工作,增强其市场就业竞争力。
2.着力创业扶持,切实发挥以创业促就业的作用。一是持续抓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针对辖区大学生自主创业意愿,积极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开展大学生创业帮扶工作。今年以来,我们通过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考察、技术项目指导、资金扶持等方式,为216名大学生提供了创业服务,先后有36名大学生成功创业,并带动了133名大学生及83名城乡劳动者就业。二是加强就业资金管理工作。我们始终按照既要管好又要用好的原则,加强对培训创业补贴的审核工作。今年,为保证资金安全,并发挥好资金作用,严格按照资金使用制度,做好我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管理,执行补贴二审制度。每期培训班资料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科室负责人进行复审,分管领导再次审核,相互协作、互相监督、层层把关,确保专项资金安全。今年共申报培训补贴人数1777人共 140.18万元,其中创业培训345人,补贴金额31.05万元。为园区4家企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2万元。三是抓好培训质量管理。按照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的标准,采用宽进严管方式,共认定35家定点培训机构。以定向、订单培训为主导,按照规范机构开班申报、规范开班资料、规范培训现场公示“三规范”,组织有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开设有就业意向的培训班,并对每个班次进行2次以上的巡查及视频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问题机构限时整改。全年,共批准机构开办技能培训班48期,培训1052人;创业培训18期,培训450人。
余场(次),累计有用工单位1259余家,提供岗位5万余个。吸引了3.8万余名求职者入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1万余份,达成意向性协议12500余人。二是积极促进藏区藏区
4在全区9个农民集中居住区继续深入推进我区调查失业率与登记失业率“双轨”运行机制建设和“30分钟劳务协作圈”打造工作,按计划完成了上半年的入户调查的衔接工作,确保3年内建立以“调查失业率”与“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就业评价指标体系工作,通过对农民集中居住区的调查与劳务协作圈的打造,有效地促进了困难群体的就业。
(二)狠抓扩面征缴工作落实,着力于强化稽核与内控,不断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
1.强化稽核内控力度,加大社保和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力度。我们对属地288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培训,签订服务协议书;在全区聘请了28名医疗保险义务监督员,配合巡查;建立“月度控制、超控缓拨、年底结算、次年清算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约束主动性,有效控制医疗费用过度增长;严格按照协议规定,对5家定点医疗机构和45家定点零售药店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对3家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开展住院医疗保险业务,并对22.12万元违规费用不予支付,同时扣减保证金22.12万元。在对全区有住院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检查期间,下达《整改通知书》18份、《医保业务暂停通知书》9份,不予支付违规费用13.92万元,同时扣减保证金35.06万元。至今,受理举报投诉4件,对1家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医疗保险业务3个月,1家定点医疗机构下达《医疗保险业务整改通知书》,对7.15万元违规费用不予支付,同时扣减保证金20.87万元。通过异地协查和数据对比,协助异地社保部门,对19名疑似重复领取养老金及61名疑似冒领养老金人员信息进行逐一梳理、核对,有效防止冒领工作,确保了基金安全。区社保局顺利通过社保、医保档案达标验收,在市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评价小组达标验收中,评价等级为A级。
2.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努力实现全民社会保障。率先在全市建立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完成青羊区社会保险状况调查,先后7次对300余户企业进行培训,提高政策知晓率。目前,已开通网上经办业务企业717户,其中规模以上364户,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6%;对112户参保单位实地稽核14574人次,查出应保未保7人,未足额参保5583人,补收社保费148.42万元;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和征地实施单位,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确保应保尽保。截止目前,共安置农转非人员1541人,征收基金2.14亿元。配合民政、残联、成都银行等部门落实城市低保对象参保263人,其中,残疾低保对象56人。制定了《成都市青羊区驻区公安消防官兵医疗费用报销管理暂行办法》和《成都市青羊区驻区公安消防官兵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对驻区公安消防官兵3个支队以及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3.强化社保基金管理,切实做好社保基金行政监督。针对社保基金监管还不够完善的实际,加强了基金行政监督力度。一是扎实开展社保基金现场监督工作。在完善社保基金现场监督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把现场监督与督促整改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结合起来,把现场监督与对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评价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了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果,有效发挥了行政监督的主导作用。二是扎实开展了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按照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要求,认真、及时地对社保经办机构上报的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季报表和年报表进行汇总、分析。从各季度报表反映情况看,统计期间未发现社保基金挤占挪用问题,基金运行良好,安全完整。今年,全区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覆盖面达90%以上。三是认真实施医保基金监管专项行动计划。全年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47家、定点零售药店285家,下达《整改通知书》86份、《医保业务暂停通知书》12份,不予支付违规费用147.66万元,同时扣减保证金274.15万元。通过专项行动的实施,提升了医疗保险监督管理能力,增强了医保监管的公信力,对全区“两定机构”起到警示作用,确保了社保基金的有效监管。
(三)狠抓人才强区工作落实,着力于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不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1.严格招录招聘纪律,把好人员“入口关”。 始终做到“三公开一严格”制度,圆满完成了109名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的招录考察工作;完成了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名。
2.做好区内外交流调整,盘活人力岗位资源。建立完善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库,登记干部1696名,其中七类机关1254名,参公单位442名;完成了政府机关29名军转干部公务员登记工作;完成事业单位5131人登记。今年我区共调入干部9人,区内工人交流调整4人。修改完善了《青羊区科级及以下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加大了对全区执法队员的考核工作力度。
3.开展引进外专智力成果,做好特色亮点服务工作。协助完成了《青羊区2013年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计划》、《青羊区创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四川省试点示范区实施方案》,协助做好迎接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成都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人才工作站”被评为成都市首批10个“成都市人才工作站”示范性窗口,为300余家企业提供人才联络跟踪服务。
4.率先开设网上接收简历,提前预选优秀军转人才。在全市率先创新开设了网上投递简历专用网页、军转干部交流对接专用QQ,开设了专用邮箱,同时将我区的区位经济发展优势和安置原则在网上进行公布,并向驻蓉部队发函告知,为愿意来我区安置的军转干部提供了便捷通道,快捷服务。截止目前,42名军转干部已陆续报到,实现了“三落实”安置任务。
(四)狠抓信访维稳工作落实,着力于长效机制的建立,不断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
1.建立综合协调机制,提高信访调解工作。我局与建设局、工商局、区总工会、工商联合会建立联席会议协调机制,提高信访调解力度。全年共处理网上信访案件85件,结案率达100%;仲裁案件446件,调解结案252件,调解结案率达56.5%,达到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为3000余名符合条件农民工子女入学办理了劳动合同换签和审查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31家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涉及职工人数3481人,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27家,涉及女职工人数3190人,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30家,涉及职工人数3168人,区域性集体合同2家,涉及职工人数2098人,区域性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1家,涉及职工人数562人。
2.形成联动互通机制,做好和谐社会维稳创建工作。全年受理投诉举报457件,结案450件,结案率98%,超过了市局要求的结案率;为511名劳动者追回工资待遇398万元;督促237户单位为685名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为441名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处理农民工集体讨要工资事件32件,处置率100%,共为3171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448.8万元,较好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利,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严格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五包”责任制,按照“六个清”工作要求,开展领导干部约访企业军转干部10次,接待军转干部来电、来信、来访360余人次;针对重点牵关人员,按照“一人一策、集体研判”制定稳控方案,确保了春节、全国“两会”、《财富》全球论坛等重要敏感时间辖区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着力于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深化主题教育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开展治庸、治奢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人社干部队伍履职尽责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在全区人社系统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主动听民声、察民意、访民情,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优化服务环境,提高人社系统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树立部门清正、干部清廉的良好形象。二是认真抓好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在认真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新四川”主题教育活动中,我们结合教育活动的开展,围绕干部队伍建设和能力素质提升,狠抓了各类学习与实践活动的实施。在系统开展了公务员网上学习培训、学习征文活动;在全局开展了“立足工作岗位为人社事业做贡献”征文演讲比赛;开展每月一讲活动,科室负责人每月授课改为每周或每半月授一课。
三、亮点创新工作
(一)率先在全省推出24小时社保和就业自助查询服务。为方便群众随时查询到社保、就业相关信息,切实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通道,率先在全市开通了24小时自助查询服务。目前,草堂路社区、区社保服务大厅的24小时自助查询服务设备已投入使用。
(二)采取设置举报箱和聘请义务监督员方式监管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在14个街道聘请了义务监督员,配合医保局专项检查行动,参与监督零售药店。率先在有住院资质的医院设置医保违规行为举报箱,定期开箱并查实处理违规行为。
(三)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全区社保、就业、劳动维权工作现状及服务开展摸底调查。181950
(四)率先在全市开展公益讲堂进社区活动。既丰富社区群众的生活又提升生存技能。
(五)创新推行区纪委介入培训预警监督机制。为加强培训机构监管,我们相继出台了《青羊区技能培训开班暂行规定》、《青羊区技能培训考试暂行规定》、《青羊区技能培训补贴暂行规定》、《青羊区技能培训鉴定暂行规定》、《青羊区技能培训巡查制度》等系列管理规定和制度。在执行规定制度过程中,主动提请区纪工委提前介入预警监督机制,即各定点培训机构从递交开班报告起,到查班、考试、鉴定直至培训补贴审核发放的整个过程,均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区纪工委,接受区纪工委的全程监督。对机构开班过程采用实地查班、电话查班,街道、社区抽查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管;对培训效果采用实名制考试、回访学员等方式,考察培训的真实性。所有开班报告、巡查情况、培训补贴申报情况均报区第四纪工委备案。
(六)率先在全区开展政府公共决策活动。11月14日,人社局邀请辖区“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居民代表以及服务对象代表,参与修订完善《青羊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作为政府公开决策事项,建立《青羊区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大部门联动。
篇。其中,国家级媒体报道7篇(含凤凰网、新浪网转载5篇,《中国人才·转业军官》2篇)、省级媒体报道25篇(含人力资源报15篇、《四川劳动保障杂志》7篇,四川在线网站3篇)、市级媒体报道30篇(含成都全搜索3篇,成都日报11篇、成都商报2篇、华西都市报3篇、成都晚报1篇、成都日报·新青羊10篇),有效提升了人社形象。撰写的调研文章《青羊区探索城市化进程中的过渡形态——农民集中居住区居民实现就业增收的思考》被市人社局内刊第2期载用;《青羊区社会保险现状调查与思考》被市人社局内刊第4期载用。特别是《青羊区2012年农民集中居住区失地农民就业现状分析与思考》被成都市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刊用。副市长谢瑞武同志于2012年12月30日批示:“向区市县推广青羊经验做法”。
年工作打算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我局将以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为牵引,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五星品质”建设“五新青羊”的总体部署,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创业带动就业服务管理工作。一是根据的新情况新特点、不同群体素质差异和需求及用人单位的需求特点差异,提供跟进式服务、多样化服务和定制式服务。二是在区、街、社三级推行就业自助服务模式,实现“24小时公共就业自助服务”,全区公共就业自助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三是抓好就业信息平台的运用,实现就业服务工作全程信息化。四是加强就业形势分析预测,大力促进失地农民及高校毕业生的稳定就业。
继续加强对业务经办的各个环节进行再梳理,疏通办理流程;完善提升医疗数据分析制度,准确掌握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并将数据结果及时通报定点医疗机构;抓好“三项”创新和拓展“四条”思路工作:全区社会保险状况调查、建立24小时自助服务终端、建设信息互通平台;拓展社保网点人员管理思路、拓展推广网上经办业务思路、拓展公务员门诊补助审核思路、拓展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思路。
加大日常考核监督力度,确保平时考核落到实处,加强全区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的职业道德、依法行政和职业能力培训。加大职业培训机构培育力度,不断提升职业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强化指导和监督,规范职业培训行为,确保安全有序开展培训活动。
继续着力打造一流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扎实开展劳动保障专项监察执法检查,重点打击严重违规违法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劳动力市场环境。依法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受理和仲裁工作,制订立案受理、开庭审理、送达等工作规程,规范办案程序。继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健全基金巡查和内控制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五)切实抓好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现状进行调研普查,积极协调财政资金按时到位,指导督促各街道、社区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抓好人员培训,实现人机有效结合运转。
〖〗〖〗〖〗发布主题:
时  间:日
发布单位:省政府新闻办
访谈主题:解读国家投资项目领域深化建章立制
访谈时间:11月
访谈嘉宾:省发展改革委领导
访谈主题:解读政府采购和财政资金领域深化建章立制
访谈时间:日下午2点半
访谈嘉宾:财政厅副厅长 陈炜
预告:11月18日-商务厅
11月25日-省烟草专卖局
12月2日-成都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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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攀枝花市2014年成都社保基数调整_成都新大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_天涯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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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文件
成社办〔2014〕14号
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
2014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
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县社保局(处):
近日,四川省统计局《关于2013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告》公布了2013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9018元(以下简称&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13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告》公布了2013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7644元(以下简称&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经市人社局同意,现就我市2014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用人单位及职工。
用人单位申报职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从2014年1月起按49018元执行,其中下限为1634元/月,上限为12254元/月(见附件1)。用人单位及职工1至5月期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须重新核定或申报并足额缴纳。
1.1至5月期间未变更参保单位的职工(包括已办理退休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并统一生成,用人单位和职工在9月30日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缴费工资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在9月30日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申报并足额缴纳。
2.1至5月期间变更参保单位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按上述第1项规定重新核定或申报,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和职工足额缴纳。其中变更前的用人单位应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后,由变更前用人单位在9月30日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申报并足额缴纳。
(二)城镇个体参保人员。& &&&&&&&&&&&&&&&&&&&&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档次涉及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从2014年1月起按49018元执行(见附件2)。1至5月期间已申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其申报的缴费档次与公布数据对应缴费档次之间的差额部分,本人应当在12月24日前足额缴纳(见附件3)。
(三)被征地农民。
&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涉及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从2014年1月起按49018元执行。
(四)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计发。
2014年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城镇企业职工(含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涉及到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使用49018元(4084.83元/月)。1月至6月已使用2012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预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含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重新计发基本养老金并补发差额部分。
2014年度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丧葬补助金时使用49018元(4084.83元/月)。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14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档次和金额,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通知》(成人社发〔号)规定执行;2014年度符合领取养老金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基本养老金涉及到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使用49018元。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编制内职工缴费工资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2014年6月起按47644元执行。
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一)用人单位及职工。
用人单位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2014年6月起按47644元执行,其中下限为2382元/月,上限为11911元/月(见附件1)。
(二)城镇个体参保人员。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2013年6月起按47644元执行,其中:按统账结合9.5%比例(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的,以3176元(月平均工资的80%)为月缴费基数;按住院统筹4%比例缴费的,以3970
2014年度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
月工资收入低于职工平均工资40%的缴费基数
月工资收入在职工平均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
月工资收入高于职工平均工资300%的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20%(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非本市户籍农民工:12%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
月工资收入低于职工平均工资60%的缴费基数
月工资收入在职工平均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
月工资收入高于职工平均工资300%的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6.5%;非本市户籍农民工:2.5%
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2%;非本市户籍农民工:无
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一类行业0.6%、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2%)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加浮动费率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
非本市户籍农民工:无
备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的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当前为3970元/月。
附件2&& &&&&&&&&&&&&&&&&&&&&&&&&&&&&&&&&&&&&&&&&&&&&&
2014年度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月缴费基数(元)
月缴费金额(元)
最低档(40%)
一档(60%)
二档(80%)
三档(100%)
统账结合(含大病互助医疗)
(269.96+31.76)
与基本医疗一并征收
&&&& 2014年度1-5月个体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差额标准
1-5月预缴费基数/1-5月应缴费基数(元)
月应当补缴差额(元)
最低档(40%)
一档(60%)
二档(80%)
三档(100%)
&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公室&&&&&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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