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文件中说,经杭州市政府府同意,决定。。。 请问是经杭州市政府府的哪些领导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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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三个规定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规章文件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
包府办发〔号
包头市人民政府主办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建设管理蒙ICP备号 蒙o网警 Email:5148251@ 电话:5148251技术支持: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当前位置:
德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德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订稿)》的通知
德政发〔2013〕10号
2013525德州市人民政府&&& 2013622013525& &&& &&& & &&& & & & & 1/2511& &&&&& & 3& 5& &&&
&&&&&&&&&&&&&&&&&& 201363大家来围观武汉市政府办公厅的网站公示“城中村”改造重要文件
大家来围观武汉市政府办公厅的网站公示“城中村”改造重要文件
本人诉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不公开一案,被告以《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的意见》武政办(2009)36号为法律依据拒绝信息公开姚家岭村拆迁人、拆迁实施人、拆迁时间和拆迁范围,要原告向武昌区人民政府申请该信息。本人上月准备庭审的时候,在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网站上没有搜索到该文,当时我是一页页在政府文件中搜索。在法庭上依据“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文件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75号)第二十四条:规范性文件应当向社会发布。未向社会发布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第二十五条: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制定机关指定的政府网站上布。”认定该文件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并提出原被告、法院三方共同在武汉市国土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网站上搜索,核实该文件是否进行了公示。
今天我们到江岸区法院三方共同核实该文件公示情况时,发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的意见》(武政办(2009)36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和旧城改造等工作的通知》(武政(2009)37号)两个文件虽然没有按照被告所说在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网站上公示,但是竟然在武汉市办公厅的网站上公示了,该公示已经江岸区法院法官确认。这两个文件的真实性是毫无疑问的。上个月是我“眼花”在该网站没有看到么?不管怎么说现在公示了,我认为这两个文件对于“城中村”改造具有重要意义,“城中村”改造中出现的很多问题,在这两个文件中都能找到根源,大家应该好好学习,不排除什么时候在该网站上见不到了。
&& 下面我把两个文件全文在此公示。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的意见武政办〔2009〕3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步伐,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武发〔2004〕13号)和我市有关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文件精神,并结合前段工作的实际和现阶段工作的新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积极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实现可持续协调发展为目标,树立抢抓城市发展机遇的意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简政放权,招商引资,整合土地资源,加快全市城中村改造建设步伐,为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功能,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底基本完成二环线内56个城中村综合改造任务的总体要求,在目标时限内,全面完成56个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改制、户口改登、撤销村民委员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参加社会养老保障等工作。完成56个村的改造建设规划方案的编制、审批和改造用地报批手续;完成56个村的改造用地挂牌出让的前期工作;基本完成56个村的拆迁。同时,积极推动二环线外涉及重大建设项目并基本具备条件的城中村改造工作。  三、明确管理权限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围绕“两型社会”建设完善城市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武发〔2008〕17号)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下放城中村综合改造的管理权限。  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工作目标的制定、改造建设规划方案的审批、规划设计条件的核发、改造用地手续的办理,对各区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  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双登”基础资料的调查和审核,组织编制改造建设规划方案,做好改造成本的测算、招商引资、区域内土地资源的整合调剂和建设强度的综合平衡等工作,对拆迁安置和改造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四、完善保障措施  (一)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以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各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制订和完善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落实;要组织强有力的工作专班,认真做好“双登”基础资料的调查和审核等基础工作,精心组织编制改造建设规划方案,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投资环境,
积极引进各方投资主体参与城中村的改造建设;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加快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进度,确保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
市规划、国土房产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及城中村改造建设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要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武汉市基本建设项目有限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武办发〔2007〕20号)和《武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公布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时限、程序、收费的通知》(武审改字〔2007〕1号)规定的办事时限内办结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服务意识,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积极支持各区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及时做好分类指导、协调服务等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三)因城中村改造确需调整规划控制用地的,由区人民政府提出调整意见,市城中村综合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规划局按程序对规划控制用地进行调整。
  (四)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方案审批后,若确需调整规划布局的,由区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建议,报市规划局审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下达调整批复。  (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用于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平衡的地块(以下简称打包地块)涉及城中村改造建设的,各相关建设单位要加快打包地块建设的推进,以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如打包地块建设推进计划明显滞后于城中村改造建设进度要求,而城中村改造建设条件又已经成熟的,由区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按批准的规划实施城中村改造建设。对因先行启动城中村改造建设使打包地块面积减少,影响项目资金平衡的,由打包项目责任单位报市人民政府另行研究。  (六)改造成本核算下放到区,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成本核算工作专班,严格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和改造成本核算操作规范进行改造成本的核算,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政策规定。改造成本核算操作规范由市国土房产局会同市规划局另行制定。  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费、勘测定界费、规划咨询费、供地附图测量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村集体房屋拆迁补偿费、还建房项目中按规划要求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成本计入改造成本。上述费用均不作为挂牌底价1.15倍的基数。  村集体房屋拆迁补偿费,按市物价局公布的重置价标准进行计算。  (七)规划设计机构进行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的规划咨询,应以区人民政府核定的改造成本和市国土房产局提供的城中村改造拟挂牌项目现时楼面地价为依据,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满足城市交通、安全、日照、消防等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兼顾城中村改造资金平衡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测算开发项目的建设规模。  (八)对部分用地严重不足的村,各区可采取货币补偿、调剂用地和结合旧城改造的方式来推进改造工作。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区人民政府可对已确定的各村建设规模进行统筹调剂。  (九)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和各村用地实际情况,可在武政办〔2004〕173号文件规定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还建用地容积率。  (十)城中村改造还建项目中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以村为单位按还建房总量5%的规模配建。  (十一)区人民政府和市国土房产局应督促落实规划控制用地的拆迁、验收及移交工作。城中村改造建设完成规划控制用地的拆迁腾退后,规划控制用地的相关使用单位应及时接收,不得出现管理上的空档,避免二次拆迁。各区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相关使用单位做好腾退地的控管工作。  相关使用单位按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  (十二)各村安置后剩余的还建房,由区人民政府统一掌握,调剂给用地不足的村用于还建安置,或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作为经济适用房销售或廉租房使用。具体办法由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国土房产局另行制定。  (十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应根据风景名胜区管理要求和实际土地资源情况,参照城中村改造政策制订风景区总体改造方案和分步实施计划,经市城中村综合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市城中村综合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规划、国土、民政、社保、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协调和技术指导。  五、加强组织领导
对城中村实施改造是我市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按照目标任务,加强工作调度,积极主动作为,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此项工作。建立城中村改造工作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市城中村综合改造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区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对目标完成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区、街、村及市相关部门要予以表彰与奖励。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城中村改造的监察工作,对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故意推诿、失职渎职等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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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和旧城改造等工作的通知武政〔2009〕3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城中村、旧城、棚户区改造及东湖宾馆至武汉天河机场主干道景观路综合整治改造工作(以下简称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步伐,完成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进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的紧迫感  实施城中村和旧城改造是我市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推进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的紧迫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抓住机遇,克难攻坚,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城市空间。  二、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一)为加强对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市长阮成发任组长、副市长孙亚任副组长,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主要负责制订全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有关政策,研究解决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改办),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家祥兼任主任,承担城中村和旧城改造日常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一站式服务”的要求集中办公,实行“封闭运行”。市城改办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订全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  2.负责起草全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的有关配套政策;  3.负责办理全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项目的立项、规划、土地、拆迁、建设、房产的审批手续;  4.负责对各区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5.负责研究解决全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6.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  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以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的区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区域内城中村的人口、户籍、房屋、土地等基础资料的调查和审核,做好改造成本的测算;负责组织区域内土地资源的整合调剂和建设强度的综合平衡等工作,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和改造实施方案;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各村按时完成拆迁安置工作;负责对拆迁安置和改造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组织旧城改造项目的调查摸底和成本测算;负责组织编制旧城改造项目的初步改造方案和改造规划方案;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拆迁安置工作。  三、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程序  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市城改办及相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一)城中村改造工作程序  1.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城中村的人口、户籍、房屋、土地等基础资料的调查和审核,编制改造规划,经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并报市城改办组织论证及审查同意后下达批复。  2.区人民政府组织城中村改造成本测算、土地资源的整合调剂和建设强度的综合平衡,编制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经市城改办组织论证及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3.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批复后,市城改办组织办理项目立项、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还建及产业项目的“一书一证”、用地预审、用地报批、供地方案报批、拆迁审批等相关手续。具备条件的,由市土地交易中心组织挂牌。  4.区人民政府依据改造规划或改造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拆迁、招商等工作。  (二)旧城改造工作程序  1.区人民政府组织对拟改造范围内的人口、户籍、房屋、土地等基础资料进行调查和审核,提出旧城改造备选项目及初步改造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城改办,经组织论证和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下达土地储备计划和用地批复。  2.市城改办组织办理土地储备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拆迁审批等相关手续。  3.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拆迁、招商等工作,组织编制规划方案,由市城改办组织审查和办理规划设计条件,交由市土地交易中心实施挂牌。  四、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是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改造工作。  (一)分解任务,明确目标。各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市人民政府目标任务要求,抓紧对工作目标进行分解,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细化方案,倒排工期,综合平衡,整体推进。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将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二)优化环境,大力招商。各区人民政府要花大气力做好招商工作,建立招商引资机构,搭建区级融资平台,创造良好投资环境,鼓励和吸引一批实力强、信誉好、资质高的知名企业、重点项目投资落户。要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通过市场来优化配置各种资源,多渠道、多模式吸纳社会各方资金来参与城中村和旧城改造。  (三)科学组织,有序拆迁。城中村改造原则上实行净地挂牌,确需将未完成拆迁的城中村先行挂牌的,由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市城改办批准后实施。对先行挂牌的项目,要在挂牌文件和摘牌后签订的出让合同中明确要求用地单位在1年内完成拆迁工作,摘牌1年内未完成拆迁的,取消其取得用地的资格,并依法予以处罚。对实行实物安置的,要优先抓好还建房的建设,市城改办和有关部门对还建房项目的审批手续要简化程序、及时办理。各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有序的氛围,依法拆迁,有情操作。做好拆迁安置和过渡期居民生活的统筹安排,保障居民正常生活。  (四)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各区人民政府要把城中村和旧城改造的政策、标准和程序公开,对拆迁、建设、回迁安置等重要环节要实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全程介入,确保每一项工程都成为阳光工程和群众满意工程。  (五)完善鼓励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市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改办等部门关于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意见的通知》(武政办〔2004〕17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的意见》(武政办〔2009〕36号)等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政策,积极推进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  在城中村改造中,因村土地资源不足,需要通过整合村以外土地进行综合平衡的,其整合用地的土地收益,由市城改办根据成本测算的结论提出减免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减免。  对各区城中村和旧城改造融资进行贴息,由市财政局根据各区改造量确定各区的融资贴息规模,融资贴息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按6:4比例分担。  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已批复城中村改造规划的,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半年内完成整村拆迁的,可按还建规模的20%奖励还建面积;1年以内完成整村拆迁的,可按还建规模的10%奖励还建面积。在本通知印发之后获得城中村改造规划批复的,从城中村改造规划批复之日起,半年内完成整村拆迁的,按还建规模的20%奖励还建面积;1年以内完成整村拆迁的,按还建规模的10%奖励还建面积。  对2010年12月前完成城中村改造目标的,完成一个村奖励200万元;对2011年12月前完成城中村改造目标的,完成一个村奖励100万元,由区人民政府对目标完成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六)加强监管,严格考核。要加强城中村和旧城改造项目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故意推诿、失职渎职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推进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不力要通报批评,并纳入单位和个人绩效考核。  本通知由市城改办负责解释。
二00九年六月二日
&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阮成发 市人民政府市长副组长:孙 亚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成 员:刘家祥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石大鸿 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王太晖 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倪子林 市法制办主任    王 立 市建委主任    黄继友 市发改委副主任    徐晓兰 市监察局局长    张福来 市财政局局长    徐会希 市地税局局长    张文彤 市规划局局长    周玉珍 市国土房产局局长    尹海香 市劳动社保局局长    刘志海 市民政局局长    吴 清 市工商局局长    张培增 市环保局局长    左绍斌 市园林局局长    姜铁兵 市水务局局长    付明星 市农业局局长    谢世腰 市教育局局长    夏建中 市公安局副局长    袁建梅 市城管局副局长    蔡 杰 江岸区人民政府区长    李 强 江汉区人民政府区长    胡勤华 硚口区人民政府区长    涂山峰 汉阳区人民政府区长    吴志振 武昌区人民政府区长    秦 军 青山区人民政府区长    刘 涛 洪山区人民政府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家祥兼任主任,程介儒、盛洪涛、阎磊、袁建梅、叶齐伟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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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政府线下落实解决网友问题 满意度
青岛新闻网6月7日讯 5月23日下午,平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牛润之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民生改善,建设幸福平度”主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19213人次,网民在线有效提问122个,副市长牛润之现场回答网民提问60个。下线后,平度市政府组织人员就办理情况向网友进行了电话或电子邮件反馈和回访。现将平度市政府线下回访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1、网友:綦;电话:152****3180
帖号11:我是仁兆镇管村的,从去年开始我们这就吆喝要建社区,但是到现在也没动静,到底建不建了?再就是,住楼虽然好,但是听说住上楼后,还要交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也要交,到时候我们住不起怎么办?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的心情我非常理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大势所趋,但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先行试点、探索经验、逐步推开的过程。去年以来,我们根据上级部署、立足平度实际,将全市1785个村庄初步规划为277个社区,并在镇街区划调整后,进一步调整优化规划方案。去年我市启动了14个新型农村社区和140个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今年再启动16个集聚型社区建设,同时完成剩余137个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任务。今年选择的16个社区,主要包括城市规划区内的11个社区和5个纯农村社区。5个纯农村社区分别是明村镇黄埠社区、南村镇北村社区、新河镇镇海社区、崔家集镇中心社区、云山镇樱城社区,您所在的仁兆镇管村社区没有入选。不过请您放心,随着农村社区建设的摸索推进,纯农村社区建设步伐会不断加快,只要大多数群众同意,我们会协调仁兆镇和有关部门尽快启动有关社区建设,早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对于您担心的住楼后生活成本会增加,这确实是一个必须超前谋划、认真对待的问题,不能因为农民住进楼房而降低幸福指数,要让群众住得上、住得起、住得好。对此,我们将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一是尽量降低生活成本。在社区规划建设时,尽可能采用节能环保的技术和材料,对暖气等配套设施宁可一次性投入多一些,也要尽可能降低运营成本,让老百姓少花钱。二是千方百计增加社区集体收入。在规划的时候,预留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用房,通过对外租赁等方式增加集体收入;鼓励有条件的村庄通过土地入股等形式,参与园区建设和产业开发;旧村复垦腾出的耕地由村集体统一经营或者对外租赁,获得稳定收入。集体收入增加了,可以对群众的生活特别是困难群体的生活进行补贴。三是加强社区的服务保障。今年要在去年完成140个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全部完成剩余137个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社区群众搞好服务。
责任单位:农工办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2日,市农工办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2、网友:孙;电话:135****6215;
贴号13:你好,请问平度市教育系统什么时候能全面实施教师绩效?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青岛市从2012年开始在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绩效工资制度,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并不是涨工资,而是工资分配方式发生了变化,将原来的岗位津贴、规范补贴等各项津补贴统一归并为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两部分,基础性绩效按月随工资发放,奖励性绩效则由单位根据量化考核结果进行发放。我市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适时在事业单位中推行绩效工资制度。
责任单位:教体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4日,市教体局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3、网友:可怜的教师
贴号15:新一轮的职称评审工作正在进行,平度每年安排晋升的名额太少,与周边县市相比,差别很大,为什么呢?市财政紧张吗?一线老师累死累活,半辈子进不上高级,尤其是一九,教师增加很多,工作压力很大,晋升的名额不升反降,照这样下去,到退休也进不上,与平度的百强县的称号,不成比例,望市长给过问一下,能否增加晋升的人数,给一九的老师以心理上的安慰,这样再累他们也愿意。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要求,职称评审申报人数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数相挂钩。我市职称评审名额的分配根据各学校批准设置的岗位数和现在已经具备资格的人数,对空缺的岗位,统筹考虑学校的长远发展和教师退休人数等情况,具体安排每年的晋升名额。
责任单位:教体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由于该网友没有留下电话或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无法直接回复。在今后的职称评审工作中,我们将安排教育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尽可能多地安排晋升名额。
4、网友:张; 电话:186****7511
贴号17:青岛西部南北大通道建设与莱平公路西延还有进展吗?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感谢您对平度交通事业的关心和关注。对于青岛西部南北大通道,目前,山东交通规划设计院已初步确定了路线方案,并且已征求了莱州、高密、平度、胶州、胶南等相关县市的意见,争取到2014年4月底,完成全部前期工作。莱平公路西延项目目前青岛尚未启动。下步,我们将积极与青岛有关部门对接,切实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争取青岛西部南北大通道和莱平公路项目尽快实施,进一步完善全市公路交通网络,助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3日,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5、网友:小月;电话:186****9008
邮件:102****
贴号20:对于此类信访,目前是平度信访局推给教体局,平度教体局说没政策,再推给青岛市,青岛市信访局推给青岛市教体局,青岛市教体局再推给平度市教体局。省里也是,也推给地方,但我们地方确没有任何一个部门管。这些工作了几十年的被清退的代课教师,都已经将近70岁,也没有一分退休工资,生活清贫,并且有很多已经离世。几十年的教育工作白干了吗?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首先感谢您为平度教育做出的贡献。代课老师应该说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在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都有关于代课教师的提案提出,但就目前来看,对于清退的代课教师问题,国家、省、青岛层面都还没有出台相关政策。近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我市将开展代课教师等有关人员的摸底统计工作。一旦政策出台,我们将积极予以落实。
责任单位:教体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3日,市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6、网友:sunny; 邮件:****@t2group.co.kr
贴号24:日 青岛市人口计生委主任丁鲁省在行风在线访谈时承诺: 针对无业、失业的独生子女父母进行一次性奖励 或每月补贴多少钱青岛市多数区市已经实现突破,而且这件事情已经取得一定进展青岛计生委计划在2012年内,统一出台政策,解决此类问题 日 青岛市计生委回复来信: 您好!失业无业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一次性奖励问题,是长期以来困扰全省乃至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头等政策性难题。2012年,我市积极探索,率先妥善解决失业无业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问题,12区市党委、政府全部出台文件,填补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空白。一年来,各区市进展进度不一样,但正在逐步解决。 2013年,我们将鼓励各区、市继续推进解决失业无业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工作进程,我们已经积极向省人口计生委反映,建议对省2002年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关于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奖励政策进行修改,以便使所有独生子女父母享受一样的奖励待遇,体现社会公平。感谢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关心与支持,谢谢! 请问: 平度市政府,计划什么时间,解决失业、无业父母的独生子女补贴? 请明确地告诉我们如何解决? 什么时间发放?
答复内容: 这位网友,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目前我们正组织人社、工信、商务、计生、供销社、企军办、粮食办等部门,全面统计各系统破产、清算、倒闭企业退休职工具体情况,汇总结束后,市政府将专题研究失业、无业人员独生子女补贴发放问题。
责任单位:人口计生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4日,市人口计生局工作人员通过邮箱向该网友发送了邮件,详细说明了关于失业、无业人员独生子女补贴发放相关情况。若仍有疑问,欢迎拨打政务热线或人口计生局电话进行咨询。
7、网友:毛;电话:151****4198
邮件:pdla****
贴号25、27:大沽河改造,我们这一片的房子需要拆迁,政府给房屋的补偿每平米500——800元不等,院子一点都不补,每家得到5万至15万的补偿,且不批给另盖房的宅基地,补给的钱连房子都盖不起来,现在南村的商品房均价三千多,买不起房子。只能住到街上去。南村镇政府联合城管下了强拆通知,且今天上午,趁人不在家时,强行拆了一户。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大沽河治理工程是青岛市重点工程,该工程涉及我市南村、仁兆两镇,其中涉及南村镇14个村庄,占地2800余亩,需迁移坟头3200余个、拆除房屋9户。目前,土地征用和地面清障工作已接近尾声。对于房屋补偿价格是由市政府聘请青岛衡元德房地产评估公司按照全市统一标准进行评估的。为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南村镇对于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居民,在评估的基础上对主房每平方米增加300元,价格应该说比较公平合理。对于您反映的房子被强拆问题,经调查该户属于违法建筑,在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的情况下,该户拒不拆除,最终南村镇依法进行了拆除。
责任单位:南村镇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3日,南村镇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该网友对补偿款价格、安置房等问题提出质疑。下步,我们将安排南村镇强化宣传引导、政策解释和群众生活困难帮扶工作,努力赢得群众对大沽河治理工程支持。
8、网友:xu****guo;电话:130****8731
贴号26:08年我在灰卜农行存款5万5年期,当时农行工作人员告诉我有分红保险比利息高让我签单,我就签了可是今年我去取款利息减少很多,我和他们理论他们让我找保险公司我在农行存的款为什么要去找保险公司啊,我该怎样维权啊??????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对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将协调农业银行尽快与您联系解决。
责任单位:农业银行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3日—4日,市农业银行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这位网友,但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我们将安排农业银行继续通过多种途径与该网友联系,确保给网友一个满意的答复。
9、网友:赵;电话:139****0186;邮件:zj_****@
贴号31:农村城镇化,出行公交,交通是重中之重。现在住在青岛很少回平度老家,但每回去一次就感觉家乡的公共汽车还是十年前的运营方式,多少年没有变化。能否参照一下即墨市公交运营方式,方便家乡人的出行,使农村真正城镇化。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目前,青岛市运管局正在研究青岛市公交全域统筹的实施意见。我市也把城乡公交一体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正在抓紧调查现状,研究制定关于推进我市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的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研究如何让平度市内班车,即由平度市通往乡镇、村庄的客运班车全部退出客运市场,研究规划城区到乡镇、乡镇至村庄的公交线路及公交站场建设、公交车补贴等一系列问题。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3日,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10、网友:王;电话:150****2173
邮件:wang****
贴号32:请问原长乐镇分别有哪几处新农村社区试点?村庄合并后住楼房产权怎样?相关拆迁的补贴都有哪些?另,从大泽山路口至灰埠镇的那条路现如今不是一般的破烂,尤其是河刘河王村路段因车流量大直接不能走车,请问是否有计划进行修路?谢谢。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对于农村社区建设问题,我从三个方面回答您:①按照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原长乐镇共规划新型农村社区8个,去年镇(街道)区划调整后,按照青岛市要求,目前,各镇(街道、园区)正在结合本次区划调整,对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进行适当调整。目前原长乐镇并没有启动农村社区建设。近期,经过对年各镇(街道、园区)拟启动建设的集聚类社区调查摸底,大泽山镇计划2014年启动泽山社区建设、2015年启动苗家社区建设、2016年启动徐王社区建设。其中,苗家社区、徐王社区属于原长乐镇社区,苗家社区涉及苗家、院东、荆家、石柱子、麻湾5个村庄;徐王社区涉及徐王、陈家、东升、胡家庄、大孙家、东高家、后高家、任王庄8个村庄。②对于村庄合并后楼房产权问题,属于集体产权。③对于社区建设的拆迁补偿标准,结合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2013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我市纯农村社区拆迁补偿采用房屋置换补偿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一是房屋置换补偿:各社区因为地域条件不同、被拆迁人房屋年限、结构等不同,由各社区结合村庄实际,因地制宜,“一社区一策”,深入征求群众意见,研究制定出适合本社区实际、科学具体的置换补偿办法和标准。本着“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的原则,结合区域开发条件,合理确定社区安置住宅户型面积标准。传统集聚类社区农民安置房建设,原则上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安置标准为户均90平方米。二是货币补偿:对于符合房屋置换条件,自愿放弃房屋置换,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由各社区结合实际情况,结合应置换的房屋价格,扣除被拆迁人应缴纳的款项,剩余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被拆迁人。对于您反映的大灰路大泽山路口至灰埠段道路,目前确实应该进行大修,但由于灰埠的石子厂有大型重载车辆通行,道路建成后势必会短期内损坏,造成投资的浪费。在未实施大修期间,我们将安排农村管理养护部门加大对该路段的养护,保证沿途村民的正常出行。后期根据规划,待石子厂的车辆通行问题解决后将及时安排计划进行大修。
责任单位:大泽山镇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3日,大泽山镇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11、网友:孙;电话:159****0740
邮件:qdsu****
贴号36:市长,您好!本人老家在平度,好几次过年过节回家,转乘到茶山的乡镇车时明明都是按照正规流程在站内买票乘车,但司机会明确告诉你,以后只要在站内买票的一律不把你送到目的地,在站外买票就可以,这是什么规定?目前平度乡镇公交车每天就跑那么两三趟车,本身就很不方便,望有关部门能加大监管力度,让平度乡镇公交车的管理更规范,希望能落到实处。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客车进站上下客是相关法规严格规定的,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责成交通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按规定上下客的违规行为,并对茶山线路进行重点监管。今后如果您再遇见类似情况,请及时拨打政务热线或交通局投诉电话进行举报,我们将及时调查处理。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3日,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12、网友:王;电话:159****0101
贴号37:我家是农村,房子边上有个简易大棚,已经缴纳耕地占用税,村委也同意建房,耕地占用税也写明是建房为何镇政府进行强拆?另外大棚内现在有满满的粮食,逼着我几天就要把粮食卖了,我怎么能卖的了?满满的粮食来了50多个人,还有铲车,就把我大棚的顶给拆了,接下来下雨把粮食淋湿了很多,天理不容,这是什么政府,什么社会??????????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反映的简易棚应属临时建设,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临时建设必须要到土地、建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建设,否则,将被视为违法建设进行拆除。不知您所建的简易棚是否手续齐全,请您留下联系方式或通过政府热线反映,我们将安排相关部门前去调查处理。
责任单位:蓼兰镇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经落实,该网友反映的违法建筑在我市原万家镇驻地东,603省道南侧,属王唐家村集体用地。该网友在自家房屋西侧私自搭建简易大棚,从事粮食收购生意。经了解该网友父亲王明臣,其承认在建设过程中,只与本村干部打过招呼,并没有向土地部门申请办理任何建设用地手续,属违法建筑。加之该大棚临近603省道,每到粮食收购旺季,此处便挤满了运送粮食的车辆,造成了交通不便,周边村民对此意见很大。蓼兰镇政府依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全市拆违整治行动,将该建筑列入重点清理对象。日和5月10日,镇工作人员分别对该宗违法建筑户主王明臣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和强制拆除通知书,并多次到王明臣家做工作,但其拒绝在通知书上签字。为此,蓼兰镇于5月16日,组织人员对该违法建筑进行强拆,为避免给当事人造成更大损失,工作人员仅拆除建筑的顶部,并未使粮食受损,要求其将粮食清仓后,再做进一步拆除工作。6月5日,蓼兰镇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但网友仍对拆违工作不理解。
13、网友:刘;电话:186****5322
贴号41:领导你好!我是蓼兰镇南刘家庄村民,向你反映我村惟一的一条出村路还没有硬化,此路在村南面与高密达界,也是两市之间的断头路,路面空空哇哇,特别下雨天共没法走,给村民出行带来极大的不便,我村经济状况十分贫穷,自己没法修此路,恳请领导帮忙修修,我代表全体村民跪谢领导!!!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反映的南刘家庄村出村路位于蓼兰镇南刘家庄村村南,通往高密市北平路,长约640米,不属于村村通工程。自2011年8月起,原万家镇政府安排专人对道路进行整平并压沙养护。2012年冬季,由于雨雪较多,压沙不及时,路面出现不平整问题,影响了群众出行。今年4月份,蓼兰镇政府对全镇未硬化镇级统管路进行了全面普查,下步计划进行全面养护,另外,待条件成熟时对该路段实施硬化。
责任单位:蓼兰镇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3日,蓼兰镇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14、网友:王
贴号42:市长您好!我村一非法养殖户刘文奇将猪尿猪粪排到村后一条河里,严重的污染了地下水,现在河里的鱼都死光了,同时也污染了村民的生活环境,去年有人向环保局投诉过,来人被他买通了说没法处理,请市长亲临现场看看是否该将其取缔,谢谢!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环保部门联合蓼兰镇政府进行了现场调查,您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目前,环保局正对该养殖户进行调查处置,除了责令改正废水随意排放的违法行为外,还将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政务热线或环保局电话进行反映,我们会安排执法人员及时调查处理。
责任单位:环保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 5月23日,市环保局分管局长带队,会同蓼兰镇工作人员对网友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养殖户刘文奇停止废水外排,同时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目前,该养猪场正在进行整改。由于该网友没有留下电话或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无法直接回复。
15、网友:GG;电话:1390532****
贴号50:1.政府旧城改造对老百姓来说是好事,但你们提前放出风去,导致商业街的很多门头房租不出去,请问,给老百姓什么补偿?为什么大部分人都不同意拆呢?难道,政府没有自己反省吗?难道都是老百姓的责任吗?2.平度政府没有钱吗?!回答是肯定的,有!但钱都去哪了?为什么平度一直发展不起来?为什么安装个路灯就赶超大都市,你以为平度是美国的拉斯维加斯?为什么老百姓还是那么穷,你们出的拆迁方案,你们换位思考一下,要是你们的房子让你拆,你能拆吗!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心和关注。为加快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改善群众居住生活条件,市政府决定自2012年起,利用3—5年时间启动旧城区30个片区改造,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旧城区面貌。为加快改造进程,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旧城改造优惠政策,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常州路东片区改造项目是根据城市规划和群众意愿确定的,为便于统一规划,打造良好城市形象和整体效果,拟对步行商业街和苏州路西侧门市房一并进行改造,补偿标准按1:1的比例就地返还门市房。期间,部分门市业主提出不同意一并改造,为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再次书面征求门市房业主意见后,市政府决定对步行商业街和苏州路门市房不再一并实施改造。
责任单位:旧城改造指挥部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由于该网友联系方式不完整,无法直接回复。对于网友的问题我们已在回复中详细解答,如仍有疑问,可拨打政务热线或市旧城改造指挥部电话进行咨询。
16、网友:刘;电话:135****7069;邮件:lq****
贴号52:牛市长您好,请问原化肥厂区域的规划是怎样的?什么时候拆迁呢?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该区域已列入我市片区改造范围,预计下半年全面启动,主要规划有商业、住宅、酒店、安置房,配套小学及幼儿园等,公共实施配套齐全,属于商住结合、亲水宜居、功能完善的大型社区。
责任单位:旧城改造指挥部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3日,市旧城改造指挥部工作人员多次拨打该网友电话,但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工作人员通过邮箱发送了电子邮件,向这位网友解释说明了相关情况。如仍有疑问,可拨打政务热线或市旧城改造指挥部电话进行咨询。
17、网友:赵;电话:135****0234
贴号67:牛市长 你好,青岛路上的交运小商品城从规划建设到现在已经4年多了,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希望政府在百忙之中抽出点时间 负责出面招商,吸引有能力的投资商前来。。这可是近200位业主多年积攒的血汗钱希望政府帮忙给解决这个问题 谢谢牛市长!!义务小商品城全部业主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组织人员到义乌小商品城进行了调查了解。义乌小商品城是由投资商开发筹建的融商住一体的综合性小区,商品房大部分出售给了个人,但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商铺没能出租。下步,我们将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招商力度,帮助广大业主积极引进有实力企业参与经营。但同时,义乌小商品城由投资商开发建设,市民购买商铺属个人投资行为,本着“谁投资谁收益”原则,商铺投资者也要积极想办法,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及早将义乌小商品城盘活、做大。
责任单位:市场发展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3日,市场发展局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18、网友:王
贴号68:市长您好!蓼兰镇男刘家庄村以非法养猪户刘文奇,把猪便猪尿排到村后沟里和一条河里,现在河里的鱼全死光了,严重的污染了我们这里的地下水,也给村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了及大的污染,去年村里有人投诉到环保局,来人被他收买,次事没处理他,恳请市长亲临现场看看该养殖户是否该取缔,谢谢市长!!!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环保部门联合蓼兰镇政府进行了现场调查,您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目前,环保局正对该养殖户进行调查处置,除了责令改正废水随意排放的违法行为外,还将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政务热线或环保局电话进行反映,我们会安排执法人员及时调查处理。
责任单位:环保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 5月23日,市环保局分管局长带队,会同蓼兰镇工作人员对网友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养殖户刘文奇停止废水外排,同时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目前,该养猪场正在进行整改。由于该网友没有留下电话或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无法直接回复。
19、网友:王
贴号71:平度2001年机构改革时,将计生办大部分在编人员改成剥离机构人员。一样的出力工作,但却遭遇两种待遇,不能提拔,不能调动,一直是黑户口,在单位受到严重歧视。现在是和谐社会‘法制社会,要尊重每个人的劳动,尊重人格,市政府能不能关心这部分人,把编制解决了,让这部分人享受到应该享受的待遇,努力工作了,也能提拔,也能调动,,难道非要上访才能解决吗?请市长密切关注一下!!!!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2001年乡镇机构改革时,为保证镇(街道)计生工作正常运转和计生人员队伍稳定,我市出台了《关于镇(处)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意见》(平发【2001】22号),将原计生妇保站技术服务职能及未能竞争上岗的计生人员与新设立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剥离。剥离后,转为独立的服务机构,隶属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退出事业编制,保留事业单位人员性质,工作人员执行全额拨款工资标准,其工资由镇(街道)财政支付。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镇(处)计生管理与技术服务职能剥离后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规定,剥离后的计生服务机构人员三年后实行自收自支,不再由镇(街道)财政拨款。为调动剥离后的计生服务机构人员工作积极性,在本镇(街道)计生服务中心缺编的情况下,经过民主评议、组织推荐等程序,可优先递补,先后有十几名剥离后计生服务机构人员按上述程序递补到所在镇(街道)计生服务中心。经统计,目前我市镇(街道)计生剥离人员共145人,其工资由镇(街道)按全额事业标准拨付。对于您所要求的列编问题,下步,我们将安排编制部门结合镇(街道)区划调整,随机构人员编制设置工作一并统筹考虑。
责任单位:编办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由于该网友没有留下联系电话和邮箱,无法直接回复。对于网友的问题我们已在回复中详细解答,如仍有疑问,可拨打政务热线或市编办电话进行咨询。
20、网友:王
贴号72、74:市长,你好!蓼兰镇南刘家庄村村南一条路至今没有修水泥路,现在路面全是坑,没有法走,下雨天更是出不去,此路是平度与高密市之间的断头路,我们村民种菜的比较多,现在路面无法通行,给村民出行以及经济收入带来很大不便,请市长来我村察看实情,感谢市长!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经调查,您反映的南刘家庄村南道路是该村出村路,通往高密市北平路,长约640米,不属于村村通工程范围。自2011年8月起,原万家镇政府对道路进行了整平并压沙养护。2012年冬季,由于雨雪较多、压沙不及时等原因,路面出现不平整、坑洼等问题,影响了村民通行。今年4月,蓼兰镇政府对全镇未硬化镇级统管路进行了全面普查,目前正在落实该条道路养护人员,下步将按照计划进行长期养护,方便群众出行。另外,待条件成熟时对该路段实施硬化。
责任单位:蓼兰镇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由于该网友没有留下联系电话和邮箱,无法直接回复。6月3日,蓼兰镇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由于2012年冬雨雪较多,路面确实存在坑洼不平现象,影响群众的正常出行。蓼兰镇已安排道路养护部门于近期对该路进行压沙养护,方便群众出行。
21、网友:张;电话:21****21
贴号75:牛市长:你好,平度公交车归政府管后,部分公交车有拖点的情况,中午这个时间段比较厉害,一个多小时连趟公交车也没有,在一个就是公交车晚上5点下班,而有些长途车晚上8点才能到达汽车总站,造成无法坐公交车去市里,只能打车去,本来一块钱就能解决的事,打车就要花15、20元,长期下去平度给外地人留下的印象不太好。青岛公交车晚上都工作到10点多,咱平度公交车能工作到晚上9点就完美了。公交工作到9点也利于市民的消费,公交工作到9点方便晚上去超市购物消费。夏天到了,市民都想晚上出去逛逛,公交车服务能给解决真是棒。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我市公交车分夏季运行时间和冬季运行时间,目前正执行夏季运行时间,运行时间为6:30—18:30,同时在市区主要道路开辟了两条夜班公交线路,运行时间为18:30—21:00。具体线路为:①红旗路、福州路、人民路、扬州路,实行双向循环运行。经过人民医院、维客超市、新华书店、千佛阁小区、府佑苑、中医院、现河公园、金色现河、鑫港花园、又一村大酒店、利客来超市、现河植物园、怡河苑小区、国税局、地税局、佳乐家、东莱大酒店、物资宾馆、荷香苑小区、人民医院等站点。② 南京路、常州路、人民路、扬州路、红旗路、常州路、青岛路、三城路、厦门路、泉州路、胜利路、杭州路、南京路,实行双向循环运行。经过南京路车站、民政局、物资宾馆、人民医院、维客超市、城区医院、化肥厂、世纪花园、石庄、妇保院、师范、佳乐家、南京路车站。每条线路往返8个班次,运行间隔时间15分钟。对于您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根据目前两条夜间公交线路运行情况,视情开通更多夜间公交线路,更好满足群众夜间出行需求。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由于该网友所留联系方式不完整,无法直接回复。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在回复中详细解答,如仍有疑问,可拨打政务热线或市交通运输局电话进行咨询。
22、网友:王
贴号78:六中家属楼集资款何时还清?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平度六中教师家属楼在2001年集资建设,2012年平度六中整体合并到平度一中,债权、债务由平度一中负担。平度一中在今年2月份,集体研究决定退还部分筹集款,要求每位教职工在是否退房统计表上签字确认,对同意退房的每户退还10000元,对于剩余的集资款平度一中将积极筹集资金进行退还。
责任单位:教体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由于该网友没有留下联系电话和邮箱,无法直接回复。5月23日,市教体局分管副局长组织工作人员对网民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自2012年平度六中整体合并到平度一中后,债权、债务由平度一中负担,今年2月份平度一中经集体研究决定,对同意退房的每户退还10000元筹集款,对于剩余的集资款平度一中将积极筹集资金进行退还。
23、网友:刘;电话:182****1092;邮件:83437****qq.com
贴号88:牛市长等新一代领导人员对于平度市快速全面发展功劳显著。作为青岛属下市县之一,平度有什么具体的优势可吸引外来友人生活定居?!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感谢您对平度发展的关心和关注。在吸引人才和外来人口居住方面,一方面,平度经济建设、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变得更加宜居创业;另一方面,我们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一是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工作站、专家工作站、技术中心等科研机构吸纳优秀人才。这些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一次性给予10万元科研资助经费。二是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结合项目需要引进领军型归国留学人员和优秀创新团队。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平创新创业发展的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和创新团队,经认定,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一次性给予50—200万元创业资助经费。三是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通过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平创新创业发展。对引进的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经市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认定,其创业项目符合科技资金支持条件的,从市科技财政专项资金中给予30—100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四是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快引进各类优秀人才,对引进且聘用的优秀人才年薪在10万元以上的,市财政按其上一年度所缴工薪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给予为期三年的奖励。其中,属世界500强企业且企业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个人年缴纳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按100%给予为期3年的奖励。五是对企事业单位急需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和特需人才,经认定,可打破学历及职称限定办理人才引进落户手续。六是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调动,本人辞职到本市工作的优秀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用人合同,工作满1年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建立人事档案,承认原身份,工龄连续计算。七是来本市工作的优秀人才,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均可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户口需保留原地的,在本市定居且工作满1年,可享受本市居民同等待遇。属义务教育阶段的随迁子女,由教育部门按照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免收一切额外费用。八是采取组织安置、单位协助和个人联系相结合的方式,妥善安置引进优秀人才的随迁配偶。调入本市企事业单位的优秀人才,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其配偶原为外地机关事业在编人员且本人提出随调意愿的,可按照其原单位性质对口接收安置,办理调动手续。九是对正式调入本市工作1年以上,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用人合同的优秀人才,按规定给予10万—100万的购房安家补贴。十是对来本市工作的优秀人才,建立优秀人才医疗档案,开辟就医绿色通道;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健康查体。
责任单位:人社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3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24、网友:吕;电话:186****2009
邮件:65****
贴号120:牛市长:平度市胜利路旧城区大部分改造好了,但是照相馆、工商银行家属楼、新华书店一段,楼太旧,影响周围整体环境,建议政府早日纳入拆迁,谢谢!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心和关注。我市旧城改造项目是根据城市规划和片区内群众意愿确定的,为改善旧城区面貌和群众生活环境,市政府确定自2012年起利用3-5年时间启动30个片区改造项目,尽快改善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改善群众居住生活环境。胜利路照相馆、工商银行家属楼、新华书店一段的改造也将根据城市规划和群众意愿,在条件成熟时启动改造。
责任单位:旧城改造指挥部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3日,市旧城改造指挥部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25、网友:王;电话:158****9657
贴号121:梨园街道桥北村规划拆迁好几年了,到现在也没启动,请问市长有拆迁计划吗?啥时能动?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李园街道桥北村的搬迁改造将随同红旗路西通二期工程项目实施,目前该项目已列入今年改造计划。
责任单位:李园街道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3日,李园街道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26、网友:王;电话:860****4;邮件:sb****@
贴号132:现在S218三城路即将改造为一级路,将是进出大泽山的主要通道,目前进出大泽山一条是北线长大路,此路两侧村庄商铺密集,通行效率低下,一条是长乐路口至谭家夼的柏油路,路况较好,但逢农历四九堵车,另外一条是S219大营路,从店子右转,路况复杂,农历三八堵车。。基于三城路路况优化的现状,镇政府能否向上积极争取从高望山村西接三城路,向东经朝阳庄,北随,向东到北蒋家接S219的柏油路,全长大约8公里,为提高通行效率,可采取接近村庄但不经过村庄的做法。目前,可能筑路款项和征用土地需要落实。这样又能促进沿线经济发展,促进旅游。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从现场调查情况来看,高望山向西至三城路向东至北隋、北隋向北至乡道Y103均已有硬化的水泥混凝土路,同时沿Y103可以直达北蒋家村北的省道219。如再重新修建一条道路,牵涉到拆迁和征用土地补偿款数额较大,而且在已有的道路附近修建平行道路不符合投资要求。对于您提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不断完善全市交通网络,更好满足群众出行和经济发展需求。
责任单位:大泽山镇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3日,大泽山镇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27、网友:王;电话:159****9511
邮件:159****
贴号170:随着人民生活的提高,产生的垃圾日益繁多,以前能够下去游泳的池塘已经成了垃圾湾!农村垃圾无法处理,水污染怎么处理?政府是不是该思考一下了?
答复内容: 这位网友,您好。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工作是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美化村容村貌、推进城乡统筹一体发展的民生工程,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从今年起全面开展镇村垃圾处理工作。目前,市政府已选定明村、旧店、仁兆、崔家集四个镇作为镇村垃圾处理工作试点镇,按照每100户设立1名保洁人员的标准建设保洁队伍,每个镇配备大型垃圾清运车2台,按照“户集、村收、镇运”的模式,实现农村垃圾集中清理,相关镇也正在实施镇驻地、村庄及道路两侧、沟渠、湾塘等卫生死角集中清理工作,同时积极探索适合本镇的垃圾处理运转模式。镇村垃圾处理工作将于今年7月份在全市面上推行。镇村垃圾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希望广大市民都能广泛支持参与农村垃圾处置工作,共同营造洁净美丽的农村环境。
责任单位:建设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3日,市建设局工作人员通过邮箱与这位网友进行了联系,该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28、网友:王;电话:860****4;邮件:s****@
贴号173:每次回平度,从汽车南站经东外环转北外环,红绿灯很多。听说在平度城区莱维高速北面还规划有一条外环路,什么时间建设?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对于您咨询的“莱维高速北规划外环路”一事,目前交通部门正在规划论证,具体线路尚未确定,希望您谅解。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3日,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29、网友:张;电话:159****1873
邮件:wenp****@
贴号188:尊敬的牛市长: 您好!我是红旗路金色现河小区的一名居民,当时买楼的时候,销售人员说小区后面(19号楼之后)会建一所幼儿园,可是四年过去了,不但幼儿园没有踪影,连小区围墙都没建起,以致于19号楼之后变成了外面居民的菜地和垃圾场,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此前我们也向开发商和政府反映过,可是都没有明确答复。在此请市长能够过问一下此事,帮我们解决这个困难,非常感谢!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据了解,金色现河小区的幼儿园和部分小区围墙确实因与粮食局家属楼业主存在纠纷而迟迟无法建设。目前,我们已安排建设部门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开工建设幼儿园,同时我们将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该小区建设的遗留问题。
责任单位:建设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3日,市建设局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30、网友:留言板
贴号12:杨市长:您好!有劳您在百忙之中耐心读一下以下文字:
存在问题:平度明村镇,是青岛市最西边的乡镇,是青岛市最西端的窗口。可是,就是在这里,存在着极其不文明的行为,给青岛市的西窗口抹黑。前楼跑平度线路的车辆长期盘踞在明村镇政府驻地,不让其他过路车辆上客,问题存在已有3、4年。他们“霸道”的具体做法是:没有营运证的客车鲁B.G6010每天在镇政府门前的路段来回转,发现有乘客就先拉到车上去,一直等到有正规营运的车辆到了以后,再把乘客倒到有正规营运的客车上。跑这个线路的老板(据说姓吕)每天驾驶车号为鲁B.FA298的蓝鸟轿车也在明村镇政府前面的路段转,如果有乘客不上他们的车,当发现有潍坊跑平度的车辆跑过来时,鲁B.G6010或者是鲁B.FA29就挡在没上车的乘客前面不让乘客上潍坊的车。一旦有乘客上了潍坊的车,鲁B.G6010或者是鲁B.FA29就挡在潍坊的车辆前面不让走。今年2月14日(正月初五)我从明村西侧的加油站处上车,刚向东跑了200米左右,就被他们给拦了下来,说是让我下车。去年有一次我坐上他们的车,因为他们的车老是转来转去,我有急事就从他们的车上下来了,想改乘其他车辆,车上的乘务员嚣张地说:不坐我们的车,看你能走得了!说话很是气势汹汹。因为前楼车的这种做法,给本地居民的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不便,经常有当地居民或潍坊车跟前楼的车打架,给当地的治安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对于这种情况,我也多次投诉,相关的职能管理部门欺下瞒上,负能量刚猛,事情至今没有丝毫改善的迹象。现在仍在投诉中,一直也没有人回复。
投诉对象及行为:
1、 平度市交管所行政不作为。(如果可以打分评议的话,这个部门基本可以打零分了)。
2、 鲁BG6010及鲁BFA298欺行霸路,扰乱乘车秩序。
几点疑问:
1、以上我反应的情况已存在好多年了,随便问问一个当地的百姓,或者是问问一下潍坊跑平度的客车,这个情况是真实存在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到了职能管理部门--平度交管这里就一口否认这种情况的存在?交管部门还帮着他们开脱,说是这个鲁BG6010是做挡雨棚用的,说法有些滑稽,请问哪个部门在马路边设置的这个霸道的挡雨棚?交通管理人员为什么能睁眼说瞎话哪?
2、前楼跑平度的客车只能有这一个人承包吗?负面影响一直存在,是不是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缺陷,集万千智慧于一身的公务管理人员想没想过改变运营模式,造福当地百姓。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采取压制民意,欺瞒上级的低级的管理模式,毕竟现在是文明社会了。
3.在平度明村镇政府门前短短的500来米的路上,明村交管所就在路边,有交通三中队,有明村镇政府,派出所到这里仅有200米,这么多的部门,对于这种事情竟能视而不见,难道是地方保护?那保护的又是谁的利益?损害的可是老百姓自由坐车的权利!损害的是青岛市对外的形象!难道真如李克强总理所说的:“触动某些人的利益比触动他们的灵魂还难”。无奈。
满心期待:
现在城镇化正在进行中,如果任由这种路霸行为继续存在,这个毒瘤会越长越大,给当地带来很大的治安隐患,给青岛市对外形象也会造成很坏的影响。我相信,上级主管部门有能力管好这件事情,能够还当地百姓一个干净的乘车环境,为社会的生态文明建设做一点实事,也要为自己的公信力努力。反映问题的语言激烈了点,相信市长查办该事情的力度一定不会损色的。期待中---
附件:投诉经过:
1、2012年正月初三,我坐车被前楼的车拦下,投诉12345以后,平度交管所一刘姓人员回复:“对你反应的问题我们一定很办!”我又问“办的结果那?”对方答复:“没有找到你反应的车”。之后再没有结果。(对待这件事情,刘姓工作人员明显是在装腔作势)
2、今年2月14日我坐车再次被拦,投诉12345以后,平度交管所的答复是:鲁BG6010没有营运证,他们没法处理。请问:如果一个有驾照的人闯红灯,交警可以管,没有驾照的人闯红灯就不用管了吗?我查阅有关道路管理的规定,像没有营运的这种车辆也应该由运管处管理,而且对这种车的处罚在5-10万之间,不知道为什么运管处答复没法管理。
因为对该答复不满意,我又在青岛纠风网上投诉了该事情,平度交管所一禚姓科长答复:“我委客运管理部门执法人员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联系,已告知当事人,若不让乘客上车,建议报警处理,并安排执法人员对反映车辆进行检查,若存在违章,按规定查处,处罚。同时,通知公司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这个答复明显是在做表面文章。后我又请12345帮我催促调查人员跟我联系,我想跟有关调查人员当面对质。一再催促后,平度交管所一位叫张德胜(音,一开始他说是叫张泽胜,后在与该所其他人员电话联系时才知道叫张德胜)的说,他们没有抓到现行,所以我反应的情况不存在。不知道这位调查人员怎样调查的,“掩耳盗铃”式的检查肯定是查不到问题的。如果真想要查出问题的话,可以采取这种方法:在明村路段以西坐上潍坊跑平度的车,让车在明村路段拉客,100%能抓到现行(这种做法是允许的,政府部门最好组织联合亲自落实,否则的话又不了了之了)。
3、平度交管所张德胜说,以后这种情况肯定不能发生。为验证这一说法,日从早7:30到下午16:00,我一直在路边观察,情况还是“外甥打灯笼”:照旧。下午我坐车,因为鲁BFA298停在我前面,两辆潍坊跑平度的车没敢停下来,鲁BG6010依旧拉着乘客在明村镇政府门前转来转去。后我又向12345反应这一情况,要求调查人员现场处理,我在现场等着。打12345催促了8次以后,明村交管所一姜姓人员方才过来了,开车到了之后,他说:你该坐车坐车,他来处理。我说:你想不想真管这件事情,如果想管,我跟你一起调查。之后,我坐上巡查车辆,正好抓到鲁BG6010(该车没有营运证)在拉着乘客转,姜对该车拍照取证并让车开到检查站。
在检查站,姜姓人员说,因为他这个车没有人卖票,所以不算违章营运。我真是晕了:这次捉到现行了,检察人员又找了一个借口给放了。在检查站,因为开鲁BFA298车的吕姓老板威胁要揍我,我报了警,对方见我报警说:“要不要我领你到派出所?”态度很是嚣张。在派出所,警察也只是问了我一下情况,没见查问违法车辆的情况,说是这种事情不该他们管,应该由交通部门管。后来在警察的保护下,我才得以坐上潍坊跑平度的车。在自家门口坐车,还要警察保护,真是惭愧!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对您反映的问题,我看了非常气愤,存在如此情况,确实无法向市民群众交待,这里我深表歉意。下线后,我们马上组织由交通、公安、监察等部门组成的专项调查组进行查处。同时,结合目前正在开展全市公共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对全市乡镇公交线路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整顿,彻底整治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切实营造一个健康、规范、有序的公交运行秩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出行。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 6月3日,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局长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暂时未发现网友反映的现象。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已责令相关交运公司和客运业户进一步规范运营行为,严格遵守各项经营规定,营造平等有序的交运环境。同时,交通部门将持续加大对该路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运营行为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由于该网友没有留下电话或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无法直接回复。
31、网友:留言板
贴号44:大泽山路口到原长乐镇这一段路,一下雨简直成了淤泥河了,来往的车辆以及行人苦不堪然!更糟糕的还是送孩子上学的家长,必须走这一段路,请问市长能不能给个准信,啥时候能修啊?谢谢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大灰路大泽山路口至灰埠段道路坑洼不平,目前应该进行大修改建,但由于灰埠的石子厂有大型重载车辆通行,道路建成后势必在短期内再次受到损坏,造成投资浪费。在未实施大修期间,我们将安排农村管理养护部门加大对该路段的养护,保证沿途村民的正常出行。后期根据规划,待石子厂车辆通行问题解决后将及时安排计划进行大修。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3日,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局长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网民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市交通运输局现场安排农村公路养护机构,尽快对该路段进行整修,加强对该路段的日常养护工作。同时,市交通运输局将统筹规划,尽快启动对该路段大修改建工作。由于该网友没有留下电话或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无法直接回复。
32、网友:留言板
贴号107:小庄子新区停电3天了,让人怎么过?而且不是第一次了。当时买房时说是大产权,双证钱都交了,结果成了个脏、乱、差的小产权房。小区内私搭乱建、小偷横行、私自打井。恳请市长大人了解一下,看能否跟后面的金色荔苑一块儿管理?只隔一道墙而已,况且原来就是一块地。希望能彻底解决这些问题,谢谢。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首先对停电对您生活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对于您反映的停电3天问题,经查您所在的小区由于线路老化,存在安全隐患,李园供电所已对线路进行维修,更换新电表,现已恢复供电。对于房屋产权问题,因受土地性质所限,小产权房不可能改为大产权房,且买房时村委明确告知业户所买房屋属小产权房。对于小区脏、乱、差,乱搭乱建、小偷横行等问题,我们已安排李园街道与物业沟通,责令小区物业加强治安巡逻,安排专人清理乱搭乱建并搞好小区卫生。对于纳入金色荔苑物业管理问题,我们已安排李园街道进行协调,争取尽快给您一个满意答复。
责任单位:李园街道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由于该网友没有留下电话或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无法直接回复。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在回复中详细解答,如仍有疑问或认为小区整改尚有不足,请拨打政务热线或李园街道办事处电话进行反映。
33、网友:留言板
贴号25:平度到青岛的车费太贵啦,三十多块钱,有什么好方法嘛?能规划公交车吗?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平度到青岛车费是根据交通部《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以及我省运价标准统一制定的,您反映客车太贵问题,我们将责成物价部门进行调查,若价格存在不合理问题,我们将积极与青岛交通管理部门对接,尽快予以调整。对于城际公交车问题,目前青岛市运管局正在研究青岛市公交全域统筹的实施意见,我市也正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市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实施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尽快组织实施,切实解决群众出行贵、出行难问题。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由于该网友没有留下电话或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无法直接回复。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在回复中详细解答,如仍有疑问,请拨打政务热线或市交通运输局电话进行咨询。
34、网友:留言板
贴号50:901东线2辆车,日运行12个班次,207西线2辆车,一天看不见这几趟车跑几趟,一两个小时一班谁还敢做,谁能等得起,等于没有,形同虚设,来点实际的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主要原因是星光华府、龙宇上城还未入住,乘车人员较少,个别车辆考虑成本减少运行班次。对此,我们将安排交通部门进行协调处理,督促增加必要的运行班次,待小区居民入住后,根据客流量及时调整优化公交线路,加密班次,更好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由于该网友没有留下电话或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无法直接回复。目前,市交通部门已安排公交企业增加运行班次,确保满足该区域居民正常出行需求。
35、网友:留言板
帖号58:现在平度市驾照科目二考试的南村镇场地,考试时故意为难考生,不是场地不好线不清,就是车辆不好,导致考生因车辆及场地因素而通不过考试,真难以置信这样的场地是怎样通过的验收,成为平度地区科目二考试场地,希望相关部门督促其改正。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科目二、三考试场地建设及验收严格执行公安部制定的行业标准,驾驶证科目二考试场地的验收由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初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最终验收,县级交警大队不参与建设和验收。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向青岛市相关部门对接。目前,我们已安排专人赴南村新东方驾校,将网民反映的问题向该驾校进行了通报,督促该驾校规范考试场地设置,并加强场地维护管理。
责任单位:公安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5月23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人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将网民反映问题向驾校进行了通报,要求驾校进一步规范考试场地的设置,加强场地管理,努力为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考场环境,目前驾校正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由于该网友没有留下电话或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无法直接回复。
36、网友:留言板
帖号102:换机动车驾驶证的时候,平度市交警大队收取了换证人员40元的查体费,而不给查体,天理何在?强烈要求退还收取的40元不合理的查体费用!另,为什么非要捆绑收费?身份证、驾驶证非得在交警大队复印(2元),否则不予受理?为什么一寸的照片非要在交警大队照(20元),否则也不予受理?请问,交警大队收取的上述费用都干嘛了?收取的上述费用是否符合上级部门的规定?建议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给予整顿,并强烈要求退还收取的不合理费用!!!!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按照规定,县级以上医院具有机动车驾驶证换证查体资格。为方便群众,平度市人民医院在车管所设了查体点,驾驶人可以在该查体点查体,也可以到平度市人民医院或其他县级以上医院查体。40元的查体费是由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由查体医院直接收取并出具收费单据。驾驶人拍一寸照片支付的20元费用,是驾驶人信息采集费,并不是交警收费项目,由社会上有资质的公司负责照相、信息采集及上传工作,该收费标准与青岛地区周边县市一致。同时,为方便群众,负责信息采集的公司设立了复印点,但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可以自带,也可以到别处复印。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要求查体中心和快捷车辆代理咨询服务部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如果群众再次发现类似问题,请拨打进行投诉,我们将及时调查处理。
责任单位:公安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由于该网友没有留下电话或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无法直接回复。如果群众发现类似问题,请及时拨打政务热线或公安部门电话进行反映,我们将及时调查处理。
37、网友:留言板
贴号84:青岛市平度南村镇东南街村村主任韩某,自2011年5月在选举前就因打人被平度市公安局以破坏选举罪拘留15天,出狱后竟然以每票500元的价格买上了东南街村委主任,上任不到3个月又因溜冰吸毒被青岛市公安局拘留于大山看守所15天,回来后不但不思悔改竟然打起了村集体财产的主意,在2012年8月份,由党员,村民多余向上级政府反映本村3年集体收入约100多万下落不明,最终有村民举证查实30几万没有下落,村民一在反映钱到底去了哪里?2012年春节以发放老人福利为名,虚报价格,从中大捞好处(例如:普通猪肉市场价每市斤12元,竟然报账为每市斤18元等等)利用职务之便变相侵吞集体财产。号为止市场收费合同到期,韩竟然安排自己人强行收取没有竞标的市场管理费10几万元没有入账。村主任韩,常年带领一帮社会青年,利用黑社会手段抢工地,垄断供料,竟然还口吐狂言:南村党委书记,派出所所长是我把兄弟一年我光处理关系就花几十万,我们村有的是钱,谁能扳倒我,谁不服就收拾谁!对有意见的本村村民经常利用恐吓,半夜砸门,砸玻璃等手段报复村民,村民敢怒不敢言!问题虽然已查清,但至今一直不处理!到底谁在充当保护伞?政府能容忍这样的村官横行乡里吗?为什么不查处给村民一个交代呢?原因何在?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市监察局、公安局、南村镇等部门进行调查,关于您反映东南街村存在自收自支、收入没有及时入账以及集体财产下落不明等问题如果属实,我们将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关于您反映的韩某利用黑社会手段抢工地,垄断供料等问题,我们已安排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如情况属实,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条例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公安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①关于网民反映的村财务问题,我们已安排市监察局、公安局、南村镇等部门进行深入调查,目前正处在调查过程中,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我们将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②关于网友反映的“村主任韩常年带领一帮社会青年,利用黑社会手段抢工地,垄断供料”的问题。经初步调查,今年3月份,韩某因向某建筑工地供料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韩某一方将对方两人打成轻微伤。该案公安部门已立案,正在调查处理。③关于网友反映的“对有意见的本村村民经常利用恐吓、半夜砸门、砸玻璃等手段报复村民”的问题,我市公安机关未接到有关韩某打击报复村民的类似报警,如网友们掌握线索可及时与公安部门进行联系。下一步,我们将要求公安部门加大调查力度,若发现韩某涉嫌其他违法犯罪将依法予以严处。由于该网友没有留下电话或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无法直接回复。
38、网友:留言板
贴号172:惠泽苑的绿化问题我们想请领导拿出哪怕是五分钟的宝贵时间来到惠泽苑来看看吧,最后面一排的绿化带里还有几棵活树?你们晚上再拿出五分钟时间来看看,惠泽苑的路上还有办法行车?你再拿出五分钟时间来看看惠泽苑的车库砸了修,修了砸,还像个新建的小区?你再拿出五分钟时间来看看惠泽苑的水泥路和楼前的砖路,是不是地道的豆腐渣工程?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建设部门到惠泽苑小区实地查看,对存在的绿化问题和道路、车库质量问题,建设部门已责令相关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及时整改,确保让业主满意。对于小区道路拥挤行车难问题,建设部门将指导物业公司对在小区内道路停车进行规范,同时加强小区内保安巡逻,及时制止不规范停车行为。
责任单位:建设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由于该网友没有留下电话或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无法直接回复。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在回复中详细解答,如仍有疑问或认为小区整改尚有不足,请拨打政务热线或建设部门电话进行反映。
39、网友:留言板
贴号94:牛市长您好!我们是苹果赛威士三期的业主,我们的房子交房已经两年,但开发商与相关管理部门一直没有给我们办理房产证,希望领导帮忙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谢谢!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据了解,今年1月21号苹果塞威士小区三期开发公司已提交了房产初始登记的申请材料。但由于该项目私自改变了容积率,现国土部门正在催缴土地出让金,待开发公司土地出让金补缴到位、国土部门对项目土地信息审核通过后,房管中心即可完成该项目的房产初始登记,届时即可为住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因该网友未留电话或邮箱等联系方式,无法与其联系。市国土资源局已于5月13日对开发公司下达了催款通知书,要求尽快缴纳土地出让金。目前,该公司因资金问题,申请延期至6月中旬缴纳。我们已安排国土部门密切关注此事,6月中旬该公司仍不缴纳出让金,将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40、网友:留言板
贴号93:1、圣水山庄门卫年龄偏大且人数太少,远远满足不了小区居民生活居住的安全需求。防护护栏未能安满小区全部外墙,外人可随便翻护栏出入,给居民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2、小区内绿化带杂物和垃圾过多,长期无人彻底清理,影响了生活环境。部分绿化带被人为踩为平地,树木死亡不及时补栽。3、圣水山庄小区西面公园管理物业没人管,物业跟市政扯皮。4、小区内监控形同虚设,不好用,小区灯非常暗。5、恳请牛市长现场查看事情。谢谢!!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组织建设部门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问题确实存在。对属于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小区门卫年龄偏大且人数太少、绿化带有杂物、垃圾过多、小区路灯、小区监控等问题,我们已责成物业公司限期整改。对属于开发建设单位遗留的公园管理、小区院墙问题,我们将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尽快整改到位,为广大住户营造舒心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
责任单位:建设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由于该网友没有留下电话或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无法直接回复。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在回复中详细解答,如仍有疑问或认为小区整改尚有不足,请拨打政务热线或建设部门电话进行反映。
41、网友:留言板
贴号59:听说大泽山东岳石水厂即将建好,石材厂要关停的消息是否属实?请政府下定决心清理石材厂和石材垃圾,污染太厉害了,石材垃圾到处都是,还老百姓一口清澈的水吧!受害的大泽山人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为彻底解决石材行业污染问题,市政府于今年3月5日专门召开了全市严格环境监管防范地下水污染工作会议,对包括石材加工污染在内的地下水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整治:一是明确规定全市不再审批新的石材加工项目;二是规划石材集中加工区,将我市现有不符合有关审批条件的石材加工企业进行规范,限期搬迁至专业加工园区,实行集中管理。三是对已建成且符合环保审批条件,但未办理审批、验收手续的石材加工企业限期在今年6月底前补办相关手续。逾期未完成的,将予以拆除或关闭。四是为彻底消除污染隐患,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石材加工企业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已产生的废料、锯泥等固体废物,消除污染隐患。对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将予以断电停产,依法实施关闭。对于您反映的大泽山东岳石水厂问题,我们会安排环保部门会同大泽山镇结合本次地下水污染整治行动,对该厂建设、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消除石材加工企业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责任单位:环保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由于该网友没有留下电话或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无法直接回复。目前,我市石材加工污染企业全面整治活动正在按计划进行,如广大网友发现石材企业有环境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拨打政务热线或环保部门电话进行举报,我们将迅速调查、严肃处理。
42、网友:留言板
贴号22:牛市长,“化肥厂进驻居民区,有毒气体肆意排放。”,是新城市建设的产物吗?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反映的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排放有毒气体问题,之前也有群众反映过,我们已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青岛中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蓼兰镇何家店村南、胶平路东,东、南均邻农田,西邻胶平路,北邻花生加工厂。该公司于2011年11月取得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2012年9月通过了复混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您所反映的有毒气体是该公司生产原料硫酸铵在贮存过程中产生的铵味,环保部门已责令其封闭硫酸铵贮存场所和生产车间,并请有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恶臭气体监测,确保原料气味不再外泄。下线后,我们将协调环保部门对该公司及时进行核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消除恶臭气味。
责任单位:环保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由于该网友没有留下电话或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无法直接回复。5月31日,市环保局分管局长带领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目前,该公司正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建设硫酸铵贮存仓库,并对生产车间门窗进行封闭,确保原料气味不再外泄。对于整改工作,市环保局将持续跟踪督查,整改完成后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43、网友:留言板
贴号95:木材公寓已开发十多年了,至今相关部门仍未给予办理土地证。业主多次联系开发商及市政府,没给予答复,也没给予解决。请问市领导,什么时候才能给办理土地证,什么时候业主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的维护?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木材公寓占用的土地,属我市原木材公司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土地用途为办公用地。开发单位在未办理报批手续的情况下,对这片土地进行了房地产开发,违反了国家关于土地和房地产开发的相关规定,属非法房地产开发。为解决房地产开发的历史遗留问题,今年市政府进行了专门研究,确定了解决办法。目前,市国土资源局已成立了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正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这项工作。现市国土资源局已向开发木材公寓项目的主管部门发函,收集并提交相关资料,市国土资源局据此提出处理建议,与财政局、城建局、审计局、监察局、法制办等部门审核会签同意后,按政策办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现正在按程序办理中,请您谅解。
责任单位:建设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由于该网友没有留下电话或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无法直接回复。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在回复中详细解答,如仍有疑问,请拨打政务热线或国土部门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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