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范文下来怎么查对方保险公司是否打款

民事判决书下来对方不执行可以抓人吗?_百度知道
民事判决书下来对方不执行可以抓人吗?
不能。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不自动履行,原告方可以申请一审法院强制执行。民事执行的标的是财产和行为,不能针对人身,即不得以刑罚代替赔偿。如果被执行人(即被告方)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妨害了法院的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法院可以对其以“妨害民事执行”的名义司法拘留,但只能拘留15日以下,并且只能拘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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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拘留条件的,可以申请执行部门抓人拘留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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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交通事故,法院判决书下来了。保险公司又起诉了。什么时候能给钱_百度知道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书下来了。保险公司又起诉了。什么时候能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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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下来了,一个月应该能拿到钱,如果保险公司不服判决,还要等一段时间
等二次开庭,再等,
那就等案件全部结束后再处理。
什么时候终审判决啊。
等法院终审判决下来才能拿到钱
什么时候终审判决
保险公司起诉应该是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二审就是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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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某某客运有限公司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云民一(二)初字第39号原告贵阳某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法定代表人龙某某,系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罗金龙、刘启军,贵州婧毕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代理。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27号鑫都财富大厦5楼。代码负责人石合群,系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刘柳,贵州黔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代理。原告贵阳某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旅游公司)诉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保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某某旅游公司的代理人罗金龙、刘启军,被告平安财保公司的代理人刘柳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某某旅游公司诉称,原告于日在被告处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号)及不计免赔率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单号)。保险期为日至2012年8月l5日。在保险期内原告的驾驶员某某某驾驶公司被保险车辆(贵ATxxxx号)于日在黔西境内广成线1463公里加400米处与某某某驾驶的贵Fxxxxx号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被保险的贵ATxxxx号车辆受损及贵Fxxxxx号车辆上人员受伤。经交警部门处理贵Fxxxxx号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贵ATxxxx号车负事故责任次责。与受伤人员协议,原告先行支付了受损人员的医疗费共计30000元、车辆经修理产生修理费40009元,公路损害赔偿费6261元。事故发生后原告方共计损失76270元。现受伤人员已经康复。也将所有医疗发票交付与原告。原告持所有的发票到被告处要求理赔,遭到被告的拒绝。综上所述,原、被告之间构成了保险合同关系,原告在保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依据双方约定的条款及赔偿范围,被告应依据合同约定赔付保险金,且原告的车辆受损所产生的的损失及垫付的伤者医疗费用均属于被告理赔的范围。现被告拒不赔偿保险金,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经与被告协商未果,为此诉请判令:1、由被告赔偿保险金76270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被告平安财保公司辩称,原告在我公司为贵ATxxxx号车辆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是事实,但在本次事故中,被保险车辆的驾驶员承担事故的是次要责任,故我公司只应按30%的比例承担赔付责任,并且事后我司已经向原告预付了55000元的赔偿款,该款项已超出了应当赔偿的范围,因此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请。经审理查明:日,原告在被告处为其所有的贵ATxxxx号大型普通客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为122000元(即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商业险中的车辆损失险为408000元、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为100万元,保险期限均从日零时起至日零时止。如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提交人民法院处理。合同签订后,原告已依约向被告缴纳了相应的保险费用。日9时58分,原告的驾驶员某某某驾驶贵ATxxxx号在黔西境内广成线1463公里加400米处时,与从大方往黔西方向行驶的由某某某无证驾驶的贵Fxxxxx号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贵Fxxxxx号驾驶员、该车乘车人某某某受伤和贵ATxxxx号、贵Fxxxxx号两车以及公路受损的交通事故。事发后,某某某被送至黔西县中心医院治疗,因病情需要,于同年2月15日转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四医院继续住院治疗,日出院,共住院70天,其中在黔西县中心医院的30000元治疗是原告支付的,转院在四十四医院治疗的21480.31元是某某某等人支付的。此次事故经毕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贵毕公路直属大队现场勘验,于日作出了“驾车人某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驾车人某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乘车人某某某无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日,原告赔偿给贵州毕节公路管理局路面污染费2475元、附属设施赔偿费3786元,共计6261元(此款不包含贵Fxxxxx号车辆应赔偿的14609元款项在内),并同时支付了600元的施救费。同年8月9日,原告按照被告对其受损车辆的定损数额,其支付了该车的修理费40009元(即工时费11500元、材料费28509元)。之后原告向被告理赔,被告以其所支付给原告的款项已超过赔偿范围为由予以拒绝。为此,原告遂诉来本院,双方当事人的诉辩如前所述。原告在诉状中称,其与某某某经协商后,已达成了由其一次性赔偿给某某某人民币30000元的赔偿协议,但原告在举证期间没有提交相应的证据进行佐证。在庭审中,双方对原告应承担的事故责任的赔偿比例已达成一致意见(即30%)。上述事实,有原、被告的陈述及当事人提交的行车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发票、银行打款凭证、《路政案件赔偿清单》、《公路赔偿通知书》和公路赔偿收据、车辆修理费发票以及机动车保险单等证据在卷佐证,并经庭审质证,足以确认。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机动车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合意,其内容也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合法有效,原、被告理应依约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订立后,原告已按照约定向被告缴纳了相应的保险费用,而被告在原告事故后却不依约在合同约定的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义务,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现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因发生交通事故后所支付的公路损害赔偿等费用6261元,该费用原告已按事故责任比例进行了折算(即被损坏的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应赔偿的总费用20870元×原告应承担的事故责任比例30%),故本院应予以支持。对于原告诉请的贵ATxxxx号车辆的修理费40009元,该修理费用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应由被告赔偿给原告的车辆损失险中的车辆损失费用,且提供了相应的票据予以佐证,因此本院也应予以支持。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其已赔付的医疗等费用30000元,由于被告在举证期间既没有提交受害人在治疗期间具体的医疗费用、是否构成伤残等级以及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的证据,也未能提供相应的赔偿协议等证据予以佐证,因此本院现不宜处理,但原告可在将前述材料准备齐全后再向被告进行理赔,如果协商不成,原告可另案诉讼解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第1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4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第65条第3款“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2款“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之规定,判决如下: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赔偿给贵阳某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所支付的公路损害赔偿费和车辆修理费共计人民币46270元。二、驳回贵阳某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07元,减半收取853.50元,由贵阳某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承担253.50元,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承担600元(此款已由原告预交,被告在履行本判决时一并支付给原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原告可在二年内向本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审判员  钟兆林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一日书记员  潘 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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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100745 总机:010- 举报:010-判决书已经下来20多天了.我不知道到保险公司有没有把钱打到法院..我是不是要去法院问问??_百度知道
判决书已经下来20多天了.我不知道到保险公司有没有把钱打到法院..我是不是要去法院问问??
提问者采纳
建议你与保险公司联系,你还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保险公司不可能把钱给法院的,法院也不会收保险公司的钱。因此,你可以先与保险公司联系,如果保险公司不愿履行,则你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申请强制执行保险公司不会把钱打到法院吗、???但是判决书上写的生效后10日内把钱打到法院账户上的啊....
呵呵,那个应该是调解书吧,没有看到法院会这样写判决书的。不过无论是否有写,你都最好是要申请强制执行的,否则法院也没有办法给你执行
真的是判决书啊..已经过了15天的上诉期了.对方没有上诉...上面写的就是判决生效后10日内把钱打到法院账户并标明案号...
哦,不过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没有打钱的话,你还是需要申请强制执行。你现在可以先过去问问法院,再决定是否要申请强制执行。如果钱已到,那么就算了。如果钱不到,那就是申请强制执行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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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问一下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打了的话,你再去问法院。
但是我不知道保险公司在哪里阿!!可以先去法院问问吗?我是11月8号领的判决书.15日的上诉期...法院规定在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把钱打到法院的账户!麻烦问一下时间到了吗??非常谢谢你
你什么时候都可以去法院问,没问题的。
哦哦.谢谢..去了保险公司找谁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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