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是个体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结业后可领取失业救济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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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期间,可否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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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一家科技公司的研究员,近两年经常生病请病假。公司于今年4月份与我终止了劳动合同关系。我虽然拿到了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但是因为患病,我还要继续治疗,医药费的压力让我的生活负担陡然增大。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听说像我这样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医疗报销,不知道应当怎么申请?
答:根据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首先,你应该先去当地社保部门申请领取失业金。其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而且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而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其职工医保关系随同转移,执行转入地职工医保政策。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转出地标准一次性划入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当然如果你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或领取期满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停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相关手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缴费金额、缴费时间等有关信息及时告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本人。如果你在失业期间病情仍然没有好转,需要继续治疗的,那么你可以按规定相应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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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c), .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备号十几年前领取过失业救济金,现在又失业了,还可以再申请吗?
十几年前领取过失业救济金,现在又失业了,还可以再申请吗?
本人十几年前在单位转制时领取过几个月失业救济金,现在又面临失业,还可以再次申请救济吗?如果能再申请,还能申请多少时间的救济?谢谢!
您好!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下称《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2、根据《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根据您所提及的情况,属于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重新就业后有失业缴费年限的按照第十七条规定计算。谢谢!
主办单位:广州市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地址: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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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养老保险吗?如果停缴养老保险以后需要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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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尽管天下起了雨,也丝毫没有影响居民问的热情,下午2时许,沈阳市管理中心沈河分中心个体科科长乔玉华,和工作人员一起来到了沈河区三八南社区大院,为老百姓打开心中的问号。  市民李侠问:我原来工作单位在2009年11月无故把我保险中断,在2010年4月我才知道这个事儿,随后马上就辞职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理停保或续保?  答:若您现在没有接收单位,需持原单位的停保手续、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区养老分中心按个体政策接续缴纳。若有接收单位,由新单位经办人员持您原单位的停保手续及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接续业务。  市民董阳问:我老公18岁参加工作缴保险到今年已经21年了。缴满15年的话可以不交吗?如果自己缴保险最低额度是多少?  答:目前个体参保人员最低缴费额为每月335.53元。根据政策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个人缴费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但是个人缴费满15年,仅仅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基本条件,只要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处于就业、有收入状态,就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  市民李丹问:我在领取失业金的期间是不缴保险的。但这时已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在领失业金期间保险是办停保吗?都需要什么手续?  答: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会给您办理停保手续,您在领取完失业救济金后,可持停保手续、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到所属养老分中心办理个体接续业务。  市民谢慧琴问: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养老保险吗?如果停缴养老保险以后需要补吗?  答:根据政策规定,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可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后也可不补缴,但不缴费也不计算缴费年限,退休时的待遇会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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